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馬可福音 14
馬可福音: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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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在伯大尼受膏;猶大答應出賣基督。
1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2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亂。」3耶穌在伯大尼長大麻風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4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5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周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6耶穌說:「由她吧!為什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7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8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9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10十二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11他們聽見就歡喜,又應許給他銀子;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
我們在這裡看見以下事例,
一、基督的朋友所顯的恩慈,以及為向他表示敬重和尊榮所作的安排。他在耶路撒冷城內和附近也有一些朋友愛他,從不以為對他所做的已經夠了;雖以色列不得聚集,他在其中卻是榮耀的,也必是榮耀的。
1.這裡有一位朋友,恩待他,邀他同吃晚飯;他也恩待這人,接受了邀請(第3節)。他雖預見自己的死將臨近,卻沒有把自己棄於憂鬱之中,離絕眾人,反倒仍如常與朋友自由交往。#
2.這裡又有一位朋友,在他坐席時,用極貴的香膏膏他的頭。這是一位善良婦人為向他表示非凡敬意所作的事;她以為沒有什麼太好,好到不能獻給基督、不能用來尊榮他。於是經上所說的話應驗了:“王正坐席的時候,我的哪噠香膏發出香味”(雅歌 1:12)。我們當以基督為我們的良人,用親愛的吻膏他;又當以他為我們的君王,用忠貞的吻膏他。他既為我們傾倒自己的生命,以至於死,我們豈可認為有任何一玉瓶香膏貴重到不能傾倒在他身上嗎?值得留意的是,她留心將香膏全都倒在基督頭上;她打破玉瓶(我們如此讀到);但因那是玉瓶,不易打破,且要取出香膏也不必打破它,有人便讀作她搖動玉瓶,或把它叩在地上,使其中之物鬆動,可以較容易取出;或說她把黏在瓶壁上的全都擦刮出來。基督當得著我們所有的一切尊榮;我們不可想保留代價的任何一部分。我們把自己最寶貴的情感這香膏獻給他嗎?就讓他全得著;要盡心愛他。#
現在,
(1.)有人對此作了不如其所當得的解釋。他們稱之為枉費香膏(第4節)。因為他們自己捨不得花這樣大的費用來尊榮基督,便認為那這樣做的女人奢侈。注意,正如不可稱惡人為寬厚,也不可說吝嗇人為大方(以賽亞書 32:5);照樣,也不可稱寬厚和大方的人為浪費。他們假稱這香膏本可以賣了周濟窮人(第5節)。但正如獻給庫房的一般敬虔不能免除對貧窮父母特別的慈惠(第7章第11節),照樣,對窮人的一般慈惠也不能免除向主耶穌所當盡的特別敬虔。你手所當做的善事,要盡力去做。#
(2.)我們的主耶穌對此所作的解釋,比顯然出於她本意的解釋更好。她很可能不過是要在眾人面前表明自己對他極大的尊敬,並使他的款待更為完備。但基督把它看為極大信心的行動,也看為極大愛的行動(第8節):“她是預先來膏我的身體,為著安葬,彷彿她預見我的復活會使她以後不能這樣做。”這喪葬的禮儀,是他將近受死的一種預兆,或一種前奏。看基督的心何等充滿他受死的思想,凡事怎樣都被解釋為與此有關,他又怎樣在一切場合都如此熟悉地談到此事。被判死刑的人,常在尚活著的時候預備棺木,併為喪事作其他安排;基督也這樣接受了這事。基督的死和埋葬,是他降卑最低的臺階;所以他雖甘心順服,仍願有一些尊榮的記號伴隨它們,這可以幫助除去十字架的絆腳石,並表明聖徒之死在主眼中何等寶貴。基督從未凱旋騎進耶路撒冷,除非是來到那裡受苦;他的頭也從未受膏,除非是為著安葬。#
(3.)他把這件英勇敬虔的行為推薦給歷世歷代教會的稱讚:無論這福音傳到何處,人也要述說這事,以為記念她(第9節)。注意,即使在這世界,善行所伴隨的尊榮,也足以平衡加在它身上的羞辱和輕蔑。義人的記念被稱讚;那些經歷殘酷戲弄的人,仍得了美好的證據(希伯來書 11:6、39)。這樣,這位善良婦人因她的一玉瓶香膏得了報償,Nec oleum perdidit nec operam:她既沒有損失她的油,也沒有徒勞。她由此得著美名;這美名勝過寶貴的香膏。尊榮基督的人,他必尊榮。#
二、基督仇敵的惡意,以及他們為害他所作的預備。
1.祭司長,就是他公開的仇敵,商議怎樣殺害他(第1、2節)。逾越節如今臨近了,他必須在那個節期被釘十字架,#
(1.)好使他的死和受苦更為公開,並使全以色列人,連從各處來到節期的離散之民,也成為此事及伴隨其事之神蹟的見證人。#
(2.)好使本體與預表相合。基督,我們的逾越節,已經為我們被獻為祭;他使我們脫離為奴之家,正在逾越羊羔被獻為祭、以色列人出埃及蒙拯救被記念的時候。#
現在看:
[1.]基督的仇敵何等怨毒;他們不以放逐或囚禁他為足,因為他們所要的不只是使他緘默、阻止他日後的進展,更要為他所行的一切善事向他報仇。#
[2.]他們何等詭詐;不可在節期,就是百姓聚集的時候。他們並不說,恐怕百姓的敬拜受擾亂、從中分心,而是說,恐怕生亂(第2節);恐怕他們起來救他,並嚴厲攻擊那些企圖害他的人。那些最渴求人的稱讚的人,也最懼怕人的憤怒和不悅。#
2.猶大,就是他偽裝的仇敵,與他們訂約要出賣他(第10、11節)。經上說他是十二門徒之一;他們是基督的家人,與他親近,受訓練服事國度;他去見祭司長,要在這事上向他們效勞。#
(1.)他向他們所提議的,是把基督出賣給他們,並通知他們何時何地可以找到他、捉拿他,卻不致在百姓中生亂;他們若在他公開出現、在擁護他的人群中捉拿他,就怕有此事。他那時知道他們需要何等幫助,以及他們的計謀在哪裡擱淺了嗎?他大概並不知道,因為商議是在他們秘密的黨羽中進行的。他們知道他有意服事他們,因而向他獻殷勤嗎?不,他們無法想像他任何一個親近的人會如此卑鄙;但已進入猶大里面的撒但,知道他們需要他作什麼,也能引導他作他們的嚮導;他們正在圖謀捉拿耶穌。注意,那運行在一切悖逆之子裡面的靈,知道如何使他們在邪惡的圖謀上彼此相助,繼而以為天意眷顧他們的幻想,使他們在其中剛硬。#
(2.)他給自己所提議的,是藉此得錢;當他們應許給他銀子時,他就得著了他所圖謀的。貪婪是猶大的主欲,是他自己的罪孽;這使他陷入出賣自己主人的罪。魔鬼使試探適合這一點,便這樣勝過了他。經上沒有說他們應許給他高位(他並不貪圖這個),卻說他們應許給他銀子。看我們多麼需要對那最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加倍防備。也許猶大起初跟從基督,就是因著貪婪,因為他得了應許,要作這個團體的管錢者,或出納;他心裡喜歡擺弄錢財。如今另一邊有錢可得,他出賣基督正如從前跟從他一樣迅速。注意,若人承認信仰的原則是屬肉體、屬世界的,是為服事屬世的利益,那麼同一原則一旦風向轉變,就會成為可鄙而醜惡之背道的苦根。#
