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翰福音 13
約翰福音: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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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為門徒洗腳;順服的必要。
1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2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3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 神出來的,又要歸到 神那裡去,4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5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6捱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7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8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9西門·彼得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11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12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13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16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17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註釋家一般都認定,基督洗門徒的腳,以及隨後的講論,是在他被出賣的同一夜,也是在他吃逾越節筵席並設立主餐的同一次坐席中;但他們對於是在儀式開始之前、全然結束之後,還是在吃逾越節與設立主餐之間,並無一致意見。這位福音書作者以蒐集其他作者所遺漏的段落為己任,卻特意略去其他作者所記載的事,這使得把它們拼合起來有些困難。若是在那時,我們便推想猶大出去(第30節),是要預備那些將在園中捉拿主耶穌的人。但萊特富特博士明確認為,這裡所做所說的一切,直到第14章末尾所記的,都不是在逾越節晚餐上,因為這裡說是在逾越節以前(第1節),而是在逾越節前兩天伯大尼的晚餐上(馬太福音 26:2–6),在那裡馬利亞第二次用她那盒香膏剩下的膏抹基督的頭。或者,這也可能是在逾越節前一夜的另一場晚餐上,不是在長大麻風的西門家中,而是在他自己的住處;在那裡他身邊只有門徒,可以與他們更自由地相處。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有基督洗門徒腳的記載;這是一件非同尋常的行動;若非稱之為謙卑的神蹟,便不是神蹟。馬利亞剛剛膏了他的頭;如今,免得他接受此事看似擺出威儀,他立刻以這卑微的行動與之平衡。但基督為什麼要這樣做呢?若門徒的腳需要洗,他們可以自己洗;一個智慧人不會無緣無故做看起來奇特反常的事。我們確信,這事並非出於一時興致或玩笑;不,整個過程非常莊重,帶著極大的嚴肅進行;這裡暗示基督這樣做有四個理由:
1.為要見證他對門徒的愛(第1、2節)。#
2.為要顯出他自願的謙卑和俯就(第3–5節)。#
3.為要向他們表明屬靈的洗滌,這在他與彼得的談話中有所提及(第6–11節)。#
4.為要給他們設立榜樣(第12–17節)。展開這四個理由,就包括了全段故事的解釋。#
I.基督洗門徒的腳,是要證明他以何等大的愛愛他們;他愛他們到底(第1、2節)。#
1.這裡提出一個無可置疑的真理:我們的主耶穌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第1節)。#
(1.)這特別適用於作他直接跟隨者的門徒,尤其是那十二人。他們是在世間屬他自己的人,是他的家人、他的學校、他的知己。他沒有可稱為自己兒女的孩子,卻收納他們,視他們為自己的。他在另一個世界也有屬自己的人,但他暫時離開他們,為要照顧這世界中屬自己的人。他愛這些人,召他們與自己相交,同他們親密來往,常常體恤他們,也體恤他們的安慰和名聲。他容許他們與他十分親近,且忍耐他們的軟弱。他愛他們到底,在他活著的日子以及復活以後,都繼續愛他們;他從未收回他的慈愛。雖有一些顯貴人士擁護他的事業,他卻沒有撇下舊友來給新朋友騰出位置,仍舊親近他那些貧窮的漁夫。他們在知識和恩典上軟弱缺欠,遲鈍又健忘;然而,儘管他常責備他們,卻從未停止愛他們、照顧他們。#
(2.)這也適用於所有信徒,因為這十二位族長是神屬靈以色列眾支派的代表。注意,#
[1.]我們的主耶穌在世上有一群屬自己的人;他們屬他,因為父把他們賜給他,他買贖了他們,併為他們付出了重價;他們屬他,因為他們已把自己獻給他,作一群特有的子民。“屬自己的人”;說到他自己的人不接待他時,原文是 tous idious,意為他自己的人,正如人的妻子兒女是他自己的人,與他有恆常的關係。#
[2.]基督誠心愛他在世上屬自己的人。他為他們的救贖捨己時,以善意之愛愛他們;他接納他們與自己相交時,以喜悅之愛愛他們。他們雖在這世界,這黑暗、遙遠、罪惡和敗壞的世界中,他仍愛他們。他如今要往天上屬自己的人那裡去,就是那裡的成全之義人的靈;但他似乎最掛念地上屬自己的人,因為他們最需要他的照顧:病弱的孩子最受寵愛。#
[3.]基督所愛的人,他愛到底;他對自己百姓的愛是恆久的;他安息在他的愛中。他以永遠的愛愛他們(耶利米書 31:3),從這愛的旨意中的亙古,到其結果中的永遠。沒有什麼能使信徒與基督的愛隔絕;他愛屬自己的人,eis telos,就是直到完全,因為他必成全關乎他們的事,必帶他們進入那愛完全的世界。#
2.基督藉著洗他們的腳顯明他對他們的愛,正如那好婦人藉著洗基督的腳並擦乾,顯明她對基督的愛(路加福音 7:38)。如此他要表明,他對他們的愛既是恆久的,也是俯就的;為成就這愛的旨意,他甘願謙卑自己;他如今正要進入的尊榮狀態的榮耀,絕不會成為他恩待所揀選之人的阻礙。如此,他要堅固自己向眾聖徒所作的應許:他要叫他們坐席,自己出來服事他們(路加福音 12:37);要給他們極大且令人驚訝的尊榮,如同主人服事僕人一樣。門徒剛剛因吝惜倒在他頭上的香膏,顯出他們愛他的軟弱(馬太福音 26:8),他卻立刻給他們這愛他們的明證。我們的軟弱正襯托基督的恩慈,使其更加顯明。#
3.他揀選這個時候,在最後一次逾越節前不久做這事,有兩個理由:#
(1.)因為他如今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這是他久已等待的。這裡要注意,#
[1.]我們的主耶穌所要經歷的變化;他必須離去。這始於他的死,成全於他的昇天。正如基督自己,一切信徒也因與他聯合,當他們離開世界時,就離開身體,歸到父那裡,與主同在。這是離開世界,離開這不仁、傷人的世界,這不忠、詭詐的世界;這勞苦、辛勞、試探的世界;這流淚谷;也是歸到父那裡,去見眾靈之父,並享受他為我們所有。#
[2.]這變化的時候:他的時候到了。有時這稱為他仇敵的時候(路加福音 22:53),即他們得勝的時候;有時稱為他的時候,即他得勝的時候,是他一向所注目的時候。他受苦的時候定在一個時辰,他受苦的持續也不過一個時辰。#
[3.]他對此的預知:他知道自己的時候到了;他從起初就知道它會來,也知道何時會來,但如今他知道它已經到了。我們不知道自己的時候何時會到,所以我們應當常常作習慣性的準備,絕不可廢棄;但當我們從先兆知道自己的時候到了,就必須奮力作實際的準備,如我們的主所做的(彼得後書 3:14)。如今他正預見自己的離去,便洗門徒的腳;正如他自己的頭剛剛為安葬的日子受膏,他們的腳也可以為五十日後聖靈降臨使他們分別為聖的日子洗淨,正如祭司被洗一般(利未記 8:6)。當我們看見自己的日子臨近時,應當盡力向留在身後的人行善。#
(2.)因為魔鬼如今已將出賣他的意思放在猶大心裡(第2節)。這句括號中的話可作如下理解:#
[1.]追溯猶大的叛賣之根源;這罪的性質如此,顯然帶有魔鬼的形像和印記。魔鬼如何進入人的心,又用什麼方法投進他的建議,並使其不被察覺地混入那些由人心本有而生的思想中,我們不得而知。但有些罪本性極其罪惡,且世界和肉體對此的試探極少,以致顯然是撒但把這蛋下在一顆預備作窩孵化它們的心中。猶大出賣這樣的主人,毫無挑釁又如此廉價地出賣他,是對神如此直接的仇恨,除了撒但自己以外不能造作;撒但藉此以為要毀滅救贖主的國度,實際卻毀滅了自己的國度。#
[2.]暗示基督如今洗門徒腳的理由。第一,猶大既已決意出賣他,他離去的時候就不會遠了;若此事已經決定,便很容易與聖保羅一同推斷:“我現在被澆奠。”注意,我們越察覺仇敵惡意敵對我們,就越應勤勉預備那可能臨到的最壞結果。第二,猶大既已落入網羅,而魔鬼又瞄準彼得和其餘的人(路加福音 22:31),基督便要堅固屬自己的人抵擋他。狼既抓住羊群中的一隻,牧人就該好好看顧其餘的。感染既已開始,就必須趕快預備解毒劑。萊特富特博士指出,門徒從猶大學會為基督受膏而發怨言;參第12章第4節以下與馬太福音 26:8。如今,免得那些從他學了那事的人學到更壞的事,他便以謙卑的教訓堅固他們,使他們抵擋他最危險的攻擊。第三,正謀劃出賣他的猶大,是十二人中的一個。基督藉此要表明,他並不因一人的過錯而打算棄絕他們全體。雖他們的團體中有一個魔鬼,一個叛徒,他們仍不應因此遭受絲毫損害。基督愛他的教會,雖其中有假冒為善的人;門徒中雖有猶大且他明明知道,他仍恩待門徒。#
