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何西阿書 2
何西阿書: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3
以色列的罪惡(主前764年)
1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2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叫她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3免得我剝她的衣服,使她赤體,與才生的時候一樣,使她如曠野,如干旱之地,因渴而死。4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5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懷他們的母做了可羞恥的事,因為她說:我要隨從所愛的;我的餅、水、羊毛、麻、油、酒都是他們給的。
本章開頭的話,有些人認為是前章的結尾,並把它們加在我們這裡所見神要為他們成就大事的應許之中。當他們立基督為他們的元首,並歸聚於他時,就讓他們彼此以得勝和歡欣的心說(讓先知對他們說這話,迦勒底譯本也是如此:“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如今是他們的使命):“對他們說:阿米和路哈瑪;再這樣稱呼他們,因為他們不再蒙受羅阿米和羅路哈瑪的羞辱與判定;他們如今要再作我的百姓,並要蒙憐憫。”神屬靈的以色列,由猶太人和外邦人不分彼此組成,要彼此稱為弟兄姐妹,彼此承認為神的百姓、為他所愛的,並且因此彼此接納,彼此激勵,為所同享的這共同救恩感恩,又行事為人配得這救恩。或者更確切地說,因為下文似乎與這些話相連,這些話也是為使他們知罪謙卑而設的。母親(第2節)似乎與弟兄姐妹(第1節)相同,就是十個支派的教會、百姓的整體,特別是其中的首領和領袖,他們如同母親,眾人由她養育撫養。但那些必須如此與母親爭辯的兒女是誰呢?或者,
1.是他們中間敬虔的人,他們為當時的罪孽作見證;讓他們勇敢地繼續見證,反對他們中間盛行的偶像崇拜和嚴重敗壞。讓那些未曾向巴力屈膝的人,與那些已經屈膝的人辯論,竭力用這裡放在他們口中的論據使他們信服。注意,私人也可以,並且應當在各自的位置上,出來申辯,反對公開褻瀆神的名和敬拜的事。兒女在父母行錯時,可以謙卑謹慎地同他們理論:要與你的母親爭辯,爭辯,正如約拿單為大衛的緣故與掃羅爭辯。或者,#
2.是他們中間受苦的人,他們同受當時的災難;不要抱怨神,不要與他爭鬧,也不要把罪責歸在他身上,好像他待他們嚴酷,不像慈父。不;要與他們的母親爭辯,把過錯歸在她身上,歸在當歸之處(參以賽亞書 50:1);“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她的過犯;她可以感謝自己,你們也可以因一切苦難感謝她。”現在讓我們看看,他們該怎樣與她爭辯。#
一、他們必須使她想起她曾與神所處的關係、他曾向她施的恩惠、他賜給她的許多恩典,以及他為她所預備的進一步恩惠。讓他們告訴弟兄姐妹,他們曾是阿米和路哈瑪,曾是神的百姓和他憐憫的器皿;若不是他們自己的過錯,他們本可仍然如此(第1節)。注意,我們與神的關係和對他的倚賴,極大加重了我們背離他、悖逆他的罪。
二、他們必須奉神的名指控她違背了她與神之間的婚約。讓他們告訴她,神不再看她為他的妻子,也不再看自己為她的丈夫。告訴她(第2節):“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她因屬靈的淫亂,已喪失了她與神之關係的一切尊榮和安慰,並惹動他給她休書。注意,沒有什麼考慮能比我們因罪惹動神不認我們、棄絕我們,更有力地喚醒我們悔改。當神威脅要棄絕我們時,我們就該顧念自己,思想當走何路;因為若他不是我們的丈夫,我們就有禍了。他們必須嚴厲指控她這事(第5節):“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他們的會眾隨從假先知行淫(迦勒底譯本如此說),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隨從偶像行淫,而假先知鼓勵他們如此;“懷他們的做了可羞恥的事”,就是製造並敬拜偶像。偶像被稱為可羞恥的事物(第9章第10節),偶像崇拜也是可羞恥的事。這不僅是對神的冒犯,也是對人的羞辱;如先知所說,向木頭下拜。或者,這表示罪人無恥,放肆犯罪,不能臉紅(耶利米書 6:15)。或者,“她使人羞愧”,使一切看見她的人都因她羞愧;她自己的兒女也以和她的關係為恥。
三、他們必須責備她對神、她恩主的極大忘恩:她把神所賜禮物的榮耀歸給偶像,又以此為理由,向偶像獻上惟獨應歸給神的敬拜(第5節)。她說:“我要隨從給我餅和水的所愛”,在這事上她實在做了可羞恥的事。這裡要留意:
1.她執意拜偶像的邪惡決心,儘管神借先知和護理說了許多話,要使她離開偶像。她說:“無論有何相反的勸告,我要隨從我的所愛”,或那些使我愛他們、我不得不戀慕的人。迦勒底譯本把它理解為以色列所求結盟、所倚靠,並供給他們所需的列國;但更應理解為他們所敬拜的偶像;為辯護他們對偶像的愛,他們稱之為所愛。看哪些人做可羞恥的事:那些任意執意犯罪的人,以及公開聲明並承認他們決意繼續犯罪的人。看拜偶像者的愚昧,竟稱那些連生命也沒有的為所愛;但讓我們學習稱我們的神為我們所愛的;要對他存美好的意念,高看我們在他和他愛中的分。#
2.這決心所根據的嚴重錯誤:“我要隨從我的所愛,因為他們給我餅和水,這些是維持身體所必需的;給我羊毛和麻,這些是遮蓋身體所必需的;又給我可喜悅之物,我的油和我的酒,我的飲料”(這詞的意思如此),“酒和濃酒。”注意,#
