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撒母耳記下 24
撒母耳記下: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3
數點百姓(主前1017年)
1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2大衛就吩咐跟隨他的元帥約押說:「你去走遍以色列眾支派,從但直到別是巴,數點百姓,我好知道他們的數目。」3約押對王說:「無論百姓多少,願耶和華—你的 神再加增百倍,使我主我王親眼得見。我主我王何必喜悅行這事呢?」4但王的命令勝過約押和眾軍長。約押和眾軍長就從王面前出去,數點以色列的百姓。5他們過了約旦河,在迦得谷中、城的右邊亞羅珥安營,與雅謝相對,6又到了基列和他停·合示地,又到了但·雅安,繞到西頓,7來到泰爾的保障,並希未人和迦南人的各城,又到猶大南方的別是巴。8他們走遍全地,過了九個月零二十天,就回到耶路撒冷。9約押將百姓的總數奏告於王: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
這裡記載了:
I.大衛吩咐約押數點以色列和猶大百姓(第1、2節)。這裡有兩件事似乎令人不解:#
1.這事為何有罪。其中有什麼害處呢?摩西豈不是曾兩次數點百姓而並未犯罪嗎?政治統計豈不是君王其他治國方略中的一項嗎?牧人豈不應知道自己羊群的數目嗎?大衛之子豈不是按名認識一切屬他的人嗎?大衛豈不能善用這次統計嗎?他若這樣做,究竟行了什麼惡呢?回答是:這確實是一項罪,而且是一項大罪;但它的惡究竟在何處,卻不那麼確定。#
(1.)有些人認為,過錯在於他把二十歲以下、只要身量和體力足以拿兵器的人也數點在內;這就是這份統計沒有載入冊中的原因,因為它不合律法(歷代志上 27:23、24)。#
(2.)另一些人認為,過錯在於他沒有要求百姓繳納半舍客勒;每逢數點百姓時,這錢本應為聖所的事奉繳納,作為他們生命的贖價(出埃及記 30:12)。#
(3.)另一些人認為,他這樣做是為了向百姓徵收供自己使用的貢稅,納入自己的庫中,而且是按人頭徵收;這樣,他知道他們的人數以後,就能算出總額。但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如此,大衛也從來不是一個加徵稅賦的人。#
(4.)過錯在於,他這樣做沒有神的命令,也沒有任何這樣做的必要。這給他自己和百姓都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5.)有些人認為,這是冒犯神賜給亞伯拉罕的古老應許,即他的後裔要像地上的塵沙一樣不可勝數;這顯出他不信那應許,或企圖表明那應許並未按字面應驗。神曾說那些人不可數點,他卻要數點他們。凡企圖證明神的話不真實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6.)數點百姓一事中最惡劣之處,是大衛因心中驕傲而這樣做;希西家把自己的寶物展示給使者看時所犯的也是這種罪。#
[1.]他因統轄如此眾多的百姓,便驕傲地自以為偉大,彷彿他們人數的增長不是純粹出於神的賜福,倒是歸功於他自己的某種治理。#
[2.]他驕傲地倚仗自己的力量。他把百姓的數目公佈在列國中,以為自己因此會顯得更加可畏;他毫不懷疑,若有任何戰爭,自己必能憑軍隊眾多壓倒仇敵,只倚靠神。神判斷罪,並不像我們判斷一樣。在我們看來無害,或至少只是小過錯的事,在神眼中可能是大罪,因為他看見人的動機,也辨明人心中的思想和意念。但我們確信,他的判斷是按著真理的。#
