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傳道書 9
傳道書: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4
護理中的奧秘。
1我將這一切事放在心上,詳細考究,就知道義人和智慧人,並他們的作為都在 神手中;或是愛,或是恨,都在他們的前面,人不能知道。2凡臨到眾人的事都是一樣:義人和惡人都遭遇一樣的事;好人,潔淨人和不潔淨人,獻祭的與不獻祭的,也是一樣。好人如何,罪人也如何;起誓的如何,怕起誓的也如何。3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有一件禍患,就是眾人所遭遇的都是一樣,並且世人的心充滿了惡;活著的時候心裡狂妄,後來就歸死人那裡去了。
論到那些聲稱尋找哲人石的人,人們曾指出,他們雖然始終找不到自己所尋求的,卻在尋找過程中偶然得出了許多其他有用的發現和實驗。同樣,所羅門在前一章末尾專心要明白神的作為,並費盡心力考察,雖然他不指望能將其查明,卻發現了足以充分報償他這番考察、並使他稍得滿足的事;他在這裡把這些告訴我們。因為他正是為此將這一切放在心上思想,慎重權衡,好為他人的益處加以說明。要注意:我們所要說明的事,應當先加以思想;說一句話以前,要思想兩遍;而我們已經思想過的事,隨後就應當說明。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
所羅門研讀護理之書時所遇到的巨大難題,是在分配安慰與苦難、安排各種事件時,好人與壞人之間所顯出的差別很小。這事曾使許多有智慧、善於沉思的人困惑不解。所羅門在這些經文中論述此事;他雖然不試圖查明神的這項作為,卻說出了足以防止這事成為我們絆腳石的話。
I.在描述這試探的強大力量以前,他先提出一項重大而無可置疑的真理,決意持守;若堅定相信這真理,就足以破除試探的力量。神的百姓應對這個難題時,向來採用這種方法。約伯在論述此事以前,先提出神無所不知的教義(約伯記 24:1);耶利米提出神公義的教義(耶利米書 12:1);另一位先知提出神聖潔的教義(哈巴谷書 1:13);詩人則提出神的良善,以及他對自己百姓特有恩寵的教義(詩篇 73:1)。所羅門在這裡所抓住並決意持守的,也正是這一點:善惡之事雖然似乎不加分別地分配,神對自己的百姓卻有特別的照顧和關懷。義人和智慧人,以及他們的作為,都在神手中,處於他特別的保護和引導之下;他們一切的事務都由他掌管,為使他們得益處;他們一切智慧、公義的行為都在他手中,雖不在今世,卻要在來世得到報償。他們看似已被交在仇敵手中,其實並非如此。人若不是從上頭得了權柄,就無力敵對他們。影響他們的事並非偶然發生,而是全都按照神的旨意和謀略;那看似最不利於他們的事,他必使之轉而有利於他們。無論發生什麼,都當以此使我們安心:神的眾聖徒都在他手中(申命記 33:3;約翰福音 10:29;詩篇 31:15)。#
II.他把這一點立為準則:不可按照人外在的景況來衡量和判斷神的愛與恨。如果興盛是神慈愛的確切標誌,患難是他憎恨的確切標誌,那麼,看到惡人與敬虔之人遭遇相同,我們就確實有理由被冒犯。但事情並非如此:沒有人能從今世擺在他面前的一切事,就是從那些感官所能感知的事物,知道愛或恨。我們可以從自己裡面的情形知道這些事;我們若全心愛神,就可由此知道他愛我們;同樣,我們若受那與他為敵的屬肉體之心支配,也可以知道自己處在他的震怒之下。這些事將由以後的情形,就是由人永遠的境況顯明。可以確定的是,人幸福或悲慘,取決於他們是在神的愛之下還是在神的憎恨之下,卻不取決於他們是在世界的笑臉之下還是怒容之下。因此,神若愛一個義人(他確實愛他),這人即使遭世界怒視,仍是幸福的;神若恨一個惡人(他確實恨他),這人即使得世界笑臉相迎,仍是悲慘的。這樣,各樣事件不加分別地分配所造成的冒犯就消除了。#
