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士師記 1

本章向我們詳細記述約書亞死後,以色列各支派在征服迦南的事上取得了怎樣的進展。他(照我們所說)已經把這項大工的頸項折斷,使它處在一種他們本可按時輕易完成的狀態,若不是他們自己有所虧缺;他們為此做了什麼,又在哪些方面不足,這裡都告訴我們。

I.猶大和西緬兩個聯合的支派行事勇敢。#

1.神指定猶大先開始(第1、2節)#

2.猶大帶著西緬與他一同行動(第3節)#

3.他們在攻打比色(第4–7節)、耶路撒冷(第8節),希伯侖和底璧(第9–15節),何珥瑪、迦薩和其他地方,第17–19節的事上取得成功。#

4.然而在有鐵車的地方,他們的心就膽怯了(第19節)。這裡提到基尼人定居在他們中間(第16節)#

II.其他支派與這些相比,行事顯得懦弱。#

1.便雅憫失敗(第21節)#

2.約瑟家攻打伯特利做得好(第22–26節),但在其他地方沒有善用他們的優勢;瑪拿西沒有(第27、28節),以法蓮也沒有(第29節)#

3.西布倫容留迦南人(第30節)#

4.亞設比他們任何人都更向迦南人屈服(第31、32節)#

5.拿弗他利未能完全佔有他的幾座城(第33節)#

6.但被亞摩利人逼迫得狹窄(第34節)這裡沒有記述以薩迦,也沒有記述約旦河那邊兩個半支派。#

猶大攻打迦南人;亞多尼比色受罰(主前1425年)

士師記 1:1–8和合本(神版)
1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求問耶和華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攻擊迦南人,與他們爭戰?」2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3猶大對他哥哥西緬說:「請你同我到拈鬮所得之地去,好與迦南人爭戰;以後我也同你到你拈鬮所得之地去。」於是西緬與他同去。4猶大就上去;耶和華將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在比色擊殺了一萬人,5又在那裡遇見亞多尼·比色,與他爭戰,殺敗迦南人和比利洗人。6亞多尼·比色逃跑;他們追趕,拿住他,砍斷他手腳的大拇指。7亞多尼·比色說:「從前有七十個王,手腳的大拇指都被我砍斷,在我桌子底下拾取零碎食物。現在 神按著我所行的報應我了。」於是他們將亞多尼·比色帶到耶路撒冷,他就死在那裡。8猶大人攻打耶路撒冷,將城攻取,用刀殺了城內的人,並且放火燒城。

在這裡,

I.以色列人求問神的聖諭,要指示他們眾支派中哪一個應當先嚐試把他們的國土從迦南人手中清除,並激勵鼓舞其餘支派。這是在約書亞死後。他活著的時候指揮他們,眾支派都順從他;但他死的時候,沒有留下一個繼承人擁有他那樣的權柄;百姓必須求問審判的胸牌,並從那裡領受命令;因為神自己既是他們的王,也是他們軍隊的主。他們所問的問題是,誰要先上去(第1節)?到這時,我們可以推想,他們已經增多到一個地步,所佔有的地方開始對他們太狹窄了,他們必須趕出仇敵來騰出空間;現在他們詢問誰應當先拿起兵器。至於是不是每個支派都想爭先,因而為這榮譽相爭,或是每個支派都害怕為先,因而力圖推辭,這並未顯明;但眾人同意把這事交給神自己,因為他最適合分派尊榮,也最適合劃定工作。#

II.神指定猶大要先上去,並應許他成功(第2節)“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使他得以佔有;所以也要將那攔阻他佔有的仇敵交在他手中,使之被毀滅。”為什麼猶大必須在這項事業中為先呢?#

1.猶大是人數最多、力量最強的支派,所以讓猶大先冒險。注意,神按他所賜的力量指派服事。凡最有能力的人,神也向他們期待最多的工作。#

2.猶大在尊榮上為首,所以也必須在本分上為首。他是他的弟兄們所要讚美的,因此他也必須在危險的服事中作領頭的。讓尊榮的擔子和工作的擔子並行。#

3.猶大先得服事;拈鬮先輪到猶大,所以猶大必須先爭戰。#

4.猶大是我們的主所要從其中出來的支派:因此在猶大里面,基督,就是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在他們前面行。基督先與黑暗的權勢交戰,並擊敗它們,這激勵我們面對自己的爭戰;我們也在他裡面得勝有餘。請觀察,服事和成功被放在一起:“猶大要上去;讓他儘自己的本分,然後他就會發現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若神不賜成功,他的服事就不能奏效;但若他不奮力投身於服事,神也不會賜成功。#