2.據這裡所說,這事產生的根源更令人不解(第1節)。耶和華向以色列發怒,並不令人奇怪,因為有充分的緣由。他們不感激大衛治理所帶來的福分,竟先受引誘與押沙龍同黨,後來又跟從示巴。我們有理由認為,他們的太平和富足使他們安逸放縱,因此神不喜悅他們。然而,在這種不喜悅中,他竟激動大衛數點百姓,這實在令人不解。我們確信神不是罪的創始者;他不試探任何人。我們得知(歷代志上 21:1),是撒但激動大衛數點以色列人。撒但以仇敵的身份,為使大衛犯罪而提出這意念,正如它把出賣基督的意念放進猶大的心裡。神以公義審判者的身份容許此事,意在借大衛的這項罪為契機,因以色列的其他罪懲罰他們;即使沒有這件事,他也完全可以公正地懲罰他們。但正如先前他因掃羅的罪使饑荒臨到他們,如今他也因大衛的罪使瘟疫臨到他們。君王可以從這些事例學到:當神的審判遍行時,應當想到自己的罪可能是爭端的根由,因此要悔改並改正自己;這本應對舉國的悔改和改革產生重大影響。百姓也可以學會為掌權者禱告,求神保守他們不犯罪,因為他們若犯罪,國家就要受苦。#
II.約押對這些命令提出反對。連他也察覺到大衛在這項計劃中的愚昧和虛榮。他看出大衛沒有說明任何理由,只說:數點百姓,好使我知道百姓的數目。因此,他竭力勸大衛離開這種驕傲,而且態度遠比先前在押沙龍死後竭力平息大衛悲憤時恭敬;那時他說話粗魯傲慢 (第19章第5–7節),如今卻合乎自己的本分:願耶和華你的神使百姓增加百倍(第3節)。當時既無須向他們徵稅,也無須徵募他們,更無須把他們分編。眾人都安逸幸福;約押希望他們人數增加,也希望王雖然年老,仍能活著看見他們增加,並從中得到滿足。“但我主我王為何喜悅行這事呢?有什麼必要做這事呢?”Pauperis est numerare pecus:讓窮人去數自己的羊群吧。尤其是大衛常說要以神和敬虔操練為樂,而且他已經年老,照理說早該丟棄孩童的事,為何還要在這種事情上取樂呢?約押謙遜地稱之為取樂,實際所指的是以此為傲。注意,許多本身並非罪惡的事,會因我們過度喜愛它們而成為我們的罪。約押察覺到大衛在這事上的虛榮,大衛自己卻沒有察覺。我們若有一位朋友,在我們說出或做出任何驕傲自誇之事時忠實勸誡我們,那會對我們大有益處;因為我們常常這樣行,自己卻沒有察覺。#
III.儘管如此,命令仍被執行。王的話佔了上風(第4節)。他一定要辦成這事;約押不可反駁,免得人以為他不願在王的事務上付出時間和辛勞。大人物身邊若有人在惡事上幫助並服事他們,實在是他們的不幸。約押依照命令,頗不情願地著手這項令人不悅的任務,並帶領眾軍長協助他。他們從最遠的地方開始,先到東邊約旦河對岸 (第5節),然後向北前往但 (第6節),再到東面的推羅,從那裡前往南方的別是巴(第7節)。這次統計花費了九個多月,在全國造成許多麻煩和驚擾 (第8節);最後,總數被帶到耶路撒冷呈報王(第9節)。這些數目是否符合大衛的預期,我們並未得知;這份統計究竟助長了他的驕傲,還是挫敗了他的驕傲,我們也不知道。百姓的確很多,但也許沒有他所想的那麼多。他們在迦南增長的速度不如在埃及時,而且只比約四百年前在約書亞帶領下進入迦南時的數目多一倍有餘;然而,這麼狹小的地域竟能養活如此多的人,這足以證明迦南確實是極其肥沃之地。#
數點百姓受懲罰(主前1017年)
10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就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11大衛早晨起來,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迦得,就是大衛的先見,說:12「你去告訴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我有三樣災,隨你選擇一樣,我好降與你。』」13於是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你願意國中有七年的饑荒呢?是在你敵人面前逃跑,被追趕三個月呢?是在你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呢?現在你要揣摩思想,我好回覆那差我來的。」14大衛對迦得說:「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裡,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裡。」