II.基督洗門徒的腳,是要顯出他自己奇妙的謙卑,表明他何等溫柔俯就,並讓全世界知道他出於愛屬自己的人,能降卑到何等地步。這在第3–5節已有暗示。耶穌知道,且此時實際思想,也許還講論,他作為中保的尊榮,並告訴朋友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就從席上起來;在同席之人極大驚訝中;他們不知他要做什麼;洗門徒的腳。#
1.這裡是主耶穌應得的高升。這裡說了基督作為中保的榮耀之事。#
(1.)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為著完成他所承擔的大工,已賜他對萬有的所有權和權柄,作為天地的擁有者(見馬太福音 11:27)。神與人之間一切爭端的調停和裁斷,作為大仲裁者,都交在他手中;神的國在人中間各方面的治理,也都交託給他;所以一切治理和審判的行為都須經由他的手;他是承受萬有的。#
(2.)他從神而來。這意味著他起初與神同在,在他降生到這世界之前,甚至在世界本身受造之前,就已有存在和榮耀;並且他來到世界時,是作神的使者,帶著從神而來的使命。他是作為神的兒子、神所差遣的而從神而來。舊約先知是為神興起並受神差用的,基督卻是直接從他而來。#
(3.)他歸到神那裡去,要與神同得他從亙古與神同有的榮耀。出於神的,必歸於神;從天而生的人,是歸向天的。正如基督從神而來,在地上作他的使者;他也歸到神那裡,在天上作我們的使者。想到他在那裡何等蒙悅納,就使我們得安慰:他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但以理書 7:13)。又有話對他說:“你坐在我的右邊”(詩篇 110:1)。#
(4.)他知道這一切;他不像搖籃中的王子,不知道自己生來所承受的尊榮;也不像摩西,不知道自己的臉發光;不,他完全看見自己被高舉狀態的一切尊榮,卻仍如此降卑。但這在這裡有何用意?#
[1.]是要促使他趁早把應留給門徒的教訓和遺贈留下,因為他的時候已到,必須辭別他們,並被高舉,超過他如今與他們所享的親密交往(第1節)。#
[2.]這也可看作支持他受苦、使他欣然經歷這嚴酷爭戰的事。猶大如今正出賣他,他知道,也知道結果將會如何;然而,他又知道自己從神而來、歸到神那裡去,便不退縮,反而欣然前進。#
[3.]這似乎也是為襯托他的俯就,使其更為可讚歎。聖經有時把神恩典的理由描述得奇異而令人驚訝(如以賽亞書 57:17、18;何西阿書 2:13、14);這裡也是如此,那本應成為基督擺出威儀理由的事,竟成了促使他降卑的緣由;因為神的意念非同我們的意念。請與那些在最顯著的俯就恩典事例之前,以神榮耀的彰顯作前言的經文相比較,如詩篇 68:4、5;以賽亞書 57:15;66:1、2。#
2.儘管如此,這裡仍有我們主耶穌自願的降卑。耶穌知道自己作為神的榮耀,以及自己作為中保的權柄和能力,人會以為接下來應當是:他從席上起來,脫下平常衣服,叫人取來禮服,吩咐眾人保持距離,向他致敬;但不,恰恰相反,他想到這一切時,反而作了謙卑最大的表率。注意,一個有根有據的、對於天國和福樂的把握,並不使人因驕傲而膨脹,反會使人並保守人十分謙卑。那些願被發現效法基督、分享他靈的人,必須學習在最大的升遷之中仍存謙卑的心。如今基督降卑自己所做的,就是洗門徒的腳。#
(1.)這行動本是卑賤、服役的事,是最低等僕人所做的工作。亞比該說:“願婢女作洗我主僕人腳的使女”,讓我處在最卑微的職位上(撒母耳記上 25:41)。若他洗他們的手或臉,已是極大的俯就(以利沙倒水在以利亞手上,列王紀下 3:11);但基督降卑作這樣勞役的事,實足激發我們的驚歎。如此他要教導我們:凡能服事神的榮耀和弟兄益處的事,不要以為有任何事低於我們。#
(2.)這俯就更顯為大,因為他是為自己的門徒做這事;他們本身處境卑微可輕,也不講究身體;他們的腳很可能很少洗,因此十分骯髒。相對於他,他們是他的學生、他的僕人,本應洗他的腳;他們是倚靠他的,且從他有所盼望。許多原本心氣高大的人會做卑賤的事以求上級的恩寵;他們借屈身上升,借逢迎攀登;但基督為門徒做這事,絕非出於權宜或討好,而是純粹的謙卑。#
(3.)他從席上起來做這事。雖然我們譯作“晚飯結束”(第2節),更好的讀法或許是已有晚飯擺設,或他正在吃晚飯;因為他又坐下(第12節),並且我們看見他蘸一塊餅(第26節),所以他是在用餐中途做這事,藉此教導我們,#
[1.]不要把從飯桌前被召去,為神或弟兄做任何實際的服事,算作攪擾或正當的不安理由,反要看盡本分勝過我們所必需的食物(第4章第34節)。基督不肯離開講道去滿足他至近親屬的要求(馬可福音 3:33),卻願離開晚餐,顯明他對門徒的愛。#
[2.]不要過分挑剔飲食。許多嬌嫩的胃,在吃飯時洗髒腳會感到反胃;但基督這樣做,並不是要我們學習粗魯邋遢(清潔與敬虔可以並行),乃是要教導我們不要挑剔,不要縱容,而要剋制食慾的嬌貴,給禮貌以它應有的地位,不可更多。#
(4.)為做這事,他使自己穿戴如同僕人:他脫下寬鬆的外衣,為要更迅速地從事這服事。我們應當以這樣的人來盡本分:決意不擺威儀,而要吃勞苦;我們必須脫去一切會滋養驕傲,或掛礙我們、攔阻我們完成所當做之事的東西;必須束上心中的腰,像那些認真投入工作的人。#
(5.)他以一切能有的謙卑禮節做這事,把服事的各部分逐一完成,沒有略過其中一項;他做來彷彿慣於如此服事;他獨自做,沒有人服事他。他用手巾束腰,如僕人把餐巾搭在手臂上,或把圍裙系在身前;他把水從旁邊的水缸裡倒在盆中(第2章第6節),隨後洗他們的腳;為完成服事,又把腳擦乾。有人認為他沒有洗所有人的腳,只洗了四五個人,認為這已足夠達到目的;但我看不出有什麼能支持這個猜想,因為在別處他有所區別時,都會特別指出;而他毫無例外地洗他們所有人的腳,教導我們應向基督一切門徒、甚至最微小的,懷有普遍而廣博的愛心。#
(6.)沒有任何相反的跡象表明,他沒有在其餘人中洗猶大的腳,因為猶大在場(第26節)。真寡婦的特徵是洗聖徒的腳(提摩太前書 5:10),這事有些安慰;但這裡有福的耶穌洗了一個罪人的腳,一個最壞的罪人,一個對他最壞的人;那人此時正在圖謀出賣他。#
許多解釋者把基督洗門徒腳看作他整個承擔之工的表徵。他知道自己與神同等,萬有都是他的;然而他從榮耀的筵席起來,脫下光明的袍服,以我們的人性束腰,取了奴僕的形像,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他流出自己的血,將靈魂傾倒至死,藉此預備了洗濯盆,洗去我們的罪(啟示錄 1:5)。
III.基督洗門徒的腳,是要向他們表明屬靈的洗滌,即靈魂從罪的汙穢中得潔淨。這在他與彼得關於此事的談話中清楚地暗示出來(第6–11節);其中我們可以注意到,#
1.彼得看見夫子做這卑賤服事時的驚訝(第6節):耶穌拿著手巾和盆來到西門彼得面前,叫他伸出腳來洗。金口約翰猜想,他先洗猶大的腳;猶大樂意接受這榮幸,也喜歡看見夫子這樣貶低自己。最可能的是,當他開始這服事時(這就是“開始洗腳”所指的一切;第5節),他先來到彼得面前;若他們沒有先聽見基督和彼得之間所發生之事的解釋,其餘的人就不會容許這樣做。無論基督是否先來到彼得面前,當他來到彼得面前時,彼得因這提議而驚訝:“主啊,你洗我的腳嗎?”這裡的人稱“你”和“我”當加重語氣;詞語的安排也值得注意:sy mou:什麼,你洗我的?Tu mihi lavas pedes? Quid est tu? Quid est mihi? Cogitanda sunt potius quam dicenda:你洗我的腳嗎?“你”是什麼?“我”又是什麼?這些事寧可思想,不可說出。奧古斯丁,論此處。什麼!你,我們的主和夫子,我們知道並相信你是神的兒子、世界的救主和主宰,竟為我這地上的無用蟲子、罪人做這事嗎,主啊?那些一摸就潔淨麻風病人、使瞎子看見、使死人復活的手,豈可洗我的腳嗎?狄奧非拉克特如此說,泰勒博士亦由此而說。彼得必很樂意取過盆和手巾,洗他夫子的腳,並以此尊榮為傲(路加福音 17:7、8)。“這本是自然且合宜的;我的夫子洗我的腳,卻是從未有過的失當,是我不能明白的悖論。這豈是人的常情嗎?”注意,基督的俯就,特別是他向我們的俯就,即我們發現自己蒙他的恩典眷顧的那些事,理當成為我們驚歎的對象(第14章第22節)。“主耶和華啊,我是誰?我的家算什麼?”#
2.基督立即給這個驚訝問題的答覆。這至少足以使彼得不再反對(第7節):“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彼得必須順服基督所做之事,有兩個理由:#
(1.)因為他當時對此尚在黑暗中,不應反對自己所不明白的,而應安於一位能為自己一切言行給出美好理由者的旨意和智慧。基督要教導彼得隱然的順服:“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因此沒有資格評判,卻必須相信這事做得好,因為是我做的。”注意,我們自覺身處黑暗,不能判斷神所做的事,就應使我們少而謹慎地批評他的作為(見希伯來書 11:8)。#
(2.)因為其中有重要的意義,他日後必會明白:“你日後必知道自己何等需要被洗,因為你將犯下不認我的嚴重之罪。”有人如此解釋。“你將知道,當你履行使徒職分時,會受託洗去那些在你照管之下的人屬地情感的罪和汙穢。”哈蒙德博士如此解釋。注意,#
[1.]我們的主耶穌做了許多事,即使他自己的門徒當時也不明白其意義,但他們後來必會明白。他為我們成為人時所做的,他為我們成為蟲而非人時所做的;他活我們生命時所做的,以及他舍下生命時所做的,直到後來才可明白;那時才顯明他本應如此(希伯來書 2:17)。後來的護理解釋先前的護理;我們後來便看見,那些最相違背的事件有何良善的趨向,而我們以為是迂迴的道路,證明乃是正路。#
