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希伯來書 10
希伯來書: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3
基督的祭司職分。(主後62年)
1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借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2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3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4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5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6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這裡使徒奉神的靈的引導,著手降卑利未人的制度;因為它雖是神所設立的,在其時候和地位上極其優美而有用,但當它被用來與基督競爭時;它原不過是要引導百姓歸向基督;就很適宜且很有必要顯明它的軟弱和不完全。使徒用若干論據有效地作了這事。例如,
I.律法有將來美事的影兒,而且不過是影兒;誰會迷戀一個影兒,即使是美事的影兒呢?特別是在實體已經來到之時?要注意:#
1.基督和福音的事都是美事;它們是最好的事;本身是最好的,對我們也是最好的:它們乃是性質卓越的實在。#
2.這些美事在舊約之下是將來的美事,尚未清楚顯明,也未充分享受。#
3.當時猶太人所有的不過是基督美事的影兒,是它們的一些預表;我們在福音之下卻有實體。#
II.律法不是將來美事的真像。像是對所代表之物的精確描繪。律法沒有達到這一步,只是一個影兒,正如人在鏡中的像,比他在牆上的影兒更完全得多。律法只是神恩典偉大旨意的一幅很粗略的圖樣,因此不應如此迷戀它。#
III.律法的祭物既是年年獻上,就永不能使近前來的人完全;否則獻祭便會停止了(第1、2節)。若它們能夠滿足公義的要求,併為罪孽作成和好;若能夠潔淨並安撫良心;它們既不再有必要,就會停止,因為獻祭的人良心上不再有罪。然而事實並非如此;一個贖罪日過去之後,罪人又會陷入這樣或那樣的過犯,於是又需要另一個贖罪日,且每年都需要一個,此外還要有每日的事奉。反之,如今在福音之下,贖罪是完全的,不必重複;罪人一旦蒙赦,就其地位而言便永遠蒙赦,只需更新他的悔改和信心,使他能有持續蒙赦的安慰確據。#
IV.律法的祭物既不能自行除去罪,也不可能除去罪(第4節)。其中有本質的缺陷。#
1.它們與我們這些犯罪的人並非同一性質。#
2.它們沒有足夠的價值,不能為加在神的公義和政權上的冒犯作出滿足。它們與冒犯者並非同一性質,因而不能相稱。更不用說它們與被冒犯者也非同一性質;惟有被冒犯者的性質,才能使祭物對這冒犯作完全的滿足。#
3.律法下所獻的牲畜,不能同意把自己置於罪人的房間和地位。贖罪祭必須是能同意的一位,並且必須自願代替罪人;基督正是如此。#
V.至大的神已定下並預言一個時候;如今這時候已經來到,屆時這些律法的祭物不再為他所悅納,也不再對人有用。神從未因它們本身而想要它們,如今他廢除了它們;所以如今仍堅持它們,就是抗拒神、棄絕他。利未律法被廢除的時候,曾由大衛預言(詩篇 40:6、7),並在此複述為現今已來到。使徒就是這樣殷勤地降卑摩西的制度。#
基督的祭司職分。(主後62年)
