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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 10

在本章中,使徒继续前章末了的论证:一、他以犹太人为例,警告哥林多人不可安逸自恃;犹太人虽有信仰宣认和特权,却因许多罪受神严厉惩罚;他们的历史记载下来,是要警戒基督徒(第1–14节)。二、他重提先前关于吃祭偶像之物的论证(第8章),并说明把这些物当作祭偶像之物来吃,与真正的基督教全不相合,乃是明明的严重拜偶像;这就是与鬼相交,不能与同神相交并存(第15–22节)。三、他又使他们知道,虽然不可把祭偶像之物当作祭物,也不可因顾念偶像而吃,却可以在市场买这种肉,或在外邦熟人的筵席上吃,而不必查问;因为外邦人对这些物的滥用,并未使神所造之物不适合做他仆人的食物。然而,这样的自由必须顾念软弱的良心,不可因此使犹太人、希腊人或神的教会跌倒(第23节至末了)。

劝诫与警告。(主后57年)

1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2 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3 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4 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5 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所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

为劝阻哥林多人同拜偶像的人相交,并在任何罪恶的道路上安逸自恃,他将旧约教会犹太人的事例摆在他们面前。他们享有极大的特权,但因犯了极重的惹怒神之罪,就落在极严厉的刑罚之下。在这些经文中,他列举他们的特权;这些特权在主要方面与我们所享有的相同。

一、他以一句表示关切的话开篇:“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不愿你们不知道这事;这事值得你们知道,也值得你们留意。这是一段极有教益、极能警戒人的历史。”犹太教乃是遮着帕子的基督教,包裹在预表和隐晦的暗示之中。福音借着他们律法中的礼仪和祭祀传给他们。神向他们所施的护理,以及他们虽有这些特权仍遭遇的事,可以且应当成为我们的警告。

二、他列举他们的一些特权。他先说,1. 他们蒙救出埃及:“我们的祖宗,就是我们犹太人的先祖,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他们都在神的遮盖和引导之下。”那云有两种用途:有时收成云柱,一边发光为他们指路,另一边黑暗以遮蔽他们逃避追赶的仇敌;有时又像大幔子一样展开在他们上方,保护他们免受沙漠烈日的灼烧(诗篇 105:39)。他们神迹般地经过红海,追赶他们的埃及人却在那里淹死;那海对他们是道路,对那些人却是坟墓:这正是基督救赎我们的合宜预表;他借着战胜和毁灭他与我们的仇敌来拯救我们。当神为拯救他们施行这样的神迹,又这样亲自把他们置于他的引导和保护之下时,他们在神眼中何等宝贵,何等蒙恩。2. 他们也有像我们一样的圣礼。(1.) 他们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第2节),或说受洗归入摩西;就是说,他们受约束归于摩西的律法和约,正如我们借着洗礼受约束归于基督徒的律法和约。这对他们是预表性的洗礼。(2.) 他们都吃了一样的灵食,喝了一样的灵水,正如我们一样。他们所吃的吗哪,是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之预表;他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凡吃这粮的必永远活着。他们所喝的,是从一块磐石所流出来的水;那磐石在他们旷野一切行程中随着他们;这磐石就是基督,即按预表和象征而言。他是基督教会所建造在其上的磐石;一切信徒都喝从他流出的泉水,并得着畅快。现在,所有犹太人都吃这食物,喝这磐石所出的水;这里称它为灵磐石,因为它预表属灵的事。这些都是极大的特权。人本会以为这应当救了他们;凡吃那灵食、喝那灵水的人,都该圣洁而为神所悦纳。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神不喜欢他们中间多半的人;因为他们在旷野倒毙了(第5节)。注意,人可以在今世享有许多重大的属灵特权,却仍得不着永生。许多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的人,就是借这些神迹坚信摩西有神圣使命的人,仍在旷野倒毙,从未看见应许之地。不要有人倚仗自己的大特权或真理的宣认;除非我们里面有这事的根基,这些不能确保天上的福乐,也不能防止地上的审判。

劝诫与警告。(主后57年)

6 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中间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8 我们也不要行淫,像他们中间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9 也不要试探基督,像他们中间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10 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中间有人发的,就被灭命的所灭。11 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12 所以,自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13 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14 所以,我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使徒既已述说他们的特权,就在这里说明他们的过失和刑罚、罪恶和灾殃;这些都记载下来,作我们的鉴戒,警告我们不可犯同样的罪,若我们愿意逃避同样的刑罚。我们不可照他们所行的去行,免得受他们所受的苦。

