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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9

使徒既已明白断言并充分证明,称义和救恩只能借着信心,而不是借着律法的行为;是借着基督,而不是借着摩西;便在本章及以下几章中,预先回答一个可能有人据此提出的异议。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犹太人会怎样呢?把他们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尤其是其中那些不接受基督、也不相信福音的人,会怎样呢?按照这个准则,他们必然得不到福乐;那么,那赐给列祖、把救恩传给犹太人的应许又会怎样呢?那应许岂不是被废掉、归于无效了吗?对于神所说的任何一句话,这都是不可想象的。因此,他们或许会说,既然这个教义会产生这样的后果,就不应当接受它。保罗承认,弃绝不信的犹太人这一后果确实由他的教义而来,却在第1–5节设法使它缓和下来。但他否认这就意味着神的话归于无效 (第6节),并在本章其余部分证明这一否认;这也有助于阐明他曾论及的预定这一伟大教义 (第8章第28节),它如同救恩之事中的第一个轮子,带动其他一切轮子运转。

保罗为犹太人忧愁。(主后58年。)

1 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说谎,我的良心也在圣灵里为我作见证;2 我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3 为我的弟兄,就是我骨肉之亲,即使我自己受咒诅、与基督隔绝,我也愿意。4 他们是以色列人;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的颁赐、对神的侍奉和诸应许,都是他们的;5 列祖是他们的;按肉身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在万有之上,是永远受称颂的神。阿们。

这里有使徒郑重表明,他深切关怀犹太民族和人民——许多人敌对福音、偏离救恩之道,使他从心里忧伤。为此,他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这样的表白是必要的,可以消除他因断言并证明他们被弃绝而可能招致的憎恶。凡听来严厉、似乎令人不快的真理,都应尽可能使之缓和,这乃是智慧;把钉子蘸上油,就更容易钉进去。从《使徒行传》的历史可见,犹太人对保罗的怨恨超过对其他任何使徒,因此更容易把他的话往坏处想。为防止这种情形,他以这番温柔而充满深情的表白开始自己的论述,使他们不至于以为他因被弃绝的犹太人而夸胜或凌辱他们,也不至于以为他因将临到他们的灾祸而欢喜。同样,耶利米也曾为当时那些即将迅速遭受毁灭的犹太人向神申诉(耶利米书 17:16):你知道,我并未想望那灾祸的日子。不,保罗非但没有想望它,反而极其动情地恳求免去它。惟恐有人以为这不过是他脸上装出的样子,为要奉承并取悦他们,

I. 他以郑重的声明来断言此事 (第1节):我在基督里说真话;“我是以基督徒的身份说这话,是神百姓中的一员,是不说谎的儿女,是一个不晓得用奉承称号的人。”或者说:“我为此向鉴察人心的基督申诉。”他也诉诸自己的良心,这良心抵得上一千个见证人。他将要断言的,不仅是一件重大而有分量的事(如此郑重的声明不可浪费在琐事上),也是一件隐秘的事;这关系到他心中的忧愁,除了神和他自己的良心,没有谁能够胜任见证。——我大有忧愁(第2节)。他没有说是为了什么;仅仅提起此事就令人不快,也容易招致怨恨;但他所指的显然是犹太人被弃绝。

II. 他又以一个极其严肃、出于爱犹太人的誓愿来加强这一声明;只要适当,他随时愿意发出这个誓愿。我可以愿意;他没有说“我现在愿意”,因为这并不是为达到这个目的而指定的适当方法;但若它是适当的方法,“为我的弟兄,即使我自己受咒诅、与基督隔绝,我也可以愿意”——这是他对同胞极其强烈的热忱和深情。他甘愿忍受最大的痛苦,好叫他们得益处。爱往往如此勇敢、敢于冒险而且舍己。因为许多人得救所彰显的神恩典之荣耀,比一个人的福祉和幸福更应受重视,所以两者若彼此冲突,保罗甘愿放弃自己全部的幸福,以换取他们的幸福。1. 他甘愿以最羞辱、最不光彩的方式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成为咒诅之物,或献作毁灭的人。他们渴望他的血,把他当作世上最可憎的人逼迫,看他是他那一代人的咒诅和瘟疫(哥林多前书 4:13;使徒行传 22:22)。“如今,”保罗说,“为了你们的益处,我甘愿承受这一切,并承受更多。你们尽可以凌辱我,随意看待我、称呼我;你们的不信和被弃绝在我心中造成的忧愁,远远超过这一切患难所能造成的,以致与这样的弃绝相比,我不仅能把那些患难看作可以忍受的,甚至能看作值得渴望的。”2. 他甘愿被逐出信徒的团体,与教会和圣徒的相交隔绝,被看作外邦人和税吏,只要这能使他们得着任何益处。他可以愿意自己不再被列在圣徒中,自己的名字从教会的记录中涂抹;他虽曾建立如此众多的教会,又作了成千上万人的属灵父亲,却甘愿为了犹太人的益处而被教会否认,与教会的一切相交隔绝,使自己的名字被埋没在遗忘或羞辱之中。或许有些犹太人因保罗的缘故而对基督信仰存有成见;他们对他怀着如此强烈的怨恨,以致憎恶他所信的宗教。“如果这使你们跌倒,”保罗说,“我可以愿意被赶出去,不再被接纳为基督徒,只要你们能够被接纳进来。”摩西也曾带着同样圣洁而迫切的关怀说(出埃及记 32:33):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3. 不但如此,有些人认为这个说法所表达的更进一步:如果这能成为他们得救的方法,保罗甘愿自己在基督里所有的一切幸福都被剪除。普通的爱是从自己开始的;这种爱却更为高超,也更为高贵宽宏。