(3.)他既確保了錢,便著手履行約定;他尋思怎樣可以得便出賣他,怎樣可以適時地把他交出,以達到僱用他之人的意圖。看我們多麼需要謹慎,免得自己陷在罪惡的約定中。我們若在任何時候被自己口中的話纏住,就當藉著迅速退回而救自己(箴言 6:1–5)。在我們的律法中,也在我們的信仰中,有一條規則:作惡的義務是無效的;它約束人悔改,卻不約束人履行。看罪的道路是下坡路:人一旦進入,就必須前行;許多人在罪惡的追求中,為便利地達到自己的目的而有何等邪惡的謀劃;但這種便利最終必證明為禍害。#
主的晚餐之設立。
12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門徒對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往哪裡去預備呢?」13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進城去,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14他進哪家去,你們就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哪裡?我與門徒好在那裡吃逾越節的筵席。』15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裡為我們預備。」16門徒出去,進了城,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17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都來了。18他們坐席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與我同吃的人要賣我了。」19他們就憂愁起來,一個一個地問他說:「是我嗎?」20耶穌對他們說:「是十二個門徒中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那個人。21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22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了福,就擘開,遞給他們,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23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24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25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 神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26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27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28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29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30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裡,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31彼得卻極力地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有,
一、基督在受死前一夜與門徒吃逾越節筵席;他以這條例所帶來的喜樂和安慰,預備自己面對將臨的憂傷。這些憂傷的完全預見,並沒有使他不適於這莊嚴的禮儀。注意,對已經來到或將要來到的患難,無論怎樣的憂慮,都不該使我們錯過、或使我們無心參加聖禮;我們有機會時,就當參加。
1.基督在其他猶太人照常吃逾越節的時候吃了逾越節,正如惠特比博士已充分證明的,並不是如哈蒙德博士所說,在前一夜。那是這節期的第一天;這節期包括八日,稱為除酵節,正是他們宰逾越羊羔的那天(第12節)。#
2.他指示門徒怎樣找到他要吃逾越節的地方;他藉此又一次證明自己對於遙遠和未來之事的無誤知識;在我們看來,那些事全是偶然的;正如他差他們去牽那匹供他凱旋騎乘的驢時所證明的一樣(第11章第6節):“進城去(因為逾越節必須在耶路撒冷吃),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那是奉主人的差遣來取水、清掃主人家房間的僕人);你們跟著他,進他所進的地方,詢問他的主人,就是那家的主人(第14節),請他給你們看一間房。”毫無疑問,耶路撒冷的居民為此時節預備了房屋出租給從鄉下來守逾越節的人,基督便用其中的一間;不是任何朋友的家,也不是他從前常去的房屋,因為若是如此,他就會說:“到某一位朋友那裡去”,或說:“你們知道我們素常在哪裡,到那裡去預備。”他大概到一個人不認識他的地方去,使他能與門徒安靜相處。也許他以一個記號通知這事,是要向猶大隱瞞,叫他直到來到那地方才知道;又藉著這樣的記號表明,他要住在潔淨的心中,就是如同用清水洗淨的心中。他所定意要來到的地方,必有一瓶水在他前面(見以賽亞書 1:16–18);#
3.他在一間擺設整齊的樓房中吃逾越節;estromenon:鋪著地毯(哈蒙德博士如此解釋);這看來是一間十分華美的飯廳。基督在吃日常飯食時,絕不追求任何顯得華貴的事;相反,他選擇樸素的,坐在草地上。但當他要守一個神聖的筵席時,為著尊榮那筵席,他願意花費使用所能得到的最好房間。神不看外面的鋪張;但他看人對神聖條例所存內心敬畏的記號和表達。恐怕那些為節省費用、在敬拜神時不許自己有合宜體面的安排的人,正是缺乏這些。#
4.他與十二門徒,就是他的家人,一同吃這筵席,為要教導那些負責家庭的人,不僅有兒女的家庭,也有僕人的家庭,或學者、學生的家庭,應當在其中維持信仰,與他們一同敬拜神。基督既與這十二人同來,猶大便也在其中,雖他這時正在圖謀出賣自己的主人;由下文可明知(第20節),他在那裡:他沒有缺席,免得人懷疑他;若他在這筵席上的座位空著,他們就會像掃羅論大衛所說的:“他不潔淨,必定是不潔淨”(撒母耳記上 20:26)。假冒為善的人雖知道這樣做有危險,卻仍擠進特別的聖禮中,以維持名聲,並掩飾自己暗中的邪惡。基督雖知猶大的邪惡,仍沒有把他逐出筵席,因為他的罪還沒有成為公開而醜聞昭彰的罪。基督既定意把天國的鑰匙交在人手中,而人只能按外貌判斷,他藉此既指導他們,也鼓勵他們接納人到他的桌前,只要有可稱許的信仰告白就當滿足,因為他們在苦根發芽以前,不能辨明它。#
二、基督在他們吃逾越節時與門徒的談話。他們很可能按節期的習慣,談論以色列人出埃及蒙拯救、長子得保全的事,並且如他們在此場合素常相聚時一樣歡喜,直到基督告訴他們一件會使他們的喜樂夾雜戰兢的事。
