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傳道書 3
傳道書: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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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的變遷無常。
1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2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3殺戮有時,醫治有時;拆毀有時,建造有時;4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跳舞有時;5拋擲石頭有時,堆聚石頭有時;懷抱有時,不懷抱有時;6尋找有時,失落有時;保守有時,捨棄有時;7撕裂有時,縫補有時;靜默有時,言語有時;8喜愛有時,恨惡有時;爭戰有時,和好有時。9這樣看來,做事的人在他的勞碌上有什麼益處呢?10我見 神叫世人勞苦,使他們在其中受經練。
這些經文的主旨是說明:
1.我們生活在一個不斷變化的世界裡;時代中的種種事件和人生的各種境況彼此大不相同,卻又混雜發生,而我們不斷在它們之間來回往復,如同每一日、每一年的循環一樣。在自然之輪中(雅各書 3:6),有時這一根輪輻居於最上,轉眼又是與之相反的那一根;潮水不斷漲落,月亮不斷盈虧;這世界的樣式從一個極端轉向另一個極端,向來如此,將來也永遠如此。#
2.凡與我們有關的變化,連同它發生的時日和季節,都由至高的權能不可更改地固定和決定;我們必須按事情臨到時的樣子接受它們,因為改變為我們所指定之事,並不在我們的能力之內。這一點在此作為一個理由,說明我們在順境中為何應當安然,卻不可自恃安穩:不可自恃安穩,是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多變的世界裡,所以沒有理由說:明日必和今日一樣(最低的山谷與最高的山嶺相接);然而我們仍應安然,並且照他先前所勸告的(第2章第24節),謙卑倚靠神和他的護理,享受自己勞碌所得的好處,既不因盼望而自高,也不因懼怕而沮喪,而是以平穩的心等候每一件事的發生。這裡我們看到:#
I.首先提出一個總原則:凡事都有定期(第1節)。#
1.那些看起來彼此最為相反的事,在世事的循環中都必輪流出現,發揮作用。白晝要讓位給黑夜,黑夜又要讓位給白晝。現在是夏天嗎?它必變成冬天。現在是冬天嗎?稍等片刻,它必變成夏天。每一件事都有它的定時。最晴朗的天空也會被雲遮蔽,Post gaudia luctus;歡樂之後繼之以憂愁;而云層最濃的天空也會放晴,Post nubila Phoebus;太陽必從雲後迸射出來。#
2.那些在我們看來最偶然、最不確定的事,在神的謀略和預知中卻已得到精確決定;連它們發生的時辰也已確定,既不能提前一刻,也不能推遲一刻。#
II.通過逐一列舉具體事項來證明並闡明這一原則。這些事項共有二十八件,與月亮運行的日數相應;月亮在滿月與朔月之間總是在漸盈或漸虧。這些變化中,有些純粹是神的作為,另一些更多取決於人的意志,但全都由神的旨意決定。天底下的一切事物都是這樣變動不定的;然而天上卻有一種永不改變的狀態,也有一個關於這些事永不改變的旨意。#
1.生有時,死有時。這些都是由神的旨意決定的;我們既已經出生,也就必須在指定的時候死去(使徒行傳 17:26)。有人注意到,這裡說生有時、死有時,卻沒有說活有時;人生如此短促,不值得一提;我們一出生便開始走向死亡。但生有時、死有時,照樣也必有復活的時候;到了指定的日期,那些躺在墳墓裡的人必蒙記念(約伯記 14:13)。#
