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士師記 19
士師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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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人的妾逃走;利未人與他的妾和好;利未人在基比亞天黑投宿(主前1410年)
1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2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裡住了四個月。3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4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5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6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7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8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9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裡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10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11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宿。」12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13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14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15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裡住宿,就坐在城裡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
這利未人的家事之所以如此詳盡地被敘述,只是為了給接下來他所受傷害的故事作鋪墊;在那件事上,全國都與之有關。霍爾主教對這個故事的第一條評論是:凡有一件關於公共秩序敗壞之事的控訴,其中總有一個利未人在一端,或作行事者,或作受害者。在米迦的偶像崇拜中,一個利未人主動參與;在基比亞的邪惡中,一個利未人被動受害;沒有一個支派會比利未支派更早感到沒有治理的缺乏;並且,在整卷士師記中,除了這兩個利未人之外,沒有提到那支派中的任何人。這個利未人是以法蓮山地的人(第1節)。他娶了猶大伯利恆的一個妻子。她被稱為他的妾,因為她沒有嫁妝;也許他自己是寄居的、未安居的人,並沒有什麼可以給她作聘財;但經文並沒有顯明他還有別的妻子,旁註稱她為妻、為妾(第1節)。她來自與米迦的利未人同一座城,彷彿猶大伯利恆兩次虧負了以法蓮山地;因為她作利未人的妻子是同樣壞,正如那一個作利未人一樣壞。
I.這個利未人的妾行淫,從丈夫那裡逃走(第2節)。迦勒底譯本只是說她對他舉止傲慢,或藐視他;他因此不悅,她就離開他,並且(這並不公正)在她父親家裡被接納和款待。若是她丈夫不公義地把她趕出門,她父親理當憐憫她的苦情;但當她背信離開丈夫,去投向外人的懷抱時,她父親就不該縱容她的罪。也許若不是她太清楚自己會在哪裡受到善待,她就不會違背對丈夫的本分。兒女的敗壞,往往很大程度上歸因於父母的縱容。#
