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撒母耳記下 11

大衛論到掃羅之死的哀報所說的話,更適宜用在本章這段悲痛的故事上,就是大衛所犯的姦淫與謀殺。“不要在迦特報告,不要在亞實基倫街上傳揚。”我們真願能在其上拉起簾幕,使它永不為人所知,永不有人說,大衛做了這裡所記載的這些事。但這事不能,也不應當被隱藏。聖經忠實地敘述那些它最為稱讚之人的過失,這顯明執筆者的誠實,也證明它並不是為服事任何黨派而寫的;甚至這樣的故事也是“為教訓我們而寫的”,使“自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也使別人的損害成為我們的警戒。無疑,有許多人因這故事而膽敢犯罪,並在罪中剛硬;對他們來說,這就是“叫人死的香氣”。但也有許多人因此被喚醒,對自己存聖潔的戒懼,並恆常警醒抵擋罪;對他們來說,這就是“叫人活的香氣”。我們在這裡發現大衛所犯的罪極其重大,並且大大加重。

I.他與烏利亞的妻拔示巴犯了姦淫(第1–5節)#

II.他竭力把這私生的胎歸在烏利亞名下(第6–13節)#

III.當那計謀失敗後,他設計使烏利亞死在亞捫人的刀下,並且成就了(第14–25節)#

IV.他娶了拔示巴(第26、27節)這是大衛嗎?這是合神心意的人嗎?他的行為何等改變,竟比亞希米勒以前更壞!這金子何竟失光!讀的人應當明白,最優秀的人在神任憑他們靠自己時會成為什麼樣。#

大衛與拔示巴所犯的罪(主前1037年)

撒母耳記下 11:1–5和合本(神版)
1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大衛又差派約押,率領臣僕和以色列眾人出戰。他們就打敗亞捫人,圍攻拉巴。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2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游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3大衛就差人打聽那婦人是誰。有人說:「她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拔示巴。」4大衛差人去,將婦人接來;那時她的月經才得潔淨。她來了,大衛與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5於是她懷了孕,打發人去告訴大衛說:「我懷了孕。」

這裡有,

I.大衛的榮耀,在於繼續攻打亞捫人(第1節)我們不能像以往觀看大衛的功業那樣,以同樣的喜悅來看這件偉大的行動,因為它的美被罪玷汙、汙損了;否則,我們本可注意大衛乘勝追擊的智慧和勇敢。他在戰場上擊潰亞捫人的軍隊之後,一到年中的時令許可,便差派更多軍力去蹂躪那地,並進一步為他的使臣所受的屈辱伸冤。他們的京城拉巴堅守不下,抵擋了很久。約押嚴密圍攻這城;正是在這次圍城期間,大衛落入這罪中。#

II.大衛的羞恥,在於他自己被征服,並被自己的情慾擄去。他所犯的是姦淫,違犯第七誡的明文,並且(按族長時代的判斷)是可憎的罪,是當受審判官懲治的罪孽(約伯記 31:11),是一種奪去人心的罪,使人受傷蒙羞,勝過任何別的罪,並且其羞辱不能抹去。#

1.請觀察導致這罪的機會。#

(1.)忽略自己的事務。當他本應在外與軍隊同在戰場上,為耶和華爭戰時,他把這責任交給別人,自己仍住在耶路撒冷(第1節)。與亞蘭人爭戰時,大衛親自前去(第10章第17節)。如果他此時在自己的崗位上,在軍隊前頭,就會遠離這試探。當我們離開本分的道路時,我們就在試探的道路上。#

(2.)貪愛安逸,放縱懶惰的性情:他在傍晚從床上起來(第2節)。他在那裡虛度了午後,閒懶打盹;這段時間本該用於某種操練,以增進自己或造福別人。他素來禱告,不但早晚禱告,在急難的日子中午也禱告;恐怕這一天中午,他省略了這事。閒懶給試探者極大的便利。靜止的水積聚汙穢。懶惰的床常常證明為情慾的床。#

