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翰福音 9
約翰福音: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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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得見。
1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2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3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 神的作為來。4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5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6耶穌說了這話,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7對他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裡去洗。」(西羅亞翻出來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頭就看見了。
這裡我們看見,一個生來瞎眼的貧窮乞丐得了視力。請注意,
I.主耶穌對這可憐瞎子的悲慘情形所留意的事(第1節):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開頭的話似乎是指前一章末了的話,並支持那些在福音書調和中把這故事緊接在那一章之後的人的意見。那裡說 paregen;他過去了;這裡甚至沒有重複他的名字(雖然我們的譯者補上了),kai parago;他過去的時候。#
1.雖然猶太人以言語和行為如此卑劣地凌辱他,給他以所能想像的最大挑釁,他卻沒有錯過在他們中間行善的任何機會,也沒有立定決意;他本可公義地如此行;不再以任何善行恩待他們。醫治這瞎子乃是對公眾的恩惠,使從前是鄰里的負擔和累贅的他能夠自食其力。即使我們受公眾輕視和虧待,或自以為如此,仍願意服事公眾,這乃是高尚、寬宏、合乎基督樣式的。#
2.雖然他正逃避威脅性的危險,為性命而脫身,他仍甘願停步,暫留片時,向這窮人施憐憫。我們若越過行善的機會,便是趕得過急而不得好果效。#
3.法利賽人把基督從他們那裡趕走時,他便到這窮瞎乞丐這裡來。一些古人以此表明福音被帶給外邦人;當猶太人拒絕福音、把它從自己那裡趕走時,外邦人正坐在黑暗中。#
4.基督在路上遇見這窮瞎子,便在途中醫治了他:正當他過去的時候。我們也當如此,隨處經過時,便抓住行善的機會。#
如今,
(1.)這窮人的情形極其悲慘。他是瞎眼的,並且從生下來便是如此。若光是可愛的,一個人終日吃在黑暗中,豈不必定極其淒涼嗎!瞎眼的人不能享受光;生來瞎眼的人,連光的概念也沒有。我想這樣的人必願付出許多,只求一天看見光與顏色、式樣與形狀,滿足他的好奇心,即使以後永不得再見。為何有受這苦難、被奪去日光、道路如此隱藏、被神如此圍困的人,仍得生命之光呢(約伯記 3:20–23)?我們應當感謝神,這不是我們的情形。眼睛是身體最精巧的部分之一,它的構造極其細密精美。據說在動物形成之時,它是最先清楚顯現的部分。我們的眼睛在造作時沒有發生差錯,這是何等的憐憫!基督醫好了許多因疾病或意外而瞎眼的人,但這裡他醫好一個生來瞎眼的人。#
[1.]為要顯明他有能力救助最絕望的情形,在別人都不能救援時施行拯救。#
[2.]為要給我們一個樣本,說明他的恩典在罪人靈魂上的工作,乃是使那些本性瞎眼的人得見。#
(2.)主耶穌對他的憐憫極其溫柔。他看見他;就是說,他察知他的情形,並關切地看著他。神將要施行拯救時,就說他看見苦難;基督也是這樣看見這窮人。別人也看見他,卻不像基督那樣看見。這窮人不能看見基督,但基督看見他,以令人驚異的醫治預先應允了他的祈求和期望。基督常被那些不尋找他、也不看見他的人尋見(以賽亞書 65:1)。若我們知道或領會基督的任何事,乃是因我們先被他所知道(加拉太書 4:9),並被他所得著(腓立比書 3:12)。#
II.基督與門徒就這人所作的談論。他離開聖殿時,門徒隨他同去;因為他們是在他的試探中常和他同在的人,無論他往哪裡去,都跟從他;他們因依附於他毫無損失,反而大有所得,得了豐富的經驗。請注意,#
1.門徒因這瞎子的情形向夫子所提出的問題(第2節)。基督看著他時,他們也留意他;基督的憐憫應當燃起我們的憐憫。他們很可能是基督告訴他們這窮人生來瞎眼,或是他們從眾所周知的事得知;但他們沒有求基督醫治他。反而,他們就他提出一個很奇怪的問題:拉比,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以致他生來瞎眼?他們這個問題乃是,#
(1.)不慈愛而妄加論斷的。他們以為這非常的災禍必是某種非常邪惡的刑罰,以為這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路加福音 13:4)。野蠻人推論說,這人必是兇手,尚不奇怪;但他們明白聖經,讀過萬事都臨到眾人,又知道在約伯的事上已判明,受苦最多的人並不因此就應被看作罪人中最大的,所以他們這樣說便不可原諒。悔改的恩典把我們自己的苦難稱為刑罰,慈愛的恩典卻把別人的苦難稱為試煉,除非相反的事極其明顯。#
(2.)是不必要地好奇。他們既斷定這災禍是為某種極其嚴重的罪而降下,便問:罪犯是誰,是這人還是他的父母?這與他們何干?知道了又有什麼益處?我們往往更好奇別人的罪,過於自己的罪;然而,知道神為什麼與我們爭辯,比知道他為什麼與別人爭辯更關乎我們;因為審判自己乃是我們的本分。他們查問:#
[1.]這人是否因自己在出生以前所犯或所預見的某種罪而受此刑罰。有些人認為門徒沾染了畢達哥拉斯關於靈魂先存及從一身體遷徙到另一身體的觀念。這人的靈魂是否因曾在另一個它先前賦有生命的身體裡犯下大罪,便被定罪囚在這個瞎眼身體的地牢裡?法利賽人似乎在他們說“你全然是生在罪孽中”(第34節)時,對他的情形也持同樣的看法,彷彿凡被本性打上這種記號的,且只有他們,才是生在罪中。或是,#
[2.]他是否因父母的邪惡而受罰,神有時要把這罪追討在兒女身上。這是父母當謹慎犯罪的一個好理由,免得他們離世後兒女為此受苦。我們不可像曠野的鴕鳥那樣殘忍對待自己的人。門徒或許並非相信這是他本人或父母某種實際罪的刑罰而問這話;乃是基督曾向另一位病人暗示,他的罪是那無力的原因(第5章第14節),他們便說:“夫子,是誰的罪造成這無力呢?”他們不知該如何理解這護理,便求得指教。神安排的公正總是確實的,因為他的公義如大山;但並不總能解釋,因為他的判斷如大深淵。#
2.基督對這問題的回答。他總是樂意教導,並糾正門徒的錯誤。#
(1.)他說明這窮人瞎眼的緣由:“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乃是他生來瞎眼,直到今日仍是如此,為使如今終於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第3節)。基督完全知道神旨意的隱秘泉源,在這裡就這等非常的災禍告訴他們兩件事:#
[1.]這並不總是作為罪的刑罰而降下。全人類的罪性確實使神在人的一切苦難中得稱為義,因此遭遇苦難最少的人也必須說神是恩慈的,遭遇最多的人也不可說他不公義;但今生有許多人比別人悲慘得多,卻並不比別人更有罪。並不是說這人不是罪人、他父母不是罪人,而是神使這事臨到他,並非著眼於什麼非常的罪責。注意,我們必須謹防,只因人受苦大就判斷他們是大罪人,免得我們不僅逼迫神所擊打的人(詩篇 69:26),也控告神所稱義的人,定罪基督為之而死的人;這是膽大而危險的(羅馬書 8:33、34)。#
[2.]有時這些事純粹是為神的榮耀,併為顯明他的作為。神對一切受造之物有主權和專有的權利,能夠按他所看為合宜的方式,使它們在行為或受苦中服事他的榮耀;若神或藉著我們、或在我們身上得榮耀,我們便不是徒然被造。這人生來瞎眼,為使神的作為顯在他身上,他這樣瞎眼並如此長久處在黑暗中,是值得的。就是說,第一,為使神的屬性顯在他身上:他的公義顯於使有罪之人容易遭受這樣嚴重的災禍;他通常的能力和恩慈顯於扶持一個窮人忍受這樣嚴重而長久的苦難;尤其是他非常的能力和恩慈顯於醫治他。注意,護理中本來無法解釋的難題,可以歸結於這一點:神意在藉此顯明自己,宣告他的榮耀,使人留意他。那些在通常事態中不顧念他的人,有時會因非常之事而受警醒。那麼,一個好人既確信神會藉此以某種方式在榮耀上得益,他失去安慰時,又何能不心滿意足呢!第二,為使神關於救贖主的旨意顯在他身上。他生來瞎眼,為使主耶穌得醫治他的榮耀,並藉此證明自己是從神差來的、世上真正的光。因此,人被准許墮落,隨之而來的瞎眼也被准許,為使神的作為顯於開瞎子的眼睛。這人生來瞎眼已久,然而直到如今才顯明他為何如此。注意,護理的意旨通常在事情發生很久以後才顯露,或許在多年以後。護理之書中的句子有時很長,必須讀過很遠,才能領會其意思。#
(2.)他說明自己為何熱切、樂意救助並醫治他(第4、5節)。這不是為炫耀,乃是為履行他的使命:“趁著白日、可作工的時候,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這事就是其中之一);“黑夜將到,就是那日子的終期,沒有人能做工。”這不只是說明基督為何不斷向人的靈魂和身體行善,也特別說明他為何在安息日行此事;在安息日可以作必要的工,他證明這乃是必要的工。#
