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列王紀上 16
列王紀上: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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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沙家遭毀滅的預言(主前931年)
1耶和華的話臨到哈拿尼的兒子耶戶,責備巴沙說:2「我既從塵埃中提拔你,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你竟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使我民以色列陷在罪裡,惹我發怒,3我必除盡你和你的家,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一樣。4凡屬巴沙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5巴沙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6巴沙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得撒。他兒子以拉接續他作王。7耶和華的話臨到哈拿尼的兒子先知耶戶,責備巴沙和他的家,因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一切事,以他手所做的惹耶和華髮怒,像耶羅波安的家一樣,又因他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8猶大王亞撒二十六年,巴沙的兒子以拉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9有管理他一半戰車的臣子心利背叛他。當他在得撒家宰亞雜家裡喝醉的時候,10心利就進去殺了他,篡了他的位。這是猶大王亞撒二十七年的事。11心利一坐王位就殺了巴沙的全家,連他的親屬、朋友也沒有留下一個男丁。12心利這樣滅絕巴沙的全家,正如耶和華借先知耶戶責備巴沙的話。13這是因巴沙和他兒子以拉的一切罪,就是他們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以虛無的神惹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怒氣。14以拉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這裡記載:
I.巴沙家遭毀滅的預言。他本是一個頗有可能使自己的家興起並穩固下來的人:積極、有謀略而又勇敢;然而,他是個拜偶像的人,這便給他的家帶來了毀滅。#
1.神預先差人警告他這件事。#
(1.)如果他因此受到感動而悔改、歸正,這場毀滅便可能避免;因為神發出警告,是為了不必施行打擊,正如一位不喜悅罪人死亡的神。#
(2.)如果他不悔改,那麼,當毀滅來臨時,無論誰充當執行的工具,都可顯明這是神公義的作為,是對罪的懲罰。#
2.這項警告是由哈拿尼的兒子耶戶傳來的。那時,他的父親是一位先見或先知(歷代志下 16:7),奉差遣去見猶大王亞撒;但兒子年輕而更有活力,便奉差遣踏上這段更漫長、更危險的路程,去見以色列王巴沙。Juniores ad labores:勞苦與冒險是年輕人的分。這位耶戶既是先知,也是先知的兒子。先知的職分如此有幸地世代相承,就更配得尊榮。這位耶戶長久發揮功用,因為四十多年以後,我們還看見他責備約沙法(歷代志下 19:2),並撰寫那位君王的史記(歷代志下 20:34)。這位先知帶給巴沙的信息,與亞希雅托耶羅波安的妻子傳給耶羅波安的信息大致相同。#
(1.)他提醒巴沙,神曾為他成就大事(第2節):我從塵埃中高舉你,使你登上榮耀的寶座;這是神主權與能力的一個偉大實例(撒母耳記上 2:8)。巴沙看似憑自己的背叛和殘暴使自己興起,然而其中仍有護理之手,為要成就神對耶羅波安之家的旨意。神承認巴沙的升遷是自己的作為,絕不等於贊助他的野心與背叛。是神把權力交在惡人手中;儘管他們濫用權力,神卻使這權力服務於自己的美好旨意。我立你作我百姓的君王。神仍稱以色列為自己的百姓,儘管他們已經敗壞不堪,因為他們仍保留割禮之約,並且其中還有許多善良的人;很久以後,他們才被稱為羅阿米,即“非我民”(何西阿書 1:9)。#