7那時我說: 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8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9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10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11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 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12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13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15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16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17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18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這裡使徒既怎樣降卑利未人的祭司職分,也照樣高舉主耶穌基督。他把基督薦給他們,作為真正的大祭司、真正的贖罪祭,以及其餘一切的實體;他如此闡明,
I.從神關於基督的旨意和應許說起,這些在神的經卷中屢有記載(第7節)。神不但定意,也借摩西和眾先知宣告,基督要來作教會的大祭司,並獻上完全且使人完全的祭。神的經卷起初已經寫著,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舊約也滿有關於基督的預言。如今他既是那位多次被應許、被多方論說、神的百姓久候的人,他就當受極大的尊榮和感恩。#
II.從神為基督預備身體所作的事說起(即人的性情),使他有資格成為我們的救贖主和中保;他在自己的一位格中聯合兩種性情,便是適合在神與人之間居間的中保,是可按手在雙方之上的仲裁者,是使他們和好的和平之君,也是神與受造物之間永遠聯合的紐帶:“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你已充分教導我,裝備我,使我適合這工作,並使我受託於其中”(詩篇 40:6)。如今這樣由神自己以非常方式預備並裝備的救主,理當受人以極大的愛慕和歡欣來接納。#
III.從基督在沒有別的祭物會蒙悅納時,所顯出的承擔這工作之預備和甘心說起(第7–9節)。當沒有比基督自己更小的祭能恰當地滿足神的公義時,基督就自願承擔了它:“看哪,我來了!神啊,我樂意遵行你的旨意!願你的咒詛臨到我,卻讓這些人走吧。父啊,我樂意成全你的旨意,和我為他們與你所立的約;我樂意履行你一切的應許,成全一切的預言。”這應當使基督和我們的聖經在我們心中更為可愛,因為在基督裡,我們有聖經的應驗。#
IV.從基督來的差事和目的說起;這就是要遵行神的旨意,不但作為先知顯明神的旨意,不但作為君王頒佈神聖的律法,也作為祭司滿足公義的要求,併成全諸般的義。基督在兩件事上來遵行神的旨意。#
1.除去神所不喜悅的第一個祭司職分;不但除去行為之約的咒詛,並撤銷向我們這些罪人所宣告的判決,也除去不充分的預表性祭司職分,塗抹禮儀規條的字據,並將它釘在他的十字架上。#
2.立定第二個,就是他自己的祭司職分和永遠的福音,即恩典之約最純全、最完全的制度;這是神的心從永恆所定的大旨意。神的旨意都集中並終止於此;它不僅合乎神的旨意,也有益於人的靈魂;因為我們憑這旨意,借耶穌基督一次獻上身體而得以成聖(第10節)。要注意,#
(1.)基督為他的百姓所作一切的泉源是什麼:神主權的旨意和恩典。#
(2.)我們怎樣有分於基督為我們所作的事:藉著成聖、歸正、有效蒙召;在其中我們與基督聯合,因而有分於他救贖的益處;這成聖乃由於他向神獻上自己所作的供物。#
V.從基督祭司職分完全的功效說起(第14節):他一次獻祭,便使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他已救拔,並且必完全救拔那些歸向他的人,脫離罪的一切罪責、權勢和刑罰,並使他們穩妥地得著完全的聖潔和福樂。這是利未人的祭司職分永不能作到的;若我們實在以完全的地步為目標,就必須接受主耶穌為惟一能帶我們達到那地步的大祭司。#