一、他列明他们的几样罪,作为我们的警戒。1. 我们应当避开对肉体之物的非分欲望:“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贪恋的”(第6节)。神用吗哪喂养他们,他们却非要肉吃(民数记 11:4)。他们已有供给所需的食物,却不以此为足,反为满足自己的私欲求肉吃(诗篇 16:14)。肉体的欲望因纵容便会抬头,所以当在初起时察觉并制止;一旦得胜,在我们里面掌权,我们不知道它会把我们带到何处。这警告列在首位,因为放纵的肉体情欲是许多罪的根源和来源。2. 他警告不可拜偶像(第7节):“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中间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这里指的是金牛犊的罪(出埃及记 32:6)。他们先向偶像献祭,随后吃祭物筵宴,然后在它面前跳舞。这里虽只提及吃喝,祭祀却是隐含着的。使徒所说的是哥林多人的情形;他们受试探要吃外邦人的祭物、祭偶像之物,虽似乎未受试探要亲自献祭。即使在偶像面前吃喝祭物,并且把它当作祭物来吃,就是拜偶像;他们当借以色列人的事例受警告而避免此事。3. 他警戒他们不可行淫;这是哥林多居民特别沉溺的罪。他们城中有一座献给维纳斯的庙(即献给情欲),附属的女祭司超过一千,都是公共妓女。那些住在如此败坏的城里、已经习惯这种放荡风俗的人,何等需要防备淫乱,尤其在他们也受拜偶像试探的时候!属灵的淫乱在许多情形中也引至肉身的淫乱。外邦人所事奉的神大多被描绘为淫荡的样式,并且拜他们时就犯许多淫乱。许多犹太作者及其后的许多基督徒认为,巴力毗珥所受的就是这种敬拜;在敬拜那偶像时,人与摩押女子行淫。他们被这些妇人引诱,陷于属灵和肉身的淫乱:先是在祭物上筵宴,若不是更兽性的行为,就是为尊崇偶像而行;然后又玷污自己,与异样的肉体苟合(民数记第25章),因而招致瘟疫,一日杀死二万三千人,此外还有死在公共刑罚之手的。注意,无论人在神面前有何外在关系,无论他赐给他们何等外在特权,淫乱的和犯奸淫的,神必要审判。我们若愿躲避以色列人的灾殃,就当惧怕他们的罪。4. 他警告我们不可试探基督(“像他们中间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第9节),或惹他嫉恨(第22节)。他与旷野的教会同在;他是走在他们前面的立约使者。但他们用许多方式使他极其忧伤、激怒他:他们毁谤他和摩西,说:“你们为什么把我们从埃及领出来,使我们死在旷野呢?”因此神使火蛇进入他们中间(民数记 21:5、6),许多人被咬致死。这样,凡在现今的安排之下试探基督的人,惧怕他任凭他们落在古蛇的权下,也是公义的。5. 他警告不可发怨言:“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中间有人发的,就被灭命的所灭”(第10节);那灭命的是施行神忿怒的天使。他们在任何困难压到身上时,就与神争闹,向他的仆人摩西发怨言。当他们在往迦南的路上遭遇挫折时,极容易冲撞自己的领袖,想废掉他们,另选自己所拣选的人带领他们回埃及。哥林多人似乎也有类似情形;他们埋怨保罗,并借着埋怨他而埋怨基督,似乎立了别的教师;那些人会纵容、安抚他们的倾向,尤其是他们转回拜偶像的倾向。他们宁可吃偶像祭物,也不愿承担外邦邻舍的羞辱或恶意。这样的行为极其惹神发怒,也很可能给他们带来迅速的灭亡,正如临到以色列人一样(民数记 14:37)。注意,埋怨神的安排和命令,是极其惹怒他的罪,特别是当它发展到背道、背离他和他美善道路的地步。