III. 他向我们说明自己怀有这种深情和关怀的原因。

1. 因为他们与他的关系:我的弟兄,我骨肉之亲。虽然他们在一切场合都极其恶毒地攻击他,并以最违反亲情、最野蛮的方式对待他,他仍如此恭敬地谈到他们。这表明他是一个具有宽恕之心的人。我并没有什么事要控告我的本国(使徒行传 28:19)。我的亲族。保罗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我们应当特别关心亲属、弟兄和亲族在属灵上的益处。我们对他们负有特别的责任,也有更多向他们行善的机会;至于他们以及我们对他们所发挥的作用,我们必须特别交账。

2. 尤其因为他们与神的关系 (第4、5节):他们是以色列人,是神的朋友亚伯拉罕的后裔,也是他所拣选的雅各的后裔;他们被纳入特选之约,因有形教会的特权而得着尊荣、与众不同,其中许多特权列举如下:——(1.) 儿子的名分;不是那使人得救并使人有权承受永恒幸福的名分,而是外在且具有预表性的名分,使他们有权承受迦南地。以色列是我的儿子(出埃及记 4:22)。(2.) 荣耀;就是约柜及其上的施恩座,神在基路伯中间居住于其上——这是以色列的荣耀(撒母耳记上 4:21)。神同在和引导的许多象征与凭据,如云柱、舍吉拿,以及赐给他们、使他们与众不同的恩惠——这些都是他们的荣耀。(3.) 诸约——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以及后来在各种场合屡次向他的后裔重申的约。在西奈山有一个约 ( Exod 24. ),在摩押平原有一个约 ( Deut 29. ),在示剑有一个约 ( Josh 24. ),以后还屡次立约;这些仍然属于以色列。或者说,这是特选之约,而在这约中,如同在预表中一样,也包含恩典之约。(4.) 律法的颁赐。礼仪律和民事律都是赐给他们的,写下来的道德律也属于他们。有神的律法在我们中间,是一项极大的特权,也应当被视为如此(诗篇 147:19、20)。这是以色列的尊荣(申命记 4:7、8)。(5.) 对神的侍奉。他们中间有敬拜神的典章——圣殿、祭坛、祭司、祭物、节期,以及与这些有关的制度。在这方面,他们大得尊荣:其他民族敬拜并侍奉木头、石头、鬼魔,以及他们自己发明的不知还有什么偶像时,以色列人却按照真神亲自指定的方式侍奉他。(6.) 诸应许——附加在一般之约上的特别应许,就是与弥赛亚和福音时代有关的应许。请注意,应许伴随着律法的颁赐和对神的侍奉;因为应许所带来的安慰,是在顺服那律法、参与那侍奉时得着的。(7.) 列祖是他们的 (第5节),就是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这些人声名卓著,在神的恩宠中居于极高的地位。犹太人与他们有亲属关系,是他们的儿女,并且对此十分自豪:我们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父。为了列祖的缘故,他们才被纳入圣约(第11章第28节)。(8.) 然而,最大的尊荣乃是:按肉身说(即就他的人性而言),基督从他们出来;因为他取了亚伯拉罕的后裔(希伯来书 2:16)。就他的神性而言,他是从天上来的主;但就他的人性而言,他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这是犹太人的伟大特权:基督与他们同族。提到基督时,保罗插入一句论到他的极其重大的话:他在万有之上,是永远受称颂的神。惟恐犹太人因他与他们同族而轻看他,保罗便在这里如此尊荣地谈到他;这也是对基督神性的一个极其充分的证明。他不仅作为中保在万有之上,而且是永远受称颂的神。因此,那些弃绝他的人,配受何等更严厉的惩罚!这也是犹太人的尊荣,也是保罗善待他们的一个原因:永远受称颂的神既愿意成为人,他便愿意成为一个犹太人;考虑到当时这民族的光景和品行,这完全可以被看作他降卑的一部分。

神的主权。(主后58年。)

6 这并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7 也不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是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8 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有应许的儿女才算为后裔。9 因为所应许的话乃是:到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10 不但如此,利百加也从一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11(儿女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为要使神照着拣选所立的旨意得以坚定,不在乎行为,乃在乎那召人的;)12 神就对她说: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13 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使徒既以表明自己对同胞的深情和承认他们无可置疑的特权,为自己要讲论他们整体被弃绝之事铺平了道路,便在这些经文以及本章以下部分证明:福音安排的设立虽然使犹太人被弃绝,却丝毫没有使神赐给列祖的应许之言失效:这并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 (第6节)。鉴于犹太人当时的景况使保罗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 (第2节),人或许会怀疑神的话是否落了空。我们不可把无效归于神的任何一句话:凡他所说的,没有一句已经或可能落空(参看以赛亚书 55:10、11);应许和警告都必成就;他总要以某种方式使律法为大、为尊。这里尤其应理解为神的应许;后来的护理作为可能使摇摆不定的信心对它产生极大的疑惑;但它并没有,也不可能归于无效;到了末期,它必显明,绝不虚谎。

现在的难题,是要使不信的犹太人被弃绝这件事,与神应许的话以及曾赐给他们、表明神恩宠的外在凭据相协调。保罗从四个方面解决这个问题:——1. 解释应许的真正意义和意图(第6–13节)。2. 断言并证明神在安排世人方面拥有绝对主权(第14–24节)。3. 说明犹太人被弃绝和外邦人被接纳,怎样早已在旧约中预言(第25–29节)。4. 指明犹太人被弃绝的真正原因(第30节),直至本章末了。

