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何西阿書 1
何西阿書: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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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預言的時期(主前768年)
1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
1.這裡有先知的名和姓;他和別的先知一樣,把它們置於自己預言之前,使眾人確信:他隨時願意證明自己所寫的是出於神;他在上面署名,如同他願意堅持的事。他的名何西阿,或何沙阿(因為這正是約書亞原名相同的名字),意為救主;因為先知是神百姓得救的器皿,忠信的傳道人也是如此;他們藉著救人脫離罪,幫助許多靈魂免於死亡。他的姓是便比利,或作備利的兒子。正如我們現今一樣,他們那時有些人的姓取自地方,如摩利沙人彌迦、伊勒歌斯人那鴻;另一些人的姓取自父母,如毗土珥的兒子約珥,這裡的備利的兒子何西阿。也許當他們父母的顯赫足以給他們帶來尊榮時,他們便採用這種區別;但猶太人以為凡提到先知父親名字的,那父親也是先知,這乃是毫無根據的臆想。備利意為井;這可以使我們想起生命的泉源和活水,先知是從那裡被取出的,也必須不斷從那裡汲取。#
2.這裡有他的權柄和使命:耶和華的話臨到他。這話是給他的;它帶著能力和功效臨到他;它作為真實的事向他啟示,並非他自己的幻想或想像,乃是神當時向他僕人眾先知顯明自己的某種方式。他所說所寫的,都是出於神的默示;都是藉著耶和華的話,正如聖保羅論到他純由啟示所得的事所說(帖撒羅尼迦前書 4:15)。因此,這卷書一向被列在舊約正典書中;新約從其中所引的話也證實了這一點(馬太福音 2:15;9:13;12:7;羅馬書 9:25、26;彼得前書 2:10)。因為耶和華的話永遠長存。#
3.這裡特別交代他作預言的時期:當猶大王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在位的時候,又當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我們只有這預言的一般日期;並沒有其中任何特別部分的日期,不像先前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和但以理書中所記的,以及後來哈該和撒迦利亞書中所記的。這裡雖在這段時期內還有許多以色列王,卻只提一位以色列王;因為既已提到猶大諸王,就沒有必要再提別的;又因為他們都邪惡,他不樂意提他們的名,也不願給他們這種尊榮。現今由這裡所交代何西阿作預言的各王在位年間(看來在這些年間,耶和華的話仍不時、或多或少地臨到他),可見:#
(1.)他作預言的年日很長;他在很年輕時開始,這使他有力量和朝氣的益處;他工作到很老時仍繼續,這使他有經驗和權柄的益處。他這樣長久受用在如此美善的工作上,是他的極大尊榮;百姓有一位這樣長久在他們中間、深知他們情形且自然關懷他們的傳道人,也是極大的憐憫;他們早已習慣他,因此他更可能對他們有益。然而,據所顯出的情形,他在他們中間所做的好處很少;他們享有他越久,越不看重他;起初輕視他的少年,後來又輕視他的老年。#
(2.)他經歷了各種境遇。這些王中有些很好,很可能支持和鼓勵他;另一些很壞,我們可以設想,他們對他皺眉並使他灰心;然而他仍是一樣。神的傳道人必須預備經歷尊榮和羞辱、惡名和美名,並且必須決心在兩者之中堅守自己的正直,專心自己的工作。#
