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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书 5

本章的范围与前章相同,都是要揭露以色列和犹大的罪,并宣告神向他们所施的审判。I. 他们被召来听这控诉(第1、8节)。II. 他们被控犯了许多罪,这里加重述明。1. 逼迫(第1、2节)。2. 属灵的淫乱(第3、4节)。3. 骄傲(第5节)。4. 背离神(第7节)。5. 首领的暴虐,以及百姓顺从这种暴虐的驯服(第10、11节)。III. 他们因罪受神不悦的威胁;他知道他们一切的邪恶(第3节),并因这邪恶向他们显明他的忿怒(第9节)。1. 他们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第5节)。2. 神必离弃他们(第6节)。3. 他们的产业必被吞灭(第7节)。4. 神必责备他们,并将他的忿怒倾倒在他们身上(第9、10节)。5. 他们必受欺压(第11节)。6. 神必在暗中的审判中如蛀虫待他们(第12节),在公开的审判中如狮子待他们(第14节)。IV. 他们在苦难中所采取的错误途径受到了责备(第13节)。V. 暗示他们最终必采取正确的途径(第15节)。这些事既如此概括地说出,便越发可供我们普遍学习,尤其作我们的警戒。

对以色列和犹大的控诉;所威胁的审判(主前758年)

1 祭司啊,要听这话;以色列家啊,要留心;王家啊,要侧耳而听;审判临到你们,因你们在米斯巴成了网罗,在他泊铺设了网。2 背叛的人极其深地行杀戮,虽然我责备他们众人。3 以法莲为我所知;以色列不能向我隐藏:以法莲啊,你现在行淫;以色列被玷污。4 他们所行的使他们不能归向自己的神:因有淫乱的灵在他们中间,他们不认识耶和华。5 以色列的骄傲当面见证自己;因此以色列和以法莲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犹大也必与他们一同跌倒。6 他们必牵着牛羊去寻求耶和华,却寻不见;他已经离开他们。7 他们向耶和华行事诡诈:因他们生了外邦的儿女;如今一个月必吞灭他们和他们的产业。

这里,I. 各等各阶层的人都被传唤到场,要回答所加在他们身上的事(第1节):“祭司啊,要听这话!”无论是有圣职的(如犹大的祭司,也许以色列中也有许多;因为在十个支派中有不同的祭司和利未人的城,这些人很可能在十个支派叛离之后仍留在自己的地业中,并在远离圣殿之处尽所能行使职分),还是冒充有圣职的,如金牛犊的祭司;有人认为他们也包括在这里。“以色列家,就是普通百姓啊,要留心;王家啊,要侧耳而听!”叫他们都要注意,因为他们都促成了国民的罪责,也都要同受国民的审判。注意,若祭司职分的圣洁和王室的尊贵都不能拦阻罪进入,就不可指望它们能拦阻忿怒进入。祭司和王家虽带着这样尊贵的称号,若像别人一样犯罪,他们尊贵的称号不能使他们免罪,反而必须像别人一样受苦。以色列家也不可借口说他们受祭司和首领误导;他们必与他们一同受判决,既不因卑微,也不因众多而得以豁免。

II. 有一位见证人被提出来反对他们,胜过一千位;就是神的全知(第3节):“我知道以法莲;以色列不能向我隐藏。”他们不认识耶和华(第4节),耶和华却认识他们;无论他们怎样伪装,他知道他们真实的品性;无论他们怎样隐藏,他知道他们暗中的邪恶。注意,人拒绝认识神,并不能使他们免于神认识他们;他与他们争辩时,必凭着自己所知证明他们的罪,以致他们徒然辩称无罪。

