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翰福音 6

本章記述:一、五餅的神蹟(第1–14節)。二、基督在水面上行走(第15–21節)。三、眾人跟隨他到迦百農(第22–25節)。四、因五餅的神蹟而起,他與他們的談論;其中他責備他們尋求屬肉體的食物,並指引他們尋求屬靈的食物(第26、27節),向他們說明必須如何為屬靈的食物勞力(第28、29節),以及那屬靈的食物是什麼(第30–59節)五、他們因他所說的話不滿,以及他為此給他們的責備(第60–65節)。六、許多人離棄他,以及在這事上他與仍依附他的門徒所講的話(第66–71節)

五千人得飽。

約翰福音 6:1–14和合本(神版)
1這事以後,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2有許多人因為看見他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他。3耶穌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裡。4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5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哪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6他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7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8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9「在這裡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麼呢?」10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原來那地方的草多,眾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11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著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著他們所要的。12他們吃飽了,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13他們便將那五個大麥餅的零碎,就是眾人吃了剩下的,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14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

這裡記載基督用五個餅和兩條魚使五千人吃飽。這神蹟有一點特別:在基督一生所行的事中,唯有這一段為四福音書都記載了。約翰通常不記述在他以前寫書的人所已記載的事,卻仍記述此事,因為以下的講論與此有關。注意,

一、這神蹟所行的地點和時間,為更有力證明這故事的真實而被記下;並非說它發生在從前某個無人知道何處的地方,乃是詳述情形,使這事實可以查考。

1.基督所在的地方(第1節)他渡過加利利海,別處稱為革尼撒勒湖,這裡稱為提比哩亞海,是因鄰近有一座城;希律近來擴建並美化了那城,為尊榮提比留皇帝而如此命名,且很可能使它成為自己的京城。基督並不是徑直橫渡這內海,乃是沿岸航行到同一邊的另一處。若水路便利,即便本可由陸路去,也選擇走水路,並非試探神;因為基督從不試探主他的神(馬太福音 4:7)#

2.隨從他的人:有許多人跟隨他,因為看見他的神蹟(第2節)。注意:#

(1)我們的主耶穌周遊行善時,常在擁擠的人群中生活;這給他的麻煩多過尊榮。善良有用的人,在事奉神和自己的世代時,不可因事務忙碌而抱怨;等我們到了那可以享受神的世界,享受自己才為時不晚。#

(2)基督的神蹟吸引許多人跟隨他,卻未必有效地被引到他那裡。他們因神蹟的奇特滿足了好奇心,卻沒有因其能力而使良心知罪。#

3.基督選擇有利的位置接待他們(第3節)他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裡,使跟隨他擁來的人更方便看見和聽見他;這是天然的講臺,不像以斯拉的講臺那樣為此而造。基督如今不得不作野外傳道人;但對那些知道珍重他話語的人而言,他的話並不因此變差,也不因此較不蒙悅納;他們仍跟隨他,不但在他到曠野之地時,連他上山時也跟隨,雖說上坡有違人的心意。他坐在那裡,如教師在講席上坐著:即教導的座位。他不是安逸地坐,也不是莊嚴地坐;但他是以有權柄者的樣子坐著,預備接受人向他所作的請求;凡願意的都可以來,在那裡找到他。他和門徒一同坐;他屈尊讓他們與他同坐,在眾人面前使他們得尊重,並給他們一個憑據,表明他們不久將要在榮耀中與他同坐。我們說是與他同坐(以弗所書 2:6)#

4.這事發生的時間。開頭所說“這些事以後”,並不是指這事緊接著前章所記的事,因為相隔已有相當時間;它不過是指經過一段時間。可是我們得知(第4節),這是逾越節將近的時候;特意記下此事:#

(1)因為這或許已使眾使徒從他們各自的行程歸來;他們曾被差作巡迴傳道人,好陪同他們的夫子到耶路撒冷守節。#

(2)因為猶太人有一種習慣,在逾越節前三十日便以某種莊重方式敬虔地留意節期將近;他們早早把這事放在眼前,修路、修橋,若有需要,並談論逾越節及其設立。#

(3)因為逾越節將近時,人人知道基督要上耶路撒冷,並要離開一段時候,這或許使眾人更紛紛跟隨他,也更殷勤聽從他。注意,預見我們將失去機會,應當催促我們加倍殷勤地利用機會;莊嚴的聖禮臨近時,藉著與基督的話交通來預備,是好的。#

二、這神蹟本身。這裡要注意,

1.基督對隨從他的人群所留意的事(第5節)他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看見這些人是貧窮、卑微、平常的人;無疑人群主要由這樣的人組成,尤其是在這等偏遠的鄉村角落。然而基督表明喜悅他們的隨從,也關心他們的福祉,要教導我們俯就卑微的人,不要把基督已安置在他羊群羔羊中的人放在狗類中。窮人的靈魂在基督眼中,和富人的靈魂一樣寶貴;在我們眼中也當如此。#

2.他為供給他們所作的詢問。他向腓力發問;腓力從起初就是他的門徒,見過他一切的神蹟,特別是他把水變酒的神蹟,所以原可期待他說:“主啊,你若願意,使他們全都吃飽對你是容易的。”那些像以色列人一樣,曾為基督作為的見證人,又分享其益處的人,若說“他豈能在曠野擺設筵席嗎?”便是無可推諉的。腓力是伯賽大人,基督此時正在那城附近,所以他最可能以最便宜的辦法幫助他們取得食物;這許多人中大概也有許多是他認識的,他也關心他們。現在基督問:“我們從哪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

(1)他以為他們都必須同他一起吃,這是當然的。人會以為他既教導又醫治了他們,已盡了本分;如今反倒該是他們設法款待他和門徒,因為其中一些人可能富有,而我們確定基督和他的門徒貧窮;但他卻急切要款待他們。那些願意接受基督屬靈恩賜、而不是為此付費的人,他們接受這些恩賜本身就要得報償。基督既用生命的糧餵養他們的靈魂,也用合宜的食物餵養他們的身體,表明主是為身體的,並鼓勵我們為日用的飲食祈求,又給我們留下憐憫窮人的榜樣(雅各書 2:15、16)#

(2)他所問的是:“我們從哪裡買餅?”按他的貧窮,人會以為他倒應問:“我們從哪裡得錢為他們買呢?”但他寧願花盡所有,也不願他們缺乏。他要買來施予;我們也必須勞力,為要施予(以弗所書 4:28)#

3.這詢問的用意;只是要試驗腓力的信心,因為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第6節)。注意:#

(1)我們的主耶穌在他的籌劃中從不為難;無論情形多麼艱難,他知道自己當作什麼,也知道要採取什麼辦法(使徒行傳 15:18)。他知道自己向他百姓所懷的意念(耶利米書 29:11),從不猶疑;我們不知道時,他自己知道要怎樣行。#

(2)基督樂意使他的百姓困惑時,只是為了試驗他們。這問題使腓力不知所措,但基督提出它,是要試驗他是否會說:“主啊,你若為他們施展能力,我們就不必買餅。”#

4.腓力對這問題的回答:“二十兩銀子的餅不夠”(第7節)“夫子,談論為他們買餅是無用的,因為這地方既不能供給這麼多餅,我們也負擔不起花這麼多錢;問那管錢囊的猶大吧。”他們的錢二十兩約合我們的錢六鎊;若一下子全花出去,就會耗盡他們的財力,使他們破產,他們自己也要捱餓。格老秀斯計算,二十兩銀子的餅幾乎不夠二千人吃;但腓力願儘量節省,只願每人拿一點;我們說,本性滿足於一點。看腓力信心的軟弱:在此困境中,他把這家主當作普通人,只在尋常的途徑中尋求供給。基督現在本可像後來對他說的那樣:“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腓力?”或者像神在類似情形中對摩西所說:“耶和華的膀臂豈是縮短了嗎?”當可見的尋常方法失效時,我們也常這樣不信神的能力;也就是說,我們只信靠他到我們所能看見他的地步。#

5.基督從另一位門徒那裡得到關於他們所有食物的消息。那人是安得烈,這裡說他是西門彼得的兄弟;他在作門徒上雖比彼得早,又曾帶領彼得到基督面前,但後來彼得遠勝過他,以致安得烈要藉著與彼得的關係來描述。他告訴基督他們手頭所有的;在這事上我們可以看見,#

(1)他對那些他看見夫子所關心之人的愛心何等強,以致願意拿出他們所有的,雖不知他們自己是否會有缺乏;而任何人都會說,慈善當先顧自己。他並沒有假託自己比夫子更善於經營他們的供給而設法隱瞞,乃是誠實地把他們所有的一切報上。這裡有一個孩童,paidarion:一個小孩子,大概常隨這隊人,如同隨軍營安頓的人一樣,帶著食物來賣;門徒已為自己訂下了他所有的,就是五個大麥餅、兩條小魚。這裡,#

[1.]食物粗糙平常;是大麥餅。迦南是出產小麥之地(申命記 8:8);那裡的居民通常吃上好的麥子(詩篇 81:16),就是麥子中的腎油(申命記 32:14);然而基督和他的門徒卻樂於有大麥餅。這並不表示我們應當把自己限於這樣的粗食,並以此為宗教(神若將更精細的食物賜到我們手中,我們就當領受並感謝);但這確實表示我們不可貪戀美味(詩篇 23:3),也不可因被降到粗食而發怨言,反當知足、感謝,並甘心接受;大麥餅是基督所有的,已比我們所配得的更好。也不要輕看窮人卑微的供給,或以鄙夷的眼光看待,須記得基督所受的供給如何。#

[2.]食物實在短少;只有五個餅,且小到一個小孩就能全都帶著;我們又發現,二十個大麥餅,另有一些其他食物補足,若沒有神蹟,也不能使一百人吃午飯(列王紀下 4:42、43)。只有兩條魚,並且是小魚(dyo opsaria),小到其中一條不過是一口,pisciculi assati。我認為這些魚是醃製或浸泡過的,因為他們沒有火來烹煮。餅的供給很少,魚的供給按比例更少,以致他們必須吃許多幹麵包,才能用這供給吃成一餐;但他們卻滿足於此。餅是為我們的飢餓而有的食物;但論到那些因肉發怨言的人,卻說:“他們為自己的私慾求食物”(詩篇 78:18)安得烈很願意讓眾人按這食物所能及的來吃。注意,因不信而懼怕自己會缺乏,不應攔阻我們向別人行必要的慈善。#

(2)在那句話中可見他信心的軟弱:“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麼呢?把這給如此眾多的人,不過是戲弄他們。”腓力和他都沒有實際想到基督的能力;他們本已有如此多的經驗;正如他們本該有的。誰在曠野餵養以色列的營呢?那位能使一人追趕一千人的,也能使一個餅餵飽一千人。#

6.基督吩咐門徒叫賓客坐下(第10節)“你們叫眾人坐下,雖沒有什麼可擺在他們面前;這事信託我吧。”這如同打發護理之工去市場,又不帶錢去買東西;基督要這樣試驗他們的順服。注意:#

(1)餐室的陳設:那地方草多,雖是曠野之地;看自然何等豐盛,它使草生長在山上(詩篇 147:8)。這些草沒有被吃掉;神所賜的不但夠用,而且超過夠用。基督傳道之處有這樣多的草;福音也帶來別樣的福分:“地必出產土產”(詩篇 67:6)。這豐富的草使地方更適合那些必須坐在地上的人,作他們的坐墊或床榻(他們稱吃飯時所坐的為床榻,以斯帖記 1:6);想到基督論田野的草所說的話(馬太福音 6:29、30),這些床榻勝過亞哈隨魯的床榻:自然的華美最為榮耀。#

(2)賓客的數目:約有五千人;這是一場盛大的筵席,預表福音的筵席,就是為萬民所設的筵席(以賽亞書 25:6),為一切來者所設的筵席。#

7.食物的分發(第11節)。注意,#

(1)這事是用感謝而行的:他祝謝了。注意,#

[1.]我們當為食物感謝神,因為有食物本是恩典,我們是從神手中得著,也必須存感謝的心領受(提摩太前書 4:4、5)。這就是我們受造之物的安慰的甘甜之處:它們會供給我們材料,並給我們機會,盡感謝這一卓越的本分。#

[2.]即使我們的供給粗糙而短少,即使我們既沒有豐足也沒有美味,仍必須為所有的感謝神。#

(2)食物由基督的手,經他門徒的手分發(第11節)。注意,#

[1.]我們一切的安慰原本都從基督的手而來;無論誰帶來,都是他差來的;他分給那些再分給我們的人。#

[2.]在把生命的糧分給跟隨他的人時,他樂意使用門徒的職事;他們是基督筵席上的服役者,或者說更是他家中的管家,按時分糧給各人。#

(3)這事使眾人全都滿足。他們不是各人只拿一點,而是都隨自己所要的;不是一點點配給,乃是一頓飽餐。想到他們已禁食很久,坐下時食慾何等強烈,又想到這神蹟的食物必比普通食物更合口味;他們免費而隨意吃飽,供應他們的就不少。基督用生命的糧餵養的人,他不加以限制(詩篇 81:10)雖只有兩條小魚,他們也隨意吃。基督沒有把魚留給較好的賓客,用幹餅打發窮人,乃是一視同仁,因為他們全都一樣受歡迎。那些把吃魚稱作齋戒的人,是羞辱基督在這裡所設的筵席;這原是一場豐盛的筵席。#

