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翰福音 7

本章記載:一、基督暫時不公開出現在猶太地(第1節)。二、他打算在住棚節上耶路撒冷,以及他在加利利與親屬談論上這節期的事(第2–13節)。三、他在那節期中在聖殿公開講道。

1.在節期中間(第14、15節)。這裡有他與猶太人的談論:#

(1)論到他的教訓(第16–18節)#

(2)論到加在他身上的犯安息日之罪(第19–24節)#

(3)論到他自己,就是他從哪裡來、往哪裡去(第25–36節)#

2.在節期末日。#

(1)他恩慈地邀請困苦的靈魂到他這裡來(第37–39節)#

(2)這邀請所受到的反應。#

[1.]百姓中有許多人為此爭論(第40–44節)#

[2.]祭司長想要因此使他陷入麻煩,卻先被他們的差役所挫敗(第45–49節),隨後又被他們自己議會中的一人駁得無言(第50–53節)#

基督與他弟兄的談論;關於基督的傳言。

約翰福音 7:1–13和合本(神版)
1這事以後,耶穌在加利利遊行,不願在猶太遊行,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2當時猶太人的住棚節近了。3耶穌的弟兄就對他說:「你離開這裡上猶太去吧,叫你的門徒也看見你所行的事。4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5因為連他的弟兄說這話,是因為不信他。6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你們的時候常是方便的。7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是恨我,因為我指證他們所做的事是惡的。8你們上去過節吧,我現在不上去過這節,因為我的時候還沒有滿。」9耶穌說了這話,仍舊住在加利利。10但他弟兄上去以後,他也上去過節,不是明去,似乎是暗去的。11正在節期,猶太人尋找耶穌,說:「他在哪裡?」12眾人為他紛紛議論,有的說:「他是好人。」有的說:「不然,他是迷惑眾人的。」13只是沒有人明明地講論他,因為怕猶太人。

這裡,第一,我們看見所說明的基督為何更多時間在加利利而不在猶太地的緣故(第1節):因為猶太人,就是猶太地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因他在安息日醫治那癱瘓的人而想要殺他(第5章第16節)。他們想藉著群眾騷亂或法律訴訟置他於死地;因此,他便留在本國另一處,遠離耶路撒冷的交通範圍。這裡沒有說他不敢在猶太地行走,而是說他不願行走;他避開那裡,並非出於恐懼和怯懦,乃是出於謹慎,因為他的時辰還沒有到。注意,

1.那些竭力熄滅福音之光的人,福音之光被收去,乃是公義的。基督必從趕逐他的人那裡退去;必向吐唾沫在他臉上的人掩面;也必公義地向輕蔑他憐憫的人收起他的憐憫。#

2.在迫在眉睫的危險中,為自己的安全和保全而退避隱藏,不但可以,而且是明智的;並且應當選擇服事那些危險較少的地方(馬太福音 10:23)。到我們不能不犯罪而保全性命的時候,才是我們蒙召暴露並舍下性命的時候。#

3.若神的護理使有價值的人落在隱微、少為人知的地方,也不當以為奇怪;這正是我們主人的分。那本配坐在摩西最高座位上的,甘心在加利利普通人中間行走。要留意,他並非在加利利閒坐,也沒有在那裡把自己活埋,乃是行走;他周流行善。我們不能在自己所願的地方作自己所願作的事時,就必須在所能作的地方作所能作的事。#

二、住棚節的臨近(第2節)。這是三大節期之一,凡男丁都須親自到耶路撒冷守節;其設立見(利未記 23:34等),在長久廢止之後的復興見(尼希米記 8:14)。這節期既是紀念以色列人在曠野住帳棚的情形,也是預表神屬靈以色列在這世上住帳棚的情形。這節期在數百年前設立,至今仍虔誠地遵守。注意,神所設立的制度,絕不會因年深日久而陳舊過時;曠野中的恩典也絕不可忘記。但它被稱作猶太人的節期,因為它不久將要廢去,只作為一件猶太人的事留給那些事奉帳幕的人。

三、基督與他的弟兄,就是他的一些親屬,所作的談論;他們是他母親一方的還是他名義上的父親一方的,並不確定;但他們自稱與他有關係,因此插手勸告他該如何行事。請留意,

1.他們催促他比實際所作的更公開地顯露自己,顯出他們的野心和虛榮:他們說:“離開這裡,往猶太地去(第3節),在那裡你必能比在這裡顯得更出色。”#

(1)他們為這勸告提出兩個理由:#

[1.]這會鼓勵耶路撒冷及其附近那些尊重他的人;因為他們期待他的屬世國度,並斷定其王都必須在耶路撒冷,所以願那裡的門徒特別得他的眷顧。他們以為他花在加利利門徒身上的時間是浪費、徒然的,除非耶路撒冷的人也看見他的神蹟,這些神蹟就毫無用處。或者說:“叫你的門徒,就是那些要聚集到耶路撒冷守節的一般門徒,都可以看見你的作為;而不像在這裡,一次只看見幾個,另一次又只看見幾個。”#

[2.]這會促進他的名聲和尊榮:人若自己想要公開為人所知,就沒有在暗中行事的。他們以為基督尋求使自己為人所知,所以認為他隱藏神蹟是荒謬的:“你若行這些事,若你藉著神蹟真能贏得百姓的稱讚和官長的認可,就當冒險出去,將自己顯明給世人。既有這些憑據支持你,你必不會不得接納;因此,正是時候建立自己的勢力,並圖謀成大事了。”#

(2)人不會以為這勸告有什麼害處,然而福音書作者指出,這是他們不信的證據:因為連他的弟兄也不信他(第5節);他們若信,就不會這樣說。請留意,#

[1.]與基督同族是榮耀,卻不是救人的榮耀;聽他的道又遵守的人,才是他所看重的親屬。恩典若不在基督家族的血統中,世上任何血統中當然也不會有恩典。#

[2.]這表明基督並不謀求任何屬世利益;若是那樣,他的親屬早會與他聯合,他也必先確保他們的利益。#

[3.]有些按肉體與基督有親屬關係的人是信他的(十二人中有三人是他的弟兄),但另有一些與他同樣親近的人卻不信他。有同樣外在特權和優勢的人,未必作同樣的使用。但是,#

(3)他們給他的勸告錯在哪裡呢?我回答:#

[1.]他們為基督規定行事之法並教導他該採取什麼措施,乃是僭越;他們既不認為他足以引導自己,便表明他們不信他能引導他們。#

[2.]他們明知猶太人想要殺他,卻還要他往猶太地去,顯出他們極不顧念他的安全。那些信他、愛他的人,反而勸他不要往猶太地去(第11章第8節)。#

[3.]有人以為,他們希望若他的神蹟在耶路撒冷行出來,法利賽人和官長會查驗這些神蹟,並從中發現什麼欺騙,以此證明他們的不信有理。惠特比博士如此認為。#

[4.]或許他們厭倦他在加利利陪伴他們(說話的不都是加利利人嗎?),這實際上是希望他離開他們的境界。#

[5.]他們無故暗示他忽略自己的門徒,沒有使他們看見足以扶持其信心的神蹟。#

[6.]他們暗中責備他心志卑怯,竟不敢與大人物較量,也不敢把自己置於公開行動的舞臺上;若他有勇氣和偉大的心靈,本應這樣作,而不該如此鬼鬼祟祟、躲在角落裡。這樣,基督的謙卑、他的降卑,以及他的宗教在世上通常顯得微小,都常常成為人辱罵他和它的緣由。#

[7.]他們說:“你若行這些事”,似乎質疑他所行神蹟的真實性;彷彿說:“若它們能經受上面法庭公開審查的考驗,就在那裡拿出來吧。”#

[8.]他們以為基督完全像他們自己一樣,和他們一樣受屬世謀略支配,也和他們一樣渴望在肉體上有好看的外表;其實他不從人得榮耀。#

[9.]一切的根源都在於自我;他們盼望若他使自己儘可能顯大,他們既是他的親屬,便可分享他的尊榮,並因他的緣故受人敬重。注意,第一,許多屬肉體的人赴公開的聖禮,在節期敬拜,不過是要顯露自己;他們全心所顧的,是在世人面前有好看的外表。第二,許多看來尋求基督尊榮的人,實際上是在其中尋求自己的利益,並使其為自己所用。#

2.我們主耶穌的謹慎和謙卑,顯在他回答弟兄所給勸告的話上(第6–8節)其中雖有許多卑劣的暗示,他卻溫和地回答他們。注意,即便無理的話,也當不帶怒氣地回答;我們應當向我們的主學習,即使面對最不相干、最專橫的話,也以溫柔回應;在很容易找出許多錯處之處,要似乎沒有看見,並寬容那冒犯。他們期待基督同他們一起去守節,或許盼望他會替他們支付費用;但這裡,#

(1)他在兩件事上表明自己與他們的不同:#

[1.]他的時間是定好的,他們的卻不是: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你們的時候卻常是方便的。這當指他上去守節的時間。對他們而言何時去是無關緊要的,因為他們所在之處沒有什麼要緊的事留住他們,所去之處也沒有什麼要緊的事催促他們;但基督的每一分鐘都是寶貴的,都有其特別指定的事務。他離開本地之前,在加利利還有一些工作要作。按福音書的和合,在他親屬提出這建議和他上去守這節之間,有他差遣七十個門徒的事(路加福音 10:1等);這是極重要的事。他的時候還沒有到,因為那事必須先作。過無用生活的人,他們的時候總是方便的;他們可以隨意來去。但那些時間充滿職責的人,常常會覺得受限,尚未有時間去作別人隨時能作的事。既作神僕人的人;所有人都是如此;又使自己作眾人僕人的人;所有有用的人都是如此;不可期望也不可貪求作自己時間的主人。事務的約束比閒懶的自由好一千倍。或者,這也可指他在耶路撒冷公開出現的時間;基督認識萬人和萬事,知道最合宜、最適當的時候是在節期中間。我們既無知又目光短淺,常想為他規定,並以為他應當現在拯救他的百姓,以此顯明自己。現在的時間是我們的時間,但他最適合作判斷;也許他的時間尚未來到:他的百姓尚未預備好得拯救,他的仇敵也尚未成熟到該毀滅。因此,讓我們耐心等候他的時間,因為他所作的一切,在其時都必極其榮耀。#