(3.)遊蕩的眼目:他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可能是照律法為某種禮儀上的汙穢而沐浴。罪從眼目進入,正如夏娃的罪一樣。也許他有意去看她,至少他沒有照著自己的禱告而行:求你轉眼不看虛假;也沒有照他兒子在類似情形中的警戒而行:酒發紅的時候,你不可觀看。要麼他沒有像約伯那樣與自己的眼睛立約,要麼在這時候他忘記了那約。#

2.罪的步驟。他看見她時,情慾立刻成胎,並且,#

(1.)他打聽她是誰(第3節),也許起初只是想,如果她未嫁,就娶她為妻,如他已經娶了幾個一般;但如果她有丈夫,就不對她有任何圖謀。#

(2.)敗壞的慾望越發猛烈,雖有人告訴他她是有夫之婦,並且是誰的妻,他仍差使者去接她;或許那時他只是想以她的陪伴和交談使自己愉悅。可是,#

(3.)她來了,他就與她同寢;她也太輕易地同意了,因為他是大人物,並且也以良善聞名。她想,像大衛這樣的人所發動的事,必定不可能是罪。看罪的道路是何等向下傾斜;人一開始作惡,就不能很快止住自己。情慾的開端,如同爭競的開端,就像水開了缺口;所以,在事情尚未捲入之前就離開,乃是智慧。愚昧的飛蟲在燭火旁嬉戲,燒焦自己的翅膀,最終也把性命愚弄掉了。#

3.這罪的加重情節。#

(1.)他此時年歲已長,至少五十歲,有人以為更老;按理說,那些更適合青年人的情慾,不應在他裡面猛烈。#

(2.)他自己已有許多妻妾;這一點在第12章第8節中被強調。#

(3.)他所虧負的烏利亞,是他自己的勇士之一,是有尊榮有德行的人;此時正外出為他效力,在戰場的高處冒生命危險,為他和他國度的榮耀與安全爭戰,而那裡原本該是他自己所在之處。#

(4.)他所敗壞的拔示巴,是有好名聲的女子;在她被他和他的影響力引入這惡事之前,無疑保守了自己的貞潔。她絕想不到自己竟會作出如此惡劣的事,離棄幼年的引導者,忘記她神的約;也許世上除了大衛,沒有任何人能勝過她。姦淫者不但虧負並毀壞自己的靈魂,也盡其所能毀壞別人的靈魂。#

(5.)大衛是君王,神把公義的刀和對其他罪犯執行律法的權柄交託給他,尤其是對姦淫者,他們按律法是當被處死的;因此,他自己犯這些罪,就是使自己成為作惡者的榜樣,而他本應成為他們的懼怕。他既自知犯了那罪,又能以什麼臉面責備或懲罰別人所犯的同樣之罪呢(見羅馬書 2:22)還可說許多話來加重這罪;而我能想到的唯一藉口,只是這事只做了一次;這遠不是他的習慣;他是因試探突然而至被引入其中。他並不是先知所抱怨的那些人之一,就是像餵飽的馬,各向鄰舍的妻發嘶聲(耶利米書 5:8);只是這一次神任憑他靠自己,正如神對希西家所做的,好叫他知道自己心裡有什麼(歷代志下 32:31)若有人事先告訴他這事,他必會像哈薛那樣說,什麼!你的僕人是狗嗎?但藉此事例我們受教,知道我們何等需要天天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不叫我們遇見試探;並且要警醒,免得進入試探。#

大衛設計隱藏他的罪;大衛的計謀失敗(主前1037年)

撒母耳記下 11:6–13和合本(神版)
6大衛差人到約押那裡,說:「你打發赫人烏利亞到我這裡來。」約押就打發烏利亞去見大衛。7烏利亞來了,大衛問約押好,也問兵好,又問爭戰的事怎樣。8大衛對烏利亞說:「你回家去,洗洗腳吧!」烏利亞出了王宮,隨後王送他一分食物。9烏利亞卻和他主人的僕人一同睡在宮門外,沒有回家去。10有人告訴大衛說:「烏利亞沒有回家去。」大衛就問烏利亞說:「你從遠路上來,為什麼不回家去呢?」11烏利亞對大衛說:「約櫃和以色列與猶大兵都住在棚裡,我主約押和我主的僕人都在田野安營,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我決不行這事!」12大衛吩咐烏利亞說:「你今日仍住在這裡,明日我打發你去。」於是烏利亞那日和次日住在耶路撒冷。13大衛召了烏利亞來,叫他在自己面前吃喝,使他喝醉。到了晚上,烏利亞出去與他主的僕人一同住宿,還沒有回到家裡去。

