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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 17

众人都同意,本章以及本书其余直到末了各章所叙述的事,并不是照叙事所排列的次序,发生在参孙以后,而是早得多,甚至是在约书亚死后不久,在以利亚撒之子非尼哈的日子(第20章第28节)。但它被放在本书后半部分,为的是不打断士师的历史。为显明这民族在有士师时何等蒙福,这里就显示他们在没有士师时何等不幸。I. 那时,偶像崇拜在米迦家中开始(第17章)。II. 那时,它蔓延到但支派(第18章)。III. 那时,便雅悯的基比亚发生了恶行(第19章)。IV. 那时,整个支派因纵容此事而被毁灭(第20章)。V. 那时,为保全那个支派,又采取了奇特的权宜之计(第21章)。所以,我们当为我们所处的治理称颂神!本章告诉我们,以法莲人米迦如何为自己置办,1. 一个作他神的像(第1–6节)。2. 一个利未人,照他那样的人,作他的祭司(第7–13节)。

米迦和他的神像(主前1406年)

1 以法莲山地有一个人,名叫米迦。2 他对母亲说,从你那里被人拿去的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就是你咒诅、并且也在我耳中说过的,看哪,那银子在我这里;是我拿了。他母亲说,我儿啊,愿你蒙 Lord 赐福。3 他把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还给母亲以后,他母亲说,我已将这银子从我手中完全奉献给 Lord ,为我儿子作一个雕刻的像和一个铸成的像;现在我仍要把它还给你。4 然而他又把银子还给母亲;他母亲拿了二百舍客勒银子,交给铸匠,铸匠就用它作了一个雕刻的像和一个铸成的像;它们就在米迦家中。5 这人米迦有一座神堂,又制造以弗得和家神,并分派他的一个儿子,使他作他的祭司。6 那些日子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都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

这里我们看到,I. 米迦与他母亲争吵。1. 儿子抢夺母亲。这个老妇人长久一点一滴地搜刮积攒,囤积了一大笔钱,一千一百块银子。很可能她本打算死后把它留给儿子;同时,她看着它、反复数算它,就觉得满足。这个年轻人已有一群长大的儿女,因为他有一个儿子已到可以作祭司的年纪(第5节)。他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母亲的钱财,认为自己比她更需要它,不能等到她死,于是暗中拿去供自己使用。父母若扣留儿女所合宜得的,诱使他们盼望父母进坟墓,这固然是父母的过错;然而这绝不能为那些偷窃父母的儿女的邪恶辩解。他们以为凡能从父母那里弄到的,哪怕用最不正当的方法弄到的,都归自己所有。2. 母亲咒诅儿子,或咒诅那拿走她钱的人。看来她怀疑自己的儿子;因为她咒诅时,是在他耳中说的,声音很大,情绪十分激烈猛烈,以致使他两耳发鸣。看贪爱钱财造成何等祸害,它怎样毁坏各种关系中的本分和安慰。正是贪爱钱财使米迦对母亲如此不孝,以至抢夺她;也使她对儿子如此不仁、毫无天然亲情,以至若他拿了又隐藏,就咒诅他。外在的损失驱使善人去祷告,却驱使恶人去咒诅。这个妇人的银子,在被制成雕刻或铸成的像以前,已经是她的神;否则,失去它不至使她陷入那样的激情,以致全然忘记并冲破一切端庄与敬虔的法则。被激怒的人四处抛撒咒诅,是极愚昧的事,好像疯子抛掷火把、利箭与死亡;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些咒诅可能会落在他们最亲爱的人身上。

II. 米迦与他母亲和好。1. 儿子被母亲的咒诅吓得如此厉害,便把钱还了。虽然他恩典少到会拿走它,却还剩下一点,不敢在母亲对它发出咒诅以后仍留着它。他不能相信没有母亲的祝福,母亲的钱会给他带来任何好处;也不敢在被指控时否认盗窃;在正当的主人索要时,也不敢保留那钱。不作恶是最好;若已经作了,次好就是借着悔改、认罪和赔还,把它再撤回。儿女当惧怕父母为他们发出不利的祷告;因为无故的咒诅虽不临到,但那公正应得的,却可以公正地惧怕,即便它是在激动且不得体的情形下说出的。2. 母亲对儿子的悔改如此高兴,就收回她的咒诅,把它们转为为儿子福祉的祷告:我儿啊,愿你蒙 Lord 赐福。当那些犯了错的人显出坦率诚实地承认错误时,他们应因悔改受到称许,而不是仍因过错被定罪和责备。

