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馬可福音 9

本章中,我們有:一、基督在山上的變像(第1–13節)。二、門徒不能趕出鬼時,他從一個孩子身上趕鬼(第14–29節)。三、他預言自己將受苦和受死(第30–32節)。四、他因門徒爭論誰為大而責備他們(第33–37節);又因約翰責備一個奉基督的名趕鬼、卻不跟從他們的人而責備約翰(第38–41節)五、基督與門徒論到使他的小子跌倒的危險(第42節),以及在我們裡面縱容那成為我們的絆腳石和犯罪機會之事的危險(第43–50節);這些段落大多我們先前已經讀過(馬太福音第17、18章)。

變像。

馬可福音 9:1–13和合本(神版)
1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要看見 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2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約翰暗暗地上了高山,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象,3衣服放光,極其潔白,地上漂布的,沒有一個能漂得那樣白。4忽然,有以利亞同摩西向他們顯現,並且和耶穌說話。5彼得對耶穌說:「拉比,我們在這裡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6彼得不知道說什麼才好,因為他們甚是懼怕。7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他們;也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8門徒忽然周圍一看,不再見一人,只見耶穌同他們在那裡。9下山的時候,耶穌囑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裡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10門徒將這話存記在心,彼此議論「從死裡復活」是什麼意思。11他們就問耶穌說:「文士為什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12耶穌說:「以利亞固然先來復興萬事;經上不是指著人子說,他要受許多的苦被人輕慢呢?13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他們也任意待他,正如經上所指著他的話。」

這裡有:一、預言基督的國現今將近來到(第1節)。所預言的是:

1.神的國將要來到,並且要以可見的方式來到:彌賽亞的國將藉著猶太政體的徹底毀滅而在世上建立;那政體攔阻了它。這是神的國在人間的復興;它曾因猶太人和外邦人可悲的墮落而在某種程度上失落了。#

2.它將帶著能力來到,足以開闢自己的道路,並壓倒加於它的反對。基督釘十字架後,神向猶太人施行報應時;又當它勝過外邦世界的偶像崇拜時,它便是帶著能力來的。#

3.它將在當時在場的一些人尚活著時來到;站在這裡的人中,有人未嘗死味以前,必看見它;這與馬太福音 24:34 所說的是同一意思: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那些與基督站在這裡的人必看見它;別人卻不能辨認它是神的國,因為它來到並不顯然。#

二、在基督變像中,顯出那國的一個樣本;這是在基督說了那預言六天以後。他已經開始使門徒知道他的死和受苦;為防止他們因此跌倒,他便使他們瞥見他的榮耀,表明他的受苦是自願的,也表明他位格的尊榮和榮耀將賦予這些受苦何等的效力,並防止他們因十字架跌倒。

1.這事是在一座高山頂上,正如摩西與神交談是在西奈山頂上,他從毗斯迦山頂眺望迦南也是如此。傳統說,基督是在他泊山頂變像;若是這樣,經上的話便應驗了:他泊和黑門都必因你的名歡呼(詩篇 89:12)。萊特富特博士注意到,我們最後一次看見基督所在之處是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離他泊山很遠,因此更認為這是約瑟夫所說、靠近該撒利亞的一座高山。#

2.這事的見證人是彼得、雅各和約翰;他們是要在地上作見證的三位,對應於摩西、以利亞和從天上來的聲音,即那三位從上頭作見證的。基督沒有帶所有的門徒同去,因為這事必須嚴守秘密。正如有分別的恩惠賜給門徒而不賜給世人,也有些恩惠賜給某些門徒而不賜給另一些門徒。眾聖徒都是親近基督的子民,但有些人躺臥在他的懷中。雅各是在十二使徒中第一個為基督而死的;約翰卻比他們都活得長,成為這榮耀最後的目擊見證人;他作見證說(約翰福音 1:14):我們見過他的榮耀;彼得也是如此(彼得後書 1:16–18)#

3.其方式是:他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他的顯現方式不同於他平常的樣子。這是屬性的改變,本質仍是一樣;這乃是神蹟。但變質說,即本質改變而一切屬性仍不變,並不是神蹟,乃是欺騙和騙局,是基督從未行過的作為。你看,當神樂意尊榮人的身體時,人的身體是何等能夠改變;他在復活時也必這樣尊榮聖徒的身體。他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這改變很可能是逐漸的,從榮耀到榮耀,以致門徒始終注目於他,便得到他們所能有的最清楚、最確實的證據,知道這榮耀的顯現不是別人,正是有福的耶穌自己,其中並無幻象。約翰說到那生命之道,是他們親眼看見、親手摸過的,似乎是在指這事(約翰一書 1:1)他的衣服放光;所以即使它原來很可能是暗色的,甚至是黑色的,現在卻白如雪,潔白到漂布者的技藝所不能使它達到的程度。#