1.他們正以與夫子同在為樂;但他告訴他們,他們現在不久就要失去他:“人子被出賣了。”他們知道,因為他多次告訴過他們,後面將會怎樣:他若被出賣,你們接下來聽到關於他的消息,就是他被釘十字架、被殺了。神已經定意如此,他也同意此事:“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第21節)。這寫在神的旨意中,也寫在舊約的預言中;兩者沒有一畫一劃能夠落空。#
2.他們正以彼此相聚為樂;但基督告訴他們:“你們中間有一個與我同吃的人要賣我了”(第18節),使他們的喜樂黯然。基督說這話,若有可能,是要驚醒猶大的良心,喚醒他悔改自己的邪惡,從坑邊退回,因為尚未太遲。但從所顯出的看來,最該在意這警告的人,卻最不在意。其餘眾人都受了感動。#
(1.)他們就憂愁起來。正如從前犯罪跌倒的回憶,照樣再度跌入同類罪中的恐懼,也常使我們屬靈筵席的安慰大為苦澀,使我們的喜樂減退。這裡有這逾越節筵席所配的苦菜。#
(2.)他們開始懷疑自己;一個一個地說:“是我嗎?”另一個也說:“是我嗎?”他們的愛心值得稱讚,因為他們對自己比對彼此更為警覺。愛心的律法是盼望最好的(哥林多前書 13:5–7),因為我們確實知道,因此也可以公正地懷疑,我們自己裡面的惡比弟兄裡面的更多。他們順服基督所說的,也值得稱讚;他們信任他的話過於信任自己的心,所以不說:“我確信不是我”,而說:“主啊,是我嗎?看看我們裡面是否有這樣邪惡的道路、這樣苦毒的根,求你向我們顯明,使我們可以拔除那根,堵塞那路。”#
現在,為回答他們的詢問,基督說了:
[1.]足以使他們安心的話:“不是你,也不是你;乃是現在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這個人;那敵對者、仇敵就是這邪惡的猶大。”#
[2.]按理說,足以使猶大極為不安的話。他若繼續進行所承辦的事,就是走在刀鋒之上,因為賣人子的那人有禍了;他完了,因為永遠完了;他的罪必很快尋著他;他不生在世上、從未有過存在,倒比將有如此悲慘的存在更好。猶大很可能以這個思想鼓勵自己:他的夫子常說自己必須被出賣;“既是必須如此,神必不責備那作此事的人,因為誰抗拒他的旨意呢?”正如那反對者在羅馬書 9:19 所辯論的。但基督告訴他,這不會成為他的遮蔽或藉口:“人子固然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如同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但賣人子的那人有禍了。”神定旨許可人的罪,並從中為自己得榮耀,既不使他們的罪成為必然,也不規定他們去犯罪,更不會成為那罪的藉口,或減輕刑罰。基督確是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然而,他仍是被惡人的手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使徒行傳 2:23)。#
三、主的晚餐之設立。
1.它是在筵席將完的時候設立的;那時他們已由逾越羊羔吃得飽足,為要表明主的晚餐並不意圖成為身體的宴席;在它前面加上這樣的事,就是重新恢復摩西。但它只是靈魂的食物,所以屬身體的東西只須一點,足夠作表號就夠了。它是在逾越節筵席將完時設立的;逾越節筵席由此福音化,隨後便被取代、廢止。聖餐的許多教義和本分,藉著逾越節的律法(出埃及記第12章)向我們顯明;因為舊約的條例雖不約束我們,卻藉著福音的鑰匙教導我們。這兩個條例在這裡如此相近,比較它們並留意主的晚餐之設立,比逾越節之設立何等更簡短、更明白,或許是有益的。基督的軛與禮儀律法的軛相比是容易的,他的條例也更屬靈。#
2.它是由基督自己的榜樣設立的;並非如洗禮的條例在基督復活後那樣(馬太福音 28:19),帶著律法的儀式和莊嚴,彷彿說:憑那賜給基督在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而制定(第18節);卻是由我們夫子自己的實行設立的,因為這是為那些已經作他門徒、已與他立約的人所定的:但它有律法的約束力,並且是要一直完全有效、有力、有功效,直到他第二次降臨。#
3.它是在祝福和感謝中設立的;普通護理的恩賜尚且當如此領受(提摩太前書 4:4、5),特別恩典的恩賜更當如此。他祝福(第22節),又感謝(第23節)。他在別的飯食中,素常祝福、感謝(第6章第41節;第8章第7節),顯明到一個地步,人由此認出他來(路加福音 24:30、31)。他在這一次筵席也照樣行。#
4.它是為記念他的死而設立的;所以他擘開餅,表明主喜悅將他壓傷;又稱酒;葡萄的血;為新約的血。基督所受的死是流血的死,因此常常提到血,就是那寶血,作為我們救贖的榮耀;因為血就是生命,並且為靈魂贖罪(利未記 17:11–14)。血的傾倒,是他生命傾倒最顯明的表示(以賽亞書 53:12)。血有聲音(創世記 4:10);所以血被如此常常提到,因為它要說話(希伯來書 12:24)。它被稱為新約的血;因為恩典之約藉著立約者基督的死成為遺囑,並且生效(希伯來書 9:16)。經上說它為多人流出,為要使多人稱義(以賽亞書 53:11),帶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裡去(希伯來書 2:10)。它的無限價值足夠多人使用;它已經使多人得益;我們讀到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都把衣裳洗白在羔羊的血中(啟示錄 7:9–14);如今它仍是一泉源,已經打開。這對貧窮悔改的罪人何等安慰:基督的血是為多人流出的!既是為多人,為什麼不是為我呢?既是為罪人、為外邦的罪人、為罪魁,為什麼不是為我呢?#
5.它是為確認在他裡面與我們所立的約,並作一個記號,表明他藉著死為我們買來的那些恩惠歸給我們;所以他把餅擘給他們(第22節),說:“拿著吃。”他又把杯給他們,吩咐他們喝(第23節)。要把釘十字架的基督之道應用在自己身上,使它成為你們靈魂的飲食,堅固、滋養、甦醒你們,並作你們屬靈生命的扶持和安慰。#
6.它是著眼於天上的幸福而設立的,是那幸福的憑據和預嘗;並且藉此使我們的口失去對一切感覺之樂和享受的滋味(第25節):“我不再喝這葡萄汁,把它當作身體的滋補。我與它無分了。”沒有人嚐了屬靈的喜樂,就立刻想要屬感覺的喜樂,因為他說:“屬靈的更好”(路加福音 5:39);但每一個嘗過屬靈喜樂的人,都會立刻想要永恆的喜樂,因為他說:“那些更好。”所以,我不再喝這葡萄汁;對那些已被叫喝神樂河水的人,這葡萄汁已經無味而平淡;但主啊,求你催促那日,就是我在神的國裡喝那新鮮的葡萄汁之日;在那裡它永遠是新的,並且完全。#
7.它以一首詩歌結束(第26節)。基督雖在仇敵中間,卻沒有因怕他們而略去唱詩這甜美的本分。保羅和西拉唱詩時,囚犯都聽見了。這是一首福音的歌;舊約常把福音時代說成歡喜的時代,而讚美是由歌唱表達的。這是基督如天鵝臨死前所唱的歌,他剛要進入痛苦掙扎之前所唱;很可能是通常所唱的詩篇第113篇至第118篇。#
四、基督在月光下返回伯大尼時與門徒的談話。他們唱了詩,隨即就出來。此時已近睡覺的時候,但我們的主耶穌心中如此專注於他的受苦,以致當那工作要作的時候,他不進入房屋的帳幕,也不上床榻,也不容自己的眼睛睡覺(詩篇 132:3、4)。以色列人在吃逾越節的那夜,因怕滅命天使的刀,奉命不可出自己的房屋(出埃及記 12:22、23)。但因基督這位大牧人將要被擊打,他特意出去,如同勇士,使自己暴露在刀劍之下;他們躲過了滅命者,基督卻勝過了他,使毀滅永遠止息。