(1.)屬肉體的心以感官之物為最好的事,也最受其吸引;為追求這些,他們不顧隨從什麼。以色列的神將他的律例和典章擺在他們面前(申命記 4:8),比金子更可羨慕,比蜜更甘甜(詩篇 119:10);又應許他們他的恩惠,能使他們心裡喜樂,勝過五穀、新酒和油(詩篇 4:7);但他們對這些事毫無滋味。他們以為油和酒從何而來,就把最好的情感歸向何處。O curvæ in terram animæ et cœlestium inanes!——噢,墮落的心靈,俯向大地,毫無屬天之事!#
(2.)為追求感官的快樂和享受而離棄神,是對神極大的濫用和傷害;他不但賜給我們更好的事,也賜給我們這些事。拜偶像的人以刻瑞斯為五穀之女神,以巴克斯為酒神,等等,便愚昧地幻想五穀和酒是從這些而來,忘記了耶和華他們的神;他既賜給他們那美地,也賜給他們得財富的能力。#
(3.)許多人因世上的亨通而在罪中剛硬。他們事奉偶像時有這些東西的豐富供應,便以為是偶像賜給他們的,因而使他們繼續事奉偶像;他們這樣論證(耶利米書 44:17、18):“我們向天後燒香的時候,倒食物充足。”#
四、他們必須勸她悔改改正。她若仍行淫亂,神必不認她;所以讓她除掉她的淫亂(第2節)。讓她確信,她是可以改正的;偶像雖極可愛,仍可棄絕;她若改正,必然得福。注意,我們同罪人申辯,必須是要催促他們悔改,不是要催促他們絕望。讓她除掉淫亂和淫態;用兩個意義相同且都是複數的詞,表示他們所犯偶像崇拜之多,若神要與他們和好,這一切都必須棄絕。讓她從眼前除掉這些,如同可憎之物,連看也不能忍受;讓她對它們說:“去吧!”(以賽亞書 30:22)讓她從臉上和胸間除掉它們;就是說,不可像娼妓所行的,既用塗抹臉面、露出赤裸胸脯和妝飾自己,顯露自己的邪惡性情,又引誘別人犯罪;不可這樣藉著把一切可能的華麗和享樂附加於偶像崇拜,使自己委身其中,又引誘別人歸向它。讓她除掉這一切。每一種持續不改的罪行,都是對神姦淫的離棄。這裡我們也可看出,真正悔改這罪、離開這罪是什麼意思。
1.真正悔改的人,必離棄公開的罪;不但除掉眼前可見的淫亂,也除掉隱在胸間、如甜食含在舌下的罪。#
2.他們既要避開罪外在的機會,也要治死內在向罪的傾向。拜偶像的人隨從自己的眼目,那眼目隨從偶像行淫(以西結書 6:9;申命記 4:19),所以必須從眼前除掉偶像,免得受誘惑去敬拜它們。酒發紅時,不可觀看。但這還不夠;斧子必須放在樹根上;心中敗壞的偏向和傾向必須改變,必須從胸間除掉,使惟獨基督在其中居於最內、最高之處(雅歌 1:13)。#
五、他們必須向她表明:若不悔改改正,她的罪必定帶來致命的徹底毀滅(第3節):“免得我剝她的衣服。”這在此不是作為對她已宣告的判決,而是作為給她的警告,使她可以防止這事:讓她除掉淫亂,免得我剝她的衣服(可如此讀);這表示神等候向罪人施憐憫,只要他們肯使自己適合承受那憐憫。這裡威脅說,神要像公義而嫉妒的丈夫最終對待淫婦一樣對待她;她使他的家滿了私生的兒女,又不肯回轉;他便把她和她的兒女趕出門外,叫他們去乞討;“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第4節);同受國難的個別人和興起的一代,都要因此毀滅,因為他們是淫亂所生的兒女,仍守著從祖宗遺傳而來虛妄的生活方式。現在這裡威脅他們要赤身,也要飢餓。他們以為偶像給他們餅和水、羊毛和麻;但神藉著奪去這些,要使他們知道賜給他們的是他。
1.她必被剝去衣服:“免得我剝去她一切所誇耀、用以引誘所愛的妝飾,剝去她,使她與才生的時候一樣”;使她離世時像來到世上時一樣赤身,這正是死所行的(約伯記 1:21)。“我必剝她的衣服”,使她暴露於寒冷,也暴露於羞恥;她做了可羞恥的事,理當暴露於羞恥(第5節)。神領他們出埃及的日子,那時他們不過如奴僕和乞丐,就是他們出生的日子;神威脅要使他們回到他當初見他們時那樣低微悲慘的境況。他們在鄰邦中所有使他們受尊敬或免受藐視的,都必從他們奪去(見以西結書 16:4、39)。#
2.她必飢餓;她不但要失去尊榮,也要失去安慰和必要的維持。她必饑荒,必成為曠野和乾旱之地,因渴而死。她曾如此誇耀她的餅和水、油和飲料,說是所愛給她的;如今她連必需的食物也沒有。因天上無雨,這地不能供給居民生活;或者即使供給,仇敵也必從他們奪去,以致合法的主人因缺乏而滅亡。有些人這樣理解:“我要使她如在曠野時,置她如在沙漠之地時”,她在那裡有時幾乎因渴而死。這樣便解釋了經文的前一部分:“我要使她與才生的時候一樣”;因為以色列最初成為一個民族,是在那廣大可怕的曠野中。他們要處在與他們祖先一樣可悲的境況;那些祖先的屍首倒在曠野中;但在這方面他們更糟,因為那時兒女被存留作應許之地的承受者,如今“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因為他們的母親行了淫”。#
審判的威脅(主前764年)
6因此,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築牆擋住她,使她找不著路。7她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她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便說:我要歸回前夫,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8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她的金銀;她卻以此供奉巴力。9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時候,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收回,也必將她應當遮體的羊毛和麻奪回來。10如今我必在她所愛的眼前顯露她的醜態;必無人能救她脫離我的手。11我也必使她的宴樂、節期、月朔、安息日,並她的一切大會都止息了。