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士師記 20

這一章的故事必須歸入“耶和華爭戰之書”中,但在那整段歷史裡,它看起來像任何一條記載一樣悲哀而令人不安;因為其中沒有什麼顯得稍有明亮或愉悅,惟有以色列人向基比亞人的邪惡所發的敬虔熱心,使這場戰爭在他們一方成為公義而聖潔的戰爭;但除此之外,便雅憫人頑梗地保護他們的罪犯,這是戰爭的根基;以色列人在進行這場戰爭中遭受的巨大損失;以及(雖則公義的事業終究得勝)這場戰爭的結局幾乎徹底滅絕便雅憫支派,都使它從始至終令人憂傷。然而這事發生在以色列榮耀地定居於應許之地後不久;照理,人會期待一切都興旺平靜。本章有:

I.利未人的案件在各支派的大會中受審(第1–7節)#

II.眾人一致決議向基比亞人報復他的冤情(第8–11節)#

III.便雅憫人出來保護罪犯(第12–17節)#

IV.以色列人在第一日和第二日戰鬥中失敗(第18–25節)#

V.他們因此在神面前自卑(第26–28節)#

VI.他們在第三次交戰中用計謀使便雅憫人大敗,除六百人外全被剪除(第29–48節)這一切都是因一個可憐的利未人和他的妻子所受的凌辱而起;行不義的人是多麼少思想其結局將會如何。#

攻擊基比亞的聯盟(主前1410年)

士師記 20:1–11和合本(神版)
1於是以色列從但到別是巴,以及住基列地的眾人都出來,如同一人,聚集在米斯巴耶和華面前。2以色列民的首領,就是各支派的軍長,都站在 神百姓的會中;拿刀的步兵共有四十萬。3以色列人上到米斯巴,便雅憫人都聽見了。以色列人說:「請你將這件惡事的情由對我們說明。」4那利未人,就是被害之婦人的丈夫,回答說:「我和我的妾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住宿。5基比亞人夜間起來,圍了我住的房子,想要殺我,又將我的妾強姦致死。6我就把我妾的屍身切成塊子,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得為業的全地,因為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行了兇淫醜惡的事。7你們以色列人都當籌劃商議。」8眾民都起來如同一人,說:「我們連一人都不回自己帳棚、自己房屋去。9我們向基比亞人必這樣行,照所掣的籤去攻擊他們。10我們要在以色列各支派中,一百人挑取十人,一千人挑取百人,一萬人挑取千人,為民運糧,等大眾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就照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所行的醜事征伐他們。」11於是以色列眾人彼此連合如同一人,聚集攻擊那城。

這裡有,

I.以色列全會眾的大會,為要查明關於利未人之妾的事,並考慮當如何處理(第1、2節)經文沒有顯明他們是由某一個共同首領的權柄召集的;但他們憑共同的同意和一致,好像出於一顆共同的心而聚集,被為神和以色列的尊榮所發的聖潔熱心所激動。#

1.他們聚集的地點是米斯巴;他們在那裡聚集到耶和華面前,因為米斯巴離示羅很近,他們的營地很可以被認為從米斯巴延伸到示羅。示羅是一個小城,所以當百姓有大會要在神面前代表自己時,他們選擇米斯巴作總營,那是鄰近最有名的城;也許因為他們不願給示羅帶來這樣大聚會所造成的麻煩,因為示羅是服事會幕的祭司所居住之處。#