1.基督在這裡預言,在他受苦時,眾門徒都要離棄他:“今夜你們都要因我的緣故跌倒。我知道你們會這樣(第27節);我現在告訴你們的,不過是聖經先前已經告訴你們的:‘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基督先已知道這事,卻仍歡迎他們到他的桌前;他看見門徒的跌倒和過失,卻不拒絕他們。我們也不該因害怕以後再陷入罪中,就灰心不來領主的晚餐;反倒是我們的危險越大,就越需要藉著殷勤且憑良心使用聖禮來堅固自己。基督告訴他們,他們要因他跌倒;當看見他被仇敵壓制時,就開始懷疑他是不是彌賽亞。到如今,他們在他的試探中常與他同在;他們雖有時得罪他,卻沒有因他跌倒,也沒有背離他;但現在風暴將如此猛烈,以致他們都要鬆開錨,瀕於船破。試煉有些是較為特別的(如啟示錄 2:10:“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另有些卻更為普遍,是臨到普天下的試探時候(啟示錄 3:10)。擊打牧人常使羊分散:官長、傳道人、家長,若這些人如他們所當作的,是看顧其所負責之人的牧人,那麼當他們遭遇不幸時,全群都會因此受苦,也因此遭遇危險。#
但基督以一個應許鼓勵他們:他們必再聚集起來,回到自己的本分和安慰中(第28節):“我復活以後,要從你們分散到的各處把你們聚集回來(以西結書 34:12)。我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見我們的朋友,並彼此相聚享樂。”
2.他預言彼得尤其會不認他。他們出去往橄欖山去時,我們可以設想他們撇下了猶大(他從他們中間偷走了);於是其餘的人開始高看自己,因為當猶大離棄主時,他們仍跟隨他們的夫子。但基督告訴他們,雖然他們必因他的恩典得保守,不至於落入猶大的背道,然而他們毫無理由誇耀自己的堅貞。注意,雖然神保守我們,不至於像最壞的人那樣壞,我們仍很當因想到自己並沒有比現在更好而羞愧。#
(1.)彼得確信自己不會像其餘門徒那樣行得不好(第29節):“即使眾人都跌倒,即使在這裡的眾弟兄都跌倒,我卻不會。”他以為自己不但比別人剛強,而且剛強到足以獨自承受試探的衝擊、抵擋得住;即使無人站在他身邊,也能站立得住。我們天性中就有自以為好、倚靠自己內心的傾向。#
(2.)基督告訴他,他會比他們任何一個做得更壞。他們都要離棄他,他卻要不認他;不止一次,乃是三次;而且就在眼前:“今日,就是今夜,雞叫兩遍以前,你必不認你曾認識我,或與我相熟,彷彿以承認我為羞恥和懼怕。”#
(3.)他堅持自己的應許:“我若必須同你死,也總不能不認你;即使付上性命的代價,我也要依附你。”毫無疑問,他說時確是這樣想的。基督告訴猶大他要賣他時,猶大沒有說過這樣的話。猶大是蓄意犯罪,彼得卻是驟然失足;猶大圖謀罪惡(彌迦書 2:1),彼得卻在這過犯中偶然被勝過(加拉太書 6:1)。彼得反駁夫子,實在做得不好。若他帶著恐懼戰兢說:“主啊,賜我恩典,保守我不至於不認你;不叫我遇見這試探,救我脫離這惡,”這事或可避免;但他們全都這樣自信。那些曾說“主,是我嗎?”的人,如今卻說:“絕不會是我。”他們既因懼怕賣主而得了開脫,如今便安然無懼了。但自以為站得穩的,必須學習謹慎,免得跌倒;腰間束上戰帶的,也不可像脫下戰衣的誇口。#
園中的痛苦掙扎。
32他們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耶穌對門徒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禱告。」33於是帶著彼得、雅各、約翰同去,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34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警醒。」35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36他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37耶穌回來,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西門,你睡覺嗎?不能警醒片時嗎?38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39耶穌又去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40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甚是睏倦;他們也不知道怎麼回答。41第三次來,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夠了,時候到了。看哪,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42起來!我們走吧。看哪,那賣我的人近了!」
基督在這裡開始進入他的苦難,先受一切苦難中最劇烈的,就是他靈魂中的苦難。這裡我們看見他在痛苦掙扎中;這憂傷的故事我們在馬太福音中已經有過;這靈魂的痛苦掙扎,是患難和愁苦中的茵陳與苦膽;由此顯明,沒有一種憂愁是強加於他的,乃是他甘心接納的。
I.他退去禱告;他對門徒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再往前走一點去禱告。”他近來曾同他們禱告(約翰福音 17章);如今他吩咐他們退去,自己到父那裡去辦理一件專屬於他自己的事。注意,我們同家人禱告,並不能成為我們忽略暗中敬拜的藉口。雅各進入痛苦掙扎時,先把自己所有的都送過河去,獨自一人留下;隨後有一個人來和他摔跤(創世記 32:23、24),儘管他先前很可能已同家人禱告過(第9節)。#
II.即使在那退隱之處,他仍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第33節),作為他這部分卑微的三個合格見證人;雖然心志高大的人不在意有多少人知道自己的痛苦掙扎,他卻不以讓他們看見為羞。這三人最誇口自己有能力並願意同他受苦:本章中的彼得,以及雅各和約翰(第10章第39節);因此基督帶他們同去站在旁邊,看他如何同血的洗禮和苦杯爭戰,以使他們確信自己不知道所說的是什麼。那些最自信的人,理當先受試驗,使他們覺察自己的愚昧和軟弱。#
III.他在那裡處於可怕的激動中(第33節);他開始驚恐萬分:ekthambeisthai,這個字在馬太福音中沒有用到,卻極有意義;它表明有些類似那臨到亞伯拉罕的大黑暗之驚恐(創世記 15:12),或者說,更為嚴重、更為可怕的事。神的驚恐列陣攻擊他,而他容許自己實際而強烈地思量它們。那時從沒有憂愁像他的;從沒有人像他那樣,自永恆以來經歷神的恩惠,因此也從沒有人曾有、或能夠有像他那樣對神恩惠的感受。然而,在他靈裡的這場激動中,絲毫沒有混亂或失序;他的情感並非雜亂無章地激起,乃是在引導之下,且是按著所召起的而起,因為他不像我們那樣有敗壞的本性摻雜其中。若水底有沉澱,雖然靜止時可以清澈,一經搖動便渾濁;我們的情感也是如此。但潔淨玻璃杯中的純水,無論怎樣攪動,仍然清澈;基督也是這樣。萊特富特博士認為,很可能魔鬼此時以可見的形狀、以自己的本相和本色向我們的救主顯現,為要恐嚇驚嚇他,使他離棄對神的盼望(他逼迫作為基督預表的約伯時所圖謀的,便是要使約伯咒詛神而死),又要阻止他繼續完成自己的工作;無論什麼攔阻他這樣做,他都視為出於撒但(馬太福音 16:23)。魔鬼在曠野試探他之後,經上說,他暫時離開耶穌(路加福音 4:13),意圖另一次、用另一種方式與他交鋒;既發現不能用諂媚誘使他犯罪,便要用恐怖嚇他犯罪,從而使他的計劃落空。#
IV.他為這激動發出悲痛的訴說。他說:“我心裡甚是憂傷。”#