4.與他同享這榮耀的是摩西和以利亞(第4節);他們顯現出來與他談話,並非要教導他,乃是要為他作見證,並受他的教導;由此可見,得榮耀的聖徒之間有交談和來往,他們彼此說話的方式,是我們所不明白的。摩西和以利亞所活的時代相隔甚遠,但這在天上並不造成任何隔閡;在那裡,首先的將要成為末後的,末後的將要成為首先的,也就是在基督裡全都一樣。#

5.門徒看見這異象、聽見這談話所感到的極大喜樂,由其餘門徒的口彼得表達出來;他說:夫子,我們在這裡真好(第5節)。雖然基督變了形像,並正在與摩西和以利亞談話,他仍准許彼得對他說話,並像從前一樣自由地親近他。注意:我們的主耶穌在他的升高和榮耀中,絲毫沒有減少他向其子民所施的俯就慈愛。許多人處在尊大之中,便迫使朋友與他們保持距離;但真信徒即便來到得榮耀的耶穌面前,也可以坦然無懼,並自由地向他說話。即使在這屬天的談話中,也有彼得插話的餘地;他說的是:“主啊,在這裡真好,我們在這裡真好;讓我們在這裡搭棚;願這裡成為我們永遠的安息。”注意:蒙恩的靈魂以與基督相交為美,以親近他為美,以與他同在山上為美,儘管那是寒冷孤寂之處;離開世界,獨自與基督同在這裡,乃是美好的:若只是在山上同變像的基督、摩西和以利亞在一起便已如此美好,那麼在天上同得榮耀的基督和眾聖徒在一起,將是何等美好!但要注意,彼得想要留在這裡時,忘記了百姓中多麼需要基督的同在和他的使徒的講道。正在這時,其他門徒極其需要他們(第14節)。注意:當我們境遇順遂時,容易忘記別人;在我們所享的豐盛中,容易忘記弟兄的需要;彼得把私下與神相交置於公開的有用之上,乃是一種軟弱。保羅看見這對教會是必要的,便情願仍留在肉身之中,而不離開到榮耀的山上去,雖然那是好得無比的(腓立比書 1:24、25)。彼得說要為摩西、以利亞和基督各搭一座棚,這不是妥善的構想;因為律法、先知和福音之間有如此完全的和諧,一座棚足可容納他們全體;他們在合一中同住。但不論他所說的話有何不相稱之處,他都可蒙寬恕,因為他們全都甚是懼怕;至於他自己,他不知道說什麼才好(第6節),也不知道這事的結局如何。#

6.從天上來的聲音,是對基督中保職分的證實(第7節)有一朵雲彩遮蓋他們,成為他們的廕庇。彼得說要為基督和他的朋友搭棚;但他還說話的時候,看哪,他的計劃如何被取代:這雲彩代替帳棚,作他們的遮蔽(以賽亞書 4:5);他談論自己的帳棚時,神創造了不是人手所造的帳棚。現在,從這雲彩中;這雲彩不過是彼得所說那卓越榮耀的一道影子,那聲音就是從那裡發出的;有話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神承認他,接納他為自己的愛子,並預備在他裡面接納我們;因此我們也必須承認並接納他為我們所愛的救主,並將自己交給他治理。#

7.這異象原是隻為引出那聲音;聲音一發出,異象便消失了(第8節)他們忽然周圍一看,好像驚訝的人要看自己身在何處,一切都不見了,不再看見一人。以利亞和摩西從眼前消失了,只剩下耶穌與他們同在;他也不再是變像的樣子,而是他平常的樣子。注意:當特別的喜樂和安慰離開靈魂時,基督並不離開它。縱有更可感受、更令人狂喜的交通被收回,基督的門徒總有、也必常有他平常的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正是我們必須倚靠的。讓我們為每日的飲食感謝神,不要在天上以外期待持續不斷的盛宴。#

8.這裡記載基督和門徒下山時的談話。#

(1.)他囑咐他們嚴守這事的秘密,直到他從死裡復活;那將完成他神聖使命的證據,屆時這事必須同其餘證據一併提出(第9節)。此外,他現在既處於卑微的狀態,便不願任何與這種狀態不相稱的事被公開留意到;因為他凡事都要與此相適應。吩咐門徒保持緘默,對他們也有益處,可防止他們因獲准有這樣的親密關係而誇耀,免得因啟示甚多而自高。這對人是一個剋制,不讓人述說自己的進展,並可幫助他隱藏驕傲。#

(2.)門徒不明白從死裡復活是什麼意思;他們無法對彌賽亞之死形成任何觀念(路加福音 18:34),所以願意以為他所說的復活是比喻性的,是指他從目前卑微低下的境況升到他們所期待的尊榮和統治。但若是這樣,還有一件事使他們困惑(第11節):為什麼文士說,按照舊約預言所定的次序,在彌賽亞榮耀顯現以前,以利亞必須先來?但以利亞已經離去了,摩西也是如此。引起這一難題的是,文士教導他們期待以利亞本人;而預言所指的,乃是一位帶著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而來的人。注意:誤解聖經極大地妨礙人接受真理。#