III.猶大於是預備上去,但他請自己的兄弟和鄰舍西緬支派(這支派拈鬮所得之地在猶大地業之內,是從其中分出來的)與他合力(第3節)。這裡請注意,#

1.最強的不可藐視較弱者的幫助,反要渴望他們的幫助。猶大是所有支派中最顯要的,西緬是最不顯要的,然而猶大仍請求西緬的友誼,向他求助;頭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因為我們彼此為肢體。#

2.求人幫助的人,必須預備好去幫助別人:請你同我到我拈鬮所得之地,然後我也同你到你拈鬮所得之地。以色列人彼此幫助抵擋迦南人,這是合宜的;所有基督徒,即使屬於不同支派,也應當彼此堅固雙手,抵擋撒但國度共同的利益。這樣在愛中彼此幫助的人,有理由盼望神也要恩慈地幫助他們雙方。#

IV.猶大和西緬的聯軍出征:猶大上去(第4節),西緬與他同去(第3節)。迦勒很可能是這次遠征的總指揮;因為誰比他更合適呢?他既有老年人的頭腦,又有青年人的手臂,既有年歲的經驗,又有青春的活力(約書亞記 14:10、11)從下文(第10、11節)看來,他似乎還沒有佔有自己的產業。他們有這樣一位將軍,是他們的福分;按他的名字,他是全心全意的人。有些人認為,迦南人曾聚集成一支軍隊,一支可畏的軍隊,當以色列人求問誰應當去與他們爭戰時,他們聽見約書亞的死訊,便開始騷動,因為約書亞的名字對他們如此可怕;但若真是如此,事實證明他們不過是自取其害。#

V.神賜給他們極大的成功。無論是他們侵入仇敵,還是仇敵先向他們發出警報,主都將他們交在他們手中(第4節)。猶大的軍隊雖然強大勇敢,勝利卻歸於神:他將迦南人交在他們手中;他既已賜給他們權柄,這裡又賜給他們能力去毀滅他們:把這事放在他們能力之內,並藉此試驗他們是否順從他的命令,就是把他們完全剪除。帕特里克主教對此指出,在異教作者那裡,論到他們武力的成功,我們並沒有遇見像在這裡和這部神聖歷史其他地方所有的這類敬虔措辭。但願這種對神聖護理的敬虔承認,在現今許多被稱為基督徒的人中間不曾廢弛。現在,#

1.我們得知迦南人的軍隊怎樣在戰場上被擊潰,是在比色或其附近,就是他們列陣的地方,後來掃羅也把那裡作為總會合之地(撒母耳記上 11:8);他們擊殺了一萬人,這一擊若能乘勝追擊,對那些已經被降得如此低微的人,必然是極大的削弱。#

2.他們的王怎樣被擒拿並受羞辱。他的名字叫亞多尼比色,意思是比色之主。曾有人用自己的名字稱呼自己的土地(詩篇 49:11),但這裡有一個人(也曾有許多這樣的人)用他的土地之名來稱呼自己。他戰後被俘,我們在這裡得知他們怎樣對待他;他們砍斷他的手拇指,使他不適合作戰,又砍斷他的腳大拇指,使他不能逃跑(第6節)。這樣勝過一個處在苦難中、任憑他們處置的人,本來是野蠻的;但他是一個被當滅的迦南人,並且曾以同樣方式虐待別人,這些事他們大概已經聽說了。約瑟夫說:“他們砍斷他的手和腳,”大概是以為這些比只砍斷手腳大拇指更像致命的傷。但他們加給他的這種羞辱,迫使他承認神的公義(第7節)。這裡請觀察,#

(1.)這亞多尼比色曾是何等顯赫的人,在戰場上何等顯赫,眾軍在他面前逃跑;在家中何等顯赫,眾王被安置得如同他羊群中的狗;然而如今他自己成了囚徒,落到卑賤和羞辱的極處。請看這世界何等多變,它的高位何等滑跌。不要讓最高的人驕傲,也不要讓最強的人自以為穩妥,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死前會被降到何等低處。#