12我也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就是她說「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我必使這些樹變為荒林,為田野的走獸所吃。13我必追討她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那時她佩帶耳環和別樣妝飾,隨從她所愛的,卻忘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神在這裡繼續威脅他要怎樣對待這詭詐拜偶像的百姓;他警告,是為不致傷害;他威脅,是為不致擊打。人若不迴轉,他就要磨快他的刀(詩篇 7:12);但人若迴轉,他就要把刀入鞘。他們沒有迴轉,所以這一切臨到他們;並且預先發出威脅,顯明這是神因他們的邪惡向他們執行的判決;這也寫下來警戒我們。
一、他們一切的計謀都必困惑窘迫,一切的盼望都必落空。這是在第6、7節所威脅的。但這威脅附有一個應許:這要成為使他們知曉自己愚昧、領他們歸回本分的手段;這樣,善必從惡中產生,作為神仍為他們存留憐憫的憑據。既然困苦有這樣快樂的果效和結果,就很難說這預言或這困苦本身,該稱為威脅還是應許。
1.神要在他們的道路上興起艱難和困苦,使他們的公共謀略和事務毫無成功,也不能在其中進展:“我必用荊棘堵塞你的道”,以罪和咒詛所生、如荊棘蒺藜一般的十字架;它們刺傷、撕裂、煩擾,在我們所走的路被它們堵住時,阻止我們的前進,迫使我們回頭。她說:“我要隨從我的所愛;我要追求同外國勢力所結的盟約,並倚賴它們。”但神說:“她在這些謀劃上必受挫折,不能繼續進行。我必用荊棘堵塞你的道;若這還不夠,我必築牆。”若一些較小的難處被越過,未能破壞她的圖謀,神必興起更大的;因為他施行審判時必得勝。這必成為這樣的籬笆、這樣的牆,使她找不著路。這裡人稱的改變;“我必堵塞你的道”,接著又說“她找不著”;在聖經中很常見,尤其是在懇切的說話方式中。“罪人啊,你要留意:我必堵塞你的道;一切旁觀的人也要留意這會有什麼結果;你們可以看見她找不著路。”她要像旅人,不但在許多擺在面前的路中不知該走哪一條,竟完全找不著可以前行的路。然後她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她必設法在亞述人和埃及人中取得勢力,以他們為保護者,卻不能達到目的;他們或不與她結盟,或不向她提供任何幫助;他們的幫助徒然,如同壓傷的葦杖。她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她必求問偶像,卻不能在其中找到她所期許的滿足;她所信賴、所討好的神明,不但不能為她做什麼,甚至沒有什麼話可以對她說來鼓勵她。現在,#
(1.)這是極公義的審判,如所多瑪人所遭遇的;他們眼瞎,找門找得疲乏(創世記 19:11);敘利亞人也是如此(列王紀下 6:18)。注意,那些最執意追求罪惡的人,通常最在其中受阻。乖僻人的路上有荊棘和網羅(箴言 22:5);神也這樣向他們顯為乖僻(詩篇 18:26),並與那些與他反對的人反對而行(利未記 26:23、24)。哀哭的先知抱怨說:“他築籬笆圍住我的道”(耶利米哀歌 3:7、9)。神和本分的道路常被荊棘圍住,但我們有理由認為,被荊棘堵住的是罪惡的道路。#
(2.)這是一種極仁慈的責備,實在也是一種憐憫,正如巴蘭所遭遇的;天使站在他的路上,阻止他前去咒詛以色列(民數記 22:22)。注意,在罪惡道路上所遇到的十字架和障礙,是極大的福分,應當如此看待。它們是神的籬笆,要保守我們不犯罪,攔阻我們離開青翠的草場,使人離開自己的謀算(約伯記 33:17),使罪惡的道路艱難,叫我們不在其中繼續前行,並且不論我們願不願意,都使我們遠離它。我們有理由為約束的恩典和約束的護理一同稱頌神。#
2.神在他們道路上興起的這些困難,必在他們心中興起回頭的念頭:“那時她必說:既不能追上我的所愛,我就要去歸回我的前夫;就是歸向神,向他謙卑,求他再收納我;因為我緊緊跟隨他時,樣樣都比現在好。”從這退化背道的百姓身上,勉強得出兩件事:#
(1.)公正承認他們背道的愚昧。他們如今不得不承認,他們緊緊跟隨神時,光景勝過離棄他以後任何時候。注意,凡以事奉世界和肉體取代事奉神的人,遲早都不得不承認他們是換得更壞了;當他們留在好同伴中,行在盡本分的正道上,謹慎思想怎樣用時間、說什麼、做什麼時,他們的光景更好;他們比迷失以後所有的,更有真實的安慰和自我享受。#
(2.)一個美好的目的,就是重新歸回本分:“我要去歸回我的前夫”;她深知他的良善和樂意赦免,所以毫不懷疑他會再接納她,施恩於她,使她的境況如從前一樣好。注意,我們在受造之物中追求滿足時所遇到的失望,若沒有別的能奏效,終必驅使我們歸向創造主,因為惟獨在他裡面才有滿足。摩押在高處疲乏,就必到聖所祈禱(以賽亞書 16:12)。浪子淪落到吃豆莢,實在供應短少,又記起父家有足夠的糧食時,他就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路加福音 15:17、18)。#
二、生活所必需的供應和安慰必從他們奪去,因為他們曾用這些羞辱神(第8、9節)。他們的地本是豐饒的。現在看:
1.他們的豐盛是何等恩慈地賜給他們的。神不但賜給他們維持所需的五穀,也賜酒供他們喜樂,賜油供他們妝飾。不但如此,他還加增他們的金銀,使他們可以同別國貿易,帶回那些國家的出產,也可以為後代積存。金銀比五穀、酒和油保存得更久。他也賜給他們羊毛和麻,遮蓋他們的赤體,也足以供他們妝飾(以西結書 16:10)。注意,神即使對那些他預知會忘恩負義的人,也是豐厚的施恩者。#
2.他們怎樣卑劣地濫用了自己的豐盛。#
