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5
我们在福音书中有一份忠实的记载,说明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的事(使徒行传 1:1)。这两者交织在一起,因为他所教的解释了他所行的,他所行的证实了他所教的。因此,本章有一件神迹和一篇讲论。I. 这神迹是医治一个患病三十八年的瘫痪者,以及这医治的情形(第1–16节)。II. 这讲论是基督在公会面前为自己申辩;他因在安息日医治那人而被当作罪犯控告,其中,1. 他申明自己作为弥赛亚、作为神与人之间中保的权柄(第17–29节)。2. 他以他父的见证、施洗约翰的见证、自己的神迹和旧约圣经的见证来证明此事,并因犹太人的不信而定他们的罪(第30–47节)。
毕士大池边的医治。
1 这事以后,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耶稣上耶路撒冷去。2 在耶路撒冷,靠近羊市有一个池子,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旁边有五个廊子。3 里面躺着许多有病的人,就是瞎眼的、瘸腿的、血气枯干的,等候水动。4 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水动之后,谁先下去,无论害什么病就痊愈了。5 有一个人,患病已经三十八年。6 耶稣看见他躺着,知道他已经这样很久了,就对他说:你要痊愈吗?7 那病人回答说:先生,水动的时候,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我正去的时候,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8 耶稣对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9 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来走了。那日正是安息日。10 所以犹太人对那医好的人说: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合法的。11 他回答他们说: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拿你的褥子走吧。12 他们就问他说:对你说拿褥子走吧的是什么人?13 那医好的人不知道是谁;因为那里人多,耶稣已经避开了。14 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15 那人就去告诉犹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稣。16 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想要杀他,因为他在安息日做了这些事。
这神奇的医治并没有被别的福音书作者记载;他们大多限于记述在加利利所行的神迹,而约翰则叙述在耶路撒冷所行的。关于此事,要留意,
I. 这医治发生的时间:是在犹太人的一个节期,即逾越节,因为那是最隆重的节期。基督虽住在加利利,却在节期上耶路撒冷去(第1节)。1. 因为这是神所定的礼仪;他既生在律法以下,作为臣民就要遵守,尽管作为儿子他本可主张豁免。因此他教导我们要参加宗教聚会(希伯来书 10:25)。2. 因为这是行善的机会;因为,(1.) 当时有众多人聚集在那里;那是全国各地至少一切认真思考之人的总会合处,此外还有别国的归信者;智慧必须在热闹处呼喊(箴言 1:21)。(2.) 可以盼望他们心境良好,因为他们聚集是为敬拜神,并以宗教操练度日。如今一个倾向虔敬、专心于敬虔操练的心,极其敞开,能领受神圣之光与爱进一步的启示;基督也必为它所悦纳。
II. 这医治发生的地点:在毕士大池;其中有神奇的医治能力,这里特别描述了它(第2–4节)。
1. 它的位置:在耶路撒冷,靠近羊市;epi te probatike。它也可译作羊圈,即圈养羊的地方;或译作羊门,我们在尼希米记 3:1 读到过,羊从那里被牵进来;也可译作羊市,即卖羊的地方。有人认为它靠近圣殿;若是如此,它就给那些上殿祷告的人提供了一幅令人伤感却有益的景象。
2. 它的名称:这是一个池子(一个水塘或浴池),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怜悯之家;因为神对患病和有疾之人的许多怜悯在那里显明出来。在这样充满苦难的世界中,有一些毕士大——怜悯之家(医治那些疾病的良方),这是好的,叫这景象不至全然凄凉。哈蒙德博士称之为施舍院。莱特富特博士猜测,这就是上池(以赛亚书 7:3)和旧池(以赛亚书 22:11);它原是用来洗除礼仪上的污秽,廊子是为方便人在其中穿脱衣服而建造的,但近来成了有医治功效的池子。
3. 它的布置:有五个廊子、柱廊、广场或有顶的走道,病人躺在其中。人的慈善就这样与神的怜悯一同救济困苦的人。自然提供药方,人却必须提供医院。
4. 它怎样聚集了病人和残疾者(第3节):里面躺着许多有病的人。这世上受苦之人的苦难何其多!各处何其充满哀诉,有病之人何其众多!我们有时到医院探访,或可得益,借着别人的灾祸感谢神赐给我们的安慰。福音书作者特别列出躺在这里的三种病人:瞎眼的、瘸腿的和枯干的,或筋脉萎缩的;或是一处肢体,如那枯干手的人,或是全身瘫痪。这些人被提及,是因为他们最不能自己下水,便在廊子里等得最久。患这些身体疾病的人不辞劳苦从远处而来,又耐心久候医治;我们任何人都会这样做,也应当如此做。然而,人若对自己的灵魂也有这样智慧,若也这样殷切求自己的属灵疾病得医治,那该多好!我们按本性在属灵的事上都是有病的人,是瞎眼的、瘸腿的、枯干的;但若我们只肯遵守秩序,就已为我们的医治作了有效的预备。
5. 它对于医治这些病人有什么功效(第4节)。有一位天使下去搅动水;谁先下去,谁就痊愈。说这池中奇异的功效是天然的,或者更确切说是人工的,是洗祭牲所致,使水染上某种连瞎子也能医治的功效;又说这天使只是一个使者、一个普通人,被派下去搅动水,这全无根据;圣殿中本有专为洗祭牲而设的房间。解经家普遍同意,这池子所有的功效是超自然的。诚然,犹太作家不吝称颂耶路撒冷,却没有一个人提及这医治之池;他们在此事上的缄默,或许是因它被视为弥赛亚即将来到的预兆,因此那些否认他已经来到的人故意掩盖这表明他来临的迹象;所以我们关于它的记载只有这些。要留意,
(1.) 天使对药物所作的预备:他下到池中,搅动水。天使是神的仆人,也是人类的朋友;或许他们在除去疾病上(正如恶天使在加给疾病上)比我们所知的更加活跃。拉斐尔是次经中一个天使的名字,意为medicina Dei——神的药,或者更确切说是医师。看这些圣天使为人的益处甘愿俯就何等卑微的职任。我们若要像天使一样遵行神的旨意,就必须以为除了罪以外,没有什么事是低于我们的。水被搅动是天使下来的信号,正如桑树梢上有脚步声之于大卫;那时他们便须奋力行动。圣所的水在被搅动时才有医治之效。传道人必须挑旺他们里面的恩赐。当他们在职事上冷淡迟钝时,水就沉静下来,不易医治。天使下来搅动水,不是每日,或许也不常常,而是在一定的时候;有人认为是在三大节期,为要增添那些隆重节期的荣耀;或是偶尔,照无限智慧所看为合宜的。神在施恩上是自由的。
(2.) 药物的功效:谁先下去,谁就痊愈。这里有,[1.] 这功效对于所医之病的神奇广度;无论什么病,这水都医治。天然或人工的浴池,在某些情形中有害,正如在另一些情形中有益;但这却是医治每一种疾病的良方,连那些由相反原因而来的病也能医治。神迹的能力在自然能力屈服之处得胜。[2.] 这功效对于所医之人的神奇限制:先下去的人得到益处;就是说,那立即下去的人或那些立即下去的人得医治,迟延后来才进去的人却不得。这教导我们要留意并善用机会,谨慎,免得错过一个永不再来的时机。天使搅动水,却让病人自己下去。神已将功效放在圣经和礼仪中,因为他本愿医治我们;但我们若不妥善使用它们,那是我们自己的错,是我们不愿得医治。
如今,这就是我们关于这常存神迹所有的记载;它何时开始、何时停止,均不确定。有人猜测,它开始于大祭司以利亚实建造耶路撒冷城墙并以祷告使之成圣之时;神就将这功效放在邻近的池中,以表明他悦纳。有人认为它是近来在基督降生时才开始的;不,另有人认为是在他受洗时。莱特富特博士在约瑟夫《古史》15.121–122中发现记有希律第七年发生的大地震,即基督降生前三十年;他以为既然天使降临时常有地震,天使大概就在那时首次下来搅动此水。有人认为它随着这件神迹而停止,另有人认为在基督死时停止;无论如何,可以确定它有恩慈的意义。第一,它是神向那百姓所怀善意的记号,并表明他们虽久无先知和神迹,神却没有弃绝他们;他们虽现今受压迫、被轻看,许多人预备说:我们祖宗所告诉我们的一切奇事在哪里呢?神藉此使他们知道,他仍厚待他们严肃会集的城。我们由此可借机感恩承认神在矿泉水中所显的能力和良善,它们如此有益于人的健康;因为神造了众水的泉源(启示录 14:7)。第二,它是弥赛亚的预表;他是那已经打开的泉源,原是要提高人对他的盼望,就是那以公义为日头、其翅膀有医治之能的。这些水从前用于洁净,如今用于医治,以表明基督之血那无比浴池兼有洁净和医治的功效,能医治我们一切疾病。充满这池子的西罗亚水,象征大卫的国和大卫之子基督的国(以赛亚书 8:6);所以如今将这种至高的功效放在其中,实在相宜。重生的洗礼盆对于我们如同毕士大池,医治我们属灵的疾病;不是在一定时候,而是在任何时候。凡愿意的,都可以来。
III. 这医治所施于的病人(第5节):一个患病三十八年的人。1. 他的病很严重:他患的是软弱,失去了肢体的用处,至少一边如此,正如瘫痪者通常的情形。身体如此残废,以致它不再是灵魂的器具,即使在今生的事务中也成了灵魂的重担,这是可悲的。我们有何等理由为身体的强健感谢神,用它服事他,并怜悯那些作他囚犯的人!2. 病期很漫长:三十八年。他瘸腿的年日比多数人的寿命还长。许多人久不能履行生活的职分,以致如诗人所哀叹的,似乎是徒然被造;是为受苦,不是为服事;生来总是在死。我们或许多年几乎不知道病一天是什么滋味,岂可抱怨一个难熬的夜晚或一次疾病发作,而许多比我们更好的人几乎不知道好一天是什么滋味?巴克斯特先生对此段的评语极其感人:“在神有益的管教之下活三十八年,是何等大的怜悯!我的神啊,”他说,“我为五十八年同样的管教感谢你;与完全的兴盛和快乐相比,这是何等安全的生活!”
