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列王紀上 9
列王紀上: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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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對所羅門的答覆(主前1001年)
1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並一切所願意建造的都完畢了,2耶和華就二次向所羅門顯現,如先前在基遍向他顯現一樣,3對他說:「你向我所禱告祈求的,我都應允了。我已將你所建的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遠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裡。4你若效法你父大衛,存誠實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5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在以色列中,直到永遠,正如我應許你父大衛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6倘若你們和你們的子孫轉去不跟從我,不守我指示你們的誡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別神,7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8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嗤笑,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9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領他們列祖出埃及地之耶和華—他們的 神,去親近別神,事奉敬拜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神已經對所羅門的禱告作出實際的答覆,並立刻藉著從天而降、燒盡祭物的火,顯明他悅納這禱告(正如我們在 歷代志下 7:1 所見);但這裡所記的是一個更加明確、清楚的答覆。請注意:
I.神以何種方式把這答覆賜給他。神向他顯現,正如他登基之初在基遍向他顯現一樣,是在夢或異象中(第2節)。把這次顯現與那次相比,就暗示這是在他完成節期盛典之後的當夜,因為那次也是如此(歷代志下 1:6、7)。因此,第1節論到所羅門完成他的一切建築,而這些工程直到聖殿奉獻多年以後才完畢,就必須這樣理解:所羅門完成了(如 歷代志下 7:11 所記);而第2節必須理解為:耶和華曾向他顯現。#
II.這答覆的要旨。#
1.神向他保證,自己必特別臨在他所建造的聖殿中,以答覆他所作的禱告(第3節):我已將這殿分別為聖。所羅門奉獻了這殿,但使它成為聖潔乃是神的特權:將它分別為聖或奉獻為聖。人不能使一個地方成為聖潔;然而,我們誠心奉獻給神的,可以盼望他施恩接納,歸為己有;他的眼和他的心也必眷顧那裡。也可將此應用於人,就是活的聖殿。凡神使之成為聖潔或分別為聖、歸給自己的人,都有他的眼目、他的心、他的慈愛和看顧,而且永遠如此。#
2.神向他表明,從今以後,他和他的百姓都須謹守善道。他們不可因如今有耶和華的殿在他們中間,就安然自恃,以為可以隨意生活(耶利米書 7:4)。不可;這殿的用意,是在他們忠於神時保護他們,卻不是在他們悖逆或不順服時保護他們。神坦白地對待我們,把善與惡、福與禍擺在我們面前,使我們知道自己必須以什麼為依據。神在這裡告訴所羅門:#
(1.)他的國能否堅立,有賴於他是否恆久順服(第4、5節):“你若在我面前行事,像大衛所行的;他給你留下了美好的榜樣,也給你充分的鼓勵去效法(你若不善加利用,就必須為這優勢交賬);你若像他一樣存誠實正直的心而行”(因為這是最要緊的事:沒有真誠,就沒有宗教),“我就必堅立你的國位,否則便不會如此”;因為這應許原是以此為條件賜下的(詩篇 132:12)。我們若履行自己在約中的本分,神決不會不履行他的本分;我們若善用神所賜的恩典,他必堅固我們到底。敬虔父母的兒女不要指望福分必然傳給自己,除非他們跟隨那些在他們之前上天堂之人的腳蹤,並持守祖先的美德與敬虔。#