2.神栽種一個民族有時,如同把以色列栽種在迦南;為此,他先拔出原來栽種在那裡的七族,為以色列騰出地方。最終,神也有一個時候論到以色列,要將他們拔出、毀滅,因為他們的罪孽已經滿盈(耶利米書 18:7、9)。人栽種也有時候,包括一年中的時節和他們一生中的階段;但所栽種的若已經變得不結果子、毫無用處,就到了將它拔出的時候。#
3.殺戮有時,就是神的審判遍行一地、使一切荒廢之時;但他以憐憫的方式迴轉時,就是醫治他所撕裂之處的時候(何西阿書 6:1、2),在他使百姓受苦的日子之後安慰他們(詩篇 90:15)。有時,統治者採取嚴厲的手段乃是明智;但也有時候,採取較為溫和的方針,使用緩和之法而非腐蝕之劑,同樣是他們的智慧。#
4.拆毀一個家庭、一份產業或一個國家有時,就是它已經成熟、應當毀滅之時;但他們若迴轉悔改,神必找到時候,重新建造他所拆毀的。耶和華建造錫安有一個時候,一個指定的時候(詩篇 102:13、16)。人也有解散家庭、停止營業、從而拆毀的時候;那些忙於建立家庭和事業的人,必須預料到這一點,併為此作好準備。#
5.有時,神的護理呼召人哭泣哀慟;人的智慧和恩典也會順從這一呼召而哭泣哀慟,如在共同遭受災禍和危險的時候。在這種時候,歡笑、跳舞和宴樂是極其荒謬的(以賽亞書 22:12、13;以西結書 21:10)。但另一方面,也有神呼召人歡欣的時候,就是歡笑和跳舞的時候;那時,他期望我們以喜樂和歡悅的心事奉他。注意:哀慟哭泣的時候列在歡笑跳舞的時候之前,因為我們必須先流淚撒種,然後才歡呼收割。#
6.拋擲石頭有時,就是神使四境平安、不再需要防禦工事,因而拆除並毀壞它們的時候;但也有聚集石頭、建造堡壘的時候(第5節)。舊塔有倒塌的時候,如西羅亞的那座塔(路加福音 12:4);聖殿本身也有遭到如此毀壞的時候,以致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但國家事務興旺時,也有建造高塔和紀念碑的時候。#
7.當我們發現朋友忠誠時,有擁抱他的時候;但當我們發現他不公正或不忠實,並有理由懷疑他時,也有停止擁抱的時候;那時,謹慎的做法就是有所戒備,與他保持距離。這通常被應用於夫妻之間的擁抱,並以哥林多前書 7:3–5;約珥書 2:16來解釋。#
8.得著有時:當機會向人微笑時,得錢財、得升遷、得有利的交易和良好的收益都有其時候;那是智慧人尋找的時候(原文就是這個意思)。當他剛開始在世上立業,家庭正在壯大,自己正值盛年,凡事順利、業務興隆時,就是他勤奮工作、趁著陽光曬乾草的時候。人在有本錢交在手中時,也有得智慧、知識和恩典的時候;但他也當預料,花費的時候必會來到,那時他所有的一切恐怕也只夠應付所需。不但如此,失去的時候也必來到;迅速得來的很快就會散失,無法牢牢保住。#
9.當我們需要自己所得的東西,並能保守它而不冒損害無虧良心的危險時,就是保守的時候;但丟棄的時候也可能來到。那時,出於對神的愛,我們可能不得不丟棄所有的,因為我們若要保住它,就必須否認基督、傷害自己的良心(馬太福音 10:37、38);寧可讓一切都遭遇船難,也不可讓信仰遭遇船難。不但如此,出於對自己的愛,我們也可能不得不將它丟棄,因為這樣才能保全性命,正如約拿船上的水手把貨物拋入海中一樣。#
10.遇到極大悲傷時,有撕裂衣服的時候;悲傷過去後,也有把衣服重新縫補起來的時候,以此表明悲傷已經結束。我們有拆毀自己所做之事的時候,也有重新做成自己所拆毀之事的時候。耶柔米把這一點應用於猶太教會的撕裂,以及隨後福音教會的縫合與建立。#