8.對碎餅所作的照管。#

(1)基督為此所下的命令(第12節)他們吃飽了,各人裡面都有可感覺的見證,證明這神蹟是真的;基督便對他所用的僕人門徒說:“把零碎收拾起來。”注意,我們總要謹慎,不可浪費神所造的任何美物;因為我們所得著的賜予,雖豐富充足,卻附有這個條件:惟任意的浪費除外。神使我們缺少我們所浪費的,是公義的。猶太人很小心,不遺失任何餅,也不讓它掉在地上被踐踏。他們中間有一句話:“Qui panem contemnit in gravem incidit paupertatem:輕看餅的人,必落入深重的貧窮。”基督雖可隨己意吩咐供給,仍要人收拾零碎。我們吃飽時,必須記得別人有缺乏,我們自己也可能有缺乏。願意有東西可以施捨的人,必須有預備。若把這碎餅留在草地上,野獸飛鳥會收拾;但適合作人食物的東西,若丟給牲畜,就是浪費和失喪。基督沒有吩咐在眾人吃飽以前收拾碎餅;我們不可在該花用的尚未全都花用以前,就開始積蓄囤積,因為那就是過度扣留。巴克斯特先生在此指出:“我們何況更不應當失掉神的話、幫助、時間,或這等更大的恩惠!”#

(2)遵行這些命令的情形(第13節)他們把碎餅裝滿了十二個籃子;這不但證明神蹟是真的;他們不是以幻想而是真實的食物得飽,剩下的零碎可以作證;也證明神蹟何等大;他們不但吃飽,且還有這一切剩餘。看神聖的恩賜何等廣大;它不但充滿杯子,且使杯子滿溢。在我們父的家中,有足夠的餅,並且有餘。碎餅裝滿十二個籃子,每個門徒一個;他們樂意為公眾服事而交出所有的,便因此連本帶利得了報償(歷代志下 31:10)。猶太人給自己立下一條律法:吃完一餐,務要在桌上留一塊餅,叫飯後的祝福可以停留其上;因為這是惡人的咒詛:“他的食物必沒有剩下的”(約伯記 20:21)#

三、這神蹟對嚐到其益處之人所產生的影響(第14節):他們說:“這真是那先知。”注意,

1.即使普通的猶太人也深信彌賽亞會來到世間,並作一位大先知;他們在此確實地說到他的來臨。法利賽人輕視他們,說他們不懂律法;但看來他們比法利賽人更認識那位律法的終極。#

2.基督所行的神蹟清楚證明他是所應許的彌賽亞,是從神那裡來的教師,是那位大先知,不能不使驚奇的旁觀者確信,這就是那要來的。許多人確信他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卻沒有誠心接受他的教訓,因為他們沒有繼續在其中。敗壞而未成聖之靈魂的各種官能之間,有如此可悲的不協調和不一致,以致人可能承認基督是那先知,卻仍向他掩耳不聽。#

基督在水面上行走。

約翰福音 6:15–21和合本(神版)
15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16到了晚上,他的門徒下海邊去,17上了船,要過海往迦百農去。天已經黑了,耶穌還沒有來到他們那裡。18忽然狂風大作,海就翻騰起來。19門徒搖櫓,約行了十里多路,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走,漸漸近了船,他們就害怕。20耶穌對他們說:「是我,不要怕!」21門徒就喜歡接他上船,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

這裡記述:一、基督離開眾人。

1.注意使他退去的原因;因為他知道那些承認他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的人,要來強逼他作王(第15節)。這裡我們有一個例子,#

(1)一些基督跟隨者不合規矩的熱心;他們非要立他為王不可。現在,#

[1.]這是為基督的尊榮發熱心,也是反對猶太教會掌權的一派對他的輕蔑。他們看見一位對世界有如此大恩惠的人,在世上這樣少被尊重,便感到不平;所以既然王的稱號最為顯赫,他們就要立他為王,因知道彌賽亞要作王;若他是像摩西一樣的先知,他就也是像摩西一樣的至高君王和立法者;若他們不能把他立在錫安的聖山上,暫時以加利利的一座山也可以。那些基督已用天國的王室美食款待的人,應當為報答他的恩典,立他為他們的王,安置他在自己靈魂的寶座上:那餵養我們的,應當統治我們。但是,#

[2.]這是不合規矩的熱心;第一,它是建立在對基督國度性質的誤解上,以為那國度屬這世界,他必須以外在的威嚴出現,頭戴冠冕,腳下有軍隊;他們要立他為這樣的王,這對他的榮耀是極大的貶損,正如給金子上漆或給紅寶石塗顏料一樣。對於基督國度的正確觀念,會使我們用正確的方法來推進它。第二,這是由愛肉體所激起的;他們要立那位能不用他們勞力而如此豐富地餵養他們、又使他們免受汗流滿面才得餬口之咒詛的為王。第三,這是要推進世俗的圖謀;他們盼望這會是擺脫他們已厭倦的羅馬軛的良機。若有一位首領能比別人供給一家人更省錢地供應一支軍隊,他們就有了戰爭的筋骨,必定成功,恢復他們古時的自由。因此宗教常被濫用於世俗利益,基督只為一時之用而被事奉(羅馬書 16:18)“Vix quæritur Jesus propter Jesum, sed propter aliud:人通常尋求耶穌是為別的事,不是為耶穌自己。”:奧古斯丁。不但如此,第四,這是一種喧鬧、煽動的企圖,是擾亂公共和平;它會使那地方成為戰場,並使其受羅馬權勢的震怒。第五,這違揹我們主耶穌自己的心意;因為他們不論他願不願意,都要強逼他。注意,凡把基督沒有向他們所要求的尊榮強加給他的人,是不蒙他喜悅的,也是在極大地羞辱他。那些說“我是屬基督的”,與屬亞波羅、屬磯法的人相對立;如此使基督成為一個黨派的首領;便是強逼他作王,違揹他自己的心意。#

(2)這裡也有主耶穌謙卑和捨己的例子:他們要立他為王時,他便退去;他非但沒有贊同這圖謀,反倒有效地使它落空。他在此留下見證,#

[1.]反對野心和貪求世上的尊榮;對此他已完全治死,也教導我們如此。他們若來強逼他作囚犯,他不會比他們要立他為王時更殷勤地藏身。故此我們不可貪圖作群眾的偶像,也不可貪求虛榮。#

[2.]反對結黨和煽動、叛國和反叛,以及一切擾亂君王和省份和平的事。由此可見,他不是凱撒的仇敵,也不願他的跟從者成為凱撒的仇敵,只願國中安寧;他願他的傳道人避開一切有煽動之嫌或趨向煽動的事,只為他們工作本身的緣故運用自己的影響。#

2.注意他退到哪裡去:他又退到山上,eis to oros:到那山上,就是他曾在那裡講道的山(第3節);他從那裡下到平地餵養眾人,隨後獨自回到那裡,安靜獨處。基督雖在眾人聚集之處如此有用,卻仍有時選擇獨處,要教導我們不時從世界中退隱,好更自由地與神和自己的靈魂交通;嚴肅的基督徒說,獨處時從不比獨處時更不孤單。公眾的服事不可擠掉私下的敬虔。#

二、門徒在海上的困苦。那些坐船下海的人,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為他使狂風興起(詩篇 17:23、24)。把這應用於這些門徒。

1.這裡是他們坐船下海(第16、17節)到了晚上,他們做完當天的工夫,該回家了,便上船開往迦百農。這是照他們夫子特別的吩咐而行,為的是;看來如此;使他們避開贊同那些要立他為王之人的試探。#

2.這裡是狂風興起,成就神的話。他們是基督的門徒,如今行在盡本分的路上,基督也正在山上為他們禱告;然而他們仍在這困苦中。現今的危險和患難,完全可以與我們在基督裡的權益及他的代求並存。他們剛在基督的桌前赴過筵席;但在安慰的陽光之後,當預料有風暴。#

(1)天已經黑了;這使風暴更危險、更難受。有時神的子民在患難中,看不見出路;他們不明白患難的原因,不明白其用意和趨向,也不知結果將會如何。#

(2)耶穌還沒有來到他們那裡。他們在那場風暴中時(馬太福音 8:23等),耶穌與他們同在;但如今他們所愛的離開了,走了。基督不在,是基督徒患難的大加重。#

(3)因狂風大作,海就翻騰起來。他們開船時風平浪靜;他們並不那麼冒失,在風暴中出航;但海是在他們已航行時翻騰的。我們在平安時必須預備患難,因為它會在我們意想不到時興起。好人若遇海上的風暴,當以基督的門徒也曾如此為安慰;也當讓恩慈之神的應許平衡怒海的威嚇。他們雖在風暴中、黑暗中,卻不比基督的門徒更糟。雲霧和黑暗有時也環繞光明和白晝之子。#

3.當他們處在這險境中時,基督及時地來到了他們那裡(第19節)他們搖櫓約行了二十五或三十斯他丟;逆風迫使他們操槳前進。默示此事的聖靈本可準確指明斯他丟的數目,但這只是附帶情節,所以按執筆者的推測記述。他們在海上行了相當遠的路,就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行走。請看:#

(1.)基督對於自然律和自然常規所擁有的權能,能隨己意制約它們並不受其限。重物沉入水中乃是自然的;但基督在水上行走,如同在旱地上行走,這比摩西分開水、從水中走過更為奇妙。#

(2.)基督對受困苦之門徒的關懷:他走近船;他在水上行走,正如他駕行諸天,是為幫助他的百姓(申命記 33:26)。當他們似乎遭風暴拋擲、不得安慰時,他不會撇下他們為孤兒。他們若被放逐到偏遠之處,如約翰;或被禁閉在狹窄之處,如保羅和西拉;他必能到他們那裡,也必親近他們。#

(3.)基督在門徒懼怕時所賜的救濟。他們害怕,以為他是個異象,所以比懼怕風浪更甚。與這世界黑暗的掌權者角力,比與狂風大浪的海洋爭戰更可怕。他們以為有鬼怪糾纏他們,或許還是興起風暴的工具;他們便比先前只看見自然現象時更加驚惶。注意,#

[1.]我們真實的困苦,常因自己幻想所生的困苦而大大增加。#

[2.]即使安慰和拯救的臨近,也常被誤解,以致成為懼怕和困惑的緣由。我們常常不但受的傷害少於所受的驚嚇,而且正要得幫助時最為驚恐。然而,他們正這樣害怕時,基督用那憐憫的話何等親切地止息他們的恐懼(第20節)“是我,不要怕!”沒有什麼比這句話更能使罪人知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也沒有什麼比這句話更能安慰聖徒:“我是你所愛的耶穌;是我愛你,並尋求你的益處;不要怕我,也不要怕風暴。”患難臨近時,基督也臨近。#

4.這裡記著他們迅速抵達所要去的岸邊(第17節)#

(1.)他們歡迎基督進船,甘心接他上船。注意,基督暫時離開,不過使他回來時更為門徒所珍愛;因為他們看重他的同在,勝過一切(雅歌 3:4)#

(2.)基督把他們平安帶到岸邊: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注意,#

[1.]教會這隻船,基督的門徒已將自己和一切都登載於其中,雖可能極其破碎困苦,最終卻必安然到港;在海上顛簸,卻不失喪;被壓倒,卻不毀滅;荊棘被火焚燒,卻不燒燬。#

[2.]教會之王的權能和同在,必使她的拯救迅速而容易,並勝過她其他一切朋友的技巧和勤勞所無法克服的困難。門徒盡力搖櫓,卻不能達到目的;直到有基督在船上,事情便忽然成就了。我們若甘心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即使夜黑風高,也可用這事安慰自己:我們不久便要到岸,且離岸比我們所想的更近。許多疑惑的靈魂尚未察覺,便因愉悅的驚喜被帶到天上。#

基督與眾人的講論。

約翰福音 6:22–27和合本(神版)
22第二日,站在海那邊的眾人知道那裡沒有別的船,只有一隻小船,又知道耶穌沒有同他的門徒上船,乃是門徒自己去的。23然而,有幾隻小船從提比哩亞來,靠近主祝謝後分餅給人吃的地方。24眾人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裡,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耶穌。25既在海那邊找著了,就對他說:「拉比,是幾時到這裡來的?」26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27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 神所印證的。」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見,

I.眾人仔細尋找基督(第23、24節)他們看見門徒出海;他們看見基督退到山上,想必也有表示說他願意暫時獨處;但他們一心要立他為王,便在路上等候他回來。第二日,他們熱切的勁頭仍未消退,#

