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傳道書 5
傳道書: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4
對敬拜者的警戒。
1你到 神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他們本不知道所做的是惡。2你在 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 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3事務多,就令人做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
所羅門藉著向我們顯明世界的虛空,使我們離開世界;他的目的,是要驅使我們歸向神並儘自己的本分,使我們不按世界的道路,而按宗教的準則行事,也不倚靠世界的財富,而倚靠宗教所帶來的益處。因此,
一、他在這裡差遣我們到神的殿,到公共敬拜的地方,到他自己曾斥巨資建造的聖殿。當他懊悔地回想自己其他一切工程時(第2章第4節),他並沒有為這項工程後悔,反而欣然回顧;然而他沒有提到它,免得自己顯得以此為傲。但他在這裡差遣那些願意更深認識世界之虛空、願意找到那在受造物中徒然尋求之幸福的人到那裡去。大衛困惑時,便進入神的聖所(詩篇 73:17)。我們在受造物中遭遇的失望,應當使我們的眼目轉向創造主;我們應當求助於神恩典的道並查考它,來到他施恩的寶座前向他祈求。在神的道和禱告中,每一種創傷都有醫治的膏油。
二、他吩咐我們在那裡要有合宜的行為,使我們不致失去前去那裡的目的。宗教操練並非虛空之事,但我們若處理不當,它們對我們就成為虛空。因此,
1.我們必須以一切可能有的嚴肅和謹慎來從事這些操練:“要謹慎你的腳步;這不是要你不去神的殿(如箴言 25:17),也不是要你不情願親近神,因而緩慢地前往;而是要你謹慎自己的行止,思想自己腳下的道路,免得走錯一步。你要鄭重地停下來,然後開始敬拜神,並要花時間使自己為此預備妥當,不可倉促行事;倉促行事被稱為腳步急快(箴言 19:2)。要約束你的思想,不讓它游移並偏離這項工作;要約束你的情感,不讓它奔向錯誤的對象,因為在神殿的事務中,有足夠的工作需要全人投入,而全人投入尚且不夠。”有些人認為,這是暗指神吩咐摩西和約書亞脫鞋的命令(出埃及記 3:5;約書亞記 5:15,),以此表示順服和敬畏。要保持你的腳潔淨(出埃及記 30:19)。#
2.我們必須謹慎,所獻上的祭不可是愚昧人(即惡人)的祭,因為他們是愚昧人,他們的祭是耶和華所憎惡的(箴言 15:8);不可把撕裂的、瘸腿的和有病的帶來獻祭,因為我們已經得到明確的告誡,這樣的祭必不蒙悅納,所以獻上它是愚昧的;也不可只停留在標記、儀式和行為的外表上,而不顧其內涵和意義,因為這就是愚昧人的祭。操練身體若僅此而已,就是一場笑話;只有愚昧人才會以為能用這種方式取悅那位是靈並要求人心的神。他們一旦發現自己因缺乏真誠,費盡辛苦卻毫無所得,就會看出自己的愚昧。他們是愚昧人,因為他們沒有想到自己是在作惡;他們以為自己是在服事神,也使自己得益,實際上卻藉著虛偽的敬拜大大冒犯神,並且嚴重欺騙自己的靈魂。人即使聲稱自己在行善,甚至不知道自己在作惡,也可能正在作惡,因為他們沒有思想這事。有些人把這句話讀作:他們除了作惡,什麼也不知道。邪惡的心即使在敬拜的行為中也不能不犯罪。或者說,他們沒有想到自己是在作惡;他們只是冒險行事,無論對錯,無論是否蒙神喜悅,對他們都沒有分別。#
3.為使我們不獻愚昧人的祭,我們必須帶著樂意認識並履行自己本分的心來到神的殿。我們必須準備聆聽,也就是說:#
(1)我們必須殷勤留意所宣讀和傳講的神的道。“要迅速聽從祭司對祭物所作的解釋,他們會說明這些祭物的宗旨和意義;不要以為觀看他們所做的事就已經足夠,因為這必須是合乎理性的事奉,否則就是愚昧人的祭。”#