(2.)他或他的子孫若背棄神,他的國就必因此敗亡(第6節):“但你要知道,也要使你的家和你的國知道這事,並因此受到警戒:你們若全然轉去不跟從我”(有人認為應當這樣讀),“若離棄對我的事奉,撇棄我的祭壇,轉去事奉別神”(因為那正是破壞聖約的罪),“你或你的子孫若與我斷絕,這殿也不能救你們。反而,#
[1.]以色列雖是聖潔的國民,也必被剪除(第7節);一個審判接著一個審判,直到他們成為俗語和笑談,成為天下最受藐視的民族,儘管他們如今最受尊崇。”這也包含王室必遭毀滅,雖然沒有特別明言威脅王室;國家若亡了,君王自然也就完了。#
[2.]“聖殿雖是聖潔的殿,是神親自為自己的名分別為聖的,也必被丟棄,成為荒場(第8、9節):這殿雖然高大。”他們以建築的宏偉壯麗而自豪,但他們應當知道:倘若他們輕賤這殿,竟以樹叢和偶像廟宇取代它,同時又抬高這殿,以為無論自己怎樣敗壞,它仍能保證神向他們施恩,那麼這殿並沒有高到神的審判夠不著的地步。這殿雖然高大。如今從旁經過的人,都因它的規模與美麗而驚歎;它的富麗、設計和工藝為所有觀看者所稱羨,人稱它為令人驚歎的宏偉建築。然而,你們若離棄神,它的高大隻會使它的傾倒更加令人震驚;經過的人看見它的廢墟,也必同樣驚訝,而那些有罪、自知有罪、自定己罪的以色列人,將不得不羞愧地承認,正是他們自己毀了這殿;因為當人問:耶和華為何如此待他的殿?他們只能回答: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的神(見申命記 29:24、25)。他們所受的刑罰會把他們的罪顯明出來。他們離棄聖殿,因此神也離棄聖殿;他們以罪汙穢這殿,使它不再分別為聖,因此神也以審判使它受辱,令它荒廢。如今所羅門剛剛建成並奉獻這殿,神就把這事清楚地預先警告他,免得他和他的百姓心高氣傲,倒要存敬畏的心。#
所羅門與希蘭(主前1001年)
10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這兩所二十年才完畢了。11泰爾王希蘭曾照所羅門所要的,資助他香柏木、松木,和金子;所羅門王就把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給了希蘭。12希蘭從泰爾出來,察看所羅門給他的城邑,就不喜悅,13說:「我兄啊,你給我的是什麼城邑呢?」他就給這城邑之地起名叫迦步勒,直到今日。14希蘭給所羅門一百二十他連得金子。
所羅門與希蘭在建築工程即將開始時訂立了什麼協議,我們先前已在第5章讀過。這裡記載工程完成以後,二人如何公平友好地結束合作。
1.希蘭完全履行了協議。他照所羅門一切所要的,為他的建築供應材料(第11節),又供應金子(第15節)。他非但不嫉妒所羅門日益增長的權勢和聲望,也不猜忌他,反而幫助他越發顯大。所羅門的權勢,加上所羅門的智慧,並不需要他的任何鄰國懼怕。神尊榮他,因此希蘭也要尊榮他。#
2.所羅門無疑也履行了協議,照所商定的供給希蘭家中的食物(第5章第9節)。但這裡告訴我們,除此以外,他還把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給了希蘭(我們可以認為是小城,如這裡第19節所提到的那些)(第11節)。看來這些城並未分給以色列任何一個支派(因為亞設的邊界只延伸到它們那裡,約書亞記 19:27,這暗示邊界並不包括它們),而是仍在當地居民手中,直到所羅門征服這些城,隨後將它們贈給希蘭。凡偉大而良善的人,理當慷慨。希蘭來察看這些城,卻不喜歡(第12節):這些城不合他的心意。他把那地方稱為迦步勒地;約瑟夫說,這是一個腓尼基詞,意思是令人不悅(第13節)。因此,他把這些城歸還所羅門(如 歷代志下 8:2 所記);所羅門修整這些城,然後使以色列人住在那裡,這暗示他們先前並未住在那裡。不過,所羅門收回自己所贈之物時,無疑以別的東西體面地給了希蘭等值的補償。然而,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件事呢?所羅門把不值得希蘭接受的東西給他,是否行事吝嗇?還是希蘭任性而難以取悅?我願意相信二者都不是。這地方確實很有價值,其中的城也是如此,只是不合希蘭的性情。