2.聚集的人是全以色列,從北方的但(這城不久前才這樣稱呼;第18章第29節)直到南方的別是巴,並基列地(即約旦河那邊的支派),都如同一人;他們為公共利益所懷的關切如此同心。這裡是神百姓的會,不是利未人和祭司的會議,雖則利未人是這案件中主要有關的人;乃是百姓的會,利未人用 Appello populum:我向百姓上訴,把自己交給他們。神的百姓中拿刀的步兵有四十萬,就是說,他們有武裝、受過訓練,適合服役,其中有些人也許認識迦南的戰爭(第3章第1節)。在這全以色列的大會中,百姓的首領(或作角石)(因為官長是百姓的房角石,使全體聯結在一起)站出來作其餘人的代表。他們各自站在自己的崗位上,在他們所管理的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前面;因為我們可以推想,他們中間至少有這麼多秩序和治理,雖則他們沒有總將或最高統帥。所以這裡有,#

(1.)各邦的總會議為要商議。百姓的首領站出來,在這事上引領並指揮。#

(2.)民兵的總集結為要行動,所有拿刀、作戰士的人(第17節),不是僱工,也不是被強徵的人,而是最好的自由業主,自備費用前往。以色列人進迦南時超過六十萬,我們有理由認為他們此時人數大大增加,而不是減少;但那時二十歲到六十歲之間的人都是軍人,如今我們可以推想,一半以上免於拿兵器,為要耕種土地;所以這些人就像受訓的軍團。兩個半支派的民兵有四萬(約書亞記 4:13),但各支派的人數多得多。#

II.便雅憫支派得知這次會議(第3節)他們聽見以色列人已經上了米斯巴。他們很可能收到合法傳召,要同弟兄們一同出席,使案件在作出任何決議以前得以公平辯論,這樣後來的禍患就可倖免;但他們得知這次會議,反而使他們剛硬並被激怒,並沒有喚醒他們去思想與自己平安和尊榮有關的事。#

III.對控告基比亞人的罪行作嚴肅查問。差去召集他們的使者所傳的報告,已經把這罪行描述得極其可怕;但仍宜更仔細查究,因為這樣的事常常被說得比實際更壞;因此委派了一個委員會來查問見證人(無疑是在宣誓之下),並報告此事。這裡記載的只是利未人自己的見證,但他的僕人和那老人很可能也受了查問,並呈上他們的見證;因為原文(第3節)顯明受查問的不止一人,意思是,你們告訴我們;而律法規定,不可僅憑一個見證人的見證把人處死,更不用說處死那麼多人。利未人詳述此事:他到基比亞只是作為旅客在那裡住宿,沒有給人絲毫理由懷疑他意圖加害他們(第4節);而基比亞人,甚至他們中有身分的人,本應保護寄居在他們城門內的外人,卻放縱喧鬧地攻擊他所住宿的房子,並想殺他;他因羞恥不能敘述他們毫無羞恥所提出的要求(第19章第22節)。他們像所多瑪一樣明明顯出自己的罪,正是所多瑪的罪,但他的端莊不容他重複此事;說他們要殺他已經足夠,因為他寧願被殺,也不願屈從他們的惡行;若他們把他抓到手中,就會把他凌辱至死,他們對他的妾所行的可作見證:他們強暴她,以致她死了(第5節)為了激起同胞對這邪惡的義憤,他把那被肢解的屍體各塊送到各支派,使他們聚集起來,作見證反對在以色列中所犯的淫亂和愚妄(第6節)。一切淫亂都是愚妄,尤其是在以色列中的淫亂。那些在自己肉身上有尊貴之約記號的人,卻玷汙自己的身體;那些清楚從天上得知神聖報應的人,卻蔑視它:拿八是他們的名,愚妄與他們同在。他以向法庭判斷上訴結束自己的陳述(第7節):你們都是以色列人,因此你們知道律法和審斷(以斯帖記 1:13)“你們是歸神為聖的百姓,懼怕一切會羞辱神、玷汙土地的事;你們屬於同一個共同體,是同一身體的肢體,因此很可能會感受到它的病症;你們是以色列人,應當特別照顧在你們中間的利未人,就是神的支派;所以請提出你們的意見和謀略,說明當作什麼。”#

