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哥林多前書 9

在本章中,使徒似乎回答了一些對他自己的詰難。一、他申明自己的使徒使命和權柄,並以他在他們中間的成功作為對此的見證(第1、2節)。二、他主張自己有靠事奉生活的權利,並以自然理性和摩西律法中的若干論據為之辯護,又申明這也是基督所定的制度(第3–14節)三、他說明,為了他們的益處,他甘心放棄了這項特權和權柄(第15–18節)。四、他列舉了幾件別的事,在這些事上他為了別人的屬靈利益和救恩而克己(第19–23節)。五、他以說明激勵他走這條路的原因結束論證,就是那不朽壞冠冕的盼望(第24節至末)。

基督教傳道人的權利。(主後57年)

哥林多前書 9:1–2和合本(神版)
1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做之工嗎?2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

蒙福的保羅在他的事奉工作中,不但遇見外人的反對,也遇見裡面之人的沮喪。他受人毀謗;假弟兄質疑他的使徒職分,並且極力貶低他的品格,損害他的聲譽;特別是在這裡的哥林多,他曾在那裡有助於行了許多善事,也本應當從那裡得到善待;然而他們中間竟有人在這些事上使他大為不安。注意,傳道人因對一群人有極大的善意,並在他們中間殷勤而成功地服事,卻得到極不友善的回報,並不是什麼奇怪或新鮮的事。哥林多人中有些人質疑他的使徒身分,即使沒有否認它。他在這裡回答他們的詰難,並且方式足以顯明他自己乃是他在前章所推薦、為別人益處而克己的一個顯著榜樣。並且,

1.他申明自己的使徒使命和身分:“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嗎?”作他復活的見證人,是使徒職分的一大部分。“如今,”保羅說,“我雖不是在他復活之後立刻見過主,豈不是在他昇天之後見過他嗎?”(見第4章第8節)。“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和別的使徒有同樣的委任、職責和權柄嗎?他們可以要求什麼尊敬、榮譽或供養,是我不能同樣自由要求的呢?”他用自己的手維持生活,並不是因為他沒有靠福音生活的權利,而是為了別的緣故。#

2.他把自己在他們中間事奉的成功,以及他為他們所行的善,作為他使徒職分的證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的工作嗎?藉著基督賜福我的勞苦,我豈不是在你們中間建立了一間教會嗎?你們在主裡就是我使徒職分的印記。你們藉我歸正,是神對我使命的確認。”注意,基督的傳道人不應以為奇怪:有些已經親身經歷其能力,並經歷神與之同在的人,竟要他們證明自己的事奉。#

3.他公正地責備哥林多人對他的不敬:“我即使對別人不是使徒,對你們總是使徒(第2節)。我在你們中間勞苦如此之久,又有如此大的果效,所以你們比一切人更應承認並尊重我的身分,不應對此提出質疑。”注意,忠心的傳道人在最可能期待最好待遇之處,遇到最壞的待遇,並不是什麼新鮮事。這哥林多教會比任何教會都有同樣多的理由相信他的使徒使命,也同樣少有理由質疑它;他們也許比任何教會更有理由尊敬他。他曾有助於使他們認識並相信基督;他在他們中間勞苦許久,將近兩年,而且勞苦頗有成效,因為神在他們中間有許多百姓(使徒行傳 18:10、11)。這百姓質疑他的權柄,實在是加重了的忘恩負義。#

基督教傳道人的權利。(主後57年)

哥林多前書 9:3–14和合本(神版)
3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4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5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6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7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8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9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難道 神所掛念的是牛嗎?10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11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12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13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14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