(3.)他開始作預言時,正是神的審判在外施行的時候;神以更直接的方式與那犯罪的百姓爭辯。他們先落在耶和華手中,才被交在人手中;因為在烏西雅和與他同時代的耶羅波安年間,發生了可怕的地震(撒迦利亞書 14:5;阿摩司書 1:1)。那時也有蝗蟲之災(約珥書 1:2–4;阿摩司書 7:1;何西阿書 4:3)。神的杖被差來加強這話,神的話被差來解釋這杖;然而二者都不能奏效,直到神藉著他的靈開通人的耳朵,使人受教訓和管教。#
(4.)他開始在以色列作預言時,他們的國正處於興盛繁榮的境況;耶羅波安第二在位時正是如此,正如我們所見(列王紀下 14:25):他恢復了以色列的疆界,神藉著他的手拯救他們;然而何西阿那時仍大膽告訴他們的罪,並預言他們的毀滅。人不應因在世上亨通,就在罪惡的道路上受人奉承;即使在那時,也必須忠實受責備,明白被告知:他們的興盛並不能成為他們的保障;若仍繼續犯罪,也不會長久。#
先知的婚姻;對以色列的警告;向猶大暗示憐憫。(主前768年)
2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3於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這婦人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4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5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6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他們。7我卻要憐憫猶大家,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 神得救,不使他們靠弓、刀、爭戰、馬匹,與馬兵得救。」
這些話,即耶和華借何西阿初次說話,可以指:
1.當時興起的那榮耀的一班先知。約在這時,約珥、阿摩司、彌迦、約拿、俄巴底亞和以賽亞都活著並作預言;但何西阿是他們中第一個預言以色列毀滅的;耶和華這話的開端是藉著他。我們在這裡所提的這耶羅波安的歷史中讀到(列王紀下 14:27),耶和華還沒有說要塗抹以色列的名;但不久以後他說要這樣行,而何西阿就是開始說這話的人。這使他的任務更加艱難,因為他是第一個傳遞不悅人信息的人,並且在有人興起附和他以前已有一段時間。或者更可能是:#
2.指何西阿自己的預言。這是神差他到這百姓中所傳的第一篇信息,要告訴他們,他們是邪惡淫亂的世代。他本可以願意求免,等到他取得權威和聲望,又在他們的感情中有些地位,再這樣嚴厲地對待他們。不;他必須從這事開始,使他們知道可以從耶和華的先知期待什麼。不僅如此,他不但要向他們傳講,還要把它寫下、公佈,並留在記錄中,作見證控告他們。現在這裡,#
一、先知必須彷彿藉著鏡子向他們顯出他們的罪,並顯出這是極其可憎、極其可恨的罪。先知奉命娶淫婦為妻,也收從淫亂所生的兒女(第2節)。他果然這樣做了(第3節)。他娶了一名聲不好的女子,即低比拉音的女兒歌篾;並非一個已經嫁人而犯奸淫的女子,因為那樣她必須被處死;而是一個在未嫁時生活放蕩的女子。娶這樣的人並非 malum in se;本身的惡,只是 malum per accidens;附帶的惡;不明智、不合宜或無益處,因此祭司不可這樣做。若實際做了,這會成為先知的苦楚(這曾作為咒詛威脅亞瑪謝,說他的妻子必作妓女〔阿摩司書 7:17〕);但當神為聖潔的目的吩咐他這樣做時,這便不是罪;不但如此,既受命令,這就是他的本分,他必須把自己的名譽交託給神。然而多數註釋家認為,這是在異象中所做的,或者不過是一個比喻;這也是古人,尤其先知,常用的教導方法;他們把原指別人的事,用表號歸在自己身上,正如聖保羅所說(哥林多前書 4:6)。