我們可以設想,烏利亞此時已離開妻子數週,在亞捫人之地作戰,並不打算到戰事結束才回來。他妻子的情形會將隱藏的黑暗之工顯露出來;而當烏利亞回來時,發現自己如何受辱,且是誰所為,就很可預料,

1.他會按律法控告自己的妻子,使她被石頭打死;因為嫉妒是男人的烈怒,尤其是有尊榮之人的烈怒,這樣受害的人在報仇之日必不顧惜(箴言 6:34)。拔示巴差人告訴大衛她懷孕了時,所懼怕的就是這事,暗示大衛有責任保護她;並且很可能,若他沒有應許她這樣做(如此可悲地濫用他的王權),她就不會同意他。盼望不受懲罰,是犯罪的大鼓勵。#

2.也可預料,既然烏利亞不能按律法控告大衛犯下這種罪,他會以另一種方式報復,並起來反叛他。曾有君王因這種性質的激怒,觸犯了一些有權勢的臣民,而失去王冠。為防止這雙重禍患,大衛竭力把將要出生的孩子歸在烏利亞自己名下,因此差人召他回家,好與妻子同住一兩夜。請觀察,#

I.這計謀是怎樣安排的。烏利亞必須從軍中回家,假託要給大衛報告戰事進展如何,以及他們圍攻拉巴進行得怎樣(第7節)。他這樣假裝對軍隊有超乎尋常的關切,而那其實是他心中最不在意的事;若他沒有另一個目的要達成,一個身份比烏利亞低得多的急使也足以給他帶來戰爭狀況的報告。大衛與烏利亞談到他認為足以掩蓋這設計的程度後,就差他回自己家;又為了使他在那裡與幼年的妻子更加愉快,就隨後送一盤食物給他們作晚餐(第8節)那計謀第一夜失敗了,烏利亞因旅途疲乏,比起食物更渴望睡眠,便整夜睡在護衛房裡;第二夜大衛使他醉了(第13節),或使他歡暢,引誘他飲酒超過合宜的程度,好叫他忘記自己的誓言(第11節),並願意回家到自己的床上去;也許如果大衛能使他醉到不省人事,就會命人把他抬過去。無論出於什麼目的,使人醉酒都是極邪惡的事。這樣做的人有禍了(哈巴谷書 2:15、16)。那些把醉酒之杯放在別人手中的人,神必把戰兢之杯放在他們手中。搶奪人的理性,比搶奪人的錢財更壞;把人引入罪中,比把人引入任何患難都更壞。每一個善人,尤其每一位長官,都應竭力防止這罪,藉著勸戒、約束,並拒絕把杯遞給那些他們看見正在過度飲酒的人;但助長這事,就是做魔鬼的工,作他的代理人。#

II.這計謀怎樣因烏利亞堅定決心不睡在自己的床上而失敗。兩夜他都與護衛同睡,沒有下到自己家去;雖然很可能,他妻子像大衛一樣極力催他這樣做(第9、12節)。現在,#

1.有人認為他懷疑已經發生了什麼事,因為他得知妻子曾到王宮侍候,所以不願接近她。但如果他有這種懷疑,他肯定會拆開大衛托他帶給約押的信。#

2.無論他是否懷疑什麼,護理把這個決心放在他心裡,並使他堅持如此,為要顯露大衛的罪,也使大衛遮掩其罪的設計受挫,從而喚醒大衛的良心,使他承認並悔改。#

3.他給大衛說明這奇特的克己和苦修的理由,非常高尚(第11節)當軍隊在野外安營時,他不願在自己家裡安臥享受。“約櫃在帳棚裡”,是留在家中,在大衛為它搭的帳棚裡,還是在外面,與約押同在營中,並不確定。“約押和以色列所有勇士,都艱苦不適地躺臥,大大暴露在天氣和仇敵面前;我豈可回去,在自己家中安逸享樂呢?”不,他鄭重聲明自己決不這樣做。現在,#