IV. 简要叙述这医治及其情形(第6–9节)。
1. 耶稣看见他躺着。要留意,基督上耶路撒冷时,所探访的不是宫殿,而是医院;这是他谦卑、俯就和柔和怜悯的实例,也表明他来到世间的伟大目的,是要寻找并拯救有病和受伤的人。毕士大这里有一大群贫穷的残疾人,但基督定睛在这个人身上,把他从其余的人中拣出来,因为他是这一所中最年长的,情形也比其余任何一个更可怜;基督喜悦帮助无助的人,愿意怜悯谁就怜悯谁。或许他一同受苦的同伴因他屡次未得医治而嘲笑他;因此基督取他为自己的病人:站在最软弱者一边,扶持他所看见被压倒的人,是他的荣耀。
2. 他知道并顾念他在这种情形中躺了多久。那些久在患难中的人可以以此安慰自己:神计算其时日,也知道我们的本相。
3. 他问他说:你要痊愈吗?向一个病了如此久的人提出这问题,实在奇怪。的确,有些人不愿痊愈,因为他们的疮可供他们乞讨,也可作他们懒惰的借口;但这穷人既不能去乞讨,也不能工作,然而基督仍把这事问他,(1.) 为表达自己对他的怜悯和关切。基督温柔地询问受患难者的愿望,愿意知道他们的祈求是什么:“我当为你作什么?”(2.) 为试验他是否愿意受那位恩惠的医治,而大人物对那位存着这样深的偏见,并企图使别人也存偏见。(3.) 为教导他重看这怜悯,并激发他对此的渴望。在属灵的事上,人不愿从罪中得医治,不肯离开罪。因此,若能取得这一点,若人愿意痊愈,这工就做了一半;因为基督愿意医治,只要我们愿意被医治(马太福音 8:3)。
4. 这个可怜的病人趁此机会重述他的哀诉,陈明他情形的悲惨,这就使他的医治更加显明:先生,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第7节)。他似乎把基督的问题当作对他不留心、不努力的责备:“你若有心要得医治,早该更好地把握机会,早就下到医治的水里了。”“不,夫子,”这穷人说,“我未得医治,不是缺少善意,而是缺少一位好朋友。我尽己所能帮助自己,却是徒然,因为没有别人肯帮助我。”(1.) 他没有想到除此水以外还有别的方法可得医治,也不想要别的友谊,只想有人帮助他下水;所以基督医治他时,他的想象或期待对这医治不能有所贡献,因为他没有想到这样的事。(2.) 他哀诉没有朋友帮他进去:“我没有人,没有朋友肯向我施这恩惠。”人会以为那些自己已得医治的人中,总会有人伸手帮他;但穷人没有朋友是常有的事;没有人顾念他们的灵魂。对于有病和无力的人,为他们作工与救济他们同样是真实的慈善;贫穷人也能彼此行善,应当如此,尽管我们很少见他们如此;我说这话是使他们羞愧。(3.) 他悲叹自己的不幸:他正去时,常有别人先下去。但他与医治之间只差一步,仍然是无力的。没有人有慈善说:“你的情形比我的更糟,你这次先下去,我等到下一次”;因为没人能胜过那句老格言:各人顾自己。他屡次失望,便开始绝望;如今正是基督前来救济他的时候;他喜悦在绝望的情形中帮助人。要留意,这人如何温和地说到身边人的不仁,没有任何乖戾的反唇。我们既当感谢最微小的恩惠,也当忍耐最大的轻慢;即使我们的怨愤极为公正,我们的言语仍当始终平静。还要留意,为称赞他,虽然他久候徒然,仍继续躺在池边,盼望总有一天帮助会来到(哈巴谷书 2:3)。
5. 我们的主耶稣于是只用一句话医治了他,尽管他既未求此,也未想到此。这里有,
(1.) 他所说的话:起来,拿你的褥子(第8节)。[1.] 他被吩咐起来行走;向一个久已残废的病人发出这样的命令,实在奇特;但这神圣的话要成为神圣能力的载体:它是命令疾病离去,命令自然刚强,却表述为吩咐他自己奋力而起。他必须起来行走,就是尝试去做;在尝试中他就会得着力量去做。罪人的归正是长期疾病的医治;这通常藉着话语成就,是命令的话语:起来,行走;回转,存活;你们要造一个新心;这并不比此处假定这病人不用神的恩典、分别的恩典就有能力做到更假定我们有这样的能力。但是,他若不尝试帮助自己,就不会得医治,也必须自己承担罪责;然而这并不因此说明他起来行走时是靠自己的力量;不,是靠基督的能力,一切荣耀必须归给他。要留意,基督没有吩咐他起来进到水中,却吩咐他起来行走。基督为我们作了律法所不能作的事,并把那事搁置一旁。[2.] 他被吩咐拿起他的褥子。第一,为显明这是完全且纯粹神奇的医治;因为他的力量不是渐渐恢复,而是从极度软弱无力中忽然进入最高程度的身体强健;以致他能负担如任何搬运工一样重的担子,仿佛已像他们那样久经负重,尽管他已如此久不曾使用身体。前一分钟还不能在床上翻身的人,后一分钟就能背起自己的床。那瘫痪的人(马太福音 9:6)被吩咐回家去,但这人可能没有家可回,医院就是他的家;所以他被吩咐起来行走。第二,为宣告这医治,使它公开;因为那天是安息日,凡在街上负担的人都会很显眼,人人都会问这是什么意思;这样神迹的消息就会传开,归荣耀给神。第三,基督要藉此见证反对长老的传统,那传统把安息日律法扩展得超过其本意;也要表明他是安息日的主,有权照自己所喜悦的对它作变更,并凌驾于律法之上。约书亚和以色列军队遵神命令,在安息日围绕耶利哥行走;此人照命令背起褥子,也是如此。这种情形可以成为在安息日背褥子的必要或怜悯之工;但在这里不止如此,它是敬虔的工作,纯为神的荣耀而作。第四,他要藉此试验病人的信心和顺服。他公开背着褥子,就使自己暴露在宗教法庭的谴责之下,至少可能在会堂中受鞭打。如今,他会为顺从基督冒这个险吗?是,他会。凡被基督的话医治的人,就当受他的话治理,无论代价如何。
(2.) 这话的效力(第9节):有神圣的能力与它同在,他立刻痊愈,拿起褥子来走了。[1.] 他感到基督话语医治他的能力:他立刻痊愈。这可怜的残疾人忽然发现自己如此轻松、如此强壮、如此能够自助,这给他何等喜乐的惊奇!顷刻之间,他进入了何等一个新世界!对基督而言,没有一件事太难。[2.] 他顺服了基督话语命令他的能力。他拿起褥子来走了,并不在意谁因此责怪他或威吓他。我们属灵得医治的证据,是我们起来行走。基督医治了我们属灵的疾病吗?那么,无论他差遣我们到哪里,就让我们去;无论他乐意放在我们身上什么,就让我们拿起,并在他面前行走。
V. 这穷人在得医治之后怎样了。这里告诉我们,
1. 在安息日看见他背着褥子的犹太人与他之间发生了什么;因为这医治是在那日作的,且是逾越节那一周里的安息日,故为大日(第19章第31节)。基督的工作使他无需在安息日与别日之间作任何分别,因为他总是办理他父的事;但他在那日行了许多显著的医治,或许是要鼓励他的教会盼望:在守基督徒安息日时,从他得着那些由他神奇医治所预表的属灵恩惠。如今这里,
(1.) 犹太人与那人在安息日背褥子一事争辩,告诉他这是不合法的(第10节)。不显明他们是有权惩罚他的官长,还是只能告发他的普通百姓;但有一点可称赞的是:他们尚不知道他凭什么权柄如此行,便为安息日的尊荣而热心,不能无动于衷地看它被亵渎;像尼希米一样(尼希米记 13:17)。
(2.) 那人以一个足以支持他的凭据,为自己所作的辩护(第11节)。“我这样作,不是轻看律法和安息日,而是顺从一位借着使我痊愈,已经给我无可否认的证据,表明他比二者都更大的人。能行这样神迹使我痊愈的,无疑可以给我这样的命令,叫我背褥子;能掌管自然能力的,无疑也能掌管一项成文律法,尤其是在非属律法本质的事例上。那样恩待我、使我痊愈的,必不会那样苛待我,命令我去作有罪的事。”基督藉着医治另一个瘫痪者,证明他有赦罪的权柄;在这里证明他有立法的权柄;若他的赦免有效,他的命令也有效,而他的神迹证明二者。
(3.) 犹太人进一步询问是谁给他这凭据(第12节):那是什么人?要留意,他们何等刻意忽略那本可作为他们信基督之根据的事。他们并不询问,甚至出于好奇也不问:“使你痊愈的是谁?”他们却刻意抓住那可作反对基督根据的事(“对你说拿你的褥子走吧的是什么人?”),极想传召病人作见证控告他的医生,作背叛他的人。在他们的问题中,要留意,[1.] 他们决意把基督看作一个普通人:那是什么人?因为虽然他给出了极有说服力的证据,他们仍决意永不承认他为神的儿子。[2.] 他们决意把他看作坏人,并且想当然地以为,吩咐此人背褥子的那位,无论能提出什么神圣的委任,必定是犯法者;他们决意要这样控告他。什么人竟敢发这样的命令?