IV.他們因此所作的決議,就是他們既已聚集,就不散去,直到他們看見報復臨到這邪惡之城,就是他們民族的羞辱和醜聞。請留意,#

1.他們反對所犯淫亂的熱心。無論他們的家眷和家中事務多麼需要他們,他們都不願回家,直到他們維護了神和以色列的尊榮,並且若不能以別的方式,就用刀劍為這罪行取得國家公義所要求的滿足(第8節)。他們藉此顯明自己真是以色列的兒女,因為他們把公共利益置於私人事務之前。#

2.他們有謹慎,派出相當一部分兵力為其餘的人取糧(第9、10節)每十人中一人,並且由抽籤選出,總共四萬人,必須回到各自所來的本鄉,為這支大軍的維持取餅和其他必需品;因為他們離家時,只隨身帶了前往米斯巴路上的糧食,並沒有帶在基比亞前紮營(這可能拖得很久)的糧食。這是為防止他們分散出去自行覓食;因為如果他們這樣做,要再把他們全都聚集起來就困難了,尤其是要他們都保持這樣好的心志。要注意,當百姓中顯出為任何善工的敬虔熱心時,最好趁熱打鐵,因為這樣的熱心若因工作的推進被拖延,很容易迅速冷卻。願人永遠不要說,我們把今天本可以同樣做好的一件善工留到明天去做。#

3.他們在這些商議和執行上的同心。決議是 Nemine contradicente:沒有反對的聲音(第8節)通過的;他們同心一致;當它付諸執行時,他們緊密聯合如同一人(第11節)。這是他們的榮耀和力量:當共同利益受到關注時,各支派沒有各自分離的利益。#

與便雅憫人的戰爭(主前1410年)

士師記 20:12–17和合本(神版)
12以色列眾支派打發人去,問便雅憫支派的各家說:「你們中間怎麼做了這樣的惡事呢?13現在你們要將基比亞的那些匪徒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們,從以色列中除掉這惡。」便雅憫人卻不肯聽從他們弟兄以色列人的話。14便雅憫人從他們的各城裡出來,聚集到了基比亞,要與以色列人打仗。15那時便雅憫人從各城裡點出拿刀的,共有二萬六千;另外還有基比亞人點出七百精兵。16在眾軍之中有揀選的七百精兵,都是左手便利的,能用機弦甩石打人,毫髮不差。17便雅憫人之外,點出以色列人拿刀的,共有四十萬,都是戰士。

這裡有,

I.以色列各支派如今已經安營,向便雅憫支派提出公平而公義的要求,要他們把基比亞的作惡者交給公義審判(第12、13節)。若便雅憫支派照他們本該做的上到大會,並在決議上與他們一致,就只需對付基比亞人;但他們因缺席而站在罪犯一邊,就必須向他們全體提出要求。以色列人對所犯的邪惡滿有熱心;然而他們的熱心也有謹慎,並不認為除非便雅憫人拒絕交出罪犯,並保護他們免受公義審判,使自己在事後成為有罪的人,就是事後從犯,否則他們就有理由攻擊便雅憫全支派。他們要他們思想所犯的邪惡何等重大(第12節),並且這事是在他們中間行的;因此何等必要,要麼他們自己按摩西律法把作惡者治死,要麼把他們交給總會,使他們受到更公開、更嚴肅的懲罰,好使惡從以色列中除掉,除去國家的罪責,借剪除壞疽的部分阻止感染,並防止國家性的審判;因為這罪與所多瑪人的罪極其相似,所以他們若不懲罰它,就可以合理地懼怕神會從天降冰雹在他們身上,如他所行的,不只降在所多瑪,也降在鄰近諸城。若以色列人沒有提出這個合理要求,他們就更有理由為後來便雅憫的荒涼哀哭。在我們訴諸戰爭或訴訟以前,必須使用一切和解的方法。這個要求像約押對亞比拉所提的要求(撒母耳記下 20:20、21)“只要把叛徒交出來,我們就放下兵器。”神按這些條件,並非別的條件,才與我們和好:就是我們離棄自己的罪,治死並釘死自己的私慾;然後一切都必安好,他的怒氣必轉消。#

