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馬可福音 5
馬可福音: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3
趕出群鬼。
1他們來到海那邊格拉森人的地方。2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汙鬼附著的人從墳塋裡出來迎著他。3那人常住在墳塋裡,沒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鐵鏈也不能;4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鏈捆鎖他,鐵鏈竟被他掙斷了,腳鐐也被他弄碎了;總沒有人能制伏他。5他晝夜常在墳塋裡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6他遠遠地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他,7大聲呼叫說:「至高 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指著 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8是因耶穌曾吩咐他說:「汙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吧!」9耶穌問他說:「你名叫什麼?」回答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10就再三地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11在那裡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吃食;12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打發我們往豬群裡,附著豬去。」13耶穌準了他們,汙鬼就出來,進入豬裡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里,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14放豬的就逃跑了,去告訴城裡和鄉下的人。眾人就來,要看是什麼事。15他們來到耶穌那裡,看見那被鬼附著的人,就是從前被群鬼所附的,坐著,穿上衣服,心裡明白過來,他們就害怕。16看見這事的,便將鬼附之人所遇見的和那群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17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18耶穌上船的時候,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19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20那人就走了,在低加坡裡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希奇。
這裡有一個例子,說明基督趕出那壯士所披戴的軍裝,並任意處置他,以顯明自己比他更強。基督到了海那邊時作了這事;他為了到那裡,曾經過一場風暴。他在那裡的事工,就是要把這可憐的人從撒但手中救出來;作完了這事,便回來。照樣,他從天來到地上,又在風暴中返回,為要從魔鬼手中救贖人類的一小部分餘民;雖只是小小的餘民,他也不以為勞苦徒然。
馬太福音說有兩個被鬼附的人;這裡說有一個被汙鬼附的人。若有兩個,便必有一個;馬可並沒有說只有一個,所以這差異不足以使我們有任何正當的嫌疑。大概其中一個比另一個顯著得多,所說的話也是他所說的。現在留意這裡:
一、這可憐之人所處的悲慘光景;他在汙鬼的權勢之下,魔鬼佔據了他,結果不像許多人那樣只是沉默憂鬱,乃是狂暴癲狂;他完全發瘋了。他的情形似乎比所有基督所醫治的被鬼附者都更嚴重。