(1.)這本身是寬宏的決心,顯明烏利亞是一個有公共精神的人,勇敢堅忍,向感官的快樂死去。在公共艱難危險之時,我們不宜安然歇息,或沉溺享樂,或像王和哈曼那樣,在書珊城困惑時坐下喝酒(以斯帖記 3:15)。當神的教會被迫承受艱難時,我們應當自願承受艱苦。#

(2.)這本可以喚醒大衛的良心,使他的心為自己所做的事責備他。#

[1.]他卑鄙地辱沒了像烏利亞這樣勇敢的人,一個如此真心關切他和他國度,並且如此有力地為他和國度行事的人。#

[2.]他自己竟如此不像烏利亞。對公共艱難和危險的考慮,使烏利亞遠離合法的享樂;然而卻不能使大衛,雖與此更有切身關係,遠離非法的享樂。烏利亞對自己的嚴厲,本應使大衛因放縱自己而羞愧。律法說,軍隊出去攻擊仇敵時,就要特別地使自己遠離一切惡事(申命記 23:9)。烏利亞超過了那律法,大衛卻違犯了它。#

大衛使烏利亞被殺;大衛得知烏利亞之死(主前1037年)

撒母耳記下 11:14–27和合本(神版)
14次日早晨,大衛寫信與約押,交烏利亞隨手帶去。15信內寫著說:「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16約押圍城的時候,知道敵人那裡有勇士,便將烏利亞派在那裡。17城裡的人出來和約押打仗;大衛的僕人中有幾個被殺的,赫人烏利亞也死了。18於是,約押差人去將爭戰的一切事告訴大衛,19又囑咐使者說:「你把爭戰的一切事對王說完了,20王若發怒,問你說:『你們打仗為什麼挨近城牆呢?豈不知敵人必從城上射箭嗎?21從前打死耶路·比設兒子亞比米勒的是誰呢?豈不是一個婦人從城上拋下一塊上磨石來,打在他身上,他就死在提備斯嗎?你們為什麼挨近城牆呢?』你就說:『王的僕人—赫人烏利亞也死了。』」22使者起身,來見大衛,照著約押所吩咐他的話奏告大衛。23使者對大衛說:「敵人強過我們,出到郊野與我們打仗,我們追殺他們,直到城門口。24射箭的從城上射王的僕人,射死幾個,赫人烏利亞也死了。」25王向使者說:「你告訴約押說:『不要因這事愁悶,刀劍或吞滅這人或吞滅那人,沒有一定的;你只管竭力攻城,將城傾覆。』可以用這話勉勵約押。」26烏利亞的妻聽見丈夫烏利亞死了,就為他哀哭。27哀哭的日子過了,大衛差人將她接到宮裡,她就作了大衛的妻,給大衛生了一個兒子。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