二、使徒在这些特别的警戒之后,又加上一项更普遍的警戒(第11节):“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不但犹太人的律法和条例,神向他们所施的护理也是预表性的。他们得罪神、背离神,是福音之下许多人不信的预表。神对他们的审判,也是现今属灵审判的预表。他们被排除在地上的迦南之外,预表福音之下许多人因不信被排除在天上的迦南之外。他们的历史写下来,要作教会常存的警戒者,即使在末后、最完全的安排之下也是如此:“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就是神恩慈治理人类的终结时期。注意,圣经没有一处是徒然写的。神把犹太人的历史留在记录中,对我们有智慧和恩慈的旨意;从其中受教导,是我们的智慧和本分。使徒据此提出警戒(第12节):“自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注意,别人所受的损害应当使我们警醒。自以为站立的人不可自信安逸,反要警戒防守。别人已经跌倒,我们也可能跌倒。我们最自信自己的力量时,也就最容易安逸失防,最容易跌倒。不信靠自己,使人同时警醒并倚靠神,乃是基督徒抵挡一切罪最好的保障。注意,自以为站立的人,若不怕跌倒、也不防备跌倒,就不大可能站稳。若我们不留意自己,神并未应许保守我们不跌倒;他的保护以我们自己的谨慎和警戒为前提。

三、但他在这警戒的话之后又加了一句安慰的话(第13节)。我们自恃不蒙神喜悦,绝望也不蒙他喜悦。前者若是大罪,后者也绝非无罪。我们虽当惧怕,谨慎免得跌倒,却不该惊恐失措;因为我们的试炼或者与力量相称,或者力量必按试探的程度供应。我们实在活在一个充满试探的世界,四围都是网罗。每一处所、境况、关系、职业和享受,都充满了这些;但我们能从这样一段话得何等安慰!因为,1. 使徒说:“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是属人的;就是说,或是你们可从有外邦人那样原则和能力的人所预期的;或是人类在现今状态中所共同有的;或是单凭人的心志和决心也能使你们胜过的。”注意,普通基督徒的试炼不过是普通试炼:别人也有同样的重担和试探;他们所承受并突破的,我们也能如此。2. 神是信实的。撒但虽是欺骗者,神却是真实的。人可能虚假,世界可能虚假;但神是信实的,我们的力量和保障在乎他。他守他的约,绝不使他儿女儿子的盼望和信靠落空。3. 他既信实也有智慧,必使我们的重担与力量相称。他必不叫我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他知道我们能承受什么,能抵挡什么;在他智慧的护理中,或者使试探与我们的力量相称,或者使我们能与之搏斗。我们若倚靠他,并决意向他表明自己忠信,他必顾念我们不被胜过。我们无需为路上的困难烦扰自己,因为神必看顾它们不至于大到我们不能应付,尤其如此。4. 他必使这些事有好的结果。他必开一条出路,或者脱离试炼本身,或者至少脱离试炼的害处。没有一个幽暗的山谷他不能找出通路,没有一种苦难严重到他不能防止、除去,或使我们能够支撑,并终于使之转为我们的益处。

四、他又以这论证为基础,提出另一项反对拜偶像的警戒:“所以,我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请注意,1. 他怎样称呼他们:“我亲爱的弟兄。”他是出于对他们温柔的爱,才这样恳切劝告他们。2. 他所劝的事:“逃避拜偶像;要躲避它和一切接近它的事。”拜偶像乃是对真神最严重的伤害和侮辱;它把本归于他的敬拜和尊荣转给竞争者。3. 这劝告的根据:“既有这样信靠神、向他忠信的鼓励,你们就显明自己是有勇气的人,不要被外邦仇敌可能摆在你们面前的任何阻挠所动摇。神必扶助帮助你们,在试炼中帮助你们,也帮助你们脱离试炼;因此不可有任何拜偶像的妥协。”注意,我们有世上一切的鼓励去逃避罪、向神证明忠信。我们若紧紧依附于他,就不会因试探而跌倒。

不可助长拜偶像。(主后57年)

15 我好像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16 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17 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18 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些吃祭物的,岂不是在坛上有分吗?19 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偶像算什么,或说祭偶像之物算什么吗?20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21 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22 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

在这段经文中,使徒把反对拜偶像的一般警戒,应用于把外邦人的祭物当作祭物来吃、并因对所献之偶像有宗教敬意而吃的特别情形。

一、他先诉诸他们自己的理性和判断,为论证作开场:“我好像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第15节)。你们大大自称有智慧,善于严密推理和辩论;我可以把是否论证得公正,交给你们自己的理性和良心判断。”注意,受默示的教师为证明真理而诉诸听者的理性和良心,并不有失尊荣,也不使论证受损。这种确信会使真理更有力量地临到他们。保罗虽是受默示的使徒,在某些情形中仍愿交给哥林多人判断,他所教导的是否合乎他们自己的光照和认识。