(3.)基督給他們一把鑰匙,以明白關於以利亞的預言(第12、13節)“確實預言了以利亞將來,並要復興萬事,使萬事歸正;而且;雖然你們不明白;也預言了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人輕慢,必須成為人的羞辱、被百姓藐視。雖然文士不這樣告訴你們,聖經卻如此說;你們有同樣的理由期待此事,不該覺得如此奇怪。至於以利亞,我告訴你們,他已經來了;你們若稍加思想,便會明白我所指的是誰:就是他們任意待他的一位。”這很適用於他們虐待施洗約翰的事。許多古人以及一般羅馬教作家認為,除了施洗約翰帶著以利亞的心志而來以外,在基督第二次顯現以前,以利亞本人還要與以諾一同被期待;屆時瑪拉基的預言將比在施洗約翰身上得到更完全的應驗。但這乃是無根據的幻想;所應許的真以利亞和真彌賽亞都已經來了,我們不應再期待別的。“正如經上所指著他的話”並非指他們任意待他;那是括號中的話;而只指他的來到。他已經來了,並且已經照著經上所記關於他的而存在、而作成了事。#

趕出汙靈。

馬可福音 9:14–29和合本(神版)
14耶穌到了門徒那裡,看見有許多人圍著他們,又有文士和他們辯論。15眾人一見耶穌,都甚希奇,就跑上去問他的安。16耶穌問他們說:「你們和他們辯論的是什麼?」17眾人中間有一個人回答說:「夫子,我帶了我的兒子到你這裡來,他被啞巴鬼附著。18無論在哪裡,鬼捉弄他,把他摔倒,他就口中流沫,咬牙切齒,身體枯乾。我請過你的門徒把鬼趕出去,他們卻是不能。」19耶穌說:「噯!不信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吧。」20他們就帶了他來。他一見耶穌,鬼便叫他重重地抽風,倒在地上,翻來覆去,口中流沫。21耶穌問他父親說:「他得這病有多少日子呢?」回答說:「從小的時候。22鬼屢次把他扔在火裡、水裡,要滅他。你若能做什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23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24孩子的父親立時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25耶穌看見眾人都跑上來,就斥責那汙鬼,說:「你這聾啞的鬼,我吩咐你從他裡頭出來,再不要進去!」26那鬼喊叫,使孩子大大地抽了一陣風,就出來了。孩子好像死了一般,以致眾人多半說:「他是死了。」27但耶穌拉著他的手,扶他起來,他就站起來了。28耶穌進了屋子,門徒就暗暗地問他說:「我們為什麼不能趕出他去呢?」29耶穌說:「非用禱告,這一類的鬼總不能出來。」

這裡記載基督從一個孩子身上趕鬼的事,比馬太福音 17:14等處所記更為詳盡。注意:

一、基督回到門徒那裡,以及他所見他們的困窘。他放下榮耀的袍服,來照看他的家人,並詢問他們怎樣了。基督在上面的榮耀,並不使他忘記在下面教會的事務;他以極大的謙卑來眷顧教會(第14節)。他來得正是時候,那時門徒正陷在困窘中,幾乎擱淺;文士既是他和他們二者的死敵,便佔了他們的便宜。有一個被鬼附著的孩子被帶到門徒那裡,他們不能把鬼趕出去;於是文士便譏誚他們,毀謗他們的夫子,並得意洋洋,彷彿那日是他們的。基督看見文士當著眾人的面與他們辯論,其中有些人或許已因此感到震驚。摩西下山時,也看見以色列營大為混亂;基督和摩西竟這樣快就顯出被人想念。基督回來,無疑極受門徒歡迎,卻不受文士歡迎。但特別提到,這事令眾人十分驚奇;他們或許正要說:至於這個耶穌,我們不知道他到哪裡去了;但當他們看見他再來到他們這裡,便大為驚奇;有些抄本加上 kai exephobethesan,意即“他們害怕”;並跑上前去;有些抄本將 prostrechontes 讀作 proschairontes,意即祝賀他,或歡迎他;問他的安。他們為何見到他而歡喜,是很容易說明的;但他們看見他時,為什麼驚奇,為什麼大為驚奇呢?很可能他的面容上仍有某種不尋常的光彩;正如摩西從山上下來時臉上發光,使百姓怕挨近他(出埃及記 34:30)。基督的臉也許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如此;至少,他的神情並不顯出疲憊,反而有一種奇妙的精神和活力,使他們驚奇。

二、使門徒困窘的事被帶到他面前。他問文士;他知道文士總是煩擾他的門徒,逢事便糾纏他們:“你們和他們辯論的是什麼?如今的爭端是什麼?”文士沒有回答,因為他的出現使他們羞愧;門徒也沒有回答,因為他們得了安慰,現在把一切都交給他。但那孩子的父親說明了情形(第17、18節)