VI.從我們主耶穌現今被高舉到的地方、他在那裡所得的尊榮,以及他將要得的更大尊榮說起:這位既為罪獻上一次祭,就永遠坐在神的右邊,從此等候他的仇敵成了他的腳凳(第12、13節)。這裡要注意:#
1.基督作為人和中保被高舉到何等尊榮:到神的右邊,即權能、權益和行動的座位:這是施予的手;神賜給他百姓的一切恩惠,都是借基督交在他們手中;這是領受的手;神從人所悅納的一切本分,都是借基督呈上;這是作工的手;凡關乎護理和恩典之國的事,都是基督所管理;所以這是最高的尊位。#
2.基督怎樣來到這尊榮:不但借父的旨意或賜予,也借自己的功勞和買贖,作為他受苦所當得的賞賜;他既永不能被奪去這樣完全應得的尊榮,也永不會放棄它,或停止用它謀他百姓的益處。#
3.他怎樣享受這尊榮:以最大的滿足和安息;他永遠坐在那裡。父在他裡面安息並滿足;他也滿足於父的旨意和同在;這是他永遠的安息;他要住在這裡,因為他既渴慕,也配得。#
4.他還有不會落空的期待;因為這些建立在父的應許上,父曾對他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篇 110:1)。人會以為像基督這樣的一位,除了在地獄以外不會有仇敵;但他在地上確有仇敵,人數甚多,且極其頑固。因此,基督徒雖願與眾人和睦,也不必因有仇敵而驚奇。但基督的仇敵必作他的腳凳;有些藉著歸正,有些藉著羞辱;無論以何種方式,基督都必得尊榮。基督對此有確據,也正期待這事;他的百姓也當歡喜地期待,因為當他的仇敵被制服時,他們那些因他的緣故而成為仇敵的仇敵,也必被制服。#
VII.使徒又從聖靈在聖經中為基督所作的見證薦他;這主要涉及他降卑和受苦所應結出的幸福果效和結果,總而言之,就是那建立在他的滿足之上、由他的血所印證的新而恩慈的約(第15節):聖靈也對此作見證。這段話引自耶利米書 31:31,其中在這約裡神應許:#
1.他要把他的靈澆灌在他的百姓身上,賜給他們智慧、意願和能力,使他們遵行他的話;他要將他的律法放在他們心裡,寫在他們的意念中(第16節)。這會使他們的本分明白、容易而可喜悅。#
2.他們的罪愆和不法,他不再記念(第17節);這單單就足以顯明神恩典的豐富和基督滿足的充足,因而不需重複(第18節)。因為對真信徒的罪,不再有記念,既不使他們現在羞愧,也不使他們將來被定罪。這遠超過利未人的祭司職分和祭物所能成就的。#
如今我們已經論完這書信的教義部分,其中遇見許多幽暗難明的事;我們必須把這歸因於自己心思的軟弱和遲鈍。使徒現在著手應用這偉大的教義,好影響他們的情感並引導他們的實行,把福音地位的尊榮和本分擺在他們面前。
成聖的道路;防備背道;勸勉恆忍。(主後62年)
19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20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21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 神的家,22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 神面前;23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24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25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2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7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28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29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30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31落在永生 