(4.) 这穷人不能把关于他的事告诉他们:他不知道他是谁(第13节)。
[1.] 基督医治他时,他并不认识基督。他可能听过耶稣的名字,却从未见过他,所以不能认出这就是他。注意,基督为许多不认识他的人作许多好事(以赛亚书 45:4、5)。他光照我们、坚固我们、使我们苏醒、安慰我们,而我们不知道他是谁;也未察觉每天藉着他的中保我们领受了多少。这人不认识基督,不能实际信靠他得医治;但基督知道他灵魂的性情,并按着这些赐下恩惠,正如在类似情形中对那瞎子一样(第9章第36节)。我们与神所立的约和相交,其起源不那么在于我们认识他,乃在于他认识我们。我们认识神,或者更确切说,是为神所认识(加拉太书 4:9)。
[2.] 当时他使自己不被人认识;因为他一行完医治,就避开了,他使自己不被人认识(有人如此读),因为那里人多。提到这一点,是要表明,第一,基督怎样避开——他退入人群中,使人不能把他与普通人分辨出来。那万万人中的第一人,常常使自己成为群众中的一个。那些以服事使自己卓越的人,有时命定要与群众同列,并被忽略。或第二,他为何避开:因为那里人多,他刻意避开那些会惊叹这神迹、宣扬它的人所给的喝彩,也避开那些会以犯安息日者的名义责难他、诋毁他的人。那些在自己的世代为神积极作工的人,必须预备经历恶名与美名;尽可能避开二者的耳闻,是智慧;免得我们因其一过度高抬,因其二过度压低。基督留下神迹,让它自己证明;也留下这受医治的人为它辩护。
2. 在他们下一次会面时,他与我们的主耶稣之间发生了什么(第14节)。这里要留意,
(1.) 基督在哪里遇见他:在圣殿,就是公共敬拜的地方。我们参加公共敬拜,可以期待遇见基督,并增进对他的认识。要留意,[1.] 基督到圣殿去。他虽有许多仇敌,仍公开出现,因为他在那里为神所设立的礼仪作见证,也有行善的机会。[2.] 那得医治的人到圣殿去。看来基督就在他得医治的那一天在那儿遇见他;他立刻到了那里,第一,因为他因病久被拦阻,不能去那里。他或许三十八年没有去过;所以禁令一解除,他第一次所访的就是圣殿,正如希西家所表示他也要如此(以赛亚书 38:22):“我上耶和华的殿,有什么兆头呢?”第二,因为他的康复使他有正当的事要去那里;他上殿感谢神使他康复。神无论何时恢复我们的健康,我们都应当以庄严的赞美朝见他(诗篇 116:18、19);越快越好,趁着对这怜悯的感受还新鲜。第三,因为他背着褥子似乎轻看了安息日,他就藉此表明自己尊重安息日,并在安息日成圣的事上存敬畏的良心;其最主要的重点在于公开敬拜神。必要和怜悯的工作是许可的;但这些做完后,我们必须到圣殿去。
(2.)他对他说了什么。基督医治我们以后,并没有就此与我们了结;他现在也藉着话语着手医治他的灵魂。[1.] 他使他记住自己的痊愈:看哪,你已经痊愈了。他自己知道已经痊愈,基督却使他留意此事。看哪,要严肃思想,这医治是何等突然、何等奇异、何等无需代价、何等容易:当惊叹它;看哪,要希奇:要记念它;让这印象存留,永不失去(以赛亚书 38:9)。[2.] 他因这事警戒他不可犯罪:既已痊愈,就不要再犯罪。这暗示他的疾病乃是罪的惩罚;究竟是某种特别显著的罪,还是一般意义上的罪,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罪是疾病的招致原因(诗篇 107:17、18)。有人注意到,基督没有向任何病人提到罪,只有向这个瘫痪的人,以及另一个同样患病的人提到(马可福音 2:5)。那些长期疾病存留之时,阻止了许多罪在外在行为上的实施;所以当这残疾除去时,就更须警醒。基督暗示,那些已经痊愈、已经从罪当前可感的惩罚中得释放的人,在惊恐和约束过去后,有再归回犯罪的危险,除非神的恩典使源头干涸。那仅仅拦住水流的患难一过去,水就会回到原来的河道;所以极须警醒,免得在医治的怜悯之后,我们又归回愚妄。我们所从其中得医治的苦难,既使我们亲尝罪的痛楚,就警告我们不要再犯罪;我们藉以得医治的怜悯,也使我们有责任不可冒犯那医治我们的主。这是每一项护理的声音:你去吧,不要再犯罪。这个人在圣殿中很有盼望地开始了新生活,然而基督仍看为有必要给他这样的警戒;因为人通常在患病时许诺许多,刚刚恢复时实行一些,过了一段时候就把一切都忘了。[3.] 他警告他,若再回到从前犯罪的道路,会有危险: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基督洞悉万人心,知道他是那种必须用恐惧使之远离罪的人。三十八年的瘫痪,照想已经够坏了;然而若神已经赐给他这样一次拯救,他又重陷于罪,就还有更坏的事要临到他(以斯拉记 9:13、14)。他所躺卧的病院是凄惨之地,地狱却凄惨得多:背道者的定罪,比三十八年的瘫痪更为可怕。
VI. 现在,在基督与这病人会面之后,注意接下来的两节经文:1. 这个贫穷质朴的人向犹太人所指出关于基督的事(第15节)。他告诉他们,是耶稣使他痊愈。我们有理由认为,他的本意是要归荣耀给基督,并使犹太人得益处;他一点也没有想到,那位有如此能力和良善的主竟会有仇敌;但凡愿基督国度兴旺的人,必须有蛇的智慧,免得热心反而多害少益,也不可把珍珠丢在猪前。2. 犹太人对他的暴怒和仇恨:因此犹太人的官长逼迫耶稣。看,(1.) 他们对基督的仇恨是何等荒谬、何等不合理。因此,只因他使一个可怜的病人得了痊愈,从而减轻了公共的负担——那人很可能一直靠此维生——他们就逼迫他;因为他在以色列中行善,他们就逼迫他。(2.) 这是何等血腥残酷:他们想要杀他;非要他的血、他的性命,不能使他们满足。(3.) 他们怎样以为安息日的尊荣热心作掩饰;因为这就是他们假称的罪名:因为他在安息日作了这些事,仿佛这一情形足以败坏最美善、最属神的行动,并使那行为本来极有功德的人该受责难。照样,假冒为善的人常以对敬虔形式的假热心,遮掩他们对敬虔能力的真实仇恨。
基督与犹太人的讲论;一切审判都交给基督;基督徒的宪章。
17 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18 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19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20 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他看,叫你们希奇。21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22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23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24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25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26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27 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28 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29 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30 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样听见,就怎样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
这里记载基督因被控为犯安息日者而发表的讲论,看来这乃是他在公会受审时为自己所作的辩护:究竟是在同一天,还是两三天以后,并未显明;大概是在同一天。注意,
I. 他所陈述的教义,藉此证明他在安息日所作之事有理(第17节):他回答他们。这意味着他们曾控告他什么;或者他们彼此议论、想要杀他时所提出的事(第16节),他知道了,便回答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别的时候,面对相似的控告,他曾引用大卫吃陈设饼、祭司宰杀祭牲,以及百姓在安息日给牲畜饮水的例子;但在这里,他进入更高的层面,援引他父的榜样和他神圣的权柄;撇开一切别的理由,他坚持那足以代替一切——等同于全部理由——的事,并持守他所曾提及的事(马太福音 12:8):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但他在此进一步阐明它。1. 他主张自己是神的儿子,这从他称神为他的父已清楚暗示;若是这样,他的圣洁就无可置疑,他的主权也无可争辩;他可以随己意对神的律法作出改变。万物的后嗣——子,他们必尊敬。2. 他主张自己与神同工。(1.)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神在第七日歇了一切工的榜样,在第四条诫命中被作为我们守这日为安息日或休息日的根据。现在,神只是歇了他此前六日所作的那种工;此外他作事直到如今,他天天作工,安息日和平日都作工,托住并治理一切受造物,并以他普遍的护理参与自然界一切的运动和作用,使他自己得荣耀;所以,当我们奉命在安息日休息时,却不受限制,不能作那直接趋向于神荣耀的事,正如那人背褥子之事。(2.) 我也作事;所以我不仅可以像他一样,在安息日和别的日子行善,我也与他一同作工。神既藉着基督创造万有,也藉着他托住和治理万有(希伯来书 1:3)。这使他所作的一切无可非议;如此伟大的工作者必然是不可抗拒的统治者;那作万有之事的,是万有之主,因而也是安息日的主。他现在要主张他这项特殊的权柄,因为他不久就要藉着将日子从第七日改为第一日,进一步显明这权柄。
II. 人对他教义所起的反感(第18节):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他的辩护反成了他们定他罪的缘由,仿佛他为自己辩明,反倒使坏事更坏。注意,不肯被基督的话光照的人,必因那话而愤怒激忿;没有什么比基督主张自己的权柄更使他的仇敌烦恼(诗篇 2:3–5)。他们想要杀他,
1. 因为他犯了安息日;不管他怎样为自己辩解,他们已经决意,无论有理无理,都要判他犯安息日。恶意和嫉妒一旦坐上审判席,理性和公义即使在被告席上缄默也罢,因为无论它们说什么,必定都被驳回。