他既申明瞭自己的使徒權柄,便進而主張屬於他職分的權利,尤其是靠此得到供養的權利。

一、他陳述這些權利(第3–6節)“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查問我的權柄,或查問我行為的理由,問我是否為使徒)的答辯乃是這樣: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吃喝(第4節),或沒有得供養的權利嗎?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帶著信主的妻子同行,像其餘的使徒、主的弟兄和磯法一樣,並且不但自己得到供養,也讓她們得到供養嗎?”保羅那時雖然未婚,但他有權在自己願意時娶妻,帶她與自己同行,並從教會期待得到她和他自己一樣的供養。巴拿巴也許有妻子,正如別的使徒顯然都有妻子,並帶著她們同行。因為這裡的“信主的婦人”;adelphen gynaika;是指妻子,這一點很明顯;若她們不是妻子,使徒帶著婦人同行就極不相宜。這個詞意味著他們對她們有權柄,可以要求她們服事自己;除了妻子或僕人,沒有人能對任何人有這種權柄。如今,為餬口而做工的使徒,似乎並沒有能力買或帶著僕人同行。更不用說,即使帶著女僕同行也會引起猜疑,何況帶著並非妻子的別的婦人;使徒絕不會給人這種機會。因此,使徒清楚申明,他有權像別的使徒一樣結婚,並從教會為他的妻子,甚至若他有兒女,也為他的兒女要求供養,而不用親手勞作去取得它。“獨有我和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第6節)總而言之,使徒在這裡為他和屬他的人向教會主張供養。這是他們應盡的本分,也是他可以要求的。

二、他接著用若干論據證明自己的主張。

1.從世人通常的做法和期望論證。凡是在世上專心從事任何行業的人,都期望由此生活。兵士期望因服役得報酬。農夫和牧人期望從自己的勞苦中得到生計。他們栽種葡萄園,修理培植,是盼望得果子;他們牧養羊群,是盼望從中得食物和衣服!有誰當兵是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其中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羊群不吃其中的奶呢?(第7–9節)注意,傳道人期望從自己的勞苦中得到生活所需,是很自然也很合理的。#

2.他從猶太人的律法論證:“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第8節)這只是普通理性的判斷,只是合乎通常慣例嗎?不是,這也與舊律法相符。神曾在那裡吩咐,牛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也不可在它預備供人使用的穀物、把穀粒從穗中踹出來時攔阻它吃。但這律法的賜下,主要不是出於神對牛的眷顧或關心,而是要教導人類:對於受我們僱用或為我們的益處勞苦的人,應當給予一切應有的鼓勵:勞苦的人應當嚐到自己勞苦的果子。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當存著指望分享所盼望的(第10節)。律法就牛說這話,是為我們的緣故。注意,那些竭力使我們的靈魂得益處的人,不應當被籠住口,反應當為他們預備食物。#

3.他從通常的公平論證:我們若把屬靈之物撒在你們中間,從你們收取屬肉體之物,還算大事嗎?他們所撒的,遠勝過他們所期望收取的。他們教導他們通往永生的道路,又熱心勞苦,使他們得以承受永生。他們既投身於這工作,期望得到自己今生生活的供給,當然不是什麼大事。他們曾作器皿,將更大的屬靈福分傳給他們;難道他們在他們屬肉體之物中,連維持生存所必需的那樣一份也無權分享嗎?注意,那些藉著聖道的職事享受屬靈益處的人,不應當吝惜供養從事這工作的人。他們若已得了真正的益處,人會以為他們不會吝惜這一點。竟從他們得了這樣多的好處,卻吝惜對他們行這樣少的好處!這算感恩或公平嗎?#

4.他從他們供養別人的事論證:“若別人享有這管轄你們的權柄,我們不更該享有嗎?你們容許別人得這供養,也承認他們的要求是合理的;但有誰比我對哥林多教會有更合理的要求呢?有誰為使徒使命提供過更大的憑據呢?有誰為你們的益處勞苦更多,或在你們中間作過這樣的服事呢?”注意,傳道人應當照他們的價值被重看並得到供給。“然而,”使徒說,“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反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受到阻礙。我們沒有堅持自己的權利,反倒寧願處於困境,好服事福音的利益,促進靈魂的救恩。”他寧願放棄自己的權利,也不願因主張它而妨礙自己的成功。他因怕給人絆倒而克己;但他申明自己的權利,免得他的克己證明對職事有害。注意,那慷慨地不顧自己權利的人,最有可能為別人的權利作最有效的辯護。在這情形中很明顯,驅動他的原則是公義而不是自愛。#