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32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33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34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35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36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 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37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38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I.這裡使徒陳明福音地位的尊榮。信徒理當知道基督為他們所得的榮耀和特權,使他們在領受安慰時,把一切榮耀都歸給他。其特權是:#
1.坦然進入至聖所。他們有親近神的通路,有引導他們的亮光,有使他們遵從引導的靈裡和言語上的自由;他們有享用這特權的權利和預備,有使用並善用它的幫助,也有蒙悅納和得益處的確據。他們可在神聖潔的聖言、典章、護理和約中進入神恩慈的同在,因而與神相交,在那裡從他領受交通,直至預備好進入他在天上榮耀的同在。#
2.有一位治理神家的大祭司,就是這位有福的耶穌;他掌管地上的爭戰教會及其中的每一肢體,也掌管天上的得勝教會。神樂意在地上與人同住,也要人住在天上與他同住;但墮落的人若沒有大祭司,就不能與神同住;這大祭司是在今世作和好的中保、在來世使人享受神的中保。#
II.使徒告訴我們,基督徒藉何道路和方法享受這樣的特權;總而言之,就是借耶穌的血,借他作為贖罪祭獻給神的那血的功勞:他為一切信他的人成就了自由親近神的通路,既可在今世他恩典的典章中,也可在他榮耀的國度中。這血灑在良心上,便驅逐奴僕般的懼怕,並使信徒確信自己既安全,又蒙歡迎進入神的同在。使徒既已這樣概括說明我們親近神的道路,便進一步詳述(第20節)。例如:#
1.這是惟一的道路;除此以外沒有別的道路留下。通往生命樹的第一條道路已經封閉很久了。#
2.這是一條新路,既與行為之約相對,也與舊約陳舊的制度相對;它是via novissima:將要向人開啟的最後道路。不從這路進入的人,便永遠把自己排除在外。這是一條永遠有效的路。#
3.這是一條活路。企圖借行為之約的道路親近神,就是死亡;但借這條道路,我們可來到神面前而得生。這是借一位活著的救主;他雖曾死過,如今卻活著;這道路也賜生命和活潑的盼望給進入其中的人。#
4.這是基督藉著幔子,就是他的肉身,為我們分別為聖的道路。會幕和聖殿中的幔子表明基督的身體;當他死時,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開了;這正是在晚祭的時候,使百姓驚異地看見至聖所,這是他們從前從未有過的。我們到天上的道路,是借一位被釘十字架的救主;他的死對我們乃是生命的道路。對信這事的人,他必為寶貴。#
III.他繼續說明,因著這些以如此非常方式賜下的特權,希伯來人所當承擔的本分(第22、23節等)。#
1.他們必須親近神,並且要以正確的方式親近。他們必須親近神。既有這樣的親近並歸回神的道路敞開,仍與他保持距離,便是對神和基督最大的忘恩和輕慢。他們必須藉著歸正並持守他的約來親近。他們必須在一切聖潔的生活中親近,如以諾與神同行。他們必須在謙卑的敬拜中親近,在他的腳凳前敬拜。他們必須在聖潔的倚靠中親近,嚴謹地留意神對他們的帶領。他們必須在效法神、與他相交中親近,活在他有福的感化之下,仍竭力越發親近,直到住在他的同在中;但他們必須留意,以正確的方式親近神。#