(1.)他們奪去神在他禮物上當得的尊榮:“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和酒”;她不記得這事。律法和先知一再告訴他們,他們所得的一切安慰都是從神豐厚的護理而來;但假先知和拜偶像的祭司常常告訴他們,五穀從這個偶像而來,酒從那個偶像而來,等等,以致他們完全忘了自己與那偉大施恩者的關係,以及對他的本分。她不思量這事;她不肯承認這事。他們甘心不知道這事,比認識主人的牛、認識主人槽的驢更愚蠢。她不知道,因為她沒有為神的禮物向他感恩,也不思想該怎樣報答;她沒有從其中把當得的歸給他,反倒行事如同不知道誰是施與者。#
(2.)他們用這些事事奉、尊崇他的仇敵:“他們用以供奉巴力”;他們以金銀裝飾偶像(耶利米書 10:4),又為敬拜偶像裝飾自己(第13節)(見以西結書 16:17–19)。他們用以製造巴力(旁註如此讀),就是巴力的像。注意,把神護理所賜的禮物;他賜給我們是為叫我們在事奉他時得維持;用作我們私慾的食物和燃料,並作我們順服之輪的油,這實在是對天上之神極大的羞辱。#
3.他們的豐盛怎樣公義地應當從他們奪去:“所以我必歸回;我要改變我對待他們的方式,另採取一種作法,奪去我所賜給她的五穀和別樣美物。”我要追回它們;這是法律用語,如人依法追回被人不法扣留之物;或者如佃戶毀壞產業時,地主收回locum vastatum:毀損之地。注意,神稱他們的豐富為“我的五穀和我的酒、我的羊毛和我的麻”。他們稱其為自己的(“我的餅和我的水”;第5節),但神使他們知道這不是他們的;他只准他們作為佃戶使用,又託付他們作為管家管理,但所有權仍保留在他自己手中。“這是我的五穀和我的酒。”神要我們知道,不但我們一切受造之物的安慰和享受都從他而來,也知道他對這些仍有無可爭辯的權利和所有權;這些更多是他的,不是我們的,所以應當為他使用,並向他交賬。因此他要奪去他們的豐盛,因為他們不承認他的權利而失去了這些,如同按土地冊持有、在領主意旨之下持業的佃戶,若像自由業主一樣轉讓產業,便喪失其產業。他要追回它們,要使它們得自由或被救出,免得再被濫用;正如受造之物在敗壞的轄制下嘆息,後來被說成得釋放(羅馬書 8:21)。他要在它們成熟之時、在它們的季節奪去,正當他們期待並以為穩可得到之時。它們要在港口遭遇船難;收成必成為一堆。他要借不合時宜的天氣,或不講理的人奪去它們。注意,那些濫用神所賜憐憫、以致羞辱他的人,不可指望長久享用這些憐憫。#
三、他們必失去一切尊榮,暴露於藐視之下(第10節):“我必顯露她的醜態,把她一切暗中的邪惡揭露出來,公開顯明,使她羞恥;我要藉著懲罰顯明這罪何等嚴重、可憎、冒犯。那事實曾被否認,如今必顯露;那過錯曾被輕看,如今必顯為極其罪惡。這要在她所愛眼前,就是在她所求結盟、所倚賴的鄰邦眼前;他們要因她的軟弱、貧窮和惡行藐視她、以她為恥,不再認為她配得他們的友誼。”看這事的應驗(耶利米哀歌 1:8):“從前尊敬她的,現在藐視她;因見她赤身露體。”或者是在日月眼前,就是她當作所愛來敬拜的;她的醜態要在它們面前顯露。將此與耶利米書 7:1、2 相較:“他們要將他們君王和首領的骸骨取出來,鋪在日月面前,就是他們所愛、所事奉的。”注意,罪必帶來羞恥;行了可羞恥之事的人,應當期待羞恥。這無恥的淫婦還能期待什麼結局,豈不就是普通娼妓的結局,被拖著遊街嗎?神如此對待她時,無人能救她脫離他的手,無論是他們所倚靠的神,還是人。注意,那些不肯把自己交在神憐憫之手中的人,不能從他公義之手中被救出。
四、他們必失去一切快樂,留下憂愁(第11節):“我必使她的宴樂止息。”看來,他們雖離棄自己的神行淫,仍能像別人一樣歡喜;這是被禁止的(第9章第1節)。注意,許多在罪咎和忿怒之下的人,仍極其歡笑喜樂,過著歡樂的生活;但無論他們歡笑時心中是否憂愁,他們歡樂的結局必是愁悶;因為神必使他們一切的宴樂止息。正如巴勒斯先生在此所觀察的,罪和快樂絕不能長久同在;人若不從快樂中除去罪,神就必從罪中除去快樂。
1.神要奪去他們神聖快樂的機會:他們的節期、月朔、安息日和一切嚴肅會。這些是神所設立、要人以敬虔方式遵守的,且應當歡喜地遵守;看來他們雖已離棄純正敬拜神的方式,仍保留這些禮儀;不是在耶路撒冷神的殿中,因為他們早已離棄那裡;而可能是在有牛犢的但和伯特利,或他們別的一些聚集之處。他們守這些,並非為尊榮神,也非對他存真實的敬虔,而只因那是歡喜宴樂、音樂跳舞、朋友相會的時期,是從祖宗遺傳下來的。這樣,當他們失去敬虔的能力並否認它時,卻仍為滿足虛妄屬肉體的心,保留敬虔的外貌;因此他們的月朔和安息日成了神所不能容忍的罪孽(以賽亞書 1:13)。現在留意,#
(1.)神稱這些為“他們的月朔和他們的安息日”,不是他的(他不承認它們),而是他們的。#
(2.)他要使它們止息。注意,當人因自己的罪使禮儀的生命和實質止息時,神藉著審判使其餘的外表和影兒止息,乃是公義的。#
2.他必除去他們屬肉體之心所倚賴的資助。他們喜愛月朔和安息日,只是為著那時所預備的豐盛筵席,不是為著那時所舉行的任何敬拜;這些他們久已棄掉;如今神要除去他們為這些嚴肅節期所預備的供應(第12節):“我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注意,人若毀壞神的話語和典章;本應藉此在他們的節期中尊榮他;神毀壞他們藉以宴樂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乃是公義的。他們享用這些樂趣時,便將它們歸功於他們所愛的偶像:“這些是我所愛的偶像給我的賞賜;我可為這些感謝我的星辰和對它們的敬拜;我可為這些感謝我的鄰舍和我與他們的聯盟。”因此神必毀壞它們,或以暴風使它們枯萎,或引進外邦仇敵,使全地荒涼,以致他們的葡萄園變為樹林;籬笆要被拆毀,如戰爭中常有的事;一切都成為公有,田野的走獸便吃他們的葡萄和無花果。或者它們要被東風吹壞,以致果樹不比林木更有用;既已枯萎,毫無用處,所餘的果子便留給田野的走獸。或者要被他們的仇敵吞吃;這些人如同野獸一樣殘暴。現在,#
