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羅馬書 5

使徒既已證實他的論點,並充分證明了因信稱義,就在本章繼續解釋、闡明並應用這一真理。

I.他說明稱義的果子(第1–5節)#

II.他說明稱義的源頭和根基乃在於耶穌基督的死;在本章餘下的部分,他對此作了詳細論述。#

稱義及其功效。(主後58年)

羅馬書 5:1–5和合本(神版)
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2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4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5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 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從稱義而來的寶貴益處和特權,應當激勵我們眾人殷勤努力,確知自己已經稱義;然後領受稱義帶給我們的安慰,並履行它向我們所要求的本分。這棵生命樹的果子極其寶貴。

I.我們與上帝相和(第1節)罪在我們與上帝之間引起爭端,不僅造成疏遠,而且造成敵對;聖潔公義的上帝不能有損自己尊榮地與一個仍擔負罪責的罪人相和。稱義除去罪責,因而為和平開闢道路。上帝對人的仁慈和善意如此深厚,以致那障礙一經除去,和平便立刻建立起來。我們憑著信抓住上帝的膀臂和他的力量,因而得以相和(以賽亞書 27:4、5)。這和平不只是敵對停止,其中還有友誼和慈愛,因為上帝若不是最可怕的仇敵,就是最好的朋友。亞伯拉罕因信稱義,被稱為上帝的朋友(雅各書 2:23),這是他的尊榮,卻不是他獨有的尊榮:基督也稱他的門徒為朋友(約翰福音 15:13–15)一個人只要以上帝為朋友,當然就已經擁有使自己幸福所需的一切!但這一切都是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藉著他這位偉大的和平締造者,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那位有福的調停者;他把手按在雙方身上。亞當在無罪時直接與上帝相和,並不需要這樣的中保。但對有罪的罪人來說,離開基督而思想上帝,是一件極其可怕的事;因為他是我們的和平(以弗所書 2:14);他不僅締造我們的和平,也是我們和平的實質和維護者(歌羅西書 1:20)#

II.我們因信得以進入現在所站立的這恩典中(第2節)這是更進一步的特權:不僅有和平,還有恩典,也就是這恩寵。要留意,#

1.聖徒幸福的地位。這是恩典的地位,包括上帝向我們的慈愛,以及我們與上帝相符;擁有上帝的愛和上帝的形像之人,就是處於恩典的地位。如今我們得以進入這恩典,prosagogen:即被引入;這表明我們並非生來就處於這種地位。我們生來是可怒之子,屬肉體的心思與上帝為仇;但我們被領進了這地位。我們自己不可能進入其中,也不可能克服路上的困難;然而我們得著一隻手的牽引,被人牽著手引領進去:如同瞎眼、瘸腿或軟弱之人被人引領;又如蒙赦免的罪犯被引見;還如陌生人要覲見君王,由宮廷中一位蒙寵的人帶領,前去親吻王的手。Prosagogen eschekamen:我們已經得以進入。他說的是那些已經被帶離本性地位、進入恩典地位的人。保羅歸信時便得著這樣的進路;那時他得以親近。巴拿巴領他去見使徒(使徒行傳 9:27),也有人拉著他的手領他進入大馬士革(第8節),但把他引入這恩典並牽手帶領他的乃是基督。我們藉著他,因信得以進入。基督是創始者和主要施行者,信心則是進入的途徑。我們借基督進入,並不是因為他顧念我們有什麼功德或配得之處,而是因為我們以信心倚靠他,並把自己交託給他。#

2.他們幸福地站立在這地位中:我們在其中站立。我們不只身處其中,而且站立其中;這一姿態表明我們已脫離罪責。我們在審判中站立得住(詩篇 1:5),沒有像被定罪的犯人那樣敗訴,反而尊貴和榮耀得到保障,沒有像卑賤之人那樣被摔倒在地。這一措辭也表明我們的進展;我們站立之時,也在前行。我們不可躺臥下來,彷彿已經得著了一切;而應當像奮力向前的人那樣站立,像伺候主人基督的僕人那樣站立。此外,這一措辭還表明我們的恆忍:我們堅定而安穩地站立,蒙上帝的能力托住;像士兵一樣站穩,守住陣地,不被仇敵的勢力壓倒。它不僅表明我們獲准進入上帝的恩寵,也表明我們在其中得到堅固。天上的宮廷不像地上的宮廷,在地上,地位越高就越容易滑落;我們卻帶著謙卑的確信站立,確信那在我們裡面開始善工的必成全這工(腓立比書 1:6)#