5.他從舊約猶太人的制度論證:“你們豈不知供奉聖事的人就靠殿中的物為生,伺候祭壇的人就分享祭壇上的物嗎?(第13節)若猶太祭司職分是從那時所獻的聖物中得供養,基督的傳道人豈不該從自己的職事中得供養嗎?我們得供養豈不和他們一樣有理由嗎?”他申明這是基督所定的制度:“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第14節),有權得供養,雖然不一定要索取並堅持這權利。”照著基督的設立,百姓有本分供養他們的傳道人,雖然不是每一位傳道人都有必須索取或接受供養的本分。他可以像保羅一樣放棄自己的權利,而不犯罪;但那些拒絕或扣留這供養的人,卻違背了基督的設立。傳福音的人有權靠福音養生;那些接受他們職事,卻不顧念他們生活所需的人,大大虧欠了對基督的本分和對他們所當有的尊敬。#

使徒的獻身。(主後57年)

哥林多前書 9:15–18和合本(神版)
15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16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17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18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

這裡他告訴他們,儘管如此,他已經放棄了自己的特權,並說明了他這樣做的理由。

一、他告訴他們,過去他曾不要求自己的權利:“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第15節)。他既沒有由他們負擔自己的吃喝,也沒有帶著妻子讓他們供養,更沒有停止做工來維持自己。他從別人領受供養,卻沒有從他們領受,為的是一些特別的緣故。他寫這話也不是要如今提出自己的要求。他雖在這裡申明自己的權利,卻不索取自己所應得的;反倒為他們和福音的緣故克己。

二、這裡說明了他實行這種克己的理由。他不願叫自己所誇的落了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第15節)。這所誇的,絕不含有誇口、自負或求取稱讚的意思,卻是一種極大的滿足和安慰。他以不使福音成為負擔而傳揚它為特別的喜樂,並且決心在他們中間不失去這種滿足。他促進福音的有利條件乃是他的榮耀;他看重這些過於自己的權利,甚至過於自己的生命:他寧願死,也不願使自己所誇的落了空,也不願讓人有理由說他把工資看得高於工作。不,他已經準備好為了福音而克己。注意,傳道人的榮耀乃是把自己事奉的成功看得高於自己的利益,並且克己,以便服事基督、拯救靈魂。這並不是說他這樣做超過了自己所當做的;他仍是在愛的律法範圍內行事。但他是按真正高尚的原則行事,他這樣就大大榮耀神;尊重神的人,神也必尊重他。這是神所要悅納和稱許的,是人可以為之珍視自己並從中得安慰的,雖然他不能在神面前以此為功。

三、他說明,這種克己本身比他的傳福音更有榮耀,也帶給他更多的滿足和安慰:“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第16節)這是我的職責、我的事務;這是我被立為使徒所要作的工作(第1章第17節)。這是明確加在我身上的本分,絲毫不是自由選擇的事。我乃是不得已的。我若不傳福音,就是對所託付我的不忠不信,違背了一條清楚明確的命令;我便有禍了。”凡被分別歸入傳道職分的人,都受託傳福音。他們若不傳,就有禍了。沒有人可以例外。但並不是所有人,也不是任何傳福音的人,都受託必須無償作工、傳道而不從中得到供養。並沒有說:“他若不傳福音,卻又維持自己,就有禍了。”在這一點上,他更有自由。他在有些時期和有些情形中,或許有責任傳道而不從中領取供養;但通常而言,他有權得這供養,也可以從他所勞苦之處期待得到。當他為福音和人的靈魂放棄這權利時,雖然他並未行超過本分的事,卻是克己、放棄了自己的特權和權利;他所做的超過了他的職責和職分通常在任何時候所要求於他的。若不傳福音,他便有禍了;但有時他或許有責任堅持要求因傳福音所得的供養,而每當他不要求時,他便放棄自己的權利,雖然一個人有時也可能因愛神和愛人的普遍本分而必須如此行。注意,為別人的益處放棄自己的權利,是宗教中一種很高的造詣;這必使人從神得著特別的賞賜。因為,