在这一段中,使徒解释应许的真正意义和意图。当我们误解神的话和应许时,若我们随即准备为应许的成就与神争辩,也不足为奇;因此,首先必须正确说明这应许的含义。他在此说明,神说他要作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神时(这就是赐给列祖的著名应许),所指的并不是亚伯拉罕按肉身所生的一切后裔,仿佛这应许是亚伯拉罕血统必然附带的福分;他的意思乃是把应许限定在某些特定的人身上。正如从起初,这应许就专归以撒而不归以实玛利,专归雅各而不归以扫,而神的话并未因此归于无效;如今,同一个应许也专归那些接受基督和基督信仰的犹太信徒。虽然它把许多拒绝基督的人排除在外,应许却不因此受挫或失效,正如它没有因以实玛利和以扫那具有预表性的被弃绝而受挫或失效一样。

I. 他提出这个命题——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第6节);也不因为他们是等等(第7节)。许多人虽从亚伯拉罕和雅各的腰中而出,属于那以以色列之名得名的民族,却远非真正的以色列人,并未有分于新约使人得救的福分。凡在名称和信仰表白上是以色列人的,并不都是真正的以色列人。不能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推断他们必然是神的儿女;尽管他们自己如此幻想,大大以此夸口,并把许多指望建立在他们与亚伯拉罕的关系上(马太福音 3:9;约翰福音 8:38、39)。但这并不能如此推断。恩典不随血统流传;使人得救的福分也并非不可分割地附属于外在的教会特权,尽管人通常会如此扩张神应许的含义,用它支撑自己的徒然盼望。

II. 他用实例证明这一点;并且借此表明,不但亚伯拉罕的一些后裔蒙了拣选,另一些没有蒙拣选,而且神在这件事上是照自己旨意的筹算行事,并不顾及当时那些不信的犹太人以异乎寻常的方式执着于其中的诫命律法。

1. 他具体列出以撒和以实玛利的事例;二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但只有以撒被纳入与神所立的约,以实玛利却被弃绝、赶出。为此,他引用 创世记 21:12 :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句话在那里是作为亚伯拉罕必须甘愿赶出使女和她儿子的理由,因为约要与以撒坚定(创世记 17:19)。然而,神曾说他要作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神,这话并未因此落空;因为包含在这句伟大话语中的福分,是神以施恩者的身份赐下的,他有自由决定这些福分落在谁身上;因此,他使它们传给以撒,却弃绝以实玛利。保罗进一步解释此事 (第8、9节),并说明神有意借着这种安排教导我们什么。(1.) 按肉身所生的儿女,不能凭他们与亚伯拉罕在肉身上的关系而因此成为神的儿女;若能如此,以实玛利便可以提出充分的权利主张。这一点直接击中了不信的犹太人;他们以自己与亚伯拉罕在肉身上的关系夸口,并指望以属肉体的方式,借着基督已经废除的那些属肉体的规条得以称义。他们倚靠肉体,并指望以属肉体的方式,借着基督已经废除的那些属肉体的规条得以称义。他们倚靠肉体(腓立比书 3:3)。以实玛利是一个属肉体的儿女,由年轻健壮、很可能生育儿女的夏甲所怀。他的受孕不像以撒的受孕,其中没有任何非凡或超自然之处;他是按着肉体生的(加拉太书 4:29),代表那些指望凭自己的力量和义得以称义、蒙受救恩的人。(2.) 应许的儿女才算为后裔。那些有尊荣和福分被算为后裔的人,并不是因自己的任何功德或配得而获得这些,而纯粹是凭着应许;在这应许中,神照着自己的美意使自己承担赐下所应许恩惠的义务。以撒是应许的儿女;保罗在第9节证明这一点,此处引自 创世记 18:10 。他是一个蒙应许的儿女(其他许多人也是如此),并且也是靠应许的能力和效力受孕、出生的;因此,他恰当地预表、象征如今被算为后裔的人,就是那些真正的信徒。他们的出生不是出于肉体的意思,也不是出于人的意思,而是出于神——出于不能朽坏的种子,也就是应许之道,并且凭着赐予一颗新心的特别应许(参看加拉太书 4:28);以撒是因着信才被怀上的(希伯来书 11:11)。救恩的伟大奥秘在旧约之下就是这样得到教导的:不是用明白的话语,而是借着意义重大的预表和护理安排;那时这些事对他们并不像如今对我们这样清楚,因为如今帕子已经除去,预表也由其本体解释明白了。