11.有時,靜默是合宜的,也是我們的智慧和本分,例如處在邪惡的時代(阿摩司書 5:13),或我們開口等於把珍珠丟在豬前,或有說錯話的危險之時(詩篇 39:2)。但也有為了神的榮耀和他人的造就而說話的時候;那時,靜默就等於出賣正義的事業,並且人應當口裡承認,以致得救。知道何時說話、何時緘默,是基督徒謹慎的一大部分。#
12.愛有時,就是顯出友善、坦誠而歡欣的時候;這是令人愉快的時日。但恨的時候也可能來到;那時,我們看出有理由與一些自己曾經喜愛的人斷絕一切親密往來,並因發現了可疑的理由而有所保留,儘管愛原不願接納這種懷疑。#
13.爭戰有時,就是神拔刀施行審判,命它吞滅;人為了伸張正義、維護自己的權利而拔刀;列國也有爭戰傾向的時候。但我們可以盼望和平的時候,那時耶和華的刀必收入鞘中,他要止息爭戰(詩篇 46:9);戰爭的目的已經達到,各方也都有求和的意願。戰爭不會永遠持續;而在永恆平安來到以前,也沒有任何平安可以稱為長久。這樣,在這一切變化中,神使這事與那事彼此相對,好叫我們歡喜,彷彿沒有歡喜;哀哭,彷彿沒有哀哭。#
III.由這一觀察得出的推論。我們的現狀若受制於這樣的盛衰變遷,#
1.那麼,我們就不可指望在其中得著自己的福分,因為其中的美物既不確定,也不長久(第9節):做工的人有什麼益處呢?人栽種和建造時,怎能向自己保證什麼呢?他以為已經達到完善的事物,可能如此迅速、也必如此確定地被拔出、被拆毀。我們一切的辛勞和憂慮,既不能改變事物本身易變的性質,也不能改變神對它們所定的不變旨意。#
2.那麼,我們就必須把自己看作正在其中經受試煉。我們所勞碌的事本身確實沒有益處;即使得到了,它本身也不會給我們多少好處。但我們若善用護理對這些事的安排,就必從中得益(第10節):我見神將勞苦賜給世人,不是要他們藉此成就幸福,而是要他們在其中經受操練;藉著各樣事情來操練各種恩典,藉著每一次變化試驗他們對神的倚靠,並訓練他們學習倚靠神,教導他們怎樣處卑賤,也怎樣處豐富(腓立比書 4:12)。注意:#
(1.)世人中間可以看到大量的辛勞與患難。勞苦和憂傷充滿世界。#
(2.)這些辛勞和患難是神分派給我們的。他從未打算讓這個世界成為我們的安息之所,所以也從未指定我們在其中安逸度日。#
(3.)對許多人而言,這反而成為一項恩賜。神將它賜給人,如同醫生把藥給病人,是要使他得益處。這勞苦賜給我們,是要使我們厭倦世界,渴望那仍存的安息。它賜給我們,也是要使我們不斷行動,始終有事可做;因為我們沒有一個人被差到世上是為了閒懶。每一次變化都為我們安排一項新的工作;我們對這工作的關切,應當超過對事情結果的關切。#
人事的變遷無常。
11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 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12我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13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 神的恩賜。14我知道 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 神這樣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15現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將來的事早已也有了,並且 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
我們已經看見世上有怎樣的變化,所以不可期望世界對我們比它對別人更為可靠。現在,所羅門在這一切變化中向我們顯明神的手;使每一個受造物成為今日與我們有這種關係的,乃是神。因此,我們必須始終仰望他。
