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士師記 15
士師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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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孫的火把(主前1141年)
1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2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她吧!」3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4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5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6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做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於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7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8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
這裡記著,
I.參孫回到他的妻子那裡;他曾在不悅中離開她,也許還沒有聽說她已經被給了別人。等時間稍稍冷卻了他的怨氣,他便回去找她,帶著一隻山羊羔探望她(第1節)。這禮物的價值並不大,但意在作為和好的表示;也許當時在曾經不和的人重新相聚時,就是這樣使用的。他送這禮物,是要在她的房間裡與她一同用餐,她也與他一同吃他所預備的,好叫他們重新和好。參孫這樣做是寬宏的,雖然他是受冒犯的一方,又在關係中居於較尊貴的地位;因此按本分說,本該是她向他求和,並首先提出和好的。當近親之間發生分歧時,最願意饒恕並忘記傷害、最願意為和平的緣故降卑讓步的人,總當被算為最智慧、最好的人。#
II.他所遇見的拒絕。她父親禁止他接近她;因為事實上他已經把她嫁給了別人(第2節)。他竭力,#
1.為自己這件錯事辯解:我實在以為你極其恨她。他對參孫抱著很壞的看法,用非利士人通常的性情來衡量這位拿細耳人;他還能怎樣更惡意地看待參孫呢?竟懷疑參孫因為對妻子發怒是正當的,就極其恨她;又因為他有理由暫時回到父家,就因此永遠拋棄了她。然而這就是他為這傷害所能說的一切藉口。這樣,他用最壞的猜疑來維護最壞的掠奪。但說「我們以為別人有惡意」,決不能支持我們去行惡。#
2.他又提出把較小的女兒給參孫,想安撫他;因她更美,他以為參孫或許會接受她,作為對這錯事的完全補償。請看那些不受神的敬畏和律法管轄的人,容許並把自己的家庭帶入何等混亂:這一週把一個女兒嫁給一人,下一週又嫁給另一個人;先把一個女兒給某人,隨後又把另一個給他。參孫輕看他的提議;他更明白,不可娶妻子的姐妹為妻(利未記 18:18)。#
III.參孫因這侮辱向非利士人所施的報復。若他在這裡所設計的只是為自己的案件申辯,他就會向自己的情敵挑戰,並且只懲治他和自己的岳父。但他把自己看作一個公共人物,也把這羞辱看作是加在整個以色列國身上的,因為他們很可能是因他屬於那國而輕視他,並且以此自喜,覺得他們這樣侮辱了一個以色列人;因此他決意要傷害非利士人,並且並不懷疑他在他們中間所遭遇的待遇足以使他這樣做成為正當(第3節):這一次我必比非利士人更無可責備。他曾提出與妻子和好,行了他所當行的;但她既使這事無法實行,那麼若他顯出自己正當的憤慨,他們就不能責怪他。注意,分歧發生時,我們應當盡本分以求結束分歧;然後,無論它們可能產生什麼惡果,我們都將無可責備。現在參孫報復他們的方法,是放火燒他們的田地;這會使那地大大削弱、貧窮(第4、5節)。#