二、他从主的晚餐提出论证:“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这神圣礼仪岂不是与神相交的媒介吗?我们岂不是在其中承认自己与他和好,并与他相交吗?这岂不是一个标记,借此我们公开承认与基督相交?他的身体被擘开、血被流出,为要取得我们罪的赦免和神的恩宠。我们若不献身给他,岂能与基督联合,或与神相交?总而言之,主的晚餐乃是享用献上的我们主的身体和血的筵席,epulum ex oblatis。吃这筵席,就是有分于祭物,因而成为那位祭物所献给之主的宾客,以此作为与他友好的标记。这样有分于主的桌子,就是宣认我们是他的宾客和立约的子民。这正是这种象征性吃喝的目的和用意:就是与神相交,有分于由基督的死和献祭所产生的特权,并承认自己负有由此而来的义务;又在这礼仪中与一切真基督徒联合,我们也与他们相交。因为这饼是一个,我们虽多,仍是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分受这一个饼或一块饼(第17节)。我以为这样译更确切:“借着分享一个擘开的饼,即我们救主擘开之身体的象征;他乃是从天降下的惟一真粮;我们合成一个身体,成为他和彼此的肢体。”凡真凭信心有分的人,都有与基督及彼此这样的相交;吃外在饼杯的人,则宣认自己有这种相交,属于神和他子民、敬拜者的蒙福团契。这就是这神圣礼仪的真正意义。

三、他从犹太人的敬拜和习俗证实此事:“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些吃祭物的,岂不是在坛上有分吗?”就是在坛上所献的祭物上有分。那些获准吃供物的人,被看作有分于为他们所献的祭物,且借此成圣;因此也必然是敬拜神,并与以色列的神,就是祭物所献给的那一位,处于联合或立约的关系中:这就是与他相交的象征或标记。

四、他把这应用于反对同拜偶像的人在他们祭物上筵宴的论证,并证明这样做的人是拜偶像的。他如此作,1. 是顺着他们认为这事合法所依据的原则,即偶像算不得什么。许多偶像根本不存在,没有一个有任何神性。祭偶像之物算不得什么,它的本性没有任何改变,本身仍完全适于食用。他们似乎确实这样辩称:既然偶像算不得什么,所献的便不是祭物,只是普通食物,所以他们吃时也可毫无顾忌。使徒承认,食物的本性没有改变,在不知道它曾献给偶像的人面前摆上时,照常可以像普通食物一样吃。但,2. 他证明把它作为外邦祭祀的一部分来吃,(1.) 就是与他们一同有分于拜偶像。这就是与鬼相交,因为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同他们在这些祭物上筵宴,就是有分于祭祀,因而敬拜那祭物所献给的神,并与他相交,正如吃主的晚餐的人被认为有分于基督徒的祭,或吃犹太祭物的人有分于坛上所献之物一样。但外邦人是祭鬼:“所以不可在他们的祭物上筵宴。这样做表明你们与那些得祭物的人有相交。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2.) 这在实质上是弃绝基督教:“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第21节)。有分于这基督徒的筵席,就是与基督相交;有分于为尊崇外邦偶像而设、由献给偶像之物所组成的筵席,就是与鬼相交。这是调和相反的事,绝不相容。与基督相交和与鬼相交,绝不能同时存在。若持守其一,就必弃绝另一。与基督相交的人,必须弃绝与鬼相交;与鬼相交的人,也正是借此弃绝与基督相交。一个人若要吃主的筵席,却又吃鬼的筵席,他的行为是何等明显的自相矛盾!神和玛门绝不能一同事奉,人也不能同时与基督和撒但相交。与鬼相交的人,必在实质上弃绝基督。这也可暗示,那些放纵自己贪食或醉酒,借此使自己的桌子成为鬼的筵席,或借着明知故犯的邪恶生活维持与撒但的相交者,不能真正有分于主的杯和主的桌子。他们或许使用记号,却没有实行记号所表明的事。因为人绝不能同时与基督和他的教会相交,又与撒但相交。注意,当我们在主的桌子上吃喝时,何等有理由留意弃绝一切罪和偶像。