II.便雅憫人可悲的頑梗和悖逆;他們似乎在決意支持罪犯上,與其餘支派決意懲罰罪犯一樣同心而熱切,他們對自己的尊榮、責任和利益竟如此缺少感覺。#

1.他們卑劣到令人驚異,竟庇護所犯的邪惡:他們不肯聽從他們弟兄的聲音(第13節);或是因為這個支派的人此時普遍比其餘支派更敗壞放蕩,所以不願忍受在別人身上懲罰他們知道自己也有罪的事(迦南中一些最肥沃、最悅人的地方分給了這個支派;他們的地像所多瑪的地一樣,如同耶和華的園子,這也許使居民像所多瑪人一樣,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世記 13:10、13);或是因為(如帕特里克主教所提出的)他們不高興其他支派干涉他們的事務;他們明知那是自己的責任,卻因弟兄提醒他們就不肯去做,因為他們輕視受弟兄教導和管制。即使他們中有智慧人願意同意所提出的要求,也被多數人壓倒;多數人因此把基比亞人的罪變成自己的罪。這樣,若我們與那些有闇昧無益之工的人說結盟,並因縱容和維護他們而使自己在別人的罪上有分,我們就是與闇昧無益之工有交通。看來沒有哪一種惡事壞到找不到一些庇護者、一些辯護者出來為它說話;但那使這些絆倒人的事臨到的人有禍了。那些阻礙必要公義的進程、堅固惡人之手,並說:惡人哪!你必不死的人,將有許多事要交賬。#

2.他們虛妄自恃到令人驚異,竟抬頭對抗全以色列聯合的力量。人們拿起兵器反抗時,恐怕從沒有像他們這樣可悲地被迷惑,#

(1.)反抗以色列所有這樣美好的事業。當他們與公義爭戰,從而與公義的神自己爭戰,又與那些有大祭司和神聖聖言站在自己一邊的人爭戰,並因此明明反叛本國神聖而至高的權柄時,他們怎能指望亨通?#

(2.)反抗以色列所有這樣強大的力量。他們人數上的懸殊比 路加福音 14:31、32 中的還要大得多;那裡只有一萬人,不敢迎戰帶著二萬人來攻擊他的人,所以求和。那裡敵人不過是二比一,這裡卻超過十五比一;然而他們藐視求和的條件。他們能帶上戰場的全部兵力不過二萬六千人,此外還有基比亞七百人(第15節);然而他們竟敢憑這些人面對以色列四十萬人(第17節)。罪人也是這樣被迷惑,以致自取滅亡,並惹動那比他們強得無限者的嫉恨(哥林多前書 10:22)但看來他們倚靠自己人的技藝來補足人數上的不足,尤其是一個甩石兵團,七百人,他們雖是左手便利,卻極善於用機弦甩石,連一根頭髮的寬度也不會偏離目標(第16節)。但這些好射手在擁護這壞事業時,目標卻大大偏了。便雅憫意為右手之子,然而我們發現他的後裔是左手便利的。#

士師記 20:18–25和合本(神版)
18以色列人就起來,到伯特利去求問 神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與便雅憫人爭戰呢?」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19以色列人早晨起來,對著基比亞安營。20以色列人出來,要與便雅憫人打仗,就在基比亞前擺陣。21便雅憫人就從基比亞出來,當日殺死以色列人二萬二千。22以色列人彼此奮勇,仍在頭一日擺陣的地方又擺陣。23未擺陣之先,以色列人上去,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直到晚上,求問耶和華說:「我們再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可以不可以?」耶和華說:「可以上去攻擊他們。」24第二日,以色列人就上前攻擊便雅憫人。25便雅憫人也在這日從基比亞出來,與以色列人接戰,又殺死他們一萬八千,都是拿刀的。