2. 不但如此,他还称神为他的父。现在他们假装为神的尊荣而嫉妒,正如先前为安息日一样;并控告基督犯了大罪,说他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若他实在不是如此,这确是大罪。这是路西弗的罪:我要与至上者同等。现在,(1.) 他们由他所说自己是神的儿子、神是他的父,合理地推断出此事;patera idion——他自己的父;是他的父,以一种不是任何别人所有的方式。他说自己与父同工,有同样的权柄和能力;由此他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看哪,犹太人所明白的,亚流派所不明白。(2.) 然而他们把他与神同等当作罪过归在他身上,乃是不公正的;因为他本是、也是神,与父同等(腓立比书 2:6);所以基督回答这控告时,并不反对这一暗示为牵强或曲解,反而阐明他的主张,证明他在能力和荣耀上与神同等。
III. 基督在这事上所作的讲论,一直不断地延续到本章末了。在这些经文中,他先解释、随后证实他作为神与人之间立约的中保和全权代表所受的委任。既然他因此有权得的尊荣,并非任何受造物适宜接受的;他因此受托的工作,也非任何受造物可能完成的;所以他是神,与父同等。
1. 概括而言。他作为中保所作的一切,都与父合一;在整件事上,他们之间有完全美好的默契。这番话以庄严的前言引出(第19节):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这阿们、阿们,说此话。这表明所宣告的事,(1.) 极其庄严伟大,应当得到最严肃的注意。(2.) 极其确实,应当得到真诚的认同。(3.) 乃是纯粹神圣启示的事;是基督告诉我们的事,若非如此,我们便不能得知。他概括地说到子与父在作工上合一,有两件事:--
[1.] 子顺服父(第19节):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父所作的这些事,子也作。主耶稣作为中保,第一,顺服他父的旨意;他顺服得如此完全,以致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这与说神不能说谎、不能背乎自己,意义相同,乃是表示他真理的完全,不是表示他能力有什么不完全;照样,基督如此完全地献身于父的旨意,以致他不可能在任何事上独自行动。第二,他留意父的旨意;他不能、也不会作任何事,惟有看见父所作的才作。没有人能测透神的作为,惟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看见他所作的,亲密地熟悉他的旨意,并且那些计划常在他面前。他作为中保,在整个救赎工作中所作的,是父所作之事的精确摹本或副本;即父在永恒的旨意中制定我们救赎的计划,并在一切事上定下那些永不能被破坏、也从不需要改变的安排。这是那伟大原本的副本;基督的忠心如同摩西的忠心,在于他照着在山上所指示他的样式作一切事。这用现在时表达——他看见父所作的——原因与他在世上时人说他在天上(第3章第13节)、在父怀里(第1章第18节)相同;他当时既按其神性在天上,天上所作的事也就在他的知识之前。父在他旨意中所作的,子一直看在眼中,且仍定睛于此,正如大卫在灵里论到他说:我常将耶和华摆在我面前(诗篇 16:8)。第三,然而他在作工上与父同等;因为凡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他作的是同样的事,不是相似的事,乃是tauta,同样的事;并且他作的方式也是homoios,照样作,以同样的权柄、自由和智慧,同样的能力和效力。父是否制定、废除和改变实定律法?他是否统管自然的进程,洞察人的内心?子也是如此。中保的能力乃是神圣的能力。
[2.] 父将事传达给子(第20节)。注意,
第一,促成此事的原因:父爱子;他宣告说:这是我的爱子。他不只是乐意这项工作,更对承担这工作者有无限的喜悦。基督当时为人所恨,是本国所憎恶的(以赛亚书 49:7);但他以父爱他这事安慰自己。
第二,这事的实例。他显明此爱,1. 在于他传达给子什么:他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父创造并治理世界的安排,显给子看,使他可用同样的安排建立和治理教会;这工作乃是创造和护理工作的副本,所以称为将来的世界。他将一切ha autos poiei——他所作的事——指给他看;这也可以解释为子所作的事;子所作的一切,都是照父的指示;父将其指给他看。2. 在于他将要传达什么;他还要指给他看,就是要指定并指导他作比这些更大的事。(1.) 能力比医治那瘫痪之人更大的工作;因为他要使死人复活,并且自己要从死里复活。藉着自然的能力并使用方法,疾病或许经过一些时候可以治愈;但自然无论使用什么方法、经过多久,也绝不能使死人复活。(2.) 权柄比准许那人在安息日背褥子更大的工作。他们以为那是大胆的举动;但与他废除整套礼仪律法、设立新条例相比,这算得什么?他不久就要这样作,“叫你们希奇!”他们如今轻蔑而愤慨地看待他的作为,但他不久要作一件使他们惊讶的事(路加福音 7:16)。许多人被带来惊叹基督的作为,使他从他们得尊荣,却没有被带来相信,因而不能从其中得益处。
2. 具体而言。他藉着列举一些他所作、乃神独有的工作,证明自己与父同等。这在第21–30节中进一步展开。他所作且将要作的,是神至高统治权和司法权所独有的工作——审判并施行审判(第22–24、27节)。这两者彼此交织,因为紧密相连;所说过一次的又重复强调;把两者合起来,便证明基督说自己与神同等并没有错。
(1.) 注意这里论到中保使死人复活、赐生命的能力所说的话。见[1.] 他作此事的权柄(第21节):父怎样叫死人起来,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第一,使死人复活、赐生命乃是神的特权,就是那起初将生命之气吹在人的鼻孔里,使他成为有灵的活人者的特权(申命记 32:30;撒母耳记上 2:6;诗篇 68:20;罗马书 4:17)。神曾藉先知以利亚和以利沙作过这事,这也证实了他们的使命。死人复活从不在自然的通常路径中,也从未进入那些只研究自然能力范围之人的思想;他们的一条公认公理正与此完全相反:A privatione ad habitum non datur regressus——存在一旦熄灭,就不能重新点燃。因此,雅典人把这事讥笑为荒谬(使徒行传 17:32)。这纯粹是神圣能力的工作,对此的认识也纯粹出于神圣启示。犹太人会承认这一点。第二,中保被赋予这项特权:他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他愿意叫谁活,就叫谁活;愿意何时叫人活,就何时叫人活。他不像太阳那样因自然的必然性使万物苏醒,太阳的光线照例使万物复苏;他乃按自由行动者行事,自己掌管能力的施予,在使用这能力上既不受强迫,也不受限制。他既有神的能力,也有神的智慧和主权;他拿着坟墓和死亡的钥匙(启示录 1:18),不是作为仆人,奉命开关,因为他是以大卫的钥匙拿着它,乃是它的主人(启示录 3:7)。绝对君王如此描述(但以理书 5:19):他愿意谁死,谁就死;愿意谁活,谁就活;这用在基督身上毫不夸张。
[2.] 他作此事的能力。所以他能像父一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他像父一样在自己有生命(第26节)。第一,父在自己有生命,这是真确的。他不仅是自有永有的存在者,不从任何别的存在而来,也不倚赖任何别的存在(出埃及记 3:14);他也是至高的生命赐予者;他自己掌管生命,并掌管一切美善(生命有时即指美善);一切都从他而来,并倚赖他。他对受造物乃是生命和一切美善的泉源,是它们存在与福祉的创始者;是活神,是一切活物的神。第二,他已赐给子在自己有生命,这也同样确实。父作为伟大的创造主,是一切自然生命和美善的本源;子作为救赎主,是一切属灵生命和美善的本源;子之于教会,正如父之于世界(哥林多前书 8:6;歌罗西书 1:19)。恩典的国度以及其中一切的生命,完全且绝对地在救赎主手中,正如护理的国度在创造主手中;神既赐万物存在,自己便是自有的;基督既赐生命,也藉自己的能力使自己复活得生命(第10章第18节)。
[3.] 他照着这权柄和能力行事。他既在自己有生命,又奉权柄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照此就有两种复活由他大能的话语施行,这里都说到了:--
第一,一种现今已有的复活(第29节),即藉着基督恩典的能力,从罪的死复活到义的生。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这复活已经开始,还要进一步进行;那时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这显然不同于第28节所说末世的复活。这处不像那处一样,丝毫没有说到坟墓里的死人、他们全体及其出来。现在,1. 有人认为,这应验在那些他神迹般使之复活的人身上:睚鲁的女儿、寡妇的儿子和拉撒路;值得注意的是,凡基督使之复活的,都有话对他们说,如:闺女,起来;少年人,起来;拉撒路,出来;反之,在旧约之下复活的人,并非藉着一句话,而是藉着别的动作(列王纪上 17:21;列王纪下 4:34;13:21)。有人把它理解为那些与基督一同复活的圣徒;但我们没有读到神儿子的声音呼唤他们。可是,2. 我宁愿把它理解为基督教义的能力,用以挽回并使那些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活过来(以弗所书 2:1)。时候将到,死去的灵魂要因福音的传讲和随之而来的从神而来的生命之灵而活过来;不但如此,当基督在地上时,这事已经开始。它尤其可指外邦人的蒙召,这被说成是从死里复生;有人认为,以西结的异象预表了这事(第37章第1节),以赛亚书也预言了这事(以赛亚书 26:19):你的死人要复活。但这应适用于福音在犹太人与外邦人中一切奇妙的成功;这时候现在仍在,并且仍将来到,直到所有蒙拣选的人都有效蒙召。注意,(1.) 罪人在属灵上是死的,缺乏属灵的生命、感觉、力量和行动,对神是死的;他们可怜,却既不觉察自己的悲惨,也不能自行摆脱。(2.) 灵魂归向神,就是从死到生的复活;它开始向神而活时,便开始活了,开始渴慕他,并向他行动。(3.) 灵魂得以复活进入属灵生命,是藉着神儿子的声音;这是由他的能力所成就,那能力又藉着他的话传递和施予:死人要听见,就是被使听见、明白、领受并相信神儿子的声音,听为他的声音;然后圣灵便藉此赐生命,否则字句是叫人死。(4.) 我们必须听见基督的声音,才能藉此得生。那些听见并留意所听见之事的人,必得生命。你们当就近我来,侧耳而听,就必得活(以赛亚书 55:3)。