1.他的孩子被啞巴鬼附著;他患有癲癇,在發作時不能說話;他的情形非常悽慘,因為無論病一發作在何處,那靈便撕扯他,將他拋進如此猛烈的抽搐中,幾乎要把他撕碎;而且,這對他自己極其痛苦,對周圍的人十分可怕,他口中流沫,咬牙切齒,像在疼痛和極大苦楚中的人;病發雖很快過去,卻使他虛弱到枯乾,瘦成一具骨架;他的肉乾枯了;這正是那詞的意思(詩篇 102:3–5)。這對於慈愛的父親乃是常常的苦難。#

2.門徒不能給他任何幫助:“我請他們把鬼趕出去;他們從前趕過許多鬼,也甘心要趕,但他們不能;因此你來的時候再沒有比這更合適的了。夫子,我把他帶到你這裡來。”#

三、他給予他們所有人的責備(第19節)“噯!不信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哈蒙德博士理解這話是對門徒說的,責備他們沒有運用他所賜給他們的能力,也因為他們沒有按他在某些情形中所吩咐的禁食禱告。但惠特比博士認為這是對文士的責備;他們因門徒遭遇這次失敗而誇耀,並盼望藉此壓倒他們。他稱他們為不信的世代,像是厭倦與他們同在、忍耐他們的人。我們從未聽見他抱怨說:“我在這卑微的境況中要到幾時,忍受這個呢?”而是說:“我在這些不信的人中間要到幾時,忍耐他們呢?”

四、這孩子被帶到基督面前時實際所處的可悲狀況,以及父親對它所作的哀痛陳述。孩子一看見基督,就病發了;那靈立時撕扯他,在他裡面沸騰,攪擾他(哈蒙德博士如是說);彷彿魔鬼要向基督挑戰,並盼望也勝過他,違抗他而保持佔有。孩子倒在地上,翻來覆去,口中流沫。我們也可作另一種解釋:魔鬼暴怒,發更大的忿怒,因為它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了(啟示錄 7:12)。基督問:他得這病有多少日子呢?看來這病由來已久;他從小就得了這病(第21節),這使情形更為悽慘,醫治也更困難。我們本性都是悖逆之子,邪靈就在這樣的人裡面運行,並且從幼年起便如此;因為愚昧纏繞在孩童的心中,唯有基督大能的恩典能將它趕出去。

五、孩子的父親為求醫治而向基督提出的懇切請求(第22節)“鬼屢次把他扔在火裡、水裡,要滅他。”注意:魔鬼的目標,是毀壞那些它在其中掌權、在其中運行的人;它尋找可吞吃的人。但“你若能作什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那長大麻風的人深信基督的能力,卻在他的意願上加了一個“若”(馬太福音 8:2)“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這可憐的人把自己交託給他的善意,卻在他的能力上加了一個“若”,因為他的門徒雖曾奉他的名趕鬼,在這事上卻束手無策。基督的尊榮就是這樣因他門徒的困難和愚昧而受損。

六、基督對他請求所作的回答(第23節)“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這裡,

1.他含蓄地責備了他信心的軟弱。受苦的人將此事歸在基督的能力上:“你若能作什麼”,並暗指門徒缺乏能力;但基督把問題轉到他身上,使他考察自己的信心,並要他把這次失敗歸因於缺少信心:“你若能信。”#

2.他慈愛地鼓勵他願望的力量:“對於相信神全能大力的人,凡事都能,或必顯為可能;在神的應許上相信的人,藉著神的恩典,必得成就那似乎絕不可能的事。”注意:與基督交涉時,我們的信心有極重的分量,也有極多的應許賜給它。你能信嗎?你敢信嗎?你肯把你的一切都冒險交在基督手中嗎?把你一切屬靈的事交託給他,又為他把你一切屬世的事交給他嗎?你心裡能這樣做嗎?若能,即使你曾是大罪人,也並非不可能得以和好;即使你極其卑微不配,也可以到天上去。你若能信,你剛硬的心便可能軟化,你屬靈的疾病便可能得醫治;並且你雖如此軟弱,也可能堅忍到底。#

七、這可憐的人隨即所作的信仰告白(第24節);他喊著說:“主啊,我信;我完全確信你的能力和憐憫;不會因我缺少信心而攔阻我的醫治;主啊,我信。”他又祈求恩典,使他能更堅定地倚靠自己已有的、關於基督救人能力和意願的確據:“求你幫助我的不信。”注意:

1.即使那些藉著恩典能說“主啊,我信”的人,也有理由抱怨自己的不信;他們不能照所當有的那樣 readily 將基督的話應用到自己和自己的處境,也不能那樣歡然地倚靠它。#

2.抱怨不信的人必須仰望基督,求恩典幫助他們勝過不信;他的恩典也必夠他們用。“幫助我的不信,幫助我得著對此的赦免,幫助我有能力抵擋它;用你的恩典補足我信心所缺的,那恩典的能力是在我們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八、孩子得醫治,以及這在孩子裡面狂暴之鬼被征服。基督看見眾人跑上來,期待看這場本領較量的結果,便不再叫他們懸望,而斥責那汙鬼;應當譯作“不潔的靈”,如在別處一樣。注意:

1.基督給這不潔之靈的吩咐是什麼:“你這使這可憐孩子聾啞的聾啞之靈,但你自己將要聽見你的判決,且無話可說來抵擋它,立刻從他裡面出來,再不要進去。不要只使他脫離這一次發作,且要使他的病永不再發。”注意:基督所醫治的,他醫治得徹底。撒但可能自己出去,卻又重新佔有;但若基督把他趕出去,基督必使他留在外面。#

2.這不潔之靈怎樣接受這事:它更加狂暴,喊叫,使孩子大大地抽了一陣風;離開時如此猛力地扭他一下,以致他如同死了一般;它如此不願放棄所抓住的,如此因基督更高的能力而惱怒,如此惡毒地對待這孩子,如此想要殺死他。許多人說:“他是死了。”照樣,一個靈魂在撒但權勢被打破時所經歷的震動,眼前或許可怕,卻為長久的安慰打開門路。#

3.孩子怎樣完全恢復(第27節)耶穌拉著他的手,kratesas:緊緊握住他,強有力地扶持他;他就起來、復原,一切都好了。#

九、他告訴門徒為何他們不能趕出這鬼。他們私下問他為什麼不能,為要下次補足他們所缺少的,不再這樣當眾蒙羞;他告訴他們(第29節)“非用禱告禁食,這一類的鬼總不能出來。”無論實際上可能還有什麼別的差別,這一類與其他種類之間所顯出的差別,只是這不潔之靈從這可憐病人幼年起便佔有他,這加強了它的權利,穩固了它的把持。當惡習因長久習慣而紮根,並開始像取得時效那樣提出主張時,它們就如難以醫治的痼疾。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門徒不可以為總能同樣輕易地作工;有些服事要求他們付出非同尋常的勞苦;但基督一句話便能作成他們必須借禱告禁食迫切求得作成的事。

使徒受責備。

馬可福音 9:30–40和合本(神版)
30他們離開那地方,經過加利利;耶穌不願意人知道。31於是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32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33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裡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什麼?」34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35耶穌坐下,叫十二個門徒來,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36於是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又抱起他來,對他們說:37「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38約翰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39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40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

這裡:一、基督預言他將近的受苦。他經過加利利,比平常更匆促,也不願讓人知道(第30節);因為他在他們中間行了許多大能而美善的事,都是徒然,他們便不再蒙邀請去看這些事、得著這些事的益處,如從前一樣。他受苦的時候近了,所以他願意暫時隱退,只與門徒交談,為他們預備將臨的試煉(第31節)他對他們說,人子是按著神所定的旨意和預知被交在人手裡(第31節),他們要殺害他。他若被交在魔鬼手中,受它們折磨,倒也不那麼奇怪;但人既有理性,又本當有愛心,竟這樣惡毒地對待人子;他來是要救贖並拯救他們;實在不可理喻。然而仍須注意,基督說到他的死時,總是說到他的復活;這除去了他自己所受之死的羞辱,也本應除去門徒為此而有的憂愁。但他們不明白這話(第32節)。話語本來十分清楚,但他們不能接受這事,所以便以為其中必有他們所不明白的奧秘意思;他們又不敢問他,並非因為他難以接近,或對求問他的人嚴厲,乃是因為他們或者不願知道真相,或者預料自己會因遲鈍地接受它而受責備。許多人因羞於發問,便仍留在無知中。

II.他責備門徒自高自大。他到了迦百農,就私下問門徒,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的是什麼(第33節)。他十分清楚所爭論的是什麼,卻要從他們口中知道,並要他們承認其中的過失和愚昧。注意,#

1.我們眾人在這經過並受試驗的路程中,所發生的一切,都當預料要向主耶穌交賬。#

2.我們尤其要為彼此之間的談論交賬;因為我們要憑著自己的話稱義,也要憑著自己的話定罪。#

3.正如我們在路上彼此間其他的談論,尤其是我們的爭論,都要一一重提,我們也要為此交賬。#

4.在一切爭論中,基督必定要同他的門徒算賬的,是他們為首位和尊大所起的爭論:這裡辯論的題目正是誰為大(第34節)。沒有什麼比貪求世上的高位併為之爭論,更與基督國度的兩大律法、他學校的訓誨和他榜樣的教導;就是謙卑和愛;相違背。這種惡劣的性情,他抓住一切機會加以制止;一則因為它源於對他國度的錯誤觀念,彷彿他的國是屬這世界的;二則因為它如此直接地趨於貶低他福音的尊榮、敗壞其純潔,並且他預見這會如此成為教會的禍害。#