推羅人是商人,是從事貿易的人;他們住在精美的房屋裡,靠航海致富,卻不懂得欣賞適宜耕種放牧的土地(那是他們本行以外的事務)。因此,希蘭希望所羅門把這些城收回去;他不知道該拿這些城怎麼辦。所羅門若願意滿足他的心願,就應當在他所擅長的領域裡,與他合夥經商,正如我們在第27節所見,所羅門確實這樣做了。希蘭慣於推羅潔淨的街道,無論如何也不能適應迦步勒地泥濘的小路;然而,最好的土地往往有最差的道路穿過。請看,神的護理如何既使這地上的各種便利適合人各樣的性情,又使人各樣的性情適合地上的各種便利;這一切都是為了全人類共同的益處。有些人以耕作為樂,並不明白水手在波濤洶湧的海上能有什麼樂趣;另一些人同樣以航海為樂,也不明白農夫在迦步勒地那樣泥濘的鄉間能有什麼樂趣。許多別的事也同樣如此;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那位擁有一切靈魂和一切土地者的智慧。#
所羅門的建築;所羅門的強盛(主前991年)
15所羅門王挑取服苦的人,是為建造耶和華的殿、自己的宮、米羅、耶路撒冷的城牆、夏瑣、米吉多,並基 色。16先前埃及王法老上來攻取基色,用火焚燒,殺了城內居住的迦南人,將城賜給他女兒所羅門的妻作妝奩。17所羅門建造基色、下伯·和 、18巴拉,並國中曠野裡的達莫,19又建造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和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建造的。20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21就是以色列人不能滅盡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22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作奴僕,乃是作他的戰士、臣僕、統領、軍長、車兵長、馬兵長。23所羅門有五百五十督工的,監管工人。24法老的女兒從大衛城搬到所羅門為她建造的宮裡。那時,所羅門才建造米羅。25所羅門每年三次在他為耶和華所築的壇上獻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燒香。這樣,他建造殿的工程完畢了。26所羅門王在以東地紅海邊,靠近以祿的以旬·迦別製造船隻。27希蘭差遣他的僕人,就是熟悉泛海的船家,與所羅門的僕人一同坐船航海。28他們到了俄斐,從那裡得了四百二十他連得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裡。
這裡進一步記述了所羅門的強盛。
I.他的建築。他徵召大量人力並徵收鉅額款項,因為他計劃進行許多建築工程;這些工程既要僱用許多人,也會使他付出巨大的費用(第15節)。他是一位智慧的建造者,先坐下來計算費用,確定自己有能力完工以後才開始建造。百姓或許有人抱怨稅賦沉重,史家則以他所承擔工程的宏大來說明其理由。他徵收這些,並不是為了戰爭(不像其他君王),戰爭會耗費臣民的鮮血;而是為了建築,只需使用他們的勞力和錢財。大衛或許看出所羅門的才性偏於建築,並預見他將為此殫精竭力、忙碌不已,所以為所羅門寫下那首上行之詩,開篇說: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徒然勞力(詩篇 127:1);這是指教他在一切所行的事上承認神,並藉著禱告和信靠神的護理,使神與他一同參與這類計劃。所羅門確實從正確的一端開始工程,因為他先建造神的殿,完成以後才開始建造自己的宮;於是神賜福給他,使他其他一切建築工程都順利興旺。我們若從神開始,他就必與我們一同繼續下去。初熟的果子要歸給他,此後的果子也就能更令人欣慰地歸給我們(馬太福音 6:33)。所羅門先建造一座敬拜神的殿,隨後才得以建造宮室、城邑和城牆。凡把自己計劃用於敬虔之事的工程推遲到最後的人,並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著想。所羅門建造各項工程的先後次序也值得注意。首先是為敬奉神而建造神的殿;其次是為自己便利而建造自己的宮;然後為妻子建造宮室,宮室一預備好,她便搬進去(第24節);接著是米羅,即市政廳或會所;再後是王城耶路撒冷的城牆;然後是境內一些重要而堅固、卻已衰敗且沒有防禦工事的城,如夏瑣、米吉多等。既然他自費重建這些城,其中的居民不僅會成為他的臣民,也會成為他的佃戶,從而增加王室收入,使他的繼承人受益。在這些城中,他還建造了基色;法老從迦南人手中奪取此城,贈給自己的女兒,就是所羅門的妻子(第16節)。請看神如何使地幫助婦人。所羅門本人不是好戰的君王,但埃及王是;埃及王為他奪取城邑,由他建造。此後,他又為實用目的建造積貨城、屯車城和馬兵城(第19節)。最後,他為了享樂在黎巴嫩建造房屋,也許是為在那裡狩獵或從事其他消遣。應當以敬虔開始,以利益接續,把享樂留到最後。#