五、他总括地警告他们不可有这种拜偶像的事,向他们表明神是忌邪的神(第22节):“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哥林多人中很可能有许多人轻看参加这些外邦人的筵席,以为其中没有害处。但使徒吩咐他们谨慎。第二诫所附加的理由是:“我是忌邪的神。”神不能容忍在敬拜的事上有竞争者;他不把自己的荣耀给别人,也不容许荣耀归给别人。与别神相交的人惹他发愤恨(申命记 32:16)。人在这样做以前,当思想自己是否比他有能力。惹神发怒是危险的,除非我们能抵挡他的能力。但他发怒时,谁能站立得住呢(那鸿书 1:6)?凡继续喜爱罪、与罪结盟,却仍宣认保持与基督相交的人,都当思想这事。这不是惹动他的愤恨和忿怒的道路吗?注意,留意神能力的伟大,应当约束我们不可惹他的愤恨,不可做任何使他不喜悦的事。我们岂要激起全能的忿怒吗?我们又怎能抵挡它呢?我们配与神较量吗?我们能抗拒或控制他的能力吗?若不能,岂要借着惹他发愤恨,使它武装起来攻击我们吗?不,我们当惧怕他的能力,让这约束我们不作一切惹怒他的事。

基督徒的自由。(主后57年)

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24 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25 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26 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27 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28 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29 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30 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31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32 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们跌倒;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在这段经文中,使徒说明,尽管如此,基督徒在何种情形下可以合法吃曾献给偶像之物。他们不可因对偶像的宗教敬意而吃,也不可进入偶像的庙中,在那里吃他们明知是偶像祭物的筵席;也许在庙外,若明知是因祭物而设的筵席,也不可吃。但有些情形,他们可以无罪地吃曾献过的物。使徒在此列举其中一些。——但是,

一、他警告不可在合法的事上滥用自由。某事可以合法,却未必有益,未必造就人。基督徒不可只考虑是否合法,也要考虑是否有益、是否为造就人的缘故。一个普通基督徒,即使在私人的行为上也当如此。他不可只求自己的益处,也要寻求邻舍的益处。他不但当留意不伤害邻舍,更当留意促进邻舍的福祉;必须思量怎样行,才能帮助别人,而不在他们的圣洁、安慰或得救上拦阻他们。凡容许自己行一切本身不明显有罪之事的人,常会偶然落入恶事,也会大大伤害别人。一切本身可作的事,并不因此就是合法地作了。环境可以使本来无罪的事成为罪。行事以前,必须衡量这些,并考虑行动是否有益、是否趋向造就人。注意,若我们愿意把事行得好,在许多所作的事上,必须顾念别人的益处,也顾念自己的便利。

二、他告诉他们,市上所卖的物可以不必查问而吃。外邦祭物中归祭司的那一分,在庙中献过以后,常这样拿来出售。使徒告诉他们,不必谨慎到在市场上问卖肉的人,他所卖的肉是否献给过偶像。它是在那里作为普通食物出售,也可以作为普通食物买来使用;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第26节),地上的果实和出产是大业主神为人类的使用和养生而预备的,尤其是为他自己的儿女和仆人预备的。神所造的各样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摩太前书 4:4、5)。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提多书 1:15)。注意,以拜偶像的方式使用任何食物固然有罪,但它受过这样的滥用以后,若以圣洁的方式用于通常用途,却并不是罪。

III. 他又补充说,若有不信的熟人请他们赴席,他们可以去,凡摆在他们面前的,只管吃,不必问什么(第27节);甚至他们知道在这样的宴席上,像在肉市所卖的一样,有祭过偶像之物端上来,也是如此。注意,使徒并不禁止他们应不信之人的邀请赴席。即使对不信的人和异教徒,也当有礼貌。基督教绝不约束我们,使我们不尽人伦中通常的本分,也不容许我们对同类之人有无礼的行为,尽管他们在宗教见解或实践上与我们不同。当基督徒受邀与不信的人一同宴席时,他们不应对摆在面前的食物作无谓的查问,只管毫无疑惑地吃。无谓的查问会搅扰他们的心思和良心,因此当避免。凡在通常宴席上摆在他们面前、适宜吃的东西,他们都可以合法地吃。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拘泥地查问摆在他们面前之物是否曾献过祭呢?这当理解为世俗的宴席,而非宗教的宴席;因为异教徒的后一种宴席,是以他们的祭物为宴席,他先前已谴责这事,视之为参与他们拜偶像的敬拜。在普通宴席上,他们可以预期有普通食物;也不必在自己心里因摆在面前之物是否另有来历而生出疑虑。注意,基督徒固然应当十分谨慎地知道并明白自己的本分,却不应因无谓的查问而自寻困扰。