1.他為我們成為罪,因此這樣憂傷;他完全知道自己所要承受之罪的惡毒;又因他對被這些罪冒犯的神有至高的愛,對被這些罪損害並置於危險中的人也有至高的愛,如今這些罪都陳列在他面前,他心裡甚是憂傷,毫不奇怪。如今他為我們的罪孽服勞,也因我們的罪孽疲乏。#
2.他為我們成為咒詛;律法的咒詛轉移到他身上,作為我們的保證人和代表,並非因他原與我們同被約束,乃是作為訴訟的保人。當他心裡這樣甚是憂傷時,他彷彿向這些咒詛屈服,伏在重擔之下,直至藉著死為罪滿足,並永遠廢除了咒詛。他如今嚐了死味(正如經上說他如此行(希伯來書 2:9)),這並非淡化的說法,彷彿他只是稍嘗;不,他連杯中的渣滓也都喝盡了;但這說法反而更加強調:這並非整批吞下,乃是他嚐盡了其中一切苦味。這就是使徒所說的恐懼(希伯來書 5:7),即人性對痛苦和死亡自然會戰慄的懼怕。#
如今,思想基督在靈魂中所受的苦難,以及他為我們所受的憂傷,應當對我們有用,
(1.)使我們的罪變苦。當我們看見罪(雖只是歸算於他的罪)在主耶穌身上留下何等印記時,我們還能對罪存寬容的思想,甚至輕忽的思想嗎?那在他身上如此沉重的,豈可在我們靈魂中輕輕放過嗎?基督為我們的罪處於這樣的痛苦掙扎中,我們卻從不為罪痛苦掙扎嗎?我們當怎樣仰望那被我們壓傷、被我們刺透的主,悲哀而痛苦!我們應當因罪甚是憂傷,因為基督也是如此;絕不可戲笑罪。若基督為罪這樣受苦,我們也當以同樣的心志裝備自己。#
(2.)使我們的憂愁變甜;若我們因現今的患難而有時心裡甚是憂傷,當記得我們的夫子在我們以先也是如此,門徒不能大過先生。基督為我們的緣故主動迎接憂愁、順服於憂愁,我們為何還要想方設法趕走它呢?他不僅除去憂愁的毒鉤,使它可忍受,還將功效放入其中,使它有益處(因為面帶愁容終必使心喜樂);不但如此,還將甘甜放入其中,使它成為安慰。有福的保羅憂愁,卻常常喜樂。我們若甚是憂傷,也不過至於死;若基督屬我們,死就要成為我們一切憂愁的終結;眼睛一閉,一切眼淚便都從其中擦去了。#
V.他吩咐門徒同他留在那裡,並非因為他需要他們的幫助,乃是因為他要他們觀看他並領受教導;他對他們說:“你們在這裡等候,警醒。”他對其餘門徒只說:“你們坐在這裡”(第32節);但他吩咐這三人等候並警醒,是因為對他們的期望超過其餘的人。#
VI.他借禱告親近神(第35節);他俯伏在地禱告。就在此以前不久,他禱告時舉目望天(約翰福音 17:1);但在這裡,他既在痛苦掙扎中,便俯伏在地,使自己合乎當前的卑微,也教導我們當這樣在神面前自卑;我們來到至高者面前,理當謙卑。#
1.作為人,他祈求免去苦難,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第35節):“這短暫卻尖銳的苦難,就是我此時將要進入的,若有可能,願人的救恩不經由它便得成全。”我們有他親口所說的話(第36節):“阿爸,父啊。”這裡保留了基督所用、意為“父”的敘利亞字,為要表明我們的主耶穌在憂愁中何等強調這稱呼,也要我們同樣強調。聖保羅正是著眼於此,保留了這個字,把它放在一切有兒子名分之靈者口中;他們受教呼叫:“阿爸!父!”(羅馬書 8:15;加拉太書 4:6)。“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注意,即使我們不能期望為我們成就的事,仍當相信神能夠成就;我們順服他的旨意,把自己交託給他的智慧和憐憫時,必須憑信承認在他凡事都能。#
2.作為中保,他安然順服神關於這些苦難的旨意:“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我知道這事已經定了,不能更改;我必須受苦並死,我甘心接受。”#
VII.他喚醒在他禱告時睡著的門徒(第37、38節)。他們沒有照看他,他卻來照看他們;他發現他們睡著了,他們對他的憂傷、訴說和禱告竟如此少受感動。他們這樣的不警醒,預示著他們後來會更深地冒犯而離棄他;而且這更增添了罪責,因為他不久前才稱讚他們在他的試探中仍與他同在,儘管他們並非沒有過錯。他這樣願意儘量稱許他們,他們卻這樣漠不關心,不願向他證明自己嗎?他們不久前曾應許不因他跌倒;怎麼,竟這樣少顧念他嗎?他特別因彼得昏睡責備他:“西門,你睡覺嗎?Kai sy teknon;‘什麼,連你嗎,我兒?你曾那麼斷然應許絕不不認我,卻如此輕慢我嗎?我原指望你有更好的表現。你不能警醒一小時嗎?’”他並未要求彼得整夜同他警醒,只要一小時而已。基督並不使我們勞苦過度,也不使我們因服事他而疲乏(以賽亞書 43:23);這就更顯出我們在基督服事中的軟弱和短暫。他加給我們的別的重擔,不過是要我們堅守,直等到他來(啟示錄 2:24、25);看哪,他必快來(啟示錄 3:11)。#
正如基督所愛的人行錯時他責備他們,照樣,他所責備的人也受他勸戒和安慰。
1.基督在這裡給門徒的勸告極為智慧而忠信:“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第38節)。當基督在痛苦掙扎中時,他們睡覺已是不對;但他們正要進入更深的試探,若不振作起來,借禱告從神那裡取得恩典和力量,他們就會做得更壞;他們後來都離棄他逃跑時,果然如此。#
2.基督為他們作的辯解極為仁慈溫柔:“心靈固然願意;我知道是願意的,是預備好的,是積極的;你們本願意保持清醒,卻不能。”這可作那勸勉的理由:“要警醒禱告;因為雖然心靈願意,我承認它願意(你們已誠心立志絕不因我跌倒),肉體卻軟弱;你們若不警醒禱告,使用堅忍的途徑,儘管如此,仍可能被勝過。”想到我們肉體的軟弱和缺欠,應當激勵並催促我們,在進入試探時禱告並警醒。#
VIII.他再次向父陳述祈求(第39節);他又去禱告,說ton auton logon:同一句話,或同一件事、同一樁事;他表達同樣的意思,第三次也是如此。這教導我們,人應當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加福音 18:1)。即使禱告的回應不很快來到,我們仍必須重新提出請求,恆切禱告;因為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到時候必然應驗,並不虛謊(哈巴谷書 2:3)。保羅被撒但的差役攻擊時,也曾三次求過主,如同基督在這裡所做的,才得著平安的答覆(哥林多後書 12:7、8)。就在此以前不久,基督在靈魂憂愁中禱告說:“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他立即借從天上來的聲音得著答覆:“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但如今他必須第二次、第三次前來;因為神恩典對禱告的眷顧,或早或晚臨到,皆按他旨意所喜悅的,為要使我們常常倚賴。#
IX.他一再探望門徒。這樣,他顯出自己不斷眷顧地上教會的樣例:即使教會半睡半醒,沒有適當地顧念自己,他仍長遠活著,在天上父面前代求。看哪,他怎樣合乎中保的身份,在雙方之間來往。他第二次來到門徒那裡,又見他們睡著了(第40節)。看基督門徒的軟弱怎樣反覆臨到他們;儘管他們立志,仍勝過他們;儘管他們抵抗,仍壓倒他們。我們這些身體對靈魂是何等的累贅,這應使我們渴慕那有福的狀態,在那裡身體不再成為我們的拖累。這第二次他仍如先前對他們說話,他們卻不知道怎樣回答他;他們因昏睡羞愧,無話可以為此辯解。或者,他們被昏睡壓倒得如此厲害,如同半睡半醒的人,不知道自己在哪裡,也不知道自己說什麼。但第三次,他準他們若願意便睡(第41節):“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我如今不再需要你們為我警醒;若願意,為我的緣故你們可以睡了。夠了;你們已有足夠的警告,應當保持清醒,卻不肯接受;如今你們將看見自己安然無懼是多麼沒有理由。”Apekei,我免除你們繼續侍候;有人這樣理解:“如今那我知道你們都會離棄我的時候到了,任憑你們隨自己的路吧;”正如他對猶大說:“你所做的,快做吧。”人子如今被賣在罪人手裡,就是祭司長和長老手裡;他們是最壞的罪人,因為他們自稱聖潔。“來,起來,不要躺在那裡打盹。我們去迎見仇敵;看哪,那賣我的人近了,我如今不可想著逃脫。”我們看見患難臨門時,應當振作起來,預備面對它。#