如今,

(1.)他們願意掩飾這過失(第34節);他們就不作聲。正如他們不肯問(第32節),因為羞於承認自己的無知;這裡他們也不肯回答,因為羞於承認自己的驕傲。#

(2.)他卻願意改正他們這過失,使他們有更好的心性;因此他坐下,好同他們就這事鄭重而充分地談論;他叫那十二個人來,對他們說,#

[1.]野心和貪慕尊榮、權柄,非但不會使他們在他國裡得著高升,反倒會使他們的高升延後;若有人想要居首,他必作末後;自高的必降為卑,人的驕傲必使他降卑。#

[2.]在他以下沒有可得的高位,只有更多勞苦和俯就人的機會與責任;若有人想要居首,他居首之時,就必須更加殷勤地服事眾人。人若想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因為他必須像聖保羅一樣格外勞苦,使自己作眾人的僕人。#

[3.]那最謙卑、最克己的人,最像基督,也必最蒙他溫柔地承認。他用一個動作教導他們:他把一個毫無驕傲和野心的小孩子抱在懷裡。他說:“你們看,凡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那些謙卑、柔和、溫良的人,是我所要承認、扶持的;我也鼓勵別人這樣行,並要把向他們所做的看作向我所做的;我的父也必如此,因為這樣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這必記在他的賬上,加利償還。”#

III.他責備他們輕視所有不屬自己一黨的人;他們正爭競誰為大,便不許不與他們相交的人算得什麼。請注意,#

1.約翰向他報告,他們禁止一個人使用基督的名,因為那人不屬他們的團體。雖然他們羞於承認自己為高升而起的爭競,看來卻以這一次行使權柄自誇,並期望他們的夫子不但為他們辯護,還要稱讚他們;他們盼望他不會因他們想要為大而責備他們,因為他們會這樣運用權力來維護神聖團體的尊榮。約翰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他卻不跟從我們”(第38節)#

(1.)那人既不是基督公開承認的門徒和跟隨者,卻能奉他的名趕鬼,實在奇怪;因為這權柄似乎是他所召的人所獨有的(第6章第7節)。但有人認為,他是約翰的門徒,使用彌賽亞的名,不是當作已經來到的,乃是當作臨近的,並不知道耶穌就是他。看來倒更像是他使用耶穌的名,相信他是基督,正如其他門徒所信的一樣。為什麼他不可從基督領受那權柄呢?基督的靈如風,隨著自己的意思吹,沒有使徒所有的那種外在呼召。也許還有更多這樣的人。基督的恩典並不繫於有形的教會。#

(2.)一個奉基督的名趕鬼的人,竟不與使徒聯合,也不和他們一同跟從基督,反倒繼續與他們分離而行,這也是奇怪的。我不知道有什麼能阻止他跟從他們,除非他不願撇下一切來跟從他們;若是這樣,這就是一個惡劣的原則。這事看起來並不好,因此門徒禁止他像他們一樣使用基督的名,除非他也像他們一樣跟從他。這正如約書亞論到以利達和米達所提出的請求;他們在營中說預言,卻沒有同其餘的人上到會幕門口:“我主摩西,禁止他們”(民數記 11:28);約束他們,使他們緘默,因為這是分門結黨。我們何等容易設想:凡不與我們一同跟從基督的,就根本不跟從基督;凡不完全照我們所作的去作的,就沒有作好什麼事。然而,無論他們如何分散,主認得誰是屬他的;這事例給我們一個必要的警告,要謹慎,免得我們因過分熱心於教會的合一,和我們確信為正確美善的事,竟反對那可能以另一方式促進教會擴展、推進其真正利益的事。#

2.他為此責備他們(第39節);耶穌說:“不要禁止他,也不要禁止任何同樣行事的人。”這正如摩西責備約書亞所說的話:“你為我的緣故嫉妒人嗎?”注意,那本是善的、並且行善的事,不可因其行法尚有某些缺欠或不合常規便加以禁止。趕鬼,藉此毀壞撒但的國;奉基督的名行這事,藉此承認他是從神來的,並尊榮他為恩典的泉源;傳講使罪衰微、使基督被高舉的道:這些都是善事,極好的事,不應僅僅因他們不與我們同走便禁止任何人作。若基督被傳開了,保羅就為此歡喜,並且還要歡喜,即使自己因此被遮蔽(腓立比書 1:18)。基督提出兩個理由,說明這樣的人不應被禁止。#

(1.)因為我們不能設想,一個使用基督之名行神蹟的人,會像文士和法利賽人那樣褻瀆他的名。誠然,有些人奉基督的名趕鬼,在別的方面卻是作惡的人;但他們並不毀謗基督。#

(2.)因為在相交上有所不同的人,只要同意在基督的旗幟下與撒但爭戰,就應當彼此看作站在同一邊,儘管有這種不同。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論到基督與別西卜之間的大爭論,他曾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馬太福音 12:30)。不承認基督的,就是承認撒但。但論到那些承認基督的,雖不在同樣的處境中;那些跟從他的,雖不與我們同走:我們必須認定,他們雖與我們不同,卻不是敵擋我們,因此是幫助我們的;我們不可在他們的有用之處作任何攔阻。#