III.我們因盼望上帝的榮耀而歡喜。除了已經在手的福樂,還有所盼望的福樂,就是上帝的榮耀,也就是上帝將在天上賜給聖徒的榮耀;這榮耀在於看見並享受上帝。#

1.只有那些現在因信進入上帝恩典的人,才能盼望將來上帝的榮耀。凡不以恩典為根基的,都不是對榮耀的美好盼望;恩典是已經開始的榮耀,是榮耀的憑據和保證。他要賜下恩惠和榮耀(詩篇 84:11)#

2.那些盼望將來上帝榮耀的人,現在已有充足的理由歡喜。盼望天國之人的本分,就是因這盼望而歡喜。#

IV.我們在患難中也以此為榮;不只是儘管遭遇患難仍然如此(這些患難並不妨礙我們因盼望上帝的榮耀而歡喜),甚至正是在患難中以此為榮,因為患難正在為我們成就極重的榮耀(哥林多後書 4:17)。要留意,聖徒的幸福是一種何等不斷增長的幸福:不但如此。這樣的和平、這樣的恩典、這樣的榮耀,以及因盼望這榮耀而有的這般喜樂,在人看來,似乎已經遠超我們這些貧乏而不配的受造物所敢企求的;然而還不只如此:我們的幸福還有更多表現:我們在患難中也以此為榮,尤其在為義受患難時更是如此。這樣的患難看似是反對聖徒幸福的最大理由,其實他們的幸福不僅能夠與這些患難並存,而且還從其中生髮出來。他們因自己被算為配受苦而歡喜(使徒行傳 5:41)。這是最難理解的一點,所以他著手說明其根據和理由。我們怎能在患難中以此為榮呢?因為患難藉著一連串的因果關係,大大扶助了盼望;他按照患難發揮作用的次序說明這一點。#

1.患難生忍耐;不是患難本身憑自己產生忍耐,而是上帝大能的恩典在患難中並與患難一同運行。患難考驗忍耐,並藉著考驗增進忍耐,正如人的能力和恩賜因操練而增長。患難不是忍耐的動力因,卻提供了機會,正如鋼在火中變得堅硬。請看上帝如何從食者取出食物,從強者取出甘甜。凡生出忍耐的,都是喜樂的緣由,因為忍耐帶給我們的益處,勝過患難能夠帶給我們的損害。患難本身生出急躁;但當它為聖徒成為聖潔的工具時,就生出忍耐。#

2.忍耐生經驗(第4節)忍耐使人獲得對上帝的經驗,也經歷他在夜間所賜的詩歌;忍耐受苦的人對上帝安慰的經驗最為豐富,這些安慰隨著患難增多而增多。忍耐也使我們認識自己。我們藉著患難驗證自己的真誠,所以這樣的患難稱為試煉。它生出dokimen:一種經過認可的品格,正如通過考驗的人得到認可。因此,約伯的患難生出忍耐,這忍耐又使他得到認可,證明他仍然持守自己的純正(約伯記 2:3)#

3.經驗生盼望。經過如此試煉而像金子一樣出來的人,會因此受到鼓勵而懷有盼望。這種驗證或認可,與其說是我們盼望的根基,不如說是盼望的證據,並且是盼望特別有力的幫助。對上帝的經驗是我們盼望的支柱;那已經施行拯救的上帝,現在仍在拯救,將來也必拯救。對自己的經驗幫助我們證明自己的真誠。#