第二,一种将来的复活;这在第28、29节中说到,开头说:“不要因我所说第一次复活的事希奇,不要以为它不可信、荒谬;因为在末日,你们都要看见人子能力和权柄一个更可感、也更令人惊异的证明。”正如他自己的复活被保留为他个人使命最后且决定性的证明,众人的复活也被保留为他由圣灵施行之使命的同样证明。现在注意这里,
a. 这复活何时发生:时候将到;它定在一个时刻,这伟大的安排何等准确。审判并非无限期地延后——延到某个尚未确定的时间;不是,他已经定了日子。时候将到。(a.) 它尚未来到;它不是第25节所说那将到、现在就是的时刻。那些说复活已经过去的人,犯了危险的错误(提摩太后书 2:18)。但是,(b.) 它必定来到;它正在临近,每日比前一日更近;已在门口。我们不知道它离我们多远;但我们知道,它乃是绝不会落空地预定、绝不改变地决定了的。
b. 谁要复活:凡在坟墓里的,就是从时间起头以来所有死去的人,以及直到时间终结将要死去的人。有人曾说(但以理书 12:2):必有多人复醒;基督在这里告诉我们,那许多人就是全体;都必须显现在审判者面前,因此都必须复活;每一个人,以及每个人的全体;每一个灵魂都要回到自己的身体,每一根骨头都要归回自己的骨头。坟墓是死人身体被拘禁之处,是他们被消耗的熔炉(约伯记 24:19);但鉴于他们将要复活,我们可称它为他们的床,他们在那里睡觉,等候再被唤醒;又可称它为他们的库房,他们被存放在那里,等待再被使用。甚至未被葬在坟墓里的也要复活;但因大多数人被葬在坟墓里,基督便用这说法:凡在坟墓里的。犹太人用sheol一词指坟墓,意为死人的状态;凡在那状态中的都要听见。
c. 他们怎样复活。这里告诉我们两件事:--(a.) 这复活的施行者:他们要听见他的声音;即他要使他们听见,正如拉撒路被使听见那一句“出来”;有神圣的能力随着这声音,使他们得生命,并能顺从它。基督复活时,没有听见声音,也没有说一句话,因为他是藉自己的能力复活;但在世人复活时,我们读到有三种声音(帖撒罗尼迦前书 4:16)。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就是君王的呼喊,又有天使长的声音;或是基督自己——天使的君王,或是在他之下天军的统帅;又有神的号声:兵士的号角吹响战争警报,审判者的号角宣告法庭传唤。(b.) 这声音的果效:他们要从坟墓里出来,如囚犯从监牢里出来;他们要从尘土中起来,抖去尘土(见以赛亚书 52:1、2、11)。但这还不是全部;他们要显现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要出来如同受审的人,出来到被告席前,公开领受他们的判决。
d. 他们要复活进入什么:按他们各自不同的品格,进入不同的福乐或痛苦状态;按他们在试验状态中所作的,进入报应的状态。
(a.) 行善的要出来复活得生;他们要再活,且永远活着。注意,[a.] 无论人被称作什么名,或作何等貌似可信的宣认,惟有行善、作神所喜悦并对别人有益之事的人,在那大日才得好处。[b.] 身体的复活,对所有真诚且恒常行善的人,并且只对这些人,乃是生命的复活。他们不但要如同蒙赦的罪犯那样被公开宣告无罪——我们说他保全了生命——更要被接纳进入神的面前,那就是生命,且比生命更好;他们要得着完全的安慰。活着就是快乐,他们要被高举,超越死亡的惧怕;这才真是生命,其中必死的永远被吞灭。
(b.) 作恶的要复活定罪;他们要再活,永远地死。法利赛人以为复活只属于义人,基督在此纠正他们的错误。注意,[a.] 作恶的人,无论他们怎样假称,在审判日必被当作恶人对待。[b.] 对于那些没有藉悔改消除自己所作错事的作恶者,复活乃是定罪的复活。他们要出来,公开被定为悖逆神,又公开被判受永刑;被宣告这刑罚,并立刻被送往那里,毫无缓刑。复活将是如此。
(2.) 注意这里论到中保施行审判的权柄所说的话(第22–24、27节)。他既有全能的能力,也有至高的司法权;既是生命之父和生命的泉源,还有谁比他更适合主持来世的大事呢?这里有,
[1.] 基督受委任或被授权担任审判者的职分,这里两次提到(第22节):他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又一次(第27节):他赐给他权柄。
第一,父不审判什么人;这并不是说父已经放弃统治,而是他乐意藉着耶稣基督治理;所以人不是在直接与神打交道的恐惧之下,反而有藉着中保来到他面前的安慰。他既造了我们,就可以随己意处置我们,如同窑匠对泥土;然而他不利用这一点,反而用人的绳索牵引我们。2. 他不按无罪之约来决定我们永远的结局,也不因我们违背那约而利用他对我们所拥有的权利。中保既已承担作代替性的满足,事情便交由他处理,神也乐意进入一个新的约定;不是在创造主的律法之下,而是在救赎主的恩典之下。
第二,他已将一切审判交给子,并立他为万有之主(使徒行传 10:36;罗马书 14:9),如同埃及的约瑟(创世记 41:40)。这事早已被预言(诗篇 72:1;以赛亚书 12:3、4;耶利米书 23:5;弥迦书 5:1–4;诗篇 67:4;96:13;98:9)。一切审判都交给了我们的主耶稣;因为:1. 他受托管理护理的国度,作万有之首(以弗所书 1:11),又作各人的头(哥林多前书 12:3)。万有都靠他而立(歌罗西书 1:17)。2. 他有权立即制定约束良心的律法。如今「我告诉你们」乃是天国律例的格式:由主耶稣制定,并凭他的权柄。现今一切有效的法令,都由他的权杖所认可。3. 他获授权立定新约的条件,并拟定神与人之间和平的条款;乃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并且他已赐给基督权柄赐人永生。生命册乃是羔羊的册;我们必须按他的裁定站立或跌倒。4. 他奉差继续并完成与黑暗权势的战争;要赶出这世界的王,并审判他(第12章第31节)。他受委任不但施行审判,也要争战(启示录 19:11)。凡愿为神抵挡撒但争战的人,都必须投身在他的旗帜之下。5. 他被立为大日审判的唯一执行者。古人通常把这些话理解为他审判权柄的那一最终、加冕之举。最后且普世的审判交给人子;审判台是他的,乃是基督的审判台;随从是他的,就是他大能的天使;他必审理案件,并宣告判决(使徒行传 17:31)。
第三,他也赐给他施行审判的权柄(第27节)。注意:1. 我们的救赎主所受的权柄是什么:乃是施行审判的权柄;他不但有立法和司法的权柄,也有执行的权柄。这里这句话尤其用于定罪的审判(犹大书 1:15)。poiesai krisin——对万人施行审判;与他施行报应相同(帖撒罗尼迦后书 1:8)。不悔改罪人的灭亡出于基督的手;那向他们施行审判的,正是本愿为他们成就救恩的那一位,这使判决无可非议;对于救赎主的判决,也没有补救之法;救恩本身也不能救那些被救主定罪的人,这使其灭亡无可救治。2. 他从何得这权柄:父将它赐给了他。基督作为中保的权柄乃是受托并衍生的;他作为父的代理者、主的受膏者、主的基督而行事。如今这一切大大归荣耀给基督,使他因自称与神同等而脱离亵渎之罪;也大大安慰所有信徒,他们可以以最大的把握,将自己的一切交托在这样的手中。
[2.] 这里说明他何以得到这委任的理由(国政的理由)。一切审判交给他有两个理由:——
第一,因为他是人子;这表示三件事:——1. 他的降卑和恩慈的俯就。人是虫,人子是虫;然而这正是救赎主为遵行爱的旨意所取的性情和身分;他降到这卑微的地步,并因这是他父的旨意而服从随之而来的一切羞辱;因此,作为对这奇妙顺服的报偿,神便如此尊荣他。因为他屈尊成为人子,他父就立他为万有之主(腓立比书 2:8、9)。2. 他与我们的亲近和关联。父将世人的治理交给他,因为他既是人子,就与他所治理的人同有一种性情,因而作审判者更加无可非议,也更加可蒙悦纳。「他们的君王必从他们中间而出」(耶利米书 30:21)。那律法预表了这事:「你总要立你弟兄中的一人作王治理你」(申命记 17:15)。3. 他是所应许的弥赛亚。在那关于他国度和荣耀的著名异象中(但以理书 7:13、14),他被称为人子;又如诗篇 8:4–6:「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他是弥赛亚,所以得着这一切权柄。犹太人通常称基督为大卫之子;但基督通常称自己为人子,这是更谦卑的称号,并表明他不只是犹太民族的君王和救主,也是全人类的君王和救主。
第二,使众人都尊敬子(第23节)。这里说尊敬耶稣基督,是神伟大的旨意(子意在荣耀父,所以父也意在荣耀子;第12章第32节);也是人为顺从这旨意所当尽的大责任。神若要人尊敬子,凡得知子的人就都有责任尊敬他。注意:1. 我们当向主耶稣表示的敬重:我们必须尊敬子,必须视他为当受尊敬者,既因他本身超越的美德和完全,也因他与我们所有的关系;并当照此努力归荣耀给他;必须承认他是主,并敬拜他;必须尊敬那为我们受羞辱的主。2. 其程度:正如尊敬父一样。这假定尊敬父是我们的责任;因为启示宗教建基于自然宗教,并指引我们以神性的尊荣尊敬子;我们必须以尊敬造物主同样的尊荣来尊敬救赎主。他自称与神同等,远非亵渎;我们若把他当作别样,便是所能犯的最大伤害。基督教的真理和律法,凡已启示的,都与自然宗教的真理和律法一样神圣、尊贵,也当同样看重;因为我们对于基督、我们生命的创始者,负有同样的责任;我们对于救赎主恩典的依赖,也正如对造物主护理的依赖一样必要;这便是这律法——要尊敬子如同尊敬父——的充分根据。为加强这律法,又说: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有些人自称敬畏造物主,也尊崇地谈论他,却轻看救赎主,轻蔑地谈论他;但这样的人当知道,父与子的尊荣和利益如此不可分离、交织在一起,以致凡羞辱子的,父绝不算他是尊敬自己。注意,(1.) 加给主耶稣的侮辱,反映到神自己身上,在天庭必如此解释和计算。子既如此维护父的尊荣,甚至把加给父的辱骂归到自己身上(罗马书 15:3),父也同样维护子的尊荣,并视经由子对他的攻击为对自己的攻击。(2.) 原因在于子是父所差遣和委任的;是父差了他。对于使者的侮辱,差遣他的君王理当愤慨。照这原则,真正尊敬子的,也尊敬父(见腓立比书 2:11);
[3.] 这里有子执行这委任所遵循的规则,那些话似乎正是在此处进入(第24节):听见而信的人有永生。这里有全福音的实质;前言命人留意一件极重大的事,并赞同一件极确实的事:「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就是你们所听见一切审判都交给我的那一位,就是口中有神圣判决的那一位;你们要从我领受基督徒的品格和宪章。」