III.提出這些原則之後,他承認凡事臨到眾人都是一樣;從前就是如此,所以如今若仍是如此,若我們和我們的家人也有這樣的遭遇,我們不應以為奇怪。有人認為,這一點以及直到第13節為止的下文,都是無神論者反對神護理教義的乖謬推論;但我寧願把它看作所羅門的讓步。他既已確立那些足以防止人濫用他所承認之事的真理,就更可以坦然作此讓步。請在這裡留意(第2節):#
1.義人與惡人的品格大不相同;這裡從幾個方面把兩者彼此對照,為要表明,儘管凡事臨到眾人都是一樣,這卻絲毫沒有混淆道德上善與惡之間永恆的分別,這分別仍然不可改變。#
(1.)義人是潔淨的,手潔心清;惡人是不潔淨的,受汙穢私慾支配。他們在自己眼中或許純潔,卻尚未洗淨自己的汙穢。神在來世必定要將潔淨的與不潔淨的、寶貴的與卑賤的分別出來,雖然他在今世似乎沒有如此行。#
(2.)義人獻祭,就是他們本著良心,按照神的旨意,以內在和外在的敬拜來敬拜神;惡人不獻祭,就是他們忽略對神的敬拜,不肯為神的尊榮捨棄任何東西。全能者是誰,竟要他們侍奉他呢?#
(3.)義人是好人,在神眼中為善,也在世上行善;惡人是罪人,違犯神和人的律法,也惹動二者。#
(4.)惡人起誓,對神的名毫無敬畏,反以輕率、虛假的誓言褻瀆這名;義人卻懼怕起誓,不主動發誓,只在被要求時起誓,並且極其敬畏。他懼怕起誓,因為起誓是鄭重地訴諸神,以他為見證者和審判者;他起誓以後,懼怕違背誓言,因為神是施行報應的公義之神。#
2.義人與惡人在今世的境況差別甚小:兩者遭遇同一件事。大衛富有嗎?拿八也富有。約瑟蒙君王寵愛嗎?哈曼也蒙寵愛。亞哈在戰場上被殺嗎?約西亞也是如此。壞無花果被帶到巴比倫嗎?好的也被帶去(耶利米書 24:1)。同一件事臨到兩者,其起因、目的和性質有極大的差別;其影響和結局也同樣大不相同。同一個護理,對一方是使人由生命進入生命的香氣,對另一方則是使人由死亡進入死亡的香氣,儘管從外表看來是相同的。#
IV.他承認,這事對有智慧的善人而言是極大的苦惱:“這是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中一件禍患,也是最令人困惑的事(第3節);沒有什麼比眾人遭遇同一件事更使我不安。”這使無神論者剛硬,也加強作惡之人的手;正因如此,世人的心充滿邪惡,並且一心一意要作惡(第8章第11節)。他們看到義人和惡人遭遇同一件事,就邪惡地由此推斷,在神看來,他們為義還是為惡並無區別,因而為滿足自己的私慾便無所顧忌。#
V.為進一步闡明這個巨大難題,他開始這番論述時講明瞭義人幸福的教義(無論他們遭受什麼,他們和他們的作為都在神手中,因而是在可靠的手中,不可能處在更可靠的手中);照樣,他結束時講明惡人悲慘的教義:無論他們怎樣興盛,他們活著的時候心裡狂妄,後來就歸到死人那裡。不要嫉妒作惡之人的興盛,因為:#
1.他們如今是瘋癲之人,他們看似有福享受的一切樂趣,不過像精神失常之人的美夢和幻想。他們因自己的偶像而狂妄(耶利米書 50:38),瘋狂地敵對神的百姓(使徒行傳 26:11)。浪子悔改時,經上說他醒悟過來(路加福音 15:17),這暗示他先前曾失去理智。#
2.他們很快就會成為死人。他們活著的時候聲勢浩大、忙亂不休,但過不多久便歸到死人那裡,他們的一切威風和權勢也到此為止;那時,他們一切在罪中的狂妄和暴行都要受到追討。雖然在死亡這一邊,義人和惡人看似相同,但在死亡的另一邊,他們之間將有天壤之別。#
死亡的後果;正當地享受人生。