這裡記載以色列人在與便雅憫人的第一戰和第二戰中失敗。

I.在他們第一次交戰以前,他們就戰鬥的次序求問神,並得了指示,然而他們仍慘敗。他們認為不必求問神是否應當上去攻擊便雅憫(案情已經夠清楚,基比亞人必須因他們的邪惡受懲罰,而以色列必須執行這懲罰,否則這事就不會成就),只問“誰當先上去?”(第18節),也就是“誰當作我們軍隊的統帥?”因為無論哪一個支派被指定先上去,那支派的首領都必須被看作全體軍隊的最高統帥。因為,若他們所指的只是行軍次序,那就適合問:“誰下一位上去?”然後又問:“誰下一位?”但若他們知道猶大必須先上去,他們就知道自己都必須遵守那支派首領的命令。這尊榮給了猶大,因為我們的主耶穌要從那支派出來,他在凡事上都應居首位。先上去的支派有最尊榮的位置,同時也有最危險的位置,並且很可能在交戰中損失最多。看見優先地位的危險,誰還會爭取優先呢?然而,雖則猶大這個強大勇敢的支派先上去,並且以色列所有支派都隨從他們,小便雅憫(他被這樣稱呼,詩篇 68:27)卻勝過他們眾人。全軍圍攻基比亞(第19節)。便雅憫人前進要解圍,軍隊也預備熱烈迎擊他們(第20節)。但便雅憫人以難以置信的猛烈從正面攻擊他們,基比亞人又從後方衝出來襲擊他們,他們就陷入混亂,損失二萬二千人(第21節)。這裡沒有俘虜,因為沒有給予寬免,全都被刀殺。#

II.在他們第二次交戰以前,他們再次求問神,而且比以前更鄭重;因為他們在耶和華面前哭到晚上(第23節),為這麼多勇士的喪亡哀哭,尤其因為這是神不悅的記號,並會使便雅憫人因其邪惡的成功而誇勝。這一次他們也不是問誰當先上去,而是問他們是否還該上去。他們暗示一個使他們疑慮是否該這樣做的理由,尤其現在護理已經向他們皺眉,因為便雅憫是他們的弟兄;並且若神如此命令,他們也準備放下兵器。神吩咐他們上去;他准許這次嘗試,因為便雅憫雖是他們的弟兄,卻是他們身體上壞疽的肢體,必須被剪除。因此他們奮勇自強,也許更多倚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倚靠神聖的差遣,並在先前戰鬥發生的同一地點第二次進攻叛軍(第22節),盼望在他們失去名譽的同一塊地上挽回名譽;他們不迷信地改變地點,好像那地方有什麼不吉利。但他們第二次又被擊退,損失一萬八千人(第25節)前一日的損失加上這一次,共有四萬人,正是全軍的十分之一,也與他們按抽籤抽出取糧的人數相同(第10節)。他們為那項服役取了十分之一的人,如今神又為這場屠殺取了他們的十分之一。但我們對這些事該說什麼呢?這樣公義而尊榮的事業,竟然一次又一次處於下風?他們豈不是在為神爭戰、抵擋罪嗎?他們豈不是有他的差遣嗎?怎麼竟然這樣失敗!#

1.神的審判是極深的深淵,他的道路在海中。雲彩和幽暗常常在他四圍,但公平和公義始終是他寶座的根基。當我們看不見神作為的理由時,仍可以確信其公義。#

2.神要藉此向他們,並在他們身上向我們顯明,賽跑不在乎快,爭戰也不在乎強;我們不可倚靠人數,也許以色列人正是過分自信地這樣做。我們絕不可把重量放在血肉的膀臂上,只有萬古磐石能承受它。#