(2.)他在鄰舍中造成了怎樣的荒涼:他曾完全征服七十個王,以至於使他們成為他的囚徒;那時一城中的首領就稱為王,而他們稱號的尊大隻加重了他們的羞辱,也助燃了那凌辱他們之人的驕傲。我們不能設想亞多尼比色同時有七十個這樣的小君王作他的奴僕;但在他統治的整個時期,先後有這麼多人被他廢黜並虐待,他們或許許多都是同一批城市中先後反對他的王。他這樣對待他們,是為了取悅自己專橫野蠻的幻想,並使別人懼怕。看來迦南人曾因他們彼此之間的內戰,而且是流血的內戰而被耗損,這就大大便利了以色列對他們的征服。萊特富特博士說:“猶大征服亞多尼比色,實際上征服了七十個王。”#

(3.)他受到的對待與他對待別人一樣,這是何等公正。如此,公義的神有時在他的護理中,使刑罰與罪相應,並在他的審判中保持相稱;搶奪人的必被搶奪,行詭詐的必被詭詐待之(以賽亞書 33:1)。那些不施憐憫的,也必不蒙憐憫(雅各書 2:13;見啟示錄 13:10;18:6)。#

(4.)他怎樣誠實地承認神在這事上的公義:我怎樣行,神也照樣報應我。請看良心的力量,當神藉他的審判喚醒它時,它怎樣使罪被記起,並同意神的公義。他從前在驕傲中藐視神,如今向神屈服;他回想起那些在他桌下的王,心中懊悔,正如從前看著他們在那裡時曾感到快樂一樣。他似乎承認,別人待他比他待他的囚徒更好;因為雖然以色列人使他殘廢(按報復的律法,以眼還眼,所以以拇指還拇指),他們卻沒有把他放在桌下,用那裡的碎屑餵養他,因為前者雖可算為公義之舉,後者卻會更多帶有驕傲和傲慢的氣味,不合以色列人的身份。#

VI.這裡特別留意耶路撒冷的征服(第8節)我們的譯者判斷這裡所說的是約書亞時代早先已經成就的事,只是因亞多尼比色死在那裡而重述,所以譯作“他們曾攻打耶路撒冷”,並把這節置於括號中;但原文把它說成現在所成就的事,這似乎最可能,因為經文說這是猶大人特別做的,不是約書亞所統領的全以色列共同做的。約書亞確曾征服並擊殺耶路撒冷王亞多尼洗德(Josh 10.),但我們在那裡沒有讀到他攻取那城;很可能,當他在別處追擊征服時,這鄰近的首領亞多尼比色佔據了那城。以色列人在戰場上征服他以後,那城便落入他們手中,他們擊殺居民,除了那些退入堡壘並在那裡堅守直到大衛時代的人;他們也放火焚燒那城,以表示他們憎惡其中深深感染的偶像崇拜,然而大概並非徹底燒燬,以致將它焚盡,而是留下合用的住處,給他們所要安置進去得為業的人。#

猶大的征服(主前1425年)

士師記 1:9–20和合本(神版)
9後來猶大人下去,與住山地、南地,和高原的迦南人爭戰。10猶大人去攻擊住希伯 的迦南人,殺了示篩、亞希幔、撻買。希伯 從前名叫基列·亞巴。11他們從那裡去攻擊底壁的居民;底壁從前名叫基列·西弗。12迦勒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將城奪取,我就把我女兒押撒給他為妻。」13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迦勒就把女兒押撒給他為妻。14押撒過門的時候,勸丈夫向她父親求一塊田。押撒一下驢,迦勒問她說:「你要什麼?」15她說:「求你賜福給我,你既將我安置在南地,求你也給我水泉。」迦勒就把上泉下泉賜給她。16摩西的內兄是基尼人,他的子孫與猶大人一同離了棕樹城,往亞拉得以南的猶大曠野去,就住在民中。17猶大和他哥哥西緬同去,擊殺了住洗法的迦南人,將城盡行毀滅,那城的名便叫何珥瑪。18猶大又取了迦薩和迦薩的四境,亞實基倫和亞實基倫的四境,以革倫和以革倫的四境。19耶和華與猶大同在,猶大就趕出山地的居民,只是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因為他們有鐵車。20以色列人照摩西所說的,將希伯 給了迦勒;迦勒就從那裡趕出亞衲族的三個族長。