4與一切活人相連的,那人還有指望,因為活著的狗比死了的獅子更強。5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記念。6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7你只管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心中快樂喝你的酒,因為 神已經悅納你的作為。8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9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 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10凡你手所當做的事要盡力去做;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
所羅門在煩惱之中,曾稱讚死人勝過活人(第4章第2節);但他在這裡想到,活著可以為死亡作準備,並確保對更美生命的盼望,似乎又有了另一種看法。
I.他說明活人比死人所有的益處(第4–6節)。#
1.有生命就有指望。Dum spiro, spero:我尚有氣息,就有指望。活人的特權在於,他們在親屬關係、交往和談話上與活人相連;只要仍是如此,就有指望。一個人的境況若因任何緣故而不好,就有改善的指望。心若充滿邪惡,裡面若有狂妄,但只要還有生命,就仍有指望,可以靠神的恩典發生蒙福的改變;然而,人歸到死人那裡以後(第3節),就為時太晚;那時汙穢的,仍舊汙穢,永遠汙穢。人若被棄置一旁,被視為無用,但只要仍與活人相連,就有指望可以再次紮根結果;活著的人還有用,或可能有某種用處,但對於這個世界而言,死去的人已不可能再提供任何服事。因此,活狗勝過死獅;最低微的活乞丐尚能享受這個世界的某種安慰,也能為它提供某種服事;最偉大的君王一旦死去,卻完全不能如此。#
2.有生命就有為死亡作準備的機會:活人知道死人不知道的事,尤其知道自己必死,因而已經或可能受到激勵,為那必定臨到、也可能忽然臨到的巨大改變作準備。要注意:活人不能不知道自己必死,不能不知道自己非死不可。他們知道自己處在死亡的判決之下;死亡的使者已經把他們拘禁起來,他們也感覺自己日漸衰殘。這是必要而有益的知識;因為我們活著的時候,還有什麼本分比預備死亡更要緊呢?活人知道自己必死;這事尚未來到,所以仍可為此作準備。死人知道自己已經死了,卻為時太晚;他們已經在那固定的大深淵另一邊。#
3.生命一去,就我們而言,整個世界也隨之消逝。#
(1.)我們與這個世界及其中萬物的一切往來到此結束:死人對他們活著時所密切接觸的事一無所知。沒有證據表明,他們知道自己留下之人所做的任何事。亞伯拉罕並不認識我們;他們被遷入幽暗之中(約伯記 10:22)。#
(2.)我們在這個世界的一切享受也到此結束:他們為世上事物所付的勞苦不再得到報償,他們所得的一切都必須留給別人;他們聖潔的行為有賞賜,屬世的行為卻沒有。食物和肚腹都要一同廢壞(約翰福音 6:27;哥林多前書 6:13)。這一點在第6節得到解釋。他們永遠不再有分,在他們所想像會永遠成為其產業的事上,就是在日光之下所行、所得的一切事上,都不再有分。這個世界的事物不能成為靈魂的產業,因為它們不能成為永遠的產業;那些選擇它們、以它們為美物的人,只在今生有分(詩篇 17:14)。世界只能成為有生之年的年金,不能成為永遠的產業。#
(3.)他們的名聲到此結束。只有極少數人的名字能在他們死後長久留存;墳墓是遺忘之地,因為葬在那裡的人很快就無人記念;他們的地方不再認識他們,那些曾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土地也不再認識他們。#