(2.)他指控巴沙犯了嚴重的罪惡和過犯。#
[1.]他使以色列人犯罪,引誘神的臣民背棄對神的忠誠,使他們把唯獨應當歸給神的敬拜獻給糞土般的神明;在這事上,他行了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第2節),並且像耶羅波安的家一樣(第7節)。#
[2.]他以自己手所作的惹神發怒,就是敬拜人手所造的偶像;雖然那些偶像也許是別人製造的,但他服事它們,藉此公開認同製造它們,所以它們被稱為他手所作的。#
[3.]他毀滅了耶羅波安的家(第7節),因為他殺了他,也就是殺了耶羅波安的兒子及其全家。如果他行此事時仰望神,著眼於神的旨意與榮耀,並且出於對耶羅波安及其全家罪惡的聖潔憤慨,他原會作為神公義的執事而蒙悅納、受稱讚;然而,照他實際所行的,他不過是神公義的工具,卻是自己私慾的奴僕。他在一切所行之事上都受惡意與野心驅使和支配,因此理當為此受罰。注意,凡以任何方式受用來宣告或執行神公義的人(無論官長還是傳道人),都應當出於良善的原則,以聖潔的方式行事,免得這事對他們反倒成為罪,使他們自己因此招致懲罰。#
(3.)他預言巴沙的家將遭受同樣的毀滅,正如巴沙本人曾受用來毀滅耶羅波安的家一樣(第3、4節)。注意,那些在罪上與別人相似的人,可以預料自己在災禍上也會與他們相似;尤其是那些看似熱心反對別人所犯之罪,自己卻容許自己犯同樣罪的人。耶戶的家因亞哈家的血債而受到追討(何西阿書 1:4)。#
II.暫緩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如此之久,以致巴沙本人安然去世,並在自己的王城中獲得尊榮的安葬(第6節)。他遠沒有成為狗或飛鳥的食物,儘管這正是對他全家的警告(第4節)。他活著時既沒有看見,也沒有親身感受到所預告的刑罰,然而他本人卻是最大的罪犯。必定有一個來世,在那裡,不肯悔改的罪人必親身受苦,不能像他們今世時常所行的那樣逃脫。就一切可見的情形而言,巴沙死時並未遭受神報應的任何明顯打擊;但正如約伯所說,神把他的罪孽積存起來,留給他的兒女(第21章第19節)。神常常這樣追討罪。請留意:巴沙死後,神借毀滅他的兒女懲罰他;他的兒女死後,則借他們的屍體受到凌辱而受罰。警告所明確指出的只有這一件事(第4節):狗和空中的飛鳥必吃他們。這彷彿在暗中表明:死亡施盡其最壞的作為以後,仍有死後的刑罰;那才是最痛苦、最應當懼怕的刑罰。這些臨到身體和後裔的審判,象徵著靈魂與身體分離以後所受的審判;因為那位殺了身體以後,有權把靈魂投入地獄。#
III.最終執行了刑罰。巴沙的兒子以拉如同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一樣作王兩年,隨後被自己的一名軍人心利殺死,正如拿答被巴沙殺死一樣;他的家就這樣被弄得與耶羅波安的家相似,正如所警告的(第3節)。因為他的偶像崇拜與耶羅波安相似,並且神與他爭辯的罪之一就是他毀滅了耶羅波安的家,所以,他自己的家毀滅得越像耶羅波安的家,刑罰就越貼近他的罪,正如鏡中面與面彼此相應。#
1.如同從前一樣,如今也是王本人首先被殺;但以拉的死比拿答更加不光彩。拿答死在戰事和榮譽的疆場上;當時他和軍隊正在圍攻基比頓(第15章第27節)。但那次災禍發生以後,圍城便告解除,那城仍在非利士人手中。如今以色列軍隊正在重新嘗試攻城(第15節),以拉本應與他們同在,擔任最高統帥;但他愛自己的安逸和安全,勝過自己的榮譽、職責或公共利益,因此留在後方享樂。他在臣僕家裡喝醉時,心利殺了他(第9、10節)。願這事成為醉酒之人的警戒,尤其警戒那些有意把自己灌醉的人,因為他們不知道死亡是否會在那種情形下突然臨到他們。#
(1.)人喝醉時,死亡很容易臨到。人縱酒常使自己患上慢性疾病,令他們中年早逝;除此以外,處在這種情形中的人更容易被仇敵制伏,如暗嫩被押沙龍制伏一樣,也更容易遭遇各種不幸事故,因為他們無法自助。#
(2.)人處在這種情形中,死亡臨到是可怕的。死亡發現他們正在犯罪,又不能進行任何敬虔的活動;那日便在他們毫無防備時臨到(路加福音 21:34),如同盜賊一樣。#