第一,基督徒的品格: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人。真正作基督徒,就是:1. 听基督的话。只在能听见的范围之内还不够,我们必须留意它,如学生留意教师的训诲;也必须专心听从它,如仆人听从主人的命令;我们必须听从并顺服它,必须以基督的福音为我们信仰和行为的固定准则。2. 信差他来的那一位;因为基督的旨意是要带我们归向神;神既是一切恩典的最初源头,也是所有信心最后的对象。基督是我们的道路;神是我们的安息。我们必须信神是差遣耶稣基督的那一位,并且他藉着在耶稣基督面上显出自己的荣耀,把自己荐与我们的信和爱(哥林多后书 4:6),作为他的父、也是我们的父。
第二,基督徒的宪章,凡真正的基督徒都有分于其中。看我们藉基督得着什么。1. 赦免的宪章:他不至于定罪。福音的恩典是完全解除律法咒诅的文据。信徒不但永远不伏在定罪之下,现在也不至于落入定罪,不落在其危险之中(罗马书 8:1),不进入审判,甚至不被传讯。2. 特权的宪章:他已经出死入生,现今得着属灵生命中的福乐,并有将来永生福乐的权利。头一个约的条件是: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如今这证明基督与父同等,因为他有权把从前向遵守旧律法之人所提出的同一福益——就是生命——提出给听他话的人:当我们不能靠行而活时,「听而活,信而活」是我们可以把灵魂托付于其上的(见第17章第2节);
[4.] 这里有他按这委任行事的公义(第30节)。既然一切审判交给他,我们不免要问他如何管理。这里他回答:「我的审判是公平的。」基督一切治理的作为,无论立法或司法,都完全合乎公平的规则(见箴言 8:8);对于救赎主任何的裁断,都不能提出异议;因此,他的律例既不能废除,他的判决也不能上诉。他的审判必定公义,因为它们受以下引导,
第一,受父的智慧引导:「我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离了父不能做什么;我怎样听见,就怎样审判。」正如他先前所说(第19节),子不能做什么,惟有看见父所做的;这里也是如此,惟有听见父所说的才做:我怎样听见,1. 从父隐秘永恒的旨意中听见,就怎样审判。我们若想知道在与神交往中所可倚赖的是什么,就当听基督的话。我们不必窥探那不属于我们的神圣旨意和隐秘之事,却当留意基督治理和审判所启示的宣告;这些必供给我们无误的引导,因为基督所判定的,乃是父所命定之事精确的副本或对应。2. 从旧约已经公布的记录中听见。基督在执行他一切职分时,都顾及圣经,并以遵行和应验圣经为己任:「在书卷上已经记着我的事。」他如此教导我们,不可凭自己做什么,却要怎样从神的话听见,就怎样判断事物并照样行。
第二,受父的旨意引导:「我的审判是公平的,不能不如此,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这并不是说基督的意思与父的意思相反,如我们里面肉体与圣灵相反;而是:1. 基督作为人,具有人性的自然且无罪的感情,能感觉痛苦和快乐,倾向于生命,厌恶死亡;然而他并不取悦自己,在继续他的职分时不与这些商议,也不征询这些,反而完全安于父的旨意。2. 他作为中保所做的,并不是出于自己任何特别或个别的目的和设计;他所求要做的,不是为了自己的心意,乃是在其中受父的旨意和父为自己所定的旨意引导。我们的救主在一切场合都以此为所归,并以此约束自己。
基督证明他的神圣使命;责备犹太人的不信。
31 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是真的。32 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33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34 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是要叫你们得救。35 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36 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所赐给我、叫我成全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这些事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37 差我来的父也亲自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38 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39 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40 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41 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42 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43 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44 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呢?45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46 你们若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47 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在这些经文中,我们的主耶稣证明并确认了他所提出的委任,并表明他是神所差来的弥赛亚。
I. 他搁置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见证(第31节):「我若为自己作见证,虽然这见证绝对真实(第8章第14节),但按人间通常审判的规则,你们不会接纳它为合法证据,也不会准它作为证词提出。」如今,1. 这反映出人类及其诚实和正直的可责之处。我们确实可以慎重地说大卫仓促时所说的话:「人人都是说谎的」;否则,人为自己作的见证可疑且不可倚靠,就绝不会成为这样公认的准则;这表明自爱强过爱真理。然而,2. 这也归荣耀给神的儿子,并显明他奇妙的俯就:他虽是那诚信的见证者,真理本身,有权凭他的尊荣和单独的见证要求人信服,却乐意放弃自己的特权,为坚固我们的信心而援引他的凭据,使我们可以完全满意。
II. 他提出别的见证人为他作证,证明他是神所差来的。
1. 父亲自为他作见证(第32节):「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认为这是指父神,因为基督把父的见证与自己的见证并提(第8章第18节):「我为自己作见证,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注意,
(1.) 父加在他委任上的印记:「他为我作见证」,不但曾藉天上的声音如此作,现今仍藉他与我同在的凭据如此作。看神要为谁作见证。[1.] 他所差遣和使用的人;哪里赐下委任,哪里就赐下凭据。[2.] 为他作见证的人;基督正是如此。神必承认并尊荣那些承认并尊荣他的人。[3.] 不肯为自己作见证的人;基督正是如此。神必顾念那些谦卑自己、降低自己、不求自己荣耀的人,使他们不因此受损失。
(2.) 基督在这见证中所得的满足:「我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我十分确知自己有神圣的使命,对此毫不疑惑;他这样便在自己里面有了见证。」魔鬼曾试探他,使他怀疑自己是神的儿子,但他从未屈服。
2. 施洗约翰为基督作见证(第33节等)。约翰来为光作见证(第1章第7节);他的职任是预备基督的道路,并引导人归向他:「看哪,神的羔羊。」
(1.) 如今约翰的见证是:[1.] 庄严公开的见证:「你们曾差遣一队祭司和利未人到约翰那里,使他有机会宣告他所要说的话;这不是民间的见证,乃是司法的见证。」[2.] 真实的见证:他为真理作见证,正如见证人应当做的,证明全部真理,并且只证明真理。基督并不说「他为我作见证」(尽管人人都知道他如此行),却像一个诚实人那样说:「他为真理作见证。」约翰公认是如此圣洁善良、向世界死了、又如此熟悉神圣之事的人,因而不能想象他若所论基督的事不是真的、若他并不确知,竟会犯下这样的伪造和欺骗。
(2.) 关于约翰的见证,又补充两件事:——
[1.] 那是超乎他为自己所需证明的见证(第34节):「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基督虽认为合宜引用约翰的见证,却声明不可把这理解或解释为有损他自足的特权。基督不需要介绍信或推荐信,也不需要证明书或证书,惟有他自己的价值和卓越所带来的见证;那么基督为何在此强调约翰的见证?因为「我说这些话,是要叫你们得救。」他在这整段话中所追求的,不是救自己的性命,乃是救别人的灵魂;他提出约翰的见证,是因为约翰是他们中间的人,盼望他们会听从。注意,第一,基督愿意并旨在拯救甚至他的仇敌和逼迫者。第二,基督的话是通常的救恩途径。第三,基督在他的话中顾念我们的软弱,并俯就我们的领受能力;他所考量的,与其说是这样伟大的君王说什么才合宜,不如说是我们能承受什么、什么最可能使我们得益。
[2.] 那是就人而论的见证,因为施洗约翰是他们所敬重的人(第35节):「他在你们中间是光。」
第一,施洗约翰的品格:他是点着的明灯。基督常常称赞约翰;他当时在阴影之下被囚禁,然而基督仍给他应得的称赞;凡忠心事奉神的人,我们也必须随时如此待他们。1. 他是光,不是 phos——lux,光(基督才是那光),而是 lyknos——lucerna,一盏灯,一种从属而承受来的光。他的职任是以弥赛亚临近的消息照亮黑暗世界;对弥赛亚而言,他如同晨星。2. 他是点着的灯,这表示真诚;画出来的火可以发光,惟有燃烧的才是真火。这也表示他的活动、热心和炽烈,燃烧着爱神和爱人的灵魂;火总是在自己或别物上作工,善良的传道人也是如此。3. 他是明亮的灯,这或表示他作榜样的生活,我们的光也当如此照在人前(马太福音 5:16);或表示他显著而广泛的影响。他在别人眼中很有声望;他虽追求隐退和幽静,又身在旷野,但他的教训、洗礼和生活使他极为显著,吸引全国的目光。
