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何西阿書 13
何西阿書: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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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罪的責備和威嚇(主前722年)
1從前以法蓮說話,人都戰兢,他在以色列中居處高位;但他在事奉巴力的事上犯罪就死了。2現今他們罪上加罪,用銀子為自己鑄造偶像,就是照自己的聰明製造,都是匠人的工作。有人論說,獻祭的人可以向牛犢親嘴。3因此,他們必如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像場上的糠秕被狂風吹去,又像煙氣騰於窗外。4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拜偶像是猶太民族最容易纏累他們的罪,直至被擄之後才止息;十個支派從起初就犯這罪,尤其在亞哈的日子以後;本段所控告他們的,就是這罪。注意,
I.神為防止他們陷入拜偶像所作的安排。這見於第4節。神作了一切合宜的事,使他們緊緊歸向自己;還有什麼可作得更多呢?#
1.他使他們知道自己是耶和華他們的神,並以特殊的方式收納他們作自己的子民。他從埃及地以來,藉著自己的話和作為,一直宣告:“我是耶和華你的神”;他在西奈山從天上告訴他們,他是耶和華、他們的神,領他們出了埃及地。他又藉著眾先知和自己的護理,繼續向他們宣告並證明此事。#
2.他賜給他們律法,禁止他們敬拜別神:“除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你不但不可承認和敬拜別神,也不可熟悉別神,不可使外邦人的儀式和習俗成為你所熟悉的。”注意,不認識我們不當沾染之事,乃是一種有福的無知。我們看見那些不曾知道撒但深奧之理的人受了稱讚。#
3.他為此給了他們一個充分的理由: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無論我們以什麼為神,我們就盼望它作我們的救主,使我們今生來世得福;正如我們既蒙保護,就當盡忠,照樣我們既蒙拯救並盼望得救,就當敬拜。#
II.以法蓮在自己遠離偶像時所享的尊榮(第1節):以法蓮說話戰兢,或帶著戰兢說話(即,如波考克博士所理解的,當他向神行事像他的祖先雅各那樣,帶著哭泣和懇求,並不驕傲狂妄地攻擊神和他的先知,而是存著對神聖潔的敬畏,並在這敬畏中敬拜他),他就在以色列中自高,就是說,在各支派中很有地位,頗有聲望。那支派的耶羅波安使自己和自己的家興起。他說話時人都戰兢,就是周圍的人都敬畏他;有人這樣理解。注意,那些謙卑自己的人,尤其是在神面前謙卑自己的人,必被高舉。人若謙遜地、自覺不足地談論自己,對自己的判斷不敢過分自信,並尊重別人,就會使自己得尊榮,贏得美名。但以法蓮很快就失去了自己:他在巴力上犯罪,就死了,也就是失了名譽,他的尊榮很快衰殘下沉,歸於塵土。這裡的巴力代表一切偶像崇拜;以法蓮離棄神、轉去敬拜偶像時,這國就受了致命傷,此後再不能有什麼好處。注意,離棄神乃是任何個人或群體的死亡。#
III.他們中間偶像崇拜可悲的增長(第2節):現今他們罪上加罪。他一開始在巴力上犯罪,冰層就破了;他越來越壞,貪求更多偶像,對已有的偶像更加迷戀,敬拜它們的舉動也更加荒謬。注意,拜偶像的道路,正如別樣罪惡的道路,乃是下坡路,人不容易止住自己。一切離棄神之人的可悲情形,就是他們仍然罪上加罪。讓我們追溯他們背道的情形。#