(1.)這必成為他們歡樂的毀滅:神必使她一切的歡樂止息。他怎樣行呢?除去月朔和安息日還不足以做到這事;他們很容易同這些分離,並不覺得有所損失;但“我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除去她感官的享樂,那時她才真會以為自己完了。”注意,葡萄樹和無花果樹的毀滅,會使屬肉體之心一切的歡樂止息;它要像米迦所說:“你們將我的神明奪去了,我還有甚麼呢?”#
(2.)這必成為她拜偶像的刑罰(第13節):“我必追討她巴力的日子;我要同她算賬,為他們從祖先的日子直到今日所造為神、所敬拜的一切巴力追討她。”我們讀到早在士師時代他們就敬拜巴力;據我所知,這也許可追溯到那些時代,即巴力的那些日子;因為神在禁止拜偶像的第二誡中,威脅說要將父親的罪孽追討在兒女身上;這罪比別的罪更當這樣被追討,因為它通常藉著成規和長期的慣例來維持自己。如今以色列罪孽的量滿了,他們從前一切的罪都要算在賬上,並要向這世代追討。或者,巴力的日子就是他們為尊崇偶像所守的莊嚴節期。犯罪歡樂的日子,必在哀哭的日子中受追討。這些日子中,她向偶像燒香,又為增添這莊嚴的華美,用耳環和珠寶裝飾自己,使自己顯得尊貴,好叫她給巴力的尊榮被看為更大。或者,她如同妻子用丈夫所給的耳環和珠寶裝飾自己,好使自己在所追隨、所常常掛念的情人面前顯得可愛。但耶和華說:“她卻忘記我。”注意,我們詭詐地離棄神,是由於忘記他,忘記他的本性和屬性、他與我們的關係,以及我們對他的義務。許多人辯稱自己記性不好,忘記神的事,卻能很好地記得別的事;不但如此,正因他們如此留意虛假的虛空,所以才如此忘記自己的恩惠。#
恩典的應許(主前764年)
14後來我必勸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15她從那裡出來,我必賜她葡萄園,又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她必在那裡應聲,與幼年的日子一樣,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16耶和華說:「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不再稱呼我巴力;17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這名號不再提起。18當那日,我必為我的民,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地上的昆蟲立約;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止息爭戰,使他們安然躺臥。19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20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21耶和華說: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22地必應允五穀、新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23我必將她種在這地。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他必說:你是我的 神。」
以色列因自己的罪而敗壞的情形,在本章前半部分看起來並不那樣黑暗淒涼;但在本章後半部分,受神恩約束的以色列情形卻顯得這樣光明可喜;這些應許緊接著威嚇而來,便更令人驚奇;尤其奇怪的是,它們藉著一個連接詞,與那作為他們敗亡威嚇根據、宣告其罪惡的聲明相連,並由此推論出來:“她隨從她所愛的偶像,忘記我,耶和華說;所以我必引誘她。”這個作為連接詞的“所以”,緊接著很恰當地又有一個驚歎詞:“看哪,我必引誘她!”既然說“她忘記我”,人會以為接下來應當是:“所以我必棄絕她,我必忘記她,我再也不眷顧她。”不是,乃是:“所以我必引誘她。”注意,神施憐憫的意念和道路無限高過我們的;他的理由全都出於他自己,並非出於我們裡面的甚麼;不但如此,他的良善還借人的敗壞為機會,顯得越發榮耀(以賽亞書 57:17、18)。所以,因為她不會受憤怒的宣告所約束,神便要試試她會不會受憐憫的提議所感動。有人認為這可以譯為“後來”或“然而,我必引誘她”。其實都是一樣;其用意顯然是要顯明白白賜給神所憐憫之人、單單為憐憫之故的恩典。如今這裡所應許給以色列的是,
I.雖然他們現在憂傷失意,幾乎絕望,卻必再因安慰和盼望而甦醒(第14、15節)。這裡是藉著暗指神從埃及領這百姓出來,經過曠野到迦南時對待他們的作為來表達的;正如他們在被擄中孤苦可憐的情形,曾比作他們出生之日、在埃及的景況(第3節)。他們必藉著如同起初塑造他們的愛和憐憫的神蹟重新被塑造;他們必有如同當時那樣的喜樂狂歡。很難說這何時在十支派的國中應驗;但毫無疑問,它主要指著借基督的福音使猶太人和外邦人都進入教會;它也適用於;不但適用,而且我們有理由認為原是要適用於;個別靈魂歸向神的事。現在要留意,#
1.神要向他們所施的恩惠方法。#
(1.)他必領他們進入曠野,如同起初領他們出埃及時所行的;他在那裡教導他們,又同他們立約。如今他們被擄之地,對他們必如當時的曠野,就是神要在其中揀選他們的苦難爐。見以西結書 20:35、36:“我必帶你們到外邦人的曠野,在那裡必與你們相爭。”神曾說他要使他們如曠野(第3節),這是威嚇;如今,這裡說他必領他們進入曠野,既成為應許的一部分,其意思可能是他要藉著恩典使他們的心與他們的處境相稱:“他們在使人謙卑的護理之下必有謙卑的心;既然貧窮,就必心靈貧窮;必承受自己罪孽的刑罰,然後便預備好聽安慰的話。”神領以色列出埃及時,把他們領到曠野,為要苦煉他們、試驗他們,好叫他終久使他們得福(申命記 8:2、3、15、16);他還要這樣行。注意,神所儲存憐憫給誰,就先領誰進入曠野:進入孤獨和退隱,使他們能脫離這世界的喧囂,更自由地與他交談;進入心靈的困苦,因覺知罪咎和懼怕忿怒,使靈魂完全不知所措、茫然失路,神藉著這些知罪的感動預備他們得安慰;有時也進入外在的困苦患難,藉此開通耳朵,使他們受管教。#