(1.)要用誠實的心,不存任何容許的詭詐或假冒。神鑑察人心,他要求內裡的誠實。真誠是我們的福音完全,雖不是使我們稱義的義。#
(2.)要有充足的信心,就是信心成長到完全確信:我們借基督來到神面前時,必蒙垂聽和悅納。我們應當除去一切有罪的不信。不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我們的信心越強,歸給神的榮耀就越多。並且,#
(3.)要使我們的心藉著信心把基督的血應用在靈魂上,得以灑去邪惡的良心。他們可以得潔淨,脫離罪責、汙穢、有罪的懼怕和痛苦,脫離一切厭惡神和本分的心,脫離無知、錯誤、迷信,以及人因罪而在良心上所受的一切禍害。#
(4.)身體要用清水洗淨,即用洗禮的水洗淨(藉此我們被記在基督門徒之中,作他奧秘身體的肢體),或用聖靈使人成聖的能力洗淨;這能力改革並規範我們外在的生活,也規範我們內在的光景,潔淨肉體的汙穢,也潔淨靈的汙穢。律法之下的祭司,在到主面前獻祭以前必須洗濯。我們親近神,必須有合宜的預備。#
2.使徒勸勉信徒堅守他們所承認的信仰(第23節)。這裡要注意:#
(1.)本分本身:堅守我們所承認的信仰,接受福音一切的真理和道路,緊緊持守它們,並在一切試探和反對之下保持這持守。我們屬靈的仇敵會竭盡所能,從我們手中奪去我們的信心、盼望、聖潔和安慰;但我們必須把我們的信仰當作最好的財寶來緊緊持守。#
(2.)我們必須這樣作的方式——不搖動,不疑惑,不爭辯,不與背道的試探周旋。我們既已在神和自己靈魂之間定下這些大事,就必須堅定不移。那些在基督徒信仰和實行的事上開始搖動的人,有離棄信仰的危險。#
(3.)督促此本分的動機或理由:那應許的是信實的。神向信徒作了又大又寶貴的應許,他是信實的神,對他的話真實;他沒有虛假,也沒有反覆無常,我們也不應有。他的信實應激勵並鼓勵我們忠信;我們必須更多倚靠他對我們的應許,甚於倚靠我們對他的應許;也必須向他祈求那夠用恩典的應許。#
IV.我們有為防止背道、促進忠信和恆忍所規定的方法(第24、25節等)。他提到若干方法。例如:#
1.我們當彼此相顧,以激發愛心和善行。基督徒應當彼此有溫柔的體貼和關懷;應當親切地思量彼此各樣的缺乏、軟弱和試探;這樣作不是要責備彼此,不是要激動彼此發怒,乃是激發愛心和善行,勸勉自己和彼此更愛神和基督,更愛本分和聖潔,更愛在基督裡的弟兄,並且以基督徒的愛心,彼此在身體和靈魂上盡一切良善的職分。給人留下好榜樣,是激發愛心和善行最好且最有效的方法。#
2.不可停止聚會(第25節)。基督的旨意是他的門徒應當聚集;有時較私下地交談和禱告,有時公開地聆聽並參與福音敬拜的一切典章。在使徒的時代有為敬拜神和彼此造就而設的基督徒聚會,每一個時代也當如此。看來即使在那些時代,已有一些人離棄這些聚會,因而開始離棄信仰本身。聖徒相通是極大的幫助和特權,也是堅固和恆忍的好方法;藉此他們的心和手彼此得堅固。#
3.要彼此勸勉,勸勉自己和彼此,警戒自己和彼此背道的罪與危險,提醒自己和同作基督徒的人當盡的本分、自己的失敗和敗壞,彼此看守,並以屬神的嫉妒為自己和彼此警醒。若以真正福音的精神作這事,便是最好且最真摯的友誼。#
4.我們當留意試煉時期的臨近,並因此激發自己更殷勤: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基督徒應當留意神所預言的時代徵兆。有一日正在臨近,是猶太國可怕的日子;屆時他們的城要毀滅,百姓的主體因棄絕基督而被神棄絕。這對蒙揀選的餘民將是分散和受試探的日子。使徒如今要他們留意這樣可怕日子臨近的徵兆,也要他們更恆常地聚會、彼此勸勉,使他們能為這樣的日子作更好的預備。有一個試煉的日子臨到我們眾人,就是我們死的日子;我們也當留意它臨近的一切徵兆,並藉此更加警醒、更加殷勤盡本分。#
V.使徒既提到這些堅固的方法,便在本章末了,用許多極有分量的考慮,加強他對恆忍的勸勉以及對背道的警告(第26、27節等)。#