1.他們為自己製造鑄像,自以為能把神鑄成任意的樣式而驕傲;這些大概是小型的牛犢,如同為戴安娜所造的銀龕;牛犢崇拜的熱心人或許隨身攜帶他們所敬拜之神的像,特意為自己製造。#
2.他們用自己的銀子造這些像,既用自己的錢買來,或用自己的銀器熔化來造,就毫不懷疑這些像是他們的產業。看他們在服事偶像上付出何等代價:他們以最好的東西尊榮偶像,所以用銀子造鑄像。#
3.他們照自己的聰明、自己的心意造這些像。他們彼此商議該把偶像造作何種形狀,然後照樣製造,按他們最好的判斷造一個神。或者是按自己的樣式,造成人形。他們既按形狀把偶像造成人的樣子,實際上就把自己造成與偶像一樣的木頭石頭;因為造它們的和倚靠它們的,個個都與它們一樣。#
4.這全是匠人的工作。他們的偶像不像戴安娜的像那樣,假稱是從朱庇特降下來的(使徒行傳 19:35);不,工匠或許還在上面刻了自己的名字,某個偶像是某人的作品(見第8章第6節)(以賽亞書 44:9等);#
5.雖是他們親手的作品,卻是他們心靈所愛的;因為他們論到偶像說:“獻祭的人可以親嘴拜牛犢。”或者祭司這樣呼籲百姓獻上敬意;或者百姓自己不得靠近,便呼籲那些為他們獻祭、替他們侍奉的祭司,代他們親嘴拜牛犢,因為他們夠不著去作這事;他們對於這種被教導要敬奉的偶像,竟極其熱衷,要向它盡其所能地表示敬意。雖是牛犢,若是神,敬拜者無論親自或借代理人,也就如此向它們致敬。他們親嘴拜牛犢,表示對它們的敬拜、愛慕和效忠,認它們為自己的神。我們也受勸要親吻子,接受他為我們的主、我們的神。#
IV.對他們拜偶像所發的忿怒威嚇。名為忌邪的耶和華是忌邪的神,不把自己的榮耀歸給別人;所以一切敬拜偶像的人都必蒙羞,尤其是以法蓮若這樣行(詩篇 97:7)。因為他們如此喜愛親嘴拜牛犢,所以神要使他們切實覺悟自己的愚昧(第3節)。他們以為敬拜偶像必使自己十分安全、滿足,且他們的興盛必因此堅立;但神告訴他們,他們必失望,並在邪惡中被趕逐。這由四個比喻說明:他們必,#
1.如早晨的雲霧,向乾旱的地應許雨水。#
2.又如早晨的甘露,似乎是這雨水的憑據。但二者都消散了,那日仍和從前一樣乾熱;他們敬虔的表白也是這樣迅速短暫(第6章第4節),他們也這樣辜負了神對他們的期望;因此,他們的興盛也這樣變化、他們對偶像的期望也這樣落空,乃是公義的;一切把這世界當作偶像的人也必如此。#
3.他們如同糠秕,輕浮而無價值;他們必像糠秕被旋風從場上吹去(詩篇 1:4;25:5;約伯記 21:18)。不但如此,#
4.他們又如煙氣,令人厭惡(見以賽亞書 65:5),必像從煙囪出來、很快散去消失的煙一樣被趕逐(詩篇 68:2)。注意,除了在神里面,任何地方都不可盼望有堅實長存的安慰。#
以色列的忘恩(主前722年)
5我曾在曠野乾旱之地認識你。6這些民照我所賜的食物得了飽足;既得飽足,心就高傲,忘記了我。7因此,我向他們如獅子,又如豹伏在道旁。8我遇見他們必像丟崽子的母熊,撕裂他們的胸膛。在那裡,我必像母獅吞吃他們;野獸必撕裂他們。
這裡我們可以注意,
1.神為以色列所作豐盛的預備,以及他所賜給他們及時的供應(第5節):“我在曠野認識你,留意你的情形,為你預備,甚至在大旱之地;那時你處於極大困苦,按通常的方法無處可得幫助。”見申命記 8:15、耶利米書 2:6 對這曠野的描述,並且說:那在那裡認識他們、承認他們、餵養他們的神,實在是朋友;因為他是患難中的朋友,也是全足的朋友,在一切通常供應之路都斷絕之時,仍能供給這樣龐大的一支軍隊;在那裡若非神蹟成了他們每日的食物,他們全都必滅亡。注意,在緊急之時所得的幫助,使人負上特別的責任,絕不可忘記。#