四、使徒在這裡告訴我們,甘心盡本分必從神得著恩慈的報償: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是無論傳福音還是不接受供養,便有賞賜。確實,惟有甘心的服事才有從神得賞賜的資格。神應許賞賜的,不是徒然履行任何本分,而是從心裡履行它(就是甘心且歡喜地履行)。若在我們的本分中除去內心,神就厭惡它們:它們不過是宗教的屍體,沒有生命和靈魂。那些願意在這本分上蒙神悅納的人,必須甘心傳道。他們必須以自己的事務為樂事,而不看作苦役。那些為了神的榮耀或靈魂的益處而放棄自己取得供養之權利的人,若願在這事上蒙悅納或得賞賜,也應當甘心履行這本分。然而,無論職分的本分是甘心還是勉強去做,無論內心在其中還是厭惡它,凡居職分的人都從神領受了職守和責任,必須為此交賬。傳道人受託福音的經綸,或管家的職分:oikonomia(路加福音 16:2)注意,基督甘心的僕人必不失去報償,且那報償是照著他們的忠心、熱心和殷勤;他懶惰而不甘心的僕人,也都必被召來交賬。既稱他的名,又自稱作他的事,就使人必須在他的審判臺前交賬。懶惰的僕人所要交的賬,是何等悲慘!

五、使徒把那使他對自己顯著克己有盼望得大報償的鼓勵擺在他們面前,以此總結論證:“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第18節)我期望因什麼從神得報償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濫用我在福音裡的權柄。”或者說,“不以那樣的方式主張我的權利,以致使它們毀壞我職分的重大意圖和目的;反倒為這些的緣故放棄它們。”把權柄用於反對賜下它的目的,就是濫用權柄。使徒絕不願以靠職事得供養的權柄或特權,來破壞職事的目的;反要為基督的榮耀和靈魂的利益甘心歡喜地克己。那些效法他榜樣的傳道人,可以有歡喜的盼望,得著完全的報償。

使徒的獻身。(主後57年)

哥林多前書 9:19–23和合本(神版)
19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20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21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 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22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23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使徒藉著先前所論的事,提到他為了別人的益處而克己、放棄自己自由的其他一些實例。

一、他申明自己的自由(第19節)“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他是自由出生的,是羅馬公民。他不受任何人的奴役,也不倚靠任何人供養自己;然而他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他行事如同僕人;他如同僕人服事主人那樣,為他們的益處勞苦;他謹慎討人喜歡,如同僕人討主人喜歡;在許多情形中,他行事好像沒有任何特權;這樣做是為要多得人,或使更多人歸信基督教。他使自己作僕人,好叫他們得自由。

二、他列舉了他使自己作眾人僕人的一些細節。他遷就各種各樣的人。

1.對猶太人和律法以下的人,他就作猶太人,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他們。他雖看禮儀律法為基督已經除去的軛,卻在許多事上順服它,為要影響猶太人,除去他們的偏見,爭取他們聽福音,並贏得他們歸向基督。#