當大衛把孩子歸在烏利亞自己名下的計謀失敗,以致過一段時間後,烏利亞必定會知道自己所受的虧負時,為了防止他報復的後果,魔鬼把除掉烏利亞的念頭放進大衛心裡;這樣,他和拔示巴都不會再有危險(沒有控告者時,還能有什麼控訴呢?);並進一步暗示,烏利亞一旦不在了,拔示巴若他願意,就可以永遠屬於他。姦淫常常引發謀殺,一樣惡事必須用另一樣惡事來遮蓋並保障。因此,罪的開端是可畏的;因為誰知道它們會在哪裡結束呢?在大衛心中已經決定(人本以為這樣卑劣的念頭絕不可能藏在他心裡),烏利亞必須死。那無辜、勇敢、英武的人,甘願為他君王的尊榮而死,卻必須死在他君王的手下。大衛犯了罪,拔示巴犯了罪,並且兩人都是得罪他,所以他必須死;大衛決定他必須死。這就是那因割下掃羅衣襟而心中自責的人嗎?Quantum mutatus ab illo!——唉,何等改變!這就是向他眾民施行審判和公義的人嗎?他現在怎能做這樣不義的事?看屬肉體的情慾怎樣與靈魂爭戰,也看它們在這戰爭中造成何等毀壞;它們怎樣矇蔽眼睛、剛硬人心、烙壞良心,並奪去人一切榮譽和公義的意識。與婦人犯奸淫的,就是無知,並且完全喪失理智;行這事的,是毀滅自己的靈魂(箴言 6:32)但如姦淫者的眼睛一樣,殺人者的手也尋求隱藏(約伯記 24:14、15)。黑暗的行為恨惡光。大衛勇敢擊殺歌利亞時,是公開做的,並且以此為榮;但當他卑鄙地殺害烏利亞時,必須秘密進行,因為他為此羞愧,也確實該羞愧。誰願做一件自己不敢承認的事呢?魔鬼像毒蛇一樣,把謀殺烏利亞的念頭放進大衛心裡,又像狡猾的蛇一樣,把如何行這事的方法放進他頭腦裡。不是像押沙龍殺暗嫩那樣,命令僕人行刺他;也不是像亞哈殺拿伯那樣,唆使證人控告他;而是把他暴露在仇敵面前,這樣做也許在良心和世人看來不那麼可憎,因為士兵本來就常常使自己暴露在危險中。如果烏利亞不在那個危險崗位,也必須有別人去;他(照我們的說法)還有活命的機會;如果他勇敢爭戰,也許能脫險;如果他死了,也是死在榮譽的戰場上,這是士兵願意選擇死去的地方;然而這一切仍不能使這事免於成為蓄意的、預謀惡意的謀殺。

I.命令送到約押那裡,要把烏利亞派在最激烈戰鬥的前線,然後離棄他,把他撇給仇敵(第14、15節)這是大衛除掉烏利亞的計謀,並且如他所設計的成功了。這謀殺有許多加重之處。#

1.這是蓄意的。他有時間思考這事;並且雖然他有時間思考,因為他為此寫了一封信,又雖然在命令執行之前他後來還有時間撤回命令,他仍堅持到底。#

2.他讓烏利亞自己帶這封信,沒有什麼比這更卑鄙、更殘忍了,使他成為自己死亡的幫手。這又是何等矛盾:大衛對他懷有這樣的惡意,卻仍能對他寄予這樣的信任,相信他會攜帶那些他不得知道內容的信件。#

3.必須利用烏利亞自己的勇氣,以及他為君王和國家的熱心;這些本配得最大的稱讚和獎賞,卻被用來使他更容易被交給自己的結局。如果他不是主動暴露自己,也許他是一個如此重要的人,以致約押不能把他暴露在危險中;而這高貴的火焰竟被有意轉向他自己,這是極其可憎的忘恩之舉。#

4.許多人必須捲入這罪中。約押這位將軍,本應看士兵的血,尤其勇士的血為寶貴,卻必須做這事;他,以及所有在良心上本應支持並援助烏利亞、卻從他身邊退去的人,都成了他死亡的罪人。#

5.烏利亞不能這樣獨自死去:他所率領的隊伍也有與他同被剪除的危險;事實也正是如此:百姓中有些人,甚至大衛的臣僕(這樣稱呼他們,是為加重大衛輕率耗費他們生命的罪),與他一同倒下(第17節)。不但如此,這使烏利亞被出賣的故意失策,可能對全軍造成致命後果,並迫使他們解除圍城。#

6.這將成為亞捫人的勝利與喜樂,他們是神和以色列誓不兩立的仇敵;這會極大滿足他們。大衛曾為自己禱告,求他不要落在人手中,也不要在仇敵面前逃跑(第24章第13、14節);然而他卻把自己的僕人烏利亞賣給亞捫人,並非因他手中有什麼罪孽。#