2.他們不配而忘恩地濫用神賜給他們的恩惠。神不但在曠野照顧他們,也使他們得著迦南,一塊美地、寬闊肥美的草場。並且(第6節)他們照自己所牧放的草場得了飽足。神賜他們豐富和美物,他們毫不節制;長期只吃嗎哪以後,他們來到迦南,就吃得飽足。這並非好預兆;若他們在享用豐富之物上更謙遜節制,學會剋制自己,情形看起來會更好,也會帶來更好的盼望;但結果如何呢?他們既得飽足,心就高傲。他們的奢華和肉慾使他們驕傲、傲慢、自恃。對此最好的註解是摩西的話(申命記 32:13–15):但耶書侖漸漸肥胖,就踢跳。身體被豐富填滿,心靈便被驕傲膨脹。他們於是開始以為自己的宗教是低於他們的事,並不能勸服自己屈身服事它。惡人因臉上的驕傲,不尋求神。他們在曠野貧窮瘸腿時,以為必須與神保持和好;但在迦南充足穩固時,就開始以為不再需要他:他們心裡高傲,因此忘記了我。注意,屬世的興盛若滋養人的驕傲,就使人忘記神;因為他們只在缺少他時才記念他。以色列既得飽足,全能者還能為他們作什麼呢?所以他們對他說:“離開我們吧”(約伯記 22:17)。那些本應使我們記念神、殷勤思量該向他報答什麼的恩惠,反而使我們忘記他、不顧自己所作如何得罪他,實在可悲。即使我們不像曠野中的以色列那樣靠神蹟生活,也當知道,我們在普通的護理中生活,就是靠神而活。#
3.神對他們卑劣忘恩所發公義的忿怒(第7、8節)。所威嚇的審判(第3節)表明一切福樂必離開他們;這裡的威嚇更進一步,表明一切災禍必臨到他們,因為曾如此恩待他們的神,如今轉而作他們的仇敵,與他們爭戰;這在此極可怕地表述為:“我向他們如獅子,又如豹。”獅子強壯,無人能抵擋。這裡特別指出豹的詭詐和警醒:“我必如豹伏在道旁。”如猛獸伏在路旁等候捉住併吞吃行人,神也必藉著審判察看他們,要害他們,正如他從前察看他們、要使他們得福一樣(耶利米書 44:27)。凡能加速或加重他們毀滅的機會,必不放過(耶利米書 5:6):豹必伏在他們的城旁。猞猁或有斑點的獸(豹正是如此),比一切動物都以眼目銳利著稱(lynx visu:猞猁的眼睛);這表明不僅神的大能,連神的智慧也與那些和他有爭訟的人為敵。有人讀作(原文也容許):“我必在往亞述的路上如豹。”神的審判必在他們正要往亞述尋求保護和幫助時,忽然臨到他們。又說:“我遇見他們必像喪崽的母熊”,它因失去幼崽而受激怒、更加兇殘(撒母耳記下 17:8;箴言 28:15);這表明神何等受激怒,他要使他們感覺到:他必撕裂他們的胸膛。人觀察到獅子以所獵取的獸的心為目標;神也必這樣像獅子吞吃他們。他要降下這樣的審判,吞噬他們的心靈,耗盡他們的精力。他們心裡高傲(第6節),但神必採取有效的方法使其降卑:“野獸必撕裂他們”;不但神要如獅子和豹對待他們,這比喻也要按字面應驗,因為有害的野獸乃是神毀滅惹他發怒之民的四樣重災之一(以西結書 14:15)。#
這一切教導我們,
1.被濫用的恩慈轉為更大的嚴厲。那些當神向他們如細心慈愛的牧人時卻輕視他、冒犯他的人,必發現他向自己的羊群也要如猛獸一般。神曾以極大的忍耐徒然忍受、又以極大的慈愛邀請的人,他要在他們身上顯明忿怒,使他們成為盛忿怒的器皿(羅馬書 9:22)。Patientia læsa fit furor:受輕蔑的忍耐必變為憤怒。#
2.神的審判一旦奉命臨到不悔改的罪人,就不可抵擋,且極其可怕。它們必撕裂心的胸膛,使心靈充滿驚惶,並將它撕碎;我們也像羊羔不能抵擋吼叫的獅子一樣,不能與之抗爭,因為誰知道神怒氣的權能呢?所以既知道主的可畏,就當勸人同他和好;因為我們豈比他強呢?#
以色列的愚昧;憐憫的應許(主前722年)
9以色列啊,你與我反對,就是反對幫助你的,自取敗壞。10你曾求我說:給我立王和首領。現在你的王在哪裡呢?治理你的在哪裡呢?讓他在你所有的城中拯救你吧!11我在怒氣中將王賜你,又在烈怒中將王廢去。12以法蓮的罪孽包裹;他的罪惡收藏。13產婦的疼痛必臨到他身上;他是無智慧之子,到了產期不當遲延。14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啊,你的災害在哪裡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哪裡呢?在我眼前絕無後悔之事。15他在弟兄中雖然茂盛,必有東風颳來,就是耶和華的風從曠野上來。他的泉源必幹;他的源頭必竭;仇敵必擄掠他所積蓄的一切寶器。16撒馬利亞必擔當自己的罪,因為悖逆她的 神。她必倒在刀下;嬰孩必被摔死;孕婦必被剖開。