他必須娶淫婦為妻,並由她有那樣的兒女,以致人人都會懷疑這些兒女雖生在婚姻中,卻是從淫亂所生、由姦淫而得;因為那些在未嫁時生活淫蕩的人,婚後常常也不會好些。“現在”(神說),“何西阿,這百姓於我乃是這樣的羞辱、憂傷和煩擾,正如淫婦和從淫亂所生的兒女於你一般。因為這地大行淫亂。”他們在一切作惡的事上都離棄了耶和華;但尤其是他們的偶像崇拜,正是這裡所控告他們的淫亂。將單單歸給神的榮耀歸給任何受造物,對神就是這樣的傷害和侮辱,正如妻子投進外人的懷抱,對她丈夫所作的一樣。對於那些已經承認宗教、又被帶進與神所立之約的人,尤其如此;這是破壞婚約;這是嚴重可憎的罪,且比什麼都更使人的心思昏昧,奪去人的心。偶像崇拜是大淫亂,比任何別的罪都更壞;這是離棄耶和華;我們對他所負的義務,大過任何妻子對她丈夫所負或可能所負的義務。這地行了淫亂;並非這裡那裡個別人犯偶像崇拜的罪,而是全地都被它玷汙;這罪已成為國家性的,疾病已成流行的。先知是聖潔的人,若有淫蕩的妻子和像她一樣淫蕩的兒女,那會是何等可憎的事!這對他的忍耐會是何等的操練!若她堅持如此,除非他給她休書,還能期待什麼呢?那麼,聖潔的神有這樣的百姓被稱為他的名,又在他的家中有地位,豈不更令他厭惡嗎?他對他們的忍耐何等大!他棄絕他們又是何等公義!這就好像他娶了低比拉音的女兒歌篾;她當時很可能是著名的妓女。以色列地如同低比拉音的女兒歌篾。歌篾意為敗壞;低比拉音意為兩塊餅,或無花果團;這表明以色列將近毀滅,而他們的奢華和情慾正是其原因。他們如同壞得不可吃的壞無花果。這暗示罪是豐裕的女兒,毀滅則是濫用豐裕的女兒。有人這樣解釋這裡給先知的命令:“你去娶淫婦為妻;因為若去尋找貞潔端莊的女子,你找不著一個,因為全地和其中所有百姓都沉溺於淫亂,這是偶像崇拜通常相隨的事。”
二、先知必須彷彿藉著望遠鏡向他們顯出他們的毀滅;他藉著給這淫婦所生兒女起的名字這樣做;因為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1.他藉著奉命給第一個孩子;一個兒子;所起的名字,預言王室的敗落:給他起名叫耶斯列(第4節)。我們看見先知以賽亞給自己的兒女起預言性的名字(以賽亞書 7:3;8:3),這裡這位先知也是如此。耶斯列意為神所撒的種(他們本該是這樣);但也意為神所分散的;他們必像山上沒有牧人的羊。不要叫他們以色列,那意為統治;他們已失去那名的一切尊榮;卻要叫他們耶斯列,意為分散,因為那些離棄耶和華的人必無盡地流離。他們至今如同種子被撒散;現在讓他們如同糠秕被撒散。耶斯列是以色列王的一個王都之名;那是一座美麗的城,坐落在怡人的平原中;這個孩子稱為耶斯列,是借用那城的意思,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當時的王耶羅波安,按血統乃是從耶戶而出。耶戶家因耶戶的罪受苦;因為神常為人的兒女積存其罪孽,並將罪孽追討在他們身上。這裡所說的以色列家的國,或可指當時耶戶的王室,神很快使其終止(因為這耶羅波安的兒子撒迦利雅只作王六個月,他是耶戶最後的後裔);或可指整個國,它仍舊敗壞邪惡,約七十年後在何細亞年間被終止;而在神看來,那不過是片時。注意,若君王和國家仍舊悖逆神,王的威儀和國的力量都不能保障他們脫離神毀滅的審判。#
(2.)這爭辯的根據是什麼:我必追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所流的血,就是耶戶在耶斯列所流的血;他按神的差遣、順從神的命令,徹底毀滅亞哈家和一切與其結盟的人,以及巴力所有的敬拜者。神稱許他所做的事(列王紀下 10:30):“你行好事,執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但這裡神仍要把那血追討在耶戶家身上,到了應許他的家作王至第四代的期限滿了之時。但同一行為怎會既受賞又受罰呢?