[2.]他的性命被人尋索,他們的卻沒有(第7節)他們向世人顯露自己,並不使自己暴露:“世人不能恨你們,因為你們屬世界,是它的兒女、它的僕人,又與它的利益相合;無疑,世界必愛屬自己的。”(見第15章第19節)。不聖潔的靈魂,是聖潔的神不能愛的;那臥在邪惡中的世界,也不能恨他們。但基督向世人顯露自己,便置身於最大的危險中;因為世人恨我。基督不但被輕看,彷彿在世上無足輕重(世人不認識他),更被恨惡,彷彿他於世界有害;他愛世界,所得到的回報竟是如此惡劣。掌權的罪對基督懷有根深蒂固的厭惡和仇恨。但世界為何恨基督?他對世界作了什麼惡事?他是否像亞歷山大一樣,以征服世界為名而毀壞它?“沒有,”他說,“乃是因為我指證它所作的事是惡的。”注意,第一,邪惡世界所作的是惡事;樹怎樣,果子也怎樣:這是黑暗的世界、背道的世界,它的作為是黑暗和悖逆的作為。第二,我們主耶穌親自並藉著他的僕人,過去和將來都要揭露並指證這邪惡世界的惡行。第三,世界被定罪,知道自己所作的是惡的,便極其不安和惱怒。那些不敬虔、敗壞的人不願聽見這些事,這正顯出德行和敬虔的尊榮;因為他們自己的良心使他們羞愧於罪中的醜惡,又懼怕罪後隨來的刑罰。第四,無論人假裝什麼,世界敵視福音的真正原因,是福音見證反對罪和罪人。基督的見證人以他們的教訓和生活折磨住在地上的人,所以人就如此殘暴地對待他們(啟示錄 11:10)。但藉著指證世界的邪惡而招致它的恨惡,勝過隨從它的潮流而得到它的好意。#

(2)他打發他們上去,自己有意在加利利暫留一時(第8節)“你們上去過這節吧;我現在不上去。”#

[1.]他准許他們去守節,雖然他們在這事上屬肉體又假冒為善。注意,即使那些懷著不正的情感和不真誠的意圖去參加神聖禮儀的人,也不該被攔阻或勸退;誰知道他們會不會在那裡受感動呢?#

[2.]他在他們去守節時不與他們同去,因為他們屬肉體又假冒為善。那些為炫耀或為達成某種屬世目的而去參加禮儀的人,是沒有基督同去的,也必照樣得結果。那人即使自以為與基督有親屬關係,基督卻對他說:“你上去參加那禮儀吧,去禱告,去聽道,去領聖餐;但我不同你上去。你去朝見神吧,但我不為你顯現在神面前”,這人的景況何等可悲,正如(出埃及記 33:1–3)但若基督的同在不與我們同去,我們上去有什麼益處呢?你們上去,我不上去。我們往來於莊嚴禮儀之時,應當謹慎我們所結交、所選擇的同伴,避開虛浮屬肉體的同伴,免得良好情感的炭火被敗壞的言語熄滅。我現在不上去過這節;他沒有說我絕不上去,只是說現在不上去。有時有理由延緩某一特別的責任,卻不可完全省略或擱置;見(民數記 9:6–11)。他所給的理由是:我的時候還沒有完全到。注意,我們主耶穌極其準確嚴謹地知道並守住自己的時間;既是所定的時間,也就是最好的時間。#

3.基督留在加利利,直到他完全的時候來到(第9節)他對他們說了這些話(tauta de eipon)後,仍住在加利利;因著這番談論,他便留在那裡。因為,#

(1)他不願受那些勸他尋求人的榮耀之人的影響,也不願隨從那些催逼他顯揚自己的人;他不願顯得贊同那試探。#

(2)他不願離開自己的旨意。他既憑著清楚的預見和成熟的思量說過,自己現在不上去過這節,就仍住在加利利。基督的跟隨者也當這樣堅定,不可輕浮。#

4.到了他的時候,他就上去守節。請留意,#

(1)他何時去:他弟兄上去以後。他不願同他們一起上去,免得他們藉著向世人顯明他的名義製造喧嚷和騷動;其實這既合乎預言,也合乎他的心志,就是不爭競、不喧嚷,也不叫街上聽見他的聲音(以賽亞書 42:2)。但他在他們以後上去。我們可以合法地與那些不宜親密相交的人一同參加相同的宗教敬拜;因為禮儀的祝福在乎神的恩典,不在乎同敬拜者的恩典。他屬肉體的弟兄先上去,隨後他才上去。注意,在宗教外在的履行上,形式主義的假冒為善者可能比真誠的人先到。許多人先來到聖殿,是被虛榮帶來的,離開時卻不得稱義,如那人一樣(路加福音 18:11)。問題不在於誰先來,而在於誰來得最合宜。我們若帶著心來,誰在我們前面並不要緊。#

(2)他怎樣去:os en krypto:彷彿隱藏自己;不是公開地去,乃彷彿暗中去,更多是怕引起冒犯,而不是怕受傷害。他上去守節,是因為這有機會尊榮神並行善;但他彷彿暗中上去,是因為不願激怒政府。注意,只要神的工作有效地完成,越少聲響地完成,便越好。神的國不必顯然來到(路加福音 17:20)。我們可以私下作神的工,卻不必詭詐地作。#

5.耶路撒冷猶太人對他所懷的極大期待(第11–14節)他從前上來守節,並藉著所行的神蹟顯明自己,因此成了眾人許多談論和注意的對象。#

(1)他們不能不想到他(第11節):猶太人在節期尋找他,說:“他在哪裡?”#

[1.]普通百姓盼望在那裡見他,使他們對他本人和神蹟的好奇心得以滿足。他們不以為值得到加利利去找他;其實他們若去,必不徒勞。但他們盼望節期會把他帶到耶路撒冷,那時他們就可以見他。若認識基督的機會來到他們門前,他們倒也頗為喜歡。他們在節期尋找他。我們在神聖禮儀中朝見神時,也當在其中尋求基督,在福音的筵席中尋求他。想在節期見基督的人,必須在那裡尋求他。或者,#

[2.]或許是他的仇敵正如此等候機會捉拿他,並儘可能有效地阻止他的進展。他們說:“他在哪裡?”pou esin ekeinos:那個傢伙在哪裡?他們就是這樣輕蔑、鄙夷地說他。他們本當把節期看作事奉神的機會,卻因這是逼迫基督的機會而歡喜。掃羅也曾盼望在月朔殺大衛(撒母耳記上 20:27)。那些在莊嚴的宗教敬拜聚會中尋求犯罪機會的人,把神的禮儀褻瀆到極點,並在他自己的地界上向他挑戰;這如同在法庭轄區之內擊打人一樣。#

(2)百姓對他的看法大有不同(第12節)百姓中間為他有許多議論,或者說,許多低聲私語。官長敵視基督並查問他的事,使百姓越發談論和注意他。基督的福音因人反對而獲得了這樣的立足之地:人越發查究它;它既到處被毀謗,便也到處被談論,並因而傳播得更遠,他事業的是非也被查究得更詳。這議論並非反對基督,乃是關於他;有些人埋怨官長不眷顧、不鼓勵他,另一些人埋怨他們不使他緘默、不約束他。有些人埋怨他在加利利有如此大的影響,另一些人埋怨他在耶路撒冷影響如此之小。注意,基督和他的宗教一直是、也將是許多爭議和辯論的題目(路加福音 12:51、52)。若眾人都照著應有的方式接待基督,便有完全的平安;但當一些人接受光,另一些人決意抗拒它時,就會有議論。山谷中的骸骨死了枯乾時,安靜躺著;但當人對它們說“要活過來”時,就有響聲和震動(以西結書 37:7)。但自由和活動的喧響與衝突,當然勝過監獄般的沉默與一致。現在,百姓對他有什麼看法呢?#

[1.]有人說,他是好人。這是實話,卻遠不是全部的實話。他不只是好人,更是超過人的,是神的兒子。許多對基督沒有惡意的人,對他的認識仍然低微;即使他們說他的好話,也幾乎未曾尊榮他,因為他們說得不夠。然而,這實在是他的榮耀,也是逼迫他之人的羞辱:即便不信他是彌賽亞的人,也不得不承認他是好人。#

[2.]另一些人說:“不然,他是迷惑眾人的。”這若是真的,他便是極壞的人。他所傳的道理純正,不能爭辯;他的神蹟真實,不能推翻;他的生活顯然聖潔良善;然而,儘管如此,人還是必須認定其根底有某種未被發現的欺騙,因為祭司長的利益在於反對他、毀謗他。猶太人中對基督的這種議論,如今在我們中間仍有:蘇西尼派說,他是好人,此外便不再說什麼;自然神論者連這也不承認,反說他迷惑眾人。這樣,有人貶低他,有人辱罵他,但真理是大的。#

[3.]他們被上司嚇得不敢多講論他(第13節)沒有人明明地講論他,因為怕猶太人。第一,他們或許不敢公開說他的好話。任何人都可自由批評、辱罵他時,卻沒有人敢為他辯護。或者第二,他們根本不敢公開談論他。因為沒有什麼可以公義地說來反對他,他們就不容人說任何有關他的話。提他的名就是罪。許多人就是這樣藉著壓制有關真理的爭論,企圖壓制真理;他們要人停止一切有關宗教的談論,盼望由此把宗教本身埋沒在遺忘中。#

基督在住棚節。

約翰福音 7:14–36和合本(神版)
14到了節期,耶穌上殿裡去教訓人。15猶太人就希奇,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16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17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 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18人憑著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他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他心裡沒有不義。19摩西豈不是傳律法給你們嗎?你們卻沒有一個人守律法。為什麼想要殺我呢?」20眾人回答說:「你是被鬼附著了!誰想要殺你?」21耶穌說:「我做了一件事,你們都以為希奇。22摩西傳割禮給你們(其實不是從摩西起的,乃是從祖先起的),因此你們也在安息日給人行割禮。23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免得違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向我生氣嗎?24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25耶路撒冷人中有的說:「這不是他們想要殺的人嗎?26你看他還明明地講道,他們也不向他說什麼,難道官長真知道這是基督嗎?27然而,我們知道這個人從哪裡來;只是基督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他從哪裡來。」28那時,耶穌在殿裡教訓人,大聲說:「你們也知道我,也知道我從哪裡來;我來並不是由於自己。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你們不認識他,29我卻認識他;因為我是從他來的,他也是差了我來。」30他們就想要捉拿耶穌;只是沒有人下手,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31但眾人中間有好些信他的,說:「基督來的時候,他所行的神蹟豈能比這人所行的更多嗎?」32法利賽人聽見眾人為耶穌這樣紛紛議論,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就打發差役去捉拿他。33於是耶穌說:「我還有不多的時候和你們同在,以後就回到差我來的那裡去。34你們要找我,卻找不著;我所在的地方你們不能到。」35猶太人就彼此對問說:「這人要往哪裡去,叫我們找不著呢?難道他要往散住希臘中的猶太人那裡去教訓希臘人嗎?36他說:『你們要找我,卻找不著;我所在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是什麼意思呢?」