1.他所用的方法非常奇特。他把一百五十對狐狸尾巴對尾巴捆住,送進田地;每一對尾巴之間有一根著火的木條,狐狸受驚,就跑進禾稼中藏身,於是把禾稼點著;這樣,火會同時在許多地方燃起,所以無法撲滅,特別是若這事如很可能那樣在夜間進行。他本可僱人去作,但也許他找不到足夠有勇氣去作的以色列人;而他自己一次只能在一個地方動手,那就不能達到他的目的。在參孫任何壯舉中,我們從未看見他使用任何人,無論僕人或士兵;因此,在這個計劃中,他選擇使用狐狸作他的縱火者。他們用狡詐和惡意傷害參孫,如今參孫用狡猾的狐狸和為害的火把回報這傷害。他使用卑微軟弱的動物,是要藐視他所爭戰的仇敵。人常常借用這個計策來說明,教會的敵人彼此之間雖有不同的利益和圖謀,在別的事上所看的方向、所拉的方向也相反,卻常常在一支火把上聯合起來,也就是在某個受咒詛的計劃上聯合起來,要毀壞神的教會,尤其是在其中點燃分裂之火。#
2.他由此加給非利士人的損害非常大。那是在割麥子的時候(第1節),所以麥秸乾燥,很快就燒著了已經割下的禾捆、未割的禾稼,以及葡萄園和橄欖園。這是對美好受造物的損耗;但在其他敵對行動合法的地方,毀壞飼料也被正當地算為合法:若他可以奪去他們的性命,就也可以奪去他們的生計。並且神在其中是公義的:他們為大袞所預備、要獻給他作素祭的五穀、新酒和油,就這樣按其時令成了獻給神公義的燔祭。#
IV.非利士人對參孫那背信妻子和她父親的暴行。他們知道是那二人激怒參孫,使他對那地造成這損害,暴民就攻擊他們,用火燒了他們,也許是在他們自己的房子裡(第6節)。他們不敢攻擊參孫本人;所以他們把憤怒發洩在那些他們不能不承認曾給參孫發怒理由的人身上,這比他們自己也許所設想的更合乎公義。他們沒有向參孫報仇,反倒替參孫報了仇;因參孫顧念自己曾與他們有過的關係,不願親自作這事。請看那位伸冤所屬者的手在其中。行詭詐的,必被掠奪,也必被詭詐待之;耶和華因他所施行的這些審判被人認識,尤其是當他像這裡一樣,使用他百姓的仇敵作工具,使他們彼此報復,為他百姓的爭端伸冤。野蠻的非利士人放火燒背信的非利士人時,義人看見報仇就可以歡喜(詩篇 58:10、11)。人的忿怒也要這樣成全神的讚美(詩篇 76:10)。非利士人曾威脅參孫的妻子,若她不從他那裡探出謎語,他們就要用火燒她和她父家的房子(第14章第15節)。她為了救自己並討好同國的人,就背叛了丈夫;結果如何呢?她所懼怕、並試圖用罪來逃避的那件事,正臨到她身上;她和她父家的房子都被火燒了,而她曾試圖藉著虧負丈夫來討好的同國人,竟把這禍帶給了她。我們想借任何不法手段逃避的災禍,往往被我們拉到自己頭上。凡這樣要救自己性命的,必要喪掉性命。#
V.參孫因此抓住機會,給他們造成更大的損害,觸及他們的骨肉(第7、8節)。「你們雖向他們行了這事,並由此顯明若能的話你們會怎樣待我,然而這並不能阻止我進一步使你們煩惱。」或者:「你們雖以為這樣行,就已為我在你們中間所受的羞辱作了賠償;但我作為公共人物,有以色列的案件要申辯,並且為了他們所受的冤屈,我必向你們報仇;若你們此後停止侮辱,我就罷休,因為我所瞄準的不過是以色列的拯救。」所以他大大擊打他們,原文如此。我們認為他給他們造成的是致命傷,正如腰部或大腿的傷常常如此,因此譯作大大殺戮。有人認為他只是使他們瘸腿,使他們不能服役,就像馬被砍斷後腿筋一樣。這似乎是一個用來表達猛烈攻擊的短語;他混亂地殺戮他們,或把他們連騎兵帶步兵都擊潰。他用自己的腰擊在腿上,也就是說,他用他所有的力量,不是在胳膊和手上的力量,而是在腰和腿上的力量;因為他踢他們、踐踏他們,這樣折服他們,在怒氣中踩踏他們,在烈怒中蹂躪他們(以賽亞書 63:3)。作完之後,他退到以坦磐頂上的天然堡壘,在那裡等候,看看非利士人是否會因他給他們的懲治而被馴服。#
參孫被猶大人捆綁(主前1140年)
9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佈散在利希。10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11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什麼事呢?」他回答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12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13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磐帶上去。14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15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16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17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裡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