這是極其公義的:那件事本身是好的;那是執行已判給亞哈家的公義刑罰,因而受賞;但耶戶做得不正當;他圖謀自己的高升,不圖謀神的榮耀,並把自己的怨恨混在執行神的公義中。他向罪人懷著惡意,卻並不憎惡罪;因為他保留金牛犢的敬拜,又不留意遵行神的律法(列王紀下 10:31)。所以當他家的罪孽滿盈,神來與他們算賬時,賬目的第一項就是亞哈家所流的血,這裡稱為耶斯列的血;既列為第一,便代表其餘一切。巴沙家被拔除時,也是因為他行耶羅波安家的樣,又因為他殺了耶羅波安(列王紀上 16:7)。注意,那些受託施行公義的人,應當謹慎,務必從正當的原則、以正當的意圖施行,並且自己不可活在他們懲罰別人的那些罪中,免得甚至他們正當的執行,到那日也被算作幾乎不亞於謀殺。#
(3.)這爭辯將進展到何等地步;不是管教,乃是毀滅。有人以為“我必追討”或“指定”耶斯列的血歸在耶戶家這句話,意思不是如我們所讀的是報復那流血,而是重演那流血:“我必刑罰耶戶家,如同我刑罰亞哈家,因為耶戶沒有因他前人的刑罰受警戒,反而踏著他們拜偶像的腳蹤。耶戶家毀滅之後,我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止息;雖現在昌盛,我必開始使它衰落。”耶戶家最後一位撒迦利雅死後,十支派的國便衰敗,明顯地逐漸縮小。為使其毀滅,神又警告說(第5節):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就是以色列戰士的力量,迦勒底譯本如此說。神必使他們不能保衛自己,也不能抵抗敵人。弓仍有力量、在手中更新,表明力量增長;照樣,折斷弓表明力量沉淪敗壞。這弓必在耶斯列平原被折斷;那裡很可能有軍械庫;或許在那平原發生過某場爭戰,使以色列國大大削弱。注意,沒有什麼能防衛神的爭辯;他出來攻擊一國時,他們強有力的弓很快折斷,他們的堡壘也被拆毀。他們在耶斯列平原流了那血,公義的神也要在那同一地方報應他們;正如有些惡名昭著的罪犯,被懸掛在他們作惡之處的鎖鏈上,使刑罰與罪相應。#
2.他藉著給第二個孩子所起的名字,預言神棄絕全族。這是一個女兒,前一個是兒子,表明兒子和女兒都敗壞了自己的道路。有人認為這表明以色列變得柔弱,因而衰弱無力。給這女兒起名叫羅路哈瑪——不蒙愛(羅馬書 9:25 如此譯),或未蒙憐憫(彼得前書 2:10 如此譯)。意思都是一樣。這宣告以色列家的判決:我必不再憐憫他們。這暗示神曾向他們大施憐憫,但他們濫用了他的恩惠,喪失了這些恩惠,現在他不再向他們施恩。注意,那些離棄自己的憐憫、隨從虛妄之神的人,有理由期待自己的憐憫離棄他們,他們被撇給自己的虛妄之神(約拿書 2:8)。罪使神的憐憫也離開以色列家,就是他自己承認的百姓;當神說不再憐憫他們時,他們的情形實在悲慘。接著說:我必將他們全然除掉;有人譯作全然挪去他們,另一些人譯作全然拔出他們。注意,憐憫的溪流既止住,我們便只能期待忿怒的碗被打開。神不再憐憫的人,必如渣滓和糞土全然被除掉。除掉一詞有時意為赦罪;有人在這裡也按此意解釋:我必不再憐憫他們,雖然我從前曾不斷赦免他們。神雖長久忍耐,卻不會永遠忍耐一個厭惡受改革的百姓。或者:我必不再憐憫他們,以致無論如何赦免他們,或如我們頁邊注所說,以致完全赦免他們。若赦罪的憐憫被拒絕,便不能期待別的憐憫,因為那憐憫為其餘一切開啟門路。有人認為這話是安慰:我必不再憐憫他們,直到我在赦免中赦免他們,就是直到救贖主來到錫安,使不敬虔離開雅各。迦勒底譯本讀作:但他們若悔改,我必在赦免中赦免他們。即使最大的罪人,若及時自省迴轉,也必發現神那裡有赦免。#