猶大的背叛。
43說話之間,忽然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那裡與他同來。44賣耶穌的人曾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把他拿住,牢牢靠靠地帶去。」45猶大來了,隨即到耶穌跟前,說:「拉比」,便與他親嘴。46他們就下手拿住他。47旁邊站著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4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49我天天教訓人,同你們在殿裡,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事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50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51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52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這裡記載祭司長的差役捉拿我們主耶穌。這是他仇敵久已圖謀的事;他們曾多次差人去捉拿他,但他脫離了他們的手,因為他的時辰還沒有到;若非他甘心交出自己,他們此時也不能捉拿他。他先在靈魂中受苦,後來在身體中受苦,為要滿足罪的刑罰;罪先從心中開始,隨後使身體的肢體成為不義的器具。
I.這裡有一隊粗暴惡徒受差遣,要捉拿我們主耶穌,使他成為囚犯;就是一大群帶著刀棒的人。人類中沒有什麼邪惡黑暗到找不到適合使用的工具,沒有什麼惡行可憎到找不到不以受僱為忌的人;人類就是這樣悲慘地敗壞和墮落。在這群烏合之眾的首領是猶大,十二門徒中的一個;他曾多年親密地與我們主耶穌來往,曾奉他的名說預言,又奉他的名趕鬼,竟還是賣了他。極其美好而似是而非的信仰告白,最終落在可恥而致命的背道中,並不是什麼新事。明亮之星啊,你何竟墜落!#
II.不亞於祭司長、文士和長老這樣顯要的人,差遣他們並使他們行動;這些人自稱盼望彌賽亞,並預備迎接他。然而,當他已經來到,並給出無可否認的證據,證明自己就是那應當來的那一位時,只因他不向他們獻媚,不贊同和支持他們的排場與尊貴,只因他不以屬世君王的樣式出現,卻建立屬靈的國度,傳揚悔改、改革和聖潔的生活,並把人的思想、情感和目標引向另一個世界,他們便敵對他;對他所提出的憑據不作公正審查,就決意要毀掉他。#
III.猶大以親嘴賣他;基督向來容許門徒離開一段時間歸來時親吻他的臉頰,他便濫用了這自由。他稱他為“夫子,夫子”,又與他親嘴;他說:“拉比,拉比”,彷彿此時比從前更加尊敬他。既然基督正是藉著這恭維被賣,受人稱為“拉比,拉比”就足以永遠使人不再羨慕(馬太福音 23:7)。他吩咐他們把耶穌拿住,牢牢靠靠地帶去。有人認為他是諷刺地說這話,知道除非基督自己願意,他們不能拘禁他;這位參孫能將他們的捆綁如同麻線掙斷而逃脫,於是他得錢,基督得尊榮,誰也沒有受害;若非撒但已經進入他心裡,我也會這樣認為。但既然如此,便不能把這行為最惡毒、最懷恨的意圖想得過分黑暗。不僅如此,他曾多次聽見夫子說,他既被賣就要被釘十字架,也沒有理由作別的設想。#
IV.他們逮捕他,使他成為囚犯(第46節);他們下手拿住他,是粗暴強橫的手,把他拘押起來;他們很可能得意於終於做成了先前多次徒然嘗試的事。#
V.彼得為保衛夫子而揮刀,傷了一個攻擊者;此時他還記得自己的應許,要冒生命危險與夫子同在。他是在旁邊站著的人中,是那些同他在一起的人中(這個詞就是此意),即同他在園中的那三個門徒之一;他拔出刀來,大概原要砍掉那人的頭,卻砍偏了,只削掉大祭司一個僕人的耳朵(第47節)。為基督爭戰,比為他而死容易;但基督的精兵得勝,不是藉著取別人的性命,乃是藉著捨棄自己的性命(啟示錄 12:11)。#
VI.基督同那些捉拿他的人辯論,向他們顯明他們對付他的荒謬。#
1.他們把他當作強盜來捉拿,其實他沒有犯任何罪;他天天在殿裡教訓人,若他有什麼惡謀,遲早必會在那裡顯露出來。不僅如此,這些祭司長的差役既是殿中的屬員,可以設想他們曾在那裡聽過他的講道(“我同你們在殿裡”);即使讓他的仇敵自己作判斷,他豈沒有教導他們極美好的道理嗎?他口中的言語豈不都是公義嗎?其中有什麼乖僻彎曲嗎?(箴言 8:8)人憑著果子認出他是好樹;他們為何又把他當作強盜來捉拿呢?#
2.他們這樣暗中來捉拿他,其實他既不以公開出現在殿中為羞,也不懼怕。那些作惡的人恨光,並不來就光(約翰福音 3:20)。若他們的主人有什麼要對他說,他們每天都可在殿中遇見他;他在那裡預備回答一切質問、一切控告。他們也可在那裡隨意處置他,因為祭司掌管聖殿,也指揮其周圍的守衛;但他們這樣在半夜、在他退隱之處突襲他,卻是卑鄙怯懦。這正是照大衛的仇敵那樣行,他坐在村莊埋伏等候,要殺害無辜的人(詩篇 10:8)。但這還不是全部。#
3.他們帶著刀棒前來,彷彿他武裝反抗政府,必須發動民團才可制服他。根本無需這些兵器;他們卻這樣大張聲勢,#
(1.)是為保護自己免受某些人的憤怒;他們帶兵器而來,因為懼怕百姓;但他們在本無可怕之處大大害怕(詩篇 53:5)。#
(2.)是要把他暴露在別人的憤怒之下。他們帶著刀棒來捉拿他,便將他呈現在百姓面前;百姓容易從這種事得印象;作為一個危險、好作亂的人,企圖煽動他們敵對他,使他們喊叫:“把他釘十字架!把他釘十字架!”因為他們沒有別的辦法達到目的。#
VII.他藉著把自己交託給舊約中關於彌賽亞的預言,而順服這一切不公正、羞辱性的對待。“我受苛待,但我順服,因為經上的話必須應驗”(第49節)。#
1.看基督何等尊重聖經;他寧願忍受任何事,也不願神的話有一點一畫落空;正如他在受苦中顧念聖經,他在榮耀中也是如此;因為基督在治理世界中所做的,豈不就是應驗聖經嗎?#
2.看我們當怎樣使用舊約;我們必須尋找基督,就是藏在那田裡的真寶藏:正如新約的歷史闡明舊約的預言,舊約的預言也照亮新約的歷史。#
VIII.基督所有的門徒因此離棄他(第50節);他們都離開他逃走了。他們極為確信自己會依附他;但即使好人,也不知道自己會怎樣做,直至受試驗。若他們至今在他較輕的試煉中仍與他同在,如他近來所表示的,是給他的一種安慰(路加福音 22:28),我們便可想見,他們如今在最大的試煉中離棄他,給他何等憂傷;那時他們本可服事他:他受凌辱時保護他,受控告時為他作見證。為基督受苦的人,若這樣被離棄,若全群避開受傷的鹿,不要以為希奇;他們不強過他們的夫子,也不可期望從仇敵或朋友那裡受到更好的對待。聖保羅處於危險中時,也沒有人站在他身邊,眾人都離棄了他(提摩太後書 4:16)。#
IX.這響動驚動了鄰近的人,有些鄰人因這騷亂陷入危險(第51、52節)。這個故事的段落在其他福音書中都沒有。這裡記述某一個少年人;看起來他並非基督的門徒,也並非如有人所設想的、基督吃逾越節筵席之家中的僕人。他跟隨基督,是要看他結果如何,正如先知的門徒得知以利亞要被接去時,便遠遠地去觀看(列王紀下 2:7);但他是住在園子附近的某個少年人,或許住在那園子所屬的房子裡。現當留意他的事,#