II.利未人親自去求她回來。這表明以色列中沒有王,也沒有士師;否則,她本應作為姦婦被起訴並處死。但相反,她受害的丈夫以最溫和的方式對待她,特意遠行去懇求她和好(第3節)。如果他已經休了她,再回到她那裡,對他來說就是犯罪(耶利米書 3:1)。但她既然是自己離去,他饒恕這冒犯,雖是受害的一方,卻先向她提出重新和好,這就是美德。從上頭來的智慧,其品格之一就是溫良柔順,容易勸服。他用溫和的話,或安慰的話對她說(因為希伯來文“對心說話”這個短語通常就是這個意思),這暗示她在憂傷中,為自己所行的錯事懊悔;這很可能是他來接她回去時所聽見的。因此,神論到淫亂的以色列應許說(何西阿書 2:14):我要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
III.她父親非常歡迎他,並藉著對他格外的殷勤,努力彌補自己曾縱容女兒離開他的過錯,又堅固他願意與她和好的心意。#
1.他殷勤接待他,見到他就歡喜(第3節),慷慨款待他三日(第4節)。利未人為表明自己已經完全和好,就接受了他的好意;我們也沒有發現他因過去的不當之事責備他或他的女兒,反倒安然喜樂,如同初婚筵席時一樣。眾人都應當像神那樣饒恕,尤其利未人更當如此。他們中間的一切,都使人對他們將來舒適同住抱有盼望;可是,若他們能預見一兩日之內要臨到他們的事,他們一切歡樂將何等變苦,並轉為哀哭!當我們家中的事務處在最好狀態時,我們也應當戰兢而喜樂,因為我們不知道一日會生出什麼患難。我們不能預見有什麼惡事臨近我們,但應當思想可能發生的事,免得我們安然無慮,彷彿明日必像今日,並且更加豐盛(以賽亞書 56:12)。#
2.他極其懇切地留他住下,作為真心歡迎的進一步表示。他對他的情 affection,以及喜愛與他相處,是出於:#
(1)按禮貌把他當作女婿、自己家中接上的枝子來尊重。注意,因婚姻與我們有親屬關係的人,也像我們骨中的骨一樣,應得愛與本分;並且那些像這利未人一樣顯出仁慈的人,也可期待像他一樣受仁慈相待。#
(2)出於敬虔,把他當作利未人、神家中的僕人來敬重;若他是一個合乎本分的利未人(並無任何相反的跡象),那麼這人懇求他留下就是值得稱讚的,因為他發現與他交談有益,並有機會從他學習關於主的美善知識,也盼望主因他有一個利未人作女婿而善待他,併為這利未人的緣故賜福給他。#
[1.]他強留他到第四日,這是仁慈的;他不知道他們何時還能再相聚,就儘可能使他多留。利未人雖然受到尊貴款待,卻非常急切要走。好人的心在他的本分所在之處;因為鳥怎樣離窩遊飛,人離本處也是怎樣。一個人若能長久在外、在無事可做之處尋樂,這表明他在家中不是無事可做,就是對自己該做的事無心去做。尤其看見一個利未人願意回到曠野中自己的幾隻羊那裡,是好的。然而這個利未人被再三懇求和溫和勸說勝過,停留得比他原先打算的更久(第5–7節)。我們應當避免兩個極端:一方面不可過於容易遷就,以致忽略本分;另一方面也不可乖僻任性,以致忽略朋友和他們的好意。我們的救主復活以後,也被朋友勸住,比他起初所表示的意思多停留了一些時候(路加福音 24:28、29)。#
[2.]他強留他到第五日下午;事實證明,這並不仁慈(第8、9節)。他無論如何不讓他飯前走,應許他會早早吃飯,意在藉此像前一天一樣再留他一夜;但利未人心繫示羅主的殿(第18節),急於到那裡去,就不肯再留。若他們早早出發,便可能到達比現在被迫將就的地方更好的住宿處,甚至可能到達示羅。注意,朋友有意施的好意,往往在結果上成為真實的傷害;原是為我們福祉而設的,卻成了網羅。誰知道人在今生什麼是好的呢?利未人這麼晚出發是不明智的;若他再住一夜,次日白天趕路,本可更好地回家。#
IV.他回家途中,被迫在基比亞住宿;這是便雅憫支派中的一座城,後來稱為掃羅的基比亞,位在他往示羅和以法蓮山地去的路上。將近夜晚,晚影伸長時,他們開始思想(正如我們看見生命之日急速走向盡頭時也當思想的)他們必須在哪裡住宿。夜晚來到時,他們不能繼續行路。行在黑暗中的人不知道往哪裡去。他們不能不渴望安歇,因為夜晚本是為安歇而設,正如白日是為勞作而設。#
1.僕人提議他們在耶布斯住宿,後來這城就是耶路撒冷,但當時還在耶布斯人手中。僕人說:“來吧,讓我們在這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宿,”(第11節)。若他們真這樣做,很可能會受到比在便雅憫的基比亞所遭遇的好得多的待遇。敗壞放蕩的以色列人,比迦南人本身更壞,也危險得多。但主人照著神支派中人所當有的樣子,決不願寄宿在外邦人的城裡,連一夜也不願(第12節);這不是因為他懷疑在他們中間的安全,而是若能避免,他不願與他們有一夜住宿所帶來的那麼多親近和熟悉,也不願受他們那麼多恩惠。他避開這個地方,便是見證反對那些與這些當滅之民結交親近之人的邪惡。願以色列人,尤其利未人,與以色列人交往,而不要與外邦人的兒子交往。#