4.這盼望不至於使人羞愧;也就是說,這盼望不會欺騙我們。沒有什麼比失望更使人困窘。惡人的期望破滅,必帶來永遠的羞恥和困惑;義人的盼望卻必成為喜樂(箴言 10:28;參見詩篇 22:5;71:1)。或者說,它不使我們因所受的苦而羞愧。儘管我們被看作萬物中的渣滓,像街上的泥濘一樣被踐踏,但因為懷有榮耀的盼望,我們就不以這些苦難為恥。這是為了美好的事業,為了美好的主人,並且懷著美好的盼望;所以我們不以此為恥。凡很可能有如此美好結局的苦難,我們絕不會認為它貶損了自己。因為上帝的愛已經澆灌下來。這盼望不會使我們失望,因為它由聖靈以愛的靈加以印證。把上帝的愛澆灌在所有聖徒心裡,是有福之聖靈的恩惠之工。上帝的愛,就是我們對上帝愛我們的感受,這感受又引出我們對他的愛。或者,是他大愛的顯著功效:#

(1.)特別的恩典;以及#

(2.)對這恩典甘甜滋味的體驗。它被澆灌下來,如馨香的膏油使靈魂充滿香氣,又如雨水滋潤靈魂,使其多結果實。我們一切安慰和聖潔的根基,以及在這兩方面恆忍的根基,都在於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正是這愛激勵我們(哥林多後書 5:14)。我們就是這樣被愛的繩索吸引並維繫。感受到上帝對我們的愛,就使我們既不以對他的盼望為恥,也不以為他受苦為恥。#

第一個亞當與第二個亞當;恩典的影響。(主後58年)

羅馬書 5:6–21和合本(神版)
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7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9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 神的忿怒。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得與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11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 神為樂。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13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14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15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 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17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18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使徒在這裡說明稱義的源頭和根基,這根基立在主耶穌的死上。那些溪流極其甘甜,但你若逆流而上,追溯到泉源,就會發現源頭乃是基督為我們受死;所有這些特權,都是在基督寶血的珍貴溪流中湧流到我們這裡的。因此,他詳細論述上帝這已經澆灌下來的愛。為了解釋和闡明這項教義,他指出三件事:

1.他為之受死的人(第6–8節)#

2.他受死的寶貴果子(第9–11節)#

3.他把第一個亞當所傳遞的罪與死,同第二個亞當所傳遞的義與生命作了對照(第12節),直到本章末。#

I.基督為我們受死時,我們所處的光景。#

1.我們本是軟弱的(第6節),處於悲慘的光景;更糟的是,我們全然無力幫助自己脫離這種光景;已經失喪,也看不見任何為我們敞開的復原之路;我們的光景可悲,而且幾乎令人絕望。因此,這裡說我們的救恩是在所定的日期來到的。上帝幫助和拯救人的時候,就是將要得救的人毫無力量的時候,使他自己的能力和恩典更加得到彰顯(申命記 32:36)。上帝慣常在人完全無能為力時施行幫助,#

2.他為不敬虔的人死;他們不僅是無助、因而很可能滅亡的受造物,也是有罪的犯罪者,因而配受滅亡;他們不僅卑微而毫無價值,而且邪惡、招惹忿怒,不配從聖潔的上帝領受這樣的恩寵。他們既不敬虔,就需要有一位替他們死,為罪責作出滿足,並帶來義。使徒在(第7、8節)中說明這是無與倫比的愛;上帝的意念和道路在此高過我們的意念和道路。可比較約翰福音 15:13、14:沒有比這更大的愛了。#

(1.)幾乎沒有人肯為義人死,也就是為一個無辜而受到不公正定罪的人死;人人都會憐憫這樣的人,但很少有人如此看重他的性命,以致願意為他冒生命危險,更不用說代替他捨棄自己的性命。#

(2.)或許有人可能被勸服為好人死,也就是為有益於人的人死;這樣的人不只是義人而已。許多人自己雖是好人,對別人所行的善卻很少;但那些對人有益的人通常深受愛戴,也會遇到一些人在危急之時願意作他們的antipsychoi:願意以命換命,以自己的生命作保,以身體代替身體。保羅在這個意義上是一個非常好的人,是一個極其有益於人的人;他也遇到一些人為他的性命把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第16章第4節)。然而要留意他怎樣限定這話:只有一些人願意這樣做;即便他們這樣做,也是一件需要膽量的事,必須是某個勇於冒險的人;而且歸根結底,這也只是或許發生的事。#