III. 他们被加上极坏的罪名。1. 他们极有巧思,也极其殷勤,要引人陷入罪中或患难中:“你们在米斯巴成了网罗,在他泊铺设了网”(第1节),即猎人在这些山上追捕猎物时所设的网罗。以色列设立金牛犊敬拜时,那偶像崇拜的庇护者和热心维护者,用尽一切可能的手段和诡计,要引人进入其中,并使起初惧怕此事的人与之和解。注意,那些引诱、诱惑人犯罪的,无论他们怎样假称友爱和善意,都当被看为人的网罗和陷阱,他们的手如同捆绑人的锁链(传道书 7:26)。但对那些不能被他们诱入罪中的人,他们就如网罗和陷阱,要使他们陷入患难。有人认为,他们惯常在道路上设置探子,尤其在米斯巴和他泊山上,在耶路撒冷举行严肃节期的时候,窥探他们百姓中是否有人敬虔地往那里去;并告发他们,好叫他们为此受控告;如此行魔鬼的工作,就是搅扰那些他不能使其堕落的人。2. 他们推行自己的图谋时,既极狡诈又极残酷(第2节):“背叛的人极其深地行杀戮。”注意,那些自己已经背离神真理的人,常常是逼迫仍坚守真理者最狡猾、最野蛮的人。除了行杀戮以外,没有什么能满足他们(他们所渴求的是圣徒的血);他们既有蛇的毒钩,也有蛇的头;他们深谋行此事。撒但深渊的深度、他代理人邪恶的深度、那些深深背叛之人的深度,何其可怕!(以赛亚书 31:6)加重这罪的,是已经赐给他们的许多责备和警告:“虽然我责备他们众人。”先知按着职分已经如此,是一位责备者。他多次告诉他们所行所为的恶,坦率地对众人说话,既不宽容祭司,也不宽容王家。神自己也借着他们的良心和他的护理责备他们众人。注意,抗拒责备的罪是加倍的罪(箴言 29:1)。3. 他们犯了淫乱,用肉体的情欲玷污自己的身体,用敬拜偶像玷污自己的灵魂(第3节)。这事神是见证,虽是暗中所犯、巧妙掩饰的。并且,神锐利的眼目看见他们中间淫乱的灵,看见他们对这些罪的暗中倾向和性情,看见他们爱自己的罪,也看见罪怎样辖制他们;他们多么服在淫乱之灵的权势之下,那生出这一切苦胆和茵蔯的苦根,那败坏且有毒的泉源。4. 他们全无要与神相识并相交的心。淫乱的灵既使他们离开他,就使他们无休止地流离(第4节)。(1.) 他们不认识耶和华,也不愿认识他;反倒避开,甚至惧怕认识他,因为这会搅扰他们罪恶的道路。(2.) 因此,他们不使自己的行为归向他们的神;由此显明他们并未正确地认识他。这表明他们固执地坚持背离神;他们不愿归向神,尽管他是他们的神,是在约中属他们的,他们曾奉他的名,也有责任事奉他。他们不愿回到自己所偏离的敬拜他之中。并且,他们不愿使自己的行为归向神。他们不愿省察自己的道路,不愿使自己进入严肃的心境,也不愿用心思考那些能引他们归向神的事。诚然,若没有神特别的恩典,我们不能靠自己的能力归向他;但我们可以借着恰当地运用我们的官能和他圣灵普遍的帮助,使自己的行为归向他。那些不肯这样做、不预备心寻求耶和华的人(历代志下 12:14),自己未得回转,责任在他们自己;他们死亡,是因为他们愿意死亡;至于那些肯这样做的人,进一步的恩典必不缺少。(5.) 他们犯了显著的狂傲和犯罪中的傲慢(第5节):“以色列的骄傲当面见证自己”,见证他是背叛神和他政权的人。他们中间的淫乱之灵,在他们敬拜的华丽和炫耀中显露出来,正如妓女由她的衣着被认出(箴言 7:10)。她衣饰的妖艳当面见证她不是端庄的妇人。或者,他们敌对神所差遣的先知及其所传的信息的骄傲(耶利米书 43:2),或他们对弟兄和属下傲慢轻蔑的行为,都见证他们不是神的百姓,也证明神施在他们身上一切使人谦卑的审判是正当的。有人读作“他的骄傲当面见证他”,与以赛亚书 3:9 相合:“他们脸上的样子已经证明自己的不正。”他们有耶和华所憎恶的骄傲神色。(6.) 他们离弃神归向偶像,又在偶像崇拜中养育儿女(第7节):“他们向耶和华行事诡诈”,如同妻子藐视婚约,离弃丈夫,与别人行淫。照样,那些犯属灵拜偶像之罪的人,以钱财为神的,以肚腹为神的,都是向耶和华行事诡诈;他们违背对他的约束,使他对他们的期望落空。注意,故意犯罪的人是行事诡诈的人。“他们生了外邦的儿女”,就是说,他们所生的儿女与神疏远,受训练走在虚假的敬拜道路上;他们是私生的种类,如同淫乱所生的儿女(约翰福音 8:41),神必不认他们。注意,那些不仅自己离弃跟随神,又在邪恶道路中养育儿女的人,实在是向神行事诡诈。