這裡記著,
I.參孫被非利士人猛烈追趕。他們成群上來,力量比參孫連腿帶腰擊殺他們時他們所聚集的更可怕;他們安營在猶大,分散在各處鄉間,要找出參孫,因為他們聽說他往這邊來了(第9節)。猶大人曾溫順地服在他們的軛下,就辯稱自己已經繳了貢,自己支派中也沒有人冒犯他們;非利士人坦白承認,他們此次入侵別無所圖,只為捉拿參孫;他們不攻擊小民,也不攻擊大人,只攻擊那位以色列的士師(第10節),要照他向我們所行的待他,也就是說,要擊打他的腰和腿,正如他擊打我們的腰和腿一樣,以眼還眼。這裡是一支軍隊被差來攻擊一個人,因為他本人實際上就是一支軍隊。照樣,有一整隊人被差來捉拿我們的主耶穌,那蒙福的參孫;其實既然他的時辰已經到了,十分之一的人就夠用了,而若不是他自己順服交出,十倍的人也不能作成什麼。#
II.參孫被猶大人卑劣地出賣並交出(第11節)。他們是猶大人嗎?那英勇支派的敗壞枝子!完全不配在自己的旗幟上帶著猶大支派的獅子。也許他們不喜歡參孫,因為他不屬他們的支派。出於對他們已被奪去的首位的愚昧眷戀,他們寧願受非利士人壓迫,也不願被一個但人拯救。教會的拯救常常被這種嫉妒和假裝的榮譽問題所阻擋。更可能的是,他們畏懼非利士人,並願意不惜任何代價把他們趕出自己的地方。若他們的心志沒有因自己的罪和患難而完全被壓服、破碎,若他們沒有被交付給昏睡的靈,他們就會抓住這個大好機會擺脫非利士人的軛。若他們裡面還剩下一點真誠和勇氣,有參孫這樣勇敢的人作他們的首領,他們此時本應大膽奮力,為恢復自由而爭戰;但那些在敬拜糞堆之神的事上自貶到陰間的人(以賽亞書 57:9),如此在順服侮辱他們的壓迫者時自貶到塵土,就不足為奇了。罪使人喪膽,不但如此,還使人昏愚,並把屬於他們平安的事向他們眼睛隱藏。參孫很可能進入那地的邊界,是要獻上自己的幫助,以為他的弟兄們會明白神要借他的手拯救他們,正如摩西所想的一樣(使徒行傳 7:25)。但他們拒絕他,並且極不厚道地,#
1.責備他攻擊非利士人所作的事,彷彿他大大傷害了他們。那些為本國作出最大服務的人,常常收到這樣忘恩負義的回報。照樣,我們的主耶穌行了許多善事,他們卻因這些事準備拿石頭打他。#
2.他們請求他容許他們捆綁他,把他交給非利士人。懦弱而忘恩的可憐人!戀慕自己的鎖鏈,愛上奴役!照樣,猶太人把我們的救主交出去,藉口說怕羅馬人來奪取他們的地土和民族。他們辯論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這是何等卑汙奴性的精神!那是誰的錯呢?他們知道非利士人無權轄制他們;若他們不是先把自己賣了去行惡,就不會被賣在他們手中。#
III.參孫溫順地讓本國人捆綁,並被交在他暴怒的仇敵手中(第12、13節)。其實他此時很容易就能擊退他們,並且守住磐石頂,抵擋這三千人;他們中沒有一個人能夠或敢下手捉他。但他耐心順服,#
1.為要作出偉大溫柔的榜樣,這溫柔與偉大的力量和勇氣相混合;他像一個能管轄自己心靈的人,既知道怎樣征服,也知道怎樣讓步。#
2.為要藉著被交給非利士人,得到機會在他們中間施行殺戮。#
3.為要預表基督;基督在顯明自己能作什麼、擊倒那些來捉拿他的人之後,便順服被捆綁,被牽去如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參孫為自己攻擊非利士人所作的事辯明:「他們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們;這是必要的公義,他們不該因此向我報復,因為是他們先開始的。」他與猶大人立約,若他把自己交在他們手中,他們自己不可攻擊他;因為那樣他就會受試探去攻擊他們,而這是他很不願意作的。他們向他應許了這事(第13節),然後他就交出自己。猶大人既是出賣他的人,實際上就是殺害他的人;他們不願親手殺他,卻作了更壞的事,把他交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手中;他們知道這些人會作比殺他更壞的事,會凌辱他、折磨他直到死。也許他們想,正如有人認為猶大出賣基督時所想的一樣,他會憑自己的大力從他們手中自救;但若他自救,也不能歸功於他們。而且若他們以為他會這樣作,他們本該進一步想到:若他們依附他、立他為首,他也能並且願意拯救他們。那些為討好最壞的敵人而這樣虐待最好朋友的人,其痛苦延長是公義的。除了那些如此對待我們蒙福救主的人之外,從未有人這樣昏愚。#