1.從他對背道之罪所作的描述說起。這是在我們得知真道以後故意犯罪,是故意違揹我們已有確證的真理犯罪。這段經文曾使一些蒙恩的靈魂大受困擾;他們幾乎斷定,每一件在知罪以後、違背知識所犯的故意罪,都是不得赦免的罪:但這是他們的軟弱和錯誤。這裡所說的罪,是完全而最終的背道;人以完全而固定的意志和決心,輕慢並棄絕基督這惟一的救主;輕慢並抗拒聖靈這惟一使人成聖者;又輕慢並棄絕福音這惟一得救之路和永生之道;而這一切都在他們已經知道、承認、宣認基督教信仰以後,並且仍固執惡意地這樣作。這就是大罪;使徒似乎指著任意犯罪之人的律法(民數記 15:30、31)。他們當被剪除。#
2.從這等背道者可怕的判決說起。#
(1.)為這樣的罪不再有祭物,沒有另一位基督要來拯救這樣的罪人;他們犯罪,是敵對最後的歸宿和補救。律法之下有些罪沒有為之預備的祭物;然而犯這些罪的人若真心悔改,即使不能逃脫暫時的死亡,仍可逃脫永遠的毀滅;因為基督要來,並作成贖罪。如今在福音之下,那些不肯接受基督、以便借他得救的人,便沒有別的避難所留下。#
(2.)他們所剩下的,只有戰懼等候審判(第27節)。有人以為這指著猶太教會和國家可怕的毀滅;但它當然也指著一切頑固背道者在死亡和審判時所等待的徹底毀滅;屆時審判者必向他們顯出烈火般的憤怒,燒滅眾敵人;他們要被交給吞滅人的火和永遠的烈焰。神使一些顯著的罪人還在地上時,便在自己的良心中有對此毀滅的可怕預感,即恐懼地等候這事,並絕望地以為自己永不能忍受或逃脫它。#
3.從神聖公義對待那些藐視摩西律法之人的方式來看;也就是說,他們擅自犯罪,藐視他的權柄、他的威嚇和他的能力。這些人一經兩三個見證人定罪,就被處死;他們無憐憫而死,是暫時的死亡。要留意,明智的執政者應當藉著懲罰擅自犯罪的人,謹慎維持政府的威信和法律的權威;但在這種案件中,必須有確鑿的事實證據。神在摩西的律法中就是這樣命定的;使徒由此推論,那將臨到背棄基督之人身上的刑罰是何等沉重。他在此訴諸他們自己的良心,要他們判斷:那些藐視基督的人(在他們已經承認認識他之後)將要受何等更重的刑罰;他們也可以從罪惡的重大來判斷刑罰的重大。#
(1.)他們把神的兒子踐踏在腳下。踐踏一個普通人顯出不能容忍的狂傲;用那樣卑賤的方式對待一個尊貴的人是不能忍受的;但這樣對待神的兒子;他自己就是神;必是最大的觸犯;踐踏他的人位,否認他是彌賽亞;踐踏他的權柄,破壞他的國度;把他的肢體當作萬物中的汙穢,認為他們不配活在世上;這樣的人還能有何種刑罰是過重的呢?#
(2.)他們把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俗物;就是說,基督的血,聖約是藉此買贖並印證的,基督自己也是藉此分別為聖的;或者是藉此使背道者成聖的,即他藉著洗禮受洗,外在地被引入新約,並獲准參加主的晚餐。要留意,有一種成聖是人可以有分於其中卻仍會墮落的:他們或可因共同的恩賜和恩典、外在的信仰告白、敬虔的形式、履行責任的途徑和一套特權而顯出分別,卻仍會至終墮落。先前似乎極尊重基督之血的人,可能竟會把它當作俗物,認為它不比罪犯的血更好;然而它乃是世界的贖價,其中每一滴都具有無限的價值。#
(3.)這些人凌辱了施恩的聖靈,就是白白賜給人的、無論在哪裡都運行恩典的聖靈;這施恩的聖靈本應以最大的謹慎加以敬重並聽從;他們卻使這聖靈憂愁、抗拒、熄滅,甚至凌辱他;這是最極的邪惡之舉,使罪人的情形絕望,因為他拒絕讓福音的救恩應用在自己身上。如今,使徒把這事交給眾人的良心判斷,訴諸普遍的理性和公義:如此加重的罪,豈不應受相稱的刑罰,受比那些無憐憫而死的人更重的刑罰嗎?但還有什麼刑罰能比無憐憫而死更重呢?我回答說,是因憐憫而死,因他們所藐視的憐憫和恩典而死。當不僅神的公義,連他被濫用的恩典和憐憫也呼求報應時,這情形是何等可怕!#