2.向沒有律法的人,就作沒有律法的人;這就是向外邦人,無論他們是否歸信基督教信仰。在無害的事上,他能為人的益處遷就人的習俗或意向。他會照哲學家自己的方式與他們辯論。至於已經歸信的外邦人,他在他們中間行事,好像不受猶太律法奴役的人,正如他曾論到他們所申明並維護的;然而他並不作無法無天的人,乃作受基督律法約束的人。他絕不為取悅或遷就任何人而違犯基督的律法;但在合乎律法的地方,他願遷就所有的人,為要得著一些人。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因此人可能會想,他可以不必遷就猶太人;然而,為了使他們得益處並贏得他們歸向基督,他在無害的事上沒有行使自己可以另作選擇的權利,卻順從他們的一些習俗和律法。雖然他因著這身分可以向外邦人要求權柄,他卻儘可能在無害之處遷就他們的偏見和思想方式。行善乃是他一生所研究和從事的事;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不固守特權和細節。#

3.向軟弱的人,他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第22節)他願意儘量善待他們。他不輕看他們,也不論斷他們,反倒作他們中的一個人,為他們的緣故不用自己的自由,並謹慎不在他們路上放下絆腳石。若有人因悟性軟弱或偏見強烈,可能因他使用自己的自由而陷入罪中,或從福音退回外邦的偶像崇拜,他便約束自己。他為了他們的緣故克己,為要得著他們的情感,贏得他們的靈魂。總而言之,他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為要用盡一切方法(一切合法的方法)救些人。他不願為救鄰舍的靈魂而得罪神,卻願極其歡喜且隨時克己。神的權利他不能放棄,自己的權利卻可以放下;他也常常為別人的益處這樣做。#

三、他說明自己這樣行的理由(第23節)“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就是說,為基督的榮耀,因為福音是屬他的;也為靈魂的救恩,因為福音是為此而設的;又使他和他們可以共同享受它的特權,或一同有分於它。為了這些目的,他才這樣謙卑自己,在自己的自由上克己,並在合法之處遷就他所接觸之人的能力和習俗。注意,一顆因對神的熱心而火熱、切望人得救的心,不會拿權利和特權作攔阻這目標的藉口並堅持它們。那些在福音中顯然濫用自己權柄的人,不是把它用於造就,而是用於毀壞;因此他們毫無福音的精神。

使徒的獻身。(主後57年)

哥林多前書 9:24–27和合本(神版)
24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25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26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27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在這些經文中,使徒暗示了他這樣行事所受的大鼓勵。他注目於一個榮耀的獎賞,就是不朽壞的冠冕。就此他把自己比作地峽運動會中的賽跑者和競賽者;這是哥林多人熟悉的比喻,因為這些競賽就在他們附近舉行:“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嗎?(第24節)你們比賽時眾人都跑,但只有一人首先抵達並贏得冠冕。”接著,

一、他激勵他們盡本分:“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基督徒的賽跑和你們的賽跑大不相同;在你們的賽跑中,只有一人得獎。你們卻都可以跑得著獎賞。因此,你們有極大的鼓勵,要恆常、殷勤、奮力地在你們的路程上堅持下去。人人都有得獎賞的機會。你們若跑得好,就不會失敗。然而應當有一種高尚的競爭;你們應當努力彼此超越。這是一場榮耀的競賽,就是誰先到天上,或在那蒙福的世界得著最好的賞賜。我竭力奔跑;你們也要照著看我在你們前面所行的而行。”注意,基督徒有本分緊緊跟隨他們的傳道人,追求永恆的榮耀;傳道人則有榮耀和本分在這道路上引領他們。

二、他藉著更充分地擺出自己的榜樣來指導他們的路程,仍繼續這個比喻。

1.那些在比賽中賽跑的人受規定飲食的約束:“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第23節)。你們操練中的格鬥者和摔跤者受嚴格飲食和訓練的約束;不僅如此,他們自己也這樣約束。他們不縱容自己,反而節制所吃的食物,並因而節制在別的場合所使用的自由。基督徒為了跑贏賽程、得著擺在面前的獎賞這樣榮耀的目的,豈不更應當限制自己的自由嗎?他們用極少的飲食和粗糙的食物,又大大克己,為預備賽跑和爭鬥;我也是這樣,你們也應當照我的榜樣如此。若為了天上的冠冕,你們還不能禁戒外邦人的祭物,實在是不應當。”#