這些經文的第一節是其餘一切的概要或內容(第9節),其中有,
1.以色列毀滅的一切罪責都歸在他們自己身上:以色列啊!你的滅亡是出於你自己、從你自己而來;或者說:“以色列啊!使你毀滅的,就是你先前所受控告的一切罪惡和愚昧。正如你自己的惡行多次責罰你,如今終於毀滅了你。”注意,故意犯罪的人乃是自取毀滅的人。剛硬不悔改是最嚴重的自殺。那些被毀滅者毀滅的人,他們的血歸到自己頭上;是他們毀滅了自己。#
2.以色列得救的一切榮耀都歸於神:“唯有我能幫助你。”就是說,#
(1.)原本可以如此:“我本願幫助你、醫治你,但你不肯受醫治和幫助,反而執意走向自己的毀滅。”這必加重罪人的定罪;因為他們不但作了趨向自我毀滅的事,也抗拒神向他們所提出的恩典和他為防止此事所施行的方法:“我願意聚集他們,他們卻不願意。”他們本可容易而有效地得到幫助,但他們把幫助推開。再者,#
(2.)現在仍可能如此:“你的情形雖壞,卻非絕望。你自取毀滅;但你到我這裡來,我必幫助你。”這是沉船之後所拋出的木板;它極大地彰顯神的能力;他能在情形最壞時幫助,能幫助那些不能幫助自己的人;也彰顯他恩典的豐富:他願幫助那些毀滅了自己、因而本可公義地任其滅亡的人,願幫助那些久已拒絕他幫助的人。波考克博士對本節另有譯法和解釋:“以色列啊!使你毀滅的,乃是我能幫助你。你因倚賴神和他的恩寵,便大膽走入那些導致你毀滅的惡路。”#
現在,在其餘這些經文中,我們可以看見,
I.以色列如何毀滅自己。第16節說,他們悖逆神,背棄對他的忠誠,與他的仇敵結盟,並且拿起兵器敵擋他;這正是毀滅他們的事,因為從沒有人剛硬抗拒神而亨通。注意,那些悖逆自己神的人是毀滅自己;因為他們使那位自己無法匹敵的神作了他們的仇敵。#
1.他們為忿怒的日子積蓄忿怒,因而毀滅自己。他們每日所作的,必在另一個日子被記念來攻擊他們(第12節):以法蓮的罪孽被包裹,他的罪惡被隱藏;神留意此事,將它記錄在案,日後必拿出來攻擊他,並向他算賬。他們從前的罪促成了現今的毀滅;因為這些罪在神那裡積蓄(申命記 32:34、35;約伯記 14:17)。它被妥善積蓄,不會被忘記,攻擊他的證據也不會失去;但它又是暗中積蓄,是隱藏的,罪人自己還不知道。它被包裹在神的全知中,也包裹在罪人自己的良心中。注意,罪人的罪若未蒙赦免,就不會被忘記;對此有精確的記錄,到了適當的時候必被揭開。#
2.他們在神的責備之下,不急速悔改、幫助自己;他們自取毀滅,因為他們不作自己得救所當作的事(第13節)。#
(1.)罪使他們陷入患難困苦:“產婦的疼痛必臨到他。”他們必因罪受痛苦,因而覺悟罪;罪使他們陷入極其尖銳嚴重的痛苦和煎熬;然而這種痛苦像產婦的陣痛一樣,帶著盼望和應許,是為著得釋放;神雖藉此管教他們,卻是為他們的益處。他們受管教,免得被毀滅。然而,#
(2.)他們沒有因此如所當有地向悔改和改革前進;這本會使他們的憂傷歸於真實的喜樂:“他是無智慧之子”,因為他不當像現在這樣在生產之處久留;既到了生產的時候,就當奮力出來,免得最後窒息而成死胎。若母親所懷的孩子能明白自己的情形,我們會以為那寧願在產道中久留的孩子是無智慧的;因為被擄的流人急忙得釋放,免得死在坑中(以賽亞書 51:14)。注意,那些遲延、推卻自己的悔改;唯有藉此才能幫助自己;的人,公義地可算為自取毀滅者。那些延誤歸正、不肯竭力加快這工作並使它成就的人,有在歸正上流產的危險。#
