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啟示錄 20
啟示錄: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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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但被捆綁。(主後95年)
1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2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綁一千年,3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它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它。4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併為 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5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6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7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8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9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這裡我們有,
I.關於撒但在一段確定時期內被捆綁的預言;在此期間,他的權勢遠較從前為小,教會所得的平安卻遠較從前為多。福音國度在世上建立起來時,撒但的勢力已有部分被打破;帝國成為基督教國家時,他的權勢又進一步削弱;奧秘巴比倫傾倒時,又更進一步被打破;但這蛇仍有許多頭,一個頭受傷,另一個頭仍有餘生。這裡記載他的權勢又受進一步的限制和削減。注意,#
1.捆綁撒但這工作的託付對象:一位從天而來的天使。這位天使很可能不是別人,正是主耶穌基督;對他的描述幾乎不能適用於其他任何一位。他有權捆綁那壯士,趕出他,並奪去他的家財;因此他必比那壯士更強。#
2.他在這工作中所用的器具:他有鏈子和鑰匙,有一條大鏈子捆綁撒但,又有那囚禁撒但之監牢的鑰匙。基督從不缺少合宜的權能和器具來打破撒但的權勢,因為他有天上的權能和陰間的鑰匙。#
3.這工作的執行(第2、3節)。#
(1.)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也就是魔鬼、撒但。無論龍的強力,或蛇的詭詐,都不足以把它從基督手中救出;他一把捉住,就緊緊不放。#
(2.)他把它扔進無底坑,以強力和公義的報應,把它投到它自己的地方和監牢;它曾獲准從那裡逃出,攪擾眾教會,迷惑列國;如今它被帶回那監牢,並在那裡被鏈子捆住。#
(3.)它被關閉,又有印封在它上面。基督關閉,就沒有人能打開;他以權能關閉,以權柄封印;即使魔鬼自己,也不能破開他的鎖和印。#
(4.)我們有撒但被囚禁的期限:一千年;以後它還要暫時被釋放。教會將有一段相當長的平安和興盛時期,但她一切的試煉尚未結束。#
II.聖徒在撒但持續被捆綁的同一時期作王的記載(第4–6節);這裡要注意,#
1.得此尊榮的是誰:那些為基督受苦的人,以及一切忠心歸附他的人;他們不受獸的印記,也不拜獸像;他們都使自己脫離異教和教皇制度的偶像崇拜。#
2.賜給他們的尊榮。#
(1.)他們從死裡復起,恢復生命。這可以按字面理解,也可以按比喻理解;他們在民政和政治意義上是死的,後來有了政治性的復活;他們的自由和特權復甦並得以恢復。#
(2.)寶座和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他們享有大尊榮、影響力和權柄,我想這更是屬靈性質的,而非屬世性質的。#
(3.)他們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與基督一同受苦的,必與基督一同作王;他們要在他的屬靈和屬天國度中與他一同作王,在智慧、公義和聖潔上榮耀地效法他,超過世上先前所知的一切。這稱為頭一次復活,惟有服事基督併為他受苦的人才得蒙此恩。至於惡人,在撒但被釋放以前,他們不得復起並恢復權勢;這也可稱為復活,正如猶太人的歸信被說成從死裡復生一樣。#
3.這些神僕人的福樂被宣告出來。#
(1.)他們是有福的、聖潔的(第6節)。除了聖潔的人,無人能有福;凡聖潔的,也都必有福。他們在這屬靈的復活中,如同歸給神的初熟果子,因此蒙他賜福。#
(2.)他們得保守,免受第二次死的權勢。我們知道第一次死是什麼,它是可畏的;但我們不知道第二次死是什麼。它必定更為可怕;那是靈魂的死,是與神永遠隔絕。願主使我們永不憑經驗知道它是什麼。經歷過屬靈復活的人,得救脫離第二次死的權勢。#
III.教會的患難再度來到,以及又一次強大的衝突;十分激烈,卻短暫而決定性。注意,#
1.長久加在撒但身上的約束終於被除去。只要這世界仍存,撒但在其中的權勢就不會全然毀滅;它可以受限制、被削弱,但他仍會有所作為,以攪擾神的百姓。#