(4.)他們的情感、友誼和仇恨到此結束:他們的愛、恨和嫉妒如今都已消滅;他們所愛的美物、所恨的惡事、所嫉妒的他人興盛,如今都隨著他們一同終結。死亡使彼此相愛的人分離,終止他們的友誼,也使彼此憎恨的人分離,終止他們的爭吵。Actio moritur cum personœ:人及其行為一同死去。在那裡,朋友不能使我們的處境變好(他們的愛不能給我們任何恩惠),仇敵也不能使我們的處境變壞:他們的憎恨和嫉妒不能給我們任何損害。在那裡,惡人停止攪擾。如今如此影響並充滿我們、使我們如此掛慮和戒備的事,到那裡都將終止。#
II.由此他推論,只要生命尚存,就應儘可能充分地加以利用,並且明智地安排餘下的日子,這乃是我們的智慧。#
1.我們活著的時候,要品味人生的安慰,並歡歡喜喜地享受自己所得的一分。所羅門自己曾因濫用感官的快樂而陷入網羅,所以他警告別人提防其中的危險;他不是完全禁止這些快樂,而是指引人清醒、適度地享用它們。我們可以使用世界,卻不可濫用它;要取得其中可以取得的,不可期望更多。這裡說到:#
(1.)所規定的這種喜樂的具體表現:“你現在消沉憂鬱;你這個愚昧人,只管去吧,振作心情。”#
[1.]“要使你的心靈安逸愉快;這樣,裡面就有喜樂和快樂的心”,就是良善的心(原文所用的正是這個詞)。這使它有別於屬肉體的歡娛和感官的快樂;後兩者乃是心中的惡,既是裡面諸多邪惡的症狀,也是其原因。我們必須享受自己,享受朋友,享受我們的神;也必須謹慎持守無虧的良心,使任何事都不能攪擾我們享受這些福分。我們必須歡喜地侍奉神,享用他所賜的,也慷慨地分給別人;不可讓自己因對世界過度的憂慮和悲傷而受壓。我們吃自己的飯,應當像以色列人,不在居喪時吃(申命記 26:14);也要像基督徒,存歡喜、慷慨的心吃(使徒行傳 2:46;參看申命記 28:47)。#
[2.]“要享用神賜給你的安慰和福分:吃你的飯,喝你的酒;是你自己的,不是別人的,不是詭詐所得的飯,也不是強暴所得的酒,而是誠實取得的,否則你就不能安心享用,也不能期待它蒙福:是你的飯和你的酒,與你的地位和身份相稱,既不過分奢侈地高於它,也不卑劣寒酸地低於它;要把神所賜的用於他託付給你時所指定的目的,因為你不過是管家。”#
[3.]“要把你的喜樂顯明出來(第8節):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支出要合乎比例;不可為滿足驕傲而削減飲食,也不可為滿足口腹之慾而削減衣著。要整潔,穿乾淨的細麻衣,不可邋遢。”或者說:“要讓你的衣服潔白,作為歡喜快樂的記號”,這種喜樂是用白衣來表示的(啟示錄 3:4);“作為進一步的喜樂記號,你頭上也不要缺少合用的膏油。”我們的救主容許人在筵席上享受這種樂趣(馬太福音 26:7);大衛也把它列在神豐盛賜給他的恩惠中(詩篇 23:5),你用油膏了我的頭。這並不是說,我們必須把幸福寄託在任何感官的快樂上,或把心放在它們上面;而是說,對於神賜給我們的東西,我們必須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在清醒和智慧的限制之下,儘量舒適地享用,也不可忘記窮人。#
[4.]“要使自己成為親屬所喜悅的人:要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不可獨佔你的快樂,只顧厚待自己,漠不關心身邊人的境況;要讓他們與你一同分享,也使他們安舒。要娶妻;因為即使在樂園裡,人獨居也不好。要守著你的妻子,只守著一個,不可增添妻妾”(所羅門已經發現這樣做的禍害);“只守著她,不可與任何別的女人來往。”一個人若不忠誠地與妻子生活,怎能快活地與她生活呢?“要愛你的妻;你若愛自己的妻,就很可能與她快活度日。”我們盡了親屬關係中的本分,就可以期待從這種關係中得到安慰(參看箴言 5:19)。“要與你的妻子一同生活,以與她相伴為樂。要同她快活度日,與你妻子相處時要最為愉快。要以你的家庭、你的葡萄樹和橄欖栽子為樂。”#