1.他住在墳塋裡,就是死人墳墓之中。他們的墳墓在城外荒涼之地(約伯記 3:14),這給魔鬼很大的便利:因為獨居的人有禍了。魔鬼或許趕他到墳塋裡,要使人以為死人的靈魂變成鬼魔,行那些惡事,好使它們自己得以推諉。觸摸墳墓是汙穢的(民數記 19:16)。汙鬼把人趕進汙穢的同伴中,便這樣繼續佔據他們。基督把靈魂從撒但權下救出,就是從死人中拯救活人。#
2.他極其強悍,不受約束;人不能捆住他,然而癲狂之人為了他們自己的益處和別人的安全,本應當受約束。不但繩索不能捆住他,連鐵鏈和腳鐐也不能(第3、4節)。需要這樣捆鎖的人,光景極其可悲;在世上一切可憐的人中,他們最值得憐憫。但他的情形最為嚴重,因為魔鬼在他裡面如此強大,以致他不能被捆住。這表明那些受魔鬼轄制之靈魂的悲慘光景;就是那汙鬼運行在其中的悖逆之子。有些罪人出了名地任性,就像這瘋子;所有人在這事上都像馬和騾,需要嚼環轡頭勒住;但有些人像野驢,連這樣也不肯受勒住。律法的命令和咒詛如同鎖鏈和腳鐐,約束罪人不走邪惡的道路;但他們掙開這些捆綁,這便顯出魔鬼在他們裡面的權勢。#
3.他對自己和周圍所有的人都是恐怖和痛苦(第5節)。魔鬼對於那些被他擄去的人,是殘酷的主人,是十足的暴君;這悲慘的人晝夜在山中和墳塋裡喊叫,用石頭砍自己,或是哀嘆自己可悲的情形,或是在憤怒中向天發怒。癲狂的人常常傷害並毀滅自己;當理性被廢於寶座,撒但被立於寶座時,人算什麼呢?巴力的敬拜者在瘋狂中割傷自己,正如這瘋子在他的瘋狂中所作的。神的聲音說:不要自害;撒但的聲音說:你所能作的一切傷害自己的事都要作;然而神的話被藐視,撒但的話卻被聽從。他用石頭砍自己,或許只是他赤腳跑在尖石上時割傷了腳。#
二、他來到基督面前(第6節):他遠遠看見耶穌上岸,就跑來拜他。他通常暴怒地衝向別人,卻恭敬地跑向基督。這是基督那無形之手所作的,鎖鏈和腳鐐所不能作的;他的狂怒忽然被遏制。就連魔鬼在這可憐人裡面,也被迫在基督面前戰兢俯伏;或者不如說,是這可憐人意識到自己需要基督的幫助,便來拜基督,而這一刻撒但在他裡面和對他的權勢被暫停了。
三、基督命令汙鬼離開其所佔據之處的話(第8節):汙鬼啊,從他身上出來。基督使這人能跑來拜他,便使他渴望得釋放;然後又施展能力釋放他。若基督在我們裡面真誠地動工,使我們祈求脫離撒但,他也必為我們成就這釋放。這裡顯出基督命令汙鬼的權能;它們便順從他(第1章第27節)。他說:從這人身上出來。基督福音的目的,是要把汙鬼從人們的靈魂中趕出去:“汙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好叫聖靈可以進入,得著這心,並在其中掌權。”
四、魔鬼對基督的懼怕。這人跑來拜基督;但卻是這人裡面的魔鬼大聲呼叫(藉著這可憐人的舌頭):我與你有什麼相干?(第7節)正如另一個汙鬼在第1章第24節所說的。
1.它稱神為至高的神,在一切神之上。腓尼基人和以色列四圍的列國,以伊萊恩;至高者;這名認識神;魔鬼也以這名稱他。#
2.它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注意,從最壞的口中說出最好的話,並不希奇。這樣的說法,除非被聖靈感動,沒有人能達到(哥林多前書 12:3);然而汙鬼也可以在某種意義上這樣說。不可憑人隨便的話判斷人;卻要憑他們的果子認出他們。只在嘴唇上的敬虔是容易的事。最善言辭的假冒為善者,也不能比稱耶穌為神的兒子說得更好,然而魔鬼也這樣作了。#
3.它否認自己有敵對基督的企圖:“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不需要你,也不假裝需要;我不願與你有任何相干;我不能站立在你面前,也不願倒下。”#
4.它祈求免受他的忿怒:“我懇求你”,即“我憑一切神聖的事懇切求你;我為神的緣故求你,藉著他的許可我才佔據了這人;雖你把我從這裡趕出去,求你不要使我受苦,不要約束我,使我不能在別處作惡;我雖知道自己已被定罪,仍不要把我送到黑暗的鎖鏈中,也不要攔阻我來往奔跑吞吃人。”#