2.他們經過耶布斯;耶布斯離伯利恆(他們所來的地方)約有五六英里,而白晝不足以把他們帶到拉瑪,於是他們停在基比亞(第13–15節);在那裡,他們坐在街上,沒有人提出給他們住宿。在這些地方、那個時代,沒有客店或公共旅舍,像我們這裡一樣讓旅客用錢得到接待;他們乃是隨身帶著供應,正如這利未人所做的(第19節),並依靠居民的禮貌和好客得著住宿。因此,當我們旅行時,願我們藉此機會為這事感謝神,就是在旅行的便利中,還有客店可以接待陌生人,使他們花錢就能受到歡迎,並得妥善安置。誠然,世上沒有一個國家,比我們自己的國家更能使人在家安住得滿足,外出旅行得舒適。這旅客雖是利未人(而對那支派的人,神曾特別吩咐他的百姓在各樣場合都要善待),卻在基比亞受到極冷淡的接待:沒有人接他們到家裡。若他們有什麼理由認為他是利未人,也許這反倒使那些心術不正的人更加躲避他。有些人在大日將被這樣定罪:我作客旅,你們卻不接待我。#
利未人在基比亞受接待(主前1410年)
16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做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17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裡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18他回答說:「我們從猶大的伯利恆來,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我原是那裡的人,到過猶大的伯利恆,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在這裡無人接我進他的家。19其實我有糧草可以餵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僕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什麼。」20老年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21於是領他們到家裡,喂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
雖然那裡沒有一個基比亞人接待他,但事實證明在基比亞有一個人,向這困苦的利未人顯出一些禮貌;有人注意到他,他就很高興。令人奇怪的是,那些邪惡的人中,有些人天黑以後對他和他的妾懷有如此惡意,卻沒有人假裝好意邀請他們進去,好使自己有更好的機會施行惡行;但他們或是沒有足夠的心智來這樣設計,或是沒有足夠的邪惡來這樣欺騙。又或許,他們各自單獨時沒有想到這樣的惡事,直到在漆黑幽暗的夜裡聚集起來,才共同謀劃要作什麼惡。惡人結黨,會使彼此比各自單獨時壞得多。當利未人和他的妻子、僕人開始害怕他們必須整夜躺在街上(這幾乎等同躺在獅子洞裡)時,他們終於被邀請進了一戶人家;這裡告訴我們:
I.邀請他們的那位仁慈之人是誰。#
1.他是以法蓮山地的人,只是寄居在基比亞(第16節)。在以色列各支派中,便雅憫人最有理由善待貧窮旅客,因為他們的祖先便雅憫是在路上出生的;當時他的母親正在旅途中,並且離這地方很近(創世記 35:16、17)。然而他們對處於困境的旅客心硬,而一個誠實的以法蓮人卻憐憫他;毫無疑問,當他詢問後發現他也是自己的同鄉、同屬以法蓮山地的人時,就更加善待他。那自己不過寄居在基比亞的人,對行路的人更有憐憫,因為他知道寄居者的心(出埃及記 23:9;申命記 10:19)。善良的人若看自己在這世界不過是客旅和寄居者,就應當因此彼此溫柔相待,因為他們都屬於同一個更美的家鄉,在這裡並非在家。#
2.他是一個老人,保留著以色列人將要消逝的一些美德。正在興起的一代已經全然敗壞;若他們中間還剩下什麼善,也只在那些年老、將要離去的人身上。#
3.他黃昏時從田間做工回家。傍晚召勞作者回家(詩篇 104:23)。但看來,這個傍晚帶回基比亞的勞作者只有他一人。其餘的人已經放縱自己於懶惰和奢華;難怪他們中間如所多瑪一樣,有大量汙穢,因為他們中間也如所多瑪一樣,有大量懶惰(以西結書 16:49)。但那整日誠實殷勤作工的人,夜裡就有心慷慨接待這些貧窮的陌生人。人當勞力,好有可分給人的(以弗所書 4:28)。從第21節可見,他是有些產業的人,卻仍親自在田間作工。沒有人的產業能使他享有懶惰的特權。#