1.他們極其不知所措。他不見了,他們不知道他到哪裡去了。他們看見那裡沒有別的船,只有門徒所乘離去的那一隻;這是護理如此安排,為要證實他在海上行走的神蹟,因為沒有船可供他乘坐。他們也留意到耶穌沒有同門徒去,乃是門徒獨自離去,把他留在他們那邊的水岸。注意,凡要尋見基督的人,必須殷勤觀察他一切的行動,並學習明白他同在和不在的記號,好照此行進。#

2.他們十分勤奮地尋找他。他們搜尋附近各處;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裡;他不在,也沒有誰能告訴他們他的消息;便決意到別處尋找。注意,凡要尋見基督的人,必須作殷勤的搜尋,必須尋到尋見為止;寧可從這海到那海去尋求神的話,也不可沒有它而活。基督曾以生命的餅款待的人,他們的心靈就當迫切渴慕他。在與基督的交通中,得多的人還願得更多。如今,#

(1.)他們決意往迦百農去找他。那裡是他的駐地,他通常住在那裡。他的門徒往那裡去了;他們知道他不會久離門徒。凡要尋見基督的人,必須隨著羊群的腳蹤而行。#

(2.)護理使他們有機會從海上往那裡去,這是最快的路;因為有別的船從提比哩亞來,那地方在同一岸邊較遠處,離他們吃餅之處很近,雖不如原處那樣近;他們可以乘這些船很快到迦百農,那些船想必也是往那港口去的。注意,真誠尋求基督並尋求與他交談機會的人,通常在這樣的追求中蒙護理承認並幫助。福音書作者既提到他們吃那增多的餅,就補充說:主祝謝以後(第11節)。門徒因他們夫子的祝謝深受感動,以致永不能忘記這事在他們身上所留下的印象;他們樂於追念當時從他口中所出的恩言。這正是那一餐的恩典和美麗,使它顯得格外特別;他們心裡火熱。#

3.他們抓住所出現的機會,也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耶穌。他們沒有延遲,指望在水的這一邊再見他;他們既深受感動,又有熱切的願望,便立刻跟隨他。善意的感動常因未及時加以實行而被壓抑,歸於無有。他們來到迦百農;看來這些不真誠、假冒跟從基督的人有平靜愉快的航程,而他真誠的門徒卻有粗暴風浪的航程。在這邪惡世界中,最好的人遭遇最差,並不奇怪。他們來,是尋找耶穌。注意,凡要尋見基督並在他裡面得安慰的人,必須肯受勞苦;如這裡的人一樣,為尋找並事奉那從天到地來尋找拯救我們的主,甘願走遍海洋陸地。#

II.這番尋找的結果:他們在海那邊找著了他(第25節)。注意,尋求基督的人遲早必尋見他;若最終能尋見他,即使渡過一片海,甚至從這海到那海、從大河直到地極去尋求基督,都是值得的。這些人後來顯出不真誠,也不是出於任何善良原則而行;然而他們竟這樣熱心。注意,假冒為善的人也可以十分積極參加神的典章。人若不能為自己愛基督顯出別的憑據,只是追逐講道和禱告,並對好的講道一時激動,就有理由懷疑自己不過與這群急切的人一樣。但這些人的原則雖不更好,基督也知道,仍樂意讓他們尋見他,並接納他們與他相交。我們即使能知道假冒為善者的心,只要他們的信仰告白尚屬可信,也不可將他們排除在我們的團契之外;何況我們不知道他們的心呢。#

III.他們找著他時所問的問題:“拉比,你是什麼時候到這裡來的?”從第59節看來,他們是在會堂裡找著他的。他們知道這是尋找基督最可能的地方,因為他素來參加公共敬拜的聚會(路加福音 4:16)注意,基督必須在他百姓的會眾中、在他典章的施行中尋求,也必在那裡尋見;公共敬拜乃是基督樂意以他的同在和自己的顯現來承認、施恩的地方。他們在那裡找著他,對他所說的一切只是:“拉比,你是什麼時候到這裡來的?”他們看見他不願被立為王,所以不再提這事,只稱他為拉比,即他們的教師。他們的問話不僅涉及時間,也涉及他怎樣到了那裡;不僅是“什麼時候”,也是“你怎樣到了那裡?”因為沒有船可供他乘來。他們好奇地詢問基督的行動,卻不關心察驗自己的行動。#

IV.基督給他們的回答,並不直接答覆他們的問題——他何時、怎樣到那裡,與他們何干?而是按他們的情形給他們所需要的答覆。#

1.他揭露他們跟隨他所依據的敗壞原則(第26節)“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察驗人心,知道人裡面有什麼;我是那阿們,是那忠信真實的見證者(啟示錄 3:14、15)。你們找我,這本是好的;但不是出於好的原則。”基督不但知道我們作什麼,也知道我們為何作。這些人跟從基督,#

(1.)並不是為他的教訓:不是因為你們看見了神蹟。神蹟是他教訓的重大證實;尼哥底母為此來找他,並由他工作的權能推論他話語的真實(第3章第2節);但這些人如此遲鈍無心,從不思量這事。#

(2.)乃是為自己的肚腹:因為你們吃餅得飽;不是因為他教導你們,乃是因為他餵養你們。他給了他們,#

[1.]一頓飽足的飯:他們吃了,並且得飽;其中有些人或許很貧窮,久已不知道吃得夠而且有餘是什麼滋味。#

[2.]一頓美味的飯;這神蹟的酒既是最好的酒,這神蹟的食物大概也比尋常格外可口。#

[3.]一頓不花錢的飯,毫不費他們什麼;沒有人向他們算賬。注意,許多人跟從基督是為餅,不是為愛。凡在宗教信仰上圖謀世俗利益、因這營生而得升遷的人,就是如此。有一位教皇說:“這關於基督的傳說使我們得了何等有利的好處!”這些人以“拉比”稱呼基督,顯出極大的敬意;但他仍這樣忠實地告訴他們自己的假冒為善。他的傳道人應當由此學習:不可奉承那些奉承他們的人,也不可因好聽的話受賄,便向一切稱他們為拉比的人喊平安;有理由時,必須給以忠實的責備。#

2.他引導他們歸向更好的原則(第27節)“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他曾在與撒馬利亞婦人談話時,用水來比喻屬靈之事;這裡就著他們所吃的餅,用食物來比喻屬靈之事。他的用意是,#

(1.)要調和我們對世事的追求:“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這不是禁止人為合宜的食物作誠實的勞動(帖撒羅尼迦後書 3:12)。但我們不可把這世界的事當作我們首要的掛慮和關切。注意,#

[1.]世界的事是必壞的食物。世俗的財富、尊榮和享樂都是食物;它們滿足幻想;且許多時候僅此而已;並填滿肚腹。人如同飢餓般貪求這些食物,也以它們使自己飽足;屬肉體的心在它們存留時,可以勉強靠它們活著。但它們必壞,本性會自行衰殘,又遭受千百種變故;所得最多的人,活著時也不能確定保有它們,死時卻必定要離開並失去它們。#

[2.]所以,我們過度勞力追求這些事乃是愚昧。第一,我們不可為了這必壞的食物而在宗教上勞力,或作宗教的工作,以此為目的;不可使我們的宗教服從於世俗利益,也不可在神聖操練中圖謀世俗好處。第二,我們根本不可為這食物勞力;就是說,不可把這些必壞之物當作我們至善,也不可使對它們的掛慮和辛勞成為我們首要的事務;不可首先和最要緊地尋求這些事(箴言 23:4、5)#

(2.)要激勵並促進我們恩典的追求:“要把你們的辛勞用在更好的目的上,為那屬於靈魂的食物勞力。”關於這食物,他說明,#

[1.]它是說不盡地可羨慕的:它是存到永生的食物;是一種長存如同我們必存的福樂,它不但本身永遠長存,也要養育我們達到永生。新約的福分,是我們得永生的預備,是保守我們進入永生的保障,也是永生的憑據和定金。#

[2.]它無疑是可得的。難道要搜遍世上一切財寶,收集地上一切果實,來供應我們能存到永遠的食物嗎?不。海說:“不在我內”,即使在沙中所藏的一切財寶中也沒有。它不能用黃金換得;但這是人子要賜的。hen dosei,或指這食物,或指這生命,都是人子要賜的。請注意,第一,誰賜這食物:人子,乃是那偉大的家主和庫房之主,受託在人間管理神的國,並分賜那國的恩賜、恩典和安慰;他有權賜永生,以及一切通向永生的途徑和預備。我們被吩咐要為此勞力,彷彿它可由自己的勤勞獲得,並因那有價值的代價而售給我們,正如異教徒所說:“諸神把一切益處賣給勤勞的人。”但我們即使為此勞力再多,也不是以工價配得它;乃是人子賜給它。還有什麼比恩賜更白白的呢?賜這食物的是人子,這是一個鼓勵;因為這樣,尋求它、為它勞力的眾人子便可盼望不致得不著它。第二,他有何等權柄賜它;因為父神已經印證了他,touton gar ho Pater esphragisen, ho Theos:因為父已經印證他為神;有人這樣讀。他已經宣告他是神的兒子,大有能力。他印證了他,就是給他完全的權柄,在神與人之間辦事,作神差遣到人間的使者,又作人為之向神代求者;並以神蹟證實他的委任。他既給了他權柄,也使我們確知這權柄;他既把無限的能力託付給他,也以無可懷疑的憑據使我們確信這些能力;使他能為我們擔當之事滿有信心地繼續,也使我們能滿有信心地把自己交託給他。父神以住在他身上的聖靈、從天上來的聲音、以及他以神蹟奇事為他所作的見證,印證了他。神的啟示在他裡面得以完全;異象和預言在他裡面都封住了(但以理書 9:24);一切信徒都在他身上印證神是真的(第3章第33節),並且他們都在他裡面受了印記(哥林多後書 1:22)#

基督是從天而降的真糧;基督接納一切到他那裡來的人;必須吃基督。

約翰福音 6:28–59和合本(神版)
28眾人問他說:「我們當行什麼才算做 神的工呢?」29耶穌回答說:「信 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 神的工。」30他們又說:「你行什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做什麼事呢?31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如經上寫著說:『他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吃。』」32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33因為 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34他們說:「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35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36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38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39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40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41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他,42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43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要大家議論。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45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 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46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 神來的,他看見過父。47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48我就是生命的糧。49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50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51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52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53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54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55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56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57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58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59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裡教訓人說的。

這番談話是與迦百農人;基督現今正在他們會堂中;進行的,還是與那些從海那邊來的人進行的,並不確定,也無關緊要;不過,基督容許他們問他問題,並不把這打斷當作冒犯,甚至對於普通聽眾、不是他親近跟從者的人也是如此,這顯出他的謙卑俯就。凡樂於教導的人,必須快快地聽,並學習回答。教師的智慧在於:即使被問到不相干、無益的問題,也從中取機會回答有益的事,使問題被拒絕,所求的卻不被拒絕。如今,

I.基督既告訴他們必須為他所說的食物作工、為此勞力,他們就問應當作什麼工;他回答他們(第28、29節)#

1.他們的問話很是恰當(第28節)“我們當行什麼,才算作神的工呢?”有人把它理解為輕慢的問題:“我們順從摩西律法所作的工,豈不是更多、更好嗎?我們還能作什麼神的工呢?”但我寧可把它看作謙卑認真地發問,表明他們至少當時心志良好,願意知道並儘自己的本分;我認為,問“怎樣”“什麼”(第30節)、又提出請求(第34節)的人,不是與那些發怨言(第41、42節)並彼此爭論(第52節)的人同一批,因為後者明說是猶太人,是從猶太地出來挑剔的人;那些人嚴格說來才稱為猶太人;而這些人是加利利人,是來受教的。這個問題表明他們確信,那些要得這永存食物的人,#

(1.)必須立志作大事。期望甚高、盼望享受神榮耀的人,也必須在努力上志向高遠,學習作神的工,就是他所要求並悅納的工,是神的工,有別於世人在世俗追求中所作的工。單說神的話還不夠,我們必須作神的工。#

(2.)必須願意作任何事:“我們當作什麼呢?”主啊,你無論吩咐什麼,即使多麼不合肉體血氣,我都預備遵行(使徒行傳 9:6)#

2.基督的回答也很明白(第29節)“信,就是神的工。”注意,#

(1.)信心的工作是神的工。他們詢問神的工;用的是複數;因為他們為許多事憂慮;基督卻引導他們歸向一件包含一切的工,就是那不可少的一件:你們信。這取代儀文律法的一切工作;它是蒙悅納一切其他工作的必要條件,也產生那些工作,因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這是神的工,因為它是神在我們裡面所作成的,使靈魂順服他在我們身上的工作,又激勵靈魂為他作工。#

(2.)那使人與基督聯合、倚靠他的信心,就是神的工。就是信他為神所差來的,作神與人之間和平大事中的神的使者;並因此安息在他裡面,把自己交託給他(見第14章第1節)。#