五、基督從這汙鬼那裡問出它名字的記載。這一點馬太福音沒有記載。基督問它:你名叫什麼?並非基督不能按名叫一切墮落的星,正如他叫晨星一樣;但他這樣問,是要使旁觀的人因這些惡毒地獄之靈的眾多和權勢而受觸動;他們聽見回答“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原有理由如此。一隊羅馬兵,有人說是六千人,有人說是一萬二千五百人;但他們一隊的數目,像我們一團軍隊的數目一樣,並不總是相同。這表明地獄的權勢、魔鬼:
1.是軍隊的權勢;一群就是一隊武裝的兵士。魔鬼與神和他的榮耀、基督和他的福音、人和他們的聖潔與幸福爭戰。我們當抵擋、當摔跤的就是它們(以弗所書 6:12)。#
2.它們數目眾多;它承認,或不如說誇口:“我們多”,似乎希望多到連基督自己也無法對付。何等眾多的背叛之靈,且全都是神與人的仇敵;這裡卻有一群駐守在一個可憐悲慘的人裡面,抵擋基督!有許多人起來攻擊我們。#
3.它們同心合意;有許多鬼,卻只是一群,投入同一邪惡的事業;所以法利賽人那以為撒但趕出撒但、與自己相爭的詭辯,完全沒有根據。不是這群中的一個出賣其餘的,因為它們都異口同聲地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
4.它們極其有力;誰能站在一群軍隊面前?靠自己的力量,我們不能與屬靈的仇敵匹敵;但在主裡,靠著他的大能大力,我們就能抵擋它們,即使有群鬼。#
5.它們中間有秩序,正如軍隊中有秩序;有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這就表明另有較低的等級;魔鬼和它的使者,龍和它的,鬼王和它的臣屬:這使這些仇敵更為可畏。#
六、這群鬼求基督準它們進入在山旁吃食的豬群(第11節),就是被鬼附的人所出沒的那些山(第5節)。它們的請求是:
1.不要打發它們離開那地方(第10節);不只是不要把它們拘禁在地獄的監牢中,叫它們在日期以前受苦;也不要把它們逐出那地。這本是他公義所能作的,因為它們在這可憐人身上曾使那地如此驚恐,並作了許多惡事。它們似乎對那地有特別的感情;或者不如說有特別的仇恨;讓它們在其餘全地來往奔跑並不足夠(約伯記 1:7),除非准許它們以那些山嶺為草場(約伯記 39:8)。但它們為什麼願意留在那地?格勞秀斯說,因為那地有許多背道的猶太人,他們把自己逐出了神的約,因而給了撒但管轄他們的權勢。又有人認為,鬼既由經驗知道那地百姓的性情和習俗,便能借著試探更有效地害他們。#
2.求他準它們進入豬裡;它們希望藉著毀壞豬,比附在任何一個人的身體上,更能傷害那地所有百姓的靈魂。因此它們沒有求準進入人的身體,因為知道基督不會准許。#
七、基督準它們進入豬裡,以及豬立刻因此毀滅;他準了它們(第13節),沒有禁止或約束它們,任憑它們照所願的去作。這樣,他要加大拉人看見魔鬼是何等有能力、何等懷恨的仇敵,因而被引導以他為朋友;唯有他能制伏並勝過它們,且已顯明他是如此。汙鬼立刻進入豬裡;豬按律法是不潔淨的牲畜,天然喜歡在泥中打滾,最適合作它們的居所。那些像豬一樣以肉體情慾的泥沼為樂的人,正適合作撒但的住處;他們也像巴比倫,成了各樣汙穢之靈的住處和各樣汙穢可憎之雀鳥的巢穴(啟示錄 18:2),正如清潔的靈魂是聖靈的住處。魔鬼進入豬裡的結果,是豬立刻都發瘋,直衝進鄰近的海里,全都淹死,數目約有二千。它們所附的人只割傷自己,因為神曾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但這事顯明,若沒有這樣受約束,這可憐的人就會淹死自己。看我們多麼蒙神的護理和善天使的服事保守,免受惡毒之靈的傷害。
八、這一切的消息立刻傳遍那地。放豬的急忙去見主人,交代所託付的事(第14節)。這就聚集眾人來看所作的事:
1.他們看見這可憐的人得了奇妙醫治,便因此對基督生出敬畏(第15節)。他們看見那被鬼附的人,十分認識他;憑據就是他們曾多次因看見他而受驚嚇;如今看見他坐著,穿上衣服,心裡明白過來,也同樣驚訝。撒但被趕出去時,他就恢復本心,立刻成為正常的人。注意,那些端莊、清醒,按規矩並經過思量而生活的人,藉此表明基督的能力已打破魔鬼在他們靈魂中的權勢。這景象使他們害怕;它使他們驚駭,迫使他們承認基督的能力,並承認他配受敬畏。#