II.他邀請他們時何等主動、慷慨。他沒有等他們向他請求一夜住宿;他看見他們(第17節)時,就詢問他們的境況,並以他的好意先行迎上去。我們的良善之神也是這樣,在我們呼求以先就應允。注意,仁慈的性情只等待行善的機會,而不等待人再三懇求;它一看見需要就救助,即使未被請求。因此我們讀到有恩慈眼目的人(箴言 22:9)。若基比亞像所多瑪,這老人就像所多瑪中的羅得,坐在城門口邀請陌生人(創世記 19:1)。約伯也這樣向行路的人開門,不容他在街上住宿(約伯記 31:32)。請觀察:#
1.當他完全沒有理由懷疑利未人所說為真時,他何等樂意相信利未人對自己的陳述。仁愛不輕易猜疑,而是凡事盼望(哥林多前書 13:7),也不會使用拿八對大衛吝嗇時的藉口:如今悖逆主人逃跑的僕人甚多(撒母耳記上 25:10)。利未人在陳述自己時承認,他現在正要往主的殿去(第18節);因為他打算在回自己家以前,到那裡獻上贖愆祭,為他家中的罪,或獻上平安祭,為他家中所蒙的憐憫,或二者都獻。若基比亞人知道他正要往那裡去,很可能因此更不願接待他。撒瑪利亞人不接待基督,因為他的面向著耶路撒冷(路加福音 9:53)。但正因這個緣故,因為他是利未人,又正要往主的殿去,這位良善老人就更加善待他。這樣,他奉門徒的名接待門徒,為主人的緣故接待神的僕人。#
2.他何等慷慨地款待他。利未人自己已經預備了一切必需之物(第19節),只缺住宿,但他慷慨的主人願意親自承擔接待他的費用(第20節):你一切所需都由我擔負;於是他領他進自己的家(第21節)。神也必這樣,以某種方式為他的百姓和傳道人興起朋友,即使他們看似孤苦無依。#
基比亞的邪惡;以色列人被激起報仇(主前1410年)
22他們心裡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23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24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25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26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27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28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29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30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
這裡有:
I.基比亞人的大惡。人實在難以想像,凡有人的理性可用的人,尤其蒙受神聖啟示益處的以色列人,心中竟會生出這樣極大的邪惡。大衛說:“主啊,人算什麼!”“他是何等卑微的受造物!”我們讀這個故事時也可以說:“主啊,人算什麼?當他被交給自己心中的私慾時,他是何等卑劣的受造物!”這裡稱這些罪人為彼列之子,就是不受約束的人、不肯忍受任何軛的人,是魔鬼的兒女(因為他就是彼列),效法他,並與他一同背叛神和神的治理。便雅憫的子孫,摩西曾論到他們說:主所愛的必安然居住在他旁邊(申命記 33:12),如今竟成了這樣的彼列之子,以致誠實人不能在他們中間安全住宿。受害者是一個利未人和他的妻子,還有那接待他們的仁慈人。我們在地上是客旅,必須預料會遭遇奇異的對待。經上說這 trouble 臨到他們時,他們正使心快樂(第22節)。若那歡樂是無罪的,這就教導我們,一切受造之物給我們的安慰和享受,其延續何等不確定;當我們與朋友再怎樣歡喜相處,也不知道仇敵離我們有多近;即使這一時我們安好,也不能確定下一時仍然如此。若那歡樂是有罪且過度的,就讓它警戒我們,要嚴格看守自己,免得在使用合法之物時變得無節制,也免得因歡悅而被衝入不體面的事;因為那歡樂的結局是憂愁。神能很快改變那些正在使心快樂之人的聲調,使他們的笑變為哀哭,喜樂變為憂愁。讓我們看看這些便雅憫人的邪惡是什麼。#
1.他們在夜裡粗暴而傲慢地襲擊一個誠實人的住處;這人不僅和平地住在他們中間,而且持家良好,是他們城中的祝福和裝飾。他們圍住房子,並且使裡面的人大大驚恐,盡力猛烈敲打門(第22節)。人的房屋是他的城堡,他在其中本當既安全又安靜;在有法律的地方,房屋也受法律特別保護;但以色列中沒有王來維持和平,保護誠實人脫離強暴之子。#