2.他們不但有節制,也使自己習慣艱難。在這些比賽中彼此格鬥的人,預先藉著打空氣;如使徒所說的;或伸展手臂來預備自己;這樣預先使自己習慣於在近身格鬥中揮拳,或揮動手臂作炫耀的動作。基督徒的爭戰沒有這種操練的餘地。基督徒總是在近身戰鬥。他們的仇敵猛烈而真切地抵擋,且常在近旁;因此他們必須認真出擊,絕不可放下爭戰,也不可在其中鬆懈灰心。他們必須爭戰,不像打空氣的人,乃要盡全力抵擋仇敵。使徒在這裡提到一個仇敵,就是身體;這身體必須被制服,被打得青腫,正如那些希臘比賽中的競賽者一樣,並因此使它服從。所謂身體,是指屬肉體的慾望和傾向。使徒立志加以約束並征服它們;哥林多人也有責任效法他。注意,那些願意正確追求自己靈魂利益的人,必須攻克自己的身體,並使它服從。他們必須竭力同肉體的私慾爭戰,不可縱容放肆的食慾,不可貪戀外邦人的祭物,也不可為取悅肉體而吃它們,以弟兄靈魂的危險為代價。身體必須服事心靈,不可容許它轄制心靈。#

III.使徒又從那些競賽者本身引出恰當的論據,敦促哥林多人接受這勸告。#

1.他們勞苦,並忍受這一切艱難,為要得能壞的冠冕(第25節);我們所要得的卻是不能壞的。那些在這些比賽中得勝的人,所戴的冠冕不過是橄欖、月桂或桂樹等樹木會枯萎的葉子或枝條;但基督徒所盼望的,是不能壞的冠冕,是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是為他們存留在天上的不能朽壞的產業。難道他們還肯容許自己被這些賽跑者或摔跤者勝過嗎?那些人所盼望的不過是輕浮群眾微不足道的喝彩,或一頂葉子的冠冕,尚且能在飲食上節制,竭力賽跑,在搏鬥中使身體承受如此多的艱難;而盼望至高審判者稱許,並從他手中得榮耀冠冕的基督徒,豈不更當在天上的賽程中奮力向前,並竭力攻克肉體的傾向和罪惡的營壘嗎?#

2.這些比賽中的賽跑者是在不確定中奔跑。眾人都跑,但只有一人得獎賞(第24節)。所以,每個賽跑者對於自己是否能得勝,都有極大的不確定性;但基督徒的賽跑者卻沒有這樣的不確定性。在這裡,每個人都可以這樣跑而得著;但他必須在線內跑,必須遵守所規定的責任之路;有些人認為,這就是第26節所說“不像無定向地跑”的意思。凡守在規定的界限內,並堅持跑完賽程的人,絕不會失去他的冠冕,雖然別人可能比他先得到他們的冠冕。希臘的賽跑者既然知道只有一人能得勝,且眾人都不確定那一人會是誰,尚且守在自己的界限內,並竭力到底;那麼基督徒在賽程終點時人人都必得冠冕,豈不更應當嚴謹而剛強嗎?#

3.他把順從肉體的傾向、縱容身體及其情慾和慾望的危險擺在自己和他們面前:“我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第27節);即被拒絕、被判為不合格,adokimos,就是那競賽的審判者或裁判 brabeutes 不會判給冠冕的人。對比賽的暗指貫穿整句話。注意,傳講救恩的人仍可能失去救恩。他可以給別人指出通往天國的道路,自己卻永不到那裡去。為防止這事,保羅如此勞苦地制服並抑制身體的傾向,惟恐自己這傳福音給別人的,仍會失去冠冕,被他至高的審判者判為不合格並棄絕。使徒必須存著聖潔的自我警惕,才能保守忠誠;那麼這對於保守我們,豈不是更為必要嗎?注意,聖潔地警惕自己,而不是自恃的信心,才是防止背離神並最終被他棄絕的最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