(3.)但基督為罪人死(第8節),這些人既不義,也不好;他們不僅無益於人,而且有罪並招惹忿怒;他們若滅亡,不僅不會造成什麼損失,而且他們是理當死的惡人和罪犯,他們的毀滅還會大大彰顯上帝公義的榮耀。有人認為,他是在暗指猶太人通常把本民族的人分為三類的區別:ndyqym;義人,hsdym;憐憫人的人(可比較以賽亞書 17:1),以及rssym;惡人。上帝正是在此彰顯他的愛;他不只是證明或顯出他的愛(他本可以付出小得多的代價做到這一點),而且尊崇這愛,使其顯得輝煌。這種情形極大地彰顯並高舉了他的愛,不僅使這愛不再容人懷疑,也使它成為最令人驚奇、最令人讚歎的對象:「現在我的受造物必看見我愛他們;我要把一個無可比擬的愛的實例賜給他們。」他稱揚自己的愛,正如商人要賣出貨物時稱揚自己的貨物。這種對他之愛的彰顯,是為了藉著聖靈把他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他以人所能想像的最能贏得人心、感動人心並使人愛慕的方式,證實他的愛。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這話暗示我們不會永遠作罪人,而是必有一種改變在我們裡面成就;因為他受死,是要救我們脫離罪,而不是讓我們留在罪中得救;然而,他為我們死的時候,我們還作罪人。#

(4.)不僅如此,更有甚者,我們當時還是仇敵(第10節);不僅是作惡的人,更是叛徒和反賊,拿起武器反抗統治;這是最惡劣的一類罪犯,也是在所有罪犯中最招惹忿怒的。屬肉體的心思不僅是上帝的仇敵,而且本身就是敵意,第8章第7節(歌羅西書 1:21);這敵意是彼此的敵意:上帝憎惡罪人,罪人也憎惡上帝(撒迦利亞書 11:8)基督竟為這樣的人死,這奧秘、這悖乎常理的事、這前所未有的愛之實例,足以成為我們直到永恆都應當敬拜並驚歎的事。這確實是對愛的彰顯。那位如此愛我們的主,理所當然可以把愛仇敵定為他國度的一條律法。#

II.他受死的寶貴果子。#

1.稱義與和好,是基督之死最先和首要的果子:我們靠他的血稱義(第9節),藉著他的死得以和好(第10節)。罪得到赦免,罪人被當作義人接納,爭端得到解決,敵意被消滅,罪孽被除盡,永遠的義被帶來。這事已經成就了;也就是說,基督已經完成了為成就此事而需要由他完成的一切;我們一信,就實際進入稱義與和好的地位。靠他的血稱義。我們的稱義歸於基督的血,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希伯來書 9:22)。血就是生命,而生命必須獻上以成就贖罪。在一切挽回性的獻祭中,灑血乃是祭物不可缺少的本質。為靈魂贖罪的是血(利未記 17:11)#

2.因此便產生了脫離忿怒的救恩:免受忿怒(第9節),因他的生得救(第10節)。當那妨礙我們得救的事物被除去時,救恩就必然隨之而來。不僅如此,這一論證極其有力:我們作仇敵時,上帝尚且使我們稱義並與他和好,並且為成就此事付出如此重大的代價;那麼,我們既已稱義並與他和好,他就更要拯救我們。那已經成就更大之事、把我們從仇敵變成朋友的,必定會成就較小之事,就是在我們成為朋友以後,以朋友之道待我們並向我們施恩。因此,使徒接連兩次用更要來論述這事。那為立根基而向下挖得如此深的,毫無疑問必在這根基上建造。我們要免受忿怒,脫離地獄和定罪。地獄之火就是上帝的忿怒;它被稱為將來的忿怒(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信徒在大日最終得以稱義、被宣告無罪,以及使他們適合並預備好迎接這事,就是這裡所說免受忿怒的救恩;這是恩典之工的成全。藉著他的死得以和好,因他的生得救。這裡所說他的生,不應理解為他在肉身中的生命,而應理解為他在天上的生命,就是他死後隨之而來的生命。可比較第14章第9節。他曾死過,現在又活了(啟示錄 1:18)。我們藉著降卑的基督得以和好,藉著升高的基督得救。受死的耶穌奠定了根基:他為罪作出滿足,消滅敵意,從而使我們成為可以得救的人;這樣,隔斷的牆被拆毀,贖罪得以成就,定罪的判決被撤銷。但成全這工的是活著的耶穌:他永遠活著,替我們祈求(希伯來書 7:25)處於升高地位的基督藉著他的話語和聖靈,有效地呼召我們、改變我們,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他在父那裡作我們的中保,從而完成並徹底成全我們的救恩。可比較第4章第25節 and 8 34。受死的基督是立遺囑者,把產業遺贈給我們;活著的基督則是執行遺囑者,把產業交付給我們。如此,這一論證極其有力:那不惜付出代價買得我們救恩的,絕不會拒絕承擔把救恩應用在我們身上的勞苦。#

