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馬可福音
馬可福音: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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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並附實用觀察,
論
聖馬可福音。
我們已經聽見第一位見證人為我們主耶穌的教義和神蹟所作的見證;如今又有另一位見證人出現,值得我們留意。第二個活物說:“你來觀看。”(啟示錄 6:3)現在讓我們稍作查考:
I.關於這位見證人。他名叫馬可。馬可乃羅馬名字,且極為常見;然而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他不是生來為猶太人。但正如掃羅到了外邦人中間時取了羅馬名字保羅,他也取名馬可;他的猶太名字或許是末底改;格勞秀斯如此說。我們讀到一個稱為馬可的約翰,他是巴拿巴的外甥;保羅曾因他而不悅(使徒行傳 15:37、38),後來卻非常喜愛他,不但吩咐眾教會接待他(歌羅西書 4:10),還差人叫他來作自己的助手,並稱贊說:“他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提摩太後書 4:11)保羅又把他列在自己的同工之中(腓利門書 1:24)。我們又讀到馬可,彼得稱他為自己的兒子,因為彼得曾作他歸正的器皿(彼得前書 5:13);這人是否就是前一位,若不是,則二人中哪一位是這福音書的執筆者,全然不能確定。古人中流傳甚廣的傳統說,聖馬可是在聖彼得的指導下寫成這福音書的,並由彼得的權威所證實;耶柔米也是這樣說。在《教會作家目錄》中,他說:“馬可,彼得的門徒和譯員,照他所聽見彼得講述的,由弟兄們從羅馬差遣,寫了一卷簡明的福音書。”:馬可這彼得的門徒和譯員,由弟兄們從羅馬差遣,寫了一卷簡明的福音書。特土良也說(《駁馬吉安》第4卷第5章):“馬可所發表的,應當歸於彼得所證實,因為馬可是他的譯員。”:馬可這彼得的譯員,將彼得所傳講的事寫了下來。然而,正如惠特比博士極好地提出:為什麼我們要訴諸彼得的權威來支持這福音書,或同聖耶柔米說彼得認可它,並以自己的權威向教會推薦誦讀它呢?雖然馬可確實不是使徒,我們卻極有理由認為,他和路加二人都在那七十個門徒之內;他們一直與使徒同行(使徒行傳 1:21),領受了與使徒相似的使命(路加福音 10:19;參馬可福音 16:18),並且極有可能在使徒領受聖靈的時候也領受了聖靈(使徒行傳 1:15;2:1–4)。既是如此,馬可不像馬太和約翰那樣為十二使徒之一,對於這福音書的有效性或價值,豈非毫無減損嗎?聖耶柔米說,這福音書寫成之後,他到了埃及,成為第一個在亞歷山大傳福音的人,並在那裡建立了一間教會;他以聖潔的生活成為那教會的極好榜樣。“他以如此的教義和生活的節制建立教會,以致基督的一切追隨者都被迫仿效他的榜樣。”:他以自己的教義和生活如此裝飾他所建立的教會,以致他的榜樣影響了基督的一切追隨者。#
II.關於這見證。馬可的福音書,#
1.篇幅很短,比馬太的短得多;它沒有像馬太那樣詳盡記述基督的講道,卻主要著重於他的神蹟。#
2.它在很大程度上重複了我們在馬太福音中所見的內容;在其中所敘述的故事上增添了許多顯著的情節,卻沒有許多新的事項。當許多見證人被傳來證明同一事實,而審判將據此作出時,他們各人一次又一次地用自己的話陳述這事實,並不被認為煩冗,反而極其必要;因為藉著見證的一致,這事便可確立。因此,我們不可認為這卷聖經是多餘的;它寫成不但為要堅固我們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也為要提醒我們在前一卷福音書中已經讀過的事,使我們更加鄭重留意,免得我們隨時隨地把它們忽略了;就是純潔的心,也需要這樣藉著提醒被激發。這等大事適宜說一次,又說兩次,因為人如此不善於領悟,又如此容易忘記。關於這福音書最初是用拉丁文寫成的傳統,毫無根據,儘管它是在羅馬寫的;它是用希臘文寫成,正如聖保羅寫給羅馬人的書信一樣,因為希臘文是較為通行的語言。#
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