2. 雅各和以扫的事例 (第10–13节);这事例更有力地表明,亚伯拉罕属肉体的后裔并非仅凭这种身份就有分于应许,只有神凭主权所指定的人才有分。在以实玛利被赶出之前,以实玛利与以撒之间已经存在差别:以实玛利是使女的儿子,比以撒早出生许久,性情凶悍粗野,并且曾嘲弄或逼迫以撒。人可能以为,神吩咐亚伯拉罕赶出他时,顾及了这一切。但在雅各和以扫的事例中,这两方面都不存在;他们都是以撒从同一个母亲所生的儿子;他们是 hex henos——由一次受孕而怀的;有些抄本作 hex henos koitou。在他们还未出生,也未行任何善恶以前,神的筹算已经在他们之间作出区别。当二人在母腹中同样彼此相争时,神就说: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这并不顾及他们已经行出或预先被看见的善行恶行,为要使神照着拣选所立的旨意得以坚定——为要确立这个伟大的真理:神作为自由行事者,照自己绝对而至高无上的旨意拣选一些人,拒绝另一些人,随自己的喜悦赐下或保留他的恩惠。保罗又引用 玛拉基书 1:2、3 ,进一步说明雅各和以扫之间的这种分别;那里所说的不是雅各和以扫本人,而是他们的后代以东人和以色列人: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以色列民被纳入特选之约,得蒙赐予迦南地,并在神为他们施行的特别保护、供应和拯救中,蒙受神更显著显现的福分;以东人却被弃绝,没有圣殿、祭坛、祭司或先知——神没有如此特别地眷顾他们,也没有向他们显出这样的慈爱。神使这两个同样出自亚伯拉罕和以撒腰中的民族有如此差别,正如起初他使作为这两个民族之不同源头的雅各和以扫彼此有别一样。因此,这一切拣选和拒绝都是预表性的,意在预示另一种拣选和弃绝。(1.) 有些人把它理解为对条件或资格的拣选与拒绝。正如神拣选以撒和雅各,拒绝以实玛利和以扫,他也同样可以、而且确实拣选信心作为得救的条件,并拒绝律法的行为。阿民念是如此理解的:De rejectis et assumptis talibus, certa qualitate notatis——论到这样一些被弃绝和蒙拣选、以适当性质加以区分的人;约翰·古德温也是如此。然而,这种解释极大地曲解了圣经;因为使徒始终在谈论人,他要怜悯谁(并没有说哪一种人),就怜悯谁。此外,按照这个意思,那两个异议 (第14、19节)根本不会产生;如果这里所指的不过是神指定得救的条件,他用神对世人拥有绝对主权来回答这两个异议,也就完全不切题了。(2.) 另一些人把它理解为对个别之人的拣选和弃绝——一些人从永恒中就蒙爱,另一些人则被憎恶。但使徒所谈论的雅各和以扫,并不是他们本人,而是作为先祖的他们——雅各所代表的民族和以扫所代表的民族;神也不会仅仅因为他愿意如此,而不从他们自己的罪责中取得任何理由,就定任何人的罪,或预旨要这样行。(3.) 因此,另一些人把它理解为对作为整体之民族的拣选和弃绝。保罗的目的,是要证明神在呼召外邦人、把他们接纳进教会并纳入与自己所立的约时,仍是公义、慈爱和信实的;与此同时,他任凭犹太人中顽梗的那部分人持续不信,从而使自己不再成为教会——神就这样向他们的眼睛隐藏了那些关系到他们平安的事。然而,使徒为解释并证明这一点所用的论证,非常适用于神以恩典对待个别之人的方式;毫无疑问,这论证也意在阐明这种方式(正如圣经通常所做的),因为使人得救之福分的赐予,与教会特权的赐予有某种相似之处。拣选弟弟雅各,把他置于哥哥以扫之上(如此交叉双手),是要表明:犹太人虽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也是教会中的长子,却要被搁置一旁;而如同弟弟的外邦人要被接纳来代替他们,得着长子的名分和祝福。犹太人若被视为一个政治共同体、一个藉礼仪律的纽带和黏合、以圣殿和祭司制度为合一中心而联结在一起的民族和人民,那么他们多年以来一直是上天所钟爱、所宠爱的,是祭司的国度、圣洁的民族;神在他们中间并为他们所行的神迹奇事,使他们得着尊荣、与众不同。如今,福音得到传扬,基督教会得到建立,这个民族共同体便因此被弃置,他们的教会制度也被解散;基督教会(随着时间推移,也包括基督教国家)以同样的方式组成共同体,在神的恩宠中成为他们的继承者,并承受由这种恩宠所产生的特别特权和保护。使神在这项伟大安排中的公义得到阐明,正是使徒在这里的主旨。

神的主权。(主后58年。)

14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义吗?断乎不是。15 因为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16 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施怜悯的神。17 因为经上对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正是为了这个目的,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使我的名传遍全地。18 这样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使谁刚硬,就使谁刚硬。19 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责怪人呢?谁抗拒过他的旨意呢?20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辩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把我造成这样呢?21 窑匠难道没有权柄支配泥土,从同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22 倘若神愿意彰显他的忿怒、显明他的权能,便多多忍耐那些适于毁灭的可怒器皿;23 又要在蒙怜悯、预先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显明他丰盛的荣耀,那又怎样呢?24 这器皿就是我们这些蒙他呼召的,不但从犹太人中,也从外邦人中蒙召。

使徒既已断言应许的真正含义,便在这里维护并证明:神在安排世人永恒的境况方面拥有绝对主权。在此,我们不应把神看作按照自己所启示的律法和诸约分配赏罚的统治者和治理者,而应把他看作拥有者和施恩者,照着自己隐秘而永恒的旨意和筹算所决定的,把恩典和恩惠赐给世人;这既包括有形教会成员身份和特权的恩惠——它们赐给一些民族,却不给另一些民族,也包括有效恩典的恩惠——它赐给一些个别的人,却不给另一些人。

现在,他这部分的论述是为回答两个异议。

I. 有人可能提出异议:难道神有什么不义吗?如果神在对待世人时,以这种随己意的方式拣选一些人、拒绝另一些人,岂不可怀疑他有不义吗?使徒一想到此事就大为震惊:断乎不是!我们绝不可有这样的想法;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世记 18:25)?(第3章第5、6节);他否认这个推论,并证明自己的否认。

