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哥林多前書 5

在本章中,使徒:一、因他們縱容那淫亂的人而責備他們,並命令把他逐出教會,交給撒但(第1–6節)。二、他勸勉他們除盡舊酵,以保持基督徒的純潔(第7、8節)。三、吩咐他們甚至要避開那些犯了任何顯著且惡劣罪行之基督徒的日常交往(第9節至末了)。

嚴重罪行的事件;基督徒的純潔。(主後57年)

哥林多前書 5:1–6和合本(神版)
1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2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3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4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5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6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

這裡使徒陳述這事;並且,

一、使他們知道關於他們的一般傳聞:他們團體中的一個人犯了淫亂(第1節)。這事到處傳說,使他們蒙羞,也叫基督徒受辱。它更為可恥,因為無法否認。注意,自稱為基督徒者所犯的嚴重罪惡,很快就會被人注意並傳揚出去。我們應當謹慎行事,因為有許多眼睛注視著我們;若我們落入任何可恥的行為,許多口就會張開攻擊我們。這不是普通的淫亂,而是連外邦人中也不提的事:一個人收了他父親的妻子:或是在父親尚活著時娶她,或是在父親已死或尚活著時留她作妾。在任一種情形中,他與她的罪惡交往都可稱為淫亂;但若他父親已經死了,而他在父親死後娶了她,這仍是亂倫,卻嚴格說來既非淫亂,亦非姦淫。然而,若在父親尚活著時,儘管父親已經休了她,或她已離棄父親,無論她是否是他的親生母親,娶她或留她作妾,便是亂倫的淫亂。正如西塞羅所稱的,是“不可置信的罪行”,又是“除這一件以外,我一生從未聽聞之事”(《為克盧恩提烏斯辯護詞》);即一個婦人使自己的女兒被休,卻嫁給女兒的丈夫。演說家說:不可置信的邪惡!我一生之外從未聽過這樣的事。並不是說異教徒中沒有這樣的亂倫婚姻;但每當發生時,都會使他們中間每一個有德行和正直的人感到震驚。他們想起這些事,不能不恐懼;提起這些事,不能不反感和憎惡。然而,哥林多教會中有一個人犯了這樣可怕的罪惡;而且很可能他是他們中一個派別的領袖,是個重要人物。注意,在這種不完全的狀態中,最好的教會也容易陷入極大的敗壞。當這樣可怕的行為在一個使徒時代的教會、在由外邦人的大使徒所建立的教會中尚且被容忍,又有什麼可奇怪的呢?

二、他大大責備他們在此事上的行為:他們是自高自大的(第2節),他們誇耀。

1.或許他們正是因這極其可恥的人而誇耀。他可能是一個極有口才、學問深厚的人;因此他們中許多人極為敬重、追隨並稱贊他。他們以有這樣的領袖為傲。他們沒有因他的跌倒和自己因他所受的羞辱而哀痛,也沒有棄絕他、把他從團體中除去,反而仍繼續稱讚他,以他為榮。注意,驕傲或自我看重,常常是我們過度看重別人的根源;這使我們對別人的過失如同對自己的過失一樣瞎眼。真正的謙卑才會使人看見並承認自己的錯誤。驕傲的人不是全然忽略自己的過失,就是巧妙地掩飾,或企圖把自己的瑕疵變成美點。哥林多人中那些讚賞這亂倫之人恩賜的人,能夠忽視或減輕他可怕的行為。或者,#

2.這也許暗示我們,對立的一派中有些人是自高自大的。他們為自己的立場驕傲,並踐踏那跌倒的人。注意,因別人的過失和罪惡而誇耀,是極其邪惡的事。我們應當把它們放在心上,為之哀痛,不可因之自高自大。這大概是他們中間分爭的一個結果。對立的一派利用這可恥的失足,併為有這個機會而高興。注意,基督徒之間分爭的可悲後果,就是使他們容易因不義而歡喜。別人的罪應當成為我們的憂傷。不但如此,教會應當為個別肢體可恥的行為哀痛;若他們不可改正,就應當把他們除去。行這惡事的人本應從他們中間除去。#