IV.參孫即使被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並用兩條新繩緊緊捆綁,仍向非利士人履行自己的角色。非利士人把他帶到他們中間時,就向他喊叫(第14節),以此誇耀他們的成功,並侮辱他。若不是神把他們的手捆得比猶大人捆參孫的手更緊,他們就會向他射箭(像他們的弓箭手射掃羅一樣)立刻把他殺掉,而不會向他喊叫,給他時間自助。但他們的安全感和歡樂乃是他們敗亡的預兆。當他們向他喊叫,把他看作已經敗落的人,確信一切都屬於他們時,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大大降在他身上,使他有超乎尋常的力量和決心。這樣被激發之後,#
1.他立刻脫離捆綁。兩條新繩,在他第一次掙扎時就斷裂,並且從他手上熔化(原文如此),這無疑使那些向他喊叫的人大為驚駭恐懼;他們的喊聲因此變成尖叫。請注意,當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時,他的繩索就鬆開了。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凡這樣得自由的人,真是自由了。這預表基督借聖潔之靈的大能復活。在復活中,他解開死亡的捆綁;他的繩索,就是裹屍布,也從他手上脫落,並不需要像拉撒路的裹屍布那樣被人解開,因為這位大能救主不可能被它們拘禁;他就這樣勝過黑暗權勢,儘管它們曾向他喊叫,好像已經穩穩抓住他。#
2.他在非利士人中造成極大的毀滅;他們全都聚集在他周圍,要戲弄他(第15節)。請看他的武裝何等貧乏:他沒有比一塊驢腮骨更好的武器,然而他用它完成了何等戰果!他一直沒有把它從手中放下,直到用它把一千個非利士人擊殺在當地;這樣,那應許就遠超過成就了。你們一人必追趕千人(約書亞記 23:10)。腮骨是難以握住的東西,人會以為它很容易從他手中被奪去;而他用它擊出的幾下重擊,也可能把它壓碎打斷,然而它一直堅持到最後。若那是獅子的腮骨,尤其是他自己所殺那隻獅子的腮骨,或許會幫助提升他的想像,使他覺得自己更可畏;但拿這卑賤動物的骨頭,是要借世上愚拙的事成就奇事,使能力的卓越屬於神,而不屬於人。大衛的一個勇士曾一次殺了三百個非利士人,但他是用槍(歷代志上 11:11)。另一個殺他們,直到手疲乏,手粘住刀把(撒母耳記下 23:10)。但他們都不及參孫。耶和華的靈大大降在其身上的人,有什麼事會被認為對他太難、太多呢!我們靠著神必勇敢行事。奇怪的是,猶大人此時竟不來幫助他:懦夫會攻擊倒下的敵人。但他要作那獨自踹酒榨者的預表。#
V.參孫慶祝自己的勝利,因為猶大人連這事也不願為他作。他作了一首短歌,唱給自己聽,因為以色列的女子沒有出來迎接他,像後來迎接掃羅那樣,用更充分的理由歌唱:參孫殺死千千。這首歌的重句是:用驢腮骨,一堆又一堆;我殺了一千人(第16節)。希伯來文同一個詞(chamor)既指驢,也指一堆,所以這是一個優美的雙關,表示非利士人像驢一樣溫順地倒下。他也給那地方起名,為要使非利士人的羞辱長存(第17節)。拉末利希,就是腮骨被舉起。然而他並沒有虛榮地把那骨頭帶在身邊展示,而是在用完之後就扔掉了。那時遺物就是這樣少被看重。#
參孫的口渴得解除(主前1140年)
18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借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19 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20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這裡記著,
I.參孫在這大事之後所處的困境(第18節):他甚覺口渴。這是他曾經處於大熱之中、付出大勞苦的自然結果;他的熱心耗盡他,吞噬他,使他忘記自己,直到他稍有時間停下來時,發現自己因缺水已到最後的極處,快要昏厥。也許這裡有神特別的手,正如整件事都有神的手;神要藉此使他不因自己的大力和大成就而驕傲,並讓他知道自己不過是人,也會遭遇人所共有的災難。約瑟夫也說,這旨在懲治他,因為他在紀念自己所得勝利時沒有提到神和神的手,卻把一切稱讚都歸給自己:我殺了一千人;如今他快要渴死,就深切確信,若沒有神的右手和膀臂,他自己的膀臂不能救他。參孫曾大量飲了非利士人的血,但血永不能止任何人的渴。護理如此安排,使他附近沒有水,而他又疲乏到不能走遠去尋水;按理說,猶大人此時既然見他得勝歸來,就該帶著餅和酒迎接他,像麥基洗德迎接亞伯蘭一樣,以補償他們對他所作的傷害;但他們竟如此不留意自己的拯救者,以致他因缺一口水而快要滅亡。那些作出最大服事的人,常常就是這樣遭受最大的輕忽。基督在十字架上說,我渴了。#