3.這一切又產生了一項更進一步的特權,就是我們以上帝為樂(第11節)如今,上帝非但不再成為我們的恐懼,反而成為我們的喜樂,以及我們在患難之日的盼望(耶利米書 17:17)。我們已經與他和好,並且免受忿怒。感謝上帝,罪孽不至於使我們滅亡。不但如此,其中還有更多福分,就是不斷湧流的恩寵;我們不僅前往天國,而且凱旋地前往天國;不僅進入港口,而且張滿風帆駛入:我們以上帝為樂,不僅免受他的忿怒,而且在他的愛中得到慰藉;這一切都是藉著耶穌基督。他是阿拉法和俄梅伽,是我們一切安慰和盼望的基石與頂石——不僅是我們的救恩,也是我們的力量和詩歌。這一切(使徒在此又重複他所喜愛、不斷彈奏的這根琴絃)都是憑著和好之功;因為我們基督徒、我們信徒,已經藉著他,在如今的福音時代,或在如今這一生中,領受了和好。這和好由律法之下的祭物預表,又是我們在天上幸福的憑據。真正的信徒確實藉著耶穌基督領受和好。領受和好,就是基於基督所作的滿足,在稱義中實際與上帝和好。領受和好就是:#

(1.)同意這和好,贊同並接受無限智慧藉著被釘十字架之耶穌的血拯救有罪世界的方法,甘願並欣然按福音的方式和條件得救。#

(2.)領受和好所帶來的安慰;這和好是我們以上帝為樂的源頭和根基。如今我們以上帝為樂,如今我們確實領受了和好,kauchomenoi:以此為榮。上帝已經接納了這和好之功(馬太福音 3:17;17:5;28:2);只要我們也接納它,這工就成了。#

III.使徒把第一個亞當所傳遞的罪與死,同第二個亞當所傳遞的義與生命作了對照(第12節,直到本章末)。這不僅闡明他所論述的真理,而且藉著顯明我們的墮落與復原彼此對應,並顯明第二個亞當使我們幸福的能力不僅與第一個亞當使我們悲慘的能力相似,而且遠為強大,從而大大彰顯上帝的愛,安慰真信徒的心。現在,為了說明這事,要留意:#

1.他首先陳明一項普遍真理,作為他論述的根基:亞當是基督的預像(第14節):他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因此,基督被稱為末後的亞當(哥林多前書 15:45)。可比較第22節。亞當在這一點上預表基督:在上帝與他之間的聖約安排,以及這些安排隨後產生的結果中,亞當都是一個代表眾人的人。上帝以這種身份對待亞當,亞當也以這種身份行事,作為他一切後裔共同的父親和代理人、根源和代表;因此,他在這一身份中作為我們的代理人所做的,可以說是我們在他裡面做的;臨到他的事,也可以說是在他裡面臨到我們。照樣,中保耶穌基督也作為代表眾人的人行事,是一切蒙揀選之人的元首;他為他們與上帝交涉,作他們的父親、代理人、根源和代表:為他們死,為他們復活,為他們進入幔內,為他們成就一切。亞當失敗時,我們與他一同失敗;基督履行一切時,他是為我們履行。亞當就是這樣成為typos tou mellontos: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那一位將要來到,修補亞當所造成的破口。#