III. 米迦和他母亲同意把他们的钱变成一个神,并在家中设立偶像崇拜;这似乎是约书亚和那些比他活得更久的长老死后,以色列人离弃神和他所设立敬拜的第一个事例,因此这里如此详尽地叙述。虽然这只是借着一个像来敬拜真神,违背了第二条诫命,然而这却为敬拜别神、巴力和木偶开了门,违背了第一条也是最大的诫命。请注意,

1. 母亲对此事的策划。银子归还以后,她声称自己已把它奉献给 Lord (第3节),或是在它被偷以前就奉献了,那么她就要人以为,这正是她因失去它而如此悲伤、并咒诅拿走它的人的原因,因为它是已奉献的,因而是当受咒诅之物;或是在它被偷以后,她许愿说,若能寻回,就要把它奉献给神,那么她就要把那使它回到她手中的眷顾,视为对她所许之愿的认可。她对儿子说:“来吧,银子是我的,但你心里想要;不要归我,也不要归你,倒让我们两人同意把它作成一个像,作宗教用途。”若她把它用在确实服事并尊荣神的用途上,这本是调停他们之间事情的好办法;但照实际情形,这计划是邪恶的。这个老妇人很可能是那些从埃及出来的人之一,想要制作她曾在那里见过的那种像;如今她开始老糊涂了,便回想起少年时的愚妄,也许还告诉儿子,据她所知,这种用像敬拜神的方式就是古老的宗教。

2. 儿子顺从她。看来,当她最初提出这事时,他因知道第二条诫命是什么而犹豫;因为,当她说(第3节)她打算把它给儿子作像时,他仍把它还给母亲(不愿在作像的事上有分),于是她把它交给铸匠,把事办成了,也许还责备他对此顾虑(第4节)。但是,像作成以后,米迦在母亲的劝说下,不但与这些像完全和好,而且大大欢喜并喜爱它们;偶像崇拜竟有如此奇异的迷惑力,并且如此多地受他们从父母领受之传统的支持(彼得前书 1:18;耶利米书 44:17)。但请注意,这老妇人的贪婪如何在某种程度上胜过了她的迷信。她曾把银子完全奉献出来,为要作雕刻和铸成的像(第3节),就是全部一千一百块;但到实际办理时,她使不到五分之一就够了,就是二百舍客勒(第4节)。她以为那已经足够;事实上,用在一个教导谎言的像上,那已经太多了。若这银子真是奉献来尊荣神的,他就不会这样被人只用价银的一部分敷衍过去,而会表明他对这冒犯的愤慨,正如他在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事上所行的。现在请注意,

(1.) 这里引入的败坏是什么(第5节)。这人米迦有一座神堂;LXX. 作一座神的殿,因为他就是这样认为的,以为它与示罗的那殿一样好,甚至更好,因为这是他自己的,是他自己发明的,并由他自己支配;因为人喜欢把自己的宗教握在腰带之下,随自己喜好来管理。Chaldee 作一座谬误之屋,因为它实在如此,是偏离真理之道,并且是通向一切欺诈的入口。偶像崇拜是大骗局,也是最恶劣的谬误之一。他在偶像崇拜进程中所瞄准的,不论起初是否有意,乃是模仿并与神的圣言和典章相抗衡。[1.] 模仿他的圣言;因为他制造了家神,就是一些小像,可以在有需要时向它们求问,并从它们那里获得消息、指示和预言。乌陵和土明对君王与百姓是什么,这些家神对他的家就要是什么;然而他不能以为真神会承认它们,或借着它们回答,因此他依靠外邦人所敬拜的那些邪灵来启示它们,并使它们为他效劳。这样,虽假称是尊荣耶和华(第3节),但因他的制度被舍弃,这些以色列人不可避免地堕入彻底的偶像崇拜和邪灵崇拜。[2.] 模仿他的典章。米迦家中的某个房间或隔间被指定为神的殿或圣所;又为他的祭司预备了一件以弗得,或圣衣,使他穿着供职,仿效神帐幕中所用的那些;并且他把自己的一个儿子分别为圣,可能是长子,作他的祭司。既然他已设立一个雕刻或铸成的像来代表他敬拜的对象,那么他自己弄来、自己造出的祭司来管理这事,也就不足为奇了。这里没有提到为尊荣这些银神而设的任何祭坛、祭物或香;但既然有祭司,很可能他也有这一切,除非我们认为起初他的神像只是供人求问,而不是供人敬拜,像拉班的家神一样;但偶像崇拜的开端,如同其他罪的开端,好像放水:一旦决堤,就会带来洪流。偶像崇拜在这里开始,并像蔓延的麻风一样扩散。Dr. Lightfoot 要我们注意,正如这里有一千一百块银子被奉献来制造一个偶像,毁坏了宗教,尤其是在但支派中(我们不久就会看到),那是参孙的支派;同样,每个非利士首领也各给了一千一百块银子,为要毁坏参孙。