II.他在這困境中向神禱告。那些忘記以讚美侍候神的人,也許會被迫以禱告侍候他。苦難常常被差來,把忘恩的人帶到神面前。他在這禱告中向神陳明兩件事,#
1.他在剛得的成功中經歷了神的能力和良善:你既借僕人的手施行這大拯救。他承認自己在所作的事上是神的僕人:「主啊,你豈不承認你這可憐的僕人嗎?他已經在你的服事中耗盡自己。我是屬你的,求你救我。」他稱自己的勝利為拯救,是大拯救;因為若神沒有幫助他,他不僅不會征服非利士人,反倒會被他們吞滅。他承認這勝利來自神,並且現在糾正先前過分歸功於自己的錯誤;他也在當前困窘中以此祈求。注意,過去經歷神的能力和良善,是禱告求進一步憐憫時極好的理由。「主啊,你曾多次拯救,豈不仍要拯救嗎(哥林多後書 1:10)?你已經開始,豈不成全嗎?你已經作了更大的,豈不作較小的嗎?」(詩篇 56:13)。#
2.他現在暴露在仇敵面前:「恐怕我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那時他們就要誇勝,就要傳揚在迦特,傳揚在亞實基倫的街上;若神的勇士如此容易成了未受割禮之人的掠物,豈不歸於神的羞辱嗎?」最好的祈求理由,是取自神的榮耀。#
III.神賜給他的及時解救。神聽了他的禱告,賜水給他,或是從那骨頭裡出來,或是從地裡經過那骨頭出來(第19節)。他曾使那骨頭成為服事神的工具,神為了報答他,就使那骨頭成為供給他的工具。但我更傾向於我們旁註的讀法:神使利希的一處窪地裂開;這行動發生的地方,因那腮骨而稱為利希;甚至在這行動之前,我們就發現它已這樣被稱呼(第9、14節)。在那裡,在那被這樣稱呼的田野、山丘、平原,或無論是什麼地方,神使一口泉就在他旁邊突然並及時地開了,水從其中豐富湧出,並且此後一直成為一口井。他喝了這清水,精神就甦醒。若我們思想自己多麼不能缺少水,我們就會更為水的憐憫感恩。參孫得解救的這件事,也應當鼓勵我們信靠神,尋求他;因為他若願意,就能在高處開江河(見以賽亞書 41:17、18)。#
IV.這事的紀念,在參孫給這新湧出的泉所起的名字中,就是隱哈歌利,呼求者的井;藉此他使人記得兩件事:自己的困境,這使他呼求;以及神對他的恩惠,回應了他的呼求。神為他的百姓開啟許多安慰的泉,恰當地也可稱為這個名字;那是呼求者的井。參孫曾給那地方起過一個名字,表示他偉大而得勝,就是拉末利希,腮骨被舉起;但在這裡他又給它另一個名字,表示他缺乏並依靠。#
V.參孫在這些成就之後繼續治理(第20節)。以色列終於順服了這位他們曾經出賣的人。如今神與他同在已無可爭辯,所以從此以後,他們都承認他,並在他作士師時受他指引。匠人所棄的石頭,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以色列的低微處境由此暗示出來:他們的治理年代是按非利士人的日子來計算的;然而這對以色列仍是憐憫,因為他們雖受外敵壓迫,卻仍有一位士師維持秩序,防止他們彼此毀滅。他的治理照士師治理的慣例持續了二十年;但細節我們沒有記載,只知道本章記載他治理的開始,下一章記載其結束。#
參孫與非利士人結親時,不過是要尋機攻擊他們(第14章第4節)。現在這裡進一步記述他所抓住的機會,如何削弱他們,並且不是為自己的爭端,而是為以色列的爭端向他們報仇。這裡的一切都令人驚奇;若有什麼因其不可能而被認為難以置信,就必須記得,在神沒有一件事是不可能的;他之所以得著指引和力量,能用這些不尋常的方式作戰,是因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
I.因他妻子和她父親的背信,他就藉機焚燒他們的禾稼(第1–5節)。#
II.因非利士人對他妻子和她父親的野蠻殘忍,他就藉機大大擊殺他們(第6–8節)。#
III.因本國人詭詐,把他捆綁交給非利士人,他就藉機用一塊驢腮骨殺了他們一千人(第9–17節)。#
IV.因他當時缺水而陷入困境,神就藉機及時供應,向他施恩(第18–2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