4.從聖經對於神報應性公義本質的描述來看(第30節)。我們知道他說過:“伸冤在我。”這話取自詩篇 94:1:“伸冤屬於我。”主的可畏,藉著啟示和理性都可知曉。報應性的公義是神榮耀卻可畏的屬性;這屬於他,他必將其施行在那些藐視他恩典的罪人頭上;他必向背道者為自己、為他的兒子、聖靈和聖約報仇。他們的情形將何等可怕!另一處引文出自申命記 32:36:“主必審判他的百姓”;他要察驗並試煉他有形的教會,要顯明並揭露那些自稱是猶太人卻不是、乃是撒但會堂的人;他要把寶貴的和卑賤的分別出來,並以最嚴厲的手段懲罰錫安中的罪人。如今,那些認識說過“伸冤屬於我,我必報應”之主的人,必然會像使徒一樣下結論(第31節):“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那些知道因神的恩寵而來的喜樂的人,因此也能判斷他報應之忿怒的能力和可畏。這裡要留意,不悔改的罪人和背道者永遠的痛苦將是什麼:他們要落在永生神的手裡;他們的刑罰要從神自己的手而來。他把他們交在他公義的手中;他必親自對付他們;他們最大的痛苦將是神的忿怒直接加在靈魂上的印記。當他藉著受造之物懲罰他們時,那器具會減弱幾分打擊的力量;但當他親自施行時,那就是無限的痛苦。他們必從神手中得到這事,他們要躺臥在愁苦中;他們的毀滅要來自他榮耀而大能的臨在;當他們在地獄中鋪設悲慘的床榻時,他們會發現神在那裡,而他的臨在將成為他們最大的恐懼和痛苦。他又是永生的神;他永遠活著,也必永遠懲罰。#
5.他藉著提醒他們先前為基督所受的苦難,勸勉他們堅忍: “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第32節)在福音早期,逼迫基督教信徒的烈火極其熾熱,信主的希伯來人也有分於其中;他要他們記得,#
(1.)他們何時受苦:在往日,蒙了光照之後;也就是說,神一將生命吹入他們的靈魂,使神聖的光在他們心中發出,並把他們納入他的恩寵和聖約之中,地和地獄就聯合一切力量攻擊他們。這裡要留意,自然的狀態是黑暗的狀態,繼續留在其中的人不會受撒但和世界的攪擾;但恩典的狀態是光明的狀態,因此黑暗的權勢必猛烈地反對它。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人,都必受逼迫。#
(2.)他們所受的是什麼:他們忍受了大爭戰的各樣苦難,許多不同的苦難聯合起來攻擊他們,他們也與這些苦難進行了大爭戰。義人的苦難很多。#
[1.]他們自身受苦。在他們本人的身上;他們成了給世人、天使和人觀看的對象(哥林多前書 4:9)。在他們的名聲和聲譽上,他們受了許多毀謗(第33節)。基督徒應當看重自己的名譽;他們尤其如此,因為宗教的名譽也牽涉其中:這就使毀謗成為極大的苦難。他們的產業也受苦,財物被掠奪,遭受罰款和沒收。#
[2.]他們因弟兄的苦難而受苦:一面你們成為與那些遭這樣對待的人同受苦難的夥伴。基督徒的精神是同情的精神,不是自私的精神,而是憐憫的精神;它使每個基督徒所受的苦都成為我們自己的苦,促使我們憐憫別人、探望他們、幫助他們,併為他們代求。基督徒是一個身體,由一位聖靈賦予生命,投身於一個共同的事業和利益之中,並且是那位在他百姓一切苦難中也受苦之神的兒女。若身上一個肢體受苦,其餘的肢體也一同受苦。使徒特別指出他們怎樣與他同情(第34節):“你們體恤了我在捆鎖之中的苦楚。”我們必須感恩地承認基督徒朋友在我們受苦時向我們所顯的憐憫。#
(3.)他們怎樣受苦。他們在先前的苦難中大得扶持;他們忍耐地接受苦難,不但如此,還把它當作神賜給他們的恩惠和尊榮,歡歡喜喜地從神領受,因為他們被算為配得為基督的名受毀謗。神能用內在之人的一切大能堅固他受苦的百姓,使他們凡事忍耐寬容,並且歡歡喜喜(歌羅西書 1:11)。#
(4.)是什麼使他們能這樣在苦難中支撐得住。他們自己知道,在天上有更美、長存的家業。要留意,#
[1.]聖徒在天上的福樂乃是實在的,是有真實分量和價值的東西。這裡的一切不過是影子。#
[2.]它比他們在這裡所能擁有或失去的任何東西都更美。#
[3.]它是長存的家業,必存到時間以外,並與永恆並行;他們絕不能將其耗盡;他們的仇敵也絕不能像奪去他們地上的財物那樣奪去它。#
[4.]這必為他們在這裡所能失去和受苦的一切作豐厚的補償。在天上,他們將有更美的生命、更美的產業、更美的自由、更美的團契、更美的心、更美的工作,一切都更美。#