第二,众人对他的感情: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1. 约翰出现时,他们陷入一种兴奋:「你们情愿——ethelesate,你们喜悦在他的光中欢喜;你们以本国有这样一个人、国家的荣耀而非常自豪;你们情愿 agalliasthenai——情愿跳舞,并为这光喧嚷,如同男孩围着篝火。」2. 这不过短暂,很快便过去:「你们喜欢他,pros horan——一时、暂时,如小孩子喜欢新鲜事物;你们喜欢约翰片刻,却很快厌烦他和他的职事,说他是被鬼附着的;如今你们又把他关在监里。」注意,许多起初似乎受福音感动、喜爱福音的人,后来却轻视并拒绝它;冒进喧嚷的信徒冷淡退后,是常见的事。这些人在约翰的光中欢喜,却从未行在其中,故此没有持守;他们好像石地。希律还是施洗约翰的朋友时,百姓就奉承他;但他一落在希律的怒容之下,就失去他们的宠爱:「你们情愿拥护约翰,pros horan,就是为了暂时的目的」(有人如此解释);「你们因盼望藉他的影响力,并在他名义的掩护下摆脱罗马的轭、恢复国家的公民自由和尊荣,想利用他,所以为他欢喜。」如今,(1.) 基督提及他们敬重约翰,是要定他们现今反对自己的罪,因为约翰曾为他作见证。他们若照所当行的继续敬重约翰,就必接纳基督。(2.) 他提及他们敬重的消逝,是要称义神夺去约翰的职事——如今已经如此——并把那光放在斗底下。
3. 基督自己的作为为他作见证(第36节):「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我们若信从神所差之人、如约翰的见证,那么神直接的见证、而非藉人的职事而来的见证,就更大(约翰一书 5:9)。注意,虽然约翰的见证较不有力、也较不重要,我们的主仍乐意使用它。凡为坚固我们信心而出现的支持,我们都应欢喜接受,虽然它们或许不足以构成证明;也不可借口另有更确凿的见证而使任何一个无效;我们全都需要。如今这更大的见证,就是父赐给他去完成的工作。即:(1.) 概括而言,他一生及职事的整个过程——向我们启示神和他的旨意,在人间建立他的国度,改革世界,毁灭撒但的国度,使堕落的人恢复其原初的纯洁与福乐,并将爱神和彼此相爱的心浇灌在人心中——他临终时所说「成了」的那一切工作,从始至终都是 opus Deo dignum——配得神的工作;他所说所做的一切皆为圣洁属天,其中显出神圣的纯洁、能力和恩典,充分证明他是神所差来的。(2.) 特别而言。他为证明自己神圣使命所行的神迹为他作见证。这里说:[1.] 这些工作是父赐给他的,即他既蒙指定又得能力行这些事;因为他作为中保,委任与力量都从父而来。[2.] 这些工作赐给他,是要他完成;他必须行完神的旨意和预知先前所定要行的一切奇事;他完成这些事证明了神圣的能力;因为神的作为完全。[3.] 这些工作确实为他作见证,证明他是神所差来的,也证明他论及自己的话是真的(见希伯来书 2:4;使徒行传 2:22);父差遣他,是如父差遣儿子去为自己取得产业,并非如主人差仆人办事;若神没有差他,就不会像藉着赐他去行的工作那样支持他、印证他;因为世界的创造者绝不会成为世界的欺骗者。
4. 他比先前更充分地提出父为他所作的见证(第37节):「差我来的父已经为我作见证。」君王通常不会亲自跟随自己的使者,以 viva voce——用说话——来确认他的委任;但神乐意在基督受洗时亲自以天上的声音为他的儿子作见证(马太福音 3:17):「这是我的使者,这是我的爱子。」犹太人把 Bath-kol——声音之女,即天上的声音——算作神显明其心意的方法之一;神已经用这方法公开而庄严地承认基督,并且重复这见证(马太福音 17:5)。注意,(1.) 神所差遣的人,他必为其作见证;哪里赐下委任,他就不会不加印证;那从未不给自己留下见证的(使徒行传 14:17),也绝不会使任何奉他差遣的仆人没有见证。(2.) 神要求人相信之处,必不缺少充分的证据,正如他对于基督所做的。为基督作见证的主要事,就是我们所冒犯的神愿意接纳他为中保。关于此事,他亲自给我们充分的确据(他也最适合如此做),宣告自己喜悦他;若我们也喜悦,工作便成了。如今有人或许提出:神既亲自如此为基督作见证,为何犹太民族和他们的首领没有普遍接纳他?基督在此回答说,这不应当视为奇怪,他们的不信也不能削弱他的可信性,理由有二:——[1.] 因为他们不熟悉神及其旨意这样非凡的启示:「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或显现。」他们虽自称与神有关系,却显出自己对神的无知,正如我们对一个从未见过、也从未听过的人无知一样。「但我为什么向你们谈神为我作见证呢?你们根本不认识他,也不与他相交或相通。」注意,不认识神,是人拒绝他为其儿子所作见证的真正原因。正确理解自然宗教,会使我们发现基督教中如此可赞的相称之处,从而大大使我们的心倾向于接受它。有人如此解释:「父曾以声音和鸽子降下为我作见证;这是你们从未见过、听过的非凡之事;然而为了我的缘故,确有这样的声音和显现;并且你们若紧紧留意约翰的职事,就如别人一样,原可听见那声音、看见那显现;但你们轻忽它,便错失了那见证。」[2.] 因为他们连神向他们启示自己的通常方式也不受感动:「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第38节)。他们有旧约圣经;难道不可以藉此预备他们接受基督吗?可以,只要圣经对他们有应有的影响。但第一,神的道不在他们里面;道在他们中间,在他们的国家,在他们手中,却不在他们里面、不在他们心中;不是统治他们的灵魂,只是照在他们眼中、响在他们耳中。他们既有神所交托的圣言(罗马书 3:2),但这些圣言并不在他们里面发号施令,这对他们有什么益处呢?他们若有,便会立刻接纳基督。第二,道没有常存在。他们中许多人让神的道进入,暂时留下若干印象,却不让它常存;它不是像人在家中那样常在他们里面,而只是偶尔像寄居的人。道若常存在我们里面,我们若藉常常默想与它相交,在每件事上求问它,并在生活中遵行它,就会欣然接受父为基督所作的见证(见第7章第17节);但怎么显明他们并没有神的道常存在里面呢?由此显明:「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旧约中有关基督的事说得如此多,为要指引人何时何地寻找他,从而使人容易认出他;他们若适当地思想这些事,就不可能不确信基督是神所差来的;所以他们不信基督,乃是神的道没有常存在他们里面的确据。注意,神的道、圣灵和恩典在我们里面的内住,最好的试验是在于其果效,尤其在于我们接受他所差来的:他所差的命令、使者和护理,特别是他所差来的基督。
5. 他所传唤的最后一位见证人是旧约;旧约为他作见证,他也向旧约申诉(第39节等):「你们查考圣经」,ereunate。
(1.) 这可以这样读:或者,[1.]“你们查考圣经,这样作是好的;你们每天在会堂里诵读它们;你们有拉比、教师和文士,以研读圣经并加以评议为职事。”犹太人夸耀希列时代圣经学问的兴盛;希列约在基督降生后十二年去世。他们把当时公会中的一些人算为他们智慧的华美和律法的荣耀;基督也承认他们确实查考圣经,却是为寻求自己的荣耀:“你们查考圣经,所以,若不是故意瞎眼,就必信我。”注意,人可能在圣经的字句上极其用功,却仍不认识其能力和影响。或者,[2.]照我们所读的:你们应当查考圣经;这样,第一,这是以申诉的性质对他们说的:“你们自称接受并相信圣经;在这里我要同你们争辩,就让圣经作裁判,只要你们不拘守于字面”(hærere in cortice),“却要深入查考它。”注意,凡诉诸圣经时,就必须查考圣经。要通读整本圣经,将这一处与那一处互相比较,以一处解释另一处。我们也必须彻底查究个别经文,不只看它们乍看之下似乎所说的(prima facie),而要看它们实在所说的。第二,这是以劝告或命令的性质对我们说的,吩咐一切基督徒查考圣经。注意,凡要寻见基督的人,必须查考圣经;不仅要读和听,更要查考;这表明,1. 殷勤地寻求、劳苦、研读,并专心致志。2. 有寻见的愿望和目的。我们读和研读圣经时,必须以得着某种属灵的益处和好处为目标,并常常问:“我现在正在查寻什么?”我们必须如同查寻隐藏的珍宝那样查考(箴言 2:4),如同掘取金银的人,或潜水寻珠的人一样(约伯记 28:1–11)。这使庇哩亚人显为高贵(使徒行传 17:11)。
(2.) 现在,我们查考圣经时,有两件事在此被指示要放在眼前:以天国为我们的终极目的,以基督为我们的道路。[1.]我们必须查考圣经,为要得着天国这个伟大的终极目的:因为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圣经向我们保证有一个永恒的境界摆在我们面前,并在那境界中向我们提供永生:它包含描述那境界的图样、使人得着它的凭据、通往它之路的指引,以及建立其盼望的根基;在我们确信能寻见它之处查寻它,是值得的。但基督只对犹太人说:你们以为圣经中有永生;因为他们虽仍持守永生的信念和盼望,并将对此的期望建立在圣经上,却在这一点上错失了,就是他们以为只凭读和研读圣经便可得着永生。他们中间有一句流行却败坏的话:有律法之言者就有永生;他们以为若能背诵,或者说得更准确些,若能照着长老遗传所指示的那样死记硬背某些经文,就必定得着天国;他们既以为所有平民都因不这样知道律法而受咒诅(第7章第49节),便断定一切有学问的人必然蒙福。[2.]我们必须查考圣经,为要寻见基督;他是通往这终极目的又新又活的道路。这些圣经,就是那些重大而主要的见证人,为我作见证。注意,第一,圣经,甚至旧约圣经,也为基督作见证;神借着它们为他作见证。基督的灵在众先知里面预先见证他(彼得前书 1:11),并见证神关于他的旨意、应许和预先的启示。犹太人很清楚旧约为弥赛亚作见证,并细察那些指向他的经文;然而在应用这些经文上,他们却疏忽而极其失误。第二,因此我们必须查考圣经,并可盼望在这查考中寻见永生,因为它们为基督作见证;这就是永生,认识他(见约翰一书 5:11)。基督是藏在圣经田地里的宝藏,是那些井里的水,是那些乳房里的奶。
(3.)他在这见证上附加了对他们不信和邪恶的责备,分为四项;特别是,