(2.)他隨後必引誘他們,向他們說安慰的話;必勸服他們,對他們的心說話;就是說,他必藉著自己的話和聖靈使他們的心傾向歸回他,並鼓勵他們這樣行。他先前用憤怒的威嚇驚嚇他們,如今必用他恩寵的應許引誘他們;他先前嚴厲地說話,如今必藉著他的先知和護理親切地對他們說話(以賽亞書 40:1、2)。迦勒底譯本說:“我必借我僕人眾先知的手,對她的心說安慰的話。”這指著基督的福音和福音中神恩典的提議;我們藉此受引誘離棄罪,歸向神;它向一個知罪之人的心說出各樣合乎其情形的話,向那些為罪憂傷、切慕耶和華的人說極大的安慰。當聖靈確實有效地將這話說到心裡,並且達到良心時;這是神的特權;哦,由此所成就的改變何等有福!注意,使流離的靈魂歸向神,最好的方法是用溫和的手段。我們藉著基督裡安息的應許,受邀請負他的軛;歸正之工不僅可藉著知罪,也可藉著安慰而推進。#
(3.)他必從那裡賜她葡萄園。從他使她受苦、使她看見自己的愚昧並謙卑自己的那個時候和地方起,他以後必恩待她;不但向她說安慰的話,也為她行善,並撤銷他從前攻擊她所作的事。他曾毀壞她的葡萄樹(第12節),如今卻必賜她整片葡萄園;彷彿每毀壞一棵葡萄樹,她便得恢復一座葡萄園,如此帶著利息得償還;她不但有維持所需的五穀,也有供歡樂的葡萄園。這些表明福音的特權和安慰,是為那些從曠野上來、倚靠基督他們所愛的而預備的(雅歌 8:5)。注意,神有安慰的葡萄園,預備賜給悔改歸向他的人;他能從曠野中賜出葡萄園,這比一切都更受歡迎,如同給疲乏的人安息。#
(4.)他必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亞割谷就是亞幹被石頭打死之處;它的意思是苦難谷,因為他使以色列受連累,神也在那裡使他受連累。這是迦南戰爭的開端;他們在那裡除掉當滅之物,便有理由盼望神要繼續與他們同在,並完成他們的勝利。因此,當神憐憫地歸向他的百姓,他們也盡本分歸向他時,這對他們便是再吉祥不過的兆頭。若他們從中間除掉當滅之物,若他們藉著治死罪,打死那使他們營中受擾害的亞幹,他們勝過自己裡面這仇敵,便是勝過迦南一切諸王的憑據。或者,若這暗指的是名字,它便表明:為罪而憂傷,若是真誠的,就開了指望的門;因為那真正使我們憂傷的罪,必不毀滅我們。亞割谷是一個極肥美可愛的山谷;有人以為就是隱基底谷,以葡萄園聞名(雅歌 1:14)。神將此賜給以色列,作為整個迦南地的樣本和憑據;因此,“神必藉著他的福音,在今生賜給一切信徒這樣的恩賜、恩典和安慰,使之成為天國那些更完全美物的預嘗,並使他們確知到時候必完全得著這些。”博學的波考克博士如此解釋;這個上下文全段也是同一意旨。#
2.他們必以極大的歡喜,領受神向他們所施恩惠的迴轉:“她必在那裡歌唱,如同幼年的日子。”這顯然指著摩西和以色列人在紅海所唱那首凱旋而預言性的歌(出埃及記 15:1)。當他們從被擄中得釋放時,必重唱那歌;對他們來說,這必是一首新歌,因為是在一個新的場合所唱,卻不次於從前。神曾說(第11節)他要使她一切的歡樂止息;如今卻要使其復甦:“她必歌唱,如同從埃及出來的日子。”注意,神重申從前的憐憫時,我們也必須重申從前的讚美;我們看見新約中唱摩西的歌(啟示錄 15:3)。以色列歌唱的這個應許,在基督的福音中得以應驗;福音給我們豐盛的喜樂和讚美材料,無論在哪裡以其大能被領受,便使人的心擴張於喜樂和讚美中;這就是流奶與蜜之地,亞割谷為它開了指望的門。我們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
II.雖然他們曾極其沉溺於敬拜巴力,如今卻必完全斷絕此事,必放棄並棄絕一切拜偶像的形跡和趨向,只單單歸附神,並照他所指定的敬拜他(第16、17節)。注意,神恩待任何百姓最確實的保證和記號,就是他有效地使他們與所愛的罪分離。敬拜巴力是以色列人最容易纏累他們的罪;那是他們自己的罪孽,是轄制他們的罪;如今這偶像崇拜卻必全然廢除,他們中間連一點殘餘也沒有。#
1.巴力的偶像必不再被提說;在巴力的日子中曾鬧得極響的一切巴力,無人再呼喊:“巴力啊,求你應允我們!巴力啊,求你應允我們!”諸巴力的名號必從他們口中除掉;它們必如此廢棄,以致完全被忘記,彷彿它們的名字從未在以色列中為人所知;它們必如此被憎惡,以致人們不忍自己提說,也不忍聽別人提說,以後的人幾乎不知道曾有過這樣的事。他們必為自己從前愛巴力感到如此羞恥,以致盡力抹去對此的記憶。他們必嚴守那條反對拜偶像之律法最嚴格的字面意義(出埃及記 23:13):“別神的名你不可提說,也不可從你口中傳出。”大衛也是如此(詩篇 16:4)。使徒這樣表達我們對一切肉體私慾所應有的憎惡:“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以弗所書 5:3)。但埃塞俄比亞人的皮膚怎能有這樣的改變呢?回答是:神的大能能夠成就,也必成就。“我必從她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正如(撒迦利亞書 13:2):“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號。”注意,神在心中的恩典必改變人的言語,使從前所愛的罪孽被憎惡。(西番雅書 3:9):“那時,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有一位拉比說,這應許是指著外邦人借基督的福音,從他們所締結的偶像崇拜中迴轉(帖撒羅尼迦前書 1:9)。#