寧受痛苦,不可犯罪。

馬可福音 9:41–50和合本(神版)
41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42「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里。43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44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裡去。45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46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裡。47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 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48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49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50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鹹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

這裡,

I.基督應許賞賜一切以任何方式恩待他門徒的人(第41節)“凡在你們需要時給你們一杯水喝,使你們得著舒暢的,因你們是屬基督、是他家裡的人,他必不得失賞賜。”注意,#

1.基督徒的尊榮和福樂,在於他們屬基督;他們已歸附於他,並蒙他承認;他們穿著他的制服,是他家中的侍從;不,他們有更親密的關係,是他身體上的肢體。#

2.屬基督的人有時也可能落在如此睏乏的境地,以致樂得一杯涼水。#

3.救濟基督窮乏的人在患難中的需要,是一件善事,必有美好的報償;他悅納這事,並必賞賜。#

4.向基督窮乏的人所施的恩惠,必須為他的緣故而施,也因他們屬他而施;因為這才使那恩惠成聖,並使它在神眼中有價值。#

5.這也是我們不可冷待、灰心那些服事基督國度利益之人的理由,雖他們並非樣樣都與我們同心同路。這話在此作為一個理由,說明那些奉基督的名趕鬼、卻不跟從他的人不可受攔阻;因為(如哈蒙德博士釋義說):“並非只有你們這些常常隨侍我、作我門徒的人所作的大而顯著的事才蒙我悅納;即使是最微小程度的真誠信心和基督徒的行為,只要相稱於所表示的最小恩惠,例如因一個門徒是我的門徒而給他一杯水,也必蒙悅納和賞賜。”若基督把向我們所施的恩惠算作服事他,我們也當把服事他算作向我們所施的恩惠,並鼓勵他們,雖是那些不與我們同走的人所作的。#

II.他警告那些冒犯他小子的,就是故意成為他們犯罪或受苦之緣由的人(第42節)凡使任何真基督徒憂愁的,雖他們是最軟弱的;凡攔阻他們進入神的道路,或使他們在這些道路上的進展灰心受阻的;凡限制他們行善,或引誘他們犯罪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他的頸項上,扔在海里:他的刑罰必極其重大,他靈魂的死亡和毀滅,比他身體這樣死亡和毀滅更為可怕(見馬太福音 18:6)#

III.他警告所有跟從他的人,要謹慎,免得毀壞自己的靈魂。這愛心必須從自身開始;若我們必須謹慎,不作任何攔阻別人行善、使他們犯罪的事,我們就更當小心避開一切使我們離棄本分、或引我們犯罪的事;凡是這樣的,縱使對我們何等寶貴,也必須捨棄。我們在馬太福音已經兩次見過這話(第5章第29、30節;第18章第8、9節)。這裡論得稍為更詳盡、更懇切;這既如此反覆強調,必然要求我們嚴肅留意。請注意,#

1.所設想的情形,是我們自己的手、眼或腳叫我們跌倒;即我們所縱容的不潔敗壞對我們如眼或手一般寶貴,或那於我們如眼或手一般的事,已經成了引人犯罪的隱秘試探或緣由。假設所愛的人變成了罪,或罪成了所愛的。假設我們不能保留那寶貴之物,因為它會成為網羅和絆腳石;假設我們必須與它分離,否則就要與基督和無虧的良心分離。#

2.在這種情形中所規定的本分:剜去眼,砍下手和腳,治死那心愛的私慾,殺死它,釘死它,叫它飢餓,不為它預備什麼。那些曾為可喜愛之物的偶像,當如可憎之物般丟棄;要遠離那成為試探的事,雖它何等令人喜悅。為保全全身,生了壞疽的肢體必須切除。Immedicabile vulnus ense recidendum est, ne pars sincera trahatur:不可醫治的創傷必須用刀切去,免得完好的部分受其牽連。我們必須使自己受痛苦,免得使自己歸於毀滅;必須否認己,免得己被毀滅。#

3.行此的必要性。肉體必須治死,使我們得以進入永生(第43、45節),進入神的國(第47節)。雖然我們因棄絕罪,目前可能覺得自己彷彿是瘸腿殘廢的(這似乎是強加於自己的事,也會叫我們有些不安),然而這是為著生命;人所有的,他都肯為性命捨去:這是為著一個國度,就是神的國;這是我們不能以別的方式得著的。這些瘸腿殘廢將成為主耶穌的印記,在那國裡成為尊榮的傷痕。#

4.不行此事的危險。這事歸結於一點:不是罪必須死,就是我們必須死。若把這大利拉抱在懷中,她必出賣我們;若受罪轄制,我們必被罪毀滅;若我們一定要保全兩隻手、兩隻眼和兩隻腳,就必同它們一起被扔在地獄裡。我們的救主常從地獄的痛苦來催促我們盡本分;我們若仍住在罪中,便是自己奔入這些痛苦。這裡的話何等帶著可畏的強調,三次重複說:“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這些話引自以賽亞書 66:24。#