15於是,耶和華降瘟疫與以色列人,自早晨到所定的時候;從但直到別是巴,民間死了七萬人。16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滅城的時候,耶和華後悔,就不降這災了,吩咐滅民的天使說:「夠了!住手吧!」那時耶和華的使者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那裡。17大衛看見滅民的天使,就禱告耶和華說:「我犯了罪,行了惡;但這群羊做了什麼呢?願你的手攻擊我和我的父家。」
這裡記載大衛為罪悔改,卻仍因此受罰;神因審判而回心轉意,大衛也因此更加悔悟。
I.這裡記載大衛因數點百姓之罪而悔悟並認罪。在整件事進行的九個月中,我們沒有看到大衛意識到自己的罪,因為他若意識到了,就會撤銷所下的命令。然而,統計完成並呈到他面前的當天夜裡,他的良心便覺醒了;正在他以為自己可以從這事得到樂趣時,他卻感受到其中的痛苦。當他正要因百姓的數目而飽享滿足時,這事卻在他裡面變成虺蛇的苦膽;罪感使他的喜樂蒙上陰影(第10節)。#
1.他知罪了:先知還未到他那裡,他的心就責打他(我認為第11節不應讀作“因為”,而應讀作“並且,大衛起來時”,原文正是如此);他的良心向他顯明自己所行之事的惡。先前他看不出有什麼害處的事,如今顯為罪,而且是極重的罪。他懷著深深的懊悔回想此事,內心也為此責備他。注意,一個人犯罪以後,裡面有一顆為罪責打自己的心,乃是好事;這是心裡有恩典原則的好跡象,也是邁向悔改和改正的重要一步。#
2.他向神承認這罪,並懇切求神赦免。#
(1.)他承認自己犯了罪,而且大大犯罪,儘管在別人看來,這也許根本不算罪,或只是一項很小的罪。真正悔改、良心敏銳並受過正確教導的人,能看出別人所看不見的罪中之惡。#
(2.)他承認自己行得愚昧,而且極其愚昧,因為他是出於心中的驕傲而行這事。他以百姓的數目為傲,實在愚昧,因為他們是神的百姓,不是他的百姓;無論他們人數有多少,神都能很快使他們減少。#
(3.)他向神呼求赦免: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就可以憑信心祈求神赦免;我們借真誠悔改所丟棄的罪孽,神也會借赦罪之恩將其除去。#
II.他因這罪所受公正而必要的管教。大衛因意識到自己的罪,整夜輾轉反側,骨頭不得安寧。他早晨起來,預料會聽見神因他所行之事向他發怒,或打算就此事與他的先見迦得交談。迦得被稱為他的先見,是因為大衛常把他留在身邊,在屬神的事上與他商議,並把他當作聽他認罪的人和謀士;但神先採取了行動,指示先知迦得應當對他說什麼 (第11節),並且:#
1.有三件事被視為確定的:#
(1.)大衛必須因自己的過錯受管教。這罪太大,給神帶來的羞辱太重,即使犯罪的是大衛本人,也不能不受懲罰。在神所恨惡的七樣事中,驕傲列在第一(箴言 6:17)。注意,那些真正悔改、罪已蒙赦免的人,在今世仍常因自己的罪而受苦。#
(2.)懲罰必須與罪相應。他以百姓的數目為傲,因此,為這項罪管教他的審判必須使他們人數減少。注意,我們以什麼為驕傲,神將它從我們奪去,使它對我們變苦,或以某種方式使它成為懲罰我們的事,都是公正的。#
(3.)這種懲罰必須使百姓也承受很大一部分,因為神向以色列發怒(第1節)。雖然直接打開閘門的是大衛的罪,百姓的種種罪卻都匯入了這場洪流。#
2.至於必須施行的懲罰:#
(1.)大衛被告知,可以選擇自己要受哪一根杖的責打(第12、13節)。他的天父必須管教他;但為了表明他並非樂意如此行,神准許大衛選擇是受戰爭、饑荒,還是瘟疫;這三種嚴厲的審判都會大大削弱並減少一國的百姓。神這樣讓他選擇,意在:#
[1.]使他因自己的罪更加謙卑;當他思想這些審判各自何等可怕時,便會看出自己的罪何等深重。或是,#
[2.]以此責備他驕傲地以為自己對以色列擁有主權。如此偉大的一位君王開始以為自己可以隨意得到任何東西。“那麼來吧,”神說,“這三樣中你要哪一樣?”比較耶利米書 34:17 :我向你們宣告自由;但這自由正如大衛所得的自由,是歸於刀劍、瘟疫和饑荒的自由;又如 耶利米書 15:2 :定為死亡的,必至死亡。或是,#