[2.]基督洗門徒腳有其象徵意義,他們自己直到後來才明白;那時基督解釋這是重生洗濯的樣本,並且聖靈從高處澆灌在他們身上。無論在禮儀或護理中,我們都必須讓基督按自己的方式行事,結果必發現那是最好的方式。#
3.儘管如此,彼得仍斷然拒絕讓基督洗他的腳(第8節):“你斷不可洗我的腳;不,永不。”原文就是這樣。這是堅決意志的語言。如今,#
(1.)其中有謙卑和謙遜的樣子。彼得在此似乎對夫子有極大的敬重,且毫無疑問他確實有,如他所表現的(路加福音 5:8)。許多人藉著自願的謙卑而失去賞賜(歌羅西書 2:18、23),即基督既未指定也不接納的自我否認;因為,#
(2.)在這種謙卑的表象之下,實在是反對主耶穌的旨意:“我要洗你的腳,”基督說;“但你永不可,”彼得說,“這不是合宜的事”;如此便把自己看作比基督更有智慧。拒絕福音的提議,以為它太豐富,不會賜給我們,或好消息好得不可能是真的,這不是謙卑,而是不信。#
4.基督堅持他的提議,並給彼得一個他為何應當接受的美好理由:“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這可理解為,#
(1.)對不順服的嚴厲警告:“我若不洗你,若你仍然頑梗,不肯在這樣小的事上順從夫子的旨意,你便不會被承認為我的門徒之一,反而會因不遵守命令而被公正地棄絕、革除。”許多古人如此理解;若彼得要把自己當作比夫子更有智慧,並爭辯他本應順從的命令,他實際上便是放棄效忠,說出他們所說的話:“我們與大衛、與大衛的子孫有什麼分呢?”他的判決也必如此:他與基督無分。讓他不要過分講究禮數,以致害了自己,因為聽命勝於獻祭(撒母耳記上 15:22)。或者,#
(2.)這是宣告屬靈洗滌的必要;我認為應如此理解:“我若不洗淨你靈魂中罪的汙穢,你就與我無分,對我沒有權益,不能與我相交,也不能從我得益。”注意,一切由基督在屬靈上洗淨的人,且惟有這樣的人,才在基督裡有分。#
[1.]在基督裡或與基督有分,包含基督徒的一切福樂,即有分於基督(希伯來書 3:14),分享那由與他聯合、與他有關係而來的無價特權。這是那上好的福分,擁有它乃是唯一不可少的事。#
[2.]要在基督裡有分,必須由他洗淨我們。凡基督所承認並拯救的人,他都稱義並使之成聖;二者都包括在他洗淨他們之中。我們若不有分於他的功勞和義,也不有分於他的靈和恩典,就不能有分於他的榮耀。#
5.彼得不僅順服,而且迫切求基督洗他(第9節):“主啊,不但洗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彼得的心意何等快地改變!當他悟性的錯誤得了糾正,他意志中敗壞的決心也很快改變了。因此,我們在任何決斷上都不可固執己見(惟有跟從基督的決心除外),因為我們很快可能看出有收回的理由;但對於我們將堅持的宗旨,應當謹慎地確立。請注意,#
(1.)彼得何等樂意收回自己所說的話:“主啊,我說這樣倉促的話,真是何等愚昧!”如今,既然洗他顯明是基督權柄和恩典的作為,他便接受了;但當這看起來只是一個自卑的舉動時,他卻不喜歡。注意,#
[1.]好人看見自己的錯誤時,不會不願撤回。#
[2.]基督遲早必使眾人都與他同心。#
(2.)他何等迫切地求主耶穌潔淨的恩典,並求這恩典普及地影響他,甚至他的手和頭。注意,與基督離絕、不得有分於他,在一切蒙光照之人的眼中是最可怕的禍患;為懼怕這禍患,他們會被勸服去作任何事。因懼怕這個,我們當在禱告中迫切求神洗淨我們,稱我們為義,使我們成聖:“主啊,免得我與你隔絕,求你藉著重生的洗使我配得你。主啊,求你不但洗我的腳,除去附著其上的粗重汙穢,也洗我的手和頭,除去它們所沾染的汙點,以及由身體本身出汗而生、未被察覺的汙穢。”注意,那些真心願意成聖的人,也願意完全成聖,願全人連同一切部分和能力都得潔淨(帖撒羅尼迦前書 5:23)。#
6.基督進一步解釋這表號,說明它所代表的是屬靈的洗滌。#
(1.)就那些忠於他的門徒而言(第10節):那在澡盆中全身洗過的人(那些國家常有這樣的做法),回到家裡時,只須洗腳;因為手和頭已經洗過,只是在走回家時弄髒了腳。彼得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起初他不讓基督洗他的腳;如今他又忽略了基督在他受洗時為他所作的事及其所表明的意義,喊著要洗他的手和頭。基督現在便指示他其中的意思:他的腳必須洗,手和頭卻不必洗。#
[1.]由此可見,處於稱義狀態之人的安慰和特權:他們被基督洗淨,完全潔淨;也就是說,他們蒙神恩慈地悅納,如同實在如此;雖然他們犯罪,然而悔改之後不必重新進入稱義的狀態,否則他們就應當常常受洗。稱義狀態的明證可以矇蔽,其安慰可以暫停,然而其憑據並未廢去或奪去。雖然我們天天有悔改的必要,神的恩賜和選召卻是沒有後悔的。心可以打掃乾淨,修飾整齊,卻仍是魔鬼的宮殿;但若被洗淨,就屬基督,他必不失落它。#
[2.]由恩典處於稱義狀態之人每日當留心的,就是洗他們的腳;藉著重新操練悔改,並憑信心應用基督寶血的功效,潔除他們因軟弱和疏忽每日所沾的罪責。我們也必須藉著不斷警醒,防備一切汙穢之物來洗我們的腳;因為我們當藉著謹守神的話潔淨我們的道路和腳步(詩篇 119:9)。祭司承接聖職時,用水洗過;雖然後來不必再全身這樣洗,但每逢進去供職,必須在洗濯盆洗手洗腳,違者必死(出埃及記 30:19、20)。為我們潔淨所預備的,並不應使我們放肆,反而應使我們更加謹慎。“我洗了我的腳,怎能再玷汙它們呢?”我們應當從昨日的赦免中,取得抵擋今日試探的理由。#
(2.)就猶大而言: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第10、11節)。他宣告門徒是乾淨的,是因他已經對他們所說的道而乾淨(第15章第3節)。他親自洗了他們,然後說:“你們是乾淨的”;但他把猶大除外:不都是乾淨的。他們都受了洗,猶大也受了洗,卻不都是乾淨的;有許多人有表號,卻沒有所表明的實質。注意,#
[1.]即使在那些稱為基督門徒、承認與他有關係的人中,也有一些是不乾淨的(箴言 30:12)。#
[2.]主認識誰是他的人,也認識誰不是(提摩太後書 2:19)。基督的眼能分辨寶貴的與卑賤的、潔淨的與不潔淨的。#
[3.]那些自稱門徒的人後來若顯為叛徒,他們最終的背道就是他們一向假冒為善的確實證據。#
[4.]基督認為有必要讓門徒知道他們並非全都是乾淨的;好叫我們都自己警醒(“是我嗎?主啊,在乾淨的人中卻不乾淨的,是我嗎?”),又好叫假冒為善的人被揭露時,我們不至驚訝或跌倒。#
IV.基督洗門徒的腳,是要給我們留下榜樣。他在作完這事後,便解釋他所作的事(第12–17節)。請注意,#
1.他何等鄭重地說明自己所作之事的意義(第12節):他洗完他們的腳,就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嗎?”#
(1.)他把解釋延到事情完成之後,#
[1.]為要試驗他們的順服和無條件的服從。他所作的,他們後來才會知道,使他們學習在不能說明理由時安然順服他的旨意。#
[2.]因為先完成謎語,再解開謎語,是合宜的。因此,就他整個事工而言,當他的受苦完成、他重新穿上高升狀態的衣服,並預備再坐下時,他就開了門徒的心竅,並澆灌他的靈(路加福音 24:45、46)。#
(2.)在解釋之前,他問他們能否領會:你們明白我向你們所作的嗎?他問這個問題,不但是要使他們覺察自己的無知和受教的需要(正如撒迦利亞書 4:5、13:“你不知道這些是什麼嗎?”我說:“我主啊,我不知道。”),也是要激起他們受教的願望和期待:“我願你們知道;你們若留心,我必告訴你們。”注意,基督的旨意是叫聖禮的表號得著解釋,叫他的百姓曉得其意義;不然,即使表號再有意義,對於不知道所表明之事的人,它們也是無意義的。因此他們被教導要問:“你們行這禮是什麼意思?”(出埃及記 12:26)。#
2.他所說的話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的(第13節):“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在談論我、向我說話時,給我這些稱號;你們說得不錯,我本來是。你們與我是學生的關係,我向你們盡夫子的職責。”注意,#
(1.)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夫子和主;他既是我們的救贖主和救主,為此他也是我們的主和夫子。他是我們的夫子,didaskalos:我們一切必要真理和規則的教師與訓誨者,如同先知向我們啟示神的旨意。他是我們的主,kyrios:我們的統治者和所有者,對我們有權柄,並在我們身上有所有權。#
(2.)基督的門徒當稱他為夫子、為主,不是出於客套,而是真實如此;不是出於勉強,而是以喜樂如此。虔誠的赫伯特先生提到基督之名時,常加上“我的夫子”;他在一首詩中如此表達:#
(3.)我們稱基督為夫子、為主,就有責任領受並遵守他給我們的教訓。基督這樣預先使他們願意順服一項肉體和血氣所不喜悅的命令。若基督是我們的夫子和主,是我們自己同意如此,又常這樣稱呼他,我們就當憑著榮譽和誠實遵從他。#
3.他藉此教導的功課是:“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第14節)。#
(1.)有些人按字面理解,認為這些話設立了教會中的一項常存禮儀;基督徒應當以莊嚴敬虔的方式彼此洗腳,作為彼此謙卑相愛的記號。聖安波羅修如此理解,也在米蘭教會實行。聖奧古斯丁說,那些不用手作這事的基督徒,仍然(他希望)在心中謙卑地作了;但他說,有機會時也用手作,是好得多的,如提摩太前書 5:10 所說。基督所作的,基督徒不應輕看而不作。加爾文說,教皇在受難周星期四每年舉行這儀式時,與其說是基督的跟從者,不如說是基督的猴子;因為按效法基督所吩咐的責任乃是彼此的:“你們當彼此洗腳。”而楊森說,這事作得 Frigidè et dissimiliter:冷淡而且不像原初的榜樣。#
(2.)但無疑應按比喻理解;這是教訓性的表號,卻不像聖餐那樣是聖禮。這是給眼睛看的比喻;我們的夫子藉此要教導我們三件事:#