(2)我們必須決心遵從神向我們顯明的旨意。“聽”常用來表示“順服”,而順服勝過獻祭(撒母耳記上 15:22;以賽亞書 1:15、16)。我們若懷著這樣的心來到聖潔的本分前,就有了正確的心態:主啊,請說,僕人敬聽。一位好人說:“願主的話臨到;我即使有600個頸項,也會使它們全都俯伏在這話的權威之下。”#
4.我們每次親近神並向他祈求時,都必須極其謹慎,深思熟慮(第2節):在禱告、聲明或承諾時,不可開口冒失;心也不可急於在神面前發出任何言語。注意:#
(1)我們在神的殿中,在舉行宗教敬拜的莊嚴聚會中,乃是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在神面前、處於他的臨在之中;神已經應許在那裡與他的百姓相會,他的眼目在那裡看顧我們,我們的眼目也應當仰望他。#
(2)我們以聖潔的本分親近神時,有話要在他面前說,有話要在他面前發出;他是與我們有關係的那一位,我們與他之間有極其重大的事務。我們若無事而來,就必一無所得地離去。#
(3)我們在神面前所發出的言語必須出於內心,因此不可開口冒失;在敬拜中,絕不可讓舌頭跑在思想前面。我們口中的言語必須始終是內心默想的產物。對神而言,思想就是言語;言語若不是思想的寫照,就不過是風。僅用嘴唇勞碌,無論下了多大功夫,若僅此而已,在宗教中仍只是徒勞(馬太福音 15:8、9)。#
(4)我們所說的話出於內心還不夠,也必須出於安定的心,而不是出於突然的激動或激情。口不可冒失,心也不可急躁;無論我們講道時要替神說話,還是禱告時要對神說話,開口以前都不僅要思想,還要再三思想,不可說出任何不合宜、未經思量的話(哥林多前書 14:15)。#
5.我們在神面前必須節制言語;也就是說,我們必須敬畏並深思熟慮,不可像彼此交談時那樣,放肆而隨便地對神說話;不可想到什麼就說什麼;也不可像彼此交談時為了使自己的話得到理解、記住併產生影響,就把事情反覆述說。不是這樣;我們對神說話時必須思想:#
(1)他與我們之間有無限的距離:神在天上,在那裡以榮耀統管我們和世上一切人;無數聖天使侍立在他周圍,他遠遠超越我們一切的稱頌和讚美。我們在地上,就是他寶座的腳凳;我們卑微汙穢,與神毫無相似之處,完全不配從他領受任何恩惠,也不配與他有任何相交。因此,我們必須極其莊重、謙卑、嚴肅,向他說話時要心存敬畏,正如我們同一位地位遠高於我們的偉人說話一樣;為表示這一點,我們的言語要寡少,使所說的話經過仔細選擇(約伯記 9:14)。這並不是譴責一切冗長的禱告;長禱告若不是好事,法利賽人就不會用它來作偽裝;基督曾整夜禱告,我們也受教要恆切禱告。但它所譴責的是漫不經心、沒有真心的禱告,是虛妄的重複(馬太福音 6:7),以及按數目反覆唸誦主禱文。我們應當用神自己的話,就是聖經所教導的話,來對神說話並談論神;至於我們自己的話,就是我們自己想出來的話,則要寡少,免得因不按準則說話而說錯。#
(2)我們在敬拜中增多言語,會使敬拜成為愚昧人的祭(第3節)。混亂、可怕、令人困惑並擾亂睡眠的夢,證明繁忙的事務充滿了我們的頭腦;同樣,禱告中使用許多急促的言語,也證明愚昧在心中掌權,證明我們不認識、也不熟悉神和自己,對神的看法低下,對自己的靈魂漫不經心。即使在日常交談中,也能從言語眾多認出愚昧人;知道最少的人說得最多(第10章第11節),在敬拜中尤其如此。在那裡,多嘴的愚昧人無疑必跌倒(箴言 10:8、10),必不能蒙悅納。那些以為自己禱告時會因話多而蒙垂聽的人,確實是愚昧人。#
許願的義務。