II.他的工人和僕役。要完成這樣宏大的工程,他必然要僱用大量工人。偉人的尊榮是從地位低於他們的人那裡借來的,因為那些人做了工作,偉人卻得了功勞。#
1.所羅門使用被征服並被定意毀滅之各族中剩下的人,承擔一切奴僕的苦工(第20、21節)。我們可以認為,他們已經棄絕偶像崇拜,順服所羅門的統治,以致他從道義上不能將他們盡行滅絕;他們又窮得無法向他們徵收錢財,因此所羅門便使用他們的勞力為自己服役。在這件事上,他遵守了神的律法(利未記 25:44,你的奴僕要來自外邦人),也應驗了挪亞對迦南的咒詛:他必給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創世記 9:25)。#
2.他任用以色列人從事更體面的職務(第22、23節):他沒有使他們作奴僕,因為他們是神所釋放的自由人;他卻使他們作士兵和朝臣,並按自己所看出的才幹,在車兵和馬兵中授予他們官職,又任命一些人監督和支持下層工人的工作。這樣,他保全了以色列的尊嚴與自由,也尊重他們與神的關係,視他們為祭司的國度。#
III.他的敬虔與虔誠(第25節):他每年三次獻上額外的燔祭(即在每年的三個節期: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以尊崇神所設立的制度;此外,他在其他時候也獻祭,既有定期的,也有為特別場合而獻的。他獻祭時也燒香,並非親自燒香(那是烏西雅王所犯的罪),而是由祭司代他燒香,費用由他承擔,並且專為他而獻。經文說:他在自己所建的壇上獻祭。他留意建造這壇,然後:#
1.他自己使用這壇。許多人會幫助別人敬拜,自己卻忽略敬拜。所羅門並不認為自己建造了一座壇,就可以不獻祭;反而認為這使自己更有責任獻祭。#
2.他自己也從中得到益處和安慰。凡我們為維持宗教、榮耀神並造就他人所付出的一切辛勞,我們自己也很可能從中獲益。#
IV.他的貿易。他在以旬迦別建造一支貿易船隊(第26節);以旬迦別是紅海沿岸的港口,也是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時到達的最遠一站(民數記 33:35)。那片曠野當時還無人居住,如今或許開始有以東人住在那裡。這港口原屬以東人,但大衛征服以東人以後,它就歸猶大王室所有。這支船隊前往東印度的俄斐貿易;有人認為俄斐就是今日所謂的錫蘭。貿易所得的貨物是金子,是實在的財富。看來,所羅門先前曾與希蘭合夥,或曾投資希蘭的船隊,所得豐厚回報為一百二十他連得(第14節);這鼓勵他建造自己的船隊。別人從某種事業中取得成功,應當激勵我們殷勤努力,因為一切勞碌都有益處。所羅門派自己的僕人作代理人、商人和押運貨物的主管,卻僱用推羅人作水手,因為他們熟悉航海(第27節)。這樣,一個國家需要另一個國家;護理如此安排,使各國彼此通商、互相幫助,因為我們不僅作為基督徒,也作為人,彼此都是肢體。船隊為所羅門運回四百二十他連得金子(第28節)。迦南這聖地、萬地的榮耀,本身並不出產金子;這教導我們,今世財富中用來囤積和貿易的部分並不是最好的部分,最好的乃是更直接用來維持並安慰自己和他人今生生活的部分;迦南所出產的正是這些。所羅門藉貿易獲得許多財富,但看來大衛藉征戰所得的更多。所羅門的四百二十他連得,與大衛的十萬他連得金子相比,算得了什麼呢(歷代志上 22:14;29:4)?所羅門藉貿易獲得許多財富,然而他也曾指引我們經營一種更好的買賣,連最貧窮的人也能從事;他根據自己對這兩者的親身經驗向我們保證:智慧的商品勝過銀子的商品,其利益強如精金(箴言 3:14)。#
本章記載:一、神在異象中對所羅門禱告的答覆,以及他與所羅門所立的條件(第1–9節)。二、所羅門與希蘭彼此以感恩的厚意相待(第10–14節)。三、所羅門的工人和建築(第15–24節)。四、他的敬虔(第25節)。五、他的貿易船隊(第26–2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