[1.]謙卑俯就。我們必須向夫子學習心裡柔和謙卑(馬太福音 11:29),凡事謙虛;我們必須自己看得卑微,尊重弟兄,除了罪以外不以任何事為低下;對於那看來卑微、卻趨向神的榮耀和弟兄益處的事,我們必須像大衛所說(撒母耳記下 6:22):“若這算為卑賤,我還要更加卑賤。”基督曾多次教導門徒謙卑,他們卻忘了這功課;如今他以一種他們必不能忘記的方式教導他們。#
[2.]俯就以服事人。彼此洗腳,就是為彼此真正的好處和益處,俯身作最卑微的愛的職分;如蒙福的保羅,雖是自由的,卻作了眾人的僕人;又如蒙福的耶穌,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我們不可吝惜照料和勞苦、花費時間、捨己,為那些我們並無特別義務、甚至比我們卑微且無力報答我們之人的益處而作。旅行之後洗腳,既有益於人的整潔,也有益於人的舒適;所以彼此洗腳,就是顧及彼此的聲譽和安慰,盡我們所能提高弟兄的名聲,並使他們心中安適(哥林多前書 10:24;希伯來書 6:10)。這責任是彼此的;我們既須接受弟兄的幫助,也須向弟兄提供幫助。#
[3.]服事彼此的成聖:你們當彼此洗腳,洗去罪的汙穢。奧古斯丁如此理解,許多人也是如此。我們不能為彼此的罪滿足神的公義,這是基督獨有的;但我們可以幫助彼此潔淨罪。我們首先必須洗自己;這種愛心必須從家裡開始(馬太福音 7:5),卻不可止於家裡;我們必須為弟兄的過失和愚昧憂傷,尤其為他們粗重的汙穢憂傷(哥林多前書 5:2),要用眼淚洗弟兄汙穢的腳。我們必須忠實地責備他們,盡力帶領他們悔改(加拉太書 6:1);也必須勸戒他們,防止他們落入泥濘;這就是洗他們的腳。#
4.基督以自己剛作的事來確認並加強這命令:“我,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既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他從兩件事顯明這論證的力量:#
(1.)我是你們的夫子,你們是我的門徒,所以你們當效法我(第15節);因為在這事上以及別的事上,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向別人也這樣作。請注意,#
[1.]基督是何等良善的教師。他不但以教義教導,也以榜樣教導;為此他來到世上,住在我們中間,要給我們留下他的聖潔宗教所教導的一切恩典和責任的樣本;而且這是毫無一筆錯誤的樣本。藉此他使自己的律法更易明白,也更為尊貴。基督是一位像基甸那樣的元帥,他對士兵說:“你們要看我行事,也要這樣行”(士師記 7:17);又像亞比米勒,對他們說:“你們看見我所行的,也要趕緊照我所行的去行”(士師記 9:48);又像凱撒,他不稱士兵為 milites;士兵,而稱 commilitones;同袍;他慣常所說的不是 Ite illuc,而是 Venite huc;不是“去”,而是“來”。#
[2.]我們必須作何等良善的學生。我們必須照他所作的去作;因為他所以給我們樣本,是要我們照著寫,使我們在這世上像他一樣(約翰一書 4:17),照他所行的去行(約翰一書 2:6)。這裡基督的榜樣尤其應由傳道人效法;謙卑與聖潔的愛在他們身上應特別顯明,他們藉著實行這些,有效服事夫子的利益和自己職分的目的。基督差遣使徒出去作他的使者時,吩咐他們不可擺架子,也不可高壓行事,乃要向眾人作眾人(哥林多前書 9:22)。“我向你們汙穢的腳所作的,你們也當向罪人汙穢的靈魂作;洗淨他們。”有些人以為這是在逾越節晚餐時所作,便認為它暗示接納領聖餐者的準則:先要看他們是否藉著改革與無可指摘的行為洗淨潔淨,然後才接納他們來到神的壇前。然而,這裡也教導所有基督徒在愛中彼此俯就,且要像基督那樣作,是不待人求、不取報酬地作;我們不可在愛的服事上貪圖報酬,也不可勉強而作。#
(2.)我是你們的夫子,你們是我的門徒,所以你們不能以為自己作那看來再卑微的事是有失身份的;因為你們已經看見我作了。因(第16節)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奉差遣的人即使帶著使臣一切的威儀和權力,也不能大於差遣他的。基督曾以此勸勉他們(馬太福音 10:24、25),叫他們不要因自己像他那樣受苦而以為奇怪;這裡他又以此勸勉他們,不要以像他那樣謙卑為難。他不以為有損自己尊嚴的,他們不可以為有損自己尊嚴。也許門徒內心厭惡彼此洗腳的吩咐,覺得這與他們所期待不久將獲提升的尊榮不相稱。為防止這樣的思想,基督提醒他們作為他僕人的地位;他們並不比夫子更好,他的尊嚴所能容納的事,就更能容納於他們的尊嚴。若他謙卑俯就,他們驕傲自大便極不相宜。注意,#
[1.]我們必須極其謹慎,免得基督對我們的恩慈俯就與提升我們,因本性的敗壞,反使我們對自己產生高傲的意念,或對他產生輕看的意念。我們需要被提醒:我們不能大於我們的主。#
[2.]我們的夫子為恩待我們而樂意俯就於任何事,我們為效法他就更當俯就於此。基督藉著自卑,已經使謙卑尊貴,賦予它尊榮,並使他的跟從者有責任認定除罪以外沒有什麼在他們以下。我們常對那些不屑作這樣或那樣事的人說:“與你同等的人已經作了,你也不會因此被人看低。”這實在是真的,若我們的夫子已經作了。當我們看見夫子服事時,就不能不看見我們專橫跋扈是何等不相宜。#
預言猶大的背叛;門徒的憂慮。
18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19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20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21耶穌說了這話,心裡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22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23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24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25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啊,是誰呢?」26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27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28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什麼對他說這話。29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什麼周濟窮人。30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
我們在這裡看見猶大謀害自己夫子的陰謀被揭露。基督從起初就知道;但如今才首次向門徒揭露。門徒並未料到基督會被出賣,雖他常常告訴他們;更沒有想到他們中間一人會作這事。這裡,
I.基督給他們一個概括的暗示(第18節):“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不能指望你們都作這些事,因為我知道我所揀選的和我所略過的;但經上的話必要應驗(詩篇 41:9):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他尚未明說罪行或罪人,只是使他們期待進一步的揭露。#
1.他暗示他們並非全都正直。他曾說(第10節):“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所以這裡說:“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注意,論及基督門徒美德的話,不能論及所有被稱為門徒的人。基督的道是分別的道,能分辨牲畜和牲畜,並要把數千自以為要上天堂的人分別到地獄去。“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就是你們這些我的門徒和跟從者。注意,最好的團體中也有好壞混雜,使徒中有一個猶大;直到我們進入那蒙福的團體,就是凡不潔淨或偽裝的都不能進入的團體,這才不再如此。#
2.他自己知道誰是正直的,誰不是:“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就是在以普遍呼召蒙召的許多人中,那少數蒙揀選的是誰。注意,#
(1.)蒙揀選的人,是基督親自揀選的;他指定了自己所承擔的人。#
(2.)蒙揀選的人為基督所認識;因為他從不忘記任何一個曾在他愛中思念的人(提摩太後書 2:19)。#
3.那個對他失信之人的背叛,應驗了經上的話,這大大消除了此事帶來的驚訝和冒犯。基督把一個他預見會作叛徒的人收在自己的家中,也沒有用有效的恩典防止他成為這樣的人,為要應驗經上的話。因此,任何人都不應因此跌倒;因為這雖絲毫不減輕猶大的罪,卻可減輕我們因此所受的冒犯。所指的經文是大衛抱怨他一些仇敵的背叛;猶太解經家以及我們的解經家多半從他們的解釋而認為這是指亞希多弗:格老秀斯認為這暗示猶大的死會像亞希多弗的死。但那詩篇說到大衛的疾病,而我們沒有讀到亞希多弗離棄他時有這樣的事,所以較好理解為他別的一個對他失信的朋友。我們的救主把這應用於猶大。#