4你向 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5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6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 神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做的呢?7多夢和多言,其中多有虛幻,你只要敬畏 神。8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詫異;因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鑑察,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
這些經文勸勉我們做四件事:
一、憑良心償還我們所許的願。
1.願是加在靈魂上的約束(民數記 30:2);藉著願,我們莊嚴地使自己承擔義務,不僅一般而言要做我們本來已有義務去做的事,而且在某些具體情形中,要做我們先前並無任何義務去做的事,無論這事關乎尊榮神,還是在人間服事他國度的利益。當你因感受到某種患難(詩篇 66:14),或為尋求某種憐憫(撒母耳記上 1:11),而向神許下這樣的願時,要知道你已經向耶和華開口,不能收回。因此,#
(1)要償還它;履行你所承諾的,把你分別並奉獻給神的獻給他:你所許的願,應當償還;要全數償還,不可扣留價銀的任何部分;要按原物償還,不可更換或改變,因為律法如此規定(利未記 27:10)。我們是否已經許願把自己獻給主?那麼,我們就要言而有信,在他的事奉中行事,使他得榮耀,不可褻瀆地使自己離開他。#
(2)償還不可遲延。你手中若有能力今日償還,就不可留到明日;不可請求寬限一天,也不可推遲到更方便的時候。隨著拖延,人對義務的感受會減弱、冷卻,並有逐漸消失的危險;我們也由此顯出履行所許之願時的勉強和退縮;並且 qui non est hodie cras minus aptus erit:今日沒有意願的人,明日會更加抗拒。拖延得越久,我們就越難使自己去履行;死亡不僅可能使你來不及償還,還可能在你揹負違背誓願之罪時,把你帶到審判面前(詩篇 76:11)。#
2.這裡給出兩個理由,說明我們為何應當迅速而甘心地償還所許的願:#
(1)因為若不如此,我們就是冒犯神;我們愚弄他,彷彿打算欺騙他;神不喜悅愚昧人。這裡所暗示的多於明說的;其意思是,他極其憎惡這樣的愚昧人和這樣的愚昧行為。他需要愚昧人嗎?不需要;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他必定嚴厲地與那些這樣對他反覆無常的人算賬。#
(2)因為若不如此,我們就是傷害自己;我們失去許願所帶來的益處,甚至還會因違背誓願而招致懲罰。因此,不許願要比許願而不償還好得多,也更安全、更有利於我們。不許願不過是疏忽,許願而不償還卻使人擔負背信和起假誓的罪;這是向神說謊(使徒行傳 5:4)。#
二、謹慎許願。這是我們憑良心履行誓願所必需的(第6節)。
1.我們必須謹慎,絕不可許願去做任何有罪的事,或可能成為犯罪誘因的事,因為這樣的願本來就許錯了,必須違背。不可讓你的口藉著這樣的願使你的肉體犯罪,正如希律冒失的承諾使他砍下施洗約翰的頭。#
2.我們不可許願去做那些因肉體的軟弱而有理由擔心自己不能履行的事,就像有些人許願獨身,卻不知道如何守住所許的願。他們由此:#
(1)使自己蒙羞;因為他們被迫在使者面前說:“這是錯誤。”也就是說,他們不是沒有那個意思,就是沒有思想自己所說的話;無論採取哪一種解釋,都已經足夠糟糕。“你許願以後,不要設法逃避,也不要尋找藉口來擺脫其義務;不可在祭司面前說,你經過再次考慮已經改變主意,希望免除所許之願的義務;祭司被稱為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或傳信者。你要堅守所許的願,不可尋找漏洞逃脫。”有些人把“使者”理解為守護天使,認為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天使隨侍並察看他的行為。另一些人則把它理解為基督,即立約的使者;他在自己百姓的聚會中與他們同在,鑑察人心,不可能受人欺騙;不要惹動他,因為神的名在他裡面,而他被描述為嚴格、忌邪的(出埃及記 23:20、21)。#