I.我們必須儘量善用現有的事物,並且必須相信它目前是最好的,使自己適應它:神使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第11節);所以,只要它的時候尚未過去,我們就必須與它和諧相處;不但如此,我們還必須以它的美為喜樂。注意:#
1.每一件事都是神所造成的樣子;它實際怎樣,取決於神指定它怎樣,並不取決於它在我們眼中顯得怎樣。#
2.在我們看來最令人不悅的事,在它適當的時候仍然全然合宜。寒冷在冬季如炎熱在夏季一樣合宜;黑夜輪到它時,是一種黑暗的美,正如白晝輪到它時是一種明亮的美。#
3.神的護理及其一切安排之間有一種奇妙的和諧;其中發生的事,若連同它們發生的時節,按照它們彼此的關係和趨向加以考察,就必顯得十分美好,使神得榮耀,也使信靠他的人得安慰。我們雖然尚未看見護理完整的美,卻終必看見;當神的奧秘完成時,那將是榮耀的景象。那時,一切事情都將顯明是在最適當的時候成就的,並將成為永恆中的奇觀(申命記 32:4;以西結書 1:18)。#
II.對那些在我們看來錯綜複雜、令人困惑的事,我們必須耐心等候它們完全顯明;我們要承認,自己無法查明神從始至終所做的工作,因此,在時候未到以前,什麼都不可論斷。我們應當相信,神已使一切成為美好。無論在創造中還是在護理中,每一件事都做得美好;結局來到時,我們就會看見這一點,但在那以前,我們沒有資格作它的評判者。一幅畫尚在繪製、一所房屋尚在建造時,我們看不見其中任何一方的美;但藝術家完成最後的工序,為它們添上最後幾筆時,一切就都顯得甚好。我們只看見神工作中間的部分,既沒有從它們的開端觀看(若能如此,我們就會看見那計劃如何奇妙地制定於神的旨意中),也沒有一直看到它們那為整個行動加冕的結局(若能如此,我們就會看見成果何等榮耀)。我們必須等候幔子裂開,不可控告神的作為,也不可擅自對其作出判決。隱秘的事不屬於我們。『他又將世界安置在世人心裡』這句話有不同的理解。#
1.有些人認為,這是說明我們本可比現在更多認識神工作的理由;彭布爾先生這樣說:『神並未讓自己缺少見證,以顯明他對萬事公義、公平而美好的安排;他已把這一切陳列在世界這本書中,供人觀察,又把這世界放在人心裡,賜給人廣大的願望,也賜下相當程度的能力,使人能夠領會並明白自然的歷史和人事的進程。因此,人只要專心精確觀察萬事,就能在其中大多數事物上看出令人讚歎的秩序和設計。』#
2.另一些人認為,這是說明我們未能像本來可以的那樣多認識神工作的理由;雷諾茲主教這樣說:『我們的心過多地被世界佔據;我們如此專注於世事的思想和憂慮,又如此忙於為這些事勞苦,以致既沒有時間,也沒有心志在其中注視神的手。』世界不僅佔據了人的心,還在那裡形成了反對神工作之美的偏見。#
III.我們必須以今世所得的分為喜樂,欣然順服神對我們的旨意,使自己適應它。這些事物之中並沒有確定、持久的美善;至於它們所有的益處,這裡已經告訴我們(第12、13節)。我們必須善用它們:#
1.為使別人得益處。它們所有的益處,就是用它們行善,使我們的家庭、鄰舍、窮人和公眾得益,並促進公共的世俗利益與宗教利益。我們擁有生命、才幹和產業,豈不正是為了以某種方式服事我們這一代人嗎?我們若以為自己生來只是為了自己,就錯了。絕非如此;行善才是我們的本分。行善中有最真實的快樂;如此付出的,才是最妥善積存的,也必帶來最好的收益。注意:我們要在今生行善,而今生既短促又不確定;我們只有一點點時間可以行善,因此實在需要愛惜光陰。正是在今生,我們為另一種生命處於試驗和考驗的狀態。每個人的一生,都是他行那在永恆中使自己受益之事的機會。#