2.如同從前一樣,如今也是全家被剪除、連根拔起。叛徒成了繼位者;不加思考的百姓溫順地服從他,彷彿無論有怎樣的王,對他們都沒有分別,只要有一個王便夠了。心利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殺盡巴沙全家;他以背叛得來的,便以殘暴來守住。他的殘暴似乎比巴沙對耶羅波安家所行的更甚,因為以拉的親屬或朋友,他一個也沒有留下(第11節);原文是“報仇者”,也就是沒有留下任何可能為以拉之死報仇的人。然而,神的公義很快以如此顯著的方式為此報仇,以致很久以後,這事仍被用作一句俗語:“殺主人的心利有平安嗎?”(列王紀下 9:31)。在這事上,#
(1.)神的話應驗了(第12節)。#
(2.)巴沙和以拉的罪受到追討;他們用自己的虛妄偶像惹神發怒(第13節)。他們的偶像被稱為虛妄,因為偶像不能使人得益處,也不能幫助人。以虛妄之物為神明的人是可悲的。#
心利之死;暗利作王(主前929年)
15猶大王亞撒二十七年,心利在得撒作王七日。那時民正安營圍攻非利士的基比頓。16民在營中聽說心利背叛,又殺了王,故此以色列眾人當日在營中立元帥暗利作以色列王。17暗利率領以色列眾人,從基比頓上去,圍困得撒。18心利見城破失,就進了王宮的衛所,放火焚燒宮殿,自焚而死。19這是因他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耶羅波安所行的,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20心利其餘的事和他背叛的情形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21那時,以色列民分為兩半:一半隨從基納的兒子提比尼,要立他作 王;一半隨從暗利。22但隨從暗利的民勝過隨從基納的兒子提比尼的民。提比尼死了,暗利就作了王。23猶大王亞撒三十一年,暗利登基作以色列王共十二年;在得撒作王六年。24暗利用二他連得銀子向撒瑪買了撒馬利亞山,在山上造城,就按著山的原主撒瑪的名,給所造的城起名叫撒馬利亞。25暗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作惡更甚。26因他行了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行的,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以虛無的神惹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怒氣。27暗利其餘的事和他所顯出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28暗利與他列祖同睡,葬在撒馬利亞。他兒子亞哈接續他作王。
所羅門指出(箴言 28:2),一國因有罪過,君王就多有更換(以色列這裡正是如此);但因有聰明人,國家便長久穩固:與此同時,猶大在亞撒治理之下正是如此。人離棄神,便偏離安息與穩固之道。心利、提比尼和暗利在這裡爭奪王位。驕傲而野心勃勃的人彼此毀滅,也把別人捲入毀滅。這些混亂最終以暗利的政權確立而告終;因此,我們必須跟隨他讀完這部分歷史。
I.他如何被選立:正如羅馬皇帝常被選立一樣,他由戰場上的軍隊選立;當時軍隊正駐紮在基比頓城前。消息很快傳到那裡,說心利殺了他們的王(第16節),並在王城得撒自立為王;於是,他們在營中選立暗利作王,以便立即為以拉之死向心利報仇。以拉雖然懶散而無節制,卻仍是他們的王;他們不肯溫順地服從殺害他的人,也不肯讓這項背叛不受懲罰。他們沒有試圖為拿答之死向巴沙報仇,也許因為巴沙家的統治比耶羅波安家的統治溫和;但心利必感受到被激怒的軍隊之憤恨。他們放棄了對基比頓的圍攻(以色列人爭吵時,非利士人必定獲利),轉而追討心利。#
II.他如何戰勝心利。經上說,心利作王七日(第15節),也就是暗利被宣佈為王、他本人被宣佈為叛徒以前的時間;但我們可以推想,他過了更長時間才死,因為他活得足夠久,顯出了跟隨耶羅波安之道的傾向,又因支持耶羅波安的偶像崇拜,使自己得罪了神的公義(第19節)。得撒是一座美麗的城,卻沒有防禦工事,因此暗利很快就攻取了它(第17節),迫使心利退入王宮。心利既無法守住王宮,又不願投降,就把王宮燒了,自己也死在其中(第18節)。他不願讓自己的對手日後享用那座奢華的王宮,便將它燒燬;他又擔心自己無論活著還是死後,一旦落入軍隊手中,必遭受羞辱,便在王宮裡焚燒自己。請看,人的邪惡有時會把他們帶入何等絕望的行為,又如何催逼他們走向自我毀滅;也請看縱火者的性情:他們縱火焚燒宮殿和國家,儘管自己也有葬身火海的危險。#