(1.)猶大作為使徒,獲准享有最高特權:他與基督同吃飯。他與基督親近,蒙他恩待,是他家中的一員,是與他密切往來的人之一。大衛論他背信的朋友說:“他吃了我的飯”;但基督貧窮,沒有可正當地稱為自己所有的飯。他說:“他與我同吃飯”;他從服事他的朋友所領受的食物,門徒都有分,猶大也在其中。無論他到哪裡,猶大都和他同受歡迎;猶大不與僕人同席,乃與夫子同桌,吃同一盤的食物,喝同一杯的飲料,在一切事上都與他同享。五餅增多時,他與基督同吃神蹟的餅;他也與基督同吃逾越節的筵席。注意,凡與基督同吃飯的人,並不都是真正的門徒(哥林多前書 10:3–5)。#
(2.)猶大作為背道者,犯了最卑劣的背叛:他向基督抬起腳跟。#
[1.]他離棄基督,背向基督,離開門徒的團體(第30節)。#
[2.]他輕蔑基督,在他腳前揚起塵土以反對他,藐視他和他的福音。不但如此,#
[3.]他成了基督的仇敵;像摔跤的人對待要摔倒的對手那樣踢他。注意,那些曾表面作基督朋友的人,顯為他真正的仇敵,並不是什麼新事。那些假意尊崇他的人,乃是自高以敵對他,因而證明自己不但犯了最卑劣的忘恩,也犯了最卑劣的背叛和不忠。#
II.他說明為什麼預先告訴他們猶大的背叛(第19節):“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在猶大尚未開始實行他的邪惡陰謀以前,我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了成就的時候,不但不因此跌倒,反而堅信我是那一位、那應當來的。”#
1.他對將來之事有清楚確實的預知,並在這事和別事上給出無可爭辯的證明,藉此證明自己是真神;在他面前萬物都是赤露敞開的。基督在毫無理由猜疑猶大會作此事時,就預言他會出賣自己,因而證明自己是永恆的道,是能辨明人心思念和主意的。新約關於末後時代背道的預言(即我們在帖撒羅尼迦後書第2章、提摩太前書第4章和啟示錄中所有的)顯然已經應驗,證明那些著作是神所默示的,也堅固我們對全部聖經正典的信心。#
2.他藉著把舊約的預表和預言應用於自己,證明自己是真彌賽亞,眾先知都為他作見證。經上這樣記著,基督也必須這樣受害;他正如所記載的那樣受了害(路加福音 24:25、26;第8章第28節)。#
III.他給使徒和一切受他差遣服事他的傳道人一句鼓勵的話(第20節):“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這些話的要旨與別處經文相同,但在這裡不容易說明其連貫。基督曾告訴門徒,他們必須謙卑自卑。“如今,”他說,“雖有人會因你們的俯就而輕視你們,卻也有人會尊敬你們,並因如此行而得尊榮。”那些知道自己因基督的使命而得尊貴的人,可以甘心承受世人眼中的輕蔑。或者,他是要消除那些人的疑慮:因使徒中有一個叛徒,他們就不敢接待任何使徒;因為若其中一個對夫子不忠,他們還能對誰忠呢?Ex uno disce omnes:一個便可推知全體;他們都是一樣的。不,基督不會因猶大的罪而較輕看他們,反要扶持、承認他們,並興起接待他們的人。那些在猶大作傳道人時接待他、或許因他的講道歸正和受造就的人,後來即使他顯為叛徒,也毫無損失,不應為此後悔;因為他是基督所差遣的人。我們不能知道人是什麼樣的人,更不知道他們將會是什麼樣的人;但那些顯為基督所差遣的人,我們必須接待,直至顯出相反的事實。雖有人因接待客旅,不知不覺接待了強盜,我們仍須好客;因為也有人藉此接待了天使。人對我們的愛心所作的濫用,即使我們已極其審慎地安排,也不能使我們的無愛有理,或使我們失去愛心的賞賜。#
1.這裡鼓勵我們接待傳道人如同基督所差遣的:“接待我所差遣之人的,雖他軟弱貧窮,和別人一樣有性情(因為律法和福音一樣,都立有軟弱的人為祭司),然而若他傳達我的信息,按正當的呼召和委派作這事,並作為職分上的人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接待他的,就必被承認為我的朋友。”基督如今將要離世,卻要留下一個階層的人作他的使者,傳達他的道;那些在光照和愛慕中領受這道的人,就是領受他。相信基督的教義,遵守他的律法,並接受按所提出條件所賜的救恩;這就是接待基督所差遣的人,也就是接待主基督耶穌自己。#
2.這裡鼓勵我們接待基督如同神所差遣的:“這樣接待我的,就是在我的傳道人中接待基督的,也接待差遣我的父;因為他們同樣是奉他的差遣而來,奉父、子之名施洗。”或者,概括地說,接待我作自己的君王和救主的人,也接待差遣我的作自己的分和福樂。基督是神所差遣的;我們接受他的宗教,就是接受唯一真實的宗教。#
IV.基督更具體地通知他們,他們中一人正在謀劃害他的陰謀(第21節):耶穌這樣概括地說,是要預備他們接受更具體的揭露;他心裡憂愁,並以某種動作或表示顯明出來,又作見證,鄭重宣告(cum animo testandi:帶著宣誓作證者的鄭重):“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就是你們中間一個我的使徒和常隨我的人。”實在說來,惟有那些他所信任、並作他退隱時見證的人,才可說是出賣他。這並非以任何宿命的必然性決定猶大犯罪;因為事情雖照預言發生,卻不是從預言而發生。基督不是罪的作者;然而對於猶大這嚴重的罪,#
1.基督預見了它;因為即使隱秘、將來和一切活物眼所不能見的事,在基督眼前也是赤露敞開的。他比人自己更知道人裡面有什麼(列王紀下 8:12),故此看見他們將要作什麼。“我原知道你行事極其詭詐”(以賽亞書 48:8)。#
2.他預言此事,不但是為其餘門徒,也是為猶大自己,使他可以受警告,從魔鬼的網羅中恢復過來。叛徒發現自己的陰謀已經敗露,就不會繼續進行;猶大既發現夫子知道他的意圖,必會及時退回;若不然,就更重他的定罪。#
3.他談及此事時顯出明顯的憂傷;提到此事時,他心裡憂愁。他曾多次談到自己的受苦和死,卻沒有像在這裡談到猶大的忘恩與背叛時所顯出的這種憂愁。這觸及他柔軟之處。注意,基督門徒的跌倒和過失,是他們夫子心中極大的憂傷;基督徒的罪是基督的愁苦。“什麼!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你們是從我領受這樣特別恩惠的;我有理由以為你們會堅固忠於我的;你們曾表明這樣尊敬我;我有什麼不義是你們中間一個人要賣我呢?”這使他心痛,正如不孝的兒女使養育他們的人憂傷(以賽亞書 1:2)(見詩篇 95:10;以賽亞書 53:10)。#
V.門徒們立刻驚惶起來。他們知道他們的夫子既不會欺騙他們,也不會同他們開玩笑;所以彼此相看,顯出明顯的憂慮,不知他所說的是誰。#
1.他們彼此相看,表明因這給他們的提醒而陷入困擾;這使他們大為驚駭,以致不知該往哪裡看,也不知該說什麼。他們看見夫子憂愁,因此他們也憂愁。這是在一個歡然受款待的筵席上;但我們由此必須學會戰兢地喜樂,並且好像不喜樂。大衛為他兒子的背叛哭泣時,所有跟隨他的人也同他哭泣(撒母耳記下 15:30);基督的門徒在此也是如此。注意,使基督憂愁的事,也是並且應當是所有屬他之人的憂愁,尤其是那些稱為他名之人的可恥失誤: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
2.他們藉此竭力查出那叛徒。他們定睛察看彼此的臉,要看誰臉紅,或因這提醒而藉著臉色上的某種不安顯出心裡的罪;但忠心之人的良心如此清潔,可以無瑕地抬起臉來;那虛偽之人的良心卻如此麻木,他不覺羞愧,也不能臉紅,因此用這方法不能查出什麼來。基督這樣使門徒暫時困惑,使他們陷入混亂,為要謙卑他們,試驗他們,在他們裡面激起對自己的猜疑,以及對猶大的卑劣行為的憤慨。有時讓我們驚愕、讓我們停下來思量,對我們是有益的。#
VI.門徒急切地要夫子解釋自己的話,特別告訴他們他指的是誰;因為唯有這樣才能使他們脫離眼前的痛苦,因為他們各人都以為自己和任何弟兄一樣有理由懷疑自己;現在,#
1.在所有門徒中,約翰最適合問,因為他是所愛的,並且坐在夫子旁邊(第23節):有一個耶穌所愛的門徒靠著耶穌的胸懷。將第21章第20、24節相比較,可見這人是約翰。注意,#
(1.)耶穌對他特別的恩待;人用這迂迴的說法認出他,說他是耶穌所愛的那門徒。他愛他們眾人(第1節),但約翰特別為他所親愛。他的名字意為恩慈。舊約的啟示賜給但以理,正如新約的啟示賜給約翰;但以理是大蒙眷愛的人(但以理書 9:23)。注意,在基督的門徒中,有些人比別人更為他所親愛。#
(2.)他當時的位置和姿勢:他靠著耶穌的胸懷。有人說,那些國家的人吃飯時的習俗是斜倚而坐,第二個人便躺在第一個人的懷中,如此類推;在我看來這似乎不大可能,因為他們以這樣的姿勢既不能方便地吃,也不能方便地喝。但無論是否如此,約翰這時靠著基督的胸懷,這似乎是當時所用的一種非同尋常的親暱表示。注意,基督有些門徒是他放在自己胸懷裡的,他們比別人同他有更自由、更親密的交通。父愛子,將他放在自己懷中(第1章第18節),信徒也照樣與基督合而為一(第17章第21節)。不久所有聖徒都要在亞伯拉罕的懷中得著這尊榮。那些伏在基督腳前的人,他必放在自己懷中。#
(3.)然而他隱去自己的名字,因為他自己是這故事的執筆者。他以此代替自己的名字,表明他以此為樂;這是他尊榮的稱號,即他是耶穌所愛的那門徒,正如在大衛和所羅門的宮廷中有一人是王的朋友;但他沒有寫下自己的名字,表明他並不以此驕傲,也不願顯得是在誇耀。保羅在類似的情形中說,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
2.在所有門徒中,彼得最急於知道(第24節)。彼得坐在稍遠之處,就用某種手勢示意約翰去問。彼得通常是帶頭的人,最容易挺身而出;人的天性若使他們在回答和發問上如此大膽,只要受謙卑和智慧的律法約束,就會使人非常有用。神賜下各樣不同的恩賜;但為使教會中積極的人不至於過高看自己,也使謙遜的人不致灰心,必須注意到,所愛的門徒不是彼得,乃是約翰。彼得想要知道,不只是要確定不是他自己,也是要知道是誰,好使他們可以離開他,防備他,並且若有可能,阻止他的計謀。我們會以為,知道教會中誰將要欺騙我們是一件可喜的事;但這已足夠了:基督知道,雖然我們不知道。彼得沒有親自問,是因為約翰藉著他在桌旁座位的便利,有更好的機會把問題低聲問在基督耳中,並得到同樣私下的回答。善用我們在那些親近基督之人中的情分,並請他們為我們禱告,是好的。我們認識任何我們有理由認為躺在基督胸懷裡的人嗎?讓我們求他們為我們說一句好話。#