[1.]他们忽略他和他的教训:“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第40节)。你们查考圣经,信从众先知;你们不能不看见他们为我作见证;但你们仍不肯到我这里来,而他们正是把你们引到我这里。”他们与基督疏远,过错与其说在悟性,不如说在意志。这话表达为一种哀诉;基督提供生命,他们却不接受。注意,第一,困苦的灵魂可从耶稣基督得着生命;我们可以得着生命,就是赦免和恩典的生命、安慰和荣耀的生命:生命是我们存在的完全,并包含一切幸福;基督就是我们的生命。第二,凡要得这生命的人,必须到耶稣基督那里去得;我们可以因来求而得着它。这意味着悟性同意基督的教训以及为他所作的见证;它在于意志同意他的治理和恩典,并在感情和行为上产生相称的顺从。第三,罪人死亡的唯一原因,是他们不肯到基督那里得生命和幸福;不是因为他们不能,乃是因为他们不肯。他们既不肯接受所提供的生命,因为它是属灵和属天的;也不肯同意提供生命的条件;更不使用所指定的方法:他们不肯被医治,因为他们不肯遵守医治的方法。第四,罪人任性顽梗地拒绝恩典的恩赐,是主耶稣极大的忧伤,也是他所哀诉的。那些话(第41节):“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是插入的一句话,为要预防人对他的反对,以为他是寻求自己的荣耀,并且使自己成为一党的首领,强迫众人到他那里并称赞他。注意,1. 他不贪求也不讨取人的喝彩,丝毫不追求属肉体的犹太人所期待弥赛亚出现时的那种世俗奢华与显耀。他吩咐所医治的人不要传扬他,又从那些要立他为王的人中退去。2. 他没有得着人的喝彩。他非但没有从人得荣耀,反倒从人受了许多羞辱和耻辱,因为他使自己毫无名声。3. 他并不需要人的喝彩;万神的使者都敬拜他,人的喝彩不能给他的荣耀增加什么;他喜悦这喝彩,只是在它合乎他父的旨意,并为那些尊荣他而从他得着更大尊荣之人的幸福时才如此。
[2.]他们没有爱神的心(第42节):“我很知道你们里面没有神的爱。你们连自然宗教的首要原则,就是爱神,都没有;我又何必希奇你们不来到我这里呢?”注意,人轻看基督的原因,是他们不爱神;因为我们若真爱神,就必爱那位神本体的真像,并急忙到那唯独能借以使我们恢复神恩眷的主那里去。他在第37节指责他们不认识神,这里又指责他们没有爱神的心;所以人没有爱神的心,是因为他们不寻求认识他。要注意,第一,指控他们的罪:你们里面没有神的爱。他们假装极爱神,并以自己为律法、圣殿和安息日的热心来证明这爱;其实他们实在没有神的爱。注意,许多人大大自称敬虔,却因忽略基督、轻蔑他的诫命而显明自己没有神的爱;他们恨恶他的圣洁,轻看他的良善。要注意,神所悦纳的是我们里面的爱神之心,是那安坐在心中、活泼运行的原则,是浇灌在心里的爱(罗马书 5:5)。第二,基督以他鉴察人心(启示录 2:23)并知道人里面所存的亲身知识,证明这项指控:“我知道你们。”基督看透我们一切的伪装,并能对我们各人说:“我知道你。”1. 基督比人的邻舍更认识人。众人以为文士和法利赛人很虔诚、很好,基督却知道他们里面没有神的爱。2. 基督比人自己更认识人。这些犹太人对自己评价很高,基督却知道他们的里面何等败坏,尽管他们外面看起来美好;我们可以欺哄自己,却不能欺哄他。3. 基督认识那些不认识、也不肯认识他的人;他注目那些竭力避开他的人,并按他们自己的名字、他们真实的名字,称呼那些不曾认识他的人。
[3.]另一项指控他们的罪,是他们顽固地反对真正的弥赛亚,却乐意接待假基督和假先知(第43节):“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诸天哪,要因此惊奇(耶利米书 2:12、13);因为我的百姓作了两件恶事,实在是大恶。第一,他们离弃了活水的泉源,因为他们不肯接待基督;他奉父的名而来,从父领受差遣,并且一切都为父的荣耀而作。第二,他们为自己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他们听从每一个要奉自己名立起来的人。他们离弃自己的怜悯,这已经够坏了;而且是为虚谎的虚空偶像而离弃,这就更坏。这里要注意,1. 那些奉自己名来的人,就是没有受差遣而奔跑、只为自己立名的人,是假先知。2. 神任凭那些不以爱接受真理的人受假先知的迷惑,是公义的(帖撒罗尼迦后书 2:10、11)。敌基督的错误,是那些不顺从基督教训之人所受公正的惩罚。那些向真光闭眼的人,按神的审判就被交付,毫无尽头地追随假光,被每一个鬼火引入歧途。3. 许多人极其愚昧:他们厌弃古老的真理,却喜爱新兴的错误;他们厌恶吗哪,同时却以灰为食。犹太人弃绝基督和他的福音之后,便不断受异象、假基督和假先知的困扰(马太福音 24:24);他们倾向于随从这些人,便导致那些加速他们毁灭的纷扰和叛乱。
[4.]这里又指控他们有骄傲、虚荣,以及由此而来的不信(第44节)。他既尖锐责备他们的不信,就如一位智慧的医生,在这里查究其原因,把斧子放在树根上。他们所以轻看并低估基督,是因为他们钦佩并过高估量自己。这里有,
第一,他们对世俗尊荣的野心。基督轻看它(第41节)。他们却把心放在其上:“你们互相受荣耀”;就是说,“你们盼望一位外在显耀的弥赛亚,并指望借着他得世俗的尊荣。”你们受荣耀:—1. “你们渴望得荣耀,并在一切所作的事上以此为目标。”2. “你们尊荣别人、称赞别人,只为他们也回报尊荣、称赞你们。”Petimus dabimusque vicissim——我们求取,也彼此给予。把尊荣抛给别人,只为使它反弹到自己身上,这是骄傲之人的技巧。3. “你们极其谨慎,把一切尊荣留给自己,并限制在自己的一党之内,仿佛一切尊贵之事都被你们垄断。”4. “人向你们所表示的尊敬,你们自己接受,并不像希律那样转归给神。”崇拜人及其见解,又希望受他们和他们的喝彩所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的表现,与基督教直接相反,和其他任何偶像崇拜一样。
第二,他们忽略属灵的尊荣;这里称之为惟独从神而来的荣耀;他们不寻求,也不留意。注意,1. 真正的尊荣是惟独从神而来的,就是那真实而长存的尊荣;凡他接纳进入与自己立约并相交的人,才真是尊贵的。2. 众圣徒都有这尊荣。一切信基督的人,都借着他领受从神而来的荣耀。他不偏待人,在哪里赐下恩典,也必在那里赐下荣耀。3. 我们必须寻求这从神而来的荣耀,必须以它为目标,为它行事,且不以低于它的为满足(罗马书 2:29);我们必须把它看作我们的赏赐,如同法利赛人看人的称赞一样。4. 凡不肯到基督这里来、又贪图世俗尊荣的人,显明他们并不寻求从神而来的荣耀;这是他们的愚昧和败亡。
第三,这对他们不信的影响。“你们既是这样,怎能信呢?”这里要注意,1. 信的困难出于我们自己和自己的败坏;我们使自己的工夫变得艰难,随后又抱怨说它无法实行。2. 对世俗尊荣的野心和矫饰,是信基督的大拦阻。那些以人的赞美和喝彩为偶像的人,怎能信呢?当认真敬虔的自称和实行不合时尚、到处受毁谤时;当基督和他的跟从者被人视为怪异,作基督徒便如同斑点雀鸟一样时(而这乃是常有的情形);那些野心的最高点只在乎靠肉体外貌装得好看的人,怎能信呢?
6. 这里所召的最后一位见证人是摩西,等等(第45节)。犹太人极其尊崇摩西,以作摩西的门徒为荣,并且在反对基督时假称遵从摩西;但基督在此向他们显明,
(1.)摩西是反对不信犹太人的见证人,并在父面前控告他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这可以理解为:[1.]显明律法与福音的区别。摩西,就是律法,控告你们;因为借着律法叫人知罪;它定你们的罪;对于倚靠它的人,它是叫人死并定罪的职事。但基督福音的目的并不是控告我们:“不要想我会在父面前告你们。”基督来到世上,并不是作摩墨斯,向每一个人挑错寻衅;也不是窥探人的行为,或搜罗罪状的告发者;不,他来是作辩护者,不是作控告者;是使神与人和好,不是使他们更加不和。那些依附摩西而反对基督,并愿意在律法之下的人,岂不是愚昧吗?(加拉太书 4:21)或者,[2.]显明他们不信的明显不合理:“不要想我会从你们的法庭上诉到神的法庭,要求你们在那里为你们加害我之事答辩,正如受伤害的无辜者通常所作的;不,我不需要这样;你们在天上的法庭已经被控告并被判定;摩西自己所说的,已经足够使你们因不信而知罪并被定罪。”不要让他们误解基督;他虽是先知,却没有利用自己在天上的权益攻击那些迫害他的人;没有像以利亚那样控告以色列人(罗马书 6:2),也没有像耶利米那样希望看见神向他们施行报应。也不要让他们误解摩西,仿佛他会支持他们弃绝基督;不,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注意,第一,外在的特权和优势,通常是那些弃绝基督和他恩典之人的虚妄倚靠。犹太人仰赖摩西,以为有他的律例典章便能救他们。第二,那些倚靠自己的特权却不善用它们的人,将会发现,不仅他们的倚靠落空,连那些特权本身也要作见证反对他们。
(2.)摩西是为基督及其教训作见证的(第46、47节):“他曾写过关于我的事。”摩西特别预言了基督,如女人的后裔、亚伯拉罕的后裔、细罗、大先知;摩西律法中的礼仪,都是那将要来者的预表。犹太人把摩西当作他们反对基督的保护者;但基督在这里向他们表明他们的错误:摩西非但没有写反对基督的话,反而是为他而写,也是写到他。但,[1.]基督在这里指控犹太人不信摩西。他曾说(第45节)他们仰赖摩西,这里却要证明他们不信摩西;他们仰赖他的名,却没有按其真实的意思接受他的教训;他们没有正确明白,也没有相信,摩西的著作中关于弥赛亚的内容。[2.]他从他们不信自己来证明这项指控:“你们若信摩西,也必信我。”注意,第一,信心最可靠的试验在于它所产生的果效。许多人说自己相信,他们的行为却证明他们的话为谎;因为他们若信圣经,所行的就必不如此。第二,凡正确相信圣经一部分的人,就会接受每一部分。旧约的预言在基督里得了如此完全的应验,以致那些弃绝基督的人,实际上就是否认那些预言,并把它们置之一旁。[3.]他从他们不信摩西推论,他们弃绝他并不奇怪:“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又怎能想你们会信呢?”第一,“你们若不信神圣的文字,就是那以黑白文字写下、最确实的传递方式的神谕,怎能信我的话呢?因为话语通常较少受重视。”第二,“你们若不信你们如此深深尊崇的摩西,又怎会信我呢?你们对我有这样多的轻蔑。”(见出埃及记 6:12)第三,“你们若不信摩西所说和所写有关我的事,这原是为我作的强而有力的见证,怎能信我和我的使命呢?”我们若不接受前提,怎能接受结论呢?基督教信仰的真理,既纯然是神圣启示的事,就有赖于圣经的神圣权威;所以,我们若不信那些著作是神所默示的,怎能接受基督的教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