3.神藉此意在為以色列的罪糾正他們。他們對基比亞的邪惡顯出這樣的熱心,這是好的;但在他們中間,甚至在他們自己中間,豈沒有得罪耶和華他們神的罪嗎?那些急於定別人不義之罪的人,必須被迫認識自己的不義。有人認為,這是責備他們沒有為米迦和但人的偶像崇拜作見證;那事敗壞了他們的宗教,正如他們如今為基比亞和便雅憫人的淫亂作見證,那事擾亂了公共和平;況且神曾特別命令他們向拜偶像者發動戰爭(申命記 13:12等)。#

4.神要藉此教導我們,若一個善良事業暫時受挫,不要以為奇怪,也不要按它的成敗來判斷它的價值。恩典在心中的利益,宗教在世上的利益,也許會被擊敗,遭受重大損失,似乎被徹底壓倒,但審判終必產生勝利。Vincimur in prælio, sed non in bello:我們在一場戰鬥中受挫,但不是在整個戰役中失敗。正義可能倒下,但它必再興起。#

便雅憫人的失敗(主前1410年)

士師記 20:26–48和合本(神版)
26以色列眾人就上到伯特利,坐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當日禁食直到晚上;又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和平安祭。27–28那時, 神的約櫃在那裡;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侍立在約櫃前。以色列人問耶和華說:「我們當再出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呢?還是罷兵呢?」耶和華說:「你們當上去,因為明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29以色列人在基比亞的四圍設下伏兵。30第三日,以色列人又上去攻擊便雅憫人,在基比亞前擺陣,與前兩次一樣。31便雅憫人也出來迎敵,就被引誘離城;在田間兩條路上,一通伯特利,一通基比亞,像前兩次,動手殺死以色列人約有三十個。32便雅憫人說:「他們仍舊敗在我們面前。」但以色列人說:「我們不如逃跑,引誘他們離開城到路上來。」33以色列眾人都起來,在巴力·他瑪擺陣,以色列的伏兵從馬利·迦巴埋伏的地方衝上前去。34有以色列人中的一萬精兵,來到基比亞前接戰,勢派甚是兇猛;便雅憫人卻不知道災禍臨近了。35耶和華使以色列人殺敗便雅憫人。那日,以色列人殺死便雅憫人二萬五千一百,都是拿刀的。36於是便雅憫人知道自己敗了。先是以色列人;因為靠著在基比亞前所設的伏兵,就在便雅憫人面前詐敗。37伏兵急忙闖進基比亞,用刀殺死全城的人。38以色列人預先同伏兵約定在城內放火,以煙氣上騰為號。39以色列人臨退陣的時候,便雅憫人動手殺死以色列人,約有三十個,就說:「他們仍像前次被我們殺敗了。」40當煙氣如柱從城中上騰的時候,便雅憫人回頭觀看,見全城的煙氣沖天。41以色列人又轉身回來,便雅憫人就甚驚惶,因為看見災禍臨到自己了。42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轉身往曠野逃跑;以色列人在後面追殺。那從各城裡出來的,也都夾攻殺滅他們。43以色列人圍繞便雅憫人,追趕他們,在他們歇腳之處、對著日出之地的基比亞踐踏他們。44便雅憫人死了的有一萬八千,都是勇士。45其餘的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往臨門磐去。以色列人在道路上殺了他們五千人,如拾取遺穗一樣,追到基頓又殺了他們二千人。46那日便雅憫死了的共有二萬五千人,都是拿刀的勇士。47只剩下六百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到了臨門磐,就在那裡住了四個月。48以色列人又轉到便雅憫地,將各城的人和牲畜,並一切所遇見的,都用刀殺盡,又放火燒了一切城邑。

這裡有以色列人在第三次交戰中完全戰勝便雅憫人的完整記載:公義的事業終究得勝,是在管理這事業的人改正了不妥之處以後;因為一個善良事業受挫,是由於缺少善良的管理。那麼請留意勝利是如何取得的,以及它又是如何被追擊到底的。