1. 就他所怜悯的人而言(见第15、16节)。他引用那处经文,是要表明神在分赐恩惠之事上的主权(出埃及记 33:19):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神施怜悯的一切理由都取自他自己。世人既同样陷入罪恶和悲惨的境况,同样处在罪责和忿怒之下,神便凭着主权,从这个堕落背道的族类中拣选一些人,使他们成为承受恩典和荣耀的器皿。他随自己的意愿把恩赐分给人,并不向我们说明任何理由;他照自己的美意选定一些人,使他们成为怜悯和恩典的丰碑,赐给他们先行的恩典和有效的恩典,同时越过其他人。这句话极有强调意味,而它的重复使语气更加强烈: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这表明神的旨意具有完全的绝对性;他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也不必为他所行的任何事交代,并且他本来就不应当这样做。正如“我是自有永有的”(出埃及记 3:14)这句伟大的话充分表明了他本体的绝对独立性,照样,“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这句话也充分表明了他旨意的绝对特权和主权。为了证明神随己意向人施怜悯是公义的,使徒诉诸神自己所说的话;神在其中宣告自己拥有这种主权和自由。神是完全合格的审判者,即使是在关乎他自己的事上也是如此。无论神做什么,或定意要做什么,这两方面都证明那是公义的。Eleeso on han heleo——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我既开始,就必成就。因此,神的怜悯永远长存,因为它的理由取自他自己;因此,他的恩赐和呼召是没有后悔的。由此他推论说(第16节),这不在乎那定意的。凡从神临到人的好处,其荣耀都不可归于人最慷慨的愿望,也不可归于人最勤奋的努力,而只能完全归于神白白的恩典和怜悯。就雅各而言,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使雅各可以得福的,并不是利百加强烈的意愿和愿望;为他取得福分的,也不是雅各为得福而有的急切行动(因为他是被迫为此奔忙的),而只是神的怜悯和恩典。神圣而蒙福的子民与其他人所有的分别,是神和他的恩典使他们有了分别。把这条普遍原则应用于保罗眼前的具体情形:那些不配、没有功劳、反而罪有应得的外邦人之所以蒙召并被接入教会,而大多数犹太人却被撇下,在不信中灭亡,并不是因为这些外邦人更配得这种恩惠,或更适合领受这种恩惠,而是因为神白白的恩典造成了这种分别。外邦人既没有立志寻求它,也没有为它奔跑,因为他们坐在黑暗中(马太福音 4:16)。他们在黑暗中,所以不会渴望自己所不知道的;他们坐在黑暗中,这是一种安于现状的姿态,所以他们没有奔跑去迎接它,反倒是这些无法估量的福善之福先临到了他们。神向所有蒙受恩典之人施恩的方法正是如此,因为那些没有寻求他的人遇见了他(以赛亚书 65:1);在这种先行、有效并使人有别的恩典中,他以施恩者的身份行事,因为这恩典是他自己的。因此,我们不可因他的眼是好的,我们的眼就恶;我们或别人所有的一切恩典,其荣耀都必须归给他:不要归与我们(诗篇 115:1)。

2. 就那些灭亡的人而言(见第17节)。神在罪人灭亡之事上显明的主权,在这里借法老的事例揭示出来;这话引自 出埃及记 9:16。请注意:

(1.) 神怎样对待法老。他使法老兴起,把他带到世上,使他闻名,把国度和权力赐给他;又把他立在山上如同警戒的标志,使他成为神一切灾殃所针对的目标(参见出埃及记 9:14);并且照他先前所说的使法老的心刚硬(出埃及记 4:21):我要使他的心刚硬,也就是说,收回使人心柔软的恩典,任凭他自己,容许撒但攻击他,并把使人刚硬的护理之事摆在他面前。或者,“使他兴起”可能是指灾殃的暂时停止,使法老得以喘息,以及法老在那些灾殃中暂缓受刑。希伯来文作:“我使你站立”,即使你仍继续活在世上。神就是这样使罪人兴起,为自己造作他们,甚至是为祸患的日子(箴言 16:4);使他们在外在的昌盛、外在的特权(马太福音 11:23)和宽容的怜悯中兴起。

(2.) 他在其中所定的目的:好在你身上彰显我的能力。神要借这一切使自己的名得尊荣,并借挫败那个强大而胆大妄为的暴君的骄傲和狂妄来彰显自己的能力;那暴君竟向上天本身挑战,并把一切公正和神圣之事践踏在脚下。如果法老不是地位如此崇高、势力如此强大、如此大胆顽强,神毁灭他时所显出的能力就不会如此辉煌;然而,除灭这样一位如此横行霸道之君王的威势,确实宣告了神以圣洁为荣耀,以赞美为可畏,施行奇事(出埃及记 15:11)。这就是法老和他的全军。

(3.) 关于这两方面,我们在第18节看见他的结论: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使谁刚硬,就使谁刚硬。神借以使一些人与另一些人有所分别的各种作为,必须归因于他的绝对主权。他不欠任何人的债,他的恩典属于他自己,可以随自己的美意赐下或扣留;我们没有一个人配得这恩典,甚至我们都曾千百次理当丧失它。因此,在这件事上,我们的救恩被安排得极其美好:得救的人只能感谢神,灭亡的人只能责怪自己(何西阿书 13:9)。我们有义务照神所约束我们的,竭尽全力使一切与我们有关的人得救;但神所受的约束,只限于他乐意借自己的约和应许约束自己的程度,这约和应许就是他所启示的旨意;其内容是:凡到基督那里来的人,他必接纳,绝不丢弃。然而,为使灵魂能够前来而吸引他们,乃是他随己意赐给人的、先行而使人有别的恩惠。他怜悯外邦人了吗?那是因为他愿意怜悯他们。犹太人刚硬了吗?那是因为他按自己的美意不把使人柔软的恩典赐给他们,并任凭他们陷入自己所选择、所喜爱的那种不信之中。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路加福音 10:21 极好地解释了这一点,并且与这里一样,显明神在赐下或扣留蒙恩的途径,以及赐下或扣留这些途径上的有效祝福时,拥有至高的旨意。