[5.]基督徒應當在自己裡面知道這事,應當在自己裡面得著它的確據(神的聖靈與他們的靈同作見證),因為對此的確實認識必幫助他們忍受在這世上所遇到的任何苦難爭戰。#
6.他又從那等候一切忠心基督徒的報償勸勉他們堅忍(第35節):“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這裡,#
(1.)他勸勉他們不可丟棄自己的勇敢,即他們聖潔的勇氣和膽量,反要持守那信仰告白;他們先前曾為此受了許多苦,也很好地忍受了那些苦難。#
(2.)他以保證他們聖潔勇敢的賞賜必極大來鼓勵他們這樣行。這勇敢本身已有現今的賞賜,即聖潔的平安和喜樂,以及許多神的臨在和能力安息在他們身上;以後還要有極大的報償。#
(3.)他向他們說明,在我們現今的狀態中,忍耐這一恩典是何等必要(第36節):“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即這所應許的賞賜。要留意,聖徒福樂的最大部分是在應許之中。他們必須先遵行神的旨意,才得著所應許的;他們既遵行了神的旨意,仍需要忍耐,等候應許實現的時候;他們需要忍耐地活著,直到神召他們離世。基督徒的工作既已作完,仍甘心活著,等候神所定賜給賞賜的時間來到,這就是對他們忍耐的考驗。我們不能再作神工作的僕人時,必須作神等候的僕人。那些已經有過並操練許多忍耐的人,必須繼續有並操練更多忍耐,直到死。#
(4.)為幫助他們忍耐,他向他們保證,基督快要來臨,拯救並賞賜他們(第37節):“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他快要在他們死時來到他們那裡,終止他們一切的苦難,並賜給他們生命的冠冕。他快要來施行審判,終止全教會;他整個奧秘身體;的苦難,並以最公開的方式賜給他們豐盛榮耀的賞賜。二者都有指定的時候,超過那時他就不遲延(哈巴谷書 2:3)。基督徒現今的爭戰可能激烈,卻很快就會結束。#
7.他又藉著告訴他們,這乃是他們分別於人的特徵,並將成為他們的福樂,來勸勉他們堅忍;而背道卻是一切犯此罪之人的羞辱,並將成為他們的毀滅(第38、39節):“義人必因信得生”等等。#
(1.)義人的榮耀特徵是:在最大的苦難時期,他們能因信得生;他們能靠著對神應許真實性所持的確實確信而活。信心將生命和活力注入他們裡面。他們能信靠神,靠他而活,並等候他的時間;正如他們的信心如今維持他們屬靈的生命,日後也必得永生為冠冕。#
(2.)背道是神不喜悅之人的記號和烙印;也是神嚴厲不悅和憤怒的原因。神從未喜悅那些不堅忍之人的形式化信仰告白、外在責任和事奉。他當時就看見他們心中的虛偽;而當他們宗教上的形式主義終於變成公開背棄宗教時,他就大大被激怒。他以極大的不悅看他們;他們使他厭惡。#
(3.)使徒最後宣告他對自己和這些希伯來人的美好盼望,就是他們不會失去義人的特徵和福樂,也不會落在惡人的烙印和痛苦之下(第39節):“我們卻不是……”;彷彿他說:“我盼望我們不是那些退後的人。我盼望你和我,已經遇到許多試煉,又藉著神恩典堅固我們的信心而在其中得蒙扶持的人,絕不會在任何時候被撇下歸於自己,以致退後沉淪;反而神仍要藉著他的大能,因著信保守我們進入救恩。”要留意,#
[1.]自稱信主的人可以走得很遠,最終卻仍會退後;這種從神而退後,就是走向沉淪:我們離神越遠,就越接近毀滅。#
[2.]那些過去在大試煉中得以持守忠心的人,有理由盼望同一恩典仍足以幫助他們繼續因信得生,直到他們得著信心和忍耐的結局,就是他們靈魂的救恩。我們若因信而活,又在信中而死,我們的靈魂就必永遠安穩。#
使徒深知他所寫信的希伯來人,異常眷戀利未人的制度,因此滿口陳說論據,要使他們脫離它;為此,他在本章中,
I.降卑那整個祭司職分和祭物(第1–6節)。#
II.極其高舉基督的祭司職分,好把他和他的福音有效地薦與他們(第7–18節)。#
III.向信徒說明他們地位的尊榮與尊貴,並呼召他們履行相稱的本分(從第19節到末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