II.基督既告訴他們人子要把這食物賜給他們,他們就詢問有關他的事;他回答他們的詢問。#

1.他們是在求一個神蹟(第30節)“你行什麼神蹟呢?”他們在這方面是對的:既然他要求他們信他,他就應當出示他的憑據,並以神蹟證明自己是神所差來的。摩西既以神蹟證實自己的使命,基督來廢除儀文律法,也必須同樣證實他的使命:“你究竟作什麼呢?你意欲作什麼?你打算在你的教訓上留下什麼持久的神聖權能記號呢?”但他們在此錯了,#

(1.)他們忽略了所看見他所行的許多神蹟;這些神蹟足以豐豐富富地證明他神聖的使命。這時候還問:“你行什麼神蹟呢?”尤其是在迦百農這神蹟的中心,他在那裡行了那麼多異能,顯出他的職分和工作之神蹟有何等重大?這些人不正是在前幾天由他神蹟般地餵飽嗎?不肯看見的人最瞎;因為太陽照在他們臉上時,他們竟可瞎到問是不是白天。#

(2.)他們把以色列人在曠野神蹟般得餵養,置於基督所行的一切神蹟之上(第31節)“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為加強異議,他們還引用經文:“他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吃”;取自詩篇 78:24;他把天上的糧賜給他們。這故事原可有何等好的用處!它是神權能和良善令人難忘的例子,常被提起以榮耀神(尼希米記 19:20、21);但請看這些人怎樣歪曲它,作了不好的用處。#

[1.]基督責備他們貪戀神蹟的餅,吩咐他們不要把心放在必壞的食物上;他們卻說:“為什麼呢?肚腹的食物是神在曠野賜給我們祖宗的大好處;那麼我們為何不為那食物勞力?神若厚待他們,我們為何不擁護那些厚待我們的人呢?”#

[2.]基督曾用五個餅餵飽五千人,並以此為一個神蹟證明自己是神所差來的;他們卻藉著抬高摩西神蹟的名義,暗中貶低基督這神蹟,逃避其中的證據。“基督餵飽他的數千人;摩西卻餵飽數十萬人。基督只喂一次,隨後還責備那些盼望繼續得餵養而跟隨他的人,用屬靈食物的講論打發他們;摩西卻餵養跟隨他的人四十年,神蹟不是罕有之事,乃是他們每日的食物。基督用地上出的餅、大麥餅和海里出的魚喂他們;摩西卻用從天上來的餅、天使的食物餵養以色列人。”這些猶太人對他們祖宗所吃的嗎哪說得何等誇大!但他們的祖宗輕看嗎哪,正如他們如今輕看大麥餅一樣,稱之為淡薄的食物(民數記 21:5)。我們何等容易輕看並忽略神在自己時代所顯的權能和恩典,同時假稱讚賞祖宗告訴我們的奇事。即使基督這神蹟不及摩西的,基督仍有別的神蹟超過摩西;況且一切真神蹟都證明神聖的教訓,雖在環境上未必同樣顯赫,因為環境總是隨著需要而有所不同。嗎哪超過大麥餅有多少,基督的教訓超過摩西的律法、他的屬天制度超過那時代屬肉體的條例,就有多少,而且更多。#

2.這是基督對這詢問的答覆,其中,#

(1.)他糾正他們對於預表性嗎哪的錯誤看法。他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這是實情。然而,#

[1.]賜給他們的不是摩西,他們也不該為此感激摩西;他不過是器皿,所以他們必須越過他仰望神。我們沒有看見摩西曾為嗎哪向神禱告;他在說“我們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嗎?”時,說話也不慎。不是摩西賜給他們那餅或那水。#

[2.]它也不是如他們所想像從天上、從最高諸天賜下的,乃只是從雲彩而來;所以並不像他們所想的那樣遠遠高過地上所出的東西。聖經說“他從天上賜下糧來”,並不能推論它是屬天的糧,或本為滋養靈魂而設。誤解聖經語言,造成許多關於神之事的錯誤。#

(2.)他把真嗎哪的事告訴他們;那嗎哪不過是這真嗎哪的預表:“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那真正而合宜稱為從天上來的糧,嗎哪不過是它的影兒和表樣,如今賜下的不是給已經死去的你們祖宗,乃是給這現今世代的你們;那更美的事是為你們存留的:他現在正把那真正如此稱為從天上來的糧賜給你們。神榮耀寶座高過空中的雲彩有多少,永存福音的屬靈食物就超過嗎哪有多少。他稱神為自己的父,便宣告自己比摩西更大;因為摩西為僕人盡忠,基督卻為兒子(希伯來書 3:5、6)#

III.基督回答了他們的詢問後,又借他們對嗎哪所提出的異議,進一步用餅來比喻自己,用吃喝來比喻信;本次談話餘下的部分,包括他把二者合在吃他的肉、喝他的血之中,以及聽眾對此所作的評論,都可歸納於此。#

1.基督既已說到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大恩賜,並且是真正的糧(第32節),便詳加解釋並證實此事,使我們可以正確地認識他。#

(1.)他在這裡表明自己是真正的糧;他一再重複這一點(第33、35、48–51節)。注意,#

[1.]基督是糧,這對於靈魂,正如糧對於身體一樣;糧怎樣滋養並維持肉身的生命(乃是肉身生命的杖),基督也怎樣滋養並維持屬靈的生命;他乃是生命的杖。福音中關於基督的教義;他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他是我們的和平、我們的義、我們的救贖主;人乃是藉著這些而活。我們的身體尚可沒有食物而活;我們的靈魂卻不能沒有基督而活。作餅的穀物要被壓碎(以賽亞書 28:28),基督也是如此;他生於伯利恆,即糧倉之家,並且由陳設餅所預表。#

[2.]他是神的糧(第33節),是屬神的糧;他是從神而來的(第46節),是我父所賜的糧(第32節),是父使之成為我們靈魂食物的糧;乃是神家中的糧,是他兒女的糧。利未人的祭物稱為神的糧(利未記 21:21、22),而基督乃是那大祭物;基督在他的道和禮儀中,乃是人享用祭物的筵席。#

[3.]他是生命的糧(第35節,並且又在第48節),乃是那生命的糧,暗指伊甸園中央的生命樹;這樹對於亞當,是那一部分聖約的印證:你這樣行,就必活著;他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而活。基督是生命的糧,因為他是生命樹的果子。第一,他是活糧(他在第51節如此解釋自己):我是活糧。糧本身是死物,只能藉著活的身體之機能滋養人;但基督自己是活糧,且以自己的能力滋養人。嗎哪是死物;若只留一夜,就腐壞生蟲;但基督永遠活著,是永恆的糧,絕不發黴,也不衰敗。基督被釘十字架的道,如今對於信徒仍和從前一樣剛強、安慰人;他的中保之職仍和從前一樣寶貴而有效。第二,他賜生命給世人(第33節),就是屬靈和永恆的生命;即靈魂在今世與神聯合、相交的生命,並在來世見他、享受他的生命;這生命包括一切的福樂。嗎哪隻保全和維持生命,並不保存和延續生命,更不用說恢復生命;但基督將生命賜給那些死在罪中的人。嗎哪隻為以色列人的生命而設;基督卻是為世人的生命而賜;沒有人被排除在這糧的益處之外,惟有那些自行排除自己的人。基督來,是要將生命放在人的心思中,就是產生蒙悅納之行為的原則。#

[4.]他是從天降下的糧;這裡常常重複這一點(第33、50、51、58節)這表明:第一,基督位格的神性。作為神,他在天上原有存在;他從那裡來,取了我們的人性:我從天上降下來。由此我們可以推知他的亙古性;他起初與神同在;他的能力;因為天是權能的穹蒼;以及他的權柄;因為他帶著神聖的差遣而來。第二,一切藉著他流到我們這裡之美善的神聖本源。他來,不只是 katabas;已經降下的(第51節),更是 katabainoi;正在降下的;他不斷降下,表明光、生命和愛藉著基督從神不斷傳給信徒,正如嗎哪每日降下一樣(見以弗所書 1:3)。Omnia desuper:萬物皆從上而來。#

[5.]他就是嗎哪所預表、所象徵的那糧(第58節),就是那糧、真正的糧(第32節)他們所喝的磐石既是基督,他們所吃的嗎哪也就是屬靈的糧(哥林多前書 10:3、4)。嗎哪賜給以色列;基督也照樣賜給屬靈的以色列。嗎哪足夠供他們眾人食用;照樣,在基督裡有豐盛的恩典,供一切信徒使用;多收這嗎哪的人,及至用它時也沒有餘剩;少收的人,及至他的恩典在榮耀中得以成全,也必發現自己一無所缺。嗎哪須在早晨收取;那些要尋見基督的人,必須及早尋求他。嗎哪是甘甜的;並且,正如《所羅門智慧書》的作者告訴我們的(所羅門智慧書 16:20),它適合每一種口味;而基督對於相信的人乃是寶貴的。以色列人靠嗎哪生活,直到他們到了迦南;基督也是我們的生命。約櫃中保存嗎哪作為紀念;照樣,主的晚餐中也有基督的紀念,作為靈魂的食物。#

(2.)他在這裡表明他的承擔是什麼,以及他到世上的使命是什麼。他撇下比喻,明明地說,不說謎語,向我們說明他在人間所作的事(第38–40節)#

[1.]他概括地向我們保證,他從天上來,是為他父的事(第38節),不是要行自己的意思,乃是要行差他來者的意思。他從天上來,這表明他是一個有理智、有行動力的存在者;他自願降到這較低的世界,是一次長途的旅程,也是極大的一步下行,若想到他所離開的世界之榮耀,以及他所來到的世界之災禍,我們確實會驚奇地問:“是什麼推動他作這樣的遠行?”他在這裡告訴我們,他來不是要行自己的意思,乃是要行他父的意思;這並不是說他有任何與父的旨意相抗衡的意思,而是聽他說話的人懷疑他可能有。“不,”他說,“我自己的意思不是我行事的源頭,也不是我所遵循的準則;我乃是來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也就是說,第一,基督來到世上,不是作為一個只為自己行事的私人,而是帶著公共的身分,像使者或全權代表一樣為別人行事,奉有公開的委任;他來到世上,是作神偉大的代理者和世界偉大的醫師。把他帶到這裡來的,不是任何私人的事務;他來乃是要調停雙方的事,而這雙方無非是偉大的創造主和整個受造界。第二,基督在世時並沒有推行任何私人的計劃,也完全沒有與他所代表之人不同的單獨利益。他一生的目標,是榮耀神並使人得益。因此,他從不顧念自己的安逸、安全或平靜;當他要捨命時,雖然他有人性而對此驚恐,他卻撇開這種考慮,將自己作為人的意志歸服於神的旨意:“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2.]他特別告訴我們,他來所要遵行的父的旨意是什麼;他在這裡宣告那旨意,就是他應當遵循的指示。#

第一,賜給基督的私下指示,是要他務必拯救所有蒙揀選的餘民;這就是父與子之間救贖的約(第38節)“這是差我來之父的旨意;這是所託付我的責任,就是凡他所賜給我的人,我一個也不失落。”注意,

1.天父已將人類兒女中的一定數目賜給耶穌基督,交由他照管,並使他們歸他成為名聲和讚美;賜他作產業,作所有物。讓他為他們行他們的情況所需要的一切:教導他們,醫治他們,償還他們的債,替他們申辯,為他們預備永生,並保守他們歸於永生;然後讓他從他們得著最大的益處。父本可隨意處置他們:作為受造物,他們的生命和存在由他而來;作為罪人,他們的生命和存在也因罪歸他所有。他本可將他們賣了,以滿足他的公義,並把他們交給掌刑的人;但他揀選他們作他憐憫的紀念碑,便將他們交給救主。神所揀選作為他特別之愛的對象的人,他都作為託付交在基督手中。#

2.耶穌基督承擔了責任,必不失落父如此賜給他的一個人。他要領許多兒子進入榮耀,他們都必被帶到,無一缺少(馬太福音 18:14)。他們中沒有一個會因缺乏足以使他們成聖的恩典而失喪。“我若不帶他回來交給你,擺在你面前,就讓我永遠擔罪”(創世記 43:9)#

3.基督對於賜給他之人的承擔,延及他們身體的復活。“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這假定前面一切都已成就;但這乃是使這承擔得冠冕和完全。身體是人的一部分,因此也是基督所買贖和所照管的一部分;它屬於應許,所以必不失喪。這承擔不只是他不失落一個人,不失落任何位格,也是他不失落人身上的任何部分,因此也不失落身體。基督的承擔,直到復活時才會完成;那時聖徒的靈魂和身體要重新聯合,並被聚集到基督那裡,使他可以把他們獻給父:“看哪,我與神所賜給我的兒女”(希伯來書 2:13;提摩太後書 1:12)。#

4.這一切的泉源和本原,是神至高的旨意,就是他旨意的籌算;他照此成就這一切。這是他差遣兒子來到世上時所給他的命令,兒子也始終以此為念。#

第二,要賜給人類兒女的公開指示,是他們可以藉著基督獲得救恩的道路和條件;這就是神與人之間恩典的約。哪些具體的人是賜給基督的,乃是秘密:“主認識誰是他的人”;我們卻不認識,也不宜認識。不過,他們的名字雖被隱瞞,他們的特徵卻已公佈。按著福音的條件,生命和福樂已向人提出,藉此,使那些賜給基督的人可以被帶到他那裡,其他人也無可推諉(第40節)“這是差我來者的旨意,就是所啟示的旨意,是與人類兒女進行之事所商定的方法:凡看見子而信靠他的,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可以得永生,我也要叫他復活。”這實在是福音,是好消息。如今聽見這話豈不令人甦醒嗎?