(2)使自己暴露在神的憤怒之下;因為這些人用口向神說謊,用舌頭諂媚神,神便因他們的聲音而發怒,也因他們的虛假而不悅,並毀壞他們手中的工作;也就是說,他使他們的事業衰敗,挫敗他們在許下這些願時曾求神使之成功的計劃。我們若背信地廢除口中所說的話,撤回自己所許的願,神就會公正地推翻我們的計劃;那些以相反且不顧後果的方式對待神的人,神也必以相反且不顧他們的方式對待他們。許願之後才追問,是人的網羅。#
三、始終敬畏神(第7節)。古時有許多人聲稱可以借夢知道神的心意;他們滿口講夢,幾乎使神的百姓因他們的夢忘記神的名(耶利米書 23:25、26)。現在也有許多人因自己可怕或怪異的夢,或因別人的夢而困擾自己,彷彿這些夢預示著這樣或那樣的災禍。留意夢的人必有許多夢充滿頭腦;但這些夢全都有各樣的虛空,正如許多言語中也有虛空一樣;我們越重視它們,其中的虛空就越多。“它們不過像孩童和愚昧人無聊而無關緊要的閒談,所以絕不要在意;要忘記它們;不要反覆述說它們,也不要看重它們,不要從中得出令人不安的結論,只要敬畏神;要注目他的至高主權,把他常擺在你面前,保守自己常在他的愛中,懼怕得罪他,這樣你就不會因愚昧的夢而擾亂自己。”要不因天象驚惶,也不懼怕異教徒的偶像,其方法就是敬畏神,以他為列國的君王(耶利米書 10:2、5、7)。
四、以敬畏神抑制對人的懼怕(第8節)。“要把神擺在你面前;這樣,你若看見窮人受欺壓,就不會因這事驚奇,不會指責神的護理;當你看見設立官長的目的如此被歪曲時,也不會因此輕視官長制度;當你看見宗教不能保障人免受冤屈時,也不會因此輕視宗教。”請注意這裡:
1.地上的一幅悲慘景象。每一個有正義感並關心人類的好人,看見窮人因貧窮、無力自衛而受欺壓,看見一省之中審判和公義遭到強暴歪曲,看見人以法律為掩護、以權力為後盾施行壓迫,就不能不感到憂愁。整個國家可能有良好的治理,但某個省份仍可能碰巧交託給一個惡人,公義因他的惡政而遭歪曲;可見,即使最有智慧的君王在委任職位時,也很難確保自己所任用的人可靠;他們只能在弊害顯露以後加以糾正。#
2.天上的一幅安慰人心的景象。當事情顯得如此悲慘時,我們可以用以下事實安慰自己:#
(1)壓迫者雖居高位,神卻在他們之上;他們在什麼事上狂傲,神就在那事上顯明自己高過他們(出埃及記 18:11)。神高過最高的受造物,高過最高的君王,高過那位高過亞甲的王(民數記 24:7),也高過最高的天使,就是上界的寶座和掌權者。神是治理全地的至高者,他的榮耀高過諸天;在他面前,君王不過是蟲,最輝煌的也不過是螢火蟲。#
(2)壓迫者雖然自以為安穩,神的眼目卻在他們身上;他們強暴歪曲審判的一切行為,神都留意,並必為此與他們算賬。他不只是看見,而且仔細察看,並將其記錄下來,留待日後重新審理;他的眼目注視他們所行的道路(見約伯記 24:23)。#
(3)天使構成一個世界,因為有比他們更高的;神的公義差遣這些天使保護受害者,懲罰害人者。西拿基立因自己的強大軍隊而極其自負,但一個天使就勝過他和他的全部軍隊。有些人認為,“比他們更高的”是指國家的大議會,諸省的長官要向其中的總長負責(但以理書 6:2);也指受理對地方總督之控訴的元老院,以及人們可以從下級法院向其上訴的上級法院;這些機構是良好治理一個國家所必需的。這應當成為對壓迫者的約束:他們在地上的上級或許會追究他們;無論如何,天上至高的神必會如此。#
財富的虛空。
9況且地的益處歸眾人,就是君王也受田地的供應。10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11貨物增添,吃的人也增添,物主得什麼益處呢?不過眼看而已!12勞碌的人不拘吃多吃少,睡得香甜;富足人的豐滿卻不容他睡覺。13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14因遭遇禍患,這些資財就消滅;那人若生了兒子,手裡也一無所有。15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16他來的情形怎樣,他去的情形也怎樣。這也是一宗大禍患。他為風勞碌有什麼益處呢?17並且他終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煩惱,又有病患嘔氣。