II. 可能有人反驳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见第19节)?倘若使徒所论证的,只是神在规定和安排蒙悦纳与得救的条款和条件上的主权,那么这种反驳就连最微弱的根据也没有;因为若有人拒绝接受那如此伟大的救恩所提出的条件,神当然可以指责他们,因为救恩既如此伟大,条件就不可能是苛刻的。但对于他所论证的,神在赐下或扣留使人有别的先行恩典之事上的主权,这种反驳似乎可能有些根据;并且人们通常很容易提出这种反驳来攻击使人有别之恩的教义。神既把有效的恩典赐给一些人,却不给另一些人,为什么还要指责那些没有得到这恩典的人呢?他若弃绝犹太人,并把关乎他们平安的事向他们的眼睛隐藏起来,为什么还要因他们的瞎眼而指责他们呢?他若乐意把他们丢弃,使他们不再作子民,也不蒙怜悯,那么他们自行脱落并不是抗拒他的旨意。对于这种反驳,他作了详细回答:

1. 借着责备反驳者(第20节):你这个人哪,不可如此。这不是受造物可以用来反驳造物主、也不是人可以用来反驳神的异议。那在耶稣里的真理使人降卑,视自己为虚无,甚至比虚无更微不足道,并高举神为万有至高的主。请注意,当人竟来同创造他的神争辩时,使徒是怎样以轻蔑的口吻谈论人的:「你是谁?你如此愚昧、如此软弱、目光如此短浅,又如此没有资格判断神的谋略。你能测透这样的深处,辩论这样的案件,追寻神那在海中的道路和他在大水中的路径吗?」你竟向神强嘴。我们理当顺服他,而不是反驳他;理当俯伏在他手下,而不是公然冒犯他,也不可指责他愚妄。Ho antapokrinomenos——就是那顶嘴的人。神是我们的主人,我们是他的仆人;仆人顶嘴是不合宜的(提多书 2:9)。

2. 把这一切都归于神的主权。我们是被造之物,他是塑造者;他把我们安排、处置成这种或那种形状样式,我们不应当质疑或控告他的智慧。粗糙而尚未成形的一团材料,无权要求成为这种或那种形状,只能照塑造者的意愿成形。神对我们的主权,恰当地用窑匠支配泥土的权力来说明(参见耶利米书 18:6);,神在那里用类似的比喻宣告自己对犹太民族的统治权,因为他将要借尼布甲尼撒毁灭他们,彰显自己的公义。

(1.) 他在第21节向我们提出这个比喻。窑匠可以用同一团泥,做成一个形状美观、适合体面尊贵用途的器皿,也可以做成一个卑贱、无人喜爱的器皿;他在这件事上可以任凭己意行事,正如他原本可以选择是否要用这团泥做成任何器皿,或是否把它留在起初挖出它的坑穴中。

(2.) 这个比喻的应用(见第22–24节)。神从堕落人类这一大团泥中塑造两类器皿:——[1.] 可怒的器皿——盛满忿怒的器皿,正如盛酒的器皿是装满酒的器皿;他们充满了主的烈怒(以赛亚书 51:20)。神愿意在这些人身上显明他的忿怒,也就是他施行惩罚的公义,以及他对罪的敌意。这必须向全世界显明;神要使人看见他恨恶罪。他也要显明他的能力,to dynaton autou。这是一种有力量、有功效的能力,是施加刑罚的能力,它运行并造成那些灭亡之人的毁灭;这毁灭来自他权能的荣耀(帖撒罗尼迦后书 1:9)。罪人永远被定罪,将充分证明神的能力;因为他要亲自直接施行这事,他的忿怒仿佛吞噬有罪的良心,他的膀臂伸出,彻底摧毁他们的福祉,却又在同一时刻奇妙地保存受造物本身的存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神以极大的忍耐宽容他们——向他们施行极大的忍耐,任凭他们填满罪恶的尺度,让他们一直生长,直到成熟而适合毁灭;这样,他们便成为预备遭毁灭的器皿,是他们自己的罪和自我刚硬使他们预备好了。统治灵魂的败坏和邪恶,就是灵魂为地狱所作的预备和所形成的倾向;灵魂因此成为易燃之物,适合投入地狱的火焰。基督对犹太人说(马太福音 23:32):「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使一切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第35节);他这样做,仿佛就是以极大的忍耐宽容他们,使他们因自己在罪中的顽梗和任性,把自己预备好遭受毁灭。[2.] 蒙怜悯的器皿——盛满怜悯的器皿。赐给得救余民的幸福,并非他们功劳的果子,而是神怜悯的果子。天上一切喜乐和荣耀的泉源,就是神那永远长存的怜悯。尊贵的器皿必须永远承认自己是蒙怜悯的器皿。请注意,第一,他在他们身上所定的目的:要彰显他荣耀的丰富,也就是他良善的丰富;因为神的良善是他最大的荣耀,尤其是当他以最大的主权将其赐下时。摩西说:「求你显出你的荣耀给我看」(出埃及记 33:18)。神说:「我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经过」(第19节),并且这恩慈是白白赐出的: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神在保存和供应一切受造物的事上,彰显他的荣耀,就是他的这种良善:全地充满他的良善,年岁也以此为冠冕;然而,当他要显明自己良善的丰富,就是那测不透的丰富时,他是在圣徒的救恩中这样做;他们将永远成为神圣恩典荣耀的丰碑。第二,他为他们所做的,就是预先预备他们得荣耀。成圣是使灵魂为荣耀作好准备,使它适合分享光明中众圣徒的基业。这是神的工作。我们很容易毁灭自己,却不能拯救自己。罪人把自己预备好进入地狱,但预备圣徒进入天堂的是神;凡神定意将来使之进入天堂的人,他现在就预备并装备他们进入天堂:他造就他们达到这同一目的(哥林多后书 5:5)。你想知道这些蒙怜悯的器皿是谁吗?就是他所召的人(第24节);因为他所预定的人,又以有效的呼召召了他们;这些人不但来自犹太人,也来自外邦人。隔断的墙既已拆毁,世人便处于共同的地位;神的恩宠不再像从前那样由犹太人独占,他们也不再比世上其余的人更接近蒙他悦纳。如今,他们与外邦人站在同一水平上;现在的问题不在于是否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因为这无关紧要,而在于是否照他的旨意蒙召。