[1.]這是他父的旨意:“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注意,第一,父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時,給他工作去做;他到世上來不是取尊榮,乃是作事;神所差遣的,他必使用,因為他不差遣任何人閒著。第二,基督所要做的工是那差他來者的工,不僅是由他指定的,也是為他而做的;他是與神同工的。第三,他樂意使自己承擔最強的義務,去完成所差遣他的事:“我必須做。”他在救贖之約中,使自己的心立志,作為中保親近神、來到神面前(耶利米書 30:21)。基督甘願受約束,我們豈願鬆懈嗎?第四,基督既使自己有責任作他的工,便以最大的熱心和勤奮投身於工作。他作他所當作的工;did ergazesthai ta erga:把他的事業當作事務來辦。只看著我們的工作、談論它,是不夠的;我們必須作它。#
[2.]現在正是他的機會:“趁著白日,我必須作工”,就是在指定作工的時間還存留、賜給作工的光還存留時。基督自己也有他的白日。第一,中保國度的一切事都必須在時間界限之內、在這世界上完成;因為到世界末了、時間不再有時,國就交與父神,神的奧秘也就成全了。第二,他在地上親身所要做的一切工,必須在死以前完成;他在這世上活著的時間,就是這裡所說的白日。注意,我們生命的時間就是我們的白日,我們應當在其中作當天的工。白日是作工適當的時候(詩篇 104:22、23);在生命的白日中我們必須忙碌,不可虛度白日,也不可在日光下玩耍;等我們的白日完了再安息,時間也足夠,因為它不過是一日。#
[3.]他機會的終期近了,所以他要忙碌:“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注意,想到我們的死近了,應當催促我們善用生命的一切機會,無論為行善或得善。黑夜將到,必然會到,可能驟然來到,且越來越近。我們無法計算我們的太陽離落山有多近,它可能正午便下落;我們也不能保證自己在生命白日和死亡黑夜之間有一段暮光。黑夜來到時,我們不能作工,因為賜給我們作工的光熄滅了;墳墓是黑暗之地,我們不能在黑暗中完成工作。此外,分給我們作工的時間屆滿了;主人把我們約束於本分時,也把我們約束於時間;黑夜來到時,就要叫工人來;那時我們必須呈上我們的工作,並按所做的事接受報應。在報應的世界裡,我們不再是受試驗的人;蠟燭一寸燃盡時才出價,已經太遲了。基督用此勸勉自己勤奮,儘管他沒有內在的反對要抗爭;我們更需要用這些和類似的考慮激勵自己的心。#
[4.]他在世上的事務乃是照亮世界(第5節):“我在世上的時候”;而且不會很久;“我是世上的光。”他先前已在第8章第12節說過這話。他是公義的日頭;他翅膀不但為能看見的人帶來光,也為瞎眼不能看見的人帶來醫治,或說光線;在功效上遠超過那管理白日的大光。基督要醫治這瞎子;一個瞎眼世界的代表;因為他來是作世上的光,不只是賜光,也要賜視力。這給我們,第一,一個極大的鼓勵,使我們到他這裡來,如同到引導、甦醒、更新人的光那裡。我們除了仰望他,還當仰望誰呢?我們除了轉眼向光,還當向哪裡看呢?我們白白領受日光,也能不用銀錢、不用價值領受基督的恩典。第二,一個在世上有用的好榜樣。基督論自己所說的,也論他的門徒說:你們是世上的光;既是如此,就當叫你們的光照在人前。蠟燭造出來,不是為燃燒,又是為什麼呢?#
III.醫治瞎子的方式(第6、7節)。這神蹟的情形很特別,無疑也有意義。他說完這些話,教訓門徒、開啟他們的悟性之後,便著手開瞎子的眼睛。他沒有延遲到能更隱秘地做,以求自己更安全;或更公開地做,以求自己更得榮耀;也沒有等安息日過去,以免較少冒犯。我們有機會所能行的善,應當趕緊行;那永不肯作善工,直等到毫無可反對之處的人,必永遠留下許多善工未作(傳道書 11:4)。在醫治中請注意,#
1.眼藥的預備。基督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他本可像醫治別人那樣用一句話醫治他,卻選擇這樣做,為顯明他不受任何方法拘束。他用自己的唾沫和泥,因為附近沒有水;他也要教導我們,不可挑剔或講究,而是在任何時候有需要時,若手邊的東西能辦成事,便樂意用它。何必兜圈子去求那本可更近取得並辦成的事呢?基督使用自己的唾沫,表明凡屬於基督的都有醫治的能力;用基督唾沫製成的泥,比基列的乳香寶貴得多。#
2.把它敷在患處:他用泥抹瞎子的眼睛。或者,如頁邊注所說:“他塗抹”(epechrise),他像一位溫柔的醫生,把泥塗在瞎子的眼睛上;雖病人是個乞丐,他仍親手為他做。基督這樣做,#
(1.)為要顯明他的能力,使瞎子能借一種人以為更可能叫明眼人瞎掉的方法而看見。把泥塗在眼上會把眼封住,卻絕不會使眼打開。注意,神的能力常借相反的事運行;他先使人感覺自己的瞎眼,才賜給他們視力。#
(2.)為暗示這是他大能的手,就是起初用泥土造人的同一隻手;因為神藉著他創造諸世界,包括大世界和作為小世界的人。人是由泥土形成、如泥土塑造的;這裡基督用同樣的材料,來賜身體以視力,正如起初用它賜身體以存在。#
(3.)為代表並預表耶穌基督的恩典醫治並開啟心眼。福音的目的,是要開人的眼睛(使徒行傳 26:18)。如今成就此工的眼藥由基督預備;它不像這泥是由他的唾沫製成,乃是由他的血製成,就是從他被刺的肋旁流出的血和水;我們必須到基督那裡求眼藥(啟示錄 3:18)。惟獨他能配製,惟獨他受命配製(路加福音 4:18)。這工作所用的方法極其軟弱、不大可能有效,惟有基督的能力使之有效;當要照亮黑暗世界、開眾多瞎眼靈魂的眼睛時,神揀選愚拙的、軟弱的、被輕看的來成就這事。基督所採用的方法,是先使人覺得自己瞎眼,如這窮人眼睛被塗上泥,隨後才賜他們視力。保羅歸正時瞎了三日,後來眼上的鱗片才掉下來。得屬靈智慧所指定的途徑是:“人若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哥林多前書 3:18)。我們必須像這裡這人一樣,先因自己的瞎眼感到不安,隨後才得醫治。#
3.給病人的指示(第7節)。他的醫生對他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裡去洗。”並非這洗是使醫治生效所必需的;乃是,#
(1.)基督要藉此試驗他的順服,試驗他是否會以隱然的信心遵從一個他如此陌生之人的命令。#
(2.)他也要試驗他對長老傳統的態度;那傳統教導人,並且或許曾教導過他;因為許多瞎子很有見識;在安息日不可洗眼,縱然用唾沫作醫藥也不可,何況到水池去洗眼。#
(3.)他要藉此表明屬靈醫治的方法;在這事上,雖果效純粹歸於他的能力和恩典,我們仍有本分要盡。你去查考聖經,聽道,和智慧人交往;這就像在西羅亞池子裡洗。所應許的恩典,必須在所設立的禮儀之道中期待。對在黑暗中受教養的人,洗禮之水如同西羅亞池子,他們可在其中不但洗淨,也洗而眼睛得開。因此受洗的人被稱作 photisthentes;蒙光照的;古人稱洗禮為 photismos;光照。關於西羅亞池,請注意:#
[1.]它的水來自錫安山,因而是聖所的水(詩篇 46:4),是醫治人的活水(以西結書 47:9)。#
[2.]西羅亞的水自古就表明大衛家的寶座和國度,指向彌賽亞(以賽亞書 8:6);猶太人卻拒絕西羅亞的水,即基督的教訓和律法,反而喜悅長老的傳統。基督要試驗這人是否依附西羅亞的水。#
[3.]福音書作者指出這名字的意義,就是“奉差遣”。基督常被稱為神所差遣的、立約的使者(瑪拉基書 3:1);所以基督差他到西羅亞池子去,實際上是差他到自己這裡來;因為基督對靈魂的醫治乃是一切。基督作為先知,把我們指向他自己,作為祭司。去,在那已經開了的泉源中洗,是生命的泉源,不是池子。#
4.病人順從這些指示:“他去”,大概有某個朋友帶領;或者他對耶路撒冷非常熟悉,能夠自己找到路。大自然常以非凡的機敏補足視力的缺乏;“洗了眼睛”。門徒或旁觀者大概告訴他,吩咐他這樣做的正是他久聞其名的耶穌;不然他不會因他的吩咐去作這件如此像愚事的事。他既信靠基督的能力,也順從他的命令,就去了,洗了。#
5.醫治完成了:“回來就看見了。”這簡潔的敘述;“他去,洗了,回來就看見了”;比凱撒的 Veni, vidi, vici;“我來了,我看見,我征服”;更有榮耀。泥從他眼上洗掉時,其他一切障礙也一同除去了;照樣,當重生的陣痛和掙扎結束、知罪的痛苦和驚惶過去時,罪的捆綁也隨之脫落,榮耀的光明和自由便接續而來。這裡是一個例子,#
(1.)顯出基督的能力。那不但能作這事、又能這樣作成此事的,有什麼不能做呢?他在兩眼各敷一團泥,隨後洗去,便立刻醫治了白內障;最熟練的眼科醫師,即使用最精細的器械、最巧妙的手法,也不能除去。無疑,這就是那將要來的,因為瞎子藉著他得見。#
(2.)這也是信心和順服功效的例子。這人任憑基督照他所喜悅的做,也做基督所吩咐他做的,便得了醫治。願意被基督醫治的人,必須受他管理。他從池子回到鄰舍和熟人那裡,又驚奇又使人驚奇;他回來時看見了。這表明有恩典的靈魂照基督所定的去參與所設立的禮儀所獲的益處:他們軟弱地到西羅亞池子去,出來便剛強;疑惑地去,出來便滿足;哀哭地去,出來便歡喜;戰兢地去,出來便誇勝;瞎眼地去,出來便看見,出來便歌唱(以賽亞書 52:8)。#
使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得見。
8他的鄰舍和那素常見他是討飯的,就說:「這不是那從前坐著討飯的人嗎?」9有人說:「是他」;又有人說:「不是,卻是像他。」他自己說:「是我。」10他們對他說:「你的眼睛是怎麼開的呢?」11他回答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對我說:『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見了。」12他們說:「那個人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