1.永生是可以得到的,若不是我們自己的過失;因為第一亞當犯罪之後,生命樹的道路被封鎖,第二亞當的恩典卻重新開通了它。榮耀的冠冕擺在我們面前,作我們從上面來的呼召之獎賞,我們可以為此奔跑而得著。#

2.每一個人都可得著它。這福音必須傳給萬人,這提議必須向萬人提出;沒有人能說:“這不屬於我”(啟示錄 22:17)#

3.這永生必定歸給一切相信基督的人,也只歸給他們。看見子而信靠他的,必然得救。有人將這“看見”理解為一個限制,即救恩的條件只限於那些得蒙啟示基督和他恩典的人。凡有機會認識基督,並且善用這機會而相信他的人,必得永生;因此,除非那些得聽福音的人,否則沒有人會因不信被定罪(儘管他們也許會因別的罪被定罪);他們正如這裡的這些猶太人(第36節),看見了,卻仍不信;認識了基督,卻仍不信靠他。然而我寧可把這裡的“看見”理解為與相信同一回事,因為這字是 theoron,它所指的不大是眼睛的看見(如第36節,heorakate me:你們已經看見我),而是心思的默想。凡看見子的,也就是相信他的,是用信心的眼睛看見他;藉此我們得以適當地認識福音關於他的教義,並受其感動。這是仰望他,如同被蛇所傷的以色列人仰望銅蛇。基督所要求的並非盲目的信心,不是要我們甘願被剜去眼睛,然後跟從他;而是要我們看見他,並看見我們信心所立的根基。當信心不是從傳聞得來的(按著教會所信的而信),乃是從對可信之根據適當的考察和洞見而來的,它才是正確的:“如今我的眼看見你。”我們自己已經聽見他了。#

4.那些相信耶穌基督、以得永生為目的的人,必在末日藉著他的大能復活。這是他受父旨意所託付的事(第39節),他在這裡鄭重地立為自己的承擔:“我要叫他復活”;這不但指身體恢復生命,也指整個的人完全進入所應許的永生。#

2.現在基督既這樣論到自己,說他是從天降下的生命之糧,我們且看他的聽眾對此作了什麼評論。#

(1.)他們聽見有神的糧、賜生命的糧這樣的事,便誠心祈求要得著它(第34節)“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我不能認為這話像大多數解經者所理解的那樣,是譏誚和嘲弄地說的:“你若能,就把這樣的糧給我們;讓我們吃這糧,不是像那五個餅一樣只吃一餐,而是永遠吃吧”;彷彿這祈禱不過如那不悔改強盜的祈禱:“你若是基督,救自己和我們吧。”但我認為他們提出這個請求,雖然無知,卻是誠實的,也是善意的;因為他們稱他為主,並盼望分得他所賜的,無論那到底是什麼。對於神聖之事籠統而混亂的觀念,在屬肉體的心中會生出某種對於這些事的願望和盼望;如同巴蘭所願的,要死義人之死。那些對神的事認識不清的人,如同看人好像樹木行走,就會為屬靈的福分發出;容我這樣說;不成言的祈禱。他們以為神的恩惠是美事,天堂是佳美之處,不能不盼望這些成為自己的;但他們對於那為得到二者所必需的聖潔,卻毫無重視,也毫無願望。願這成為我們靈魂的渴望;我們既嘗過主恩的滋味,又在神的道中、並在道中的基督裡享受筵席了嗎?讓我們說:“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願生命的糧成為我們日用的糧,天上的嗎哪成為我們不斷的筵席,且願我們永不知缺乏它。”#

(2.)但是,當他們明白耶穌借這生命的糧所指的是他自己時,他們便輕看它。不清楚他們是否就是曾祈求這糧的人(第34節),或是同伴中的另一些人;看來是另一些人,因為他們被稱為猶太人。現在經上說(第41節),他們就向他發怨言。這話緊接在基督對於神的旨意和自己關於人得救之承擔所作的鄭重宣告之後(第39、40節);那必定是從我們主耶穌口中所出的最重大、最滿有恩典的話之一,也是最信實、最配受一切接受的話。人本會以為,他們應當像埃及的以色列人一樣,聽見神這樣眷顧他們,就低頭敬拜;但恰恰相反,他們沒有接受向他們提出的恩惠,反倒發怨言,與基督所說的話爭辯;雖然沒有公開反對或駁斥,卻私下彼此輕蔑地議論,向彼此心中灌輸對這話的偏見。許多人不敢公開反駁基督的教義(他們的詭辯如此軟弱、毫無根據,以致他們不是羞於承認,就是害怕被駁倒),然而心裡卻說自己不喜歡它。現在,#

[1.]使他們跌倒的是基督宣稱自己的本源來自天上(第41、42節)“他怎能說:我從天上降下來?”他們聽過天使從天上降下,卻從未聽說有人如此;他們忽略了他已經給他們的證據,證明他不只是人。#

[2.]他們以為足以使自己這樣做有理的,是他們知道他在地上的出身:“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識嗎?”他既是他們中的一個,他們便不以為然他竟說自己從天上降下。他們輕慢地稱呼他蒙福的名,耶穌:“這不是耶穌嗎?”他們想當然地以為約瑟確實是他的父親,儘管約瑟只是被人認為是他的父親。注意,對於基督位格的誤解;以為他不過是一個由通常生育所懷、所生的人;會使人對他的教義和職分產生冒犯。那些把他與其他世人的兒子等量齊觀的人,既說“他的父母我們認識”,他們貶損他滿足之尊榮和他承擔之奧秘,也就不足為奇;他們便像這裡的猶太人一樣,對他叫我們在末日復活的應許發怨言。#

3.基督既說信是神的工(第29節),便詳細論到這工,教導我們並鼓勵我們行這工。#

(1.)他表明信基督是什麼意思。#

[1.]信基督就是到基督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與“信我的”是同一回事(第35節),又一次說(第37節)“到我這裡來的”;第44、45節也是如此。向神悔改,就是到他這裡來(耶利米書 3:22),以他為我們至高的福分和最高的目的;照樣,向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信心,就是到他這裡來,以他為我們的君王和救主,併為我們到父那裡去的道路。這表明我們的情感向他發出,因為情感乃是靈魂的運動,並有相應的行動;就是離開一切與他相反或與他競爭的事物,來到藉著他向我們提出生命和救恩的條件上。他在地上時,這遠不只是到他所在之處;如今也遠不只是到他的道和禮儀那裡來。#

[2.]信基督就是吃基督(第51節)“若有人吃這糧。”前者指我們把自己歸向基督;後者指我們帶著食慾和喜樂,把基督應用於自己,以便從他得生命、力量和安慰。要以他為食,如以色列人吃嗎哪一樣,既已離開埃及的肉鍋,不倚靠自己手中的勞碌(以此為食),而單單靠從天賜給他們的糧而活。#

(2.)他表明信基督可得著什麼。我們若到他那裡,他會賜給我們什麼?我們若以他為食,會得什麼益處?缺乏和死亡是我們所懼怕的主要事情;只要我們確信自己存在的安慰,並確信在這些安慰中生命得以延續,我們就夠了;如今這兩樣都在這裡向真信徒保證。#

[1.]他們永不缺乏,永不飢餓,永不乾渴(第35節)他們有願望,且是熱切的願望;但這些願望得著如此適切、及時、豐盛的滿足,以致不能稱為飢餓和乾渴,因為飢渴是令人不安且痛苦的。那些吃過嗎哪、喝過磐石所流之水的人,後來仍會飢餓乾渴。嗎哪使他們厭膩;磐石所出的水也會缺乏。但基督裡有一種永不能窮盡的充溢豐盛,並且有從他而來的、永不止息的供應。#

[2.]他們永不死,亦即不永遠死;因為,第一,信基督的人有永生(第47節);他有這生命的確據、賜予和憑據;他在應許和初熟果子中已有這生命。與基督聯合,並在基督裡與神相交,就是已經開始的永生。第二,吃嗎哪的人雖死了,基督卻是這樣的糧,人可以吃了而永不死(第49、50節)。這裡要注意,#

1.預表性的嗎哪之不足:“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我們可以從我們祖宗的死得許多益處;他們的墳墓對我們說話,他們的紀念碑成為我們的紀念,特別叫我們知道,最精美食物的最大豐盛,既不能延長生命的線,也不能避開死亡的一擊。那些吃過嗎哪、吃過天使食物的人,也像別人一樣死了。他們的飲食不可能有什麼不妥以致縮短他們的年日,他們的死也不能因人生的勞苦辛勞而加速(因為他們既不撒種,也不收割),然而他們還是死了。#

(1.)他們中許多人因不信和發怨言,立即受到神忿怒的擊打而死;因為他們雖吃了那屬靈的食物,神卻不喜悅他們中的多數人,他們便倒在曠野(哥林多前書 10:3–5)。他們吃嗎哪,並不能保障他們免受神的忿怒,如同我們信基督能保障我們一樣。#

(2.)其餘的人在自然的過程中死去;他們的屍首,按著神的判決,倒在他們吃嗎哪的那曠野中。在那神蹟每日如日用飲食的時代,人的壽命仍被限制在如今所定的年數,正如詩篇 90:10 所表明的。因此,不要讓他們如此誇耀嗎哪。#

2.真嗎哪的全備充足,先前的嗎哪乃是它的預表:“這是從天降下來的糧”,是真正屬神、屬天的食物,人可以吃了而不死;就是說,不落在那使靈魂死亡的神忿怒之下;不死第二次的死;不,並且也不最終且不可挽回地死第一次的死。不死,就是不滅亡,不因缺少信心而不能達到天上的迦南,正如以色列人雖有嗎哪,卻不能達到地上的迦南一樣。這在緊接著的話中由那應許進一步說明:“若有人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第51節)。這就是永不死的意思:他雖下到死亡,卻要經過死亡,到達那再沒有死亡的世界。永遠活著,並不是永遠存在(地獄中的被定罪者也將永遠存在;人的靈魂原是為無盡的狀態而造的),而是永遠幸福。又因為身體必然要死,像水潑在地上,基督在這裡也承擔要把它收聚起來(正如先前第44節所說:“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身體也必永遠活著。#

(3.)他表明我們有何等的鼓勵可以信基督。基督在這裡說到一些見過他卻仍不信的人(第36節)。他們看見他的位格和神蹟,聽見他傳道,卻沒有因此受感動而信他。信心並不總是看見的結果;兵丁是他復活的目擊者,卻不信他,反而誣稱他沒有復活;可見使人信基督乃是困難的事:但藉著施恩之靈的運行,那些沒有看見的人卻信了。這裡有兩件事向我們保證,為要鼓勵我們的信心:#

[1.]子必歡迎一切到他那裡來的人(第37節)“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這歡迎我們到基督這裡來的話,對於我們的靈魂該是何等可喜!“到我這裡來的”是單數,表明他所施的恩惠,不但給一般信徒的整體,也給每一個歸向基督的靈魂。這裡,第一,所要求的責任乃是純正的福音責任:到基督這裡來,使我們可以藉著他到神那裡去。他的美麗和慈愛,就是那偉大的吸引力,必須吸引我們歸向他;需要之感和危險之懼必須催逼我們歸向他;無論什麼,只要把我們帶到基督那裡。第二,這應許乃是純正的福音應許:“我總不丟棄他”:ou me ekbago exo。有兩個否定詞:我不,絕不。#

1.這裡表達了極大的恩惠。我們本有理由懼怕他會丟棄我們。想到我們的卑微、卑賤、不配前來、前來時的軟弱,我們確實可以料想他會向我們變臉,關閉門不讓我們進去;但他用這保證消除這些懼怕:他絕不這樣作;我們雖卑微,他不輕視我們;我們雖有罪,他不拒絕我們。貧窮的學者到他這裡來受教嗎?他們雖遲鈍緩慢,他不丟棄他們。貧窮的病人到他這裡來求醫,貧窮的當事人到他這裡來求勸告嗎?他們的情形雖壞,雖空手而來,他總不丟棄他們。但是,#

2.所含的恩惠比所說出的更多;說他不丟棄他們,其意思就是:他要接納他們、款待他們,並賜給他們一切他們到他這裡來所求的。他不在他們初來時拒絕他們,後來也不因每一次不悅而丟棄他們。他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2.]父必毫無失敗地,在適當的時候把一切賜給子的人帶到他那裡。在父與子關於人救贖的聖約安排中,子既承擔要使一切到他那裡的人稱義、成聖和得救(“把他們交在我手中,然後把他們交由我管理”),父作為存在、生命和恩典的泉源與本原,也承擔要把一切賜給子的人交在子手中,並把他們帶到子那裡。現在,#