[3.]在管教中給他一些鼓勵,使他知道神並沒有把他逐出與自己的相交,仍使他得知自己的隱秘旨意;神使他受苦時,也顧念他的本性,以及他最能承受什麼。或是,#
[4.]當這根杖是他自己選擇的杖時,他就能更加忍耐地承受。先知吩咐他自己考慮,然後告訴先知應當怎樣答覆那差他來的。注意,傳道人是神差到我們這裡來的,他們必須交代自己奉差遣所辦之事的成效。因此,我們應當考慮他們要從我們這裡帶回怎樣的答覆,好使他們能歡歡喜喜地交代有關我們的事。#
(2.)他只反對刀劍的審判;至於另外兩樣,他把事情交給神,卻暗示自己更願選擇瘟疫 (第14節):我甚為難。當恐懼、陷坑和網羅都擺在面前,逃過一樣就必然落入另一樣時,他確實會甚為難(耶利米書 48:43、44)。注意,罪使人陷入困境;智慧良善的人也常因自己的愚昧使自己陷入苦境。#
[1.]他懇求自己不要落在人手裡。“無論什麼臨到我們,都不要讓我們在仇敵面前逃跑三個月。”這會玷汙大衛一切得勝的榮耀,也會給神和以色列的仇敵機會,使他們驕傲行事(見申命記 32:26、27)。“他們溫柔的憐憫也是殘忍的;三個月內,他們會給國家造成多年也無法修復的損害。”但是,#
[2.]他把自己投靠神:我們寧願落在耶和華手裡,因為他的憐憫廣大。人是神的手(詩篇 17:14 就這樣稱呼他們,他們是他所差遣的刀劍);然而有些審判比另一些更直接來自他的手,例如饑荒和瘟疫。大衛把兩者中哪一樣作鞭子交由神決定,神便選擇時間最短的,好儘早表明自己已經和好。但有些人認為,大衛借這些話暗示自己選擇瘟疫。當時,那地因基遍人的事遭受了三年饑荒,尚未恢復;因此他說:“不要用那根杖管教我們,因為那也會使我們的鄰國誇勝。”所以我們讀到饑荒所帶來的羞辱(以西結書 36:30);“但以色列若必須減少,就讓瘟疫使他們減少吧,因為那就是落在耶和華手裡。”神通常借自己直接的僕役天使之手施行這種審判,正如埃及長子被殺時一樣。大衛本人和他的全家與最卑微的臣民一樣,都同樣暴露在這種審判之下;饑荒或刀劍卻不是如此。因此,大衛因深切意識到自己的罪而選擇了瘟疫。刀劍和饑荒會不加區別地吞噬這人或那人,但人可以認為,滅命的天使會拔刀攻擊那些神知道罪責最重的人。這也是持續時間最短的審判;大衛一想到要長久處在神發怒的徵兆之下,就感到恐懼。使徒說,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希伯來書 10:31);對那些因不肯悔改而斷絕自己獲得神憐憫之一切盼望的罪人而言,這確實是可怕的事。但悔改的大衛敢於把自己投在神手裡,因為他知道必會發現神的憐憫廣大。良善的人即使處在神的怒容之下,仍只會對他存良善的意念。他雖殺我,我仍要信靠他。#
(3.)於是瘟疫被降下 (第15節)。就其範圍而言,瘟疫從但蔓延到別是巴,從國土的一端直到另一端,這表明它直接來自神的手,並非出於任何自然原因。大衛得到了自己的選擇;他借神蹟受苦,而不是借普通方式受苦。就其持續時間而言,瘟疫從早晨(正是讓大衛選擇的這個早晨)延續到所定的時候,也就是第三日(蒲爾先生如此解釋);或只是持續到第一日晚上,即獻晚祭所定的時候,帕特里克主教和其他人如此解釋。他們認為瘟疫只持續了九個小時,神因憐憫大衛,縮短了先前所說的時間。瘟疫所施行的刑罰極其嚴厲。七萬人死亡,他們在短短幾個小時內都從健康到患病,再到死亡。我們可以想見,那時以色列全地發出了何等巨大的哀號,正如埃及長子被殺時一樣!但那是在午夜,這次卻是在白晝(詩篇 91:6)。請看,當神授予天使命令去拯救或毀滅時,他們的能力何等強大。約押拿著筆走遍以色列地的四境各處用了九個月,天使拿著刀走遍全地卻只用了九個小時。請看神能何等輕易地使最驕傲的罪人降卑,也請看我們每天何等虧欠神的忍耐。大衛犯奸淫,當時只以一個嬰孩之死受罰;他因驕傲卻使這數萬人死亡,可見神何等憎惡驕傲。被殺的人數幾乎相當於什一懲罰的一半;七萬人約是二十分之一。此時我們可以想見,大衛的肉體因懼怕神而戰兢,他也懼怕神的審判(詩篇 119:120)。#