2.為使自己得安慰。我們當使自己安然,歡喜並享受勞碌所得的好處,把它看作神的恩賜;這樣,就在其中享受神,品嚐他的慈愛,向他獻上感謝,以他為我們喜樂的中心,為他的榮耀而吃喝,並在萬物豐盛時以歡悅的心事奉他。如果這世上的一切都如此不確定,人為了把所有的東西囤積到將來,便吝嗇地剋扣目前所需,乃是愚昧的事。更好的做法,是靠我們所有的歡欣而有益地生活,讓明天為自己的事憂慮。能夠如此行的恩典和智慧是神的恩賜,也是一項美好的恩賜,為他在護理中慷慨賜下的各種禮物加上冠冕。#
IV.對神護理的一切安排,無論涉及個人還是公眾,我們都必須全然滿意,並使自己的心順應它們;因為神在一切事上成就為我們所指定的事,照他自己旨意所定的計劃行事。這裡告訴我們:#
1.那旨意不能改變,所以,藉著順服它而從無可避免之事中成就美德,乃是我們的智慧。事情必須照神的旨意成就:我知道(凡對神稍有認識的人也都知道),神所做的一切都必永存(第14節)。他心志堅定,誰能使他轉意呢?他的措施絕不會失敗,他也絕不會被迫另定新計;他所定意的必然成就,全世界都不能挫敗它,也不能使它無效。因此,我們理當說:『願事情照神的旨意成就。』因為無論它多麼違揹我們的計劃和利益,神的旨意就是他的智慧。#
2.那旨意也不需要改變,因為其中毫無錯誤,沒有任何可以修正之處。我們若能一眼看見它的全貌,就會看見它如此完全,以致無所增添,因為其中毫無缺欠;也無所減少,因為其中沒有任何不必要或可以省去的部分。神的工作如同神的話一樣,每一件都按其種類成為完全;我們若增添或刪減,都是妄自尊大(申命記 4:2)。因此,使我們的意志順從神的旨意,既是我們的本分,也同樣符合我們的利益。#
V.我們必須努力在神的一切護理中達成他的目的;概括而言,這目的就是使我們敬虔。神行這一切,是要人敬畏他,使他們確信在他們之上有一位神,對他們擁有至高的主權;他們和他們所行的一切都由他處置,他們的時日和與他們有關的一切事情也都在他手中。因此,他們應當始終仰望他,敬拜尊崇他,在一切所行的事上承認他,凡事謹慎討他喜悅,並懼怕在任何事上得罪他。神如此改變他的安排,卻在自己的旨意中永不改變,並不是要困擾我們,更不是要驅使我們絕望,而是要教導我們對他的本分,並促使我們盡這本分。神治理世界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維持並促進人間的宗教。#
VI.無論我們在這世上看見或感受到怎樣的變化,都必須承認神的治理有不可侵犯的穩定。太陽昇起又落下,月亮漸盈又漸虧,但二者仍處在原來的位置;從起初開始,它們的運行就照天上的定例遵循同一秩序。護理中的事件也是如此(第15節):現在所有的,早先已有。神不是最近才開始採用這種方式。不是的;萬事向來像現在一樣變動不定,難以確定,將來也必如此:將來要有的,早已存在。因此,我們說『世界肯定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壞』,或『從來沒有人像我們一樣遭遇這樣的失望』,或『世道永遠不會改善』,都是未經思考的話。我們的處境可能改善;哀慟之後,歡喜的時候也可能來到;然而,這仍然受制於共同的性質和共同的命運。世界過去怎樣,現在和將來也怎樣:它始終如一地反覆無常;因為神使已過去的事重新出現,也就是重複他從前所做的,並且他對待我們的方式,與他慣常對待敬虔之人的方式並無不同。難道大地會因我們而被棄絕,磐石會挪離原處嗎?沒有任何變化臨到我們,也沒有任何試探藉此追上我們,不是人所共同經歷的。我們在順境中不可驕傲自恃,因為神可能召回過去的患難,命它臨到我們,破壞我們的歡樂(詩篇 30:7);我們在逆境中也不可灰心,因為神可能把過去的安慰召回,正如他為約伯所行的。我們也可以把這一點應用於自己過去的行為,以及我們在臨到自己的各種變化中所表現的態度。神必因已過去的事召我們交賬。因此,我們進入一種新處境時,應當為自己在先前的處境中;無論順遂還是受苦;所犯的罪審判自己。#