三、他必須在神這樣與以色列家爭辯的同時,向他們顯出神為猶大家所存的憐憫(第7節):我卻要憐憫猶大家。注意,雖然有些人因悖逆被公義地棄絕,神卻總要為自己保守餘民,作憐憫的器皿和紀念碑。神的公義雖在一些人身上得榮耀,卻另有人在其中使白白的恩典得榮耀。並且,雖有人因不信被折下來,神卻要在世上保守教會,直到世界的末了。神要憐憫猶大而不憐憫以色列,這加重了以色列被棄絕的情形;神向猶大施憐憫又顯明神的憐憫何等大,因為他們雖然也作惡,神卻沒有像棄絕以色列那樣棄絕他們:我必憐憫他們,拯救他們。注意,我們的救恩純粹歸於神的憐憫,並不歸於自己的任何功勞。現在,
1.這無疑是指神以特別的方式為猶大所施行的暫時拯救,即向他們顯出的、未向以色列顯出的恩惠。當亞述軍隊毀滅撒瑪利亞、擄去十支派之後,他們繼而圍攻耶路撒冷;但神憐憫猶大家,藉著一位天使一夜之間在亞述營中所行的大殺戮拯救他們;於是他們直接借耶和華他們的神得救,不是藉著刀劍或弓。當十支派仍在被擄中,他們的地被別人佔有,他們已全然被除掉時,神卻憐憫猶大家、拯救他們,並在七十年後帶他們回來;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萬軍之耶和華的靈(撒迦利亞書 4:6)。我必借耶和華他們的神拯救他們,就是藉著我自己。神必在自己的力量中被高舉,親自把這工作接在手中。他所承當作其創始者的救恩是穩妥的;因為他若作工,無人能攔阻。並且他親自施行的救恩最為可喜。這樣,耶和華獨自引導他。任何救恩中人的成分越少,神的成分越多,它就越顯明地發光,也越甘甜。我必在耶和華的話中拯救他們(迦勒底譯本如此說),就是為基督;永恆之道;的緣故,並藉著他的能力。我必不借弓、不借刀劍拯救他們,就是:#
(1.)他們被降到極低之處,以致沒有弓和刀劍可用來防衛自己時,仍必得救(士師記 5:8;撒母耳記上 13:22)。#
(2.)當他們不再倚靠自己的力量和兵器時,必藉著耶和華得救(詩篇 44:6)。#
(3.)他們必輕易得救,無須刀劍弓箭的勞苦(第7節)。以賽亞書 9:5:我必借耶和華他們的神拯救他們。他稱他為他們的神,便責備十支派已棄絕他、不認他為他們的神;因此他也棄絕他們;並暗示他為何特別憐憫猶大家、拯救他們的真正緣故:這是履行他與他們所立、作為耶和華他們的神之約,也是報答他們忠心依附他、他的道和敬拜。但,#
2.這也可指猶大脫離偶像崇拜的救恩;這使他們有資格並預備好接受他們其他的拯救。這實在是借耶和華他們的神所施行的救恩;它只由他恩典的能力成就,絕不能借刀劍或弓成就。正當以色列國在何細亞治下全然被除掉之時,猶大國卻在希西家治下得到榮耀的改革,因此得以保全;在巴比倫,神先拯救他們脫離偶像崇拜,隨後才拯救他們脫離被擄。#
3.有人認為這應許是遙指那大救恩;在日期滿足時,必由主我們的神耶穌基督成全;他來到世間,要救他的百姓脫離罪惡。#
以色列暫時被棄;憐憫的應許(主前768年)
8歌篾給羅·路哈瑪斷奶以後,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9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 神。」10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 神的兒子」。11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這裡有一個預言,
一、預言以色列暫時被棄絕;這由何西阿從他的淫婦妻子所生另一個孩子的名字表示(第8、9節)。我們仍須注意,那些名字帶給以色列這可怕預兆的兒女,都是從淫亂所生的兒女(第2節),都是何西阿所娶妓女所生的;表明以色列的毀滅乃是以色列之罪自然產生的結果。他們若不是先背叛神,便決不會被他棄絕;神從不離棄任何人,直到他們先離棄他。這裡有:
1.這個孩子的出生:她給女兒斷奶後,便懷孕生了一個兒子。特別提到這孩子出生的延遲;他的名字帶有他們必全然被棄絕的確定預兆;是要表明神對他們的忍耐,以及他不願走到極端。有人認為她又生一個兒子,表示百姓堅持行惡;私慾仍舊懷胎,生出罪來。他們又行惡(迦勒底意譯如此解釋);他們在淫亂上已經老練而頑梗。#