2.對這一對照更具體的解釋;其中要留意:#

(1.)亞當作為代表眾人的人,怎樣把罪與死傳給他的一切後裔(第12節)罪藉著一個人進入。我們看見世界淹沒在罪與死的洪流之下,充滿罪孽,也充滿災禍。現在,值得查問的是,滋養這洪流的泉源是什麼;你會發現那就是人本性的普遍敗壞。還要查問它從哪個破口進入;你會發現那就是亞當最初的罪。罪藉著一個人進入,而這人就是第一個人(因為若有人在他以前,那些人就不會受其影響);我們眾人都從這一個人發源,如同從根發源一樣。#

[1.]罪藉著他進入。當上帝宣佈一切都甚好時(創世記 1:31),世上並沒有罪;亞當吃了禁果時,罪才進入。此前,許多天使背棄忠誠、離開最初的地位時,罪已經進入天使的世界;但直到亞當犯罪,罪才進入人類世界。那時,罪像仇敵一樣進入,要殺害毀滅;又像盜賊一樣進入,要搶奪劫掠;這是一次極其悲慘的進入。那時,亞當之罪的罪責被歸算給後裔,人性也普遍變得敗壞墮落。Eph ho: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我們是這樣譯讀的);更準確地說,是在他裡面,眾人都犯了罪。罪藉著亞當進入世界,因為我們眾人都在他裡面犯了罪。正如哥林多前書 15:22說,眾人在亞當裡都死了;這裡也同樣說,眾人在他裡面都犯了罪。因為按照萬國的律例,一個代表眾人之人的行為,要算作他所代表之人的行為;一個整體所做的,也可以說是同一整體的每個肢體所做的。亞當這樣作為代表眾人的人行事,是出於上帝至高的命定和委派;然而,這一命定又建立在自然的必然關係上。因為上帝作為自然的創造者,已經把這一點定為自然律:人要照自己的樣式生育,其他受造物也是如此。因此,全人類的本性都存放在亞當裡面,如同存放在一個共同的容器中,並從他那裡沿著一條渠道傳給他的後裔;因為全人類都是出於一本(使徒行傳 17:26)。所以,這本性在亞當將其傳遞出去以前,因他的站立或跌倒而成為怎樣的光景,就照樣從他那裡繁衍下去。因此,亞當犯罪跌倒時,人性就有了罪責並變得敗壞,並且以這種光景傳下來。眾人就是這樣在他裡面犯了罪。#

[2.]死又藉著罪而來,因為死是罪的工價。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罪一來到,死自然也隨之而來。這裡的死指罪所當得的一切悲慘,包括肉身的死、屬靈的死和永遠的死。亞當若沒有犯罪,就不會死亡;警告乃是: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 2:17)#

[3.]於是死臨到,也就是說,死的判決像臨到罪犯一樣臨到人;dielthen:遍及眾人,如同傳染病傳遍一座城,使無人能夠逃脫。這是毫無例外的普遍命運:死臨到所有人。人生中普遍發生的災禍,充分證明了這一點。死作了王(第14節)使徒把死說成一位強大的君王,其王權是最專制、最普遍、最持久的王權。沒有人能逃脫它的權杖;這王權要比地上一切其他執政、掌權和有能的存在得更久,因為死是最後的仇敵(哥林多前書 15:26)。那些不肯服從任何其他統治的彼列之子,也無法避免服從這統治。我們要為這一切向亞當“致謝”;罪與死都是從他傳下來的。那位敬虔人觀察到一次疾病怎樣改變了自己的面容時說:「哦,亞當!你做了什麼!」我們也大可以這樣說。#