所羅門已經顯明享樂、歡愉和精美工程的虛空,也顯明尊榮、權力和王室威嚴的虛空;許多貪婪的世俗之徒會贊同他,也會像他一樣輕看這些事;但他認為金錢是實在的東西,只要能擁有足夠的金錢,自己就幸福了。這正是所羅門在這些經文中所抨擊並試圖糾正的錯誤;他表明,鉅額財富以及人圍繞它們所生的眼目之慾,與肉體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一樣充滿虛空;人囤積財產,並不比花費財產更能使自己幸福。
一、他承認,大地為維持並安慰人類生活而產生的出產,是有價值的東西(第9節):地的收益歸眾人享用。人的身體既是由塵土造成的,也從地裡得到供養(約伯記 28:5);人確實得到這樣的供養,沒有被迫以貧瘠之地為居所(他因悖逆本來應得這樣的懲罰,詩篇 68:6),這是神向人大施恩惠的一個實例。人可以從地裡獲得收益,而這收益歸眾人享用;眾人都需要它,它是為眾人安排的,也足夠眾人享用。它不僅為所有人預備,也為一切低等的受造物預備;同一片土地既為牲畜生長青草,也生長供人使用的菜蔬。以色列人曾有從天而降的糧食,就是天使的食物;然而,地是我們的倉庫,野獸也與我們一同分享其中的供應,這一點足以使人謙卑。王自己也受田地供養;沒有田地的出產,他就得不到良好供養,甚至會完全餓死。這使農夫的職業大得尊榮,因為在維持人類生命的一切職業中,它最為必要。眾人都從中得益;權貴也不能離開它而生活;它歸眾人享用,也歸王自己享用。那些擁有豐富土地出產的人必須記住,這些出產是為眾人預備的;因此,他們應當把自己看作豐富財物的管家,從中分給有需要的人。美味和柔軟的衣服只供一部分人享用,但地的出產卻供眾人享用。即使那些吸取海中豐富物產的人(申命記 33:19),也不能沒有地的出產;而擁有足夠地上出產的人,可以不看重海中的豐富物產。
二、他堅持認為,超過這些需要、用來囤積而非使用的財富都是虛空之物,不能使人安逸或幸福。我們的救主曾說,人的生命不在於家道豐富(路加福音 12:15);所羅門在這裡要用各種論據證明的,正是這個道理。
1.人擁有得越多,想要的也越多(第10節)。一個人可能只有少量銀子,卻以此為滿足;他可能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足夠,不再貪求更多。敬虔加上知足,便是大利。雅各說:“我已經夠了。”保羅說:“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但是,#
(1)貪愛銀子並把心放在銀子上的人,永遠不會認為自己已經足夠;他反而使自己的慾望像陰間一樣擴張(哈巴谷書 2:5),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賽亞書 5:8),並像水蛭的女兒一樣不斷呼喊:“給呀,給呀!”天然的慾望在得到所求之物時便止息,敗壞的慾望卻永不滿足。天性以少為足,恩典以更少為足,私慾卻不以任何東西為足。#
(2)一個人即使銀子極其豐富,並且增長得極快,仍不會發現銀子能使自己的靈魂得到任何真實的滿足。有些身體的慾望是銀子本身無法滿足的;人若飢餓,銀錠在滿足他的飢餓方面並不比泥塊更有用。世上的豐富就更不能滿足屬靈的慾望;一個人無論擁有多少銀子,仍會貪求更多,不僅貪求更多銀子,也貪求別的東西,貪求另一種性質的東西。那些使自己成為世界奴僕的人,正在為那不能使人滿足之物耗費勞力(以賽亞書 55:2);它可以填滿肚腹,卻永遠不能填滿靈魂(以西結書 7:19)。#