2.但他們發現豬群喪失,便因此厭棄基督,寧願要他離開,不願要他的同在;他們央求他離開境界,因為他們以為他所能為他們作的一切好事,都不足以補償如此多豬的損失,或許還是肥壯、預備上市的豬。現在魔鬼得了它們所要的;因為這些惡靈沒有比藉著愛世界更有效地操縱有罪靈魂的途徑了。他們害怕若基督仍留在他們中間,或會有進一步的懲罰;其實他們只要離棄罪,他就有生命與幸福賜給他們;但他們既不肯捨棄罪,也不肯捨棄豬,便寧願棄絕他們的救主。那些寧可不放下一種卑賤情慾,也要丟棄自己在基督裡的分和從他而來的盼望的人,正是如此。他們本應這樣推論:“若他對鬼和一切受造物有這樣的權勢,有他作我們的朋友是好的;若准許鬼留在我國(第10節),就讓我們也求他留在其中,因為唯有他能制伏它們。”但他們反而願他離得更遠。屬肉體的心對神公義的審判竟作出這樣奇怪的誤解;本應藉著這些審判被催趕歸向他,卻反而把他推得更遠;雖他曾說:不要惹我發怒,我就不加害於你們(耶利米書 25:6)。#
九、這可憐的人獲救之後的行事。
1.他求跟隨基督(第18節),或許是怕那惡靈再來抓住他;或不如說,他不願留在那些求基督離開的外邦人中,想從基督領受教導。那些從惡靈得釋放的人,不能不渴慕認識基督、與他相交。#
2.基督不許他同去,免得顯得炫耀,又使他知道基督即使在遠處也能保護並教導他。此外,基督另有工作給他作;他必須回家到親屬那裡,告訴他們主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就是主耶穌所作的;好叫基督得榮耀,他的鄰舍和朋友得造就,並受邀請信基督。他必須特別留意基督的憐憫,過於他的能力,因為這正是他尤其引以為榮耀的;他必須告訴他們主怎樣憐憫他在苦難中。#
3.這人在喜樂的激動中,遍傳全地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第20節)。這是我們欠基督和弟兄的債,叫他得榮耀,他們得造就。再看結果如何:眾人都希奇,卻很少有人再進一步。許多人不能不希奇基督的作為,卻不照所當作的那樣追隨他而希奇。#
醫治血漏的女人。
21耶穌坐船又渡到那邊去,就有許多人到他那裡聚集;他正在海邊上。22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23再三地求他,說:「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癒,得以活了。」24耶穌就和他同去。有許多人跟隨擁擠他。25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26在好些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27她聽見耶穌的事,就從後頭來,雜在眾人中間,摸耶穌的衣裳,28意思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29於是她血漏的源頭立刻幹了;她便覺得身上的災病好了。30耶穌頓時心裡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31門徒對他說:「你看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嗎?」32耶穌周圍觀看,要見做這事的女人。33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他。34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你的災病痊癒了。」
加大拉人既求基督離開他們的地方,他沒有久留使他們為難,便立刻照來時一樣渡水回到那邊(第21節),那裡有許多人聚集到他那裡。注意,若有些人拒絕基督,也有另一些人接待他,歡迎他。被輕看的福音必越過水去,到更受歡迎的地方。現在,在許多來求他的人中:
一、有一個人公開來求醫治患病的孩子;他不是小人物,乃是一個管會堂的,或是在會堂敬拜中主持的人;也有人認為,他是每城都有的、由二十三人組成的議事法庭的審判官之一。馬太福音沒有提他的名字;這裡提到他是睚魯,或睚珥(士師記 10:3)。他雖是管會堂的,來到基督面前卻極其謙卑恭敬;他看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把尊榮歸給這位實在比他所顯出的更大者;又極其懇切地再三求他,顯明他十分認真,不但珍重所求的憐憫,也知道在別處絕不能得著。這情形是:他有一個約十二歲的小女兒,是全家所疼愛的,正躺著等死;但他相信,若基督只要來按手在她身上,她就是從墳墓門口也必回來。他起初來時說:她快要死了(馬可福音如此記載);後來有人給他送來新消息,他就說:她剛才已經死了(馬太福音如此記載);但他仍繼續懇求(見路加福音 8:42–49);基督立刻應允,便同他去了(第24節)。
二、另有一個人暗中來為自己偷取醫治(若可以這樣說);她得到了所求的幫助。這醫治是在基督去叫管會堂者的女兒復活、又被人群跟隨的路上作成的。看基督怎樣善用時間,不失去其中任何寶貴的片刻。他許多講論和一些神蹟,都是在路旁所發生的;我們不只坐在家中時當行善,行路時也當行善(申命記 6:7)。現在留意:
1.這可憐女人悲慘的情形。她患常流血漏十二年,毫無疑問,這使她大大虛弱,使她生活的安慰變為苦澀,並且不久就會奪去她的性命。她曾得到所能得到的最好的醫生建議,也用了他們所開的許多藥物和方法:只要她還有什麼可以給他們,他們就使她盼望能得醫治;但如今她在他們中間花盡了一切,他們就放棄她,認為她無可醫治。由此可見:⑴ 以皮代皮,人所有的一切,都必為性命和健康付出;她把所有的花在醫生身上。⑵ 那些醫生成為他們最重疾病的病人,情形是可悲的;他們不但未從醫生得幫助,反而受醫生的苦。⑶ 那些沒有因藥物好轉的人,通常越發嚴重,疾病越發佔上風。⑷ 人常常直到徒然試過一切別的幫助者,發現它們正如必然會發現的,是毫無價值的醫生,才來求基督。即使那些以他為最後避難所的人,也必發現他是可靠的避難所。#
2.她對基督醫治她之能力所存的強大信心;她心裡說,雖看不出她有什麼先前的事例受鼓勵而這樣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第28節)。她相信他醫治人,不是像先知那樣,靠從神而來的能力,而是像神的兒子那樣,靠他自己裡面固有的能力。她的情形使她不好意思像別人公開陳述自己的苦情,所以她所願的是私下得醫治,她的信心也適合她的情形。#
3.這信心所產生的奇妙效果;她從後面雜在人群中,費了許多周折才摸到他的衣裳,立刻覺得醫治已經作成(第29節)。血漏幹了,她頓時覺得全身完全康健,如同一生中最健康的時候;由此顯明這醫治全然是神蹟,因為在這種情形下用自然方法得醫治的人,是緩慢漸進地恢復力量,不是一下子完全恢復;但神的作為是完全的。注意,基督醫治罪這血漏之病的人,不能不在自己裡面經歷全然向好的改變。#
4.基督詢問這暗中的病人,並在她顯露之後給她的鼓勵;基督自己知道有能力從他身上出去(第30節)。他知道這事,並非因這能力消耗而使精神有所缺乏,乃是在施展能力時精神敏銳,並因行善有他本有、不可分離的喜樂。他願意見這病人,便問道,不是因受冒犯而不悅,乃是因關懷而溫柔地問:誰摸我的衣裳?門徒頗顯粗魯不當,幾乎譏笑他的問題(第31節):“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嗎?”彷彿這是不合適的問題。基督略過這冒犯,周圍觀看,要見作這事的女人;不是要責備她的冒昧,乃是要稱讚並鼓勵她的信心,並藉著自己的作為保證並確認這醫治,向她核准她暗中所得的事。他不需要人告訴他,因為他立刻已經看著她。注意,正如暗中的罪行,暗中的信心行為也為主耶穌所知,在他眼前。信徒無論多麼暗中從基督支取能力,他都知道,也喜悅。於是這可憐女人來到主耶穌面前(第33節),恐懼戰兢,不知他會怎樣看待此事。注意,基督的病人常在本有理由歡騰時戰兢。她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本可以坦然前來;然而正因知道這事,反而害怕戰兢。這是一個驚喜,卻還沒有成為它本應是的愉快驚喜。然而她俯伏在他面前。注意,對那些恐懼戰兢的人,沒有比伏在主耶穌腳前更好的了;要在他面前謙卑,並把自己交託給他。她把實情全告訴他。注意,我們不應羞於承認基督與我們靈魂之間暗中的交往;在受召作見證時,應為著他的榮耀、也為鼓勵別人,說出他為我們靈魂所作的事,以及我們從他得醫治能力的經歷。並且,想到沒有什麼能向基督隱藏,應當促使我們向他承認一切。看他給她何等鼓勵的話(第34節):“女兒,你的信救了你。”注意,基督尊榮信心,因為信心尊榮基督。但看,信心在地上所作的,怎樣在天上被核准;基督說:“你的災病痊癒了。”注意,若我們的信心向神的能力和應許蓋上“阿們”的印,說“實在如此,也願這樣臨到我”;神的恩典必向信心的禱告和盼望蓋上“阿們”的印,說“願如此,也必如此臨到你”。所以,“平平安安地去吧;要完全確信你的醫治是正當地得著,已有效地作成,並享受其中的安慰。”注意,那些因信得醫治、脫離屬靈疾病的人,有理由平平安安地去。#