這裡我們進一步記述猶大和西緬所進行的那次榮耀而成功的戰役。

1.猶大的地業大致已經從迦南人手中清理出來,然而並不徹底。住在山地的人(就是耶路撒冷周圍的群山)被趕出(第9、19節),但平原中的人憑著鐵車,仍然在他們面前守住陣地,正如我們在 約書亞記 17:16 所讀到的。猶大人在這裡失敗了,因此敗壞了他們此前的榜樣本可對其餘支派產生的影響;其他支派在他們這次膽怯的事上效法他們,而不是效法他們其他所有勇敢的事例。他們有鐵車,所以人以為攻擊他們並不安全;但以色列豈不是有神站在他們一邊嗎?他的車輦是千千萬萬的天使(詩篇 68:17),在他面前這些鐵車不過如同火前的碎秸。神豈不是已經藉聖諭明明應許(第2節),要使他們在這次遠征中攻打迦南人得勝,並沒有把那些有鐵車的人例外嗎?然而他們容許恐懼勝過信心,在任何不利條件下都不能信靠神,因此不敢面對鐵車,反而卑怯地撤回他們的軍隊;其實只要勇敢一擊,他們本可完成勝利;這事後來證明有惡劣的後果。他們向來跑得好,有什麼攔阻了他們呢(加拉太書 5:7)#

2.迦勒得以佔有希伯侖;雖然約書亞在十年或十二年前已經把那地給他(如萊特富特博士所推算),但他受僱於公共事務,為安頓各支派效力,並且看重這些過於自己的私人利益,看來直到現在才為自己取得那地;這位善人如此樂意服事別人,同時把自己留到最後才受服事;很少有人與他同心,因為各人都求自己的事(腓立比書 2:20、21)然而現在猶大眾人都來幫助他攻取希伯侖(第10節),擊殺亞衲的子孫,使他得以佔有那裡(第20節)。他們把希伯侖給了迦勒。現在迦勒為了回報同胞的恩情,急切盼望底璧被攻取並交在猶大人手中;為促成此事,他提出把自己的女兒給那願意承擔指揮圍攻這重要地方的人(第11、12節)俄陀聶勇敢承擔此事,贏得城邑和女子(第13節),並藉著妻子在她父親面前的關係和經營,為自己和家人得了很好的產業(第14、15節)。我們以前在 約書亞記 15:16–19 已見過這段,其中已作了詳細解釋和應用。#

3.西緬在自己的邊界上從迦南人手中取得進展(第17、18節)在西緬地業的東部,他們毀滅洗法的迦南人,並稱它為何珥瑪:毀滅,把這城加在不遠處其他一些被獻為當滅之物的城中;他們早些時候有充分理由把那些城也稱為此名(民數記 21:2、3)這也許就是他們當時所起之願的完全履行,就是要把南方這些迦南人的城邑盡行毀滅。在西部,他們取了非利士人的城迦薩、亞實基倫和以革倫;他們當時取得這些城的佔有權,但因沒有毀滅其中居民,非利士人後來又收復了這些城,併成為神的以色列頑固的仇敵;做工只做一半,不會產生更好的結果。#

4.基尼人在猶大支派中得了一個住處,選擇在那裡而非其他任何支派中,因為猶大最強,他們盼望在那裡可以安全平靜(第16節)。這些人是葉忒羅的後裔;他們或者是在摩西邀請他們時與以色列同行(民數記 10:29),或者是在三十八年後以色列人從曠野漂流中上來時,在同一地方附近與他們相遇,並隨他們進入迦南,因為摩西曾應許他們,以色列怎樣享福,他們也怎樣享福(民數記 10:32)他們起初住在棕樹城,就是耶利哥;這城永不可重建,因此更適合那些住帳棚而不關心建造的人。但後來他們遷到猶大的曠野,或是因他們喜愛那地方,因為它孤寂退隱,或是因他們喜愛那個支派,因為那支派或許曾以特別方式善待他們。然而我們發現雅億的帳棚,她就是那家族的人,在極北方拿弗他利的地業中,西西拉在那裡避難(第4章第17節)。以色列人向他們顯出這樣的尊重,任憑他們願意在哪裡安頓就在哪裡安頓;他們是安靜的百姓,無論在哪裡,都以少許為足。不擾害人的,也不被人擾害。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這樣就必承受地土。#