I.勝利是如何取得的。在前幾次交戰中,他們過分倚靠兩件事:他們事業的正義和人數的優勢。他們的確有正義和力量站在自己一邊,這是很大的有利條件;但他們過分依靠這些,以致忽略了那些責任;如今第三次,當他們看見自己的錯誤時,就著手履行這些責任。#

1.他們先前如此確信自己事業的善良,以致認為無需向神求他的同在與賜福。他們想當然地以為神必賜福給他們;不,或許他們還斷定,神欠他們恩惠,並且按公義不能不給,因為他們顯現出來、拿起兵器,乃是為維護德行。但神既向他們表明,他沒有義務使他們的事業順利,他既不需要他們,也不受他們約束;他們得著作他公義執行者的尊榮,欠他的遠多於他因他們的服事欠他們的;如今他們便謙卑地為成功懇求。先前他們只是求問神的神諭:誰當先上去?以及:我們可以上去嗎?但如今他們懇求他的恩惠,禁食禱告,並獻燔祭和平安祭(第26節),為罪贖罪,承認他們倚賴神,並表明他們向著他的願望。若不照他所指定的方式這樣尋求,我們就不能期待神與我們同在。當他們處在這樣的心境中,並這樣尋求主時,他不但命令他們第三次上去攻擊便雅憫人,還給他們得勝的應許:明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手中(第28節)#

2.他們先前如此確信自己力量的強大,以致認為無需使用任何謀略、設下任何伏兵或制定計策,毫不懷疑只憑強手就能得勝;但如今他們看見,必須使用一些策略,好像他們所對付的仇敵在人數上勝過他們一樣;於是他們設下埋伏的人(第29節),並達成目的,正如他們的祖先從前在艾城前所行的( Josh 8. )。這種計策在先前失敗之後最容易奏效,因為失敗已經使仇敵得意,而假裝逃跑也就較少被懷疑。這裡十分詳細地描述了這計謀的運作。神給他們的、關於當天行動必成功的保證,並沒有使他們懈怠和自恃,反倒使眾人的頭腦和雙手都投入工作,以成就神所應許的事。#

(1.)留意他們所採取的方法。軍隊的主體照先前一樣面對基比亞城,向城門推進(第30節)。 便雅憫人軍隊的主體這時駐紮在基比亞,便向他們衝出,並極其勇猛地攻擊他們。圍城的人退後,急忙撤退,彷彿一見便雅憫人就膽怯了;便雅憫人也樂意相信這一點,驕傲地想像他們因先前的成功已經使自己變得十分可畏。以色列人在這次佯裝逃跑中受了一些損失,後隊約有三十人被殺(第31、39節)。 但當便雅憫人全都被引出城以後,伏兵奪取了城(第37節),向軍隊主體發出信號(第38、40節),軍隊隨即轉身攻擊他們(第41節);而且看來,另有一支相當大的部隊駐在巴力他瑪,也同時向他們攻來(第33節);這樣,便雅憫人就被完全包圍,使他們陷入最大可能的驚惶之中。罪咎感此時使他們膽寒;他們的盼望先前被舉得越高,這混亂就越使他們痛苦。起初戰事激烈(第34節),便雅憫人狂怒作戰;但當他們看見自己落入怎樣的網羅時,便以為一雙腳跟(如我們所說)勝過兩雙手,於是盡力往曠野逃去(第42節);然而徒然無益:戰事追上了他們;並且為使他們的困苦完全,那些從以色列各城出來、等候觀看戰事結局的人,也加入追趕他們的人中,幫助把他們剪除。人人的手都攻擊他們。#

(2.)在這段敘事中要注意,#

[1.]便雅憫人在戰事開始時確信這一天屬於他們:他們在我們面前被擊倒了(第32、39節)。 有時神容許惡人在成功和盼望中被高舉,好使他們跌落得更慘。看他們的喜樂何等短暫,他們的誇勝不過片時。束上戰甲的人不可誇口,除非他有理由在神里面誇口。#