3.問題便這樣問了(第25節):他就靠著耶穌的胸膛,因而方便同他低聲說話,對他說,主啊,是誰呢?現在約翰在此表明,#
(1.)他顧念同作門徒的人,也顧念彼得所作的示意。彼得雖在此時沒有他所得的尊榮,他卻並不因此輕看彼得給他的暗示和提示。注意,那些躺在基督胸懷裡的人,常可從那些伏在他腳前的人學到一些對他們有益的事,並被提醒他們自己未曾想到的事。約翰有這樣好的機會,願意在此滿足彼得。(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為共同的益處(羅馬書 12:6)。)#
(2.)他敬畏自己的夫子。他雖在基督耳中低聲問這話,仍稱他為主;他所蒙准許的親近絲毫沒有減損他對夫子的尊敬。我們即使在無人目睹的私下禱告中,也當在言辭上存敬畏,遵守合宜的禮儀,正如在公開聚會中一樣。蒙恩的心靈同基督越有親密的交通,就越感覺到他的配得和自己的不配,正如創世記 18:27 所示。#
4.基督迅速回答這個問題,卻低聲說在約翰耳中;因為其餘的人仍不知道這事(第29節)。就是我蘸了一點餅給誰,誰就是那人;psomion:一小塊,一片餅皮,是我蘸在調味汁裡之後的。基督蘸了那點餅,約翰嚴密察看他的動作,他就把它給了猶大;猶大很爽快地接過來,並不懷疑其中的用意,只因得了一口美味的食物來滿足口腹而高興。#
(1.)基督用一個記號指明那叛徒。他本可以按名告訴約翰是誰(那敵人和仇敵就是那惡人猶大,他就是叛徒,除他以外沒有別人);但他這樣做,是要操練約翰的觀察,也暗示他的僕人何等需要分辨的靈;因為我們所當防備的假弟兄,不是藉著言語向我們顯明,乃是藉著記號;我們要憑他們的果子、憑他們的靈認出他們;要對他們作正確判斷,需要極大的殷勤和謹慎。#
(2.)那記號是基督給他的那點餅,這是極恰當的記號,因為它應驗了經上的話(第18節),即叛徒應當是與他一同吃餅、當時與他同席的人。它也有其含義,並教導我們,#
[1.]基督有時把一點餅給叛徒;世上的財富、尊榮和宴樂,是護理有時交在惡人手中的一點餅(若可這樣說)。猶大或許因得了那點餅,以為自己是受寵的人,像便雅憫在約瑟的桌上獨得一份食物;愚昧人的亨通也如此,像一口使人昏迷的餅,助他們走向滅亡。#
[2.]我們不可向那些我們知道對我們極其惡毒的人暴怒。基督給猶大分食,和給桌上任何人一樣親切,儘管他知道猶大當時正在圖謀殺害他。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這就是照基督所行的去行。#
VII.猶大自己並不因此知罪,反倒在罪中更加堅定;給他的警告,對他成了叫他死的死氣;因為接著說,#
1.魔鬼隨即佔據了他(第27節):吃了那點餅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不是要使他憂鬱,也不是要使他癲狂:這是他附著某些人的結果;不是要催逼他投進火裡,或投進水裡;若那是最壞的情形,或若他同豬一樣在海里淹死,對他倒是幸事;但撒但進入他裡面,是要使他對基督及其教訓懷有壓倒性的偏見,輕看他,視其性命為微不足道;又激起他貪圖不義之財的慾望,並定意為得著那些財物而無所不為。但,#
(1.)撒但先前不在他裡面嗎?那麼為何說撒但如今入了他的心呢?猶大一直是個魔鬼(第6章第70節),是滅亡之子;但撒但如今更完全地佔有他,更豐盛地進入他裡面。他出賣夫子的意圖如今成熟為堅定的決心;如今他帶著比自己更惡的七個靈回來(路加福音 11:26)。注意,#
[1.]雖然魔鬼在每一個行他作為的惡人裡面(以弗所書 2:2),但有時他比在別的時候更明顯、更有力地進入他們裡面,就是當他催逼他們作出連人性和天然良心都驚懼的極大惡行時。#
[2.]出賣基督的人裡面有許多魔鬼。基督說到猶大的罪,比他任何逼迫者的罪都更大。#
(2.)撒但怎樣會在那點餅之後進入他裡面?或許他立刻覺察到這是揭露他,使他在自己的決意上變得絕望。許多人因基督恩惠的賜予而變得更壞,又因本應領他們悔改的事而在不悔改中更加堅固。堆在他們頭上的炭火,不但不熔化他們,反倒使他們剛硬。#
2.基督於是打發他,並把他交給自己心中的私慾: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這不可理解為他或是勸猶大作惡,或是准許他作惡;乃可理解為,#
(1.)把他棄交給撒但的引導和權勢。基督知道撒但已進入他裡面,安然佔有了他;如今便把他交出去,視他為無可盼望。基督為使他知罪所用的各種方法都沒有效果;所以說:“你所做的,你會快做;若你決意毀滅自己,就去做,接受隨之而來的一切吧。”注意,當惡靈被人甘心接納時,善靈就公義地離開。或者,#
(2.)是向他挑戰,要他盡其所能:“你正在謀害我,執行你的陰謀吧,儘管來;越早越好,我不怕你,我已經預備好了迎見你。”注意,我們的主耶穌極其樂意為我們受苦受死,並且迫切盼望早日完成他的工作。基督說猶大出賣他是一件他如今正在做的事,儘管他只是在打算。那些籌劃和設計惡事的人,在神看來就是在作惡。#
3.同席的人不明白他是什麼意思,因為他們沒有聽見他低聲對約翰所說的話(第28、29節):桌上沒有一個人,無論門徒或別的賓客,除了約翰以外,知道他為何緣故對猶大說這話。#
(1.)他們沒有懷疑基督是以猶大為叛徒對他說這話,因為他們從未想到猶大是這樣的人,或會成為這樣的人。注意,基督門徒在論斷人時不敏銳,這是一種可原諒的遲鈍。大多數人一聽見泛泛說的嚴厲話,就很容易說,現在是指這人,現在是指那人;但基督的門徒受教彼此相愛如此深切,以致他們不容易學會彼此猜疑;愛是不計算人的惡。#
(2.)所以他們認定,他是以受託管理家務或家庭錢財的人身分對猶大說這話,吩咐他支出一些錢。他們在此的猜測向我們顯明,我們主耶穌通常為著何種用途和目的,從他那一點微薄的財物中支出款項,也教導我們怎樣用資財尊榮主。他們斷定有些事要花錢,或是,#
[1.]用在敬虔的事工上:你去買我們過節所需要的東西。雖然他借了一間房來吃逾越節的筵席,他仍買了為此所需的食物。凡花在我們維持神的條例所需之事上的,都當算為善用;並且因為我們的福音敬拜遠不像律法敬拜那樣花費巨大,我們如今就更沒有理由吝惜這開支。#
[2.]或用在慈惠的事工上:叫他拿些東西給窮人。由此可見,第一,我們主耶穌雖然自己靠施捨生活(路加福音 8:3),卻仍周濟窮人,從一點中拿出一點來。雖然他不僅因自己貧窮,也因他以別的方式行了許多善事,白白醫治許多人,而完全可以得到諒解;但為了給我們作榜樣,他從維持家人生活所有的中間,拿出一些周濟窮人(見以弗所書 4:28)。第二,宗教節期被視為行慈惠事工的適宜時候。他慶祝逾越節時,吩咐為窮人預備一些東西。當我們經歷神對我們的厚賜時,這應當使我們向窮人慷慨。#
4.猶大隨即竭力實行他攻擊基督的計謀:他出去了。這裡指出,#
(1.)他迅速離去:他立刻出去,離開那屋子,#
[1.]恐怕更清楚地被眾人揭露;因為若被揭露,他料想他們都會撲向他,要了他的命,至少也要毀掉他的計劃。#
[2.]他出去,如同厭倦了基督的同在和使徒們的團契。基督不必趕逐他,是他自己把自己趕出去。注意,離開信徒的團契,通常是背道之人的第一個公開行動,也是叛教的開端。#
[3.]他出去實行自己的計劃,去尋找那些要同他成交的人,並同他們議定協議。現在撒但已經進入他裡面,就急促地催逼他前行,免得他看出自己的錯誤而悔改。#
(2.)他離去的時間:那時是夜間。#
[1.]雖然是夜間,是不宜辦事的時候,但撒但既已進入他裡面,他便不計較夜晚的寒冷和黑暗。魔鬼的僕人在他的事奉上如此熱切和冒險,這應當使我們在事奉基督上不再懶惰膽怯。#
[2.]又因是夜間,這給他私下隱蔽的便利。他不願被人看見同祭司長商議,所以選擇黑夜,作為做這等闇昧之事最合宜的時候。行為邪惡的人愛黑暗過於光明(見約伯記 24:13等)。#
預言基督的離去。
31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 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32 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地榮耀他。33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後來你們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如今也照樣對你們說。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這段以及接下來的話,直到第14章末了,都是基督與門徒在桌上的談話。晚飯完了,猶大出去了;但夫子和被他留下仍坐在桌旁的門徒做什麼呢?他們專心作有益的交談,教導我們要儘可能使我們同朋友在桌旁的談話有益於宗教。基督開始這談話。我們越謙卑地促進那合乎善意、造就人的交通,就越像耶穌基督。尤其那些因其地位、聲望和恩賜而主導席間談話、受人聆聽的人,應當利用他們在別方面所擁有的影響力,作為使人得益處的機會。現在我們的主耶穌同他們談論(並且他所談的可能比這裡所記的多得多),
I.關於他自己受死受苦的重大奧秘;對此他們當時仍是如此茫然,以致不能說服自己預料那事本身,更不明白其中的意義;所以基督就此給他們這樣的教導,使十字架的絆腳石止息。基督直到猶大出去才開始這談話,因為他是假弟兄。惡人的在場常常妨礙有益的談話。猶大出去後,基督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如今猶大這個他們愛筵上的汙點、他們家庭的羞辱既被揭露並棄絕,人子便得了榮耀。注意,基督因基督徒團體的潔淨而得榮耀:他教會中的敗壞是對他的羞辱;除去那些敗壞便除掉了羞辱。或者不如說,如今猶大已出去啟動輪子,為要使他被處死,這事很快就要成就:如今人子得了榮耀,意思是,如今他被釘十字架。#