3.因此他們被毀滅,因為他們作了必定導致他們毀滅的事,又忽略了本會是他們唯一救助的事。這裡有對他們所註定荒涼的悲慘描述(第15、16節)。這裡假定以法蓮在兒女中結果子;他的名字意為多結果子。他因本國豐盛的出產和眾多居民而結果子;這是一個富足而人口眾多的支派,正如預言所說;但罪使這結果子的支派變為荒涼。約瑟原是一棵多結果子的樹枝,卻因罪受了摧殘。所用的工具是東風,代表將要侵入的外邦仇敵。這風稱為耶和華的風,不但因為它必是極大極強的風,也因為它是照神的指示所遣來的;它必從耶和華而來,作他所吩咐的一切。且看它對那興盛支派所產生的效果,戰爭將造成何等荒涼。#
(1.)它是富足的支派嗎?外邦仇敵必使它極其貧窮。耶和華的這風必從曠野上來,是寒冷摧殘的風,必使澆灌這樹的泉源枯乾,耗盡它財富的來源。侵略者必毀壞這地,使農夫貧窮;必阻斷貿易和商業,使商人貧窮;而財富在華美器具中的大人,也不要以為自己能免受審判,因為他必擄掠一切美器的財寶。看那些在地上積蓄財寶之人的愚昧;他們把財寶積蓄在可喜悅的器皿中(原文作所欲慕的器皿),把心放在其上,並在其中尋求安慰和滿足。這是可被擄掠、他們也可被奪去的財寶;是能被蟲蛀鏽蝕,或被盜賊和兵丁偷去擄走的東西。但那些在天上、在那世界可喜悅而不能被擄掠、他們也不能被剝奪之事上積蓄財寶的人,是智慧而有福的;他們永遠有福,因而真是智慧。#
(2.)它是人口眾多的支派嗎?仇敵必使它人口減少、男子稀少:撒馬利亞必成為荒涼,無人居住。#
[1.]作本代人的保障和喜樂者必被剪除;佩帶兵器的人徒然佩帶,因為他們必倒在刀下,以致沒有人能抵擋征服者的暴怒,也沒有人能照管公共或私人家庭的事務。#
[2.]作下一代種子和盼望、當接替倒在刀下之人位置者也必被剪除;全國必須連根拔出,所以嬰孩必以最殘酷野蠻的方式被摔死,而更無人道的是,孕婦必被剖開。撒馬利亞的榮耀必這樣從生產、從胎中飛去(第9章第11節;第10章第14節)。見這種殘酷的事例(列王紀下 8:12;15:16;阿摩司書 1:13)。#
II.現在讓我們看神如何作這自取毀滅之民的幫助,如何作他們唯一的幫助(第10節):“我必作你的王”,統治並拯救你。儘管他們拒絕作他的臣民、悖逆他,他仍願作他們的王,不離棄他們。好王的職責和關懷,是保守自己的百姓,不但免遭外邦仇敵毀滅,也免得他們毀滅自己和彼此。神仍要這樣作以色列的王,正如他從前作他們的王一樣。注意,若神不比我們待自己更好,我們的情形實在悲慘。#
1.當他們沒有別的王時,神必作他們的王;當那些本應作他們保護者和救主的人被剪除、消逝時,他必保護並拯救他們:“我必作那一位”(第10節可如此讀),作那幫助你的。“在你一切城中,能救你的王在哪裡呢?當你的城邑受外邦勢力侵擾時,誰能在你前面出入、為你爭戰,又能壓制你城民彼此之間更危險的紛爭呢?你的審判官在哪裡?他們本應藉著施行公共的公義來維持公共的和平。因為公義和平彼此相親。你所極其渴望、極其倚賴的審判官在哪裡?你曾對他們說:‘給我立王和首領。’”這指,#
(1.)全國對君主政體所懷愚昧邪惡的慾望;他們厭煩在士師時期所受的神治、即神的政體,因這在他們看來太卑微。他們說“給我們一個王,像列國一樣”時,拒絕了撒母耳,也藉著他拒絕了耶和華,儘管耶和華是他們的王。#
(2.)十個支派渴望一種不同於大衛家的君主政體;他們以為那政體太專制,壓迫他們太甚,便盼望藉著立耶羅波安來改善自己。這兩件事都是,#
[1.]人為自己籌算不周的例證。他們對現有的境況不安,便愛慕新奇,以為改變可使自己更好;但他們通常會失望,發覺這種變革沒有帶來他們所盼望的好處。#