[2.]災禍臨近他們,他們卻不知道(第34節)(第41節)當他們看見災禍已經臨到他們時,已經太遲,不能阻止了。什麼災禍隨時可能臨近我們,我們無法說;但它們越少被懼怕,落下時就越沉重。罪人不肯被勸服去看見災禍臨近他們;然而當災禍來到且無路可逃時,那將何等可怕(帖撒羅尼迦前書 5:3)#

[3.]雖然以色列人在這次交戰中盡了自己的本分,然而得勝卻歸於神(第35節)耶和華在以色列面前擊殺便雅憫。戰事是他的,成功也是他的。#

[4.]當神與便雅憫人爭戰時,他們就輕易踐踏便雅憫人(第43節) 踐踏那些使神成為自己仇敵的人,是一件容易的事(見瑪拉基書 4:3)#

II.這場勝利如何在對這些犯罪害己之人的軍事處決中被推進並利用。#

1.基比亞本身,這淫亂的巢穴,首先被毀滅。那些突襲入城的伏兵“draw themselves along”,也就是分散到城的各處;他們很容易這樣做,因為所有戰士都已衝出城,並且極其自恃地讓城毫無防守;他們用刀擊殺所遇見的一切,連婦女和孩童也殺了(第37節),又放火燒城(第40節)。 罪把毀滅帶到城邑。#

2.田野中的軍隊被徹底擊潰並剪除:一萬八千勇士當場倒斃(第44節)#

3.從戰場逃脫的人被追趕,並在逃跑中被剪除,人數有七千(第45節) 想要逃過神聖報應,是毫無用處的。災禍追趕罪人,並且必追上他們。#

4.連那些留在家中的人也被捲入毀滅之中。他們任憑自己的刀永遠吞滅,並未想到末後必有苦楚,正如押尼珥很久以後在率領一支便雅憫人軍隊時所辯說的;他很可能正是想到這件事(撒母耳記下 2:25、26)。 他們把一切有氣息的都交給刀劍,又放火燒燬所有城邑(第48節) 因此,就目前所見,在便雅憫全支派中,除了六百人逃到臨門磐石避難、在那裡躲藏四個月之外,沒有一個人存活(第47節)。 現在,#

(1.)若這是以色列人的行為,就很難為這種嚴厲辯護。便雅憫全支派都有罪;但他們因此就必須被當作獻為毀滅的迦南人來對待嗎?說這是在戰爭的激烈中所行,說這是以色列的刀一貫用來推進勝利的方式,說以色列人因便雅憫人在前兩次交戰中殺戮他們而極其惱怒,這些都只能稍稍為這次處決的殘酷開脫。誠然,他們曾起誓說,凡不上米斯巴來的都必被處死(第21章第5節)。 但那誓言若是可以辯護的,也只延伸到戰士;其餘的人並不被期待前來。然而,#

(2.)為神在其中的手辯護卻是容易的。便雅憫得罪了他,而神曾警告說,若他們忘記他,就必滅亡,如同在他們以前的列國滅亡一樣(申命記 8:20);那些列國都是這樣被剪除的。#

(3.)同樣,也容易將此用於警戒人防備罪的開端:罪的開端如同水一放開,所以在它被觸動以前就要止住它,因為我們不知道它的結局將會如何。靈魂永遠的毀滅,必比一個支派所有這些荒涼更糟、更可畏。先知何西阿兩次提到基比亞這件事,作為以色列敗壞的開端,並作為隨後一切敗壞的樣式(何西阿書 9:9):他們深深敗壞自己,如在基比亞的日子;又(何西阿書 10:9),你從基比亞的日子以來就犯罪;並且還補充說,在基比亞攻擊罪孽之子的戰事並沒有(也就是,起初並沒有)追上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