三、我們有使徒給他們的指示,說明如今應當怎樣對待這個可恥的罪人。他要他們把他逐出教會,交給撒但(第3–5節);他身子雖不在,靈卻在,已如同親自在場一般作了判斷;即是說,他藉著聖靈所賜給他的啟示和辨別的神蹟恩賜,對此事有完全的認識;因此作出下列決定,而這不是沒有聖靈特別的權威。他這樣說,是要使他們知道,雖然他離得很遠,他卻沒有作不公正的判決,也不是在沒有像親臨現場那樣完全瞭解案情的情況下作判斷。注意,那些要向世人顯為公義審判者的人,必會留意使人知道,他們不是在沒有充分證明和證據的情形下宣判。使徒又說,那行這惡事的人。這行為本身不但極其邪惡,也令異教徒驚駭;並且有一些特別的情節,大大加重了這罪。他犯罪的方式使罪責更為加重。他或許是一個傳道人、教師,或他們中間的要人。因此教會和他們所承認的信仰更加受辱。注意,對付可恥的罪人時,不但要指控他們所犯的事實,也要指出其加重罪責的情節。保羅已經判斷他應當交給撒但(第5節);這事要奉基督的名,憑基督的權能,在全體聚會中實行;使徒也要在靈裡同在,或藉著他遠處辨別的屬靈恩賜同在。有些人認為,這應當理解為普通的逐出教會;把他交給撒但、敗壞肉體,只是指不承認他、把他逐出教會,為要藉此使他悔改,並使他的肉體被治死。基督和撒但瓜分世界:那些活在罪中、卻自稱與基督有關係的人,乃屬另一位主人;藉著逐出教會,應當把他們交給他;而這要奉基督的名。注意,教會的懲戒是基督所設立的規條,應當奉他的名施行。這事也要在他們聚集、全體集會時實行。越公開就越莊嚴,越莊嚴就越可能對犯罪的人有好的效果。注意,對顯著且不可改正的罪人施行教會懲戒,應當極其莊嚴。這樣犯罪的人,應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使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提摩太前書 5:20)另有些人認為,使徒所說的不只是逐出教會,而是他們所有的一種神蹟性的能力或權柄,把可恥的罪人交在撒但的權下,使身體受疾病所害,並受他以肉身的痛苦折磨;這就是敗壞肉體的意思。按這意思,敗壞肉體曾成為靈魂得救的幸福機會。這很可能是一個混合的情形。這是非常的實例:教會應當以正當的懲戒對付他;使徒在他們這樣做時,就施行一種非常的權能,把他交給撒但,卻不是為毀滅他,乃是為拯救他,至少是為敗壞肉體,使靈魂得救。注意,教會懲戒的大目的,是使受懲戒者得益處,即他們屬靈和永恆的益處;就是要使他們的靈在主耶穌的日子得救(第5節)。然而,對付他們時,也不應僅僅顧及他們的益處。因為,

四、他指出這個榜樣傳染的危險:你們誇口是不好的。你們豈不知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一個有地位、有聲望之人的壞榜樣,危害極大,傳染遠及四方。這大概在這一個教會和這件事上也是如此:見哥林多後書 12:21。他們不可能不知道這一點。全世界的經驗都證明這事:一隻生癬的羊會傳染全群。一點面酵很快會使一大團都發起來。注意,關懷教會的純潔和保全,應當促使基督徒教會除去嚴重而可恥的罪人。

勸勉保持基督徒的純潔。(主後57年)

哥林多前書 5:7–8和合本(神版)
7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8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這裡使徒藉著勸他們除盡舊酵,勸勉他們保持純潔。對此要注意,

一、這勸告本身,是對下列兩者之一說的:

1.對全教會說的;如此,除盡舊酵、成為新團,是指把那惡人從他們中間除去(第13節)注意,基督徒教會應當純潔聖潔,不應容忍這樣敗壞、可恥的肢體。他們應當是無酵的,不應容許這樣異質的混雜使他們變酸敗壞。或者,#

2.對教會的每一個肢體說的。如此,這意味著他們應當除去心靈和生活中一切的不潔,尤其是這種罪惡;哥林多人素來以這種罪惡聞名。見開頭的論證。這舊酵特別應當除去,好使他們成為新團。注意,基督徒應當小心保持自己的潔淨,也當把汙穢的肢體從他們的團體中除去。他們尤其應當避開自己從前最沉溺的罪,以及他們所住之地方和人民中佔支配地位的惡習。他們也當除去惡毒和邪惡:一切惡意和害人的詭詐。這是使心靈大大變酸的酵。這很可能是要抑制一些人;他們既因驕傲,也因怨恨,而以那犯罪者可恥的行為誇耀。注意,基督徒應當小心遠離惡意和害人之心。愛是基督教信仰的本質和生命。它是神最美的形象,因為神就是愛(約翰一書 4:16);所以它若成為基督徒最大的美麗和裝飾,也不足為怪。然而惡意在其原則上就是殺人:恨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翰一書 3:15);他帶著那從起初是殺人者之人的形象,並宣告自己是他的後裔(約翰福音 8:44)。凡像惡意和害人之心的事,對基督徒應當何等可憎。#