1.基督在這裡就他的受苦教導他們一些極其安慰人的事。#
(1.)他自己要在其中得榮耀。如今人子將要遭受最大的羞辱和恥辱,受盡最惡毒的凌辱,又因朋友的怯懦和仇敵的驕橫而受辱;然而如今他得了榮耀;因為,#
[1.]如今他要得著對撒但和一切黑暗權勢的榮耀勝利,擄掠他們,並向他們誇勝。他如今正束上軍裝,要出戰抵擋這些神和人的仇敵,帶著如同已經卸下軍裝那樣大的把握。#
[2.]如今他要為他的百姓成就榮耀的拯救,藉著自己的死使他們與神和好,併為他們帶來永遠的公義和福樂;流出那要成為所有信徒喜樂與福分永不枯竭之泉源的血。#
[3.]如今他要給人留下榮耀的榜樣:捨己、在十字架下忍耐、勇敢、輕看世界、為神的榮耀發熱心、愛人的靈魂;這樣的榜樣必使他永遠受人讚歎和尊崇。基督曾在所行的許多神蹟中得榮耀,但他如今談到自己在受苦中得榮耀,彷彿這比他在卑微狀態中的一切其他榮耀更大。#
(2.)父神要在其中得榮耀。基督的受苦是,#
[1.]對神公義的滿足,因此神在其中得了榮耀。人犯罪侵害他尊榮所造成的虧損,藉此得到極有利的補償。律法的目的得到豐盛的成全,他治理的榮耀也有效地被申明和維護。#
[2.]它們彰顯了他的聖潔和憐憫。神的屬性在創造和護理中大放光彩,但在救贖的工作中更加光輝(見哥林多前書 1:24;哥林多後書 4:6)。神就是愛,並且在此顯明瞭他的愛。#
(3.)因神藉著他的受苦大得榮耀,他自己在受苦之後也要大得榮耀(第32節)。注意他怎樣詳加說明。#
[1.]他確信神必榮耀他;神所榮耀的人才真是榮耀的。地獄和世界聯合起來羞辱基督,但神定意榮耀他,並且確實如此行。他在他的受苦中,藉著天上地下隨之發生的驚人神蹟奇事榮耀他,甚至從釘他十字架的人口中逼出承認他是神兒子的話。但尤其在他受苦之後,神使他坐在自己右邊,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榮耀了他。#
[2.]他要在自己裡面榮耀他:en heauto。或者,第一,在基督自己裡面。他要在基督自己的人位上榮耀他,而不只在他在人間的國度裡榮耀他。這意味著他很快復活。普通人死後,可以在其記憶或後代中得尊榮;但基督是在自己裡面得尊榮。或者第二,在神自己裡面。神要使他與自己同得榮耀,正如第17章第5節所解釋的。他要同父坐在父的寶座上(啟示錄 3:21)。這才是真正的榮耀。#
[3.]他要立刻榮耀他。他看擺在面前的喜樂和榮耀,不只是偉大的,也是臨近的;他的愁苦和受苦短暫,很快就要過去。為地上的君王所作的好服事,常常久不得賞報;但基督立刻得了高升。從他的死到復活不過四十小時(或還不到),從復活到昇天是四十日,所以完全可以說他立刻得了榮耀(詩篇 16:10)。#
[4.]這一切都是因為神在他的受苦中並藉著他的受苦得了榮耀:神既在他身上得榮耀,又從他的受苦得著尊榮,神也必照樣在自己裡面榮耀他,賜尊榮給他。注意,第一,基督被高舉時顧及了他的降卑,併為此賜下賞報。因為他自己卑微,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父若因基督的死在他的榮耀上有如此大的所得,我們便可確信,子在自己的榮耀上絕不會有所損失。見他們之間的約(以賽亞書 53:12)。第二,那些以榮耀神為事的人,無疑必有與他同得榮耀的福樂。#
2.基督在這裡就他的受苦教導他們一些使他們警醒的事,因為他們的心仍然遲鈍,不能明白這事(第33節):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等等。基督在這裡提出兩件事,激勵門徒善用他們當前的機會;兩句嚴肅的話:#
(1.)他們會發現,他留在世上與他們同在的時間非常短暫。小子們。這稱呼所表明的,與其說是他們的軟弱,不如說是他的溫柔和憐憫;他如今將要離開他們,並要給他們留下福分,所以以父親般的慈愛對他們說話。那麼你們要知道,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無論我們理解為指他的死,還是指他的昇天,意思都大致相同;他與他們同在的時間不多,因此,#
[1.]讓他們善用如今所得的益處。他們若有任何好問題要問,若想得到任何勸告、教導或安慰,就快快說吧;因為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我們趁著還擁有幫助靈魂的途徑時,必須盡力善用它們,因為我們不會長久擁有它們;它們會從我們被取去,或我們會從它們被取去。#
[2.]讓他們不要迷戀他肉身的同在,好像他們的幸福和安慰都繫於此;不,他們必須想到沒有這種同在而生活;不要總是小孩子,卻要離開乳母獨自行走。途徑和方法只為短暫的時候而設立,不可安息在其中,卻當藉著它們竭力前進,達到它們所指向的安息。#
(2.)他們會發現,跟隨他到另一個世界、在那裡與他同在,是非常困難的。他曾對猶太人所說的話(第7章第34節),也對門徒說;因為他們也需要藉著那為使罪人知罪、甦醒而提出的同樣考慮來受激勵。基督在這裡告訴他們,#
[1.]他離開之後,他們會感到缺少他;你們要找我,意思是“你們會巴望我再次同你們在一起。”我們常常藉著失去憐憫,受教認識憐憫的價值。雖然保惠師的同在在窘迫和困難中給他們真實而有效的幫助,但這並不像肉身同在那樣給那些已經習慣於此的人以可感覺到的滿足。但要注意,基督對猶太人說,你們要找我,卻找不著;但對門徒只說,你們要找我,暗示他們雖然不能比猶太人更多地再找到他的肉身同在,卻會找到與此相當的事物,並且不會徒然尋求。他們在墳墓中尋找他的身體時,雖然沒有找到,卻是尋得有益。#
[2.]他所去的地方,他們不能去;這使他們對他有崇高的思想,因為他將去往那不可見、不可到達的世界,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也使他們對自己有卑微的思想,並嚴肅思想自己將來的狀態。基督告訴他們不能跟隨他(正如約書亞告訴百姓不能事奉耶和華),只是要激勵他們更加殷勤謹慎。他們不能跟隨他到十字架,因為他們沒有勇氣和決心;當他們都離開他逃走時,便顯明他們不能。他們也不能跟隨他到冠冕,因為他們本身沒有足夠的能力,他們的工作和爭戰也尚未完成。#
II.他同他們講論弟兄相愛的重大本分(第34、35節):你們要彼此相愛。猶大如今已經出去,並已證明自己是假弟兄;但他們不可因此彼此懷有那種會毀壞愛的猜疑和疑忌:他們中間雖有一個猶大,卻不都是猶大。如今猶太人向基督和跟隨他之人的敵意正升到頂點,他們必須預料會受到夫子所受的那樣對待;他們就更有必要藉著弟兄之愛彼此堅固。這裡提出三個彼此相愛的論據:#
1.他們夫子的命令(第34節):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他不只稱讚它為可愛可喜的,不只勸告它為美善有益的,乃是命令它,使它成為他國度基本律法之一;它與信靠基督的命令並列(約翰一書 3:23;彼得前書 1:22)。這是我們統治者的命令,他有權為我們立法;這是我們救贖主的命令,他賜給我們這律法,為要醫治我們屬靈的疾病,預備我們進入永恆的福樂。這是一條新命令;即,#
(1.)這是一條重新頒佈的命令;它從起初就是命令(約翰一書 2:7),與自然律一樣古老,也是摩西律法中第二大的誡命;然而因為它也是新約、基督這位新立法者的重大誡命之一,故稱為新命令;它如同一本經過校正和擴充的新版本舊書。這條命令已被猶太教會的遺傳敗壞得如此嚴重,以致基督重新使它活躍起來、置於真實的光中時,完全可以稱為新命令。報復和反擊的律法如此盛行,自愛又如此佔優勢,以致弟兄相愛的律法被遺忘,視為陳舊過時;所以它從基督而來既是新的,對百姓也是新的。#
(2.)這是一條卓越的命令,正如新歌是一首卓越的歌,其中有一種不尋常的悅人之處。#
(3.)這是一條永恆的命令;它新得如此奇妙,以至總是新的;如同永不衰殘的新約(希伯來書 8:13);當信和望都成舊時,它仍要新到永遠。#
(4.)基督賜下它的方式使它成為新的。先前是,你要愛鄰舍;如今是,你們要彼此相愛;當它這樣作為彼此所當盡的責任來敦促時,便以一種更能感動人的方式被敦促。#
2.他們救主的榜樣是愛弟兄的又一論據:正如我愛你們。這一點使它成為一條新命令:這愛的準則和理由(正如我愛你們)是全然新的,並且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應當這樣理解:#
(1.)指基督向門徒所施一切愛的實例,就是在他出入他們中間的期間,他們已經經歷過的。他向他們說親切的話,衷心關懷他們及其福祉,教導、勸戒、安慰他們,與他們一同禱告,也為他們禱告;他們被控告時,他為他們辯護;他們受詆譭時,他維護他們;並且公開承認他們對他而言比母親、姊妹或弟兄更親愛。他責備他們的過失,卻又憐憫地包容他們的軟弱,原諒他們,儘量往好處看,並略過許多疏忽。他就是這樣愛他們,剛才又洗了他們的腳;他們也當這樣彼此相愛,並且愛到底。或者,#
(2.)可理解為他現在正要向所有門徒施行的一項特別的愛的實例,就是為他們捨命。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第15章第13節)。他既這樣愛了我們眾人,理當期望我們彼此相愛。並不是說我們能夠為彼此做任何同樣性質的事(詩篇 49:7),但我們必須在某些方面照著同樣的方式彼此相愛;必須以此為範本,並從中領受指引。我們彼此的愛必須是自由而樂意的、辛勞而不惜代價的、恆久而堅忍的;必須是對彼此靈魂的愛。我們也必須因這動機、在這考慮之下彼此相愛;因為基督愛了我們(見羅馬書 15:1、3;以弗所書 5:2、25;腓立比書 2:1–5)。#