III.當審判開始臨到耶路撒冷時,神施恩減輕審判 (第16節):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彷彿打算在那裡施行比別處更大的毀滅,甚至要毀滅這城。鄉間已經喝了苦杯,耶路撒冷卻必須喝盡杯底的渣滓。耶路撒冷似乎是最後被數點的,因此留到最後受災;也許耶路撒冷的邪惡,尤其是驕傲(這正是當時受管教的罪),比別處更多,所以毀滅者的手向它伸出。但耶和華因這災禍而回心轉意;他改變的不是心意,而是行事的方式。他對滅命的天使說:夠了!現在住手,讓憐憫向審判誇勝。耶路撒冷要因約櫃的緣故蒙保全,因為這是神揀選立自己名的地方。請看神何等樂意赦免,又何等不喜悅懲罰;這應當鼓勵我們在他的審判途中,以悔改迎見他。這事發生在摩利亞山。萊特福特博士指出:亞伯拉罕曾在這個地方因天上撤回命令而停手,沒有殺自己的兒子;如今這位天使也因類似的撤令而停手,沒有毀滅耶路撒冷。正是為了那偉大祭物的緣故,我們已經喪失權利的生命才從滅命天使手中蒙保全。#
IV.大衛在這件事上再次為自己的罪悔改(第17節)。他看見天使(神為此目的開啟了他的眼睛),看見天使伸出刀來施行毀滅,那是一把火焰的刀;他又看見天使因接到停止行動的命令,正要收刀入鞘。大衛看見這一切,並沒有對天使說話(他很清楚,不應在主人面前向僕人求告,也不應把唯獨造物主配得的尊榮歸給受造物),而是對耶和華說:看哪,是我犯了罪。注意,真正悔改的人越看見神寬容赦罪的憐憫,就越因罪謙卑,也越決意抵擋罪。當我向他們和好時,他們就要羞愧(以西結書 16:63)。請注意:#
1.他怎樣定自己的罪,彷彿無論怎樣嚴厲譴責自己的過錯,都還不夠:“我犯了罪,我行了惡;罪是我的,所以十字架也應由我承擔。願你的手攻擊我和我的父家。我是犯罪者,就讓我成為受苦者。”他如此甘願承受自己罪孽的懲罰,儘管他抵得上一萬人。#
2.他怎樣為百姓代求;他們痛苦的哀號使他心痛,也使他耳鳴:這些羊做了什麼呢?做了什麼!他們其實做了許多錯事;正是他們的罪惹動神,任憑大衛獨自行事,以致做出這事。然而,作為一個悔改的人,他嚴厲對待自己的過錯,卻減輕他們的過錯。神的審判遍行時,大多數人都指責別人是審判的起因,只要自己能夠逃脫,就不在乎誰倒斃。但大衛悔改的心和顧念公眾的心卻有不同的感受。願這使我們想起我們主耶穌的恩典;他為我們的罪捨己,甘願讓神的手攻擊他,使我們得以逃脫。牧人受擊打,使羊群可以蒙保全。#
瘟疫止息(主前1017年)
18當日,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你上去,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上為耶和華築一座壇。」19大衛就照著迦得奉耶和華名所說的話上去了。20亞勞拿觀看,見王和他臣僕前來,就迎接出去,臉伏於地,向王下拜,21說:「我主我王為何來到僕人這裡呢?」大衛說:「我要買你這禾場,為耶和華築一座壇,使民間的瘟疫止住。」22亞勞拿對大衛說:「我主我王,你喜悅用什麼,就拿去獻祭。看哪,這裡有牛可以作燔祭,有打糧的器具和套牛的軛可以當柴燒。23王啊,這一切,我亞勞拿都奉給你」;又對王說:「願耶和華—你的 神悅納你。」24王對亞勞拿說:「不然。我必要按著價值向你買;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獻給耶和華—我的 神。」大衛就用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了那禾場與牛。25大衛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獻燔祭和平安祭。如此,耶和華垂聽國民所求的,瘟疫在以色列人中就止住了。
這裡記載:
I.有命令傳給大衛,要他在看見天使的地方築一座壇(第18節)。這是要向大衛表明:#
1.在他再次順服並自卑之後,神如今已經與他完全和好;因為耶和華若有意殺他,就不會悅納祭物,因此也不會吩咐他築壇。神鼓勵我們向他獻上屬靈的祭物,是他使我們與自己和好的安慰證據。#