2.給他的名字:叫他羅阿米——不是我的子民。當他們聽說神不再憐憫他們時,他們並不在意,反而以為自己是神的百姓,神不得不憐憫他們,來支撐自己。因此他撤去他們所倚靠的杖,不認與他們有任何關係:“你們不是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神。”“我不作你們的”(原文如此);“我與你們毫無關係,與你們無干;我不作你們的王、你們的父、你們的保佑者和保護者。”我們以包括一切的話很好地補足了它:“我不作你們的神;我不再作從前向你們所作的,也不作你們虛妄盼望我應當作的,更不作你們若緊緊依附我、我本會作的。”留意:“你們不是我的子民;你們的行為不合乎作我子民的本分;你們不像我子民該有的那樣留意我、順從我;你們不是我的子民,乃是這個、那個糞堆神祇的百姓;所以我不承認你們是我的子民,不保護你們,不對你們提出任何主張,不索取你們,也不救你們脫離那些已經擒拿你們之人的手;讓他們帶走你們;你們不屬我。你們不肯讓我作你們的神,卻向那些僭稱者進貢,因此我也不作你們的神;你們在我裡面沒有分,不可期望從我得益處。”注意,我們被帶進與神所立的約,純粹歸於他和他的恩典,因為這先從他那一面開始:“我要作他們的神”,然後他們才要作我的子民;我們愛他,因為他先愛我們。但我們被逐出約外,純粹歸於我們自己和自己的愚昧。破壞是在人的一邊:“你們不是我的子民,所以我也不作你們的神”;神若恨任何人,乃因他們先恨他。這在以色列全然被遷到亞述地、他們的本處不再認識他們時應驗了。他們不再是神的百姓,因為他們失去了對他的認識和敬拜;沒有先知奉差遣到他們那裡,也沒有應許賜給他們,如同賜給那被擄的兩支派;不但如此,他們不再成為一族;就所顯出的情形而言,他們混雜在被遷去的列國中,在那些民族中失散了。#
二、預言以色列在日期滿足時被帶回並復興。這裡如先前一樣,在忿怒中仍記念憐憫;這棄絕既不完全,也不最後(第10、11節):“以色列人的數目必如海沙。”看哪,那使人受傷的同一隻手如何伸出來醫治,那撕裂人的如何溫柔地包紮;神雖藉著警告使人憂愁,卻仍要憐憫,並以永遠的慈愛聚集。他在這裡向神的以色列所作的應許極其寶貴,現在也能供我們使用。
1.有些人認為,這些應許應驗於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之時;那時十個支派中有許多人歸附猶大,享受居魯士所宣告的自由之益,從他們所分散到的各國大批上來,回到自己的地土,立所羅巴伯為他們的首領,聯合成為一民;而先前他們原是兩個不同的民族。在自己的地上,神曾藉著先知不認他們、棄絕他們,說他們不屬乎他;如今他必藉著先知承認他們,顯明自己站在他們這一邊,如同待自己的兒女一樣;他們必從全國各處上到殿中敬拜。我們有理由認為,雖然這應許另有更遠的指向,然而它仍是恩慈地賜下,並被敬虔地用來扶持、安慰在巴比倫的被擄之人,向他們普遍保證神為他們和他們的地所預備的憐憫;只要這福分仍在他們的國中,為他們存留著,他們的國就不能毀滅。#
2.有些人認為,這些應許要到末後的日子猶太人普遍歸信時才會應驗,至少不會完全應驗;這事仍是所盼望將要來到的。屆時,那如今如海沙般分散的、數目極其眾多而不可思議的猶太人,必被帶來接受基督的信仰,並歸入福音教會。到那時,且惟獨到那時,神才會承認他們為他的百姓、他的兒女,甚至就在他們曾伏在遭棄絕之可怕記號下的地方。猶太教師認為這應許至今尚未應驗。但是,#