2.連“巴力”這個字也必被放棄,儘管它本有無害的意思。神說:“你必稱呼我為伊施,不再稱呼我為巴力”;二者都意為“我的丈夫”,並且都曾用來稱呼神。(以賽亞書 54:5):“造你的,是你的丈夫,是你的巴力;這個字原是如此;你的主、保護者和護衛者。”很可能許多善人照此在敬拜以色列的神時用了“巴力”一詞;他們邪惡的鄰舍向巴力屈膝時,他們便以神是他們的巴力為榮耀。“但,”神說,“你們不可再這樣稱呼我,因為我要將諸巴力的名號除掉。”注意,一件事本身極其無害,若已被濫用於拜偶像,就當廢除,連其使用也當除去,免得作甚麼使人記念偶像的事,何況使偶像仍有聲望。當稱神為伊施同樣可行、意思也同巴力一樣時,就當寧可選用那個字,免得稱他為巴力,使別人想起他們昔日的巴力。有人以為這裡還暗示另一個理由,說明神為何要被稱為伊施而非巴力;二者都意為“我的丈夫”,但伊施是愛情、甘甜和親暱的稱呼,巴力卻是敬畏和順服的稱呼。伊施是 vir meus;我的男人;巴力是 dominus meus;我的主。在福音時代,神如此向我們顯明自己,鼓勵我們坦然來到他施恩的寶座前,在那裡使用聖潔謙卑的自由;我們應當稱神為我們的主,因為他確是如此;但我們更受教導稱他為我們的父。伊施是一個男人,即主(創世記 4:1),表明在福音時代教會的丈夫必是人基督耶穌,與他的弟兄相同,所以他們必稱他為伊施,而不稱巴力。#
III.雖然他們不斷遭遇患難,彷彿全體受造之物都與他們為敵,如今卻必享有完全的平安寧靜,彷彿他們同全體受造之物結了友好的盟約(第18節):“當那日,他們既棄絕偶像,投在神的保護之下,我必為他們立約。”#
1.他們必蒙保護免受災害;沒有甚麼能傷害他們,或加害於他們。神安寧,萬物皆安寧:神若與我們和好,他也使一切受造之物同我們和好。低等受造之物必不傷害他們,如同田野的走獸曾吃盡他們的葡萄園(第12節),又如有害的野獸曾是神嚴厲審判之一(以西結書 14:15)。飛鳥和爬物也被包括在這約中;因為神用它們作為執行他公義的器皿時,它們也會變得很有害;但它們不再如此;不但如此,藉著這約,它們必為他們效力,並歸入他們的利益。注意,神統管低等受造之物,隨己意使它們加入任何約;他能使田野的走獸尊榮他;他曾這樣應許(以賽亞書 43:20);併為他百姓的安慰效力。低等受造之物既這樣承擔義務服事我們,我們在約中的本分便是不濫用它們,卻要藉著它們服事神。有人以為,這應驗於基督賜門徒神奇的能力,使他們能拿蛇(馬可福音 16:17、18)。這與特別賜給以色列、在他們從被擄中歸回時的應許相合:“我必使惡獸從境內斷絕”(以西結書 34:25);也與賜給眾聖徒較普遍的應許相合。“田野的走獸必與你和好”(約伯記 5:22、23);“你要踹在獅子和虺蛇的身上”(詩篇 91:13)。但這還不是全部;人彼此之間的危險勝過來自野獸的危險,因此又應許神必使戰爭止息,必解除仇敵的武裝:“我必折斷弓、刀和爭戰。”他隨己意便能如此行(詩篇 44:9),也必為那些行事蒙他喜悅的人如此行;因為他使他們的仇敵也與他們和好(箴言 16:7)。這與福音時代刀劍要打成犁頭的應許相合(以賽亞書 2:4)。#
2.他們必安靜,不懼怕災害。神不但保守他們安全,也使他們安然躺臥,如同知道自己在天的保護之下,因此不懼怕地獄權勢的人。#
IV.雖然神因他們的淫行給了他們休書,他們悔改之後,他仍要再收納他們與自己立約,即進入婚約(第19、20節)。神為他們同低等受造之物立約,乃是大恩;但與他收納他們同自己立約,並委身向他們施恩相比,就算不得甚麼。要留意,#
1.這約的性質;它是婚約,建立於揀選和愛,並建立最親密的關係:“我必聘你歸我”;又一次、第三次說:“我必聘你歸我。”注意,一切真誠獻身於神的人,都與他訂了婚;神賜給他們所能想像最神聖、最不可廢除的保證:他必愛他們、保護他們、供給他們;他必向他們盡丈夫的本分;他必使他們的心傾向與他聯合,並恩慈地接納他們如此行。信主的靈魂許配給基督(哥林多後書 11:2)。福音教會是新婦,是羔羊的妻;若不是他借恩典的大能聘他們歸自己,他們絕不會進入同他的這種關係。分離是在我們這一邊開始的;我們使自己與神疏遠。聯合是在他那一邊開始的;他聘我們歸自己。#
2.這約的期限:“我必聘你永遠歸我。這約本身不可廢除;神不會在他一方破壞它,你們也不會在你們一方破壞它;其中的福分必存到永遠。”有一位猶太拉比說,這是一個應許,說她必得著來世的生命,那是絕對的永恆或永久。#
3.這約立成的方式。#
(1.)憑公義和公平,就是神必真誠正直地與他們立約;他們已經破約,神卻是公義的。“但,”神說,“我必憑公義更新這約。”事情必如此安排,使神能再收這些背道的兒女進入他的家,而絲毫無損於他的公義;不但如此,這約的中保滿足了他的公義,極大地尊榮了它。但神為何要收一個屢次詭詐待他的百姓同他立約呢?這豈不有損於他的智慧嗎?“不,”神說,“我必憑公平行這事,不是輕率地,乃是經過適當考慮;任憑我為此說明理由,並證明我自己行為的正當。”#
(2.)憑慈愛和憐憫。神必溫柔恩慈地同他們立約;他不但守他的話,而且超過所說的;他既必公義地向他們守約,也必憐憫地保守他們在約中。他們有許多軟弱;若他嚴厲察究他們的過錯,他們很快便失去這約的益處。因此他應許,這必是恩典之約,是體恤他們軟弱而立的,以致他們在約中每一次的過犯,都不至把他們逐出約外;他必以永遠的慈愛聚集他們。#
(3.)憑信實。這約的每一條都必準確履行。那召他們的本是信實的,他也必成就這事;他不能背乎自己。#
4.使他們在自己一方堅守、忠於這約的方法:“你必認識耶和華。”這不但應許神必比從前更完全、更清楚地向他們顯明自己,也應許他必賜他們認識他的心;他們必更多認識他,也必以從未有過的方式認識他。他們背道的根源,是不認識神為他們施恩的主(第8節);因此,為防止再發生同樣的事,他們都必受神教導而認識他。注意,神藉著賜人良好的悟性和對事物正確的認識,維持他在人的靈魂中的權益(希伯來書 8:11)。#