這裡,第一,基督在聖殿公開講道(第14節):他上殿裡去教訓人,照著他在耶路撒冷時的慣例。他的事工是傳講天國的福音;凡有眾人聚集之處,他都這樣作。他的講章沒有記載,大概是因為它與他在加利利所傳、由其他福音書作者記載的講章意思相同。因為福音對樸素的人和文雅的人都是一樣的。但這裡值得注意的是,時候正在節期中間,即八日中的第四日或第五日。他是直到節期中間才上耶路撒冷,還是起初便已上來、卻一直隱秘至今,並不確定。但問題是,他為何不更早到聖殿講道?回答,

1.因為百姓會有更多閒暇聽他,也可盼望他們在住棚節已在棚中度過幾日之後,更有合宜的心聽他。#

2.因為他選擇在朋友和仇敵都不再期待他時出現;這樣便預示他將要採用的顯現方式,就是在半夜來到(馬太福音 25:6)。但他現在為何如此公開地出現呢?無疑是要使逼迫他的人,就是祭司長和長老,羞愧。#

(1)藉此表明他們雖極其苦毒地敵對他,他卻不怕他們,也不怕他們的權勢。見(以賽亞書 50:7、8)#

(2)把他們的工作從他們手中接過來。他們的職分是在聖殿教訓百姓,特別是在住棚節(尼希米記 8:17、18)。但他們不是全然不教訓百姓,就是把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他上殿裡教訓百姓。當以色列的牧人掠奪羊群時,正是大牧人應當出現的時候,正如所應許的(以西結書 34:22、23;瑪拉基書 3:1)。#

二、由此而有他與猶太人的談論;這談論可歸為四項:

1.論到他的教訓。這裡請看,#

(1.)猶太人怎樣希奇這事(第15節)他們希奇,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當留意,#

[1.]我們的主耶穌並沒有在先知的學校中,或在拉比腳前受教育;他不僅沒有像哲學家那樣遠遊求學,也沒有利用自己國家中的學校和學院。摩西學了埃及人的一切學問,但基督連猶太人的學問也沒有學;他領受了無限量的聖靈,便不需要從人,或藉著人領受任何知識。基督顯現的時候,學問在羅馬帝國和猶太教會中都比以前或以後任何時代更加興盛;基督在這樣一個探究的時代選擇建立他的宗教,不是在一個沒有知識的時代,免得看來像是要欺騙世人;然而他自己並沒有學習當時流行的學問。#

[2.]基督雖從未學過文字,卻有學問;雖從未有任何律法師作他的教師,卻在聖經上大有能力。基督的傳道人必須像他一樣有學問;既不能指望像他那樣藉著默示獲得學問,就必須按通常的方式辛勞取得學問。#

[3.]基督有學問,雖未受教,這使他實在偉大而奇妙;猶太人在此帶著驚奇談論這事。第一,有些人很可能注意到這事以歸榮耀給他:一個沒有人的學問,卻遠勝過所有有學問之人的,必定是得著了神聖的知識。第二,另一些人可能是以貶損和輕蔑的口氣提起這事:“無論他看來有什麼,他實在不可能有真正的學問,因為他從未進過大學,也沒有取得學位。”第三,有些人或許暗示,他是藉著魔術,或別的某種不法手段得著學問的。他們既不知道他怎樣能成為學者,便要以為他是一個術士。#

(2.)他就此所申明的有三件事:#

[1.]他的教訓是神聖的(第16節)“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他們因他從未學過卻承擔教訓人的職分而感到冒犯;為回答他們,他告訴他們,他的教訓不是可以學得的,因為它不是人的思想和天然能力藉著閱讀與交談而得以擴展、提高的產物,乃是神聖的啟示。作為與父平等的神,他本可真實地說:“我的教訓是我的,也是那差我來者的。”但他如今處於卑微的境況,又作為中保、神的僕人,說:“我的教訓不是我的,不單是我的,也不是作為人和中保而原有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它不以我自己為中心,也不最終引到我自己,乃是引到那差我來者”,就更為合宜。神曾應許那大先知,要將他的話放在他口中(申命記 18:18),基督在此似乎就是指著這事說的。要知道,基督教訓是神聖的,是屬神而不屬人的;這既是接納基督教訓之人的安慰,也是棄絕它之人的定罪。#

[2.]對基督教訓之真理和神聖權威最有資格作判斷的,是那些以真誠正直的心願意並努力遵行神旨意的人(第17節)“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他的意志若融入神的旨意中,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當留意,第一,問題是什麼:關於基督的教訓是否出於神;福音究竟是神聖的啟示,還是一種欺騙。基督自己願意讓人查究他的教訓是否出於神;他的傳道人更當如此;我們也當查驗自己所依據的根基,因為若我們受了欺騙,便是極其可悲地受了欺騙。第二,誰有可能在這查究中成功:那些遵行神旨意的人,至少是願意遵行的人。現在看,#

1.哪些人是願意遵行神旨意的人。他們在查究神的旨意時不偏不倚,不受任何私慾或利益的偏見支配;他們又藉著神的恩典立定心意,一旦發現神的旨意是什麼,就要遵從它。他們對神有誠實的敬重原則,真實地願意榮耀並討神喜悅。#

2.為什麼這樣的人會曉得基督教訓的真理。#

(1.)基督已應許賜知識給這樣的人;他說:“他必曉得”,而且他能賜人悟性。那些善用自己所有的亮光,並謹慎按著它而活的人,必蒙神聖恩典保守,不致陷入毀滅性的錯誤。#

(2.)他們有接受那知識的傾向並作好了預備。傾向於服從神聖律法規則的人,也就傾向於接受神聖之光的光線。有的還要加給他;遵行他命令的人便有美好的悟性(詩篇 111:10)。那些像神的人,最可能明白他。#

[3.]基督作為教師並不是憑著自己說的,這由此顯明:因為他不尋求自己(第18節)。第一,在此看一個迷惑人的人的特徵:他求自己的榮耀;這表明他是憑著自己說的,假基督和假先知就是如此。在此有對騙子的描述:他們憑著自己說,沒有從神而來的使命或指示;除自己的意志外沒有憑據,除自己的想像外沒有默示,只有自己的策略和詭計。使者不是憑著自己說的;那些以自己憑著自己說話為榮的傳道人,就承認了這個性質。但也要看出騙子的顯露:他們的這種聲稱由此被駁倒,因為他們單單圖謀自己的榮耀;尋求自己的人,就是憑著自己說話的人。那些從神而說話的,必為神說話,併為他的榮耀說話;那些以自己的高升和利益為目標的人,表明自己沒有從神而來的使命。第二,看基督為自己和自己的教訓所作的相反見證:“那求差他來者榮耀的,如我所行的,是真的。”#

1.他是神所差來的。惟獨神所差來的教師,是我們應當接納和款待的。那些帶來神聖信息的人,必須藉著特別啟示或正規的設立,證明自己有神聖的使命。#

2.他尋求神的榮耀。他教訓的趨向和他一生行事的旨意,都是榮耀神。#

3.這證明他是真的,他裡面沒有不義。假教師最為不義;他們濫用神的名,對神不公;又欺騙人的靈魂,對人不公。沒有比這更大的不義了。但基督顯明他是真的,確實是他所說的那一位;他裡面沒有不義,他的教訓沒有虛假,他與我們交往沒有謬誤或欺詐。#

2.他們談論那加在他身上的罪名,就是他在安息日醫治那癱瘓的人,並吩咐他拿褥子行走;他們先前曾為此控告他,這事仍是他們敵對他的藉口。#

(1.)他以反詰同他們辯論,定他們行了遠比這更壞的事(第19節)他們自己既是如此顯明地違犯摩西律法,怎麼還好意思指責他違犯摩西的律法呢?摩西豈不是將律法賜給你們嗎?他們有律法本是他們的特權,沒有哪一國有這樣的律法;但他們的邪惡在於,他們中間沒有一個遵守律法,反而悖逆它,活得與它相反。許多人雖得著律法,卻不遵守。對律法的忽略是普遍的:“你們卻沒有一個人守律法。”他們中居尊位、應當最有知識的,沒有一個遵守;居卑位、應當最順服的,也沒有一個遵守。他們誇耀律法,假裝為律法熱心,又因基督似乎犯了律法而向他發怒,然而他們沒有一個遵守律法;好像那些說自己擁護教會,卻從不去教會的人。他們自己不守律法,卻因基督不守律法而逼迫他,這加重了他們的邪惡:“你們沒有一個人守律法,為什麼想要殺我呢?”要知道,最有過失的人通常最愛苛責別人。假冒為善的人就是這樣,急於拔掉弟兄眼中的刺,卻沒有察覺自己眼中的梁木。“為什麼想要殺我呢?”有些人把這理解為他們不守律法的證據:“你們不守律法;若守律法,就會更明白自己,不至於因我行了一件善事而想要殺我。”那些以逼迫和強暴來維護自己及其利益的人,無論他們怎樣自稱;即使稱自己為“兩塊法版的守護者”;都不是神律法的遵守者。凱姆尼茨把這理解為福音取代摩西律法的時候到了的理由,因為律法被證明不足以約束罪:“摩西將律法賜給你們,但你們不遵守它,律法也不能保守你們不犯最重大的罪惡;因此需要帶進更清楚的亮光和更好的律法;那麼,你們為什麼因我引進它而想要殺我呢?”#

這裡眾人粗暴地打斷他的講論,並反駁他所說的話(第20節)“你是被鬼附著;誰想要殺你?”這表明,

[1.]他們對官長抱有好意見,以為他們絕不會試圖作殺害他這樣極其殘暴的事;不,他們對長老和祭司長有如此敬畏,甚至會替他們起誓,說他們絕不會傷害一個無辜的人。官長中很可能有些小差役在眾人中間,向他們提出這種說法;許多人正在圖謀邪惡的時候,也否認那邪惡。#

[2.]他們對我們的主耶穌抱有壞意見:“你是被鬼附著,你是被說謊的靈所佔據;你說這樣的話,便是個壞人。”有人如此理解;或者更恰當地說:“你憂鬱,是個軟弱的人;你像疑病的人一樣,以無端的恐懼嚇唬自己。”當時不僅公開的癲狂,連沉默的憂鬱,也常被歸於撒但的權勢。“你瘋了,腦子失常。”最優秀的人被加上最惡劣的名號,我們不要以為奇怪。我們的救主對這惡毒的誹謗沒有直接回答,似乎沒有留意。要知道,那些願意像基督的人,必須忍受侮辱,略過加給他們的輕慢和傷害;不可理會它們,更不可為它們憤恨,最不可報復它們。“我如同聾子不聽。”基督被辱罵的時候,也不還口。#