2.人擁有得越多,需要使用財富的場合就越多,要處理的財富事務也越多,因此得失正好相抵:財物增多,吃用的人也增多(第11節)。食物越多,吃飯的嘴也越多。產業興旺了嗎?家庭豈不同時人數增加,兒女長大以後豈不需要更多嗎?人擁有得越多,就越要維持體面的家庭,越要僱用更多僕人,接待更多賓客,賙濟窮人也必須更多;依附他們的人也會更多,因為屍首在哪裡,鷹也會聚在哪裡。我們在衣食之外所有的,乃是為別人所有;那麼,這些財物對主人自己有什麼益處呢?不過是親眼觀看它們的樂趣罷了,而這是一種可憐的樂趣。主人與分享者之間的全部差別,只是一種空洞的觀感;主人看見這些東西屬於自己,他身邊的人卻同他一樣享受這些東西帶來的實際益處。主人只多了一種向別人行善的滿足;對相信基督所說“施比受更為有福”的人而言,這確實是一種滿足;但對貪婪的人而言,他認為凡沒有歸給自己的都是損失,所以看見別人吃用他增加的財物,就成為不斷的煩惱。#
3.人擁有得越多,對財富的憂慮也越多;這些憂慮使人困惑,擾亂人的安息(第12節)。恢復精神的睡眠同食物一樣,是今生的支持和安慰。現在,#
(1)通常睡得最好的人,是那些辛勤勞作、只擁有自己勞作所得的人:勞碌人的睡眠香甜。這不僅因為勞作使他疲倦,令睡眠更受歡迎,也使他睡得深沉;還因為他沒有多少使頭腦充滿憂慮、打斷睡眠的東西。他雖然吃得少,可吃的東西也少,睡眠仍然香甜,因為疲倦搖他入睡;他即使吃得多,也能安睡,因為勞作使他有良好的消化。殷勤基督徒的睡眠,以及他的長眠,都是香甜的;因為他已經在服事神的事上耗盡自己的精力和時間,所以能欣然歸回神那裡,以神為他的安息。#
(2)那些擁有其他一切的人,卻常常不能確保一夜安眠。他們要麼睜眼不眠,要麼睡得不安穩,無法恢復精神;擾亂並打斷他們睡眠的正是他們的豐裕,既有大量的憂慮(正如那個財主的田產豐盛時,心裡思想:“我該怎麼辦呢?”路加福音 12:17),也有過量的飲食;這些飲食使心負擔過重,令他們生病,因而妨礙他們安息。亞哈隨魯在酒宴以後不能入睡;他們在取得和使用自己財物方面的罪咎感,或許也同其他任何事物一樣擾亂他們的睡眠。但神賜他所愛的人安睡。#
4.人擁有得越多,在傷害別人和被別人傷害這兩方面所處的危險也越大(第13節):有一件禍患,一件嚴重的禍患,是所羅門親自在日光之下、在這個低下的世界、這個罪惡與悲慘的舞臺上看見的:財富由主人保存,反而害了主人;他們曾勤奮地囤積並妥善保管財富,但沒有這些財富,他們反而會更好。#
(1)他們的財富傷害他們,使他們驕傲、自以為安穩並貪愛世界,使他們的心離開神和本分,使他們很難進入天國,甚至幫助把他們關在天國之外。#
(2)他們用財富傷害別人;財富不僅使他們有能力滿足自己的私慾、過奢侈的生活,也使他們有機會壓迫別人,苛刻地對待別人。#
(3)他們常常因自己的財富而受到傷害。他們若不富有,就不會遭人嫉妒,也不會被人搶劫。肥壯的牲畜最先被牽去宰殺。有人指出,一個極其富有的人有時僅僅因為產業巨大且過度膨脹,就在普遍赦免中被排除在外,性命和財產都得不到赦免;所以,財富常常奪去其主人的性命(箴言 1:19)。#
5.人擁有得越多,要失去的也越多,並且也許會全部失去(第14節)。那些付出極大辛勞積存起來、又極其謹慎地保守的財富,因禍患而消滅,正是因他們為保全並增添財富所付出的辛勞和謹慎而消滅。許多人因過度急切地想要擴充產業、使之增多,反倒毀掉了自己的產業;又因企圖抓住一切,而失去了一切。財富是會消逝之物,我們為之付出的一切操心都不能使它變成別的樣子;它們為自己長出翅膀,飛去了。那本以為能使兒子成為紳士的人,留給他的卻是乞丐的境地;他生了一個兒子,又在將來可以繼承產業的指望中將他養大,但他死時所留下的產業卻揹負著與其價值相等的債務,以致他手中一無所有。這是常見的情形;那些外表顯赫的產業,後來證實並不像它們表面所顯出的那樣,反倒欺騙了繼承人。#