(1.)罪人自己良心的反省和責備,就是不死的蟲;它必如蟲附著死屍一般附著被定罪的靈魂,吞噬它,永不離開,直至將它完全吞盡。“兒啊,你該追想”,必使這蟲啃噬;那句話咬得何等可怕:“我怎麼恨惡訓誨!”(箴言 5:12、23)作為這蟲食物的靈魂不死;這蟲生在其中,與它合一,因此這蟲也不死。被定罪的罪人要直到永遠因自己的愚昧而控告、定罪、責罵自己;這些愚昧儘管他們如今何等喜愛,到末了卻要像蛇咬人,像虺蛇螫人。#

(2.)神的忿怒附著在有罪、汙穢的良心上,就是不滅的火;因為這是永活之神、永恆之神的忿怒,落在他手裡真是可怕的。恩典之靈不在被定罪罪人的靈魂上作工,因此沒有什麼能改變燃料的性質,它必永遠可燃;基督的功勞也不施於他們,因此沒有什麼能平息或熄滅這火的猛烈。惠特比博士指出,地獄痛苦的永恆不僅是基督教會一貫的信仰,也一直是猶太教會的信仰。約瑟夫說,法利賽人相信惡人的靈魂要受永遠的刑罰,並且為他們預備了永遠的監獄。斐洛也說,惡人的刑罰是永遠活著而死,並永遠處在永不止息的痛苦與憂傷中。#

最後兩節稍有難解,解經者對其意義並不一致;因為每一個人,或更確切說,每一個被扔在地獄裡的人,都要用火醃上;各祭物也都要用鹽醃上。所以你們裡頭應當有鹽。

[1.]摩西的律法規定,每一樣祭物都要用鹽醃上;不是為保存它(因為它要立刻焚燒),乃因它是神桌上的食物,而沒有肉是不加鹽吃的;所以在素祭中特別要求如此(利未記 2:13)#

[2.]人的本性既是敗壞的,因此被稱為肉體(創世記 6:3;詩篇 78:39),就必須以某種方式醃上,才能成為獻給神的祭物。醃魚(我想其他東西也是如此),人稱之為保存。#

[3.]我們首要所關切的,是將自己獻給神的恩典作活祭(羅馬書 12:1);為了蒙悅納,我們必須用鹽醃上,我們敗壞的情慾必須被制服、治死,靈魂中必須有恩典的滋味。因此,外邦人的獻上或祭獻,被說成是可悅納的,因被聖靈分別為聖,正如祭物被鹽醃上一樣(羅馬書 15:16)#

[4.]有恩典之鹽的人,必須顯明自己有這鹽;即他們裡面有鹽,心中有活潑的恩典原則,除去一切敗壞的性情,和靈魂中一切趨向腐敗、會像無味的肉一樣冒犯我們的神或自己的良心之物。我們的言語總要帶著恩典,用這鹽調和,叫汙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反倒要像把腐肉放入口中一樣厭惡它。#

[5.]這恩惠的鹽既使我們自己的良心無虧,也會保守我們與人交往,使我們不冒犯基督的一個小子,反而彼此和睦。#

[6.]我們不但必須有這恩典的鹽,也必須常常保留它的滋味和香味;因為這鹽若失了味,若一個基督徒背棄他的基督教信仰,失去了它的滋味,不再在它的能力和影響之下,有什麼能使他恢復呢?又用什麼使他再鹹呢?這話也曾說在馬太福音 5:13。#

[7.]不將自己獻給神的恩典作活祭的人,必被作成獻給他公義、永遠死著的祭;他們既不願歸榮耀給他,他必從他們身上得榮耀。他們不願用神聖恩典的鹽醃上,不願容它制服他們敗壞的情慾;不,他們不肯順服這種工作,不能忍受那為除去驕傲的贅肉所必需的腐蝕劑;這在他們看來就像砍下一隻手或剜去一隻眼。因此他們在地獄裡要用火醃上;火炭要撒在他們身上(以西結書 10:2),如同鹽撒在肉上;硫磺也是如此(約伯記 18:15),正如火與硫磺曾降在所多瑪上;他們所活在其中的宴樂要吞吃他們的肉,如同火燒(雅各書 5:3)如今治死肉體的痛苦,與不治死它所受的刑罰相比,正如用鹽醃與用火燒不可相比。他既已說過地獄的火不滅,或有人反對說燃料不會永存;他在這裡暗示,藉著神的能力,它必得以永存;因為被扔在地獄裡的人,要發現那火不僅有鹽的腐蝕性質,也有鹽的保存性質;鹽因此用來表明持久之物:鹽約是永約,羅得的妻子變成一根鹽柱,成為神報應長存的紀念。如今,既然這必定是那些不把肉體連同邪情私慾釘死之人的結局,讓我們既知道主的可畏,就受勸去行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