2.他們特別怨恨在他們城門內的陌生人;這些人只是在他們中間求一夜住宿。這違背待客之道,而一切文明民族都把待客之道看為神聖;房主也以此向他們申辯(第23節):既然這人進了我的家。那些踐踏無助者的人,實在是卑鄙下賤的心靈;一個人只是作客旅,他們就因此更惡待他,而他們並不知道他有什麼惡。#
3.他們以最汙穢、可憎的方式(想到這事不能不恐懼厭惡)企圖凌辱那利未人;也許他們曾注意到他年輕俊美:把他帶出來,使我們可以與他親近。我們本會斷定他們只是想詢問他從哪裡來,並瞭解他的品格;但房中那位好人太清楚他們的意思,他的回答使我們知道,他們企圖滿足那最不自然、比獸性更壞的私慾;這事被摩西律法明文禁止,並稱為可憎之事(利未記 18:22)。犯這罪的人在新約中被列在最惡、最卑劣的罪人之中(提摩太前書 1:10),並且這樣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 6:9)。現在,#
(1)這是所多瑪的罪,因此被稱為所多瑪之罪。死海是神因所多瑪汙穢而向它施行報應的長久紀念;它是迦南邊界之一,離基比亞不過數英里。我們可以推想,基比亞人多次見過它,卻不願因此受警戒,反而比所多瑪行得更壞(以西結書 16:48),照著他們過犯的樣式犯罪。霍爾主教說,誰會料到雅各的後裔竟生出這樣極端的可憎之事?甚至最壞的異教徒,與他們相比也成了聖徒。他們在示羅有神的約櫃,對他們有什麼益處呢?他們街上有所多瑪,穗子上有神的律法,心裡卻有魔鬼。除了地獄本身,沒有什麼能產生比敗壞的以色列人更壞的受造物。#
(2)這是他們拜偶像的懲罰;在諸罪中,他們最沉迷的正是這個罪。因為他們不喜歡存留對神的認識,所以神任憑他們陷入這些可羞恥的情慾;他們藉此羞辱自己,正如他們借偶像崇拜羞辱他,並將他的榮耀變為羞恥(羅馬書 1:24、28)。在這事例中,要觀看並驚歎神的忍耐。為什麼這些彼列之子沒有像所多瑪人一樣被擊瞎?為什麼沒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在他們城上?這是因為神要把他們留給以色列用刀懲罰,並把他自己對他們的懲罰保留到將來的狀態;在那裡,那些隨從逆性情慾的人要受永火的刑罰(猶大書 1:7)。#
4.他們對房中那位好人的責備和勸理充耳不聞;這人熟知羅得和所多瑪人的故事(我們可以這樣推想),便立意效法羅得,第23、24節(比較創世記 19:6–8)。他像羅得一樣出去到他們那裡,客氣地對他們說話,稱他們為弟兄,懇求他們停止,又以他的客人在他家中所受的保護為理由向他們申辯,並向他們指出他們企圖之事的極大邪惡:“不要這樣行惡,這樣極其邪惡。”他稱這是愚妄,是卑劣的事。但有一件事上,他太過效法羅得的榜樣(正如我們效法好人時,容易連他們的錯誤腳步也跟隨),就是提出把自己的女兒交給他們,任憑他們待她。他沒有權柄這樣糟踐自己的女兒,也不應行這惡以成就善。然而,他這個邪惡的提議,部分可以因他當時極大的驚愕和恐懼、他對客人的關切,以及他過分看重羅得在類似情形中所作的事而得到解釋;尤其是他沒有發現當時在場的天使因此責備羅得。也許他盼望,自己提到這作為他們私慾較自然的滿足,會使他們回到尋常的娼妓那裡去。但他們不肯聽他(第25節)。剛硬的私慾如同塞耳的聾蛇;它們烙慣良心,使良心無感覺。#
5.他們把利未人的妻奪到他們中間,凌辱她直到死(第25節)。他們輕看那老人的提議,即把他的女兒交給他們的情慾,或因她並不美貌,或因他們知道她是極其端莊貞靜的人;但當利未人把他的妾帶給他們時,他們就強行把她帶到指定行汙穢之事的地方。約瑟夫在敘述這個故事時,說她才是他們圍住房子時所圖謀的人,卻沒有提到他們對利未人本人所存的惡毒圖謀。他說,他們進城時在街上看見她,就被她的美貌所打動;也許,儘管她已經與丈夫和好,她的容貌舉止並沒有顯明她是最端莊的人之一。許多人因自己放蕩的舉止行為把這類禍患招到自己身上;一點小火星也能點燃大火。人會以為這利未人本該跟著他們,去看他的妻子遭遇如何,但他很可能不敢,免得他們加害於他。在這婦人悲慘的結局中,我們可以看見神公義的手,因她先前的不潔懲罰她,那時她行淫背叛丈夫(第2節)。雖然她父親曾接納她,她丈夫曾饒恕她,如今爭執既已和解,那過錯也被遺忘,然而當神任憑這些惡人這樣可憐地凌辱她時,神仍記念這事而追討她;無論他們怎樣對待她是多麼不義,主在准許此事上卻是公義的。她的刑罰與她的罪相應,Culpa libido fuit, poena libido fuit:情慾是她的罪,情慾也是她的刑罰。按摩西律法,她本該因姦淫被處死。她逃脫了從人而來的刑罰,然而報應仍追上了她;因為即便以色列中沒有王,以色列中卻仍有神,就是在地上施行審判的神。我們不可認為,只要與那些因我們的罪而受了我們虧負的人和好就夠了;我們更關切的,是要藉著悔改和信心與神和好,因為神不像人那樣看,也不像人常常那樣輕看罪。神在這事上的公義,絲毫不能減輕基比亞這些人可怖的邪惡;再沒有什麼比這更野蠻、更無人性的了。#