神旨意的不變;死亡所及的範圍。
16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17我心裡說, 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裡,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18我心裡說,這乃為世人的緣故,是 神要試驗他們,使他們覺得自己不過像獸一樣。19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20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21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22故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分。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
所羅門仍在說明,這世上的一切若沒有敬虔和對神的敬畏,都是虛空。除去宗教,人間就沒有任何有價值的事,也沒有任何事值得智慧人為了它而認為有必要活在世上。在這些經文中,他說明,權力(沒有什麼比這更受人追逐)和生命本身(沒有什麼比這更受人喜愛、更受人小心維護)若沒有對神的敬畏,就算不得什麼。
I.這裡說明有權勢之人的虛空:人處於自己最好的境況,坐在寶座上,眾人服從他的權威;坐在審判席上,眾人訴諸他的智慧和公義;他若受宗教律法支配,就是神的代理者。不但如此,他還屬於那些蒙告知『你們是神』的人。但若沒有對神的敬畏,這一切就是虛空;因為一旦把敬畏神撇在一旁,便會出現以下情形:#
1.審判官不會按公義審判,也不會善用自己的權力,反而會濫用它;他不用權力行善,反而用它作惡。這樣,權力就不只是虛空,更是一個謊言,是對他自己和周圍所有人的欺騙(第16節)。所羅門根據他對往昔歷史的閱讀、對其他國家情形的耳聞,以及他在一些腐敗審判官身上的親眼所見,認識到在施行審判之處竟有奸惡;甚至在以色列地也是如此,儘管他已經盡心選拔善人擔任審判官。日光之上並非如此:神絕不會行罪孽,也絕不會屈枉正義。但在日光之下,人們經常發現,本應成為受壓迫無辜之人避難所的地方,反倒成了他們的監牢。人居尊貴中,卻不明白自己應當做什麼,就如同死亡的牲畜,像捕食的野獸,甚至像其中最貪婪兇猛的(詩篇 49:20)。不僅坐堂審判的人有罪孽,甚至在那些名義上施行審判、眾人期望得到公義的地方,也有罪孽;人在自己為尋求公義而投奔的法庭中,反而遭受最嚴重的冤屈。這就是虛空和煩惱;因為:#
(1.)百姓若根本沒有審判官,也好過有這樣的審判官。#
(2.)審判官若根本沒有權力,也好過擁有權力卻用來達到如此邪惡的目的;到了另一日,他們自己也會這樣說。#
2.審判官本人將因沒有按公義審判而受審判。所羅門看見審判在人間怎樣被屈枉時,就向上仰望審判者神,並展望他施行審判的日子(第17節):『我心裡說,這不義的審判並不像雙方所認為的那樣具有最終效力,因為這案件必重新審理;神必在義人和惡人之間施行審判,必為義人判斷,為他們申辯,儘管他們的案件如今受到壓制;他也必審判惡人,因他們一切不義的律例,以及他們所制定的殘酷法令與他們算賬,』(以賽亞書 10:1)。我們憑信心的眼睛,不但可以看見壓迫者的驕傲和殘暴終必結束,也可以看見他們所受的懲罰(詩篇 92:7)。受壓迫之人的案件將重新得到審理,這給他們帶來難以言喻的安慰。因此,他們應當耐心等候,因為另有一位審判者正站在門前。患難之日雖然可能長久,但每一項事務和日光之下所做的每一件工作,都有受審查的時候,一個指定的時候。人如今有他們的日子,但神的日子將要來到(詩篇 37:13)。在神那裡,有重新審理案件、糾正冤屈、推翻不義判決的時候,儘管我們目前在這裡尚未看見(約伯記 24:1)。#