V.雖然諸天對他們如銅,地對他們如鐵,如今天必降下甘露,地便因此出產果實(第21、22節)。神既將福音教會,並其中一切信徒,聘歸自己,他豈不也把萬物白白賜給他們,就是一切關乎生命和敬虔的事,一切他們所需或所能盼望的事,都同他自己和他的兒子賜給他們嗎?萬有全是他們的,因為他們是屬基督的,已許配給他;他們先求神國的義,一切別的東西都必加給他們。然而,五穀和新酒的這個應許,也當按屬靈的意思領會(博學的波考克博士如此認為):這裡在屬世福分的比喻之下所應許的,是與靈魂有關的那些福分和恩典的傾注,即天上的甘露,以及地的肥美;並且天上的甘露列在前面,如同雅各的祝福中一樣(創世記 27:28)。神曾威嚇說(第9節)他要收回五穀和新酒;如今卻應許恢復它們,並且是在自然通常的過程和秩序中。當他們伏在饑荒的審判之下,為維持自己和家人,便向地呼求五穀和新酒。地很樂意供給他們,卻不能不先領受而給出;若非被神的河充滿,就不能生出五穀和新酒(詩篇 65:9);所以地向天呼求雨水,呼求按時而降的秋雨春雨,好叫它有葡萄;當雨不得降下時,它以愁苦的景象為此懇求。“但,”天說,“除非那掌管雲鑰匙的為我們開啟,打開這些皮袋,我們就沒有雨可降;所以若耶和華不幫助你們,我們也不能。”但神收納他們同自己立約時,自然的輪子便要再為他們轉動,憐憫的泉流便要在通常的河道中流淌:“到那日,我必應允,耶和華說;我必垂聽你們的禱告”:迦勒底譯本如此解釋第一個“應允”;神必恩慈地垂顧他們向他的祈求。然後“我必應允天”;我必回答它們;也可以這樣讀;於是天必應允並回答地,按時將雨傾降在地上;於是地必應允五穀和葡萄樹,以水分供應它們;它們必應允耶斯列,成為居住在耶斯列之人的食物和滋潤。由此可見第二因彼此之間的連結,如同鏈中的環節,也看見它們全都必需倚賴神這第一因。注意,我們必須在通常的方法中,並藉著所指定的途徑,仰望神賜給我們一切安慰;任何時候若在這些事上失望,就必須仰望神,越過岡陵山嶺(詩篇 121:1、2)。看受造之物何等樂意服事神的百姓,何等渴望得這尊榮:五穀向地呼求,地向天呼求,天向神呼求,都是為了供應他們。又看神何等樂意施行救助:“我必應允,耶和華說;是的,我必應允。”神若肯為他的百姓垂聽天的呼求,就更必垂聽他兒子為他們所作的代求;他的兒子已經升到諸天之上。看那些與神立約的人,可以怎樣特別喜悅他們受造之物的安慰;因看見這一切都是從神的手臨到他們;他們能追溯所有泉流直到源頭,並在普通的憐憫中嚐到約中的愛,這就使其加倍甘甜。#
VI.他們如今既已分散,不但像西緬和利未那樣在雅各中分居、在以色列中散住,而且分散在全世界各處,神必將這咒詛如同從前那樣變為祝福:“我不但要為她澆灌地,還要將她播種在地上歸我;她的分散,不像禾場上的糠秕被風吹散,乃像田裡的種子,為要使其加增得更多;無論散在何處,他們都必向下紮根,向上結果子。好種子就是天國之子。我必將她播種歸我。”這暗指耶斯列這個名字,意思是神所撒的,或為神而撒的;正如她被他分散;這是這些字的一個意思;她也必被他播種;他所撒的,必使之加增。當基督教在世界各地立足,到處都有承認它的人時,這個應許便應驗了:“我必將她播種在地上歸我。”注意,這地上最大的福分,是神在其中有一間教會;他從其中所得一切榮耀的貢物,皆由此而生;這乃是他為自己所撒的,因此他必為自己保守的。#
VII.再者,他們先前是羅阿米;非我民,又是羅路哈瑪;不蒙神憐憫的,如今卻必恢復蒙他的恩寵,再次與他立約(第23節):他們先前未曾蒙憐憫,似乎被棄絕;他們不是我的民,沒有被分別出來,也沒有按我的民受對待,乃是任憑與列國一同混雜。這是被棄絕的猶太人的情形;外邦世界的情形也是如此,甚至更為可悲(使徒把這話應用於他們,即羅馬書 9:24、25);他們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然而,當大批猶太人和外邦人因信基督而被接納進入基督教會時,便是:#
1.神憐憫那些未曾蒙憐憫的人。那些久已不蒙神喜悅、作他震怒之子的人,竟蒙神恩待,成為他所愛之子;若非無限的憐憫介入,他們就必永遠如此。注意,在地獄以外的任何地方,都不可對神的憐憫絕望。#
2.他使那些原為客旅和外人的人與自己建立立約的關係。他對他們說:“你是我的民,我必承認並賜福於你,保護你,供給你;”他們也必說:“你是我的神,我必事奉並敬拜你,並且必完全、永遠獻身於你的尊榮。”注意,#
(1.)信徒幸福的總和,就是他們與神之間彼此的關係:他是他們的,他們是他的;這是一切應許的冠冕。#
(2.)這關係是建立在白白的恩典上。不是我們揀選了他,乃是他揀選了我們。他先說:他們是我的民,並在他能力的日子使他們甘心如此;隨後他們便承認他是他們的。#
(3.)正如使我們幸福的,我們所需盼望的不過是作神的子民;照樣,使我們安適喜樂的,我們所需盼望的不過是有他向我們保證我們確是如此,藉著他的靈與我們的靈同證,對我們說:你是我的民。#
(4.)那些已經接受主為他們神的人,必須承認他確是如此,必須在禱告中到他面前告訴他:你是我的神;也必須預備在人前作這樣的宣認。#
(5.)我們與神所立之約的安慰,還因其中有聖徒的相通而增添;他們雖多,在這裡卻是一體。經上不是說:我要對他們說,你們是我的民;乃是說:你是我的民;因為他在基督裡看他們全是一體,並且看他們如此在他裡面,就向他們說話,並與他們立約;他們也不說:你是我們的神,因為他們看自己是一個身體,願意同心同口榮耀他,所以說:你是我的神。或者,這表明神從前總體上與他的子民以色列所立的那樣的約,如今在福音之下也與個別信徒立,並且對他們每一個人,連最卑微的,也像從前對以色列千萬人所說的一樣喜悅地說:你是我的民;又邀請並鼓勵他們每一個人說:你是我的神,並以此誇勝,正如摩西和全以色列所行的(出埃及記 15:2):“他是我的神,也是我父親的神。”#
本章的範圍似乎與前章大致相同,所指的事件及其原因也是一樣。正如前章,這裡也是:一、神借先知向他們揭露罪惡,並嚴厲指控他們拜偶像、屬靈淫亂、事奉偶像、忘記神和他們對他的本分之罪(第1、2、5、8節)。二、他威脅要奪去他們用以事奉偶像的一切豐富美物,並任憑他們陷於無可救藥的毀滅(第3、4、6、7、9–13節)。三、然而他最後應許,為自己的緣故要以憐憫之道歸向他們(第14節),使他們恢復從前的豐盛(第15節),醫治他們拜偶像的傾向(第16、17節),與他們更新他的約(第18–20節),並以一切美物賜福給他們(第21–2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