(2.)他以申訴和辯白的方式辯論。#

[1.]他訴諸他們自己對這神蹟的看法:“我做了一件事,你們都以為希奇(第21節)。你們不得不以為它實在偉大,完全超乎自然;你們都必須承認它是奇妙的。”或者說:“我雖只做了一件你們稍有藉口可以挑錯的事,你們卻驚奇、冒犯、惱怒,彷彿我犯了某種嚴重或滔天的罪。”#

[2.]他訴諸他們在別的事例中的實踐:“我在安息日做了一件事,且只是說一句話便輕易做成,你們都以為希奇,把它當作一件極其奇怪的事,說一個虔誠的人竟敢做這樣的事;然而你們自己在安息日常常在割禮的事上做更為勞苦的工。若孩子恰好在第八日,正逢安息日,你們給他行割禮是合法的,甚至是你們的本分,毫無疑問;那麼我在那日醫治一個有病的人,就更是合法且美善的。”當留意,#

第一,割禮的興起和來源:摩西把割禮賜給你們,把有關它的律法賜給你們。在此,

1.割禮被說成是賜給人的,而他們也被說成領受它(第23節);它不是作為軛加在他們身上,乃是作為恩惠賜給他們。要知道,神的典章,特別是那些作為聖約印記的典章,乃是賜給人的恩賜,應當這樣領受。#

2.摩西被說成把它賜給他們,因為它是藉著摩西所賜律法的一部分;然而,正如基督論到嗎哪所說的(第6章第32節),不是摩西賜給他們,乃是神賜的;而且,它起初不是出於摩西,乃是出於列祖(第22節)它雖被納入摩西的制度,卻早已設立,因為它是因信稱義的印記,所以在應許開始時,即四百三十年之前就已開始(加拉太書 3:17)。信徒及其後裔的教會成員資格並不出於摩西或他的律法,因而沒有隨著律法廢去;乃是出於列祖,屬於族長時代的教會,是亞伯拉罕之福臨到外邦人的一部分(加拉太書 3:14)#

第二,在猶太教會一貫的實踐中,對割禮律法所給予的尊重超過安息日的律法。猶太的律法學者常注意到這一點:“割禮及其醫治排除安息日”;因此,若一個孩子在某個安息日出生,下一安息日必定給他行割禮。那麼,當安息日的安息要求得更為嚴格時,凡為維持宗教而作的事尚且蒙準;如今在福音之下,安息日的重點更多放在安息日的工作上,就更當蒙準。

第三,基督由此作出的推論,為他自己和他所作的事辯護(第23節)“人在安息日受割禮,免得違背割禮的律法。”或者如旁註所說,是不違背律法,即安息日的律法。神聖的命令必須解釋為彼此相合。“既然你們自己准許這樣,你們因我在安息日使一個人全然好了而向我發怒,是何等不合理!”“你們向我發怒”一詞只在此處出現,源於“膽汁”。他們以極大的憤恨向他發怒;這是惡毒的怒氣,是帶著膽汁的怒氣。要知道,我們定罪別人所做、自己卻稱義的事,是非常荒謬而不合理的。當留意基督在此將他們在安息日給孩子行割禮,與他在安息日醫治一個人所作的比較。

1.割禮不過是一項禮儀制度;它固然出於列祖,卻不是從起初就有的;但基督所作的是按自然律的善工,比使割禮成為善工的律法更為卓越。#

2.割禮是流血的典禮,並使人疼痛;基督所作的卻是醫治,使人完全。律法造成痛苦;若那種工作可以在安息日作,福音的工作就更可以作,因為福音工作帶來平安。#

3.特別是,他們給一個孩子行了割禮之後,所關心的只是醫治受割禮的那一部分;即使作到了,孩子仍可能有別的病。但基督卻使這人全然好了:“我使整個人健康健全。”全身都得了醫治,因為這病影響全身;這又是完全的醫治,沒有留下任何病根。不僅如此,基督也藉著“去吧,不要再犯罪”的勸戒醫治了他的靈魂;因此實在使整個人健全,因為靈魂就是人。割禮原是為靈魂的益處而設,使整個人合乎應有的樣式;但他們已經歪曲了它,使它成為純屬肉體的禮儀。基督卻把內在的恩典伴隨著外在的醫治,使這些醫治成為聖禮性的醫治,醫治整個人。#

他以這條規則結束論證(第24節)“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這可以應用於第一,特別應用於他們所挑剔、視為違犯律法的這項工作。你們的判斷不可偏私;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即不可徇人的情面;正如希伯來語所說的,按所認識的面孔(申命記 1:17)無論按公義或按愛心的律法,把與我們意見不同的人定為犯了罪,而我們卻容許自己一黨、一路、同一意見的人有同樣的自由,都是相違背的;同樣,在一些人身上稱讚為必要的嚴謹與嚴厲之事,在另一些人身上卻定為強制和逼迫,也是不對的。或者,第二,一般地應用於基督的位格和講道,就是他們所冒犯並懷有偏見的事。那些虛假的、意在欺騙人的事,通常按外表判斷時顯得最好,乍看之下顯得最為可信。法利賽人正是藉著這事贏得了如此大的勢力和聲望:他們在人前顯出是對的(馬太福音 23:27、28);人們按這種外表判斷他們,便在他們身上大大錯了。“但,”基督說,“不要過於確信,一切貌似聖徒的都是真聖徒。”就他自己而論,他外在的樣式遠不及他真正的尊榮和卓越,因為他取了奴僕的形像(腓立比書 2:7),成為罪身的形狀(羅馬書 8:3),無佳形美容(以賽亞書 53:2)因此,那些憑著他的外在樣式判斷他是不是神兒子的人,不大可能作出公平的判斷。猶太人期待彌賽亞外在的樣式華美壯麗,並伴隨世俗尊榮的一切儀式;他們按這個標準判斷基督,便從始至終一直錯了,因為基督的國不屬這世界,也不是以可見的樣式來到。他若有神聖能力伴隨,神又為他作見證,聖經也在他身上應驗,即使他的外表再卑微,他們也應當接待他,憑著信心判斷,不憑眼見(見以賽亞書 11:3;撒母耳記上 16:7)。基督、他的教訓和作為所要求的,只是公平的判斷;只要真理和公義能夠宣判,基督和他的事業便必得勝。我們不可按任何人的外在樣式判斷他,不可按他們的頭銜、他們在世上所顯的樣子和浮華的外觀,乃要按他們內在的價值,以及神的靈在他們裡面所賜的恩賜和恩典。

3.基督在此同他們論到他自己,論到他從哪裡來,又往哪裡去(第25–36節)#

(1.)他從哪裡來(第25–31節)。在這記述中,當留意,#

[1.]有些耶路撒冷居民提出的反對意見;他們似乎比所有人都更對他懷有偏見(第25節)人本會以為,住在知識和宗教源頭的人,應當最樂意接待彌賽亞;但結果卻恰恰相反。那些有豐富知識和恩典途徑的人,若不因它們變得更好,通常就會變得更壞;我們的主耶穌常常從人以為應當最歡迎他的那些人那裡,得到最少的歡迎。但“離教會越近,離神越遠”成為一句俗語,並非全無正當緣由。這些耶路撒冷人這樣顯明他們對基督的惡意,#

第一,他們因官長放過他而反諷官長:“這不是他們想要殺的人嗎?”從鄉下上來赴節的群眾,沒有懷疑有人正在圖謀害他,因此說:“誰想要殺你呢?”(第20節)。但耶路撒冷人知道那陰謀,便激怒官長去執行它:“這不是他們想要殺的人嗎?那他們為什麼不殺呢?誰攔阻他們?他們說想要除掉他,看哪,他卻放膽講論,他們對他一句話也不說;官長果真知道這就是基督嗎?”(第26節)他們在此狡猾惡毒地暗示兩件事,要激怒官長攻擊基督;其實官長本不需要人催促。

1.他們縱容他的講道,便使自己的權威受輕視:“一個被公會定為迷惑人的,竟可放膽講論,不受阻止或反駁嗎?這使他們的判決不過是虛張聲勢;若我們的官長容許人這樣踐踏自己,便不要怪人不敬畏他們及其律法。”要知道,最壞的逼迫往往藉著維護權威和政府的必要性為名而進行。#

2.他們由此使自己的判斷受人懷疑:“他們知道這就是基督嗎?”這話是諷刺地說的:“他們怎麼改變了心意?發現了什麼新事?他們使人以為自己相信他是基督;他們就應當強力反對他,以洗清這種嫌疑。”這樣,官長既已使眾人與基督為敵,又使他們成了比自己加倍的地獄之子(馬太福音 23:15)當宗教和承認基督之名不合時尚、因而不受尊重時,許多人強烈受試探去逼迫和反對它們,只為不被人以為他們支持或傾向於它們。為此緣故,背道的人和好父母墮落的後裔,有時比別人更壞,好像要洗掉自己信仰告白的汙點。官長既被如此激怒,卻沒有捉拿基督,實在奇怪;但他的時刻還沒有到。神即使不改變人的心,也能令人驚奇地捆住人的手。#

第二,他們反對他是基督;其中顯出的惡意多於理由(第27節)“即使官長以為他是基督,我們既不能也不會相信他是,因為我們有這個理由反對:我們知道這個人是從哪裡來的;但基督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他是從哪裡來的。”這論證中有謬誤,因為這些命題並非針對同一事物的同一方面。

1.若他們說的是他的神性,基督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他從哪裡來,這是真的;因為他是照著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是無家譜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迦書 5:2)。但他們說自己知道這個人從哪裡來,卻不是真的,因為他們不知道他的神性,也不知道道怎樣成了肉身。#

2.若他們說的是他的人性,他們知道他從哪裡來,知道誰是他的母親,又在哪裡長大,這是真的;但從沒有人說過彌賽亞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他從哪裡來,這卻是假的;因為人早已知道他要在哪裡出生(馬太福音 2:4、5)。當留意,#

(1.)他們因知道他從哪裡來就怎樣輕視他。熟悉生輕視;我們常易於輕看那些知道其來歷的人。基督自己的人不接待他,正因為他是他們自己的人;但正為這個緣故,他們更應當愛他,並因自己的民族和時代因他的顯現得尊榮而感恩。#