外邦人的归信。(主后58年)

25 正如神在何西阿书上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那本来不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26 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神的儿女。27 以赛亚也指着以色列人大声说:以色列人的数目虽如海沙,得救的不过是余数;28 因为主必在公义中完成他的工作,并将其缩短;主必在地上施行一件迅速完成的工作。29 又如以赛亚先前所说:若不是万军之主给我们留下余种,我们早已像所多玛,变得与蛾摩拉一样了。

使徒解释了应许,并证明了神的主权之后,便在这里说明,犹太人被弃绝和外邦人被接纳,早已在旧约中预言了;因此,这些事必然与旧约之下赐给列祖的应许完全一致。留意一项真理如何应验了圣经,对澄清这项真理大有帮助。毫无疑问,犹太人愿意把这事交由旧约来裁断,因为旧约圣经正是交托给他们的。如今,使徒说明,这件令他们如此难以接受的事,怎样早已在旧约中说过了。

I. 借先知何西阿;他在 何西阿书 2:23 和 何西阿书 1:10 中说到许多外邦人将被接纳。外邦人原来不是神的子民,他们既不承认神,神也不在这种关系中承认他们。「然而,」他说,「我要称他们为我的子民,使他们成为我的子民,并承认他们是我的子民,尽管他们极其不配。」这是何等蒙福的改变!从前的恶劣并不能阻挡神现在的恩典和怜悯。——那本来不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神所称为自己子民的人,他也称他们为蒙爱的;他爱那些属于自己的人。有人可能以为,他们只有改宗犹太教、成为犹太民族的成员,才能成为神的子民;为免这种误解,他又引用 何西阿书 1:10 补充说:「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等等,「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他们不必并入犹太人之中,也不必上耶路撒冷敬拜;无论他们分散在地面上的什么地方,神都要在那里承认他们。请注意圣徒所拥有的伟大尊严和尊荣:他们被称为永生神的儿女;神这样称他们,就使他们成为这样的人。看哪,这是何等的爱!他的众圣徒都有这尊荣。

II. 借先知以赛亚;他在两处说到许多犹太人将被弃绝。

1. 一处是 以赛亚书 10:22、23,其中说到余民得救,也就是说,只有余民得救。虽然这项预言似乎是指,当西拿基立和他的军队给他们带来毁灭和荒凉时,仍有余民得蒙保全,但它还应当被理解为指向更远之事,并充分证明:神任凭亚伯拉罕的许多后裔遭受毁灭,同时仍使他对亚伯拉罕所说的应许保持全部效力,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经文假定以色列儿女的数目如海沙,这就暗示了这一点;因为这正是赐给亚伯拉罕之应许的一部分(创世记 22:17)。然而,得救的只有余民;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在这余民所得的救恩中,先知在(第28节)告诉我们:(1.) 他必完成这工作:他必完成这工作。神既开始,就必成就,无论是在审判的道路上,还是在怜悯的道路上。神要使不信的犹太人被弃绝之事,最终因罗马人将他们彻底毁灭而完成;罗马人不久以后便完全夺去了他们的地方和国家。基督教会蒙神恩宠,以及福音在其他国家传播,也是一项神必完成的工作,并要借此使人认识他那耶和华之名。至于神,他的作为完全。旁注作:「他必结清账目。」神在他永恒的谋略中,已经数点了世人,把他们分派到某种境况,分得某种程度的特权;当他们进入世上时,神便照这些谋略对待他们;他必结清账目,成全那奥秘的身体,把一切属于恩典之拣选的人召来,然后账目就结清了。(2.) 他必缩短这工作;他不但要完成,而且要迅速完成。在旧约之下,他似乎有所迟延,使这工作进行得更长久、更繁复。教会向外扩展的车轮运行得很慢;但如今,他要将它缩短,在地上迅速完成这工作。当时归信的外邦人正如云彩飞来。但他必在公义中将它缩短,既有智慧,也合乎公正。人缩短工作时容易做错;他们固然迅速处理了事情,但神缩短工作时,总是在公义中行事。教父通常都是这样解释的。有些人把这话理解为基督引入并建立在世上的福音律法和圣约:他在其中完成了这工作,终结了旧约的预表和礼仪。基督说:「成了」,随即幔子裂开,仿佛回应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话。他也必将它缩短。这工作(原文是 logos——道、律法)在旧约之下十分漫长,包括一长串制度、礼仪和条件;但如今它被缩短了。在福音之下,我们的本分如今所概括的篇幅,远少于律法之下;圣约被简化、缩短了;宗教被纳入较小的范围之中。这是在公义中成就的,是向我们所施的恩惠,也符合他自己计划和谋略的公正。我们所作的缩略往往容易使事情变得晦暗:——