1.他怎樣被驚得從床上起來,成為基督受苦的旁觀者。這樣一大群人,全副武裝,帶著如此的兇猛,在深夜來到一個安靜的村莊,必然引起極大的騷動;這使那少年人驚醒。他或許以為城裡發生暴亂或叛亂,百姓中有騷動;出於好奇便去看個究竟。他急於弄清情況,甚至來不及穿衣,只用一條床單裹在身上,彷彿要像穿著壽衣行走的鬼影一樣出現,去嚇唬那些嚇到他的人;他帶著“這裡出了什麼事?”這個問題,跑到他們最密集的人群中。聽人告訴他以後,他想看看結局;毫無疑問,他早已聽聞許多關於這位耶穌的名聲。因此,當他一切門徒都離棄他時,他仍繼續跟隨他,想聽他會說什麼,看他會做什麼。有人認為,他赤身只披著這一塊細麻布,表明他屬於那些極其虔誠的猶太人;作為其標誌,並作為身體苦修與克己的例子之一,他們除了穿一件細麻衣以外不用別的衣服;這種衣服雖設計得相當合宜,卻很薄也很冷。但我寧願認為,這並不是他平常所穿的。#
2.看他怎樣在將要分擔基督苦難的危險中,又被驚得回到床上去。基督自己的門徒已經逃走了;這少年人與他毫無關係,便以為可以安然跟隨他,尤其是他遠非帶著兵器,甚至連衣服也未穿全;但那些少年人,就是被召來協助的羅馬兵丁,捉住了他,因為凡進到他們網裡的都是魚。他們或許此時因放走門徒而惱怒自己;門徒既已逃出他們手外,他們便決定捉住第一個能下手的人。即使這少年人或許是猶太教會中最嚴謹派別的一員,羅馬兵丁仍毫不顧忌藉此機會凌辱他。他發現自己有危險,便丟下他們所抓住的麻布,赤身逃走了。記下這段,是要表明被差去捉拿基督的是何等野蠻的一群人,也表明門徒險些落在他們手中;若非他們夫子看顧他們,沒有什麼能保守他們脫離那些人的手:“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約翰福音 18:8)。這也表明,只因好奇、而非因信心和良心跟隨基督的人,是靠不住的。#
基督被帶到大祭司面前。
53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裡,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54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裡,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55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卻尋不著。56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57又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見證告他,說:58「我們聽見他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59他們就是這麼作見證,也是各不相合。60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你什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61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62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63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64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65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臉上,又蒙著他的臉,用拳頭打他,對他說:「你說預言吧!」差役接過他來,用手掌打他。
我們在這裡看見基督在教會法庭、在大公會之前被傳訊、受審、定罪和判決;大祭司乃是該會的會長,或法庭的審判官,就是那不久前曾斷定他無論有罪無罪都當死的該亞法(約翰福音 11:50),因此人們有理由以他偏私為由提出迴避。
I.基督被匆忙帶到他的家中,稱為他的宮殿;他過著何等排場的生活。並且在那裡,雖是在深夜,凡知悉內情的祭司長、長老和文士都聚集了,預備接收這獵物;他們對此何等有把握。#
II.彼得遠遠地跟著,他近來所有的勇氣已經衰減到這樣怯懦的地步(第54節)。但他到了大祭司的院子,就鬼鬼祟祟地進去,與差役同坐,免得人懷疑他屬乎基督。大祭司的爐邊不是彼得合宜的地方,他的差役也不是彼得合宜的同伴;但這卻是他進入試探的開端。#
III.他們極力用恩惠或金錢取得假見證控告基督。他們既把他當作罪犯抓住,如今既得了他,卻沒有控狀可以控告他,沒有罪名可以歸在他身上;但他們尋找見證控告他:用網羅人的問題盤問一些人,若他們肯控告他,就向另一些人許以賄賂;若他們不肯,又設法恐嚇另一些人(第55、56節)。按律法,祭司長和長老受託要檢舉並懲治假見證人(申命記 19:16、17);然而如今他們卻成了那傾覆一切公義之罪行的首領。當一國的醫治者反倒成了攪擾者,那些本該維護和平與公平的人反倒敗壞二者時,正是該呼求“耶和華啊,求你幫助”的時候。#
IV.最終,他們用他數年前所說的話控告他;照他們所陳述的,這話似乎威脅聖殿,他們把聖殿弄得無異於偶像(第57、58節);但在這事上,見證人並不相合(第59節)。因為一個人起誓說,他說過:“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馬太福音中是這樣記的);另一個人起誓說,他說過:“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我不建造它,卻要建造另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這兩種說法彼此相差甚遠;oude ise en he martyria:他們的見證並不足以、也不相稱於死罪的控告;哈蒙德博士如此解釋:他們所控告他的事,即使盡量擴張他們律法的解釋,也不足以作為判處死刑的根據。#
V.他們催逼他作自己的控告者(第60節);大祭司憤然站起來說:“你什麼都不回答嗎?”他表面上是假託公義和公平,實際上卻是要陷害他,好控告他(路加福音 11:53、54;20:20)。我們很可以想像,這驕傲的大祭司是以何等傲慢輕蔑的神氣向我們的主耶穌提出這個問題:“來吧,你這站在被告席上的囚犯,你聽見人怎樣起誓控告你;你現在有什麼話為自己辯白呢?”他想到那曾多次使挑釁他的人啞口無言的主,此刻似乎沉默不語,便很得意。基督仍不回答,為要給我們留下榜樣:#
1.面對毀謗和假控告時要忍耐;我們被辱罵,不要還辱罵(彼得前書 2:23)。#
2.要有謹慎;當人因一句話被定為有罪(以賽亞書 29:21),我們的辯護反倒成為我們的罪過時,實在是惡劣的時代,聰明人就當緘默(免得使壞事更壞),並把自己的案件交託給按公義審判人的。但,#