(2.)他們怎樣不公正地想把他們偏見的根據強加於聖經,好像聖經支持他們,其實全無此事。因此,人對於基督犯錯,是因為他們不認識聖經。#

[2.]基督對這反對意見的回答(第28、29節)#

第一,他自由而大膽地說話;他在殿裡教訓人的時候呼喊,他說這話的聲音比其餘講論更大。

1.為表明他的懇切,因為他為他們心裡的剛硬憂傷。為真理爭辯可以有熱切,而沒有不節制的烈怒或激情。我們可以帶著熱誠、卻又以溫柔教導反對的人。#

2.祭司和那些對他懷有偏見的人沒有走近來聽他的講道,所以他必須比平常更大聲地說出他要他們聽的話。凡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這話。#

第二,他對他們詭辯的回答是:

1.以讓步的方式,承認他們確實知道或可能知道他按肉身而言的來歷:“你們也知道我,也知道我從哪裡來。你們知道我是你們本國的人,是你們中的一個。”基督的教訓中有適合最卑微之人理解的部分,有甚至藉著自然之光也可發現的淺明真理;對此我們可以說:“我們知道它們從哪裡來。”這並不有損於基督的教訓。“你們知道我,你們以為知道我;但你們錯了。你們以為我是木匠的兒子,生在拿撒勒;但並非如此。”#

2.以否定的方式,否認他們在他身上所看見和所知道的,就是一切應當知道的;因此,他們若不再往前看,便只是按外貌判斷。他們或許知道他從哪裡來,知道他在哪裡出生;但他要告訴他們所不知道的,就是他從誰而來。#

(1.)他不是自己來的;他不是沒有奉差遣而自行出來,也不是以私人身分而來,乃是帶著公開的身分而來。#

(2.)他是父所差來的;這話兩次提到:“他差了我來。”又說:“他差了我來,說我所說的,作我所作的。”他自己對此十分確知,因而知道父必扶持他;我們也確知此事,這對我們甚好,使我們可以帶著聖潔的信心藉著他到神面前。#

(3.)他是從父而來的:“我是從他來的”;他不僅像僕人從主人那裡被差來,乃是藉著永恆的生成為子從父而來,藉著本質的流出如光線出於太陽。#

(4.)差他來的父是真的;父曾應許賜下彌賽亞,猶太人雖然失去了應許,立應許的卻是真的,也已經成就了它。他曾應許彌賽亞必看見後裔,並在他的工作上亨通;儘管大多數猶太人棄絕他和他的福音,他卻是真的,必在召外邦人的事上成就應許。#

(5.)這些不信的猶太人不認識父:“那差我來的,是你們不認識的。”即使有許多具備知識形式的人,對於神仍有許多無知;人棄絕基督的真正原因,是他們不認識神。因為在救贖之工中,神的諸屬性有如此和諧的配合,自然宗教和啟示宗教又有如此奇妙的一致;對於前者的正確認識,不但會接納,且會引入後者。#

(6.)我們的主耶穌與差他來的父有親密的認識:“我卻認識他。”他如此認識父,以致對於自己從父而來的使命毫無疑惑,完全確知;對於自己所當作的工也毫不昏暗,完全明白(馬太福音 11:27)#

[3.]這給他仇敵的激怒;他們因他告訴他們真理而恨他(第30節)因此他們想要捉拿他,向他下暴手,不只要傷害他,更要設法置他於死地;但這事因一種看不見的能力的限制而被阻止;沒有人下手碰他,因為他的時刻還沒有到。這並非他們沒有動手的理由,乃是神阻止他們動手的理由。要知道,第一,神真理的忠心傳道人,即使行事極其謹慎溫柔,也必須預料會被那些以他們的見證為苦的人憎恨和逼迫(啟示錄 11:10)。第二,神把惡人鎖在鏈中;無論他們想作何種惡事,所能作的不能超過神所容許的。逼迫者的惡意,即使最為猛烈,也無能為力;撒但雖充滿他們的心,神仍捆住他們的手。第三,神的僕人有時藉著難以察覺、無法解釋的方式得到奇妙保護。他們的仇敵沒有作成所圖謀的傷害,但他們自己和別人都說不出為什麼沒有作成。第四,基督有一個指定的時刻,來結束他在地上的日子和工作;他所有的百姓和傳道人也都有這樣的時刻。在那時刻來到以前,仇敵攻擊他們的嘗試都是無效的;只要他們的主還有工作要他們作,他們的日子就必延長;在他們作完見證以前,陰間和地上一切的權勢都不能勝過他們。#

[4.]儘管如此,基督的講論仍在他的一些聽眾身上產生了良好的效果(第31節)百姓中有許多信他的。他既是叫一些人跌倒的,也是叫另一些人興起的。即使福音遇著反對,仍可能成就許多善工(帖撒羅尼迦前書 2:2)這裡要注意:第一,相信的是誰;不是少數,乃是許多,比人在潮流如此強烈地轉向另一邊時所預料的更多。但這許多人是出於百姓,ek tou ochlou:出於群眾、擁擠的人群、下層階級、烏合之眾,有些人會這樣稱呼他們。我們不可按福音在尊貴人中的成功來衡量它的興旺;即使除了貧窮和無名望的人以外,沒有人接受福音,傳道人也不可多說自己徒然勞苦(哥林多前書 1:26)。第二,什麼促使他們相信:就是他所行的神蹟;這些神蹟不僅應驗了舊約的預言(以賽亞書 35:5、6),也是神聖能力的論據。那位有能力行只有神能行之事、控制並支配自然力量的,無疑也有權柄制定只有神能制定之事:一項約束良心的律法,和一項賜生命的約。第三,他們的信心何等軟弱:他們沒有像撒瑪利亞人那樣肯定地斷言:“這真是基督”,只不過推論說:“基督來的時候,豈能比這些行更多的神蹟嗎?”他們理所當然地以為基督必要來,並且他來的時候必行許多神蹟。“那麼,這不就是他嗎?我們在他身上雖沒有看見我們所幻想的一切屬世榮耀,卻看見了我們所信彌賽亞必顯出的全部神聖能力;所以,為什麼他不能就是那一位呢?”他們相信,卻沒有勇氣承認。注意,即使軟弱的信心也可能是真信心,因而主耶穌也照此看待並接納;他不輕看微小的日子。#

(2.)他要往哪裡去(第32–36節)。這裡要注意,#

[1.]法利賽人和祭司長針對他的計謀(第32節)第一,激怒他們的事,是他們的探子把消息帶來;這些探子混入百姓的談話中,蒐集傳聞,帶給他們多疑的主人,說百姓私下這樣議論他:儘管他們盡力使他可憎,仍有許多人尊敬並看重他。百姓雖不過低聲談論這些事,沒有勇氣公開說出來,法利賽人卻因此惱怒。一個政權若對自己如此猜疑,以致留意或受普通百姓秘密、各樣而不確定的嘀咕所影響,別人便有充分理由懷疑它的公正。法利賽人極其看重百姓對他們的尊敬,也意識到若基督這樣興旺,他們就必須衰微。第二,他們因此所定的計謀,是捉拿耶穌,把他拘押起來:他們打發差役去捉拿他,並非捉拿那些私議他的人以嚇唬他們;不,驅散羊群最有效的辦法乃是擊打牧人。法利賽人似乎是這場追訴的首領,但他們作為法利賽人沒有權力,因此他們使祭司長;宗教法庭的審判官;與他們聯手;祭司長也很樂意這樣做。法利賽人是大學問的最大自命者,祭司長則是聖潔的最大自命者。正如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神,最大的哲學家在自然宗教上犯了最大的錯誤;猶太教會也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基督,他們最大的拉比在關於他的事上卻是最大的愚昧人,甚至是他最根深蒂固的仇敵。那些邪惡的官長有他們的差役,就是他們法庭的差役、教會的職員;他們差遣這些人去捉拿基督,這些人也準備去執行使命,儘管那是惡劣的使命。若掃羅的侍衛不肯轉身殺害耶和華的祭司,他就有一個牧人肯這樣做(撒母耳記上 22:17、18)#

[2.]我們主耶穌因此所說的話(第33、34節)“我與你們同在還有不多的時候,隨後就回到差我來的那裡去。你們要找我,卻找不著;我所在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些話如同雲柱火柱,有光明的一面,也有幽暗的一面。#

第一,它們朝向我們主耶穌自己有光明的一面,並且給一切為他的緣故遭遇困難和危險的忠信跟隨者帶來許多安慰。基督在這裡以三件事安慰自己:

1.他在這艱難的世界繼續停留的時間不多了。他看出他在他們中間絕不會有安靜的一日;但最好的是,他的爭戰不久就要完成,隨後他不再在這世上了(第17章第11節)。無論我們在這世上與誰同在,是朋友還是仇敵,我們與他們同在都不過是片時;對於那些在世上卻不屬世、因此為世所恨且厭倦這世界的人,這是一件安慰的事:他們不會永遠在其中,也不會在其中長久。我們必須暫時與那些刺人的荊棘和令人愁苦的蒺藜同在;但感謝神,不過是片時,我們便脫離他們的範圍。既然我們的日子是邪惡的,它們很少就好了。#

2.當他離開這艱難的世界時,他要到差他來的那一位那裡去;“我去。”不是“我被強迫趕走”,乃是“我自願去;我既完成了使命,就回到差我來辦事的那一位那裡。我完成了與你們有關的工作之後,到那時,且不到那時以前,我才去到那差我來、要接納我、要尊榮我的那一位那裡;正如使臣回來時受尊榮一樣。”他們對他的憤怒不但不能阻止他得著擺在他前面的榮耀和喜樂,反要催促他進入其中。那些為基督受苦的人,當以此安慰自己:他們有一位神可去,並且正在迅速往他那裡去,要永遠與他同在。#

3.雖然他們無論他到哪裡都逼迫他,他們的一切逼迫卻不能隨他到天上:“你們要找我,卻找不著。”從他離去後他們敵對其跟隨者的態度看來,若他們能達到他那裡,便會逼迫他:“但你們不能像進這殿一樣進入那殿。”我所在的地方,就是我那時將要所在的地方;但他這樣說,是因為即使他在地上時,按著他的神性和屬神的情感,他已在天上(第3章第13節)。或者,這表明他很快就要在那裡,以至於他彷彿已經在那裡。注意,得榮耀的聖徒所享的幸福,還在於他們脫離魔鬼和他一切邪惡工具所能達到的範圍。#

第二,這些話朝向那些恨惡並逼迫基督的邪惡猶太人,有陰沉幽暗的一面。他們如今盼望除掉他:“把他從地上除掉!”但他們當知道,

1.照著他們的選擇,他們的定罪也必如此。他們竭力要把他從他們中間趕走,他們的罪必成為他們的刑罰;他不會久擾他們,再過不多的時候就要離開他們。神離棄那些以他的同在為重擔的人,是公義的。厭倦基督的人,要使自己悲慘,不需要別的,只要得著他們所願的便夠了。#