3.可以確定,這應許已經應驗於藉著福音的傳講建立基督國度,以及把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帶入其中;因為保羅將這些話應用於此(羅馬書 9:25、26),彼得寫給散住各地的猶太人時也應用了這些話(彼得前書 2:10)。這裡的以色列乃是福音教會,即屬靈的以色列(加拉太書 6:16),就是一切跟隨忠信的亞伯拉罕之腳蹤、承受其福分的信徒;他乃是一切信者之父,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羅馬書 4:11、12)。現在讓我們看看有關這以色列所應許的是什麼。#
(1.)它必大大繁增,數目必加多;它必如海沙,不可量度,不可計數。儘管按肉體說的以色列減少而成為稀少,屬靈的以色列卻必眾多,不可勝數。在福音傳講之下被帶到基督面前的浩大群眾中,無論在基督教最初的世代,還是自那以後,這應許都得了應驗;以色列各支派中有成千的人,別國中也有一大群,沒有人能數過來(啟示錄 7:4、9;加拉太書 4:27)。在這事上,神稱亞伯拉罕為多國之高父時向他所作的應許,已經完全應驗了(創世記 17:5;創世記 22:17)。有人留意到,這裡將他們比作海沙,不僅因其數目眾多;海沙也作眾水的界限,使水不得漫過全地,照樣以色列人實在是他們所住之地的防衛牆,攔阻審判。只要羅得還在那裡,神就不能攻擊所多瑪。#
(2.)神必與福音以色列更新他的約,藉著一份與舊約教會得以建制時同樣完備而廣大的特許狀,使它成為歸他自己的教會;不但如此,它的特權還要大得多:“在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的地方,他們必再次被接納入約,並被承認為我的子民。”被棄的外邦人,各在其所在之地,和被棄絕的猶太人,各在其所在之地,都必蒙恩並得福。父輩因不信被棄絕的地方,兒女因信就必蒙接納。這是何等有福的復活,使那些本不是子民的人成為神的子民。不但如此,這特權還擴大了;如今不再只是像從前那樣說“你們是我的子民”,而是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無論你們按出生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律法之下的以色列是神的兒子,是他的長子,但那時他們如同未成年的兒女;如今在福音之下,他們在悟性和自由上都已經長進(加拉太書 4:1、2)。注意,#
[1.]一切信徒有永生神作他們的父,就是那永活的神,並且可以看自己是因恩典和收納而成為他的兒女,這是他們難以言喻的特權。#
[2.]信徒的兒子名分必被承認、被確認;為他們的安慰和滿足,必要對他們說;不但如此,為了他們的尊榮,也要在世人聽見時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聖徒不要自擾,別人也不要輕看他們;因為遲早必有神兒女的顯現,全世界都必知道他們的尊貴,以及神看他們為寶貴的價值。#
[3.]當他們就在那曾長期伏在神不悅記號之下的地方,得著神恩眷的記號而被尊榮時,這會大大增添他們的安慰,也極大增添他們的尊榮。這向信主的外邦人說安慰的話:他們不必上耶路撒冷,才得蒙接納並承認為神的兒女;不,他們可以留在原處,就在那地方,即使是在地上最遙遠的角落,在他們原本遠離之地,在曾對他們說“你們不是神的子民”、反而與他們隔絕的地方(以賽亞書 56:3、6),他們甚至無需離開本國本族,就可以藉著信領受兒子名分的靈,與他們的心同證“他們是神的兒女”。#