VI.當他被問及是否基督時,他承認而不否認自己是基督(第61、62節)。大祭司問:“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嗎?”即是神的兒子嗎?因為,如哈蒙德博士所指出,猶太人提到神時,通常加上“永遠當稱頌的”;所以“那當稱頌者”乃是神的稱號,是一個特別的稱號,也應用於基督(羅馬書 9:5)。為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他使他們面對他的第二次降臨:“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那如今顯得如此卑微、可鄙,正是你們所看見並踐踏的人子(以賽亞書 53:2、3),你們不久必看見他,並在他面前戰兢。”如今,人會以為,我們的主耶穌所說這樣一句話,似乎帶著與他當時外貌不相稱的威嚴和莊重(因為在他降卑最濃厚的雲彩中,仍有榮耀的光線射出),本該使法庭震驚,至少在其中一些人看來,應當構成異議或暫緩判決;他們本該暫停審訊,待進一步思想此事。保羅在被告席上講論將來的審判時,審判官就甚是恐懼,且延期審問(使徒行傳 24:25)。但這些祭司長被惡意和憤怒矇蔽得如此可憐,以致如戰馬直闖戰場,他們譏誚懼怕,並不驚惶,也不信這是號角的聲音(約伯記 39:22、24)(又見約伯記 15:25、26)。#
VII.大祭司因他的這個承認,便定他為僭妄的人(第63節);他撕開衣服:chitonas autou。有些人認為,這個詞指他的大祭司禮服;為著這次場合的更大排場,他雖在夜間仍穿上了它。先前他出於對基督的仇恨,說了自己不知道的話(約翰福音 11:51、52);如今他也作了自己不知道的事。若掃羅撕裂撒母耳的外袍,是預表國從他身上撕裂(撒母耳記上 15:27、28),該亞法撕裂自己的衣服,就更表明祭司職任從他身上撕裂;正如基督死時幔子裂開,表明一切都敞開了。基督的衣服,即使在他被釘十字架時,仍保持完整,並沒有撕裂;因為當利未人的祭司職任被撕成碎片並廢去時,“這人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永不更換。”#
VIII.他們一致認為他是僭妄的人,並且因此犯了死罪(第64節)。這個問題表面上似乎問得公平:“你們的意見如何?”但實際上早已預斷,因為大祭司已經說:“你們已經聽見這僭妄的話了。”他身為法庭會長,本應最後投票,卻先下了判決。於是他們都定他該死;他在大公會中有什麼朋友,並沒有顯明;很可能他們沒有得到通知。#
IX.他們專意凌辱他,如同非利士人戲弄參孫一樣,以他為戲耍(第65節)。看來有些定他罪的祭司,竟如此忘記自己職位的尊嚴和職責,也忘記他們所當有的莊重,以致幫助自己的差役愚弄一個已被定罪的囚犯。他們等候早晨,好完成他們的惡行,就以此為消遣。那本稱為守夜之夜的夜晚(逾越節之夜便是如此稱呼),他們卻把它弄成歡鬧之夜。若他們不以凌辱基督為有失身份,我們豈可認為有什麼事卑微到我們不能借此尊榮他嗎?#
彼得的跌倒。
66彼得在下邊院子裡;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67見彼得烤火,就看著他,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68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什麼。」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69那使女看見他,又對旁邊站著的人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70彼得又不承認。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又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71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72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
我們在這裡看見彼得不認基督的事蹟。
1.這始於他遠遠地離開主。彼得曾遠遠地跟著(第54節),如今又在院子下邊,在大廳的低處。那些對基督疏遠的人,正在走向不認他的道路;那些避開參加神聖禮儀、避開信徒的交通,又不願被人看見站在受藐視之敬虔一邊的人,也是如此。#
2.這事是因他與大祭司的差役交往,並坐在他們中間而引起的。那些以為與基督的門徒同在危險,因恐怕由此被引去為他受苦的人,必會發現與他的仇敵同在危險得多,因為在那裡他們可能被引去得罪他。#
3.試探乃是有人指認他為基督的門徒:“你素來也和那拿撒勒人耶穌同在一處”(第67節)。“這也是他們一黨的”(第69節);“因為你是加利利人,人從你那帶著鄉音的說話就能認出這一點”(第70節)。並沒有顯出他因此受到質問,或有被作為罪犯檢控的危險;不過是有人拿這事取笑他,他有被譏為愚人的危險。當祭司長凌辱主人時,差役也凌辱門徒。有時基督的事業似乎如此處於失勢的一方,以致人人都有石頭要投向它,連最卑賤的人也聚集起來攻擊它。約伯坐在糞堆上時,連卑劣之人的兒女也嗤笑他(約伯記 30:8)。然而,綜合一切來看,這試探不能稱為可怕;不過是一個使女偶然看了他一眼,看來也無意給他任何麻煩,說:“你是他們一黨的。”他原本不必回答,或可以說:“即使我是,我盼望這也不算叛逆。”#
4.這罪很大;他在人面前不認基督,而那時他本當承認並認定他,也本當在法庭上作他的見證人。基督常常預先告訴門徒他自己將要受苦;然而當這些事臨到時,對彼得卻如同他從未聽說過一般,令他大為驚惶恐懼。他常告訴他們,他們必須為他受苦,必須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他;然而彼得在這事最初的警報一發出時,就如此懼怕受苦,以致為要逃避,寧可說謊、起誓,什麼都肯做。基督受人稱讚、眾人跟隨時,他很容易承認他;但如今基督被離棄、被藐視、被貶抑,他便以他為恥,不肯承認與他有任何關係。#
5.他的悔改十分迅速。他三次重複不認主,第三次最為嚴重,因為那時他發咒起誓,來證實他的否認;而那第三擊,本會叫人以為足以使他昏眩倒下,卻使他驚醒,振作起來。於是雞第二遍叫,這使他想起他主人的話,想起主給他的警告,連雞要叫兩遍這一特別情形也想起來;他由此覺察自己的罪及其加重之處;他一思想,就哭了。有些人指出,這位福音書作者,有人認為是按聖彼得的指示寫作的,論彼得的罪說得和他們任何一位一樣充分,卻更簡略地說他的憂傷;彼得出于謙遜,不願自己的憂傷被誇大,又因他以為自己永不能為這樣大的罪憂傷得夠。他在這裡的悔改如此表達:epibalon eklaie,其中必須補足一些意思。有人說,是“他加上哭泣”,把它視為希伯來式說法;他哭,而且越思想越哭;他不斷地哭泣。又有人說,他跑出去哭;放聲流淚;伏倒而哭;又有人說,他蒙著臉哭;把衣服披在頭上,免得人看見他哭。哈蒙德博士補足說,他把眼目投向他的主人;主人轉過身來看他;這是一種頗有可能的推測。或者,照我們的理解,他專心思想這事,就哭了。對於使人謙卑之事,片刻的思想並不足夠,我們必須停留默想。又或者,這個詞是否可以指他把重擔加在自己身上,使自己的臉滿有羞愧?他如同那捶著胸為罪憂傷的稅吏;這就等於他痛哭。#
本章開始記述這位福音書作者所記我們主耶穌的死和受苦;我們都當熟悉的不僅是其歷史,更是其奧秘。這裡有:一、祭司長和文士謀害基督的計謀(第1、2節)。二、基督受膏於伯大尼的一次筵席中,在他受死前兩日(第3–9節)。三、猶大與祭司長所立、要出賣他的約定(第10、11節)。四、基督與門徒吃逾越節筵席,設立主的晚餐,並在席間和席後與門徒談論(第12–31節)。五、基督在園中的痛苦掙扎(第32–42節)。六、他被猶大出賣,並被祭司長的差役捉拿(第43–52節)。七、他在大祭司面前受審、被定罪,並在那公堂所受的凌辱(第53–65節)。八、彼得不認他(第66–72節)。其中大部分經文我們先前已見於馬太福音第2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