II.這惡事被通知以色列眾支派。那可憐受凌辱的婦人,一等到天色將明,迫使這些匪類之子放她走時,便朝她丈夫住宿的地方走去(因為這些黑暗的行為恨惡並懼怕光)(第25節)。她倒在門口,兩手放在門檻上,彷彿為她先前的過犯求赦免,並以悔罪者的姿態,口伏於塵土中,就斷了氣。他在那裡找到了她(第26、27節),以為她睡著了,或因所發生的事羞愧慌亂而昏沉過去,但很快察覺她已經死了(第28節),便抱起她的屍身;我們可以推想,她全身都帶著那些人的手、毆打和其他凌辱所留下的痕跡。在這悲慘的事上,他放棄了去示羅的打算,徑直回家。那原指望歡喜歸來而出門的人,如今憂鬱淒涼地回來,坐下思想:“這樣的傷害豈可被置之不理?”他不能像那些同樣受所多瑪人侮辱的天使那樣,呼求天火降下燒滅基比亞人。以色列中沒有王,也沒有(至少從所顯明的來看)任何可上訴、可向其要求公義的公會或大議會。非尼哈是大祭司,但他專心辦理聖所的事務,不願作審判官或分爭者。因此,他別無他法,只能向百姓申訴:讓共同體作審判者。雖然他們沒有由眾支派組成的固定總會,但很可能每個支派內部都有他們首領的聚會。他向各支派各自的聚會,差遣特使,陳明他所受之害,以及其中一切加重其罪的情節,並隨信送去他妻子屍體的一塊(第29節),既為證實這故事的真實性,也為使他們更深受其觸動。他把屍身分成十二塊,有人讀作“按骨頭”,也就是按關節分開,送給每一個支派,甚至也送給便雅憫,並盼望他們中間有人會受感動,一同懲罰如此重大的惡行;又因這是他們本支派中一些人所犯的,他們就更當熱切。這樣肢解屍體,看起來確實非常野蠻;那屍身既已如此悲慘地受辱,本該體面安葬;但利未人這樣做,不僅是為了表明他們對他妻子的野蠻對待,因為他們若把她這樣切成碎塊,也勝過按他們實際所行的那樣待她;也是為了表達他自己激烈的痛切,並藉此激發他們同樣的痛切。這也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凡看見這些屍塊,並得知事情原委的人,都對此表達同樣的看法。#
1.基比亞人犯了極其兇惡的罪,在以色列中從未知道有類似的事(第30節)。這是一項複合的罪,帶著一切可能加重其惡的情節,被壓得沉重並染得漆黑。他們並非愚蠢到嘲笑這罪,或用笑話把這故事搪塞過去。#
2.應當召集全以色列的大會,商議為懲罰這惡事該怎樣行,好使這來勢洶洶的放蕩洪流被止住,也使神的忿怒不因這事傾倒在全民族身上。這不是普通案件,因此他們彼此激發,要為此事聚集,並說:要思想這事,商議對策,說出你們的意見。這裡有三條重要準則,凡坐在議會中的人,在每一件艱難事務上都應照此而行。#
(1)讓各人退回到自己心裡,在自己的思慮中公正而充分地權衡此事,並在發言以前,嚴肅而平靜地思想,不偏向任何一方。#
(2)讓他們自由地討論,各人聽取朋友的意見,知道他的看法和理由,並加以權衡。#
(3)然後讓各人說出自己的意見,並按自己的良心投票。在這樣眾多的謀士中便有安全。#
本書餘下三章包含一個極其悲慘的故事,講到基比亞人的邪惡受到便雅憫支派的庇護;為此,那支派受到其餘眾支派嚴厲懲治,幾乎全然被剪除。這事似乎發生在約書亞死後不久,因為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也沒有士師(第1節;第21章第25節),並且非尼哈當時作大祭司(第20章第28節)。這些特別的罪孽,就是但人的偶像崇拜和便雅憫人的淫亂,為那普遍的背道開了門(第3章第7節)。這裡極其詳細地敘述了利未人妾所受的凌辱。一、她犯奸淫而離他逃走(第1、2節)。二、他與她和好,並上路去接她回家(第3節)。三、她父親殷勤款待他(第4–9節)。四、他在基比亞所遭遇的凌辱;他因天黑被迫在那裡停留。
1.基比亞人不顧念他(第10–15節),而一個寄居在他們中間的以法蓮人接待了他(第16–21節)。#
2.他們在他住宿之處攻擊他,正如所多瑪人攻擊羅得的客人一樣(第22–24節)。#
3.他們兇惡地強暴他的妾,致她於死(第25–28節)。五、他採取辦法,將此事通知以色列各支派(第29、3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