2.他們到太遲時必定要後悔自己的選擇。#

(1.)他們徒然尋找彌賽亞的同在:“你們要找我,卻找不著。你們將盼望基督來到,但你們的眼睛要因等候他而失明,你們永遠找不著他。”那些在真彌賽亞已經來到時拒絕他的,就公義地被撇棄,陷入對一個永不會來的彌賽亞可悲而無盡的等待中。或者,這也可能指在大日子裡,罪人最終被拒絕在基督的恩惠和恩典之外:如今尋找基督的必尋見他,但日子將到,如今拒絕他的必尋找他,卻找不著他(見箴言 1:28)。他們要徒然呼喊:“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或者,這些話也許應驗在一些猶太人的絕望中;他們可能被說服卻未歸正,徒然盼望再見基督、再聽他講道;但恩典的日子已經過去了(路加福音 17:22);然而這還不是全部。#

(2.)他們徒然盼望在天上有份:“我所在的地方,以及所有信徒要與我同在的地方,你們不能到。”不僅因為審判者公義而不可更改的判決,以及新耶路撒冷各門口天使的劍,攔阻那些無權進入的人走生命樹的道路,把他們排除在外;也因為他們自己的罪孽和不信使他們無能進去:“你們不能來,因為你們不肯來。”那些恨惡在地上基督所在之處;在他的聖言和禮儀中;的人,極不適合在天上他榮耀所在之處與他同在;因為天對他們實在不會成為天,未成聖的靈魂對那種狀態的福樂就是有這樣強烈的反感。#

福音的邀請。

約翰福音 7:37–44和合本(神版)
37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38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39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40眾人聽見這話,有的說:「這真是那先知。」41有的說:「這是基督。」但也有的說:「基督豈是從加利利出來的嗎?42經上豈不是說『基督是大衛的後裔,從大衛本鄉伯利恆出來的』嗎?」43於是眾人因著耶穌起了紛爭。44其中有人要捉拿他,只是無人下手。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有,

I.基督的講論,以及對它的解釋(第37–39節)這些大概只是他所詳加闡述之事的簡略提示,卻含有整個福音的實質;這裡有到基督面前來的福音邀請,也有在他裡面得安慰和幸福的福音應許。現在要注意,#

1.他何時發出這邀請:住棚節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結束這節期的第八日,應當有聖會(利未記 23:36)。現在,基督在這日宣告這福音的呼召,因為:#

(1.)聚集的人很多;若向許多人發出邀請,便可盼望有人接受(箴言 1:20)。人數眾多的聚會,提供了作更多善事的機會。#

(2.)百姓如今正要回家,他願把這話給他們帶去,作為他的臨別贈言。當一個大會眾要散去、將要分散,如同這裡,想到他們在這世界很可能永不會再這樣全體聚集,就令人感動;因此,若我們能說什麼或做什麼幫助他們進天國,此時便是時候。在一項禮儀結束時熱切,是好的。基督在節期末日作出這提議。#

[1.]向那些在這神聖的一週前幾日對他講道充耳不聞的人;他要再試他們一次,若他們還肯聽他的聲音,就必存活。#

[2.]向那些或許永不會再得到這樣一次提議的人;因此他們應當接受它;還要半年才有另一個節期,在這期間,他們中許多人將要在墳墓裡。看哪,如今正是悅納的時候。#

2.他怎樣發出這邀請:耶穌站著高聲說,這表明:#

(1.)他極大的熱切和懇求。他的心專注於此,要把貧窮的靈魂帶到自己面前。他身體的挺立和聲音的提高,表明他心思的迫切。愛靈魂會使傳道人熱切。#

(2.)他願人人都留意並抓住這邀請。他站著高聲說,為要使人更好地聽見;因為凡有耳可聽的,都應當聽這話。福音真理不尋找角落,因為它不懼怕試驗。異教的神諭由那些低語呢喃的人私下傳出;福音的神諭卻由一位站著高聲宣告者傳出。人的情形何等可悲,竟須受懇求才肯得幸福;基督的恩典又何等奇妙,竟肯懇求人!“嗐,你們一切乾渴的”(以賽亞書 55:1)#

3.這邀請本身極其普遍:“人若渴了”,無論是誰,都受邀到基督面前來;無論尊卑、貧富、老幼、為奴的或自主的、猶太人或外邦人。這邀請也是極其恩慈的:“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若有人願意真正並永遠地幸福,就讓他歸向我,受我治理;我必擔保使他得著這種幸福。”#

(1.)所邀請的人是乾渴的人,這可以理解為,或者,#

[1.]指他們景況的缺乏;或者就他們外在的處境而言(若有人缺少今生的安慰,或因其中的十字架而疲憊,就讓他的貧窮和患難引他到基督那裡,得那世界既不能給予也不能奪去的平安),或者就他們內在的光景而言:“若有人缺少屬靈的福分,他可以從我得供應。”或者,#

[2.]指他們靈魂的傾向和他們對屬靈幸福的渴望。若有人飢渴慕義,就是誠心渴望神向他所存的恩惠,以及神在他裡面所作的善工。#

(2.)邀請本身:“讓他到我這裡來。”不可到禮儀律法那裡去;它既不能安撫良心,也不能潔淨良心,因而不能使來到那裡的人完全(希伯來書 10:1)。也不可到異教哲學那裡去;它不過欺騙人,把他們引入樹林,又把他們留在那裡;卻當到基督那裡去,接受他的教訓,順服他的管教,信靠他;到他這活水的泉源、一切安慰的賜予者那裡來。#

(3.)所應許的滿足:“讓他來喝;他必得著他所來求的,並且豐豐富富地有餘;他必得著那不但使渴望幸福的靈魂清新,也使之充滿的。”#

4.附在這恩慈呼召上的恩慈應許(第38節)“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

(1.)看這裡到基督面前來是什麼意思:就是照經上所說信他;就是按福音中所賜給我們的來接受並接待他。我們不可照自己的幻想塑造一位基督,卻要照聖經所啟示的來信一位基督。#

(2.)看那些到基督面前來的乾渴靈魂將怎樣得喝。以色列人信摩西,喝了隨著他們的磐石所出的水,溪流隨著他們;但信徒喝的是他們裡面的磐石,即他們裡面的基督;他在他們裡面成為活水的井泉(第4章第14節)。預備的,不只是他們眼前的滿足,也是他們持續不斷的安慰。這裡有,#

[1.]活水,即流動的水;希伯來文稱之為活水,因為它不斷流動。聖靈的恩典和安慰被比作活水;意即流動的水;因為它們是屬靈生命活躍而使人甦醒的原則,也是永生的定金和開端(見耶利米書 2:13)#

[2.]活水的江河,表示豐盛和恆常。安慰如河水一樣豐豐富富、不斷流入;又如溪流一般強大,足以衝倒疑惑和恐懼的反對。基督裡有恩上加恩的豐盛。#

[3.]這些水從他腹中流出,也就是從他的心或靈魂流出;那裡是聖靈工作的對象和他治理的所在。恩慈的原則栽種在那裡;從聖靈所住的心中流出生命的泉源(箴言 4:23)。神聖的安慰存放在那裡,有外人不得干預的喜樂。信的人心裡有這見證(約翰一書 5:10)Sat lucis intus:裡面充滿光明。再進一步注意,靈魂中若有恩典和安慰的泉源,就必發出溪流:“從他腹中要流出江河。”第一,恩典和安慰會產生善行,聖潔的心必顯在聖潔的生活中;樹憑果子認出,泉憑水流認出。第二,它們會為別人的益處而傳給別人;善人是眾人的益處。他的口是生命的泉源(箴言 10:11)。我們不應只喝自己池中的水,只自己享受所賜給我們的恩典之安慰;也必須使我們的泉源流在外邊(箴言 5:15、16)#

“就如經上所說”這句話,似乎是指舊約中某一項這樣的應許,而這樣的應許很多;例如,神要澆灌他的靈,這比喻是從水借來的(箴言 1:23;約珥書 2:28;以賽亞書 44:3;撒迦利亞書 12:10);乾地要成為水泉(以賽亞書 41:18);曠野必有江河(以賽亞書 43:19);有恩典的靈魂要像水泉(以賽亞書 58:11);教會要成為活水的井(雅歌 4:15)這裡也許暗指從以西結聖殿流出的水(以西結書 47:1)。可參看啟示錄 22:1,並見撒迦利亞書 14:8。萊特富特博士和其他人告訴我們,猶太人按傳統有一個習俗,在住棚節的末日舉行一種莊嚴禮儀,稱為 Libatio aquæ:倒水禮。他們從西羅亞池取一金器的水,吹號並行其他禮儀帶進聖殿,在登上祭壇之處,以一切可能表達喜樂的方式將水傾倒在主面前。他們的一些作者以這水錶明律法,並引到以賽亞書 12:3;55:1。另一些人則以為表明聖靈。人認為我們的救主在此可能暗指這個習俗。信徒所要得的安慰,不是一器從池中取來的水,而是一條從他們自己裡面流出的河。律法的喜樂及其所表明的倒水,不能與福音中救恩泉源的喜樂相比。

5.這裡是福音書作者對這應許的解釋(第39節)“耶穌這話是指著聖靈說的”;不是指信徒所得的任何外在益處(正如有些人或許誤解了他),而是指聖靈的恩賜、恩典和安慰。看聖經怎樣是解釋聖經的最好解釋者。要注意,#

(1.)一切信靠基督的人,都得著應許必領受聖靈。有些人領受他神奇的恩賜(馬可福音 16:17、18);所有人都領受他使人成聖的恩典。聖靈的恩賜是新約所應許的大福之一(使徒行傳 2:39);既有應許,無疑必成就在一切於這約有分的人身上。#

(2.)聖靈住在信徒裡面並在他們裡面作工,像活的流動水泉,從中流出豐富的溪流;如水一樣使人涼爽和潔淨,如水一樣使人柔軟和滋潤,使他們結實,又使別人喜樂(見第3章第5節)。當使徒照著聖靈所賜的話,流利地講說神的事(使徒行傳 2:4),並且後來以如此如洪流般的神聖雄辯傳講和寫下基督的福音時,這話便應驗了:“從他腹中要流出江河來。”#

(3.)聖靈這樣豐富的澆灌,當時仍是應許的事;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所以還沒有賜下聖靈。看這裡,#

[1.]耶穌尚未得著榮耀。他必得榮耀,這是確定的;他也永遠配得一切尊榮;但他當時還處在卑微和受藐視的狀態。他從未喪失他在萬世以前所有的榮耀;不但如此,他還贏得了進一步的榮耀,除了他承繼的尊榮以外,他還可要求一頂中保所成就的冠冕;然而這一切仍在將來。耶穌如今蒙扶持(以賽亞書 42:1),如今得滿足(以賽亞書 53:11),如今被稱義(提摩太前書 3:16),但他尚未得著榮耀。若基督必須等候他的榮耀,我們也不要以為等候自己的榮耀是難事。#