第一,他在這裡向我們保證,此事必然成就:“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第37節)。基督曾抱怨(第36節)那些雖見過他卻不肯信他的人,隨後便加上這話,

a. 為要使他們知罪並受警醒,明白地暗示:他們若堅持不來到他那裡、不信他,就必定顯明他們不屬乎恩典的揀選;因為我們若把自己交給世界和肉體,怎能以為神把我們賜給了基督呢?(彼得後書 1:10)

b. 為叫他自己得安慰和鼓勵:“以色列雖不被收聚,我卻仍要得榮耀。”那蒙揀選的已經得著了,並且必得著,儘管許多人瞎了眼(羅馬書 11:7)。他雖失去許多受造物,卻不失去一個交他照管的人:凡父所賜給他的,必到他那裡來。這裡我們看見,( a. ) 對揀選的描述:“凡父所賜給我的”:pan ho didosi,即父所賜給我的每一件事;就是蒙揀選之人的位格,以及一切屬於他們的事;他們一切的服事和一切的利益。正如他所有的都是他們的,他們所有的也都是他的;他稱他們為他的“一切”:他們被賜給他,作為他承擔工作的完全報償。不但一切人,連萬有也都在基督裡同歸於一(以弗所書 1:10),並且和好(歌羅西書 1:20)。將蒙揀選的餘民賜給基督,在第39節被說為已經完成的事:他已經賜給他們。在這裡卻說為正在進行的事:他正在賜給他們;因為當長子被帶到世上時,看來這賜予被重新確認了(見希伯來書 10:5等)。神現在將要把列國賜他為基業(詩篇 2:8),使他得著荒涼之地為業(以賽亞書 49:8),又使他與位大的同分(以賽亞書 53:12)猶太人雖見過他,卻不信他;然而這些人(他說)必到我這裡來;那不在這圈裡的另外的羊,也必被帶來(第10章第15、16節)(見使徒行傳 13:45–48)。( b. ) 其結果得以保證:“他們必到我這裡來。”這本質上不是應許,而是預言:凡在神的旨意中預定得生命的人,都必因被帶到基督那裡而被帶入生命。他們分散了,混在列國中,然而沒有一個會被遺忘;神的穀粒一顆也不會失落,正如所應許的(阿摩司書 9:9)。他們本性上與基督隔絕,也厭棄他,然而他們必會來。神的全知既保證找出他們所有的人,神的全能也保證把他們所有的人帶進來。不是“他們必被趕到我這裡來”,而是“他們必自由地來”,必被使甘心。

第二,他在這裡告訴我們這事如何成就。那些賜給基督的人怎樣被帶到他那裡?為此必須作兩件事:

a. 他們的悟性必得光照;這在第45、46節已應許。先知曾預先說到這些事,經上記著:“他們都要蒙神的教導”;我們在以賽亞書 54:13 和耶利米書 31:34 找到這話:“他們都要認識我。”注意,

( a. ) 為要相信耶穌基督,我們必須蒙神的教導;就是說,[ a. ] 必須有神的啟示臨到我們,向我們顯明關於基督當信的是什麼,併為何要信它。有些事連本性也教導我們;但要把我們帶到基督那裡,就需要更高的光。[ b. ] 必須有神的工作在我們裡面作成,使我們能明白並領受這些所啟示的真理及其證據。神賜給我們理性,便教導我們超過地上的走獸;但賜給我們信心,便教導我們超過屬血氣的人。如此,教會一切的兒女,凡真正屬她的,都是蒙神教導的;他已承擔了教育他們的責任。

( b. )由此可推知,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人,都到基督這裡來(第45節)。[ a. ]這裡暗示,除了那些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人,沒有人會到基督這裡來。我們絕不會被帶到基督面前,除非神藉著他的恩典光照我們的心思,啟發我們的判斷,糾正我們的錯謬;他不但告訴我們,使我們可以聽見,更教導我們,使我們可以學習那在耶穌裡的真理;否則我們絕不會被帶來信基督。[ b. ]這神聖的教導既如此必然地產生神選民的信心,我們便可斷定,那些不到基督這裡來的人,從未聽見父的教訓,也未向父學習;因為他們若曾如此,無疑就會到基督這裡來。人若不信基督,便徒然假稱受了神的教導,因為他不教別的功課(加拉太書 1:8、9)看神如何待人如理性受造物:他用人的繩索牽引他們,先開啟悟性,繼而藉此按著正當的次序影響較低的官能;這樣他是從門進來,撒但卻像盜賊,從別處爬進來。但恐怕有人夢想父神向世人顯現可見的形體(以教導他們這些事),並對聽見父的教訓和向父學習懷有粗鄙的觀念,他就補充說(第46節):並不是有人看見過父;這裡暗示,也沒有人能用肉眼看見他,或可指望像摩西那樣向他學習,神曾與摩西面對面說話;但神光照人眼、教導人時,是以屬靈的方式作工。眾靈之父能不為人所覺察地進入並影響人的靈。眾靈之父能不為人所覺察地進入並影響人的靈。那些沒有見過他面的人,卻感受過他的大能。然而有一位與父親密相識,就是那位出於神的、基督自己;他看見過父(第1章第18節)。注意,第一,耶穌基督以一種獨特的方式出於神,神出於神,光出於光;他不但為神所差遣,更是在萬世以前由神所生。第二,完全看見父、完全認識他和他的旨意,乃是基督的特權。第三,甚至那預備人信心的光照,也是藉著基督傳給我們的。那些向父學習的人,既不能親自看見他,就必須向唯獨見過他的基督學習。正如一切神聖的啟示都是藉著基督而有,一切神聖的能力也都是藉著他施行。

b. 他們的意志必被降服。若人的靈魂如今仍有原初的正直,那麼影響意志只需光照悟性;但在墮落之人敗壞的靈魂中,意志反叛悟性正確的指示;有屬肉體的心思,它本身就是與神聖的光和律法為仇。因此,意志必須有恩典的工作施行於其上,這裡稱為牽引(第44節)“若不是差我來的父牽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猶太人因基督的教訓而發怨言;他們不但自己不肯接受,又因別人接受而惱怒。基督聽見他們暗中的私語,便說(第43節)“你們不要大家議論;不要把你們不喜愛我教訓的過失互相推諉,好像是因為你們發現它普遍不受歡迎;不,這是由於你們自己和你們自己敗壞的性情,這性情構成一種道德上的無能;你們對神真理的反感和偏見如此強烈,非有神聖的能力不能勝過。”這也是全人類的情形:“若不是差我來的父牽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不能勸服自己接受福音的條件”(第44節)注意,( a. )這工作的性質:乃是牽引,並非強迫意志,使我們從不願意變為願意;而是在靈魂中給它一種新的傾向,使它歸向神。這似乎不只是道德上的勸說,因為藉著勸說,是否被牽引仍在人自己的能力之內;然而也不可稱作物理的衝動,因為它不在自然的途徑之中;但那借著創造的大能在人裡面造人之靈、又藉著護理的影響塑造人心的主,知道如何重新塑造靈魂,改變它的趨向和性情,使它合乎他自己和他自己的旨意,同時毫不侵犯其天然的自由。這種牽引所作成的,不只是順從,乃是甘心的順從、欣然的樂意:“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 b. )這工作的必要性:人在這樣軟弱無助的狀態中,沒有它便不能到基督這裡來。正如沒有普遍護理的配合,我們不能作任何天然的行動;照樣,沒有特別恩典的影響,我們也不能作任何道德上善的行動;新人在這恩典中生活、行動、存留,正如單單作為人的人在神聖護理中生活、行動、存留一樣。( c. )這工作的作者:差我來的父。父既差遣基督,就必使他成功,因為他不會差他徒然行事。基督既承擔把靈魂帶進榮耀,神就為此應許他,要把他們帶到他面前,從而使他得著那些他已賜給他權利的人。神既借應許把以色列國賜給大衛,終於也牽引百姓的心歸向他;照樣,既差基督拯救靈魂,就差遣靈魂到他這裡,由他得救。( d. )這工作的冠冕和完全:“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本段講論四次提到這話,無疑包括神恩典一切中間和預備性的工作。他在末日使他們復活時,便在他所承擔的事上作最後的完成,安放頂石。他既承擔這事,必定無所不能,也必作成一切為此所必需的事。讓我們的盼望指向那為末日所存留的福樂,屆時一切歲月都完全滿了並結束了。

4.基督既這樣說自己是生命的糧,又說信心是神的工作,就更特別地說明他自己哪一部分是這糧,就是他的肉;又說明信就是吃這肉(第51–58節),他仍繼續使用食物的比喻。注意這食物的預備:“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第51節),即人子的肉和血(第53節)。他的肉真是可吃的,他的血真是可喝的(第55節)。也注意對這食物的領受:我們必須吃人子的肉、喝他的血(第53節);又說(第54節)“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同樣的話又說(第56、57節)“吃我的人。”這無疑是一個比喻或形象性的講論,其中靈魂對於屬靈和神聖之事的作為,是藉著身體對於可感之物的行動來表明的;這使基督的真理對一些人更易明白,對另一些人則更不易明白(馬可福音 4:11–12)。如今,#

(1.)讓我們看看基督這番講論如何容易被誤會和曲解,叫人看見卻不曉得。#

[1.]它先被屬肉體的猶太人曲解了,因為這話最初是向他們說的(第52節)他們彼此爭論;在彼此耳中私語,表示不滿:“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基督說(第51節)要為我們舍他的肉,受苦並死;但他們未經慎思,理解為他把肉給我們吃,這就給基督機會告訴他們:雖然他的話原有別的意思,但即便吃他肉這件事本身,若理解正確,也並不像他們乍看之下所認為的那樣荒謬。#

[2.]羅馬教會為支持他們怪誕的變質說,極可悲地曲解了它;這教義使我們的感官成為謊言,違背聖禮的本質,並推翻一切令人信服的證據。他們像這裡的猶太人一樣,把它理解為對基督身體屬身、屬肉體的吃,如同尼哥底母一樣(第3章第4節)。主的晚餐尚未設立,因此這話不可能指向它;這裡所說的是屬靈的吃喝,不是聖禮性的吃喝。#

[3.]許多無知屬肉體的人也誤解了它,因而推斷,若他們臨死時領受聖禮,就必定上天堂;這既使許多軟弱而缺少它的人無故不安,也使許多邪惡而有它的人無故安逸。因此,#

(2.)讓我們看看基督這番講論當如何理解。#

[1.]基督的肉和血是什麼意思。它稱為(第53節)“人子的肉和血”,即他作為彌賽亞和中保的肉和血:他在道成肉身時所取的肉和血(希伯來書 2:14),也是他在死亡和受苦中所捨棄的肉和血:“我所要舍的肉”,就是要被釘十字架、被殺的肉。說這肉是“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意思是:第一,代替世人因罪所喪失的生命,基督舍自己的肉作為贖價或相等的代價。基督是我們的保人,身體為身體作保(照我們所說),因此他的生命必須代替我們的生命,使我們的生命得以存留。“我在這裡,讓這些人去吧。”第二,為要使世人得生命,為全世界買得向所有人普遍提供永生的機會,併為一切信徒買得永生的特別確據。因此,人子的肉和血表示道成肉身且受死的救贖主;就是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以及他所完成的救贖,連同救贖一切寶貴的益處:罪得赦免、蒙神悅納、得兒子的名分、來到施恩寶座前的道路、恩約的應許和永生;這些稱為基督的肉和血。#

1.因為它們是藉著他的肉和血、藉著他身體的擘開和他血的流出所買來的。所買來的特權稱自為之付出代價的事物,實在恰當,因為這顯明其價值;可在其上寫著 pretium sanguinis:血的代價。#

2.因為它們是我們靈魂的飲食。帶血的肉是被禁止的(創世記 9:4),但福音的特權對我們卻如肉和血一般,是為滋養我們靈魂所預備的。他先前把自己比作必需的食物:餅;這裡又比作美味的肉。這是肥甘的筵席(以賽亞書 25:6)靈魂因基督得滿足,如同得了骨髓肥油(詩篇 63:5)。這真是可吃的,真是可喝的;確實如此,即在屬靈意義上如此,正如惠特比博士所說;如同基督被稱為真葡萄樹;或說真是飲食,是與世上用來欺騙那些以世物為食之人的虛飾和影兒相對而言。在基督和他的福音裡,有真實的供應、堅實的滿足;那使人飽足、充盈的,才真是可吃的、可喝的(耶利米書 31:25、26)#