此外,為了說明這事,他指出罪並非始於摩西的律法,而是在那律法以前已經存在於世上;所以摩西的律法並不是唯一的生活準則,因為在這律法賜下以前,已經有一種準則,而且那準則已經遭到違犯。這也暗示,我們不能因順服摩西的律法而稱義,正如我們並非因違背那律法而被定罪一樣。律法以前,罪已經在世上;該隱的謀殺、古時世界的背道和所多瑪的邪惡,都可以作證。他由此推論:所以當時必定有律法;因為沒有律法,罪就不被歸算。原罪是不符合上帝的律法,本罪則是違犯上帝的律法;因此,所有人都處於某種律法之下。他對此的證明是:從亞當到摩西,死作了王(第14節)。可以肯定,罪若沒有為死設立王位,死就不可能作王。這證明律法以前罪已經存在於世上,也證明原罪確實存在;因為死甚至管轄那些沒有犯過任何本罪、沒有照亞當犯罪的樣式犯罪、從未像亞當那樣親自犯罪的人:這裡所指的是嬰孩。他們從未犯過本罪,卻仍然死亡,因為亞當的罪被歸算給他們。死的這種統治,似乎特別指摩西以前很久發生的猛烈而非同尋常的審判,如洪水和所多瑪的毀滅;這些審判也把嬰孩包括在內。小孩子從未犯過任何實際的過犯,卻仍會遭受極其可怕的疾病、意外和死亡,這是原罪的一項有力證明;如果他們不負有罪責,這些事就絕不可能與上帝的公平和公義相協調。

(2.)與此相對應,基督作為代表眾人的人,怎樣把義與生命傳給一切真信徒,就是他屬靈的後裔。在這裡,他不僅說明相似之處在哪裡,而且更加充分地說明基督所傳遞的恩典和愛,在哪些方面超過亞當所傳遞的罪責和忿怒。要留意:#

[1.]相似之處在哪裡。這一點在第18、19節中陳明得最為充分。#

第一,因一人的過犯和悖逆,許多人成為罪人,判決也臨到眾人,使他們被定罪。這裡要注意:

1.亞當的罪是悖逆,是違背一個清楚明白的命令;而且這是一條試驗性的命令。因此,他所做的事之所以是惡,是因為那事被禁止,並非由於別的緣故;但這件事雖看似微小,卻為其他罪打開了門。#

2.罪的惡性和毒害極其強烈,並且不斷蔓延;否則,亞當之罪的罪責就不會延伸得如此之遠,也不會形成一道如此深長的洪流。誰能想到罪中竟有這麼大的惡呢?#

3.因亞當的罪,許多人成為罪人;許多人,就是他所有的後裔。稱為許多人,是與那一個犯罪的人相對。成為罪人,katestathesan。這表示我們藉著司法行為被立為這樣的人;我們按照正當的法律程序被判定為罪人。#

4.凡因亞當的悖逆而成為罪人的,判決都臨到他們,使他們被定罪。我們既被定罪,就受到判決。全人類都伏在一項判決之下,如同一個家族遭受褫奪權利的判決。在天上的法庭中,已經有對我們不利的判決作出並記錄在案;這判決若不撤銷,我們便可能在它之下永遠沉淪。#

第二,同樣,藉著一人的義和順服(這人就是耶穌基督,第二個亞當),許多人成為義人,白白的恩賜也因此臨到眾人。值得留意的是,使徒如何反覆強調這項真理,一再重申,因為這是一項極其重要的真理。這裡要注意:

1.基督之義的性質,以及這義是如何成就的;這是藉著他的順服。第一個亞當的悖逆毀壞了我們,第二個亞當的順服拯救了我們;他順服了中保之律,這律要求他成全一切的義,然後獻上自己的性命作贖罪祭。他因順服這律,便為我們成就了義,滿足了神的公義,從而為我們進入神的恩寵開闢了道路。#

2.這義的果效。#

(1.)有一項白白的恩賜臨到眾人,就是無分別地賜下並提供給所有人。所成就的救恩是眾人共有的救恩;所發的邀請面向眾人,所獻的恩賜也是白白的;凡願意的都可以來,取用這些生命之水。這白白的恩賜歸於一切信徒,在他們相信時使他們稱義得生命。這稱義不但使人脫離死亡,也使人有權得著生命。#

(2.)許多人將成為義人:許多人是與一人相比而言,或者說,是所有屬乎恩典揀選的人;他們散居世界各處時雖看似不過少數,但等到全部聚集起來,人數卻會極其眾多。Katastathesontai:他們將被正式立為義人,如同憑敕書被確立一般。這樣,亞當使我們毀滅與基督使我們復原之間的對照,已經十分明顯。#