II.約押執行這些命令。下一次攻城時,烏利亞被指派到最危險的崗位,並受到鼓勵,指望若他被被圍之人擊退,約押會來援救他;他倚靠這指望堅決前進,但援軍沒有來到,戰事過於猛烈,他便在其中被殺(第16、17節)。約押僅憑一封信,在不知道原因的情況下竟做這樣的事,實在奇怪。但,#

1.也許他以為烏利亞犯了某種大罪,大衛曾為查究此事而召他去;又因為大衛不願公開懲罰他,便用這方法將他處死。#

2.約押曾流人血,我們可以設想,他很樂意見到大衛自己也陷入同樣的罪中,並且十分願意在這事上服事他,好叫大衛繼續恩待他。那些自己行了惡的人,常常渴望因別人也同樣行惡而得到支持,尤其因那些在宗教信仰表白上顯赫之人的罪而得到支持。或者,也許大衛知道約押對烏利亞心懷怨恨,並且很樂意向他報復;否則,約押在看見有理由時,是知道怎樣與王的命令爭辯的,如第19章第5節;第24章第3節 。#

III.他把這事的消息傳給大衛。立刻差派急使,把他們最近所受的這次恥辱和損失報告給大衛(第18節)。並且,為了掩飾這事,#

1.他設想大衛會顯出對他糟糕的指揮發怒,會問他們為什麼如此靠近城牆(第20節),難道不知道亞比米勒因這樣做而喪命嗎(第21節)?我們已有這個故事(士師記 9:53),這卷書很可能在撒母耳時代已經作為聖史的一部分出版;並且(這要記為他們的稱讚,也供人效法)甚至士兵也熟悉他們的聖經,能隨時引用經文故事,並用它來警戒自己,不要去嘗試那些他們發現曾造成致命後果的事。#

2.他狡猾地命令使者用告訴他赫人烏利亞也死了來緩和這事;這給使者,並通過使者給別人,作了過於明顯的暗示:大衛會暗中喜悅聽見這消息;因為謀殺終必敗露。當人做這樣卑鄙的事時,就必須預料會被人嘲弄並責備,甚至被下屬如此對待。使者照命令傳達了信息(第22–24節)他先說被圍的人出城攻擊圍城的人( they came out unto us into the field ),把圍城者描述為極其勇敢地盡了自己的職責( we were upon them even to the entering of the gate:我們迫使他們急忙退入城裡),然後輕描淡寫地提到他們中間有人被城牆上射來的箭殺死:王的僕人中有些人死了,尤其是赫人烏利亞,這位有名望的軍官,列在陣亡名單的首位。#

IV.大衛暗中滿意地接受這報告(第25節)不要叫約押不悅,因為大衛並不不悅。他不責備約押的指揮,也不認為他們如此靠近城牆是錯的;如今烏利亞既已被除去,一切都好。這目的既已達到,他就能輕看這損失,並輕易用藉口把它搪塞過去:刀劍吞滅這人,也吞滅那人;這不過是戰爭中的偶然,沒有什麼比這更平常。他吩咐約押下次加緊攻城,而他自己卻因自己的罪正在削弱這戰事,並激怒神破壞這項事業。#

V.他不久便娶了那寡婦。她按習俗所容許的最短時間為丈夫守了哀哭的禮(第26節),然後大衛接她到自己宮裡作妻,她給他生了一個兒子。烏利亞的報復因他的死而被阻止了,但孩子在婚後如此迅速出生,卻公開了這罪。罪必帶來羞辱。然而這還不是最壞的:大衛所做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烏利亞這一整件事(如 列王紀上 15:5 所稱),姦淫、虛假、謀殺,以及最後這婚姻,全都不蒙耶和華喜悅。他取悅了自己,卻使神不悅。注意,神看見並恨惡自己子民中的罪。不但如此,人在信仰表白上越親近神,他們的罪就越使神不悅;因為在他們的罪中,比別人的罪有更多忘恩、背信和羞辱。因此,誰也不可因大衛的例子而鼓勵自己犯罪;因為那些像他那樣犯罪的人,也必像他那樣落在神的不悅之下。所以,我們要存敬畏而不犯罪,不要照他過犯的樣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