III.他如何與提比尼爭鬥,並最終徹底除掉他:一半百姓跟隨這位提比尼(第21節),很可能是那些支持心利的人;另有一些人也加入他們,因為他們不願接受一個在軍營中選出的王(恐怕他會憑刀劍和常備軍進行統治),而要在國民代表大會中選王。這兩人之間的爭鬥持續了數年,並且很可能使雙方流了許多血;因為暗利最初當選是在亞撒二十七年(第15節),他十二年的統治要從那時算起;然而直到亞撒三十一年,他才開始在沒有對手的情況下作王。那時提比尼死了,很可能死在戰場上;於是暗利作王(第22節)。沃爾特·雷利爵士在他的《世界史》(2.19.6)中,在此探究:以色列國經歷這一切混亂與變革時,他們為何從未想到歸回大衛家,重新與猶大聯合?因為他們從前與猶大聯合時,處境比現在更好。他認為,原因是猶大諸王所採取的權力,比以色列諸王更加專制、任意而暴虐。他們最初背叛大衛家時,所抱怨的正是軛的沉重;對這軛的恐懼,使他們此後始終排斥大衛家,依附自己的諸王,因為這些王更多地依照法律和有限君主制的規則施政。#
IV.他最終穩坐王位以後如何統治。#
1.他建造撒瑪利亞,藉此使自己聞名。此後,撒瑪利亞一直是以色列諸王的王城(因為得撒的王宮已經被焚燬);隨著時間過去,它發展得如此重要,以致迦南中部(北鄰加利利、南接猶太)因它得名,那地的居民也因它得名,被稱為撒瑪利亞人。他用二他連得銀子買下那塊地,摺合我們的貨幣略多於700鎊,因為一他連得值353鎊11先令10又1/2便士。也許把地賣給他的撒瑪,大幅降低了價格,條件是這城必須以他的名字命名,否則它原應以買主之名命名。這城稱為撒瑪利亞,或稱示米侖(希伯來文如此),得名於先前的主人撒瑪(第24節)。以色列諸王不斷更換王城,先是示劍,然後是得撒,現在是撒瑪利亞;但猶大諸王始終以神的城耶路撒冷為王城。緊緊依靠主的人安定不移,離棄主的人卻不斷飄蕩。#
2.他因自己的邪惡而臭名昭著;因為他比以前所有的人作惡更甚(第25節)。雖然他歷盡艱難才登上王位,並且護理之工在他的升遷中顯著地眷顧了他,但他比耶羅波安家或巴沙家的人更褻瀆,或更迷信,也是更厲害的逼迫者。他比他們走得更遠,借法律確立罪孽,並強迫臣民隨從他;因為我們讀到暗利的律例,而遵守這些律例使以色列荒涼(彌迦書 6:16)。耶羅波安借試探、榜樣和誘惑使以色列人犯罪,暗利卻借強迫使他們犯罪。#
V.他如何結束自己的統治(第27、28節)。他因所顯出的勇力而頗有聲望。許多惡人也是勇猛的人。他像耶羅波安和巴沙本人一樣,死在自己的床上;但也像他們一樣,他把惡貫滿盈並最終償清罪債的事留給了自己的後裔。#
亞哈作王(主前925年)
29猶大王亞撒三十八年,暗利的兒子亞哈登基作了以色列王。暗利的兒子亞哈在撒馬利亞作以色列王二十二年。30暗利的兒子亞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31犯了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他還以為輕,又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為妻,去事奉敬拜巴力,32在撒馬利亞建造巴力的廟,在廟裡為巴力築壇。33亞哈又做亞舍拉,他所行的惹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怒氣,比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更甚。34亞哈在位的時候,有伯特利人希伊勒重修耶利哥城;立根基的時候,喪了長子亞比蘭;安門的時候,喪了幼子西割,正如耶和華借嫩的兒子約書亞所說的話。
這裡記載亞哈開始作王;關於他,聖經所記的細節比以色列任何一位王都多。這裡對他只作了一個總體的描述,就是他為諸王中最惡的,使我們可以預料那些細節將是怎樣。他作王二十二年,足以造成大量禍害。