[2.]吃這肉、喝這血是什麼意思;這事既如此必要又如此有益,顯然無非就是信基督。正如我們藉著吃喝有分於飲食,照樣我們藉著信心有分於基督和他的益處;信基督包括吃喝所包含的四件事。第一,它表示對基督有胃口。這屬靈的吃喝始於飢渴(馬太福音 5:6),就是對基督迫切而懇求的渴望,不肯以任何低於有分於他的事為滿足:“給我基督,否則我就死。”第二,把基督應用於我們自己。只看著食物不能養活我們,惟有吃進去的食物,使之成為我們自己的,並彷彿與我們成為一體,才能養活我們。我們必須這樣接受基督,將他據為己有:“我的主,我的神”(第20章第28節)。第三,以基督和他的救恩為樂。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之教義,必須成為我們最可喜悅、最甘甜的飲食。我們必須在基督的血中享用新約的佳餚,對於無限智慧為救贖和拯救我們所採取的方法,懷有如同我們對於最必需的供應或最令人愉悅的天然享樂所懷有的那樣大的喜悅。第四,從他得著滋養,並倚賴他維持和安慰我們的屬靈生命,賜給新人力量、成長和活力。以基督為食,就是在他名裡、與他聯合、藉著從他得來的力量作一切事;就是如同我們靠食物生活那樣靠他生活。我們的身體怎樣由食物得滋養,我們不能說明;但身體確實如此得滋養,我們卻知道並經歷;這屬靈的滋養也是如此。我們的救主極喜愛這個比喻(因它極有意義且極能表達),所以後來他要設立一些外在可感的記號,來表明我們有分於他死的益處時,就選擇吃和喝,並使它們成為聖禮的行動。#

(3.)既已這樣解釋基督這部分講論的一般意義,其中的細節可歸結為兩點:#

[1.]我們以基督為食的必要性(第53節)“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意思是:第一,“若你們對基督沒有渴慕,也不以他為樂,這就確實表明你們裡面沒有屬靈生命。”靈魂若不飢不渴,必然是不活著的;我們若向這樣可吃、可喝的飲食死了,實在就表明我們死了。當人用精巧的發條製成能來回活動的人造蜜蜂,須要與真蜜蜂分別時(據說),就把蜜放在它們中間;惟有真蜜蜂群集於蜜,人造的卻不理會,因為它們裡面沒有生命。第二,“除非你們藉著信心從基督領受屬靈生命,否則你們確實不能有屬靈生命;離了他,你們就不能作什麼。”信基督乃是恩典最先活著的原則;沒有信心,我們既沒有屬靈生命的實質,也沒有得永生的任何資格:我們的身體離了食物不能活,我們的靈魂也照樣離了基督不能活。#

[2.]它的益處和優勢,在兩件事上:#

第一,我們要與基督合一,正如食物消化後我們的身體與食物合一(第56節)“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是借信被釘十字架之基督而活的人(這裡說的是持續的行動),“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我們借信與基督有緊密親密的聯合;他在我們裡面,我們也在他裡面(第17章第21–23節;約翰一書 3:24)。信徒住在基督裡面,如住在他們的保障或逃城;基督住在他們裡面,如一家之主,為要管理並供給這家。基督與信徒之間的聯合如此密切,以致他分擔他們的憂患,他們也分享他的恩典和喜樂;他與他們在苦菜中一同吃晚餐,他們也與他一同享用豐盛的佳餚。這是不可分離的聯合,如同身體與消化後的食物之間的聯合(羅馬書 8:35;約翰一書 4:13)。

第二,我們要藉著他活著,要藉著他永遠活著,正如我們的身體藉著食物活著。

a. 我們要藉著他活著(第57節)“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裡有神聖生命的次序和秩序。( a. )神是永活的父,在自己裡面並由自己有生命。“我是自有永有的”是他永遠的名。( b. )耶穌基督作為中保,因父活著;他在自己裡面有生命(第5章第26節),但這生命是從父而有的。那差遣他的,不但以完成如此大事業所必需的生命裝備他,更立他作我們神聖生命的寶庫;正如他將天然生命之氣吹進頭一個亞當,也將屬靈生命之氣吹進第二個亞當。( c. )真信徒藉著與基督聯合而領受這神聖生命;這聯合既與父和子的聯合相比,也便由那聯合推論出來(第17章第21節)。所以,吃我的、或以我為食的人,要因我活著:那些靠基督活著的人,要藉著他活著。信徒的生命從基督而有(第1章第16節);這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歌羅西書 3:4);我們藉著他活著,如同肢體藉著頭、枝子藉著根活著;因為他活著,我們也要活著。

b. 我們要藉著他永遠活著(第54節)“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是領受福音所預備作靈魂食物的人,“就有永生”;他如今就有,如第40節所說。他裡面已有那作為永生開端的生命;他已有永生的憑據和預嘗,也有永生的盼望;他要永遠活著(第58節)。他的福樂要與永恆本身最漫長的線並行。

基督與門徒的講論;基督講論的果效;猶大的品格。

約翰福音 6:60–71和合本(神版)
60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61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嗎?62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64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65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66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67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68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69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 神的聖者。」70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71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十二個門徒裡的一個,後來要賣耶穌的。

這裡記述基督這番講論所產生的果效。有些人因它跌倒,另一些人卻因它得建立;有些人被它趕離基督,另一些人卻被帶得更親近他。

I.對一些人而言,這成了死的香氣叫他們死;不但對那些公開與他和他的教訓為敵的猶太人如此,甚至對他的許多門徒也是如此;他們是廣義的門徒,常聽他講道,並在公開場合跟隨他;乃是混雜的群眾,像以色列中那引起一切不滿的人一樣。如今這裡有,#

1.他們對所聽教訓的怨言(第60節)“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1.)他們自己不喜歡它:“這是什麼話?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若按比喻理解,就無法明白;若按字面理解,就無法實行。什麼!我們必須成為食人者嗎?難道我們不能敬虔,除非我們也成為野蠻人嗎?”阿威羅伊說:“Si Christiani adorant quod comedunt,sit anima mea cum philosophis:若基督徒敬拜他們所吃的,我的心靈便願與哲學家同在。”如今他們發現這話甚難;若他們謙卑地求基督向他們說明這比喻,他必會開啟它,也開啟他們的悟性;因為他必將自己的道教訓謙卑的人。但他們不願基督向他們解釋他的話,因為他們不願失去這個拒絕它們的藉口:即這些是難懂的話。#

(2.)他們以為別人也不可能喜歡它:“誰能聽呢?必定沒有人能。”這樣,譏誚宗教的人總是樂於斷言,全人類中一切有理智的人都與他們意見相同。他們極有把握地下結論,說沒有一個有理性的人會接受基督的教訓,也沒有一個有氣節的人會服從他的律法。因為他們自己不能忍受這樣的教導和約束,就認為別人也不能:“誰能聽呢?”感謝神,已有成千上萬的人聽了基督這些話,發現它們不但容易,而且甘甜,如同他們所必需的食物。#

2.基督對他們怨言的責備。#

(1.)他十分知道他們的怨言(第61節)他們的挑剔隱藏在自己心裡,或在角落中彼此低聲私語。但,#

[1.]基督知道它們;他看見,也聽見。注意,基督不但留意大膽的罪人對他的名和榮耀所作公開的挑釁,也留意屬肉體的自稱信徒暗中對他教訓所作的輕慢;他知道愚頑人心裡所說、羞於出口的話;他察看那些聽他教訓的人怎樣領受他的教訓:誰因之歡喜,誰因之發怨言;誰與之和好,並在它面前降服,誰又與之爭吵、悖逆,縱然極其隱秘。#

[2.]他是在自己裡面知道這事,不是因任何給他的消息,也不是因任何外在的跡象,而是藉著他自己神聖的全知。他不像先知那樣,藉著賜給他的神聖啟示而知道(先知所渴望知道的事有時也向他們隱藏,如列王紀下 4:27);乃是藉著在他裡面的神聖知識而知道。他就是那鑑察人心思意念的本體之道(希伯來書 4:12、13)。思想對於基督就是言語;所以我們應當謹慎,不但謹慎我們所說所作的,也謹慎我們所想的。#

(2.)他也十分知道如何回答他們:“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嗎?這是你們的絆腳石嗎?”看人怎樣因著自己故意的誤解為自己製造冒犯:他們在沒有冒犯之處取了冒犯,甚至在無可製造之處製造冒犯。注意,人對基督教訓所取的冒犯如此之多,原因卻如此之少,我們實在可以正當地驚奇。基督在這裡帶著驚奇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嗎?”如今,為回答那些定他的教訓為繁複晦澀的人(Si non vis intelligi, debes negligi:若你不願被人明白,你就應當被忽略),#

[1.]他向他們略示自己昇天的事,這將為他教訓的真實性提供不可抗拒的證據(第62節)“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那又如何呢?第一,“若我把那事告訴你們,它必定更會叫你們厭棄,你們會以為我的宣稱實在太高。若這話已是難到你們不能聽的,等我告訴你們我要回到我降下來的天上,你們又怎樣消化呢?”(見第3章第12節)。那些在較小困難上跌倒的人,應當想想他們將如何越過更大的困難。第二,“你們看見人子昇天時,這會更叫你們厭棄,因為那時我的身體就更不能按著你們如今所理解的粗鄙意思被你們吃了。”惠特比博士如此說。或者,第三,“當你們看見那事,或從那些看見的人聽見那事時,你們必定就會滿足。你們以為我說自己從天降下,是太抬舉自己了;因為你們正是在這事上與我爭論(第42節);可是當你們看見我回到天上時,仍會這樣想嗎?”他若升上去,必定先降下來(以弗所書 4:9、10)基督常這樣把自己交給後來的證據證明,如第1章第50、51節;第2章第14節(馬太福音 12:40;26:64);讓我們稍等片刻,直到神的奧秘成全了,那時我們就會看見,基督任何一句話都沒有叫人厭棄的理由。#

[2.]他給他們一把普遍的鑰匙,來理解這話和一切類似的比喻性講論,教導他們應當按屬靈的意思理解,而不可按屬身、屬肉體的方式理解:“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第63節)正如在天然身體中,是動物的精氣使它活著,使它有生命;若沒有這些,即使最有營養的食物也毫無益處(若身體不被靈使其活著、使其有生命,餅對身體又有什麼益處呢?);靈魂也是如此。第一,單有蒙恩之道的參與,若神的靈不與之同工,又不借此使靈魂活過來,就毫無益處;道和蒙恩之道,若聖靈與之同工,就如活人的食物;若不然,就如死人的食物。甚至基督的肉,就是贖罪的祭,若非蒙福的聖靈藉此使我們的靈魂活過來,並將他死所發出的有力影響施於我們,直到我們藉著他的恩典與他一同栽種在他死的形狀上,也對我們毫無益處。第二,吃基督的肉、喝他的血的教訓,若按字面理解,就毫無益處,反倒引我們進入誤解和偏見;但其屬靈的意思或意義卻使靈魂活過來,使它活潑有生命;因為接著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吃基督的肉!這是一句難懂的話;但相信基督為我死,並從這教訓中得著力量和安慰,來親近神、抵擋罪惡、預備將來的境界,這就是那句話的靈和生命;如此解釋,它乃是一句極美的話。人不喜愛基督的話,是因為他們誤解了它們。比喻的字面意思對我們沒有益處,我們從中絕不會更有智慧;但屬靈的意義卻是教導人的。第三,“肉體是無益的”;有些人如此理解:那些在肉體中的人,就是在屬肉體心思權勢之下的人,不能從基督的講論得益;但“靈叫人活著”;那些有聖靈、屬靈的人,卻藉著這些講論活過來並得生命;因為人是按著領受者的方式領受這些話,即與領受者心思的狀態相應。他們挑剔基督的話,其實過錯在他們自己;惟有屬感官的心思覺得屬靈的事無意義、無滋味,屬靈的心思卻品嚐其滋味(見哥林多前書 2:14、15)#

[3.]他使他們知道他認識他們,也知道雖他們自稱為他的門徒,卻並未從他們期待更好的結果(第64、65節)如今應驗了先知論到基督和他的教訓所說的話(以賽亞書 53:1)“誰信我們的傳報?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這兩點基督都在這裡指出。#

第一,他們不信他的傳報:“你們中有些人曾說要撇下一切跟從我,卻仍然不信。”這就是所傳的道對他們無益的緣故,因為這道沒有與信心調和(希伯來書 4:2)。他們不信他是彌賽亞;否則,他們就會安於他所傳的教訓,不會與之爭吵,縱然其中有些事幽暗難明。Oportet discentum credere:初學的人必須憑著教師的話接受事物。注意,

1.在名義上的基督徒中,有許多人實在是不信的人。#

2.假冒為善者的不信,在還未向世人顯露之前,已經赤露敞開在基督眼前。他從起初就知道,跟從他的群眾中誰信,十二門徒中誰要賣他;從他們與他相識、跟隨他之初,在他們熱心最熾烈的時候,他就知道誰如拿但業一樣真誠(第1章第47節),誰不真誠。在他們藉著明顯行為表明自己以前,他已能無誤地分辨誰信、誰不信,誰的愛是偽裝的,誰的是誠實的。我們由此可得知,#