睚魯的女兒復活。
35還說話的時候,有人從管會堂的家裡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36耶穌聽見所說的話,就對管會堂的說:「不要怕,只要信!」37於是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同去,不許別人跟隨他。38他們來到管會堂的家裡;耶穌看見那裡亂嚷,並有人大大地哭泣哀號,39進到裡面,就對他們說:「為什麼亂嚷哭泣呢?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40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把他們都攆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41就拉著孩子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翻出來就是說:「閨女,我吩咐你起來!」)42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地驚奇;閨女已經十二歲了。43耶穌切切地囑咐他們,不要叫人知道這事,又吩咐給她東西吃。
疾病和死亡因頭一個亞當的罪與悖逆而進入世界;但藉著第二個亞當的恩典,兩者都被勝過。基督既醫治了不治之症,這裡繼續勝過死亡,正如本章開頭他勝過了兇暴的魔鬼。
I.有人把令人悲傷的消息帶給睚魯,說他的女兒已經死了;所以,若基督和別的醫生一樣,他來得太遲了。只要還有生命,就還有希望,也還有使用方法的餘地;但生命一旦失去,就無法挽回;何必再勞煩夫子呢(第35節)?通常,在這種情形下,恰當的想法是:“事情已經定了,神的旨意已經成就,我就順服,安然接受;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孩子還活著的時候,我禁食哭泣;因為我說,誰知道神或者還會恩待我,使孩子活著呢?但如今他死了,我何必哭泣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到我這裡來。”在這樣的時候,我們應當用這樣的話使自己安靜,好叫我們的心如同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但那裡的情形非同尋常;孩子的死並不像通常那樣,使這段敘事終止。#
II.基督鼓勵這受苦的父親仍要盼望,他為孩子來到基督面前,不至於徒然。基督曾停下來,在路上施行醫治;但他不會因此受損,也不會因別人的益處而有所虧缺;不要怕,只要信。我們可以設想,睚魯正猶豫是否該請基督繼續前行;但當家中有死亡時,難道我們對於神的恩典和安慰,以及隨之而來的牧師和基督徒朋友的禱告,所需要的並不如患病時多嗎?因此基督很快定下這事:“不要怕我來會毫無用處;只要相信,我必使這事轉為美好的結果。”注意,#
1.對於已經死去的親屬,我們不可絕望,也不可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為他們憂傷。請看對拉結所說的話;她因為以為她的兒女不在了,就不肯受安慰:“你禁止聲音不要哭泣,禁止眼目不要流淚;因為你末後必有指望,你的兒女必回來”(耶利米書 31:16、17)。所以,不要懼怕,不要灰心。#
2.在這樣的時候,信心是醫治擾亂人心的憂傷和恐懼的唯一良藥:只要信,讓這句話使它們靜默。要持守對基督的信靠和對他的倚賴,他必行那最好的事。相信復活,就不要懼怕。#