[2.]人對神不敬虔的例證:他們以為能改良神的設立、將其修正。神賜給以色列士師和先知引導他們;他們卻厭煩這些,呼喊說:“給我們立王和首領。”神賜給他們大衛家,以王權之約堅立它;他們很快也厭煩那家,喊著說:“我們與大衛無分。”那些不滿意神為他們所作的事、卻以為能為自己作得更好的人,乃是自取毀滅。好吧,在這兩項請求中,護理遷就了他們,先賜給他們掃羅,後來又賜給他們耶羅波安。他們從中得了什麼益處呢?掃羅是在怒氣中賜下的(在雷聲中賜下,撒母耳記上 12:18、19),不久便在基利波山於忿怒中被取去。十個支派的君主政體是在怒氣中賜下的,不但因所羅門的背道而向他發怒,也因十個支派渴望這政體、對大衛家不滿和不忠而向他們發怒;神如今將要藉著亞述王的勢力,在忿怒中將它取去。那時你的王在哪裡呢?他已經離去;你必多日無王無首領(第3章第4節),沒有人救你,也沒有人統治你。注意,第一,神常在怒氣中賜給我們罪惡而過度所求的,帶著咒詛賜下,並且任憑我們隨從自己心裡的私慾;他曾這樣賜給以色列鵪鶉。第二,我們過度所求的事,通常使我們失望,不能如我們所盼望的那樣救我們。第三,神在怒氣中所賜的,必在忿怒中取去;他因我們所求不善而賜下的,必因我們使用不善而取去。聖徒的福樂在於,神無論賜下或取去,都是出於愛,且都為他們提供讚美的材料。清潔的人,凡物都清潔。惡人的禍患在於,神無論賜下或取去,都是出於忿怒;對他們沒有一樣是清潔的,沒有一樣是可安慰的。#
2.神必為他們作那沒有王能為他們作的事(第14節):“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的權勢。”按肉體說,以色列雖被棄交於毀滅,神卻為他的屬靈以色列存留憐憫;一切應許都要在他們身上成全,此事也在其中,因為使徒將這話應用於他們(哥林多前書 15:55),尤其是應用於大日信徒蒙福的復活,卻不排除他們從罪的死亡中復活,進入聖潔、屬天、屬靈、屬神的生命。所應許的是,#
(1.)被擄的必得釋放,必從陰間的權勢中被救贖。他們的釋放必藉著贖價;我們知道是誰付了他們的贖價,也知道這贖價是什麼,因為人子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 20:28)。正是他如此救贖了他們。那些因悔改和相信,為基督義的緣故而被赦免罪責,並從罪的工價;死亡和地獄;中得救的人,就是耶和華所救贖的;他們在大日必凱旋地從墳墓中被帶出來,死亡的堤岸要拘禁他們,就如從前拘禁他們的主一樣不可能。#
(2.)那征服者必被毀滅:“死亡啊!我必作你的災殃。”耶穌基督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又在自己復活中勝過墳墓,那時他就是死亡和陰間的災殃與毀滅。但是它們完全的毀滅,將在大日信徒復活之時;那時死亡必永遠被得勝所吞滅,它是最後所要毀滅的仇敵。不過,我們所譯為“我必”的話,也可同樣譯作“Ubi nunc:現今你的災殃在哪裡?”使徒也是這樣取用它的:“死亡啊!你那長久攪擾世界的災殃,或毒鉤,在哪裡呢?陰間啊!你毀滅人類的勝利,或你的毀滅,在哪裡呢?”基督已經廢除了死亡,打破了它的權勢,改變了它的性質,因此使我們能勝過它而誇勝。他已作出這應許;凡屬他的人,這應許都必成就,因為後悔必向他眼目隱藏;他絕不收回這已經宣告在死亡和陰間身上的判語,因為他不是人,必不致後悔。因此,感謝神,他把勝利賜給我們。#
本章仍舊反覆論及前章所說的那些事,雖大體都是不悅耳的話。人不願聽人告訴他們自己的罪,或罪所帶來的危險;然而,在罪尚可悔改、危險尚可避免之時,必須為他們的益處將這兩件事告訴他們;而他們無論聽哪一件,都不能比從神的道和他們忠心的傳道人那裡聽得更好。這裡,
I.以色列民因拜偶像受責備和威嚇(第1–4節)。#
II.他們因放縱、驕傲、奢華,以及濫用財富和興盛等事受責備和威嚇(第5–8節)。#
III.他們因這些和一切別的罪所將臨的毀滅,被預言為極其可怕(第12、13、15、16節)。#
IV.他們中間那些仍敬重自己神的人,在此得鼓勵,可以盼望他仍要顯現搭救他們,儘管他們的君王、首領和一切其他倚靠與幫助都使他們失望(第9–11、1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