(2.) 这败坏的原因是什么(第6节):以色列中没有王,没有士师或最高统治者来审理设立这些像的事(无疑,周围乡间不久就来投奔这些像),也没有人下令毁掉它们;没有人使米迦知罪,约束并惩罚他,及时处理这种疾病,从而本可幸好防止感染扩散。各人都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于是他们很快就行 Lord 眼中看为恶的事。当他们没有王在他们中间维持良好秩序时,神的殿被离弃,他的祭司被忽略,他们中间一切都趋于毁坏。请看治理是何等怜悯;也请看为什么不仅应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恳求、祷告、代求,也应献上感谢(提摩太前书 2:1、2)。在神之下,没有什么比那两大典章,即官长制度和圣职,得到合宜施行,更有助于维持世上的宗教。

7 有一个少年人,是犹大伯利恒人,属犹大家族,是个利未人,寄居在那里。8 这人离开犹大伯利恒城,要去寻找一个可寄居的地方;他行路时来到以法莲山地,到米迦的家。9 米迦对他说,你从哪里来?他说,我是犹大伯利恒的利未人,我要去寻找一个可以寄居的地方。10 米迦对他说,你住在我这里,作我的父和祭司,我每年给你十舍客勒银子、一套衣服和你的饮食。于是利未人进去。11 利未人甘心与那人同住;那少年人在他看来如同他的一个儿子。12 米迦分派这利未人;那少年人就作他的祭司,住在米迦家中。13 米迦说,现在我知道 Lord 必善待我,因为我有一个利未人作我的祭司。

这里记述米迦如何为自己找了一个利未人作他的随堂牧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儿子因是产业继承人,太尊贵而不宜供职;或者更可能是因为他不是属神的支派,所以还不够格。请注意,

I. 是什么把这个利未人带到米迦那里。按母系,他出自犹大家族,住在伯利恒他母亲的亲属中间(因为那不是利未人的城),或者因别的缘故,作为外人或寄居者在那里寄居(第7节)。他从那里出发,要去寻找一个可寄居的地方,在旅途中来到以法莲山地米迦的家(第8节)。现在,1. 有些人认为,他不得不迁移是不幸,或因在伯利恒受逼迫和虐待,或更可能是被忽略而挨饿。神曾为利未人作了丰足的供应,但百姓扣留他们所当得的,也不帮助他们取得分给他们的城;因此他们落入困境,又无人顾念他们的救济。以色列离弃神,是从离弃利未人开始的,所以他们受警戒不可这样(申命记 12:19)。当良善的传道人被忽略,并且为生活无着时,这就是宗教将要衰败的征兆。但是,2. 看来这倒更像是他的过失和愚昧:他喜爱漂泊,自己从原处离开,丧失了朋友的尊重;他有一颗游荡的心,就要去寻求自己的前程,照我们所说。我们不能设想他们中间事情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以致一个利未人若非出于自己的过错竟会贫穷。那些愿意安定却不能安定的人,固然适合受怜悯;那些能够安定却不愿安定的人,则适合受惩罚。漂泊不定,人想来应是恒常的不安;任何以色列人,尤其任何利未人,竟会爱慕这种状态,实在奇怪。