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得了視力這樣奇妙的事,不能不成為全城的話題;許多人對它的留意,不會超過對別的街談巷議的留意,那不過是九日之奇;但這裡告訴我們鄰舍對這事所說的話,為要證實這事實。起初未經查驗而不被相信的事,後來可以毫無疑慮地承認。關於這事,在這場談論中討論了兩點:
I.這是否就是從前瞎眼的那個人(第8節)。#
1.住在他生長之處附近、知道他一直瞎眼的鄰舍,看見他有了視力,又是驟然且完全恢復的,不能不驚奇;他們說:“這不是那從前坐著討飯的人嗎?”看來這瞎子是常見的乞丐,因不能工作謀生;因而不受那“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之律法的約束。他不能走動時,就坐著;若我們不能為神作工,就當安靜為他坐著。他不能勞作時,父母也不能養活他,他便乞討。注意,不能以別法維生的人,不必像那不義的管家一樣羞於乞討;人除了罪以外,不該以任何事為羞恥。有些常見的乞丐是慈善的對象,應當加以分辨;不可為著當中有雄蜂或黃蜂,就讓蜜蜂捱餓。至於這人,#
(1.)護理安排在他身上行這神蹟的人是一個常見乞丐,因而人們普遍知道、特別留意他,這很好;藉此神蹟的真實性得到更好的證明,見證他確曾瞎眼、反駁那些不信的猶太人的人也更多,勝過他若被供養在父家中。#
(2.)基督的降卑更顯著,因為他似乎;可以這樣說;在醫治一個普通乞丐上比醫治別人花更多工夫。當他的神蹟有利於在顯著之人身上施行時,他選擇那些因貧窮和苦難而顯著的人,不是因尊貴而顯著的人。#
2.對這問題的回答是,#
(1.)有人說:“是他”,就是那同一個人;這些人為神蹟的真實性作見證,因為他們早已知道他全然瞎眼。#
(2.)另一些人不相信一個生來瞎眼的人能這樣突然得見,正因這個緣故,並無別的緣故,便說:“不是他,卻是像他。”這樣,他們也承認,若果真是他,所行在他身上的就是大神蹟。由此我們可以想到,#
[1.]護理的智慧和能力,在於安排男男女女的臉有如此普遍的差異,以致沒有兩人相似到不能區分;這是社會、交往和施行公義所必需的。#
[2.]神使一些從前極其邪惡汙穢的人歸正的恩典所造成的奇妙改變;他們因此在各方面、明顯地改變,以致人幾乎不認為他們是同樣的人。#
3.這爭論很快由那人自己決定了:他說:“是我”,就是不久前坐著討飯的那個人;“我是那瞎眼、作人施捨對象的,如今卻看見了,成了神憐憫和恩典的紀念碑。”我們沒有看見鄰舍在此事上向他求證;但他聽見爭論,便介入並結束了它。我們欠鄰舍的一種公正,就是盡我們所能糾正他們的錯誤,以真實的光照把事情擺在他們面前。就屬靈而言,這教導我們:那些借神恩典得救地蒙光照的人,應當樂意承認那蒙福改變發生以前自己是什麼樣的人(提摩太前書 1:13、14)。#
II.他怎樣得以開眼(第10–12節)。他們如今必轉到一邊,觀看這大事,並進一步查問。他行這些施捨時並沒有吹號,也沒有在舞臺上施行醫治;然而,他像山上的城一樣,不能隱藏。有兩件事,這些鄰舍要查問:#
1.醫治的方式:你的眼睛是怎樣開的?耶和華的作為本為大,凡喜愛的都必考察(詩篇 111:2)。留意神作為的途徑和方法是好的,它們就會顯得更加奇妙。我們可以把這話應用在屬靈方面;瞎眼得開已是奇事,但我們思想它們怎樣得開,就更覺奇異:所用的手段何等軟弱,所勝過的阻力何等強大。為回答這查問,這窮人把事情明白而充分地告訴他們:有一個名叫耶穌的人和了泥,我就看見了(第11節)。注意,那些在暫時或屬靈之事上經歷過神權能和良善特別實例的人,應當隨時樂意分享他們的經歷,使神得榮耀,並教導、鼓勵別人。看大衛所彙集的經歷,包括他自己的和別人的(詩篇 34:4–6)。這是我們欠恩主和弟兄們的債。神的恩惠若在我們身上止住,不再傳揚,就在我們身上失落了。#
2.這事的作者(第12節):他在哪裡?有些人或許出於好奇問這問題。“他在哪裡,好叫我們看見他?”施行這等醫治的人很可成為一個奇觀,人即使走很遠的路也願一見。另一些人或許出於惡意問:“他在哪裡,好叫我們捉拿他?”已有一道命令,要查出並逮捕他(第11章第57節);不思考的群眾不顧一切理性和公道,總會對被加惡名的人懷著惡意。我們盼望還有些人出於善意問這問題。“他在哪裡,好叫我們認識他?他在哪裡,好叫我們到他那裡去,分享他如此樂意賜予的恩惠?”對此,他無話可說:我不知道。看來,基督一把他打發到西羅亞池去,就立刻退去了(正如他在第5章第13節所作的),沒有等那人回來,彷彿他不是懷疑果效,就是等候那人的感謝。謙卑的人從行善所得的喜樂,勝過再聽見這事;到義人復活的時候再聽見也不遲。那人從未見過耶穌,因為他一得視力,就失去了他的醫師;他很可能也曾問:“他在哪裡?”在他面前出現的一切新奇驚人的對象,沒有一個能比得上一見基督更令他感激;但那時他對基督所知不過是:他名叫、且確是該稱為耶穌:一位救主。照樣,在施於靈魂的恩典工作中,我們看見改變,卻看不見施行改變的手;因為聖靈的行事如同風,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知道從哪裡來,往哪裡去。#
法利賽人的吹毛求疵;駁斥法利賽人的吹毛求疵。
13他們把從前瞎眼的人帶到法利賽人那裡。14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日子是安息日。15法利賽人也問他是怎麼得看見的。瞎子對他們說:「他把泥抹在我的眼睛上,我去一洗,就看見了。」16法利賽人中有的說:「這個人不是從 神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又有人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他們就起了紛爭。17他們又對瞎子說:「他既然開了你的眼睛,你說他是怎樣的人呢?」他說:「是個先知。」18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能看見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19問他們說:「這是你們的兒子嗎?你們說他生來是瞎眼的,如今怎麼能看見了呢?」20他父母回答說:「他是我們的兒子,生來就瞎眼,這是我們知道的。21至於他如今怎麼能看見,我們卻不知道;是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也不知道。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他自己必能說。」22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23因此他父母說:「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24所以法利賽人第二次叫了那從前瞎眼的人來,對他說:「你該將榮耀歸給 神,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25他說:「他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26他們就問他說:「他向你做什麼?是怎麼開了你的眼睛呢?」27他回答說:「我方才告訴你們,你們不聽,為什麼又要聽呢?莫非你們也要作他的門徒嗎?」28他們就罵他說:「你是他的門徒;我們是摩西的門徒。29 神對摩西說話是我們知道的;只是這個人,我們不知道他從哪裡來!」30那人回答說:「他開了我的眼睛,你們竟不知道他從哪裡來,這真是奇怪!31我們知道 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 神、遵行他旨意的, 神才聽他。32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33這人若不是從 神來的,什麼也不能做。」34他們回答說:「你全然生在罪孽中,還要教訓我們嗎?」於是把他趕出去了。
基督在這瞎子身上所行的這樣一個神蹟,本會使人以為足以確立他的聲望,叫一切反對都啞口無言、蒙羞;但結果恰恰相反:人沒有因這事接納他為先知,反而把他當作罪犯加以控告。
I.這裡記載了有人把這事報告給法利賽人:他們把從前瞎眼的人帶到法利賽人那裡(第13節)。他們把他帶到大公會,就是主要由法利賽人組成的;至少,大公會中的法利賽人最積極地反對基督。#
1.有些人以為,把這人帶到法利賽人那裡的人用意是好的,要向他們表明:他們所逼迫的這位耶穌,並不像他們所說的那樣,實在是一位偉大的人,並且給出了神所差遣的有力證據。凡使我們確信宗教的真實和卓越、除去我們對它偏見的事,我們就應當趁有機會樂意提供給別人,使他們也得信服。#
2.不過看來,更可能是他們用意不善,要更加激怒法利賽人敵對基督;其實並不需要這樣,因為他們自己已經夠苦毒了。他們帶他來時,帶著如第11章第47、48節所說的暗示:“若這樣由著他,人人都要信他。”注意,具有逼迫之心的官長,身邊絕不會缺少煽風點火、使他們更惡劣的壞工具。#