但在这件事上并非如此。它虽被缩短了,却清楚明白;并且因为简短,也就更加容易。

2. 另一处引自 以赛亚书 1:9;先知在那里说明,在普遍灾难和毁灭的时候,神怎样保全余种。这与前一处意义相同;其主旨是要表明:神任凭绝大多数犹太人遭受毁灭,只为自己保留一小群余民,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他从前就这样做过,正如他们自己的先知所表明的;如今他若再次这样做,他们也不应当惊奇。请注意:(1.) 神是谁。他是撒巴俄之主,也就是万军之主——“撒巴俄”是希腊文所保留的一个希伯来词,正如 雅各书 5:4。一切天军和地上的众军都听从他的命令,受他支配。当神从一个堕落背道的世界中为自己保全余种时,他是以万军之主的身份行事。这是全能权力和无限主权的作为。(2.) 他的子民是什么;他们是余种,人数很少。为来年播种而保留的谷种,与被消耗、吃掉的谷物相比,只是少数。但他们是有用的数目——是下一代的种子和存留之根(以赛亚书 6:13)。如此多的人灭亡、遭毁灭,非但不能成为对神公平和公义的指控,反倒显出神大能和怜悯的奇妙:竟不是所有人都被毁灭,竟还有人得救;因为即使那些被留下作余种的人,神若照他们的罪对待他们,他们也早已与其余的人一同灭亡。这就是这处经文教导我们的伟大真理。

外邦人蒙接纳与犹太人被弃绝。(主后58年)

30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那本来不追求公义的外邦人反得了公义,就是因信而得的公义。31 但以色列人追求公义的律法,反而没有达到公义的律法。32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不是凭信心求,而是仿佛凭律法的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33 如经上所记:看哪,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石、一块使人跌倒的磐石;凡信靠他的,必不蒙羞。

使徒在这里终于明确指出外邦人蒙接纳、犹太人被弃绝的真正原因。他们寻求的方式不同,所以结果也不同;尽管如此,使他们有所分别的仍是神白白的恩典。他像演说家一样作结说:「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整场论辩的结论是什么?

I. 关于外邦人,请注意:1. 他们从前怎样与公义隔绝:他们并不追求公义;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罪责和悲惨,因此完全不急于寻求补救。在他们归信的事上,先行的恩典大大得了彰显:那些没有寻求神的人遇见了他(以赛亚书 65:1)。除了白白的恩典在他们里面所成就的以外,他们本身没有任何东西使他们更适合领受这种恩惠。神就是这样喜悦以主权和绝对统治的方式分赐恩典。2. 尽管如此,他们怎样得到了公义:借着信心;不是借着改宗犹太教并服从礼仪律法,而是借着接受基督、相信基督并顺服福音。他们真诚相信基督,走这条捷径便得到了犹太人长期徒然迂回摸索而未能得到的公义。

II. 关于犹太人,请注意:1. 他们怎样未能达到目标:他们追求公义的律法(第31节)——他们常常谈论称义和圣洁,看起来极想成为神的子民和上天所宠爱的人,但他们并没有达到;也就是说,他们中的大多数没有达到。凡固守旧有犹太教原则和礼仪、在遵守这些规条中追求幸福的人,在实体已经来到的时候仍抓住影儿,因而未能蒙神悦纳;神不承认他们为他的子民,他们回家时也没有称义。2. 他们怎样走错了道路,这正是他们未能达到目标的原因(见第32、33节)。他们确实寻求了,却没有按正确的道路,没有按使人谦卑的道路,也没有按神所设立、指定的道路。他们不是凭信心寻求,不接受基督教信仰,不倚靠基督的功德,也不顺服福音的条件;而这些正是律法的生命和目标。他们却凭律法的行为寻求,仿佛可以靠遵守摩西律法的诫命和礼仪而盼望称义。这就是使他们跌倒的绊脚石。他们无法摆脱自己所接受的这种败坏原则:律法赐给他们别无其他目的,只是要他们单靠遵守和顺服律法,就可以在神面前称义。因此,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基督的教义;这教义要使他们离开那种原则,转而盼望借另一位的功德和补偿得称为义。基督自己对一些人也成了绊脚石;为此,使徒引用 以赛亚书 8:14;28:16。基督竟被设立使一些人跌倒,这是可悲的事,然而事实确是如此(路加福音 2:34);竟有人从基列的乳香中吸出毒物,根基石竟对一些人成为绊脚石,救恩的磐石竟成为使人跌倒的磐石。对许多人而言,基督正是如此;对那些不信的犹太人也是如此,他们因基督终结了礼仪律法而弃绝他。然而,仍有一群余民相信他;他们必不蒙羞,也就是说,他们盼望借他称义的期待必不落空,不像那些盼望借律法称义的人一样失望。因此,总而言之,不信的犹太人没有理由因神弃绝他们而与神争辩;神曾按福音的条件,把公义、生命和救恩坦然摆在他们面前,但他们不喜欢这些条件,也不愿遵从。因此,他们若灭亡,只能责怪自己——流他们血的罪归到他们自己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