[2.]基督所傳給人的恩典和愛,在哪些方面勝過亞當所傳給人的罪責和忿怒;這一點他在第15–17節。 加以說明。這是為了彰顯基督之愛的豐富,並安慰、鼓勵信徒;他們想到亞當的罪所造成的創傷,可能會開始絕望,以為沒有相稱的救治。他的措辭稍顯複雜,但他的意思看來是:第一,罪責和忿怒若能傳給眾人,恩典和愛就更能傳給眾人;因為按照我們對神之良善的認識,理當認為他更願意因歸算的義而拯救人,而不是因歸算的罪責而定人的罪:神的恩典,以及那因恩典而有的恩賜,就更加臨到眾人。在神所有的屬性中,他的良善尤其是他的榮耀;作為根基的是那恩典(即他在基督裡向我們的恩惠),而恩賜乃是藉著恩典而來的。我們知道,神更樂意施憐憫;刑罰乃是他非常的工作。第二,若一個出於地、屬土之人的罪竟有如此大的權勢和效力;看來確實如此;以致能定我們的罪,那麼,基督這位從天而來的主,其義和恩典就更有權勢和效力,足以使我們稱義並拯救我們。那拯救我們的一人就是耶穌基督。斷不會是亞當能傳下如此猛烈的毒素,而耶穌基督卻不能傳下同樣有力、甚至有力得多的解藥。#

3.歸到我們賬上的,不過是亞當一次過犯的罪責:這判決乃是 ex henos eis katakrima,即因一個,也就是因一次過犯(第16、17節), 旁註。但我們從耶穌基督領受並得來豐盛的恩典和義的恩賜。恩典與義的洪流,比罪責的洪流更深更廣;因為這義不但除去那一次過犯的罪責,也除去其他許多過犯,甚至一切過犯的罪責。神在基督裡赦免一切過犯(歌羅西書 2:13)#

4.因亞當的罪,死作了王;但因基督的義,不但死的統治被終止,信徒還被擢升,在生命中作王(第17節) 在基督的義裡並藉著這義,我們不但有赦免的憲章,也有尊榮的敕書;不但從鎖鏈中得釋放,而且像約瑟一樣,被擢升登上第二輛車,並被立為歸於我們神的君王和祭司——不但得赦免,而且得擢升。這一點見於 啟示錄 1:5、6;5:9、10 . 我們藉著基督和他的義所得權利並實際承受的特權,比我們因亞當的過犯所失去的更多、更大。藥膏所覆蓋的範圍大於創傷,其醫治之力也勝過創傷的致死之力。#

IV.在最後兩節中,使徒似乎預先回應了 加拉太書 3:19 , 所提出的異議:“那麼,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回答:#

1.律法進入,是要叫過犯顯多。除了罪趁著誡命得機會這一意義之外,這並不是要使罪本身更加增多,而是要顯明它那極其顯多的罪性。鏡子顯出汙點,卻不會造成汙點。誡命來到世上時,罪就復活了;這如同讓一道更明亮的光照進房間,顯出原先已經存在、卻未被看見的塵土和汙穢。這又如同探查傷口,而這是醫治傷口所必需的。這裡所說的過犯,to paraptoma:那過犯,就是亞當的罪;它的罪責延及我們,以及敗壞在我們裡面產生的作用,這些就是那過犯的顯多,是在律法進入時顯明出來的。#

2.要叫恩典越發顯多:使律法所帶來的恐懼令福音的安慰愈加甘甜。罪在猶太人中顯多;而對其中那些歸信基督之信仰的人來說,在赦免如此多的罪責並制服如此深的敗壞上,恩典豈不是更加顯多嗎?仇敵的力量越強,得勝者所得的尊榮就越大。他說明了這種恩典的顯多(第21節) 正如暴君和壓迫者的統治成為襯托,使隨後那公正溫和之君王的統治更顯輝煌,罪的統治也照樣襯托出恩典的統治。罪作王以至於死;那是一種殘酷而血腥的統治。但恩典作王,使人得生命,就是永生;這是藉著義,即為使我們稱義而歸算給我們的義,以及為使我們成聖而栽植在我們裡面的義;這兩者都是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是藉著基督的權能和功效而有的;他是其教會的大先知、祭司和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