(1.)那些長久作出貌似可信之信仰告白的人若背道,乃是他們一向假冒為善的確證,表明他們從起初就不信;卻不是任何真信徒可能完全而最終背道的證據:這種叛離不可稱為真聖徒的跌倒,乃是顯出假冒者(見約翰一書 2:19);Stella cadens non stella fuit:墜落的星從來不是星。#

(2.)知道人心是基督的特權;他知道誰是不信而在信仰告白中假裝的人,卻仍讓他們在他的教會中有位置,使用他的蒙恩之道,享有他名的信譽;並不在今世揭露他們,除非他們藉著自己的邪惡揭露自己;因為他的有形教會就是這樣構成的,顯明的日子尚未來到。但若我們妄圖判斷人的心,我們就是登上基督的寶座,搶先行使他的審判。我們常在人身上受騙,也有理由改變我們對他們的看法;但我們確知,基督認識萬人,他的審判是按真理而行的。#

第二,他們不信他的傳報的緣故,是耶和華的膀臂沒有向他們顯露(第65節)“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這指的是第44節。因此,基督必然知道誰信、誰不信,因為信心是神的恩賜和工作;他父一切的恩賜和工作,他不可能不知道,因為它們都經由他的手。那裡他說,若不是父牽引人,沒有人能到他這裡來;這裡他說,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這表明神牽引靈魂,是藉著賜給他們恩典、力量和願意來的心;沒有這些,人在墮落的狀態中道德上如此無能,便不能來。

3.我們在此看見他們因此最終背棄了基督:從那時起,他的門徒中有許多退去了,不再與他同行(第66節)。當我們心中對基督的言語和作為抱持苛刻的想法,暗生厭惡,又樂意聽取那些使它們受毀謗的暗示時,我們便是在進入試探;這如同決堤放水;這便是回頭看,若非無限的憐憫攔阻,終必歸於退後;所以,Obsta principiis:當謹防背道的開端。#

(1.)請看這些門徒的退後。許多人回到他們的房屋、家庭和職業,就是他們暫時離開來跟從他的;他們退回去,一個歸向自己的田地,另一個歸向自己的買賣;他們退回去,像俄珥巴那樣,歸回她的本族和她的神(路得記 1:15)。他們曾進入基督的學校,卻又退回去,不只是一次逃學,而是永遠辭別了他和他的教訓。注意,基督的門徒背棄他,雖然實在是一件奇事,卻已是如此常見,以致我們不必為此驚訝。這裡有許多人退去了。情形常是如此;有些人退後時,許多人便隨他們退後;這病是會傳染的。#

(2.)這退後的緣由:從那時起,就是從基督傳講這安慰人的教義之時;他說他是生命的糧,並且那些憑信心吃他的、必因他而活(人本以為這應當使他們更緊地依附於他);從那時起,他們便退去了。注意,人的敗壞邪惡之心,常把實為最大安慰的事當作絆腳石。基督預見他們會因他所說的這樣跌倒,卻仍然說了。凡是基督確鑿的言語和真理,都必須忠心傳講,無論誰會因此受冒犯。人的性情必須歸服於神的道,而不可使神的道遷就人的性情。#

(3.)他們背道的程度:他們不再與他同行,不再歸向他,也不再聆聽他的事工。那些曾經蒙了光照,又嘗過神美善之道的人,若是離棄,要叫他們重新悔改,是很難的(希伯來書 6:4–6)#

II.這篇講論對另一些人卻是叫人活的香氣以至於活。許多人退去了,但感謝神,並非所有人都退去;即使在那時,那十二人仍堅持跟從他。即使有些人的信心被毀壞,神的根基卻立得穩固。請留意這裡,#

1.基督向十二人所提出的充滿情愛的問話(第67節)你們也要去嗎?他並沒有對那些退去的人說什麼。若不信的人要離去,就讓他們離去;他從未真正得著他們,失去他們也不算大損失;輕易而來,輕易而去;但他藉此機會對十二人說話,堅固他們,並藉著試驗他們的堅貞使他們更加堅定:你們也要去嗎?#

(1.)“你們去不去,由你們自己選擇;若你們要離棄我,如今正是時候,因為如此多人正在離去:這是試探的時候;若你們要退後,現在就退後。”注意,基督不會違揹人的意願留住任何人與他同在;他的士兵都是志願者,不是被強徵的人。十二人此時已有足夠時間試驗他們是否喜歡基督和他的教訓;為免他們日後有人說自己是受誘騙而作門徒,若再來一次便不會如此行,他在此准許他們有撤回的權利,任由他們自由選擇,正如約書亞記 24:15;路得記 1:15。#

(2.)“若你們真的要去,危險就在於你們自己。”若他們中任何一人心裡暗有離開他的傾向,他便以這個喚醒人的問題制止它:“你們也要去嗎?不要以為你們像他們那樣毫無牽掛,可以像他們那樣輕易離去。他們並未像你們那樣與我親密,也未從我領受如此多的恩惠;他們已經去了,但你們也要去嗎?記得你們的身分,並要說:無論別人怎樣,我們絕不離去。這樣的人豈要逃跑呢?”(尼希米記 6:11)注意,我們越親近基督、越久與他同在,就越多地使自己受約束歸於他;我們若離棄他,罪就越大。#

(3.)“我有理由認為你們不會去。你們要去嗎?不,我抓住你們比這更牢;我盼望你們有更好的事(希伯來書 6:9),因為你們是始終和我同在的人。”(路加福音 22:28)當有些人的背道使主耶穌憂傷時,另一些人的堅貞就越發成為他的榮耀,他也相應地喜悅此事。基督和信徒彼此相知太深,不會因每一次不快就分離。#

2.彼得代表其餘的人對這問題所作的信心回答(第68、69節)基督向他們提出這問題,正如約書亞使以色列人選擇要事奉誰,為要引出他們堅持跟從他的應許,結果也相同。“不然,我們必事奉耶和華。”彼得在一切場合都是其餘之人的口,並不主要因他比他們更得他主人的垂聽,而是因他自己的話更多;他所說的話有時得到稱許,有時受到責備(馬太福音 16:17、23):這是那些說話急促之人的通常遭遇。這話在此說得很好,極其好;並且很可能他是在同作門徒之人的引導和明確贊同下說的;至少他知道他們的心意,說出了他們眾人的意思,也沒有把猶大除外,因為我們必須存最好的盼望。#

(1.)這裡有一個堅持跟從基督的美好決心,表達得足以表明他們絕不容許自己有絲毫離開他的念頭:“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除非我們知道到哪裡能得著更好的,否則離開你便是愚妄;不,主啊,我們太喜悅自己的選擇,不會改變。”注意,離開基督的人最好思想自己要歸從誰,並且他們能否盼望在他以外任何地方找到安息和平安(見詩篇 73:27、28;何西阿書 2:9)。“我們還要往哪裡去呢?我們要去向世界求寵嗎?它必定會欺騙我們。我們要回到罪中嗎?它必定會毀滅我們。我們要離棄活水的泉源而歸向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嗎?”門徒決意繼續追求生命和幸福,並且要有引導他們的,就要堅持以基督為他們的引導,因為他們絕不能有更好的。“我們要去歸向外邦哲學家,作他們的門徒嗎?他們在自己的虛妄思想中成了虛妄;在別的事上自稱為聰明,在宗教上卻成了愚拙。我們要去歸向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他們腳前嗎?他們既用遺傳廢了神的誡命,還能為我們作什麼好事呢?我們要去歸向摩西嗎?他會再把我們送回到你這裡。因此,若我們終能找到幸福之路,必是在跟從你之中。”注意,基督神聖的宗教與其他制度相比較時,就顯出極大的優越,因為那時便會看出它遠超過這一切。那些挑剔這宗教的人,在棄絕它以前,應當先找出一個更好的。我們必須有一位神聖的教師;我們能找到比基督更好的嗎?我們不能沒有神聖的啟示;若聖經不是這樣的啟示,我們還可到哪裡去尋找呢?#

(2.)這裡有這個決心的美好理由。這不是盲目情感所作的輕率決定,乃是成熟思量的結果。門徒決意絕不離開基督,#

[1.]因為他們盼望從他得著的益處:你有永生之道。他們自己尚未完全明白基督的講論,因為十字架的道理當時對他們仍是謎;但總的來說,他們確信他有永生之道,也就是說,第一,他教訓的道指明永生之路,將其擺在我們面前,並指導我們當作什麼,好使我們承受它。第二,他定旨的話必須賜下永生。他有永生之道,與他有權柄將永生賜給父所賜給他的人是同一回事(第17章第2節)。他在前面的講論中已向跟從他的人保證永生;這些門徒緊緊抓住這明白的話,所以決意堅持跟從他;其餘的人卻忽略了這話,抓住那些難懂的話,因此離棄了他。雖然我們不能解釋基督教訓中的每一個奧秘、每一處幽深之處,但我們總知道,它是永生之道,因此我們必須靠它而活、為它而死;因為若離棄基督,我們便是離棄自己的憐憫。#

[2.]因為他們對於他的確據(第69節)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基督。若他是所應許的彌賽亞,他就必帶來永遠的義(但以理書 9:24),因此他有永生之道,因為義作王叫人得永生(羅馬書 5:21)注意,第一,他們所信的教義:這耶穌是應許給列祖、併為列祖所盼望的彌賽亞;他不只是一個人,乃是永生神的兒子,就是神曾對他說“你是我的兒子”的那一位(詩篇 2:7)。在受試探要背道的時候,回到我們最初的原則並堅守它們是好的;若我們忠心持守那無可爭辯的事,在有疑問爭論的事上,就更能發現真理並持守真理。第二,他們信心的程度:上升到充分的確據:“我們知道。”我們是憑經驗知道的;這是最好的知識。我們應當因別人的搖擺而越發堅立,特別是在現今的真理上。當我們對基督的福音有如此堅強的信心,以致大膽把自己的靈魂交託於它,知道我們所信的是誰,那時,並且只有到那時,我們才願意為它冒一切其餘的風險。#

3.我們主耶穌針對彼得這個回答所作的憂傷評論(第70、71節)“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福音書作者告訴我們他所指的是誰:他說的是加略人猶大。彼得為他們眾人擔保,說他們都會忠於自己的夫子。如今基督沒有定罪他的愛心(盼望最好的總是好的),卻暗中糾正了他的自信。我們不可對任何人過於確定。神知道誰是屬他的;我們不知道。請留意這裡,#

(1.)基督的假冒者和出賣者並不比魔鬼好。猶大不但有一個魔鬼,他就是一個魔鬼。你們中間有一個是讒謗人的;diabolos有時就是這個意思(提摩太後書 3:3);而且很可能猶大把夫子賣給祭司長時,把他描述為壞人,以此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辯護。但我寧可按我們所讀的理解:他是一個魔鬼,是道成肉身的魔鬼,是墮落的使徒,正如魔鬼是墮落的天使。他是撒但,是基督的對頭和仇敵。他是亞巴頓和亞玻倫,是沉淪之子。他是屬他父魔鬼的,行他所喜愛的事,效力於他的利益,像該隱一樣(約翰一書 3:12)那些身體被魔鬼附著的人,從不被稱為魔鬼(是被鬼附的人,卻不是魔鬼);但猶大,撒但進入他心裡並充滿他,就被稱為魔鬼。#

(2.)許多貌似聖徒的人實在是魔鬼。猶大的外表和許多使徒一樣好看;他的毒液像蛇的毒液一樣,藏在美好的皮膚之下。他趕出魔鬼,顯得是魔鬼國度的仇敵,但他自己卻一直是魔鬼。他不只是很快會成為一個,而是現在就是一個。這很奇怪,值得驚異;基督帶著驚異說這話:“我不是嗎?”基督教竟被用作魔鬼行為的外衣,這是可悲且應當哀嘆的。#

(3.)假冒者的偽裝,無論怎樣欺騙人、愚弄人,卻不能欺騙基督,因為他銳利的眼目洞察它們。他能稱那些自稱基督徒的人為魔鬼,正如先知對偽裝來見他的耶羅波安的妻子所說的話:“耶羅波安的妻,進來吧。”(列王紀上 14:6)基督神聖的眼光,遠勝過任何雙重視力,能看見諸靈。#

(4.)有些人被基督揀選作特別服事,卻仍證明對他不忠:我揀選你們作使徒,因為經上明確說猶大並未被揀選得永生(第13章第18節),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注意,在教會中被提升到尊榮和信任的職位,並不是得救恩典的確據。“我們曾奉你的名傳道。”#

(5.)在天上以下最精選的團體中,遇見敗壞的人並非新事。在十二個被揀選與道成肉身的神親密相交的人中;這是人所曾蒙揀選所得的最大尊榮和特權之一;有一個是道成肉身的魔鬼。史家特別強調,猶大是那十二個如此受尊榮、受分別的人之一。我們不可因為他們中有一個是魔鬼,就拒絕那十二人、把他們逐出教會;也不可因為其中一個是這樣,就說他們全都是騙子和假冒者;讓這樣的人自己擔罪責,不要歸咎於那些在他們未被發現時與他們同在的人。在幔子內有一個團體,凡不潔淨的都不能進去;有一個長子之會,其中沒有假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