(2.)這種喜樂所必需的條件:“若神現在悅納你的作為,你就應當歡喜,心中快樂。你若已與神和好,並蒙他悅納,就有理由快樂;否則便沒有理由。”以色列啊,不要像外邦人一樣歡喜快樂,因為你行淫離棄了你的神(何西阿書 9:1)。我們首先必須留心與神和好,蒙他恩寵,行他所悅納的事;然後才可以只管去,歡歡喜喜吃自己的飯。要注意:蒙神悅納其作為的人有理由快樂,也應當如此。“如今你歡歡喜喜吃祭物的飯,心中快樂地飲奠祭的酒,神現在就悅納你的作為。你帶著聖潔的喜樂履行宗教禮儀,便蒙神喜悅;他喜歡僕人做工時歌唱,因為這宣告他是一位良善的主人。”#
(3.)如此行的理由。“要快活度日,因為”:#
[1.]“這一切尚且不足以使你經過這世界的旅程安逸舒適:你一生的日子都是虛空的日子;這裡除了煩惱和失望,別無所有。在你無法避免憂愁和悲痛的時候,自有足夠的時間經歷它們;所以,趁你還能快樂時,就要快活度日,不要以明日的思慮和憂慮困擾自己;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要讓蒙恩而來的安寧心境,成為抵擋世界虛空的一劑良藥。”#
[2.]“這是你從這個世界所能得到的一切:這是你在今生諸事上所得的分。在神里面和來世,你將有更美的產業;你在信仰上的勞苦,也將得到更美的報償。但你為日光之下的事所付的辛勞,只能期待得到這些;所以不要拒絕讓自己享用。”#
2.只要生命尚存,我們就當專心辦理人生的事務,並要這樣享受人生的福分,使我們可以藉此預備好從事人生的工作:“所以,要歡喜、心中快樂地吃;不是讓你的靈魂安逸享受(如路加福音 12:19),而是使你的靈魂更加努力,使主的喜樂成為它的力量,成為它車輪上的油”(第10節)。凡你手所找到要做的事,都要盡力去做。請在這裡留意:#
(1.)在今生,不僅有所得,也有所做;我們所應尋求的至善,是我們應當行的善(傳道書 2:3)。今世是服事的世界;來世是報償的世界。今世是接受考驗、為永恆作準備的世界;我們在這裡有任務在身,也在接受品行的考察。#
(2.)機會應當指引並催促我們盡本分。我們手所找到要做的,就是時機所要求的事;積極的手總能找到可以做、並會產生美好果效的事。必須做的事,我們的手會在這裡找到行這事的價值(箴言 17:16)。#
(3.)凡有機會行的善,我們必須趁著有機會就去行,並要盡力而為,以謹慎、活力和決心去做,無論在其中遇到什麼困難和挫折。收割的日子是忙碌的日子;我們必須趁著日光曬草。侍奉神、作成我們得救的工夫,必須用我們裡面所有的力量去做,而所有的力量尚嫌不足。#
(4.)我們確有充分理由趁著白日,做那差我們來者的工,因為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約翰福音 9:4)。我們現在必須起來,以一切可能的殷勤去做,因為我們做工的時間很快就會結束,而且不知道會有多快。但我們知道,若生命的工作沒有在我們時間終結以前完成,我們就永遠完了:“在你所要去的墳墓裡,沒有可以做的工作,沒有做工的謀算,沒有供思索的知識,也沒有供實踐的智慧。”我們都在走向墳墓;每一天都使我們離它更近一步。進入墳墓以後,要糾正一生的錯誤就為時太晚,要悔改、與神和好也為時太晚,要為永生積存任何東西同樣為時太晚;這事必須現在做,否則就永遠不能做。墳墓是黑暗和寂靜之地,所以在那裡不能為我們的靈魂做任何事;這事必須現在做,否則就永遠不能做(約翰福音 12:35)。#
盼望的落空。
11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資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12原來人也不知道自己的定期。魚被惡網圈住,鳥被網羅捉住,禍患忽然臨到的時候,世人陷在其中也是如此。