3.他們信仰的聲譽(第35節):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要留意:我們必須有愛,不只是顯出愛來,還要在根基和習性上有愛;即使當下沒有表現愛的機會,也要有這愛,預備妥當。“藉此必顯明,你們確實是我的跟隨者,因為你們在這事上跟隨我。”要注意,弟兄之愛是基督門徒的標記。基督藉此認識他們,他們也可藉此認識自己(約翰一書 2:14),別人也可藉此認識他們。這是他家中的制服,是他門徒的區別標誌;這是他要他們以之著稱的事,即在彼此相愛上勝過眾人。這正是他們的夫子所著名的;凡聽聞過他的人,都聽聞過他的愛、他的大愛;因此,若你看見有什麼人彼此之間比通常更親愛,就說:“這些人必定是基督的跟隨者,他們曾與耶穌同在。”如今由此可見:#
(1.)基督的心何等專注於要他的門徒彼此相愛。他們在這事上必須與眾不同;世人的道路乃是人人只顧自己,他們卻應當衷心顧念彼此。他並沒有說:你們若行神蹟,眾人就因此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因為行神蹟的若沒有愛,就不過是一個零(哥林多前書 13:1、2);而是若你們出於捨己和感恩基督的原則彼此相愛。基督要這成為他的宗教所獨有的特徵,真教會的主要標誌。#
(2.)基督門徒真正的尊榮,在於在弟兄之愛上出眾。沒有什麼比這更能有效地使他們贏得別人的尊敬與敬重。看看這有何等強大的吸引力(使徒行傳 2:46、47)。特土良說,這是初代教會的榮耀:基督徒因彼此的親愛而為人所知。他們的敵對者也注意到這一點,說:“看這些基督徒何等彼此相愛。”《護教篇》第39章。#
(3.)若基督的跟隨者不彼此相愛,他們不但給自己的信仰帶來不當的羞辱,也給人充分理由懷疑他們自己的真誠。哦,耶穌!這些就是你的基督徒嗎?這些易怒、惡毒、懷恨、乖戾的人嗎?這就是你兒子的外衣嗎?當我們的弟兄需要我們的幫助,我們又有機會對他們有益;當他們在見解和行事上與我們不同,或在任何方面與我們競爭或惹動我們,以致我們有機會謙讓並饒恕時;在這樣的情形中,就會顯明我們是否有基督門徒的這個標記。#
彼得的自信。
36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哪裡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37彼得說:「主啊,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38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有,
I.彼得的好奇,以及對此所受的責備。#
1.彼得的問題大膽而唐突(第36節):“主啊,你往哪裡去?”這是指基督所說的話(第33節):“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基督關於弟兄之愛的實際教導,他置之不理,並不就此發問,反而抓住基督故意使他們不明白的事。要注意,我們常有一個毛病:對於那隻屬於神的奧秘之事,比對於屬於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啟示之事更好奇;更願滿足自己的好奇心,而不願使自己的良心受引導;更想知道天上所行的事,過於知道我們可做什麼以到那裡去。在基督徒的談話中很容易察覺這一點:何等迅速地,一篇明白而造就人的談論便被擱下,不再提及,題目就窮盡了;但在有疑問的爭辯之事上,卻會陷入無休止的言語爭鬥。#
2.基督的回答具有教導性。他沒有以任何關於他將去的那世界的特別說明來滿足彼得,也從未像預言自己的受苦那樣清楚地預言自己的榮耀和喜樂;卻說了先前所說的話(第36節):“這就夠了;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
(1.)我們可理解為他跟隨基督到十字架上:“你的信心和決心尚沒有足夠的力量喝我的杯;”而當基督受苦時,他的膽怯就顯明瞭這一點。因此,當基督被捉拿時,他顧及門徒的安全。“讓這些人去吧,”因為他們現在不能跟隨他。基督顧念門徒的光景,不會為他們定下他們尚不適合承受的工作和艱難;日子的難處必與力量相稱。彼得雖是註定殉道的,卻因尚未完全長成,現在不能跟隨基督;但後來必跟隨他,最終要像他的夫子一樣被釘十字架。他不可因為現今逃脫受苦,就以為永不會受苦。我們一次錯過十字架,不能推斷以後永不會遇見它;我們或許是為比至今所知更大的試煉存留的。#
(2.)我們可理解為他跟隨基督到冠冕那裡。基督現在正往他的榮耀去,彼得極願與他同去:“不,”基督說,“你現在不能跟我去;你尚未成熟到可以進天,也尚未完成在地上的工作。先鋒必須先進去為你預備地方;但你在打過那美好的仗、到了所定的時候,後來必跟隨我。”要注意,信徒不可指望一蒙有效呼召便立刻得榮耀,因為紅海與迦南之間還有曠野。#
II.彼得的自信,以及對此所受的責備。#
1.彼得作出大膽宣稱自己恆心的聲明。他不滿足於被留下,便問:“主啊,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你懷疑我的真誠和決心嗎?我向你保證,若有需要,我願意為你捨命。”有人以為彼得有一種想法,如同猶太人在相似情形中所想的(第7章第35節),以為基督正計劃往某個遙遠的國度旅行或航行;他宣稱決心無論基督往哪裡去,都要同去。但他既多次聽見夫子談論自己的受苦,就必不能把他的話理解為別的,只能理解為他要藉著死離去;他便像多馬一樣決意要同他去、同他死;與他同死勝於沒有他而活。請看:#
(1.)彼得對我們主耶穌有何等深厚的愛:“我願意為你捨命,我再不能做得更多了。”我相信彼得所說正是他所想的;雖然他欠考慮,卻並非在自己的決心上虛偽。要注意,基督應當比我們自己的生命更寶貴,因此當我們蒙召如此行時,應當甘心為他的緣故舍下生命(使徒行傳 20:24)。#
(2.)他何等不能接受別人質疑他,這從那質問中可以看出:“主啊,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你懷疑我向你所守的忠誠嗎?”(撒母耳記上 29:8)要注意,真愛聽見自己的真誠受質疑,便感到憂傷,正如第21章第17節。基督確曾說他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但那人已經顯明並出去了;因此彼得以為自己可更有把握地說自己的真誠:“主啊,我已決意絕不離開你,所以我為什麼不能跟隨你呢?”我們容易以為自己無所不能,也因被告知這件那件不能做而不悅;然而離了基督,我們就不能做什麼。#
2.基督給他一個令人驚訝的預言,預言他的無常(第38節)。耶穌基督比我們自己更認識我們,並且有許多方法向他所愛的人顯明他們自己,好使他們不至驕傲。#
(1.)他以彼得的自信責備他:“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想,他說這話似乎帶著微笑:“彼得,你的應許太大、太輕率,不能倚賴;你沒有想到人舍下生命是何等不情願、何等掙扎,死亡是何等艱難的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不那麼容易。”基督藉此使彼得再思量,不是要他撤回或放棄自己的決心,而是要他在其中加上那必要的條件:“主啊,靠著你的恩典使我能行,我願意為你的緣故舍命。”“你要承擔為我死嗎?什麼!你這曾因在水面上向我走去而戰兢的人嗎?什麼!你這聽見說受苦時,曾喊著說‘主啊,萬不可如此’的人嗎?離開你的船和網來跟隨我,是一件容易的事;但舍下生命卻不那麼容易。”連他的夫子到自己面對這事時也曾掙扎,門徒不能大過先生。要注意,我們羞愧於自己狂妄地自信,是有益的。壓傷的蘆葦豈可自命為柱子,病弱的孩子豈可擔當勇士嗎?我何等愚妄,竟說這樣大的話。#
(2.)他清楚預言彼得在關鍵時刻的膽怯。為堵住他誇口的口,免得彼得再說:“是的,夫子,我願意,”基督鄭重地斷言:“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不像後來那樣說“今夜”,因為這似乎是在逾越節前兩夜;而是說:“不久,你會在一夜之間三次不認我;並且是在從雞第一次叫到最後一次叫這樣短的時間內:雞還未叫完,你就一再地不認我,且是因為怕受苦。”提到雞叫,#
[1.]是要表明他會這樣失敗的試煉是在夜間發生;這本是不大可能的情形,但基督預言此事,顯明瞭他無誤的預知。#
[2.]因為雞叫要成為他悔改的契機;若基督沒有把這話放入預言中,雞叫本身並不會如此。基督不但預見猶大雖只在心中計劃,卻必出賣他;也預見彼得雖未計劃、反而意欲相反,卻必不認他。他不僅知道罪人的邪惡,也知道聖徒的軟弱。基督告訴彼得:第一,他會不認他,會棄絕並否認他:“你不但不再跟隨我,反而會羞於承認自己曾跟隨我。”第二,他不會只因一時口快而做一次,乃是在停頓之後,再重複第二次和第三次;事實證明全然如此。我們通常以為,聖經的預言所以表達得幽暗而比喻,是因為若把事件明白描述出來,預言的應驗就會因此不是被挫敗,便是被一種與人類自由不相容的宿命所強制;然而這個關於彼得不認基督的清楚明白的預言,兩者都沒有造成,也絲毫沒有使基督成為彼得犯罪的同謀。但我們很可以想像,彼得的自恃勇敢被這樣告知,且以一種他不敢反駁的方式告知,對他是何等的羞辱;否則他也會像哈薛那樣說:“你僕人算什麼,不過是一條狗呢?”這不能不使他滿心羞愧。要注意,最自以為穩妥的,通常最不安全;那些最自信倚靠自己力量的人,最可恥地暴露自己的軟弱(哥林多前書 10:12)。#
我們的救主已經結束了他的公開講論,在那些講論中他“忍受了罪人的頂撞”;如今他轉而與朋友私下交談,其中他所要的是安慰聖徒。自此以後,我們得知他和門徒之間所發生的事;當他往遠方去以後,他們將受託管理他的家務,他便供給他們所必需的教訓和安慰。他的時候臨近了,便著手整理他的家。在本章中,
I.他洗門徒的腳(第1–17節)。#
II.他預言誰要出賣他(第18–30節)。#
III.他教導他們關於自己受死的重大教義,以及弟兄相愛的重大本分(第31–35節)。#
IV.他預言彼得要不認他(第36–3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