6.人死時無論擁有多少,都必須將這一切留在身後(第15、16節):他怎樣赤身出母腹,也必照樣歸去;只不過,他赤身來到世上時,親友憐憫他,給他裹上襁褓;同樣,他離世時,他們給他穿上壽衣,僅此而已(見約伯記 1:21;詩篇 49:17)。這一點被用來說明我們為何應當以自己所有的為滿足(提摩太前書 6:7)。就身體而言,我們必須怎樣來,也怎樣去;塵土仍歸於地,仍如原來的樣子。但如果靈魂也照它來時的樣子歸去,我們的處境就很可悲了,因為我們生在罪中;如果我們仍在罪中、未得聖潔而死,倒不如從未出生。這裡所說的屬世之人似乎正是如此,因為經上說,他在各方面都照他來時的樣子歸去,仍舊有罪,仍舊悲慘,而且悲慘得多。這是一件慘痛的禍患;那顆心黏附於世界的人認為這是慘痛的,因為他勞碌所得的,手中一樣也不能帶走;他的財富不會隨他進入另一個世界,在那裡也不能給他任何幫助。如果我們在信仰之事上勞碌,借這勞碌所得的恩典和安慰,就可以帶在心中離去,並且直到永恆都因此受益;這才是存到永遠的食物。但我們若只為世界勞碌,要用世上的東西裝滿雙手,就不能把它們隨身帶走;我們出生時雙手緊握,死時雙手卻伸開,放掉了從前緊抓不放的東西。因此,總而言之,他完全可以問:為風勞碌的人有什麼益處呢?注意,那些為世界勞碌的人乃是為風勞碌;他們所追求的,聲勢多於實質,變化無定,總是轉移方向,不能使人滿足,並且常常有害;我們無法將它緊緊抓住。我們若把它當作自己的分,它就不能餵養我們,正如風不能餵養我們一樣(何西阿書 12:1)。人臨死時發現自己勞碌所得的益處已經全然消失,像風一樣逝去,不知去向,便會看出自己原是為風勞碌。#
7.那些擁有很多的人,若把心放在其上,不但死時不得安慰,活著時也不得安慰(第17節)。這個如此專心積聚產業的貪婪屬世之人,一生都在黑暗中吃喝,多有憂愁,又有疾病和惱怒;他不但不能從自己的產業得著樂趣,自己也不能享用它,因為他吃的是愁苦的餅(詩篇 127:2),而且看見別人享用他的產業,也大為煩惱。他不得不支出的費用使他難受,使他焦躁;他彷彿因自己和身邊的人不能不吃飯而惱怒。照我們對最後一句的理解,它表明這個貪婪的屬世之人多麼不能忍受人生中常見而無法避免的災禍。他健康時在黑暗中吃喝,常因顧慮、懼怕自己所有之物而心情沉鬱;但他若生病,就在疾病中多有憂愁和惱怒。他惱恨疾病使他撇下事務,妨礙他追求世上的事;又惱恨自己所有的財富都不能給他任何安舒或緩解;尤其令他驚恐的,是想到死亡;他的疾病正是死亡的先兆;想到自己要離開這個世界,把自己傾心眷戀的世上之物留在身後,並遷往一個他從未為之作任何準備的世界。他並沒有依著神的意思憂愁,他的憂愁也沒有使他悔改;他所有的卻是憂愁和惱怒。他向神的護理發怒,向自己的疾病發怒,向身邊所有的人發怒,焦躁易怒;這使他的患難加倍。善人卻藉著在疾病中的忍耐和喜樂,使患難減輕、變得容易承受。#
感恩的享用。
18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 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分。19 神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 神的恩賜。20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日,因為 神應他的心使他喜樂。
所羅門從積蓄財富的虛空,在這裡推斷,我們所能採取的最佳途徑,就是善用自己所有的,以此服事神、行善,並使自己和家人從中得到安慰;這一點他先前已經力陳(第2章第24節;第3章第22節)。請注意:
1.這裡向我們所推薦的是什麼。不是放縱肉體的慾望,也不是以眼前的快樂或利益為自己的分,而是清醒、適度地使用神的護理所分配給我們的東西,使我們舒適地度過今世。我們不可因貪婪而使自己捱餓,彷彿不能供給自己合宜的食物;也不可因熱衷於屬世的追求,或因過度操心、憂愁而使自己捱餓;我們應當吃喝適合自己的食物,使身體保持良好狀態,好讓身體為靈魂服事神效力。我們不可勞碌至死,隨後讓別人享受勞碌的成果;而應當享受自己雙手勞碌所得的安慰,並且不是偶爾如此,而是在神賜給我們的一生所有日子裡都如此。生命是神的恩賜,他已經定準我們一生的日數(約伯記 14:5);因此,讓我們以喜樂歡欣的心度過這些日子,服事主我們的神。我們不可把本職工作當作苦役,使自己成為它的奴隸;而應當因自己的勞碌喜樂,不可承攬超過自己能力的事務,以致無法完成而不陷入困惑和不安;卻應當在神所安置我們的職分中得到樂趣,歡歡喜喜地辦理其中的事務。無論我們的勞碌是什麼,這就是因勞碌喜樂,正如西布倫因外出而喜樂,以薩迦因住帳棚而喜樂。#