傳道者在這裡為進一步證明世界的虛空,並使我們確信,我們一切的作為都在神手中,而不在自己手中,就說明未來事件的不確定性和偶發性,以及它們何等經常與我們對它們的預期相反。他曾勸勉我們(第10節),要盡力做我們當做的事;但他在這裡提醒我們,做完一切以後,必須把結果交託給神,不可自信必能成功。
I.我們所寄予厚望的美事常常落空(第11節)。所羅門親自作過這樣的觀察,後來許多人也作過同樣的觀察:無論在公共事務還是私人事務中,事件的發展即使面對最合乎理性的預期和最大可能性,也並非總與之相符。Nulli fortuna tam dedita est ut multa tentanti ubique respondeat:命運絕不向任何人完全屈服,以致無論他嘗試多少事情,都保證他成功。塞涅卡。事情的結果常常莫名其妙地違背所有人的預期,為使地位最高的不敢自恃,地位最低的不致絕望,而使眾人都謙卑地倚靠神,因為每個人的判決都從他而來。#
1.他列舉一些失望的事例;即使手段和工具最令人鼓舞、最顯得前景美好,仍會有這樣的失望。#
(1.)人會以為腳步最輕快的人在賽跑中理當贏得獎賞;然而,賽跑未必總歸於快速的。有些意外發生,拖慢了他們;或是他們過於自信,因而鬆懈,讓較慢的人搶在了前面。#
(2.)人會以為,在戰爭中,人數最多、力量最強的軍隊理當常常獲勝;在單打獨鬥中,勇敢強大的鬥士理當贏得桂冠。然而,爭戰未必總歸於強壯的;非利士人的一支軍隊曾被約拿單和跟隨他的人擊潰;你們一人必追趕千人;正義的一方往往戰勝最令人生畏的權勢。#
(3.)人會以為,有見識的人理當總是富有的人,懂得如何在世上生活的人理當不僅衣食豐足,還能積聚鉅額產業;但事實並非總是如此。食物尚且未必總歸於智慧人,財富就更未必總歸於聰明人。許多才智出眾、精於事務、看似會在世上興旺的人,卻出人意料地日漸衰敗,最終一無所有。#
(4.)人會以為,那些懂得人情、善於處事的人,理當總能升遷並得到大人物的歡心;但許多才智出眾的人卻大失所望,默默無聞地度過一生,甚至蒙受羞辱;他們或許恰恰因那些原指望藉以高升的手段而毀了自己。因為恩寵未必總歸於有技能的人;愚昧人反蒙恩寵,智慧人卻遭怒視。#
2.他把這一切失望都歸於一種統管萬有的權能和護理;它對我們的安排看似偶然,我們便稱之為機遇,但實際上,這些安排都是按照神確定的謀略和預知;用本書的說法,這裡稱之為時機,第3章第1節(詩篇 31:15);時機和際遇臨到他們眾人。至高無上的護理破壞人的籌劃,摧毀他們的希望,並教導他們:人的道路不由自己決定,而是服在神的旨意之下。我們必須使用手段,卻不可倚靠手段;若成功了,就必須把讚美歸給神(詩篇 44:3);若遭遇挫折,就必須順服他的旨意,接受自己的分。#
II.我們不大懼怕的禍患卻常常出其不意地臨到我們(第12節):人不知道自己的時候,就是他遭災、跌倒和死亡的時候;在聖經中,這稱為我們的日子和時辰。#
1.我們不知道前面有什麼患難會使我們停下手中的事務,離開這個世界;也不知道什麼時機和際遇將臨到我們,或一日一夜會生出什麼事來。我們不應知道那些時刻,甚至不應知道自己的時刻,不知道自己將在何時、以何種方式死亡。神憑智慧使我們對此一無所知,好叫我們時常預備妥當。#
2.我們或許恰恰會在自己許諾可得最大滿足和益處的事上遭遇患難;魚和鳥被為引誘它們而設的餌吸引,貪婪地撲向餌食,因而落入圈套和網羅;世人也常在禍患的時刻陷入網羅,禍患在他們尚未覺察以前忽然臨到。並且,這些事也同樣臨到眾人。人往往在尋求福分之處找到禍根,在以為可以得獎賞之處反而喪命。因此,我們絕不可安然自恃,卻要時常準備面對改變;這樣,即使改變忽然臨到,也不會使我們驚惶或恐懼。#
智慧的益處。
13我見日光之下有一樣智慧,據我看乃是廣大,14就是有一小城,其中的人數稀少,有大君王來攻擊,修築營壘,將城圍困。15城中有一個貧窮的智慧人,他用智慧救了那城,卻沒有人記念那窮人。16我就說,智慧勝過勇力;然而那貧窮人的智慧被人藐視,他的話也無人聽從。17寧可在安靜之中聽智慧人的言語,不聽掌管愚昧人的喊聲。18智慧勝過打仗的兵器;但一個罪人能敗壞許多善事。