IV. 然而,他又说,即使在这样的宴席上,若有人说这是祭过偶像之物,他们就应当禁戒:为那指明这事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可吃。无论是宴席的主人还是任何宾客,无论是当着众人说的,还是附耳说的,他们都应为那向他们提起此事的人而禁戒;无论他是不信的人,还是软弱的基督徒;又为良心的缘故,即顾念良心,使他们可以在自己身上表明对良心的顾念,也使别人保持对良心的顾念。他用与前面同样的理由来支持这点:因为地是主的。我们的共同之主预备了充足的食物,我们可以毫无疑惑地吃。这同一教义可以有不同的应用,正如这里所说:“地是主的,所以凡作为普通食物摆在你们面前的,你们可以毫无疑惑地吃;然而,因为地是主的,就不可吃任何会叫人跌倒、在别人面前放下绊脚石、怂恿一些人拜偶像,或试探别人吃他们自己心中还不明白是否合法之物,以致犯罪并伤害自己良心的东西。”注意,基督徒应当极其谨慎,避免作出会这样损害别人良心、削弱自己在他们中间权威的事;这权威无论如何都当保持。

V. 他劝他们在会使人跌倒之处禁戒,同时仍准许他们吃摆在面前作普通食物的东西,即使那东西曾献为祭物。“别人的良心不是衡量我们行为的尺度。他认为不合法的事,并不因此使它对我也成为不合法;它仍可能是许可的事。只要我承认神是赐我食物的主,并为此感谢他,人因我使用它而责备我,就是很不公正的。”这必须撇开在所提到的情形中因吃而给人造成的绊倒来理解。虽然有人把它理解为:“我为何要因使用我所有的自由,给那些因而跌倒的人机会说我的坏话呢?”正如使徒的劝告(罗马书 14:16):“不可叫你们的善被人毁谤。”注意,基督徒应当留意,不可使用自己的自由去损害别人,也不可使自己受毁谤。

VI. 使徒借着这段论述,趁机为基督徒的行为定下一条规则,并将之应用于这个特别的事例(第31、32节),就是在吃喝和我们一切所作的事上,都应当以神的荣耀为目标,以讨他喜悦、尊荣他。这是实践敬虔的基本原则。一切实践宗教的重大目的,必须在缺少特别而明白的规则之处指引我们。不可作任何违背神的荣耀及与之相连的邻舍益处的事。不但如此,我们行为对于公共益处的趋向,以及我们圣洁宗教的声誉,也应当指引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不应作任何使人跌倒的事,无论是犹太人、外邦人,或教会(第32节)。不应无谓地使犹太人忧伤或生出成见;他们如此憎恶偶像,以致认定凡献给偶像之物都因此被污秽,凡有分于它的也必被玷污并成为有罪。也不应因我们任何的行为而助长异教徒拜偶像;他们可能把这些行为解释为向其偶像所献的敬意或尊荣。也不应使刚从外邦教归信的人,因我们的行为受到任何鼓励,仍保留对他们已经弃绝的异教诸神和敬拜的任何崇敬;也不应作任何可能成为使教会中任何成员离弃其基督徒信仰或实践之工具的事。不可由我们自己的性情和食欲决定我们的行为,而当由神的尊荣以及教会的益处和造就来决定。我们不应如此顾念自己的享乐和利益,倒应顾念神的国在人间的推进。注意,基督徒应当是献身于神、具有公共精神的人。

VII. 他以自己的榜样竭力劝勉他们:“就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悦(或说,竭力如此),即在一切我所能合法作的事上,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使他们可以得救”(第33节)。注意,传道人若能以自己的榜样来证实自己的劝告,就可以大胆而有权柄地力劝人接受。最能在别人中间促进公共精神的人,是那能在自己身上显出这种精神证据的人。传道人忽略自己的利益,以促进听众的救恩,乃是极可称赞的。这表明他有与其职分相称的心志。这是一个为公共益处服务的职位,心胸狭窄、自私自利的人绝不能忠心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