II.這裡說明必死之人的虛空。現在,他開始更廣泛地論到世人在這世界上的境況,即他們在地上的生命和存在,並說明人的理性若沒有宗教和對神的敬畏,只能使他們稍稍高於牲畜。現在請注意:#
1.他這番論述人的境況所要達到的目的。#
(1.)使神得尊榮、得稱義、得榮耀:使他們表明神無可指責(旁註如此譯),好叫人即使在這世上過著充滿虛空和煩惱的不安生活,也應當歸咎自己,不可責怪神;他們應當表明他無可指責,不可說神把這世界造成了人的監牢,把人生變成了人的刑罰。絕非如此;無論在尊榮還是安慰方面,神造人都只比天使微小一點。人若卑微悲慘,是他自己的過錯。或者,這是說神(也就是神的話)可以顯明他們,使他們向自己顯露出來,從而顯明神的話是活潑而有能力的,並且是人品格的審判者;我們也由此可以意識到,自己在神的認識和審判面前是何等完全敞開的。#
(2.)使人謙卑、受貶抑、治死自己:使他們看見自己不過像牲畜一樣。要使驕傲的人信服自己不過是人,已經並非易事(詩篇 9:20);更不用說使惡人信服自己是牲畜,信服他們既沒有宗教,就像必滅亡的牲畜,又像無知的馬和騾子。驕傲的壓迫者如同野獸,如咆哮的獅子和四處覓食的熊。不但如此,任何只顧身體、不顧靈魂的人,都使自己不比沒有理性的牲畜更好,並且至少必然希望自己也像牲畜一樣死去。#
2.他用以證實這一論述的方式。他著手要證明的是,屬世、屬肉體、心思地上的人並不比獸類優越,因為他所專心追求、所倚靠並指望從中得到幸福的一切,都是虛空(第19節)。有些人認為這是一個無神論者的言論;他為自己的罪孽辯護(第16節),又以今生之後並無來生、人一死便一切終結為藉口,迴避從將來的審判所得出的論證(第17節),因此他活著的時候便可以隨心所欲地生活。但另一些人卻認為,所羅門在這裡說的正是他自己的看法,而且應當按他父親那句話的同一意義來理解(詩篇 49:14):“他們如同羊群被安置在墳墓裡。”他們認為,他是要藉著“人與獸在純屬外在的方面處於同等境況”(雷諾茲主教如此解釋),說明今世財富和尊榮的虛空。#
(1.)二者所遭遇的事似乎十分相似(第19節);臨到世人的事,與臨到獸類的事並無不同;人們通過解剖禽獸的身體,獲得了許多關於人體的知識。洪水衝去舊世界時,獸類與人類一同滅亡。馬和人在戰場上被同樣的戰爭兵器殺死。#
(2.)在感官的眼目看來,二者的結局似乎也相同:它們都有一樣的氣息,呼吸同樣的空氣;對二者的一般描述都是,它們鼻孔裡有生命的氣息(創世記 7:22)。因此,這個怎樣死,那個也照樣死;它們斷氣時並沒有可見的差別,死亡給獸帶來的變化,與給人帶來的變化大致相同。#
[1.]就它們的身體而言,變化完全相同,所不同的只是存活者給予它們的不同待遇。人若以驢的葬禮被埋葬(耶利米書 22:19),那麼他比獸還有什麼優越之處呢?按照摩西的律法,觸摸人的屍體所招致的禮儀汙穢,比觸摸不潔淨走獸或飛禽的屍體所招致的還要嚴重。所羅門在這裡又指出,一切都歸到一處;人與獸的屍體同樣腐爛;它們原本都出於塵土,因為我們看見它們在腐朽時都再次歸於塵土。既然我們的身體不但很快就必歸於地土,而且在這事上與獸類相同,我們的塵土還必須與它們的塵土混合,那麼我們有什麼理由因自己的身體或任何身體方面的長處而驕傲呢!#