I.他的邪惡超過所有前任;他行惡比他以前所有的人更甚(第30節)。他彷彿懷著對神和以色列的特殊敵意,要羞辱神、毀滅百姓;因此經上說,他有意惹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發怒,並因此使審判臨到他的國土,比他以前以色列所有的王更甚(第33節)。每一位繼位的王都比前任更惡時,百姓的處境實在糟糕。他們最後會落到何等地步?他已經看見其他邪惡君王及其家族的毀滅;然而,他不僅沒有受到警戒,反因這些事而向神心裡剛硬、怒氣發作。他認為行耶羅波安所犯的罪是一件輕微的事(第31節)。以偶像崇拜違反第二條誡命,在他看來算不得什麼;他還要引進別神,把第一條誡命也廢除。他的小指加在神所設立之事上的重壓,要勝過耶羅波安的腰。輕看較小的罪,會為更大的罪鋪路;竭力減輕別人罪責的人,只會加重自己的罪責。#
II.他娶了一個邪惡的女人;他知道她會引進對巴力的崇拜,而且他娶她似乎正是懷著這個目的。他行耶羅波安所犯的罪,彷彿還是一件輕微的事,便娶耶洗別為妻(第31節)。她是熱心拜偶像的人,天性極其專橫惡毒,沉溺於邪術和淫亂(列王紀下 9:22),在各方面都邪惡。啟示錄 2:20 所說的那位假女先知在那裡被稱為耶洗別,因為一個邪惡女人不可能再被冠以比她更壞的名字。她造成了什麼禍害,最後又有什麼禍患臨到她(列王紀下 9:33),我們會在後面的歷史中看到。這一個外邦妻子敗壞以色列的程度,超過所羅門所有的外邦妻子。#
III.他設立對巴力的崇拜,離棄以色列的神,事奉西頓人的神;他以朱庇特代替耶和華;有人認為巴力是太陽,也有人認為他是腓尼基人所神化的一位英雄。他厭倦了金牛犢,認為人們敬拜它們已經夠久了。這些偶像本是如此虛妄,以致從前最喜愛它們的人最終也厭煩了它們;他們像姦淫的人一樣,必須不斷變換對象。為了尊榮這個被他們稱為巴力;即“主”;的假神,也為了便於敬拜他,#
1.亞哈在王城撒瑪利亞建造了一座廟,因為神的殿位於另一個國家的王城耶路撒冷。他要使巴力的廟靠近自己,以便更加頻繁地前往敬拜、保護它,並尊榮它。#
2.他在廟中築了一座壇,在壇上向巴力獻祭;他們藉此承認自己依靠巴力,並尋求他的恩寵。唉,拜偶像的人何等愚昧!他們付出巨大的代價,要與一位存在與否都由他們自行選擇的神明為友!#
3.他在廟宇四周造了一座樹林;這或許是天然的樹林,就是在那裡栽種蔭蔽的樹木;又或許因為樹木生長需要太長時間,便造了一座仿製的人工樹林。因為經上沒有說他“栽種”,而說他“造”了一座樹林,就是造了某種能夠達到其目的之物;其目的乃是遮蔽、從而縱容在巴力汙穢崇拜中所犯的可憎淫亂。Lucus, a lucendo, quia non lucet:作惡的人恨惡光。#
IV.他的一個臣民仿效他的狂妄,竟冒險重建耶利哥,公然違抗約書亞很久以前向膽敢嘗試重建此城的人所宣告的咒詛(第34節)。這件事被記在這裡,是為了證明當時的人已經達到何等不敬虔的地步,尤其是在伯特利;那裡有一隻牛犢,而這個膽大妄為的罪人正來自那城。請留意,#
1.他行得何等惡劣。他像亞幹一樣插手被咒詛之物,把已經奉獻、用來尊榮神的東西據為己用。他不顧以色列人所熟知的咒詛,開始建城;也許他把它當作嚇唬人的怪物加以嘲笑,或以為時間久遠已經使咒詛失效,因為這咒詛宣告至今已有五百多年(約書亞記 6:26)。他不顧咒詛已局部應驗,仍繼續建造;因為雖然他開工時長子死了,他仍藐視神和神從天上向他的不敬虔所顯明的忿怒,堅持下去。#
2.他的結局何等悲慘。他為自己的兒女建造,神卻判定他斷絕子嗣;他開工時長子死了,完工時幼子死了,其餘的兒子(據推測)都死在這兩者之間。注意,神所咒詛的人確實受了咒詛;從來沒有人向神硬著心而仍能亨通。願神攔阻我們不犯任意妄為的罪,就是那些重大過犯!#
本章完全關乎以色列國,以及這個國家的屢次變革:在短時期內發生了許多變革。耶羅波安的家作王室二十四年之後徹底滅亡,我們在上一章已經讀到。本章記載:
I.巴沙的家作王室不過二十六年便遭毀滅;先有一位先知預言此事(第1–7節),後來由他的一名將領心利執行(第8–14節)。#
II.心利作王七日,以及他的突然敗亡(第15–20節)。#
III.暗利與提比尼之間的爭鬥,暗利得勝並作王(第21–28節)。#
IV.亞哈開始作王;以後我們還會讀到許多關於他的事(第29–33節)。#
V.重建耶利哥(第34節)。與此同時,猶大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