所羅門仍向我們舉薦智慧,認為它對於保持我們的平安、成全我們的事務是必不可少的,儘管人間事務常受虛空和挫折的支配。他曾說過(第11節),智慧人不常得糧食;然而,他並不願因此被人認為是在貶低智慧或使人對智慧灰心。不,他仍堅持自己的原則:智慧勝過愚昧,正如光明勝過黑暗(第2章第13節);我們應當因智慧本身內在的價值,以及它使我們能夠服事別人的能力,而愛慕、接受智慧,並受它支配,即使我們自己並未因此獲得財富和升遷。這裡所說的這種智慧,就是他在此所描述的智慧:它使一個人能純粹出於對國家利益的關切而服事國家,自己卻沒有從中得到任何好處,甚至連辛勞所得的感謝或名聲都沒有。所羅門說,這種智慧在他看來是偉大的(第13節)。身處私人地位而懷有公共精神,乃是那些能夠辨別事物的人不得不視為極其崇高的智慧。
I.所羅門在此舉出一個事例;這很可能是鄰國某處真實發生過的事,講到一個窮人怎樣在公共危難之時,憑他的智慧作出了重大貢獻(第14節):有一座小城(無論誰作了它的主人,它都算不上什麼大獎賞);城裡的人很少,難以守衛它,而人若是剛強勇敢,便是一座城最好的防禦工事。這裡的人很少,又因人數少而軟弱、懼怕,準備放棄他們的城,認為它無法守住。有一位大王率領大軍前來攻打這座小城,將它圍困;或是出於驕傲,或是貪圖佔有它,或是為了報復別人對他的某種冒犯,要懲罰並毀滅它。他以為這城比實際更堅固,便築起巨大的攻城堡壘來攻擊它,並且毫不懷疑自己很快就能佔領它。野心勃勃的君王給無害的鄰國帶來何等多的不義煩擾!這位大王無須懼怕這座小城;那麼,他為什麼要恐嚇它呢?它給他帶來的利益微不足道;那麼,他為什麼要為奪取它付出如此巨大的代價呢?然而,小人物有時不合情理、貪得無厭,要房屋連房屋、田地接田地;大王也常是如此,要城市連城市、行省接行省,好使他們獨居在地上(以賽亞書 5:8)。勝利與成功是否臨到強者呢?沒有;在這座小城裡,在城中少數的人中間,發現了一個貧窮的智慧人:他是智慧人,卻很貧窮,在城中沒有被提升到任何有收益或權力的職位。受託的職位並不是按照人的才幹和是否適任而授予他們的,否則,這樣的智慧人就不會是窮人了。現在,#
1.他既有智慧,雖貧窮卻仍服事這城。他們在困境中找到他(士師記 11:7),懇求他的勸告和幫助;他便憑自己的智慧拯救了這城,或是向被圍困的人發出審慎的指示,指點他們採用某種未曾想到的計策來保全自己;或是像亞比拉的那個婦人一樣,與圍城者進行明智的談判(撒母耳記下 20:16)。他沒有因他們先前輕視他、將他排除在議事者之外而責備他們,也沒有告訴他們自己貧窮,一無所有,因而毫不在乎這城會有怎樣的結局;他反而為這城盡了全力,並蒙福取得成功。注意,個人利益和私人怨恨必須始終為公共利益而捨棄;當共同福祉受到影響時,必須將它們忘卻。#
2.他既貧窮,即使有智慧,並且曾成為拯救眾人脫離毀滅的工具,仍被這城輕視:沒有人記念那個窮人;他的良好貢獻無人留意,沒有人給他報酬,也沒有把任何榮譽的標誌加給他,他仍像從前一樣生活在貧窮和默默無聞之中。財富沒有臨到這個聰明人,恩寵也沒有臨到這個有才幹的人。許多對君王和國家有大功的人卻所得甚少;我們所生活的世界就是如此忘恩負義。幸而有用的人可以信靠神,祂必豐厚地報答他們;因為在人間,重大的貢獻往往招來嫉妒,人以惡報善。#
II.他從這個事例中得出一些有益的推論;他思想這事,並從中領受教訓。#
1.他由此指出智慧具有極大的用處和卓越之處,也指出智慧使人怎樣成為自己國家的福分:智慧勝過力量(第16節)。審慎的心思乃是人的尊榮,應當看得比強壯的身體更為寶貴;在身體強壯方面,許多禽獸都勝過人。人可以憑智慧成就靠力量絕不能辦到的事,也可以憑智謀勝過那些有能力壓倒他的人。不僅如此,智慧勝過打仗的兵器,無論是進攻的還是防禦的(第18節)。智慧,也就是宗教和敬虔(因為這裡的智慧人與罪人相對),勝過一切軍事才幹或裝備;因為它會使神幫助我們,這樣,我們在最大的危險中仍然安全,在最重大的事業上仍能成功。若神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或在我們面前站立得住呢?#