2.為向我們推薦此事而提出的理由是什麼。#
(1.)這樣行是美好而合宜的。這樣做是好的,看起來也是合宜的。那些歡歡喜喜地使用神所賜之物的人,便藉此尊榮賜予者,符合這恩賜的本意,行事合理而慷慨,在世上行善,並使自己所有的發揮最大益處;這既是他們的榮譽,也是他們的安慰。這是美好而合宜的,其中既有本分,也有體面。#
(2.)這是我們能從今世事物中得到的全部益處:這是我們的分;我們這樣行,就是取得自己的分,並從不好的事物中取得最大的益處。這是我們在屬世產業中所有的那一份。神必須得他的分,窮人必須得他們的分,我們的家人也必須得他們的分,而這才是我們的分;這是我們從這些產業中所得的全部份額。#
(3.)有心這樣行,乃是神恩典的一種恩賜,為他護理的一切恩賜加上冠冕。神若賜一個人資財豐富,又賜他能力享用,賜他智慧和恩典,使他從中得益,也用它行善,他便使這恩惠完全,使它真正成為福分。這既是神的恩賜,我們就必須切切尋求它,把它視為與我們今世享用有關的最佳恩賜。#
(4.)這是使我們自己的生活安舒,並使我們在地上的生活所難免的許多勞苦患難中得到寬慰的途徑(第20節):他不會常常記念自己一生的日子,就是他憂愁和艱苦勞碌的日子、工作的日子、哭泣的日子。他要麼忘記它們,要麼記得它們如同流逝的水;他不會把自己的十字架過多地放在心上,也不會長久保留它們的苦澀滋味,因為神以他心中的喜樂回應他,用勞碌中的喜樂平衡勞碌的一切煩惱,又使他享用雙手勞碌所得的,以此報償他。神即使沒有按照他願望和期望的字面意思一一回應,卻仍以遠勝於那些願望和期望的東西,就是他心中的喜樂,回應了他。喜樂的心靈是一大福分;它使我們工作的軛容易負,使我們患難的擔子輕省。#
所羅門在本章論述:一、關於敬拜神。他提出敬拜神,作為醫治他已經觀察到存在於智慧、學問、享樂、尊榮、權力和事務中的一切虛空的良方。為使我們不被這些事物欺騙,也不因在其中遭遇失望而心靈煩惱,我們應當憑良心盡我們對神的本分,並維持與他的相交;但與此同時,他也就宗教操練中常常出現的虛空,給出必要的警戒,因為這些虛空奪去宗教操練的美好,使其不能幫助我們抵禦其他虛空。我們的宗教若是虛空的宗教,那虛空該是何等大!所以,我們應當謹防以下方面的虛空:
1.聽道和獻祭(第1節)。#
2.禱告(第2、3節)。#
3.許願(第4–6節)。#
4.假稱夢是神的啟示(第7節)。這裡,#
(1)作為醫治這些虛空的良方,他規定要敬畏神(第7節)。#
(2)為防止好人目前所受的苦難使人跌倒,他指引我們仰望神(第8節)。二、關於今世的財富,以及隨之而來的虛空和煩惱。地裡的出產確實是維持生命所必需的(第9節);但至於銀子、金子和財富,#
1.它們不能使人滿足(第10節)。#
2.它們於人無益(第11節)。#
3.它們使人不安(第12節)。#
4.它們常常有害並致人毀滅(第13節)。#
5.它們會消逝(第14節)。#
6.我們死時必須把它們留下(第15、16節)。#
7.我們若沒有一顆善用它們的心,它們就會帶來許多不安(第17節)。因此,他勸我們安然享用神所賜給我們的,同時仰望那位賜予者;這是既實現我們擁有這些財物的目的,又避免鉅額財產通常伴隨之禍患的最好方法(第18–20節)。所以,我們若能從本章學會如何處理宗教之事和今世之事(這兩者佔據我們大部分的時間),使二者都產生良好的效益,使我們的安息日和平日都不致虛度,我們就有理由說:我們學會了兩個寶貴的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