II. 米迦与他订立了什么约。若他对自己的儿子作祭司还不够满意,他本会亲自出去,或差人到外面寻找一个利未人;但现在他只是抓住一个落到他手里的人,这显明他在此事上并没有多大热心。很可能这个游荡的利未人在乡间听说了米迦的神堂,以及他的雕刻和铸成的像;若他里面有一点利未人的精神,这本应把他带到那里去责备米迦的偶像崇拜,告诉他这与神的律法何等直接相反,又会怎样把神的审判带到他身上;但他没有这样做,反倒像那神圣支派中卑贱而堕落的枝子,往那里去献上自己的服务,说,利未人有什么工作可做吗?因为我失业了,要去寻找一个可以寄居的地方;他所瞄准的只是得饼,不是行善(第9节)。米迦把他迎入自己家中(第10节),并应许他,1. 好职位:作我的父和祭司。虽是一个少年人,又是在门口被接纳的,但若他收他作祭司,就会尊敬他如同父亲,绝不是把他列在仆人中。他不问他的凭据,也不花时间询问他在上一个定居之地表现如何;也不考虑他虽是利未人,却是否可能品行如此败坏,以致成为他家的祸患和丑闻;反倒认为,即便他是再大的浪荡子,也可以为一个雕刻的像作祭司,像耶罗波安从民中最卑贱的人立的祭司一样(列王纪上 12:31)。若人能使任何东西都可作神,那么他们也能使任何东西都可作祭司,这并不奇怪。2. 还过得去的供养。他准给他食物、饮料和衣服,按旁注所说是一套双重衣服,一好一差,一件平日穿,一件圣日穿;又每年给十舍客勒,约二十五先令,作零用钱。与神为行为端正的利未人所预备的相比,这是一份可怜的薪俸;但那些离弃神事奉的人绝不会使自己更好,也找不到更好的主人。圣职是世上最好的呼召,却是世上最坏的行当。

III. 利未人与他同住(第11节):他甘心与那人同住;虽然他的工作是迷信的,他的工价是羞辱人的,他对两者都没有异议,反倒以为自己落在这样好的人家是有福的。米迦自以为比任何邻舍都更圣洁,便擅自分派这个利未人(第12节)。仿佛他建造、陈设并供给这座小礼拜堂,就授权他不仅可以指定在那里供职的人,还可以把他无权授予、对方也无权领受的职分授给他。如今他尊敬他如父,又温情待他如子,并愿意这样弥补他给他的银钱不足。

IV. 米迦对此的满足(第13节):现在我知道 Lord 必善待我(也就是说,他希望他的新设立能在邻舍中赢得名声,这会转为他的益处,因为他会分享他祭坛的利润;或者更可能是,他希望神会赞许并祝福他手所作的一切),因为我有一个利未人作我的祭司。1. 他以为神如此适时地把一个利未人送到他门前,是神喜悦他和他的像的标志。这样,那些以自己的迷惑自悦的人,若眷顾意外地把任何有助于他们恶道的东西带到他们手中,就太容易由此推断神喜悦他们。2. 他以为如今他祭司职分的错误已经修正,一切就都好了,虽然他仍保留着雕刻和铸成的像。注意,许多人借着局部的改革,把自己欺骗到对自身光景有好看法。他们以为自己已经好到应当的地步,因为在某一个具体事例上,他们不像从前那样坏,仿佛纠正一个过错就能补偿他们仍坚持其余一切过错。3. 他以为把一个利未人立为祭司是一件极有功德的事,而这实际上是僭妄的篡夺,并且极大地激怒神。人的骄傲、无知和自我谄媚,会承担起不仅为最大胆的不敬虔和侵夺神圣特权辩护,而且把它们夸大并圣化的事。米迦本有充分理由说:“现在我可以惧怕神咒诅我,因为我败坏了他自己支派中的一个人,把他引入对雕刻之像的敬拜;”然而他却因此盼望神善待他。4. 他以为家里有一个利未人与他同住,自然就使他有权得神的恩宠。属肉体的心太容易过分倚仗外在特权,并断定神必定善待他们,因为他们生于敬虔的父母,住在祷告的家庭,与十分良善的人在团契中相连,并坐在活泼的事工之下;然而这一切不过像有一个利未人作他们的祭司,丝毫不能保证神会善待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是良善的,并善用这些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