二、用以強調這勸告的理由:因為基督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已經為我們被獻祭了(第7節)。這是福音的大道理。猶太人殺了逾越節的羊羔以後,便守無酵節。我們也必須如此;不只是七日,而是一生的日子。我們應當與我們的救主一同向罪死,藉著治死罪而與他的死的形狀聯合,又藉著復活而得新生的樣式,並且這是內在和外在的。我們必須有新心和新生活。注意,基督徒的一生都必須是無酵節。他日常的交往和宗教的實行都必須聖潔。他必須除盡舊酵,守誠實真正的無酵節。他在對神和對人的行為上必須沒有罪咎。我們自己的信仰越有誠實,就越少苛責別人的信仰。注意,總而言之,我們救贖主的犧牲,是恩慈的心追求純潔和誠實的最有力論據。他為我們死,向我們的福祉顯出了何等誠實的關懷!他的死又何等可怕地證明罪的可憎本性,以及神對罪的不悅!何等嚴重的邪惡,非要用神兒子的血不能贖清!基督徒豈可愛那殺害他主的人嗎?斷乎不可。

勸人避開可恥的自稱信徒者。(主後57年)

哥林多前書 5:9–13和合本(神版)
9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10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11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12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13至於外人有 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這裡使徒勸他們避開可恥的自稱信徒者的同伴和交往。要思量,

一、這勸告本身:我先前在一封信中寫給你們,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第9節)。有些人認為,這是他從前寫給他們、現已遺失的一封書信。然而我們並未因此失去什麼;因為基督教的啟示,在流傳到我們這裡的這些聖經書卷中已經完整;這些都是神原意要供基督徒普遍使用的,否則他能夠也必會在他的護理中保守更多受默示之人的著作。有些人認為,這應當理解為這封書信本身:在他完全得知他們全部情形之前,已經寫下這勸告;但如今認為有必要說得更具體。因此他借這個機會告訴他們,若有稱為弟兄的,就是任何自稱信基督教、又是基督徒教會肢體的人,是行淫亂的、貪婪的、拜偶像的或辱罵人的,他們就不應當與他相交,甚至不可與這樣的人一同吃飯。他們要避免與他一切親密的往來;不可與他有任何交往;不可與他有任何交往:卻要為使他羞愧並使他悔改,而拒絕承認他、避開他。注意,基督徒應當避免與那些顯著邪惡、又因惡劣行為正受合理懲戒的同作基督徒者親密交往。這樣的人羞辱基督徒的名。他們可以稱自己為在基督裡的弟兄,卻不是基督徒弟兄。他們只適合與罪惡中的弟兄為伴;應當任憑他們進入那樣的團體,直到他們改正自己的道路和行為。

二、他怎樣限制這勸告。他並不禁止基督徒與顯著邪惡的異教徒有同樣的來往。他並不禁止他們與世上行淫亂的人等一同吃飯或交談。他們知道得並不更多;他們所承認的也並不更好。他們所事奉的神明,以及他們向其中許多神明所獻的敬拜,縱容這樣的邪惡。“若你們不願與這樣的人有任何交往,就必須離開世界。你們的外邦鄰居大多邪惡褻瀆;只要你們還在世上,還有世上的事務要辦,就不可能不遇見他們。這是不能全然避免的。”注意,基督徒可以也應當對放蕩的世人,比對放蕩的基督徒表示更多的尊重。這看來似乎矛盾。為什麼我們應當避開褻瀆或放蕩的基督徒的同伴,勝過避開褻瀆或放蕩的異教徒呢?

三、這裡說明了這一限制的理由。一個是不可能避免的。基督徒必須離開世界,才可避免與放蕩的異教徒為伴。但只要他們在世上有事務,這便是不可能的。當他們顧念本分、辦理適當的事務時,神能夠也必會保守他們不受傳染。此外,他們帶著抵禦其壞榜樣感染的解藥,並且自然地保持警惕。他們容易對那些邪惡的行為懷有憎惡。然而,與邪惡的基督徒熟習交往,罪惡的可怕就會逐漸消失。我們自身的安全和保全,是作這一區別的一個理由。但除此以外,異教徒是基督徒無權審判、責備,或因已經施行懲戒而避開的人;因為他們是在外的(第12節),必須留給神審判(第13節)但就教會肢體而言,他們是在內的,既公開受基督教的律法和規則約束;當他們違反這些規則時,不但要受神的審判,也要受設立在他們之上的人和同一身體的肢體的懲戒。每一個基督徒都有責任判斷他們不適合相交和親密來往。應當懲罰他們,給他們加上這羞辱的標記,使他們羞愧,並且若有可能,藉此得以挽回;這更是因為這等人的罪,比公開邪惡褻瀆之人的罪更加羞辱神。因此,教會有義務使自己不與他們同謀,也不姑息他們,並且要為反對他們邪惡的行為作見證。注意,教會雖與外面的人無干,卻必須努力保守自己脫離裡面之人的罪咎和羞辱。

四、他怎樣把這論證應用在當前的事上:“所以,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第13節)。把他逐出你們的團契,並避開與他的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