2.撒但一被釋放,立刻重操舊業,迷惑列國,從而煽動他們與聖徒和神的僕人爭戰;若不是先受他的迷惑,他們絕不會這樣做。他們對於所從事的事因以及結果都受了迷惑:他們以為這是好事,其實是極壞的事;他們指望成功,卻必然敗北。#
3.他最後的努力似乎最為強大。現在獲准給他的權勢,看來比先前更少限制。他如今可以在地上四方招募志願者,並興起一支大軍,人數多如海沙(第8節)。#
4.我們得知這支在龍統率之下的軍隊主要將領之名:歌革和瑪各。既然這軍隊是從世界各地聚集而來,我們無需過於追究這些名稱究竟指何種特定勢力。這些名字見於聖經別處。我們在創世記 10:2 讀到瑪各。他是雅弗的一個兒子,並居住在稱為敘利亞的地方;他的後裔從那裡擴散到許多其他地區。歌革和瑪各合在一起,我們只在以西結書 38:2 讀到過;啟示錄中的這個預言從那預言借用了許多意象。#
5.我們有這支可畏軍隊的行軍和軍陣部署(第9節):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和蒙愛的城;那就是屬靈的耶路撒冷,神百姓最寶貴的利益寄託其中,因此對他們而言是蒙愛的城。聖徒的軍隊被描述為從城中出列,在城牆下安營,以保衛它;他們在耶路撒冷周圍安營。但敵軍遠勝教會的軍隊,以致把他們和他們的城都包圍起來。#
6.這裡記載這場戰爭及其結果:有火從神那裡從天降下,吞滅敵人。歌革和瑪各的毀滅也是如此預言的(以西結書 38:22):“我必用暴雨、大雹與火、硫磺降與他和他的軍隊。”神要以非常而更直接的方式,為他的百姓打這最後決定性的仗,使勝利完全,榮耀歸於他自己。#
7.那大仇敵魔鬼的定罪和刑罰:它如今與它的兩大官員;獸和假先知,即暴政和偶像崇拜;一同被扔進地獄;並非只在其中一段時期,而是要在那裡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普世審判。(主後95年)
11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12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13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14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15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魔鬼國度的徹底毀滅很恰當地引出對審判之日的記載;那日將決定每個人永遠的狀態。我們看見這世界的王受審判,就可以確信必有審判(約翰福音 16:11)。這將是大日子,是那大日子,眾人都要顯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願主幫助我們堅信將來審判的教義。這教義曾使腓力斯戰兢。這裡有對它的描述;注意,
1.我們看見審判的寶座和法庭,是大的、白的,極其榮耀,並且完全公正、公義。那借律法設立邪惡的罪孽之座,與這公義的寶座和法庭毫無相交。#
2.審判者的顯現;他就是主耶穌基督。當時他顯出如此的威嚴和可畏,以致天地從他面前逃避,再無可見之處;整個自然界的架構都要瓦解(彼得後書 3:10)。#
3.受審判的人(第12節):死人,無論大小;即年幼與年老、卑微與尊貴、貧窮與富足。沒有人卑微到不必交賬自己所得的一些才幹,也沒有人偉大到能逃避這法庭的管轄;不但基督來臨時仍活著的人,連一切先前死去的人也都如此。墳墓要交出人的身體,陰間要交出惡人的靈魂,海要交出那許多似乎喪失在其中的人。#
4.所定的審判準則:案卷展開了。什麼案卷?乃是神全知的案卷;他比我們的良心大,知道萬事。他那裡有記念冊,記錄善事,也記錄惡事;又有罪人良心的案卷,先前雖是隱秘,如今卻要展開。另有一卷要展開:聖經之卷,天上的法典,生命的準則。這卷書展開,內有律法,是試驗人心和行為的試金石。這書斷定權利之事;其他案卷為事實之事作證。有些人把那稱為生命冊的另一卷理解為神永恆旨意的冊子;但這看來不屬於審判之事:在永恆揀選中,神並非按司法程序行事,而是以絕對主權的自由行事。#
5.所要審理的案件;就是人的行為,他們做了什麼,究竟是善是惡。人要因自己的行為被稱義或被定罪;因為神雖知道他們的狀態和原則,並且主要看這些,但他既要向天使和人表明自己是公義的神,就必藉著他們的實踐察驗他們的原則;這樣,他說話的時候顯為公義,審判的時候顯為清正。#
6.審理和審判的結果;這將按照事實的證據和審判的準則。凡與死亡立約、與陰間結盟的人,那時都要與他們地獄裡的同夥一同被定罪,和他們一同被扔在火湖裡;因為按聖經所定生命的規則,他們沒有得永生的資格。但那些名字記在那冊子上的人;即借福音稱義、得赦免的人;那時要被審判者稱義、得赦免,並要進入永生,不再懼怕死亡、陰間或惡人;因為這些都一同毀滅了。讓我們最關切的,是察看自己在聖經面前處於什麼地位,它如今是稱我們為義,還是定我們有罪;因為萬人的審判者必按這準則行事。基督要照著福音審判眾人隱秘的事。那些已經照著福音安排並陳述自己的案件,以致預先知道自己必在主的大日得稱義的人,是有福的!#
有人認為本章是整卷預言中最晦暗的部分:其中所載之事很可能尚未成就;因此,與其在解釋上斷言而細說,不如滿足於一般性的觀察,乃是更明智的做法。這裡記載,
I.撒但被捆綁一千年(第1–3節)。#
II.聖徒與基督在同一時期一同作王(第4–6節)。#
III.撒但被釋放,以及教會與歌革、瑪各的衝突(第7–10節)。#
IV.審判之日(第11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