[2.]至於它們的靈,確實有極大的差別,但這差別並不可見(第21節)。可以確定,世人的靈在死亡時是上升的;它往上歸到創造它的萬靈之父那裡,歸到與它同屬一類的靈界;它不與身體一同死亡,而是從墳墓的權勢下被救贖出來(詩篇 49:15)。它往上去接受審判,並被判定進入一種不可改變的狀態。可以確定,獸的靈是向下歸於地;它與身體一同死亡;它在死亡時消滅,不復存在。獸的魂在死亡時如同被吹滅的蠟燭:到此便終結了;人的魂那時卻如同從暗燈籠中取出的蠟燭,雖然這使燈籠失去了用處,但蠟燭本身卻照得更加明亮。人與獸的靈之間有這樣巨大的差別;這也是一個充分的理由,說明人為何應當思念上面的事,使自己的心靈向那些事上升,而不可任憑心靈依戀這地,彷彿那是禽獸的魂一樣。然而,誰知道這種差別呢?我們不能用肉眼看見一個上升、另一個下降;所以,那些憑感官生活的人,正如所有屬肉體、縱情感官的人一樣,只憑眼見而行,不肯接受任何別的啟示;按照他們自己的判斷準則,他們並不比獸類優越。“誰知道”,也就是說,誰認真思想這事呢(以賽亞書 53:1)?這樣的人極少。人若更加認真思想這事,世界在各方面都會變得更好;但大多數人的生活彷彿他們要永遠留在這裡,或彷彿他們一死便一切終結。認為自己會像獸一樣死的人,活得像獸,也就不足為奇了;然而,他們使理性那高貴的能力完全喪失,白白廢棄了。#
3.由此所得出的推論(第22節):就今世而言,沒有比這更好的事;從我們的財富和尊榮中所得的,也沒有比這更好的,就是人在自己所作的事上喜樂,也就是說,#
(1.)保持無虧的良心,絕不容許罪孽佔據公義的位置。各人都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並在這行為上使自己蒙神悅納,這樣,他所誇的就只在自己(加拉太書 6:4)。凡不能使他喜樂的東西,他都不應取得,也不應保留(見哥林多後書 1:12)。#
(2.)過喜樂的生活。神若使我們手中的工作興盛,我們就應當在其中喜樂,享受它所帶來的安慰,而不應使它成為自己的重擔,卻把其中的快樂留給別人;因為這是我們的分,不是我們靈魂的分(那些在今生有自己所得之分的人是可悲的,詩篇 17:14;選擇這分並以此為滿足的人是愚昧的,路加福音 12:19),而是身體的分;在這世界的一切中,只有我們實際享用的才是我們的;這就是取得所能取得的,並儘量善用它。理由是,沒有人能使我們看見身後將要發生的事,無論是誰將擁有我們的產業,還是他們將怎樣使用這些產業。我們離世以後,很可能不會看見身後發生的事;據我們所知,另一個世界與這個世界之間並無往來(約伯記 14:21)。在另一個世界裡的人會全心專注於那個世界,以致他們不會關心察看這個世界所發生的事;而我們在這裡的時候,也無法預知身後將要發生的事,無論是在我們的家庭方面,還是在公眾事務方面。我們不應知道身後將有的時令和日期;這一點既應當限制我們對今世的憂慮,也應當成為我們關心另一個世界的理由。既然死亡是對今生最後的告別,我們就應當向前展望另一個生命。#
所羅門已經說明了學問、享樂和事業的虛空,並顯明幸福既不能在學者的學校裡找到,也不能在伊壁鳩魯的園林裡找到,更不能在交易所裡找到;本章中,他進一步證明他的教訓,以及他由此所得的推論:因此,我們應當以神所賜給我們的為滿足,欣然加以享用。他藉以下各點說明這一點:
I.一切人事的變遷無常(第1–10節)。#
II.神對這些事所定旨意的不變,以及這些旨意的難以測透(第11–15節)。#
III.世上尊榮和權力的虛空;人若在運用它們時不受敬畏神之心的支配,它們就會被濫用來支持壓迫和逼迫(第16節)。為了約束驕傲的壓迫者,並向他們顯明自己的虛空,他提醒他們:#
1.他們在來世必為此被召來交賬(第17節)。#
2.就今世而言(因為他所說的是今世),他們的處境並不比牲畜好(第18–21節)。因此,他作出結論:明智的做法是使用我們所有的權力,使自己得到安慰,而不用它壓迫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