[2.]聖靈尚未賜下。oupo gar hen pneuma:因為聖靈還沒有。神的靈從永恆就有,因為起初他運行在水面上。他在舊約的先知和聖徒裡面,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也都被聖靈充滿。因此,這必須理解為所應許的、顯著、豐富且普遍的聖靈澆灌(約珥書 2:28;使徒行傳 2:1等)。聖靈尚未以所意指的那種可見方式賜下。若我們把基督的門徒在五旬節以後清楚的知識和剛強的恩典,與他們以前的昏暗和軟弱相比較,就會明白聖靈尚未賜下是在何種意義上說的;聖靈的定金和初熟果子已經賜下,但全收成尚未來到。那最恰當稱為聖靈時代的時期尚未開始。聖靈尚未以活水的江河賜下,流出澆灌全地,甚至外邦世界;也尚未以方言的恩賜賜下,這應許或許主要是指方言說的。#

[3.]聖靈尚未賜下的原因,是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第一,基督的死有時稱為他的得榮耀(第13章第31節);因為他在十字架上得勝並誇勝。如今聖靈的恩賜是基督的血所買來的:這是這恩賜所據以賜下的寶貴代價;因此,在這價還未付清以前;雖然許多別的恩賜已因保證將要付清而賜下;聖靈尚未賜下。第二,基督自己還在地上時,不像他離去以後那樣需要聖靈來補足失去他的缺乏。第三,賜下聖靈既要回答基督的代求(第14章第16節),又是他掌權的行動;因此,直到他得榮耀並進入這兩者,聖靈才賜下。第四,外邦人的歸正就是耶穌得榮耀。當有幾個希利尼人開始求見基督時,他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第12章第23節)。如今福音應當傳遍列國的時候尚未來到,因此也尚無須方言的恩賜,就是那活水的江河。但要注意,聖靈雖然尚未賜下,卻已經應許;這時他是父所應許的大事(使徒行傳 1:4)基督恩典的恩賜雖長久延遲,卻穩妥有保證;當我們等候那美好的應許時,我們有這應許可賴以生活;它必說話,並不謊言。#

II.這講論所產生的結果,即它受到怎樣的對待;總的說來,它引起了分歧:“眾人因著他起了紛爭”(第43節)。原文是分裂;有各種意見,並且以激烈和爭競來維持;有不同的看法,彼此因此不和。我們以為基督來是要送平安,人人都會一致接受他的福音嗎?不,傳講他福音的結果必是分裂;因為有些人被聚集歸向它,另一些人則被聚集來敵對它;這就使事情發酵,如同這裡。但這並不比良藥激起身體中的病邪、為要排出它們,是良藥的過錯更多。要注意爭論是什麼:#

1.有些人被他吸引,對他懷有好感:百姓中許多人聽見這話,聽見他如此憐憫而恩慈地邀請貧窮罪人到他面前,又如此有權柄地應許使他們幸福,便不得不對他有很高的看法。#

(1.)其中有些人說:“這真是那先知”,就是摩西對列祖所說、必像他的那位先知;或者,“這是那先知”,按猶太教會所接受的觀念,他要作彌賽亞的先驅和前導;或者,“這真是一位先知”,是神所默示、神所差遣的。#

(2.)另一些人更進一步說:“這是基督”(第41節),不是彌賽亞的先知,乃是彌賽亞自己。當時猶太人對彌賽亞有一種異常的期待,這使他們隨時準備說:“看哪,基督在這裡”,或“看哪,他在那裡”;這似乎不過是一些混亂浮動的觀念的結果,一見最初的表象就抓住了,因為我們沒有發現這些人成為他的門徒和跟隨者;對基督有好的意見,遠不及對基督有活潑的信心;許多人給基督一句好話,卻不再給他什麼。這些人在這裡說:“這是那先知”,又說:“這是基督”,卻不能說服自己撇下一切跟從他;所以他們對基督的這個見證,不過是反對他們自己的見證。#

2.另一些人對他存有偏見。耶穌是基督這一大真理剛一提出,立刻就受到反駁和爭論;他們認為他起源和出身;如他們所假定的;是在加利利這一點,便足以回答一切證明他是基督的論據。因為,基督豈能從加利利出來嗎?經上豈不是說基督是大衛的後裔嗎?看這裡,#

(1.)可稱讚的聖經知識。他們這點是對的:彌賽亞必從耶西的本生出一根枝子(以賽亞書 11:1),有一位掌權者要從伯利恆出來(彌迦書 5:2)。這些連普通百姓也從文士給他們的傳統解釋中知道。也許那些隨時拿這些經文反對基督的百姓,在聖經其他部分並不如此熟悉;而是他們的領袖把這些話放在他們口中,以堅固他們反對基督的偏見。許多擁護某些錯誤觀念,並熱心為之辯護的人,看來對聖經很熟悉;其實他們所知不過是那些受教去曲解的經文。#

(2.)對我們主耶穌可責備的無知。他們把耶穌是加利利人說成確定無疑、無可爭辯的事;其實只要問問他自己、他的母親或門徒,或查考大衛家族的譜系,或伯利恆的戶籍,他們本可知道他是大衛的子孫、伯利恆的本地人;但他們故意不肯知道這一點。這樣,關於人物和事情的粗陋事實謬誤,常被有偏見和偏私的人接受,並在其上立定重大決斷;甚至就在同一地方、同一時代,那些人物仍在世、那些事情正在發生,而真相本來很容易查明。#

3.另一些人向他發怒,要捉拿他(第44節)他所說的話雖極其甜美恩慈,他們卻因此向他大發怒氣。我們的主就是這樣因說善言、行善事而受惡待。他們要捉拿他;他們盼望某人會捉住他,若他們以為沒有別人會這樣做,他們自己也會去做。他們要捉拿他;但無人下手,因為有一種無形的力量攔阻他們,他的時候還沒有到。基督仇敵的惡意總是無理的;同樣,它有時被攔阻也是無法解釋的。#

差役為基督所作的見證。

約翰福音 7:45–52和合本(神版)
45差役回到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那裡。他們對差役說:「你們為什麼沒有帶他來呢?」46差役回答說:「從來沒有像他這樣說話的!」47法利賽人說:「你們也受了迷惑嗎?48官長或是法利賽人豈有信他的呢?49但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是被咒詛的!」50內中有尼哥德慕,就是從前去見耶穌的,對他們說:51「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52他們回答說:「你也是出於加利利嗎?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在這裡秘密結黨,謀劃怎樣壓制基督;這日雖是節期的大日,他們卻不參加當日的宗教禮儀,反把它們交給平民;這些大教士通常把敬虔的事委託並推給平民,自己卻以為忙於教會政治的事務是更好的工作。他們坐在議事廳中,等候基督作為囚犯被帶到他們面前,因為他們已經發出拘捕他的差令(第32節)。現在這裡告訴我們,

I.他們和自己的差役之間所發生的事;差役空手回來,re infecta:一事未成。要注意,#

1.他們因差役沒有執行所給的差令而責備他們:“你們為什麼沒有帶他來呢?”他公開露面;百姓中許多人對他不滿,也會幫助他們捉拿他;這是節期的末日,他們不會再有這樣的機會;“那麼,你們為什麼忽略了自己的職責呢?”那些本是他們的工具、倚賴他們、他們也倚賴的人,既已被他們灌輸了反對基督的偏見,竟這樣令他們失望,這使他們煩惱。注意,惡毒的人因不能作他們所願作的惡,便煩躁不安(詩篇 112:10;尼希米記 6:16)。#

2.差役說明未執行所奉命令的理由:從來沒有人像他這樣說話(第46節)。現在,#

(1.)這實在是極大的真理:從來沒有任何人以基督說話時那樣的智慧、能力和恩典,那樣令人信服的清晰和可喜悅的甘甜說話;眾先知沒有,連摩西自己也沒有。#

(2.)那些奉差遣去捉拿他的人,反被他所折服,並承認這一點。他們很可能是對道理或雄辯沒有敏銳感受的人,且當然無意善待耶穌;然而基督所說的話自證性如此強,以致他們不得不把他置於一切坐在摩西位上的人之上。這樣,基督藉著神在惡人良心上所施的能力而得蒙保全。#

(3.)他們把這話告訴他們的主上和主人;這些人不能忍受聽見任何有助於基督得榮耀的事,卻又不能避免聽見這話。護理如此安排,使這話對他們說出來,好叫這話在他們的罪中成為他們的煩惱,並加重他們的罪。他們自己的差役,不能被懷疑偏袒基督,竟成了反對他們的見證人。他們這見證本應使他們反省自己,思想說:“我們憎恨並逼迫一位說話如此奇妙的人時,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

3.法利賽人竭力使差役站在自己一邊,並在他們心中對基督生出偏見;他們看見這些人開始對他懷有好感。他們提出兩件事:#

(1.)若他們接受基督的福音,便是自欺(第47節)你們也受了迷惑嗎?基督教自其興起之初,就被呈現在世人面前,彷彿是對世人的大欺騙;接受它的人,也被說成是受迷惑的人,正是在他們開始脫離迷惑的時候。那些期待一位具有外在榮耀之彌賽亞的人,以為相信一位在貧窮和羞辱中顯現之彌賽亞的人受了迷惑;但事實表明,從沒有人比那些期待從彌賽亞得著世俗財富和屬世統治權的人受騙得更可恥,或更深地欺騙自己。注意法利賽人給這些差役的奉承:“你們也受了迷惑嗎?什麼!像你們這樣有見識、有思想、有身分的人;知道不該被每一個冒充者和新起教師所欺騙的人嗎?”他們藉著勸這些差役自視甚高,竭力使他們對基督懷有偏見。#