以色列人與迦南人混雜(主前1425年)

士師記 1:21–36和合本(神版)
21便雅憫人沒有趕出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耶布斯人仍在耶路撒冷與便雅憫人同住,直到今日。22約瑟家也上去攻打伯特利;耶和華與他們同在。23約瑟家打發人去窺探伯特利(那城起先名叫路斯)。24窺探的人看見一個人從城裡出來,就對他說:「求你將進城的路指示我們,我們必恩待你。」25那人將進城的路指示他們,他們就用刀擊殺了城中的居民,但將那人和他全家放去。26那人往赫人之地去,築了一座城,起名叫路斯。那城到如今還叫這名。27瑪拿西沒有趕出伯·善和屬伯·善鄉村的居民,他納和屬他納鄉村的居民,多珥和屬多珥鄉村的居民,以伯蓮和屬以伯蓮鄉村的居民,米吉多和屬米吉多鄉村的居民;迦南人卻執意住在那些地方。28及至以色列強盛了,就使迦南人做苦工,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29以法蓮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於是迦南人仍住在基色,在以法蓮中間。30西布倫沒有趕出基倫的居民和拿哈拉的居民。於是迦南人仍住在西布倫中間,成了服苦的人。31亞設沒有趕出亞柯和西頓的居民,亞黑拉和亞革悉的居民,黑巴、亞弗革與利合的居民。32於是,亞設因為沒有趕出那地的迦南人,就住在他們中間。33拿弗他利沒有趕出伯·示麥和伯·亞納的居民,於是拿弗他利就住在那地的迦南人中間;然而伯·示麥和伯·亞納的居民成了服苦的人。34亞摩利人強逼但人住在山地,不容他們下到平原;35亞摩利人卻執意住在希烈山和亞雅 並沙賓。然而約瑟家勝了他們,使他們成了服苦的人。36亞摩利人的境界,是從亞克拉濱坡,從西拉而上。

這裡告訴我們,其餘支派與仍然存留的迦南人之間處在怎樣的關係中。

I.便雅憫疏忽了把耶布斯人從耶路撒冷城中落在他們地業的那部分趕出去(第21節)猶大已經給他們樹立了好榜樣,也藉自己所行的為他們贏得了很大優勢(第9節),但他們因缺乏決心,沒有乘勝追擊。#

II.約瑟家,#

1.稍微奮起,要取得伯特利(第22節)那城在 約書亞記 18:22 中被列在便雅憫支派內。然而那裡(第13節)把它說成是那支派邊界上的一座城,看來界線穿過它,所以只有一半屬於便雅憫,另一半屬於以法蓮;也許以法蓮人此時積極行動,要從迦南人手中收回它,從此便使它完全歸於他們,至少大部分歸於他們,因為後來我們發現它如此處在十支派(而便雅憫不在其中)的權下,以致耶羅波安把他的一隻牛犢立在那裡。在這段以法蓮人攻打伯特利的記述中,請注意,#

(1.)他們在神恩寵中的利益:主與他們同在;若其他支派肯運用他們的力量,主也會與他們同在。迦勒底譯本在這裡如同在許多別處一樣譯作,主的話語是他們的幫助者,也就是基督自己,主軍隊的元帥;現在他們分別行動時,他與他們同在,正如他們全體合為一體時一樣。#

(2.)他們為奪取那城所採取的謹慎措施。他們派探子去察看城中哪一部分最薄弱,或從哪條路進攻最有利(第23節)。這些探子從他們按神護理遇見的一個人那裡得了很好的情報,那人把一條通入城中的隱秘道路指給他們看;這條路沒有設防,因為一般人不知道,所以那一邊沒有被懷疑有危險。在這裡,#

[1.]若他是因確信主與他們同在,並且這地按主的賜予理當歸他們所有,才把這情報告訴他們,就不可責備他,正如不可責備喇合接待那些她知道是她本國仇敵卻是神朋友的人一樣。#