II.這報告所假託的根據,以及賦予它的外表。好事從未不是在被歸咎為某種惡事之下而受誹謗的。這裡所指控的罪(第14節)是: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日子是安息日。褻瀆安息日誠然是邪惡的,也使人名聲極壞;但猶太人的遺傳卻把遠非違反安息日律法的事,當作違反了它。基督與猶太人多次為這事爭辯,好使它為歷世歷代教會的益處得以解決。但有人會問:“為什麼基督不但在安息日行神蹟,且以他明知會使猶太人反感的方式行呢?他既醫好了那癱瘓的人,為什麼吩咐他拿褥子走?他難道不能不用泥醫好這個瞎子嗎?”我回答:#
1.他不願顯得屈服於文士和法利賽人所僭取的權力。他們的治理不合法,他們的強加規定是專斷的,他們對儀式的熱心吞滅了宗教的實質;所以基督不肯順服他們,連一時也不讓步。基督生在神的律法以下,卻不在他們的律法以下。#
2.他這樣作,是要藉著言語和行動解釋第四誡的律法,為它辯護,使它脫離他們敗壞的註解;從而教導我們,每週的安息日要在教會中永遠遵守,每七日有一日(若這律法馬上就要廢掉,又何必解釋它呢?),但我們不必像猶太人那樣以儀文的方式遵守它。必要和憐憫的工作是許可的;守安息日的安息,不是那麼為它本身,乃是為安息日的工作。#
3.基督選擇在安息日施行醫治,是為尊榮、分別這日為聖,並表明屬靈的醫治多半應在基督徒的安息日施行。多少瞎眼在主日藉著福音的傳講;那有福的眼藥;得以開了!多少無力的靈魂在那日得了醫治!#
III.法利賽人對這事的審問和查驗(第15節)。這裡顯出如此多的激情、偏見和惡劣性情,如此少的理性,以致談話不過是一連串詰難的問題。人會以為,當一個處於這種情形的人被帶到他們面前,他們必因驚歎神蹟、慶賀這窮人的幸福而全神貫注,不能向他發脾氣。但他們對基督的仇恨剝奪了他們一切人性,也剝奪了一切敬虔。讓我們看看他們怎樣折磨這人。#
1.他們就醫治本身盤問他。#
(1.)他們懷疑他是否果真生來瞎眼,並要求證明連控告的人也承認的事(第18節):他們不信,也就是說,他們不肯信他是生來瞎眼。尋求機會與最清楚的真理爭吵的人,只要願意就能找到;決意持守詭詐的人,絕不會缺少持守它的把柄。這不是審慎的謹慎,乃是出於偏見的不信。然而,他們為澄清這事所採取的方法是好的:他們叫來那得看見之人的父母。他們這樣作,是希望推翻這神蹟。這對父母貧窮而膽怯;若他們因懼怕公會,說不能確定這人是他們的兒子,或說他生來不過是視力軟弱或昏暗,倘若能為他求得幫助,早就可以醫好,或作別樣的搪塞,法利賽人就達到目的,奪去了基督這神蹟的榮耀,也就會減損其餘一切神蹟的聲望。但神如此安排並掌管他們的計謀,使之反而成為更有力證明這神蹟的事,叫他們不得不信服,或蒙羞。如今在審問這一部分,我們有,#
[1.]向他們提出的問題(第19節):他們以專橫威嚇的口吻問他們:“這是你們的兒子嗎?你們敢起誓嗎?你們說他生來瞎眼嗎?你們確定嗎?還是他不過假稱這樣,好為乞討找藉口?那麼他如今怎能看見?這是不可能的,所以你們最好收回這話。”不能忍受真理之光的人,盡力使它昏暗,攔阻它顯明。證據的操持者,或者說誤用者,正是這樣引誘證人偏離正道,教他們如何隱瞞或掩飾真相,因而使自己陷入雙重罪責,如同耶羅波安,他犯罪,又使以色列人犯罪。#
[2.]他們對這些盤問的回答,其中,#
第一,他們充分證實了在這事上他們可以安全說出的,即按照他們自己的知識而安全說出的,也就是不致使自己陷入藐視法庭之罪而安全說出的(第20節):“我們知道這是我們的兒子”(因為他們天天與他相處,對他有那真母親所具有的天然情感[列王紀上 3:26],使他們知道他是自己的兒子);“並且我們知道他生來瞎眼。”他們有理由知道這事,因為這兒子曾使他們多有傷心的思慮,多有掛慮煩擾的時刻。他們多少次憂傷地看著他,為孩子的瞎眼哀痛,過於為他們貧窮的一切重擔和不便哀痛;他們寧願他從未出生,也不願他生來就過這樣不幸的生活!那些因兒女或親屬身體的殘疾而以他們為恥的人,可以從這對父母受責備;他們坦然承認:“這是我們的兒子”,雖是生來瞎眼,靠施捨度日。
第二,他們謹慎地不就他的醫治提供任何證詞:一部分因為他們自己不是目擊者,不能憑自己的知識說什麼;一部分因為他們看出這是敏感之處,不能容人插手。因此,他們既承認他是他們的兒子,且生來瞎眼,這些證人就不再多說。
a. 留意他們怎樣謹慎措辭(第21節):“他如今怎樣能看見,我們不知道;是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也不知道,除非是聽人所說;無論以什麼方法,或由誰的手作成,我們都不能說明。”看這世界的智慧怎樣教人在危急關頭粉飾事情。基督被控為犯安息日的人和騙子。這瞎子的父母雖非醫治的目擊者,卻完全確信這事,並且本應因感恩而為主耶穌的榮耀作證,因為他給他們兒子行了如此大的恩惠;但他們沒有勇氣這樣作,就以為自己既不出面贊成他,只要不說損害他的話,便足以補償。其實,在試驗的日子,不明顯站在基督一邊的,理當被看為實在反對他(路加福音 11:23;馬可福音 8:38)。為免在這事上再受催逼,他們把自己和公會都推給他:“他已經成年,你們問他;他自己必能說明。”這表明,兒女尚未成年時(即還是嬰孩、不能說話時),父母有責任替他們說話:在禱告中為他們向神說話,在洗禮中為他們向教會說話;但當他們成年時,宜當問他們是否願意持守父母曾為他們所作的事,讓他們自己說明。這人雖然生來瞎眼,看來卻比許多人更聰明敏銳,使他能比朋友更好地為自己說話。神常常藉著一種眷顧,在心思上補足身體所缺少的(哥林多前書 12:23、24)。他的父母把他們推給他,不過是要免除自己的麻煩,並使他暴露;其實,他們既在他所受的恩惠上有如此大的利益,就有理由為榮耀那位向他們作了如此多事的耶穌,與他一同承擔危險。
b. 看他們為何如此謹慎(第22、23節):因為他們怕猶太人。並非因為他們要藉著讓兒子作自己的辯護者來尊榮他,或因為要讓事情由最合適的人澄清,乃是因為他們要把麻煩推卸給自己以外的人,正如大多數人所留心作的,無論把它推到誰身上。我的朋友近,我的兒女近,也許我的宗教近,但我自己更近:我自己與自己最親近。然而基督教教導另一課(哥林多前書 10:24;以斯帖記 8:6)。這裡有,
( a. ) 大公會新近制定的律法。他們藉著權柄商定並立法:凡在他們管轄範圍內的人承認耶穌是基督,就要被趕出會堂。注意,
[ a. ] 這條例所要懲罰、從而阻止的罪,就是接納拿撒勒人耶穌為所應許的彌賽亞,並以任何公開行動表明這事,等於承認他。他們自己原本期待一位彌賽亞,卻絕不能容忍這位耶穌是他,也不準人提出他是否是彌賽亞的問題,原因有二:第一,因為他的教訓都與他們的傳統律法相反。他所規定的屬靈敬拜推翻了他們的形式主義;他所教導的普遍仁愛,沒有什麼比這更有效地摧毀他們的孤立性和狹隘心胸。謙卑和克己、悔改和捨己,對他們都是新的功課,在他們耳中聽來嚴厲而陌生。第二,因為他的應許和顯現都與他們傳統的盼望相反。他們期待一位外表華貴榮耀的彌賽亞,不但要救國家脫離羅馬的軛,還要提升大公會的尊榮,使其中所有成員都成為王侯貴族;如今卻聽見一位彌賽亞,他的外在處境全然卑微貧窮,初次顯現和主要居所都在受輕視的加利利省,他從不向他們逢迎,也不尋求他們的恩寵;他的跟從者既不是佩劍之人,也不是穿袍之人,也沒有一個尊貴的人,乃是受人藐視的漁夫;他所提出和應許的救贖只是脫離罪,所給以色列的安慰只是屬靈和屬神的,又同時吩咐他的跟從者預備十字架、料想逼迫;這既羞辱了他們所構成並灌輸給百姓的一切觀念,又重擊他們的權力和利益,並使他們的一切盼望落空,以致他們絕不能與此和解,甚至不能公正耐心地聽一聽;無論對錯,都必須把它壓碎。
[ b. ] 為這罪所施行的刑罰。若有人承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就要被視為並當作背棄猶太教會信仰的人,是反叛並背叛其政權的人;因此要被趕出會堂,因他已使自己不配享有他們教會的尊榮,也不能享有其特權;他要被革除教籍,逐出以色列的國民。這不單是一個不把他們權柄當回事的人可以輕視的教會懲戒,實質上乃是剝奪公權,使人不能進行民事交往,並奪去他的自由和財產。注意,第一,基督聖潔的宗教從其起初就受為懲罰信奉者而制定的律法反對,彷彿人的良心本來會自然接受它,所以才向他們施以這不自然的強制。第二,教會的武器一落在壞人手中,常常轉而攻擊教會自己;教會的懲戒被用來服務屬肉體、屬世的利益。那些本是會堂最大裝飾和福分的人被趕出會堂,並非新事;趕出他們的人說:“願耶和華得榮耀”,也並非新事(以賽亞書 66:5)。論到這道法令,說:
1.猶太人已經商定,或說已經共謀。他們在此的商議和聯合,完全是敵對救贖主的王權和尊榮,敵對主和他的受膏者的陰謀。#
2.他們已經商定了。雖然他在他們中間以任何公開身分出現不過幾個月,人會以為在這樣短的時間裡,他不至於使他們嫉妒;但他們這麼早就警覺到他日益增長的影響,已經商定要盡力壓制它。他最近從殿裡逃脫;他們見自己捉拿他的企圖受挫,立刻採取這辦法,使任何人承認他都要受罰。教會的仇敵和他們的謀議就是這樣一致、這樣迅速;但坐在天上的必發笑,必嗤笑他們,我們也可以如此。#
( b. ) 這律法對瞎子父母的影響。他們因怕猶太人,不肯說任何關於基督的話,便把事情推給兒子。基督為了恩待他們的兒子,招致當局的怒容;他們卻不肯為了尊榮他而招致同樣的怒容。注意,懼怕人是網羅(箴言 29:25),常使人否認、不承認基督及其真理和道路,並違背良心行事。好了,父母這樣擺脫了自己,免去進一步到場;現在讓我們繼續審問那人自己。父母已消除了法利賽人對他是否生來瞎眼的疑問;因此,
(2.)他們查問他醫治的方式,並就此發表意見(第15、16節)。#
[1.]他的鄰舍曾問他的同一個問題,如今法利賽人又問他:他是怎樣得看見的。他們查問這事,並非真誠地想追查報告的源頭以發現真相,乃是想找機會控告基督;因為若這人把事情詳述,他們就要證明基督犯了安息日;若他與先前的說法不同,他們就有些根據懷疑整件事是合謀的騙局。#