III.他帶著少數人往那死去孩子所在的家裡去。他藉著跟隨他的眾人,給那位他剛醫好的窮婦人以機會;既作成了那事,現在就甩開眾人,不許任何人跟隨他(原文作“同他一起跟隨”),只許他的三個親密門徒彼得、雅各和約翰同去;這人數足以作這神蹟的見證,卻不至於使他帶他們同去顯得像是虛榮。#
IV.他使死去的孩子復活;這裡敘事的情形大致和我們在馬太福音中所見的一樣;不過在這裡我們可以留意:#
1.這孩子極其蒙愛,因為親屬和鄰舍大大哭泣哀號。那如花開放的,竟這樣快被割下,尚未長成便枯乾,這實在令人極其傷痛;那本是我們所說“這一個要安慰我們”的,竟使我們憂傷。#
2.無可爭辯地顯明,這孩子確實已經死了。他們因基督說“她不是死了,是睡著了”便嗤笑他;這雖極應受責備,卻足以證明此事。#
3.基督把那些不配作這神蹟見證的人趕出去;他們在悲傷中喧嚷,又對神的事如此無知,以致他論死如睡時,他們不能明白;或者他們如此輕蔑,竟因此譏誚他。#
4.他讓孩子的父母作這神蹟的見證,因為他在這事上顧念他們的信心,並定意藉此安慰他們;他們才是真正的哀傷者,因為他們是安靜哀傷的人。#
5.基督用一句有能力的話使孩子復活;這話記在這裡,並且用基督所說的語言敘利亞語記載,為要更確實地證明此事:“大利大,古米;閨女,我吩咐你起來!”萊特富特博士說,猶太人給病人施藥時,習慣說:“你要從疾病中起來”;意思是:“我們願你可以起來。”但基督對死人說:“你要從死裡起來”;意思是:“我命令你起來。”不但如此,其中還有更多的意思:死人沒有能力起來,所以能力隨著這句話,使它發生效力。“求你賜下你所命令的,並命令你所願意的。”基督一面命令,一面作工;他藉著命令作工,因此他可以命令他所喜悅的事,甚至命令死人起來。福音對那些本性上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的呼召也是如此;他們不能憑自己的能力從那死亡中起來,正如這孩子不能一樣;然而“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這句話,絕非徒然,也不落空(以弗所書 5:14)。屬靈的生命乃是藉著基督的話賜下的:“我對你說:你活了吧!”(以西結書 16:6)#
6.那閨女一恢復生命,立刻起來行走(第42節)。屬靈的生命必藉著我們從懶惰和疏忽的床上起來,並在敬虔的生活中行走而顯明;我們要奉基督的名,靠基督的力量來往行走。即使是十二歲的人,也可期望他們行事為人如同基督所使之復活的人,不再照著他們心思中本有的虛妄而行。#
7.一切看見這事、聽見這事的人,都驚歎這神蹟和行這神蹟的主;他們就大大地驚奇。他們不能不承認其中有非同尋常、極其重大的事,卻不知道該怎樣理解,或從中推論什麼。他們的驚奇本應進展為活潑的信心,卻停留在驚愕或詫異之中。#
8.基督竭力要把這事隱瞞;他嚴嚴地囑咐他們,不要叫人知道。這事已有足夠數目的人知道了,但他還不願人把它進一步傳揚出去;因為他自己的復活將是他勝過死亡權能的重大明證,所以其他事例的傳揚必須保留,直到那重大的證明顯明出來:要把證據的一部分暫且保守私下,直等到另一部分;主要所倚重的那一部分;預備妥當。#
9.基督留意要給她東西吃。由此顯明,她不僅復活得了生命,也恢復到良好的健康狀況,已經有胃口吃飯;就是在基督家中初生的嬰孩,也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彼得前書 2:1、2)。值得留意的是,基督起初造人的時候,立即為他預備食物,並從造成人的地中給他預備食物(創世記 1:29);如今他既賜下新的生命,也留意要給人東西吃;因為他既已賜下生命,就可倚靠他賜下養生之物,因為生命勝於飲食(馬太福音 6:25)。基督既賜下屬靈的生命,就必供給食物,以扶持並滋養它,直到永生;因為他絕不會離棄或虧負自己手所作的工。#
本章記載:一、基督從被鬼附的人身上趕出一群鬼,並容它們進入豬群(第1–20節)。二、基督在去叫睚魯的女兒復活的路上,醫治患血漏的女人(第21–43節)。這三件神蹟的事蹟我們先前已有過(馬太福音 8:28等;馬太福音 9:18等),但這裡記述得更詳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