2.他由此指出智慧具有支配性的力量和權能,儘管它承受著外在的不利條件(第17節):智慧人的言語在安靜中被人聽從;他們所說的話既是平靜而審慎地說出的(雖然他們既不富有,也沒有權柄,不敢高聲或十分自信地說話),仍會被人聽從和重視,贏得尊重,甚至達到目的;它們對人的影響,勝過那在愚昧人中掌權之人的專橫喧嚷。那些愚昧人像愚昧人一樣,因他的喧鬧和虛張聲勢而選他作統治者;又像愚昧人一樣,以為他必能用這些手段勝過其他所有的人。幾條嚴密的論證勝過許多誇大的言辭;那些會照著威嚇和侮辱之人的愚昧回應他們的人,卻會在公正的說理面前降帆讓步。正確的話何等有力!智慧的話應當平靜地說出來,這樣,它就會在安靜中被人聽見,並受到冷靜的思考。但激烈的情緒非但不能給理性增添力量,反而會削弱理性的力量。#
3.他由此指出,智慧良善的人雖然如此,卻常常必須滿足於自己已經行了善,或至少嘗試並著手行善;因為他們既不能行出自己想要行的善,也得不到自己理當獲得的稱讚。智慧使人能夠服事鄰舍,他也願意提供服事;但可惜,他若貧窮,他的智慧就被藐視,他的話也無人聽從(第16節)。許多人因貧窮和默默無聞而被活埋;他們若能得到適當的鼓勵,本可成為世上極大的福分。許多珍珠就這樣失落在貝殼之中。但有一日將要來到,那時智慧和良善必得尊榮,義人必將發出光來。#
4.他既看見一個智慧而有德行的人所能成就的巨大善事,便由此推斷一個惡人所能造成的巨大禍害,以及他所能攔阻的許多善事:一個罪人能敗壞許多善事。#
(1.)就他自己而言,犯罪的狀態乃是揮霍浪費的狀態。一個罪人毀壞並浪費了自然和神的護理所賜的多少美好恩賜:良好的判斷力、良好的才幹、良好的學識、良好的性情、豐厚的產業、美好的食物、美好的飲品,以及神所造的眾多美好之物;這一切都被用來服事罪,因而遭到毀壞和喪失,賜下它們的目的也被挫敗和歪曲!毀壞自己靈魂的人,就是毀壞許多善事。#
(2.)就別人而言,一個惡人在一座城或一個國家中能夠造成何等大的禍害!一個罪人若專以敗壞別人為己任,就能挫敗並破壞許多良好法律和許多優良講道的用意,並將許多人引入他那有害的道路;一個罪人可能使一座城遭到毀滅,正如一個亞幹使以色列全營受擾害一樣。那位拯救全城的智慧人本應為此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報酬,只因某個罪人加以阻撓,出於嫉妒貶低他的貢獻,他才沒有得到。許多為公共福祉妥善籌劃的良好方案,也曾被某一個狡猾的反對者破壞。有些人的智慧本可以醫治國家,但因少數人的邪惡,國家便不得醫治。由此可見,誰是一個國度的朋友,誰又是它的仇敵:一個聖徒成就許多善事,一個罪人卻毀壞許多善事。#
所羅門在本章中,為進一步證明這個世界的虛空,把他考察世人在世間的境況時所得的四點觀察告訴我們:
I.他觀察到,就外在之事而言,好人和壞人的遭遇通常大致相同(第1–3節)。#
II.死亡使我們在這個世界上一切的工作和享受最終止息(第4–6節),由此他推論,只要生命尚存,享受人生的安慰並留心人生的本分,乃是我們的智慧(第7–10節)。#
III.神的護理常常使人憑努力最有把握、最有希望達到的結果落空,大災禍也常在人尚未覺察之前忽然臨到(第11、12節)。#
IV.智慧常使人極其有用,卻很少為他們贏得尊重,因為功績卓著的人反被輕視(第13–18節)。那麼,這世界還有什麼值得我們眷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