[2.]他先前實質上向鄰舍作的同一個回答,如今又向法利賽人重複:“他把泥抹在我眼睛上,我去一洗,就看見了。”他這裡沒有說到和泥,因為他實在沒有看見泥怎樣製成。那情節不是本質性的,卻最可能給法利賽人控告他的機會,所以他略過了。先前的敘述中他說:“我一洗,就得看見”;但恐怕他們以為那不過是一時的瞥見,是發熱的想像自以為看見的,他如今說:“我能看見:這是完全而持久的醫治。”#
[3.]人對這敘述所作的評論大不相同,於是在公會中引起辯論(第16節)。#
第一,有些人藉此機會責難、定罪基督所作的事。有些法利賽人說:“這人不是從神來的,像他所自稱的那樣,因為他不守安息日。”
1.作為這責難根據的教訓很真實——不守安息日的,不是屬神的:那些自稱作先知而不是神所差的,那些自稱為聖徒而不是從神生的。屬神的人必遵守神的誡命;這是他的命令,就是我們當守安息日為聖。屬神的人與神保持交通,喜愛聽他向他們說話,也喜愛向他說話,因此必守安息日,因為那是指定與天上交往的日子。安息日稱為記號,因為守它為聖是成聖之心的記號,褻瀆它是褻瀆之心的記號。但是,#
2.把這話應用在我們的救主身上極不公正,因為他虔誠地遵守安息日,從未在任何事上違反它,在安息日所作的從來都是善事。他沒有照長老的遺傳和法利賽人迷信的規條守安息日,卻照神的命令守它;所以毫無疑問,他是從神來的,他的神蹟也證明他是安息日的主。注意,人把宗教的規則訂得比神所訂的更嚴,又把自己的幻想加在神的規定上,就會引起許多不義和無愛的論斷,猶太人在守安息日為聖的事上正是如此。我們自己在安息日可以禁戒某些使我們分心的事,這樣作是好的;但不可因此把別人束縛在同樣的嚴嚴上。我們所採取的一切實行準則,不可立刻都成為論斷人的準則。#
第二,另有些人為他說話,並且很切當地提出:“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看來,即使在這不敬虔的公會中,也有些人能夠自由思考,並且就在他仇敵中間為基督作見證。事實很清楚,這是一個真神蹟;越加查究,就越發明朗。這也使人想起他以前類似的作為,並給人機會以崇高的話談論它們:toiauta semeia:這樣偉大的神蹟,如此之多,如此明顯。由此所得的結論也很自然:這等事絕不能由一個罪人作成,即不能由任何一個單憑自己名義、靠自己能力的普通人作成;或者更確切地說,不能由一個騙子或冒充者;在這個意義上的罪人;作成。這種人誠然可能顯出一些異兆和虛假的奇事,卻不能行出基督所行的這等神蹟和真實奇事。一個人若沒有神聖的差遣,怎能出示這樣的神聖憑據呢?於是他們中間就有了分爭,原文是分裂;他們的意見衝突,激烈的辯論興起,公會為此分裂。神就這樣藉著使仇敵分裂而挫敗他們的謀議;並且藉著這些反對逼迫者惡意的見證,以及他們所遇到的阻礙,他們敵對教會的圖謀有時變得無效,且總是無可推諉。
2.查問醫治之後,我們還要留意他們查問施行醫治的人。這裡要注意,#
(1.)這人回答他們查問時怎樣說到他。他們問他(第17節):“他既開了你的眼睛,你說他是怎樣的人?你怎樣看他作這事?你對作這事的人有什麼看法?”若他為討好他們,因自己如今落在他們手中,如同他父母所作的那樣,受試探而輕慢地說到基督:“我不知道該怎樣看他;據我所知,他可能是個術士,或是個江湖郎中”,他們就會以此誇勝。沒有什麼比那些曾被視為基督朋友的人對他的輕慢,更能堅固基督仇敵對他的仇恨。但若他尊榮地說到基督,他們就會按照新立的律法起訴他;這律法甚至不豁免他的病人。他們要以他作榜樣,使別人不敢到基督那裡求醫治;這些醫治雖從基督白白得來,他們卻要使人付出極大的代價。或者,基督的朋友或許有意得知這人對其醫師自己的看法;他們見他是個明白人,就願知道他怎樣想。注意,基督開了眼睛的人最知道該怎樣說到他,也有充分理由在一切場合稱讚他。我們怎樣想基督?對於這問題,這窮人作了簡短、明白、直接的回答:“他是個先知;他是神所啟示、所差遣來傳道、行神蹟、向世界傳遞神聖信息的人。”猶太人中已有三百年沒有先知;但他們並不因此斷定不會再有,因為他們知道那一位尚未來到,他要封住異象和預言(但以理書 9:24)。看來,這人並未想到基督是彌賽亞、那大先知,只以為他與別的先知同等。撒馬利亞婦人尚未想到他是彌賽亞之前,就斷定他是先知(第4章第19節);這瞎子也按著自己所有的亮光,對基督有正確的看法,雖還沒有對他有足夠高的看法;但他既忠於已經所得的,神就連這事也向他顯明。這窮瞎子乞丐對於神國之事的判斷,比那些自取權柄審判先知的以色列教師更清楚;他對神聖差遣的證據看得更遠。#
(2.)對於那人所作的見證,他們怎樣說。他們徒然試圖推翻事實的證據,既發現的確行了一件顯著的神蹟,不能否認,就重新企圖嘲弄、貶低這事,並竭盡所能動搖那人對開他眼睛者的好印象,要使他相信基督是個壞人(第24節):“將榮耀歸給神;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這話有兩種解釋:#
[1.]作為勸告,要謹慎,不可把醫治他的榮耀歸給一個罪人,卻要全歸給本該得榮耀的神。他們假託熱心維護神的尊榮,便奪去基督的尊榮;那些不肯敬拜基督為神的人也是如此,他們假稱熱心維護這偉大真理:只有一位神當受敬拜;但神已經明明定意,叫眾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我們承認基督為主,就是將榮耀歸給父神。當神使用有罪的人作器皿,向我們施恩時,我們必須將榮耀歸給神,因為每一個受造之物對我們而言,都是神使它成為的那樣;然而,對器皿仍當存感恩之心。“將榮耀歸給神”原是一句好話,但在此卻被惡用;其中似乎還有這一層意思:“這人是個罪人,是個壞人,因此更當將榮耀歸給神,因為神竟能借著這樣的器皿作工。”#
[2.]作為起誓命令;有些人這樣理解。“我們知道(雖然你不知道,因為你好像剛進到一個新世界)這人是個罪人,是個大騙子,欺騙這地方;我們對此深信不疑,所以你要將榮耀歸給神”(正如約書亞對亞幹所說),“坦誠承認我們確信此事中有的欺詐與串通;人哪,奉神的名說實話。”教皇制度的宗教裁判所也是這樣濫用神的名,用職權上的誓言從無辜者勒索對自己的控告,又從無知者勒索對他人的控告。看他們何等卑劣地談論主耶穌:“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是個屬罪的人。對此我們可以留意:第一,他們的傲慢和驕傲。他們問那人認為他是誰時,不願人以為他們需要得到消息;不,他們很清楚地知道他是個罪人,誰也不能使他們相信相反的事。他曾當面挑戰他們,要他們指證他有什麼罪(第8章第46節),他們無話可說;如今卻在背後把他稱為惡人,彷彿已經憑著眾所周知的事實證據被定了罪。虛假的控告者總以自信來彌補證據的不足。第二,這樣加在主耶穌身上的傷害和羞辱。他成為人時,取了不但作僕人的形像,也取了罪人的形像(羅馬書 8:3),與其餘人類一同被人當作罪人。甚至,他被說成是最嚴重的罪人,是超過眾人的罪人;他既為我們成為罪,就連這羞辱也輕看了。#
3.法利賽人與這窮人之間關於基督所起的辯論。他們說:“他是個罪人”;他說:“他是個先知。”那些關心基督事業的人,見一個從路旁撿來的貧窮瞎眼乞丐,竟被立為基督的見證人,當著他最無恥仇敵的面作見證,就有理由盼望基督的事業絕不會因缺少見證人而失落;同樣,那些被召出來為基督作見證的人,見這人如何照著應許;“正在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以審慎和勇氣為自己申辯,也便得著鼓勵。雖然他從未見過耶穌,卻感受過他的恩典。現在,我們可以在法利賽人與這窮人的交談中留意三步:#
(1.)他堅持那確鑿的事實,就是他們企圖動搖其證據的事實。對於可疑之事,最好的辦法是歸結到明白的事上;因此,#
[1.]他持守那至少對自己而言、使自己完全確信而無可爭辯的事(第25節):“他是不是罪人,我不知道;我如今不願爭辯,也不需要爭辯;事情是明白的,即使我完全不作聲,這事也會自己說話。”或者,更好的譯法是:“他若是罪人,我不知道;我看不出有理由這樣說,反倒有相反的理由;但有一件事我知道,而且我對此比你們對自己如此自信之事更為確定:我從前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因此我不但必須說他是我的好朋友,也必須說他是個先知;我既能也當為他說好話。”現在,此處第一,他暗中責備他們如此肯定地給蒙福的耶穌加上惡名:“你們說知道他是罪人;我同你們一樣認識他,卻不能給他這樣的評語。”第二,他大膽倚靠自己所經歷的聖潔耶穌的能力和良善,並決意持守這經歷。經驗是不能辯倒的,也不能用論證使人否認自己的感覺;這裡有一個人,雖從未見過基督,卻實在是基督能力和恩典的目擊見證人。注意,正如基督的憐憫最受那些曾感到缺乏、從前瞎眼如今看見之人的珍視;照樣,對基督最有力、最持久的情感,乃是從對他的經驗性認識而生(約翰一書 1:1;使徒行傳 4:20)。這窮人並沒有細緻說明醫治的方法,也不假裝用哲學的方式描述,只簡短地說:“我從前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靈魂中恩典的工作也是這樣:雖然我們不能說出這蒙福的改變是在何時、如何、藉著什麼器皿、經過什麼步驟和進展而成的,但若我們能藉著恩典說:“我從前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我曾過屬肉體、屬世界、放縱感官的生活;但感謝神,如今我不再如此了”,就可以從中得安慰(以弗所書 5:8)。#
[2.]他們藉著不必要地重複詢問,企圖駁倒和壓制這證據(第26節):“他向你作了什麼?怎樣開了你的眼睛?”他們問這些問題:第一,因為他們無話可說,寧願說不相干的話,也不願顯得被駁得啞口無言或走投無路。那些急於爭辯、決意要說最後一句話的人,也是這樣;他們以這種無謂的重複來逃避被駁得無言的羞恥,卻要為許多閒話交賬。第二,因為他們希望藉著使那人重複他的證詞,捉住他其中的差錯或搖擺,然後他們便以為自己得了一個好處。#