2.神與罪人之間的和平是借祭物成就的,除此以外別無他法;這和平正是藉著基督這偉大的挽回祭成就的,律法下的一切祭物都是他的預表。正是為了他的緣故,滅命的天使才被吩咐住手。#
3.當神施恩止住審判時,我們應當懷著感恩承認這事,以此讚美他。這座壇要用來獻感謝祭(見以賽亞書 12:1)。#
II.大衛為此目的購置那塊土地。看來,土地的主人是一個名叫亞勞拿的耶布斯人;他雖然生來是外邦人,卻無疑已經歸信猶太教。因此,他不僅獲准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也可以在城裡擁有自己的產業(利未記 25:29、30)。這塊地是一座禾場,是卑微之地,卻因此得到尊榮;這是勞作之地,也因此得到尊榮。現在:#
1.大衛親自前去見土地的主人,與他商議此事。請看他的公正:即使在當時緊急的情況下,即使土地的主人是外族人,即使他自己是王,又即使他有神明確的命令要在那裡築壇,在買下這地方並支付價款以前,他甚至不肯使用它。神恨惡以搶奪之物作燔祭。再看他的謙卑,他絲毫沒有擺王的架子;他雖是王,當時卻是一個悔改的人。因此,為了表示自卑,他既沒有派人召亞勞拿來見他,也沒有差別人去與他交涉,而是親自前去 (第19節)。這雖然看似有損他的身份,他卻沒有因此失去尊榮。亞勞拿看見他時,就前去,在他面前俯伏於地(第20節)。大人物絕不會因謙卑而少受尊敬,反而會更受尊敬。#
2.亞勞拿明白大衛的來意以後 (第21節),慷慨地把禾場獻給他築壇;他不僅獻上土地,也獻上作祭物的牛,以及其他在這項事奉中可以使用的物品 (第22節)。這一切都是無償的,還附帶一句美好的禱告:願耶和華你的神悅納你!他這樣做,#
(1.)是因為他家業豐厚,心胸慷慨。他像王一樣賜予 (第23節);他雖然只是普通臣民,卻有君王的氣度。希伯來文是:“他獻給王,就是王獻給王。”因此有人推測,亞勞拿曾是當地耶布斯人的王,或是他們王族的後裔,儘管此時已臣服於大衛。#
(2.)是因為他因大衛個人的品德而極其敬重大衛,儘管大衛是征服他的人;他從不認為自己為贏得大衛的好意而做得太多。#
(3.)是因為他愛以色列,切望瘟疫止息;瘟疫若能在他的禾場止息,他就會把這份尊榮視為自己此時獻給大衛的一切所獲得的貴重回報。#
3.大衛決意支付全部價款,並且確實這樣做了(第24節)。這是兩個慷慨的人恰好相遇。亞勞拿極願贈送,大衛卻決意購買,而且理由充分:他不肯把未付任何代價所得之物獻給神。大衛不願佔這位虔誠耶布斯人慷慨的便宜。毫無疑問,他為亞勞拿的善意提議感謝他,卻仍為禾場和當時獻祭所用的牛支付了五十舍客勒銀子;後來又為鄰近的土地支付了六百舍客勒金子,以便在那裡建造聖殿。注意,那些主要關心如何讓信仰對自己變得廉價容易,並最喜歡花費最少辛勞或金錢之事的人,並不知道信仰是什麼。我們擁有財物,若不是為了藉此尊榮神,又是為了什麼呢?還有什麼用途能比這更好呢?#
III.築壇,並在壇上獻上合宜的祭物(第25節);獻燔祭,是為彰顯神在已經施行的刑罰中所顯出的公義;獻平安祭,是為彰顯他的憐憫,因為他及時止住了刑罰。於是,神表明他垂聽了為這地所作的懇求(據推測,是藉著從天降下的火燒盡祭物來表明的);瘟疫得以消除乃是出於憐憫,也是神與君王和百姓雙方和好的記號。基督是我們的祭壇,是我們的祭物;惟獨在他裡面,我們才可盼望蒙神恩待,逃避他的烈怒,並逃避那把劍,就是把守生命樹道路的基路伯手中發火焰的劍。#
我們在前一章讀到的大衛臨終之言極其美好,但在本章,我們讀到他晚年所行的一些事,卻算不得最好;然而他悔改了,又行起初所行的事,因此善終。這裡記有:
I.他的罪,就是因心中驕傲而數點百姓(第1–9節)。#
II.他知罪併為此悔改(第10節)。#
III.因此臨到他的審判(第11–15節)。#
IV.審判止住(第16、17節)。#
V.築起一座壇,作為神與他及其百姓和好的標記(第18–2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