(3.)那些曾經不和的人必歡然聚集在一起(第11節):那時,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猶大和以色列這兩個國度如今如此不和,彼此相咬相吞;這裡提到他們聯合,不過是基督國度在世上建立所產生的幸福果效之一個樣本或實例,即使那些彼此之間曾懷有最大仇恨的人,彼此有良好的瞭解,也彼此有良好的情誼。當居住在原屬十個支派之地區、並且很可能大部分出於他們後裔的加利利人,熱誠地同那些大概稱為猶太人的人(即屬猶太地的人)一同跟隨基督、接受他的福音時,這就按字面得了應驗;他的首批門徒,一部分是猶太人,一部分是加利利人。最先蒙福音之光照耀的,是西布倫和拿弗他利之地的人(馬太福音 4:15);猶太人和加利利人彼此之間原毫無好感,然而當他們信了基督,便歡然合而為一,從前彼此之間的不和再無遺存。不但如此,當撒瑪利亞人信主時,雖然他們和猶太人之間的仇恨更大,然而在基督裡卻有完全的一致(使徒行傳 8:14)。這樣,猶大和以色列便聚集在一起;然而這不過是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那更為著名之聯合的預表,當時藉著基督的死,禮儀律法的隔斷牆被拆毀了(見以弗所書 2:14–16)。基督死,是要把一切散在各處的神的兒女聚集歸一(約翰福音 11:51;以弗所書 1:10)。#
(4.)耶穌基督必作神一切屬靈以色列合一的中心。他們都必同意為自己立一個首領;這首領不能是別人,只能是神所立的那一位,就是基督。注意,耶穌基督是教會的頭,是教會惟一的頭;他不僅是治理的頭,如政治團體的頭,也是生命影響的頭,如天然身體的頭。信基督,就是為自己立他作我們的頭;也就是說,同意神的設立,甘心將自己交託給他的引導和治理;並且與一切以他為頭的好基督徒同心相交。這樣,雖然他們人數眾多,卻在他裡面成為一,也就彼此成為一。Qui conveniunt in aliquo tertio inter se conveniunt:與第三者意見一致的人,彼此也意見一致。#
(5.)他們既立基督為他們的頭,就必從地上上來;他們必從各樣人中、從各方來,歸附教會;正如在猶太制度之下,他們從以色列地的各角上到耶路撒冷敬拜(詩篇 122:4)。“眾支派上到那裡去”,這正明顯地暗指那預言外邦人歸入教會的話(以賽亞書 2:3):“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這不是指地方上的遷移(因為說他們仍在同一地方;第10節),而是指心意的改變,屬靈地上升歸向基督。他們必從地上上來(也可以這樣讀);因為那些把自己交給基督作頭的人,便把他們的情感從這地和地上的事上移開,放在上面的事上(歌羅西書 3:1、2);因為他們不屬這世界(約翰福音 15:19),他們的生活卻在天上。他們必從這地出來,儘管那是他們出生之地;他們在情感上必從那裡出來,以便無論羔羊往哪裡去,都跟隨他。博學的波科克博士如此理解。#
(6.)當這一切成就時,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雖然耶斯列遭難的日子很大(有人如此理解),耶斯列得榮耀的日子也必為大。這必是以色列的日子;在他們的仇敵長久擁有他們的日子之後,這日子必歸他們自己。這裡稱以色列為耶斯列,即神的種子、聖潔的種子(以賽亞書 6:13),乃是這地的本質。這種子現今撒在地裡,埋在土塊之下;但當收割來到時,它的日子必為大。教會的日子曾經很大,那時天天有人加給他們,是應當得救的人;那時全能者為它行了大事。#
神的心意在頭三章中,藉著預兆和預表向這位先知顯明,又由他向百姓顯明;以後則只借著言語顯明。本章中有:一、全書的總題(第1節)。二、他奉命要給神百姓的一些特別指示。
1.他必須藉著娶淫婦為妻,使他們知罪,知道自己離棄神而行淫(第2、3節)。#
2.他必須藉著兒子的名字預言他們因罪將臨的毀滅;這些名字表明神不認他們、棄絕他們(第4–6、8、9節)。#
3.他必須向仍保守神純正敬拜的猶大國說安慰的話,並向他們保證主的救恩(第7節)。#
4.他必須暗示神在末後的日子為以色列和猶大所存的大憐憫(第10、11節);因為在這預言中,許多寶貴的憐憫應許與忿怒的警告交織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