(2.)他責備他們頑梗的不信和不可勝的偏見;他們便辱罵他是耶穌的門徒(第27–29節)。在此,那人比先前更大膽,他們對他也比先前更尖刻。#
[1.]那人大膽責備他們故意且無理地反對這神蹟的證據(第27節)。他不肯以重述這件事來滿足他們,卻勇敢地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聽;為什麼又要聽呢?你們也要作他的門徒嗎?”有些人認為他是認真說的,真盼望他們會被說服:“他有許多門徒;我要作其中一個;你們也要加入他們嗎?”有些熱心的年輕基督徒看見宗教有如此多的道理,便容易以為人人很快都會同他們一樣想。但這話看來更像是反諷:“你們要作他的門徒嗎?不,我知道你們厭惡這念頭;那麼,為什麼要聽那會使你們作他門徒,或若不作便叫你們無可推諉的話呢?”那些故意閉眼不看光明的人,如同這裡的法利賽人,第一,使自己變得可鄙卑賤;這裡的人在兩個前提都無可反對時,否認結論,便被這窮人理當揭露。第二,喪失進一步教導以及獲得知識和信服之途徑的一切益處:已經告訴過一次卻不肯聽,為什麼還要再告訴他們呢?(耶利米書 51:9;見馬太福音 10:14。)第三,他們由此徒受神的恩典。“你們要作他的門徒嗎?”這話含有此意:“不,你們決意不作;那麼為什麼還要再聽,只為作他的控告者和逼迫者呢?”那些看不出理由接受基督、加入他跟隨者的人,至少也當看出足夠的理由,不可恨他、逼迫他和他們。#
[2.]為此,他們譏誚並辱罵他(第28節)。他們既不能抵擋他所說的智慧和聖靈,就發怒責罵他,開始叫他惡名,向他說惡言。看看基督忠心的見證人從他真理和事業的仇敵所當預料的是什麼;他們當料到人會說他們各樣的壞話(馬太福音 5:11)。不講理的人通常以辱罵來補足真理和理性的不足。#
第一,他們嘲弄這人對基督的情感;他們說:“你是他的門徒”,彷彿這已是足夠的羞辱,不能再說他更壞的話。“我們鄙視作他的門徒,把這種優待留給你和你這樣的無賴吧。”他們盡力使基督的宗教名聲敗壞,把承認它說成可鄙可恥的事。他們辱罵他。武加大譯本作 maledixerunt eum:他們咒詛他;他們的咒詛是什麼呢?就是:“你作他的門徒吧。”聖奧古斯丁在此說:“願這樣的咒詛常臨到我們和我們的兒女身上!”若我們以一個瞎眼受迷惑世界的意見,或不如說它的喧嚷,來衡量榮辱,我們就會以羞恥為榮耀,以榮耀為羞恥。他們沒有理由稱這人為基督的門徒;他既沒有見過基督,也沒有聽過他講道,只是稱讚基督向他所行的一件恩惠,而他們不能容忍這事。
第二,他們以自己與摩西為師的關係誇口:“我們是摩西的門徒,既不需要也不願有別的教師。”注意,
1.屬肉體的宗教信徒很容易倚靠並驕傲於他們宗教身分的尊貴和特權,同時卻不認識宗教的原則和能力。這些法利賽人先前曾誇耀自己的好出身:“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這裡又誇耀自己的好教育:“我們是摩西的門徒”,彷彿這些便能救他們。#
2.可悲的是,人竟假託熱心一種宗教的部分,來反對宗教的另一部分。基督與摩西之間原有完全的和諧;摩西為基督預備道路,基督又成全摩西,所以他們本可以既作摩西的門徒,也成為基督的門徒;然而他們在此卻把二者對立起來,除了在被濫用的摩西之名的遮蔽下,他們也不能逼迫基督。那些反對自由恩典教義的人,以促進人的本分自誇:“我們是摩西的門徒”;另一方面,那些取消律法約束的人,又以自由恩典的維護者自誇,彷彿除了他們沒有人是耶穌的門徒;但若我們正確明白這事,就會看見神的恩典與人的本分相遇、相親、彼此為友。#
第三,他們為自己依從摩西、反對基督給出某種理由(第29節):“我們知道神曾對摩西說話;只是這個人,我們不知道他從哪裡來。”但神向摩西所說的話中,豈不是包括一項:他們必須期待另一位先知,和神心意更進一步的啟示嗎?然而,當我們的主耶穌照著神對摩西所說的話顯現,並充分證明自己就是那先知時,他們卻假託持守舊宗教和既定教會,不但失去,且離棄了自己的憐憫。在他們這論證中,留意:
1.他們為自己仇恨基督辯護,所援引的卻是基督任何跟隨者從未否認的事,何等不相干:“我們知道神曾對摩西說話”;感謝神,我們也知道,神對摩西說話比對任何一位先知都更明白;但這又如何呢?神曾對摩西說話,是否便推論耶穌是騙子?摩西也是先知嗎?摩西尊榮地說到耶穌(第5章第46節),耶穌也尊榮地說到摩西(路加福音 16:29);他們都在同一神的家中忠心,摩西是僕人,基督是兒子;所以他們用摩西神聖的憑據來反對基督,只是一種詭計,要使不加思想的人相信,耶穌是假先知與摩西是真先知同樣確定;其實二者都是真的。#
2.他們以不知道基督來由為理由,證明自己輕看他是正當的,何等荒謬:“至於這個人。”他們這樣輕蔑地談論蒙福的耶穌,彷彿不值得讓自己的記憶負擔一個如此微不足道的名字;他們對以色列的牧者表示的輕蔑,彷彿他不配與他們羊群的狗同列:“至於這個人,這可憐的人,我們不知道他從哪裡來。”他們以為自己掌有知識的鑰匙,誰沒有先從他們那裡取得並獲得他們法庭印信許可,誰就不可講道。他們期待凡自立為教師的都當來求他們、使他們滿意;這位耶穌從未如此做,從未承認他們的權力到求他們許可的地步,因此他們斷定他是擅入者,是不從門進來的。他們不知道他從何而來、是什麼人,便斷定他是罪人;其實,對於我們所知甚少的人,當以慈愛判斷;但驕傲狹隘的靈魂以為除自己和與自己同利的人以外,無人是好的。不久前猶太人曾以與此相反的話反對基督(第7章第27節):“我們知道這個人從哪裡來;只是基督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他從哪裡來。”他們竟能以最大把握肯定或否定同一件事,只看哪一種說法合乎自己的目的。他們不知道他從哪裡來;這是誰的過錯呢?#
(1.)他們本當查問,這是確定的。彌賽亞應當在這時候出現,他們理當留心察看,考察每一個跡象;但這些祭司像那些人一樣,不說:“耶和華在哪裡呢?”(耶利米書 2:6。)#
(2.)他們本可能知道他從哪裡來,這也是確定的;他們不但可以查考名冊,知道他生在伯利恆;也可以查問他的教訓、神蹟和生活,知道他是神所差來的,有比他們所能給他更好的命令、更好的差遣和遠為更好的教訓。看不信的荒謬。人不肯知道基督的教訓,因為他們決意不信;隨後又假稱因不知道,所以不信。這種彼此支持的無知和不信,也彼此加重。#
(3.)他就這事與他們辯論,他們便將他逐出會堂。#
[1.]這窮人發現自己有他們無法回答的道理在一邊,便越發大膽,在申述論證時緊緊逼住他們。#
第一,他驚訝於他們頑梗的不信(第30節);他毫不因他們的怒容而膽怯,也不因他們的自信而動搖,勇敢回答說:“怎麼!這真是一件奇事,是在人中自稱有理性者所聽過最奇特的故意無知之例:你們不知道他從哪裡來,他卻開了我的眼睛。”他驚訝兩件事:
1.他們竟不認識這樣有名的人。能開瞎子眼睛的人,必定是重要的人,值得留意。法利賽人是好查問的人,有廣泛的交遊和相識,自以為是教會的眼目和守望者;然而他們竟說話像以為認識這樣的人、與他交往,是他們所不屑的,這實在是一件奇事。有許多被看作有學問、有見識,懂得事務並能明智談論別事的人,對於基督的教義卻驚人地無知,對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的事毫不關心,甚至沒有一點好奇心去了解。#
2.他們竟質疑一位無疑行過神聖神蹟之人的神聖差遣。他們說“我們不知道他從哪裡來”,意思是:“我們不知道有什麼證明他的教訓和職分是從天上來的。”這窮人說:“如今這真是奇怪:行在我身上的神蹟竟沒有使你們信服、使這事毫無疑問;你們的教育和學問使你們比別人更有優勢辨別神的事,卻這樣閉眼不看光明。”當智慧人的智慧如此消滅時,這就是奇事和奇蹟(以賽亞書 29:14);他們不能駁倒證據,卻否認其真理。注意,#
(1.)享有知識和信服途徑之人的不信,實在是一件奇事(馬可福音 6:6)。#
(2.)那些親自經歷主耶穌能力和恩典的人,特別驚訝於拒絕他之人的任性;他們自己對他有如此好的看法,便詫異別人竟沒有。若基督開了法利賽人的眼睛,他們就不會懷疑他是先知。#
第二,他有力地反駁他們(第31–33節)。他們已經斷定耶穌不是從神來的(第16節),又是罪人(第24節);對此,那人不僅證明他不是罪人(第31節),還證明他是從神來的(第33節)。
a. 他在此論證:(a.) 有豐富的知識。雖不能讀書上的一個字母,他卻熟悉聖經和神的事;他缺少視覺,卻善用了聽覺,信道是從聽道來的;然而若不是在這機會中有神特別與他同在,並有聖靈特別的幫助,這仍不足以使他如此。(b.) 對基督的尊榮有大熱心,不能忍受聽見人貶低他、說他的壞話。(c.) 有極大的膽量、勇氣和無畏,不因最驕傲的仇敵而恐懼。那些渴慕神恩惠的人,不可害怕人的怒容。惠特比博士說:“看哪,一個瞎眼無學問的人,對於神聖之事判斷得比法利賽人全體有學問的議會更正確;由此我們學習,不可總是受議會、教皇或主教權威的引導;平信徒有時不同意他們的意見,也並非荒謬,因為這些監督者有時犯很大的疏失。”
b. 他的論證可歸納成一種形式,頗像大衛在詩篇 66:18–20 中的論證。大衛論證的前提是: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這裡也有同樣的意思:神不聽罪人。那裡的小前提是:但神實在聽見了我;這裡是:神實在聽見了耶穌,他得了尊榮,行了從未有人行過的事。那裡的結論是歸榮耀說:“神是應當稱頌的”;這裡是歸榮耀於主耶穌說:“他是從神來的。”
(a.) 他將一個無可置疑的真理陳述出來:只有好人才是天所眷愛的(第31節):“我們知道;你們和我一樣知道;神不聽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遵行他的旨意,神就聽他。”在此,