(2.)他們會貶低自己。大多數人,即使在宗教上,也願意受居首位者榜樣的支配;因此這些差役,雖有的晉升使他們有榮譽感,仍被要求思量,#

[1.]若他們作基督的門徒,便是違背那些有地位和名望的人:“官長或法利賽人中有信他的嗎?你們知道他們沒有;你們當受他們判斷的約束,並在宗教上照著你們上司的意志去信、去行;難道你們要比他們更有智慧嗎?”有些官長確實接受了基督(馬太福音 9:18;第4章第53節),也有更多人信他,卻因沒有勇氣承認他(第12章第42節);但當基督的事業在世上低落時,它的敵人慣常把它說得比實際更低落。不過,他們中間確實只有少數,極少數人這樣做。注意,第一,基督的事業很少有官長和法利賽人站在它一邊。它不需要屬世的支持,也不提供屬世的利益;所以既不迎合世上的大人物,也不受他們的迎合。捨己和十字架對於官長和法利賽人乃是難學的功課。第二,官長和法利賽人不是基督及其福音的朋友,這已使許多人堅定了他們對基督和其福音的偏見。屬世的人豈可假裝比屬靈人自己更關心屬靈之事,或比以研究宗教為職業的人更看透宗教嗎?若官長和法利賽人不信基督,那麼信他的人就會成為世上最特異、最不合時尚、最不文雅的人,並且完全無望得晉升;人們在永恆重大之事上竟這樣愚蠢地受外在動機支配,願意為時尚的緣故下地獄,併為奉承官長和法利賽人而走向地獄。#

[2.]他們會把自己與可鄙的平民連接起來(第43節)“但這不明白律法的眾人是被咒詛的。”這裡尤其是指那些對基督教訓懷有好感的人。注意,第一,他們何等輕蔑、鄙夷地說到這些人:“這眾人。”這不是 *laos*,即與教士相區別的平信徒,而是 *ochlos outos*,即這群烏合之眾,這群可憐、可恥、卑劣的人;他們輕視這些人,甚至不屑把他們同自己羊群中的狗放在一起,儘管神已把他們同自己羊群中的羊羔放在一起。若他們指的是猶太民族的平民,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與神立約,不該被這樣輕蔑地談論。教會共同的利益,因其中任何一部分設法使另一部分變得卑微可鄙,便遭到出賣。若他們指的是基督的跟隨者,雖然他們通常是身分和財產微小的人,然而他們承認基督,就顯出這樣一種敏銳、正直和蒙天眷顧的資格,使他們實在偉大而重要。注意,正如神的智慧常揀選卑賤的和被人輕看的,人的愚昧也通常使神所揀選的人卑賤、受人輕看。第二,他們何等不公正地責罵這些人不認識神的話:“他們不明白律法”;彷彿只有從他們那裡得知律法的人才認識律法,彷彿只有從他們的鑄幣廠出來的聖經知識才通行;又彷彿只有遵守他們遺傳和規條的人才認識律法。也許他們這樣輕看的許多人,比他們更認識律法和眾先知。許多樸實、誠實、未受學問訓練的基督門徒,藉著默想、經歷、禱告,尤其藉著順服,對神的話有比某些大有才智和學問的大學者更清楚、健全、有益的認識。大衛也是這樣,比老年人和他一切的師傅更有見識(詩篇 119:99、100)即使平民不明白律法,眾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尤其不應以此羞辱他們;因為這是誰的錯呢?本應教導他們更好,卻反而奪去了知識的鑰匙的,豈不正是他們嗎?(路加福音 11:52)第三,他們何等專橫地給這些人定罪:他們是被咒詛的,為神和一切智慧人所憎惡;*epikatartoi*:一群可咒詛的人。幸而他們說這些人被咒詛,並沒有使他們真的如此,因為無故的咒詛必不臨到。說任何特定的人,何況說任何一群人,是被棄絕的,既是篡奪神的特權,也是極大的不仁愛。我們不能審察,所以不配定罪;我們的規則乃是:要祝福,不可咒詛。有人認為,他們所指的不過是百姓容易受迷惑、被人愚弄;但他們使用這可憎的詞“他們是被咒詛的”,是要表達自己的憤怒,並恐嚇差役,使他們不要與這些人有任何來往;這樣,在我們這個褻瀆的時代,地獄的語言把一切不合己意的事都稱為可咒詛的、可定罪的、可毀滅的。現在,據所顯明的情形,這些建議使差役的確信受阻並被壓制,他們再也沒有進一步查問基督;對許多人來說,官長或法利賽人的一句話,比事物真正的道理和他們靈魂的重大利益更能左右他們。#

II.他們與自己團體中的一員尼哥底母之間所發生的事(第50節等等)。注意,#

1.尼哥底母對他們行事所提出的公正合理的異議。即使在他們敗壞邪惡的公會中,神也沒有使自己完全沒有見證人反對他們的仇恨;反對基督的表決也不是 *nemine contradicente*:全體一致地通過的。注意,#

(1.)出來反對他們的是誰;乃是尼哥底母,就是夜裡來見耶穌的那一位,是他們中間的人(第50節)。關於他,注意,#

[1.]他雖曾與耶穌在一起,並認他為自己的教師,卻仍保留自己在議會中的位置,以及在他們中間的投票權。有些人把這歸咎於他的軟弱和膽怯,認為他沒有離開自己的位置乃是他的過錯;但基督從未對他說“跟從我”,否則他必會像其他撇下一切跟從他的人一樣去做。因此,這看來倒是他的智慧:沒有立刻辭去職位,因為他在那裡可能有機會服事基督和他的利益,並阻擋猶太人憤怒的洪流;他所做的也許比我們所知道的更多。他可能像押沙龍謀士中的戶篩,成為使他們的計謀變為愚拙的器皿。雖然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否認我們的主,但可以等候機會,以最有利的方式承認他。神在各等人中都有他所存留的餘民,並且常常在最壞的地方和團體中找到、放置或造出一些善來。尼布甲尼撒的宮廷中有但以理,亞達薛西的宮廷中有尼希米。#

[2.]他起初雖因怕被人知道而夜裡來見耶穌,且仍留在自己的職位上;但到了有機會的時候,卻勇敢地出來為基督辯護,反對全體敵對他的公會。因此,許多起初膽怯、風吹草動便要逃跑的信徒,最終藉著神的恩典,漸漸勇敢,能夠笑看槍矛的搖動。不可有人以尼哥底母為例,替自己掩飾信仰辯護;除非他們也像他一樣,在第一次機會來到時,雖獨自站立,仍準備公開在基督的事業中出現;尼哥底母在這裡和第19章第39節正是如此行。#

(2.)他對他們行事所提出的理由是什麼(第51節)“不先聽本人的口供,又不知道他所做的事,我們的律法豈能定他的罪嗎?”(*akouse par autou*:從他本人聽取。)絕不可這樣,任何文明國家的律法也不容許這樣。注意,#

[1.]他明智地從他們自己律法的原則和一條無可爭辯的公義準則來論證:任何人都不可未經聽審而被定罪。若他向他們力陳基督教訓的卓越、神蹟的證據,或重述基督與他所說的神聖談話(第3章),不過是把珍珠丟在豬前;它們會踐踏珍珠,轉過來咬碎他;所以他避開這些。#

[2.]他們曾辱罵百姓,尤其是基督的跟隨者,不明白律法;他在這裡暗中把責備反過來歸給他們,顯明他們對律法的一些首要原則何等無知,因而何等不配給別人立法。#

[3.]這裡說律法審判、聽取、知道,乃是因為由律法治理、並受律法治理的官長審判、聽取、知道;他們是律法的口,凡他們按律法所捆綁和釋放的,正當地說,就是律法所捆綁和釋放的。#

[4.]任何人都不應在先經過公正審訊、受其仔細查驗以前,就落在律法的判決之下。這些審判官聽取原告的控訴時,心中必須總為被告的辯護留有餘地;因為他們有兩隻耳朵,提醒他們要聽雙方的話;據說這乃是羅馬人的慣例(使徒行傳 25:18)。我們律法的方法是 *Oyer and Terminer*,先聽,後斷。#

[5.]審判人不當按別人對他們所說的話,而當按他們所做的事。我們的律法不會問人們對他們有何看法,或有何對他們的呼喊,而是問:他們做了什麼?有什麼公開的行為能使他們被定罪?判決必須按 *secundum allegata et probata*:照著所主張並證明的事。審判中必須知道事實,而不是面貌;公義的天平必須先於公義的刀劍使用。#

現在我們可以設想,尼哥底母就此在議會中所提出的動議是:應當請耶穌前來,向他們說明他自己和他的教訓;他們應當給他一次公平、無偏見的聽審。然而,雖然他們中沒有人能反駁他的準則,卻沒有一個人附議他的動議。

2.對這異議所說的話。這裡沒有直接回答;但他們既不能抗拒他論證的力量,便攻擊他;他們在理性上所缺少的,便以辱罵和誹謗補足。注意,人不能忍耐聽理性,並把被提醒理性的準則當作冒犯,這是其立場不好的標誌。凡反對理性的人,便有理由使人懷疑理性是反對他們的。看他們怎樣譏諷他:“你也是出於加利利嗎?”(第52節)有人認為,他既繼續留在那些他知道是基督仇敵的人中間,又只為基督說了這樣一點話;即他不該未經聽審便被定罪;這不過是他為任何最重罪犯也可以說的話;所以他受到這樣的對待也算應得。他本該說:“至於這個耶穌,我親自聽過他,也知道他是從神那裡來的教師;你們反對他,就是與神爭戰。”他若這樣說了,所受的辱罵也不會比他因這微弱地表達對基督關切所受的更多。至於他們對尼哥底母所說的話,我們可以注意,#

(1.)他們論證的根據何等虛假,因為,#

[1.]他們以為基督是出於加利利;這原是假的,若他們肯費力作無偏見的查問,就會發現事實並非如此。#

[2.]他們以為既然他的大多數門徒是加利利人,便全都是這樣;其實他在猶太地有許多門徒。#

[3.]他們以為沒有先知從加利利興起,因此要尼哥底母去查考;然而這也是假的:約拿是迦特希弗人,那鴻是以利歌斯人,兩人都是加利利人。這樣,他們以謊言為避難所。#

(2.)他們基於這些根據的論證何等荒謬,足以使官長和法利賽人蒙羞。#

[1.]一個有價值、有德行的人,豈會因自己國家的貧窮和默默無聞而變得更壞嗎?加利利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野蠻人和西古提人是亞當的後裔;我們豈不都有同一位父嗎?#

[2.]即使沒有先知從加利利興起,也不能說那裡不可能興起先知。若以利亞是基列的第一位先知(也許他確是),若基列人被稱為逃亡者,便因此應當懷疑他是不是先知嗎?#

3.公會因此倉促地延期。他們混亂而急促地散會,各人回自己的家去了。他們聚集商議敵對主和他的受膏者,卻圖謀虛妄的事;不但坐在天上的那一位笑他們,我們坐在地上也可以笑他們,看那秘密黨派的一切謀略怎樣被一句樸實誠實的話粉碎。他們不願聽尼哥底母,因為不能回答他。他們一察覺自己中間有這樣一個人,就看出繼續他們的計劃毫無用處,因此把辯論推延到一個他不在場的更方便的時候。這樣,主的籌算在人的心計之上仍得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