[2.]那些恩待他的人也不可責備;他們不僅賜給他和他全家性命,也賜給他們自由,可以往他們願意去的地方去;因為一次善行要求另一次善行相報。但看來,他並不願意把自己聯於以色列民,他怕他們多於愛他們,所以他遷去跟隨一群赫人的殖民者;看來這些赫人在約書亞侵入這地時已經進入阿拉伯並在那裡定居;這人選擇與他們同住,並在他們中間建造一座城,我們可以推想是一座小城,如開墾定居的人通常所建的那樣;他在城名中保存了他本城的古名路斯,即杏樹,寧可取這個名,也不取它帶有宗教意味的新名伯特利:神的家。#

(3.)他們的成功。探子把他們所得的情報告訴或送信給軍隊,軍隊利用優勢,突襲那城,把他們全都殺盡(第25節)。但是,#

2.除了這項成就以外,約瑟子孫似乎沒有做什麼值得注意的事。#

(1.)瑪拿西未能把迦南人從他們地業中幾座相當重要的城趕出去,也沒有向他們作任何嘗試(第27節)但迦南人既然佔有那地,就決意不離開;他們要住在那地,而瑪拿西沒有足夠的決心提出要把他們逐出,彷彿除非他們願意交出,否則就不能對他們有所舉動,而這本來就不能期望他們會願意。只是以色列漸漸強盛時,他們便取得進展,並且為自己利用他們,包括他們的貢賦和他們的人身勞役(第28、35節)#

(2.)以法蓮同樣,雖然是一個有力量的支派,卻忽略了基色這座相當重要的城,容許迦南人住在他們中間(第29節)有些人認為,這暗示他們准許這些人安靜定居,並縱容他們享有未被征服之民的特權,甚至沒有使他們納貢。#

III.西布倫也許傾向海上貿易,因為預言說他必成為停船的港口,所以疏忽了攻取基倫和拿哈拉(第30節),只是使那些地方的居民向他們納貢。#

IV.亞設比任何支派都更糟地處置自己(第31、32節);不僅比任何支派都把更多城鎮留在迦南人手中,而且不是使迦南人納貢,反倒順服迦南人;因為其表達方式暗示,亞設人住在迦南人中間,彷彿迦南人人數更多、力量更強,仍要作那地的主人,而以色列人只能在他們容忍之下住在他們中間。#

V.拿弗他利也允許迦南人住在他們中間(第33節),只是逐漸把他們壓制到向他們索取貢賦的地步。#

VI.但不但沒有在自己地業所在之處擴展征服,反而因缺乏勇氣抵擋亞摩利人,被他們迫使退到山中,住在那裡的城邑,卻不敢冒險下到平原,那裡很可能有鐵車(第34節)。不僅如此,山中的一些城也被守住以抵擋他們(第35節)這樣,他們在自己的產業中受到限制,被迫到很遠的拉億去尋找更多空間(第18章第1節等)。在雅各的祝福中,猶大被比作獅子,但被比作蛇;現在請觀察,猶大怎樣憑他獅子般的勇氣興盛並得勝,但但儘管有他所有蛇一般的狡詐,卻得不到地土;機巧和巧妙經營並不總能成就它們所聲稱的奇事。但所未能做到的,他的鄰舍以法蓮人似乎為他做成了一部分;他們使亞摩利人納貢(第35節)#

總而言之,顯然以色列人在這件事上普遍極其忽略自己的本分和利益;他們沒有盡他們本可做到的去驅逐迦南人,為自己騰出空間。並且,

1.這是由於他們的懶惰和膽怯。他們不願費力完成他們的征服;像懶惰人夢見路上有獅子、街上有獅子一樣,他們想像出無法克服的困難,並因風和雲而嚇得自己不去撒種收割。#

2.這是由於他們的貪婪;迦南人的勞力和金錢(他們以為)比他們的血更有益處,所以他們願意讓他們住在他們中間,好從他們身上得利。#

3.他們沒有對偶像崇拜懷有應有的懼怕和憎惡;他們以為把這些迦南人殺死是可惜的,雖然他們罪孽的量已經滿了;他們以為讓他們住在他們中間並無害處,也以為自己不會從他們那裡遭遇危險。#

4.使他們的父輩四十年不得進入迦南的同一件事,如今也使他們不得完全佔有迦南,那就是不信。對神的能力和應許不信,使他們失去了自己的優勢,並使他們陷入千般禍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