[a.] 這些斷言若正確理解,便是真的。第一,這話是要使惡人懼怕:“神不聽罪人”,即法利賽人說基督是罪人時所指的那種罪人,就是在神之名的遮蔽下增進魔鬼利益的人。這並不叫悔改歸回的罪人灰心,卻是針對那些仍繼續犯罪、使自己的禱告不但與罪相容、還服從於罪的人,如同假冒為善者;神不聽他們,不承認他們,也不向他們的禱告賜平安的答覆。第二,這話是要安慰義人:“若有人敬拜神,遵行他的旨意,神就聽他。”這裡有:
1.一個好人的完整品格:他敬拜神,遵行神的旨意;他在定時的敬虔事奉上恆常,在一切時候的生活行為上有規矩。他以莊嚴敬拜神的名、真誠順從神的旨意和律法為自己的事,要榮耀他的創造主;二者必須並行。#
2.這樣的人說不盡的安慰:神聽他;聽他的哀訴而救助他,聽他的申訴而為他伸冤,聽他的讚美而悅納,聽他的禱告而應允(詩篇 34:15)。#
[b.] 這些真理的應用極為切題,足以證明:那一位說一句話,便有如此神聖的大能發出,醫好一個生來瞎眼的人,絕不是壞人;他顯然在聖潔的神那裡有這樣的情分,以致神常聽他(第9章第31、32節),他必定是聖潔者。
(b.) 他又高舉基督所行的神蹟,使論證更為堅固(第32節):“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這或是要表明:[a.] 這是真神蹟,超乎自然之力;從未聽見任何人藉著自然的辦法,醫好一個生來瞎眼的人。無疑,這人和他的父母對於這類情形曾十分查問,看看是否有這樣得醫治的,卻從未聽見,所以他能更有把握地說這話。或者,[b.] 這是非常的神蹟,超過從前神蹟的先例;摩西和眾先知雖行了大事,卻從未行過這樣的事;在這事上,神聖的能力和神聖的良善彷彿彼此爭競,要看誰更顯耀。摩西行神奇的災禍,基督卻行神奇的醫治。注意,第一,主耶穌奇妙的作為,是先前從未有同樣行過的。第二,那些從神領受憐憫的人,應當高舉所領受的憐憫,並尊榮地談論它們;並非使榮耀歸到自己,顯得自己是天上特別的寵兒,乃是使神得著更多榮耀。
(c.) 因此他結論說:“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什麼也不能做”,即不能做任何非常的事,不能行這樣的事;所以無疑他是從神來的,儘管他在安息日的事上不遵從你們的遺傳。注意,基督在地上所行的,充分顯明他在天上是什麼;因為他若不是神所差來的,就不能行這樣的神蹟。誠然,那大罪人帶著虛假的神蹟奇事而來,卻不帶著真實的神蹟;又假定假先知可以憑神的許可顯出神蹟奇事(申命記 13:1、2),但這事的情形本身就帶有駁倒它的依據,因為這是要強迫人受試探去事奉別神,等於使神反對自己。又誠然,許多惡人曾奉基督的名行許多異能,這並不證明行這些事的人是從神來的,卻證明那以其名行這些事的主。我們各人可以由此知道自己是否屬神:我們做什麼?我們為神、為自己的靈魂、為成就自己的救恩,做什麼?我們所做的比別人多什麼?
[2.]法利賽人發現自己既不能回答他的論證,也不能忍受,便攻擊他,帶著極大的驕傲和怒氣中斷談話(第34節)。這裡告訴我們,#
第一,他們說了什麼。他們沒有話回答他的論證,便攻擊他的人身:“你全然生在罪孽中,還要教訓我們嗎?”他們將本應欣然領受的事視為可惱,又因本應刺入他們心中使他們悔改的事而怒火攻心。留意,
1.他們怎樣輕看他,怎樣嚴厲地論斷他:“你不但像人人一樣生在罪中,並且全然如此,完全敗壞;你在身體和靈魂中都帶著那敗壞的記號;你是一個被自然打上恥辱印記的人。”若他仍是瞎眼,拿此事羞辱他,並由此推斷他比別人更深染罪汙,已是野蠻;如今醫治不但除去了他瞎眼的羞恥,還表明他是天所眷愛的人,他們卻拿這事來攻擊他,更是極不公正。有人這樣理解:“你一直是普通乞丐,這樣的人太常是普通罪人;你無疑和他們任何一個一樣壞。”然而他的談話已經證明相反的事,顯出他有深厚的敬虔。但驕傲專橫的法利賽人一旦決意貶低一個人,什麼事都可作藉口。#
2.他們怎樣不屑向他學習,也不肯接受他的教導:“你還要教訓我們嗎?”這裡的“你”和“我們”必須加上極強的語氣:“什麼!你這愚蠢可憐的人,無知又沒有學問,從未一整天見過太陽的光,路旁的乞丐,這城中最下等、最被棄絕的人,竟要教訓我們嗎?我們是律法的賢哲、教會的顯貴,坐在摩西的位上,是以色列人的先生!”注意,驕傲的人不屑受教,特別不屑受地位較低之人的教導;然而我們絕不可自以為年紀太大、智慧太高或品行太好而不能學習。有許多財富的人還想更多;有許多知識的人,又何嘗不該如此?那些能使我們在學問上長進的人,當受重視。法利賽人以受這可憐之人的教訓、告知和說服為恥,作為自己不信的藉口,這是何等拙劣的藉口!#
基督對那從前瞎眼之人的談話。
35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後來遇見他,就說:「你信 神的兒子嗎?」36他回答說:「主啊,誰是 神的兒子,叫我信他呢?」37耶穌說:「你已經看見他,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38他說:「主啊,我信!」就拜耶穌。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可以留意,
I.我們主耶穌對這窮人所施的溫柔照顧(第35節):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因為這事很可能傳遍全城,人人都喊說他們這樣做可恥),就找著他;這意味著他尋找、照看他,要鼓勵、安慰他。#
1.因為他按自己所知的極限,在維護主耶穌的事上說得如此好、如此勇敢、如此大膽。注意,耶穌基督必定扶持他的見證人,承認那些承認他和他的真理、道路的人。地上的君王既不留意、也不能留意一切維護他們及其政權和施政的人;但我們的主耶穌知道並留意我們在任何時候為他所作的一切忠心見證;有紀念冊寫在他面前,這不但日後使我們得尊榮,也如今使我們得安慰。#
2.因為法利賽人趕出他並虐待他。除去世界公義審判者對於無辜受害者的一般眷顧(詩篇 103:6)之外,他特別留意那些為基督的緣故、為無虧良心的見證而受苦的人。這裡有一個窮人為基督受苦,他便照顧他,使他的患難越發增多,他的安慰就更多增多。注意,#
(1.)雖然逼迫者可以把好人排除在他們的團契之外,卻不能把他們排除在與基督的團契之外,也不能使他們脫離他眷顧的道路。人有一個朋友,是人所不能禁止其相交的,這樣的人有福了。#
(2.)耶穌基督必恩慈地尋找、接納那些為他的緣故被人不公正地拒絕和趕出的人。他要作他被趕出者的藏身處,並顯現,使那些被弟兄恨惡、趕出的人歡喜。#
II.基督與他所作的安慰性談話,在其中使他認識以色列的安慰。他很好地運用了已經有的知識,基督如今給他進一步教導;因為在小事上忠心的,必受託付更多(馬太福音 13:12)。#
1.我們的主耶穌考驗他的信心:“你信神的兒子嗎?你相信彌賽亞的應許嗎?你盼望他的來到,並且當他向你顯明時,預備好接受並擁抱他嗎?”這就是神的兒子顯明以前,聖徒賴以生活的對神兒子的信心。注意,#
(1.)彌賽亞在這裡被稱為神的兒子,猶太人也已從預言中學會這樣稱呼他(詩篇 2:7;89:27)(見第1章第49節),“你是神的兒子”,即真正的彌賽亞。那些盼望彌賽亞屬世國度的人,寧可稱他為大衛的子孫,因為這更助長那種期望(馬太福音 22:42)。但基督為要使我們認識他的國度乃是純屬靈、屬神的,就稱自己為神的兒子;並且總是稱為人子,而非特別稱為大衛的子孫。#
(2.)舊約聖徒在應許引導和根據之下,對彌賽亞所懷的願望和盼望,恩慈地被解釋並接納為他們信神的兒子。基督在這裡所查問的就是這信心:你信嗎?注意,如今所要求於我們的重大之事(約翰一書 3:23),也是不久將要查問我們的,就是我們是否信神的兒子;我們必須因這信心永遠站立或跌倒。#
2.這個窮人急切地查問他當信的彌賽亞是誰,表明自己已經預備好接受他、歸向他(第36節):“主啊,他是誰,叫我信他呢?”#
(1.)有些人認為,他知道醫治他的耶穌是神的兒子,卻不知道誰是耶穌;所以以為這同他說話的人是耶穌的跟隨者,就求他施恩指引他到他的主那裡去。這不是為了以見他一面滿足好奇心,乃是為了更堅定地信他、承認自己的信心,並知道自己所信的是誰(雅歌 5:6、7;3:2、3)。惟有基督能引導我們歸向他自己。#
(2.)另一些人認為,他知道同他說話的這個人就是耶穌,就是醫治他的那一位;他相信耶穌是一位偉大良善的人和先知,卻尚不知道他是神的兒子和真正的彌賽亞。“主啊,我相信有一位基督要來;你既賜我肉身的視力,求你告訴我,哦,告訴我這神的兒子是誰、在哪裡。”基督的問題暗示彌賽亞已經來了,如今正在他們中間;他立刻領會這個暗示,便問:“主啊,他在哪裡?”這個問題合乎理性,也很正當:“主啊,他是誰,叫我信他呢?”因為人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傳道人的工作,就是告訴我們神的兒子是誰,使我們可以信他(第20章第31節)。#
3.我們的主耶穌恩慈地向他顯明自己就是他必須信靠的那位神的兒子:“你已經看見他,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第37節)你不必走遠去尋找神的兒子;看哪,這道離你很近。我們沒有看見基督如此明確、用這麼多話向任何別人顯明自己,惟有向這裡的這個人和撒瑪利亞婦人:“和你說話的就是他。”他讓別人藉著論據去發現他是誰;但向這些世上軟弱愚拙的人,他卻選擇顯明自己,並不向智慧通達人如此。基督在這裡以兩件事向此人描述自己,表明他對他極大的恩惠:#
(1.)“你已經看見他”;他極深地虧欠主耶穌開了他的眼睛,使他能看見他。如今他比從前更深切地感到,自己的瞎眼得醫治是何等說不盡的憐憫,使他可以看見神的兒子;這景象比見這世界的光更使他的心歡喜。注意,肉眼視覺最大的安慰,在於它能服事我們的信心和靈魂的益處。如今他的眼睛既已看見神的救恩,他何等甘心可以像老西面一樣回到從前的瞎眼之中!若把這應用於心眼的開啟,便表明屬靈的視力主要是為這個目的賜下,叫我們可以看見基督(哥林多後書 4:6)。我們能說,我們憑信已經看見基督,看見他的美麗和榮耀,看見他拯救人的能力和意願嗎?我們是否如此看見他,以致對於他得到滿足,並在他裡面得到滿足?讓我們將讚美歸給那開我們眼睛的主。#
(2.)“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他也虧欠基督俯就來這樣作。他不僅蒙恩得見基督,而且得以進入與他的交往和團契。大君王願意讓那些人看見他們,卻未必肯屈尊同他們說話;但基督藉著他的道和靈,同那些心願歸向他的人說話;並且在同他們說話時向他們顯明自己,正如他向那兩個門徒所作的,當他同他們說話,使他們的心火熱(路加福音 24:32)。注意,這窮人正急切查問救主是誰時,同時已經看見他,也正在同他說話。注意,耶穌基督離尋求他的靈魂,往往比他們自己所察覺的更近。懷疑的基督徒有時說:“主在哪裡?”並且害怕自己已被逐出他的眼前;然而同時正是他在同他們說話,且將力量放在他們裡面。#
4.這個窮人欣然接受這驚人的啟示,在喜樂和驚奇的激動中說:“主啊,我信!”便拜他。#
(1.)他承認自己對基督的信心:“主啊,我相信你是神的兒子。”那向他顯出如此憐憫、為他行了如此神蹟的主所說的話,他不願爭辯,也不懷疑有這些神蹟所證實之教訓的真實性。他心裡相信,就這樣口裡承認;如今那壓傷的蘆葦成了香柏樹。#
(2.)他向他致敬:他拜他,不只是給他一位偉大之人當受的禮敬,並承認一位仁慈施恩者所當得的恩惠,乃是在此歸給他神聖的尊榮,敬拜他為在肉身顯現的神的兒子。惟有神當受敬拜;所以他敬拜耶穌,就承認耶穌是神。注意,真實的信心必在謙卑敬拜主耶穌上顯明出來。信他的人必看見有完全充足的理由敬拜他。此後我們再沒有讀到關於這人的事;但很可能從此他成了基督恆常的跟隨者。#
基督對法利賽人的講話。
39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40同他在那裡的法利賽人聽見這話,就說:「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41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
基督既向那受逼迫的窮人說了安慰的話,便在這裡向逼迫他的人說使他們知罪的話;這乃是大日子患難與安息分配的一個樣本(帖撒羅尼迦後書 1:6、7)。這大概不是緊接著他同那人談話之後發生的,而是他抓住了後來向法利賽人講話的機會。這裡有,
I.基督說明他來到世上的目的(第39節):“我為審判來到,是要在世人中安排並治理神國度的大事;為此我被賦予審判的權柄,要照著神智慧的旨意,併為執行這些旨意而施行。”基督所說的話,並非像講臺上的傳道人所說,乃是像寶座上的君王、審判席上的審判官所說。#
1.他來到世上的事務是重大的;他來是要舉行巡回法庭,並普遍釋放囚犯。他為審判而來,即是,#
(1.)要傳講一種教義和律法,藉此試驗人,並有效地揭露和分辨他們;這教義和律法在一切方面都完全適合成為如今治理和不久審判的準則。#
(2.)要藉著顯露許多人的心思,並以他們對他是好感還是惡感這一試驗,揭開人真實的品格,從而使人與人有所分別。#
(3.)要改變他教會中治理的面貌,廢除猶太制度,拆毀那座建築;它雖然原是神親手為一時所建立的,但因歲月流逝已經陳舊,又因管理者不可醫治的敗壞而變得腐朽危險;並要按另一種模式建立新的建築,設立新的禮儀和職分,廢除猶太教而頒行基督教。他為這審判來到世上,這乃是一場大革命。#
2.他以自己近來所行的神蹟為喻,解釋這重大真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叫能看見的反瞎了眼。人常提到基督來到所造成的這種分別;對一些人,他的福音是出於死而入於死的香氣;對另一些人,則是出於生而入於生的香氣。#
(1.)這可應用於列國和萬民:長期缺乏神聖啟示之光的外邦人可以看見這光;長期享有這光的猶太人,他們平安的事卻可以向他們的眼目隱藏(何西阿書 1:10;2:23)。外邦人看見大光,以色列人卻有幾分是瞎眼的,他們的眼睛昏暗了。#
(2.)也可應用於個人。基督來到世上,#
[1.]是有意且特意要賜視力給屬靈瞎眼的人;藉著他的道顯明對象,藉著他的靈醫治器官,使許多寶貴的靈魂可以從黑暗歸向光明。他為審判而來,即是要從黑暗的監牢中釋放那些願意得釋放的人(以賽亞書 61:1)。#
[2.]至終並按結果而言,是叫那些自以為能看見的人瞎了眼;叫那些對自己的智慧有很高看法、並以此對抗神聖啟示的人,被封閉在無知和不信之中。十字架的道理,對於那些藉著智慧不認識神的人,乃是愚拙、使人昏迷的事。基督為這審判來到世上,要治理一個設立在人心中的屬靈國度。猶太教會中,神政權的福分和審判多半是屬世的;如今治理的方法卻要改變。正如他國度中良善的臣民要蒙天上各樣屬靈福氣,就是從心思適當的光照而來的福氣;照樣,那些背叛者也要受屬靈災殃的懲罰,不再如從前的戰爭、饑荒和瘟疫,乃是從審判性的昏迷、心地剛硬、良心驚恐、強烈迷惑和卑賤情慾所生的災殃。基督要用這種方式在羊與羊中間施行審判(以西結書 34:17、22)。#
II.法利賽人對此的挑剔。他們同他在一起,不是想從他學什麼善事,乃是要害他;他們說:“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當基督說那些能看見的要因他的到來而瞎眼時,他們領會他是指著自己說的;他們原是百姓的先見,並且看重自己的洞察和預見。“如今,”他們說,“我們知道普通百姓是瞎眼的;但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什麼,我們嗎?拉比、博士、律法的學者、學校中畢業的人,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這乃是對大人物的誹謗。注意,常常最需要責備、也最配受責備的人,雖然有足夠的聰明察覺一種含蓄的責備,卻沒有足夠的恩典承受一種公正的責備。這些法利賽人把這責備當作羞辱,正如那些律法師一樣(路加福音 11:45):“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你竟敢說我們瞎了眼嗎?人人都如此尊崇、看重並接受我們的判斷。”注意,沒有什麼比別人對人的好評,尤其是很高的評價,更能堅固人敗壞的心,使之抵擋並更有效地排斥聖言的責備;彷彿凡在人中得著稱讚的,必定也在神面前蒙悅納。沒有什麼比這更虛假、更欺人的了,因為神看人不像人看人。#
III.基督對這挑剔的回答;這回答即使沒有使他們信服,至少也使他們無話可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他們誇耀自己不像普通百姓那樣瞎眼,不像他們那樣輕信、容易受引導;他們要親眼看見,並且以為自己的才能足以引導自己,因此不需要任何人帶領他們。基督在這裡告訴他們,他們正所誇耀的事,乃是他們的羞恥和毀滅。因為,#
1.“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
(1.)“你們若真是無知,你們的罪就不會這樣嚴重,也不會像如今這樣有這麼多罪要交賬。你們若像可憐的外邦人和你們自己許多貧苦的百姓那樣瞎眼,就是你們從他們奪去了知識的鑰匙的那些人,你們相對而言便沒有罪。”神寬容無知的時期;不可勝過的無知雖不稱義罪,卻可為罪開脫,並減輕罪責。那些因缺乏異象而滅亡的人,所受的刑罰總比悖逆光明的人容易些。#
(2.)“你們若覺察自己的瞎眼,若在別的什麼也看不見時,能夠看見自己需要有人帶領,你們早就會接受基督作你們的引導,那麼你們便沒有罪;你們會順服福音的義,並被置於稱義的地位。”注意,知罪的人正走在得醫治的好路上,因為沒有什麼比自足更大地攔阻靈魂得救。#
2.“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如今你們既有知識,又從律法中受了教導,你們的罪便極其加重;如今你們又自以為有那知識,以為你們比任何人所能指示你們的都更清楚地看見自己的道路,所以你們的罪還在;你們的情形絕望,病症不可醫治。”正如不肯看見的人最瞎,他們那自以為能看見之人的瞎眼也最危險。沒有什麼病人比那些在瘋狂中說自己很好、毫無病痛的人更難醫治。那些自命不凡、自信自恃之人的罪還在,因為他們拒絕恩典的福音,所以他們罪的罪責仍未蒙赦免;他們又喪失恩典之靈,所以他們罪的權勢仍未被打破。你看見自以為有智慧的人嗎?你聽見法利賽人說:“我們能看見”嗎?愚昧人、稅吏和妓女尚且比這樣的人更有指望。#
基督在前一章末了離開聖殿之後,到本章所記之事發生以前,他曾在鄉間一段時候,據推測約有兩三個月;萊特富特博士和其他編年調和者將路加福音 10:17 至 13:17 所發生的一切事蹟,都安置在這段期間。第7、8章所記的是九月住棚節的事;本章和下一章所記的是十二月修殿節的事(第10章第22節)。克拉克先生和其他人則把此事置於緊接前一章之後。本章中有:
I.一個生來瞎眼之人的神蹟醫治(第1–7節)。#
II.因此而起的談論。#
1.鄰舍彼此之間並與那人之間的談論(第8–12節)。#
2.法利賽人與那人之間的談論(第13–34節)。#
3.基督與那窮人之間的談論(第35–38節)。#
4.基督與法利賽人之間的談論(第39節至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