IV. 极其悲惨的事成为他们所受的判决。概括地说(第1节):“审判临到你们。神出来要与你们争辩,并因你们的罪向你们表明他的不悦。”审判临到我们时,正是该留心的时候。特别说来,

1. 他们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这是随他们的骄傲当面见证自己而来的(第5节):“因此以色列和以法莲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注意,骄傲必有跌倒;它是跌倒确实的预兆和先驱。凡自高的必降为卑。骄傲所当面见证的脸必充满羞愧。他们不仅要跌倒,且要在自己的罪孽中跌倒,这是最悲惨的跌倒。他们的骄傲使他们不肯为自己的罪孽悔改,因此他们必在其中跌倒。注意,那些不因自己的罪谦卑的人,很可能永远在罪中灭亡。又加上说,犹大也必与他们一同在自己的罪孽中跌倒。十个支派因拜偶像被掳到亚述;照样,两个支派后来因效法他们的恶例被掳到巴比伦;但前者跌倒并完全被击倒,后者跌倒后又被兴起。犹大有圣殿和祭司职分,但这些也不能保全他们;若他们与以色列和以法莲一同犯罪,也必与他们一同跌倒。

2. 他们在自称寻求神恩惠时,必不得神的恩惠(第6节):“他们必牵着牛羊去寻求耶和华”,却是徒然;他们必寻不见他。这看来主要是论到犹大:当他们陷入自己的罪孽时,以及当他们在自己的罪孽中跌倒时。(1.) 当他们陷入自己的罪孽时,他们寻求耶和华;但他们不是单单寻求他,所以神没有被他们寻见。他们敬拜别神,却仍保留敬拜真神的形式和影儿;他们照常在严肃节期牵着牛羊去寻求耶和华;但他们的心向他不正,因为他们并非全然归他,所以他不悦纳他们;因为我们惟有全心寻求他,不在神和巴力之间三心二意,才会寻见他(以西结书 14:3)。(2.) 当他们在自己的罪孽中跌倒,或发现自己因罪而跌倒时,他们寻求耶和华;但他们没有及早寻求他,所以他必不让他们寻见。他们必看见毁灭临到自己,于是在困苦中逃往神,以为用燔祭和祭物便能使他作他们的朋友;但诏命一旦发出,要转消他的忿怒就太晚了。即使约西亚的改革,也未能转消神的忿怒(列王纪下 23:25、26)。那些只牵着牛羊、而非带着心灵去寻求耶和华的人,不能指望寻见他,因为他的恩惠不能用千千的公羊买得。那些不在耶和华可寻见的时候寻求他的人,也必不得亨通,因为有一个时候他必不让人寻见。他们必寻不见他,因为他已经离开他们;他必不让他们求问,却要对他们的祭物掩耳不听。可见及早寻求神是我们多么要紧的事;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正是拯救的日子。

3. 他们和他们的产业都必被吞没。他们向耶和华行事诡诈,又以为借着与外邦儿女结盟可以坚固自己;但如今一个月必吞灭他们和他们的产业,即他们的财产和产业,凡他们取来并视为自己分的人;或者“他们的产业”是指他们的偶像,就是他们拣选来代替神作自己分的。注意,那些以世界为偶像、以世界为自己分的人,必与世界一同灭亡。一个月必吞灭他们,或将他们吃尽——这是一个预定而短暂的时期。神的审判一开始临到他们,就必很快结束;一个月就足以办完他们的事。人的身体因一个月的疾病能衰弱多少,国家因一个月的战争能荒废多少!神说:“我除灭三个牧人,在一个月之内”(撒迦利亚书 11:8)。注意,神的审判有时使有罪的百姓很快完结。一个月所吞灭的和更多的产业,是许多年也不能补偿的。

审判的威胁(主前758年)

8 你们当在基比亚吹角,在拉玛吹号;在伯亚文大声呼喊:“便雅悯哪,仇敌在你后面!”9 在责罚的日子,以法莲必变为荒场;我在以色列各支派中指明必然成就的事。10 犹大的首领如同挪移地界的人;我必将我的忿怒倒在他们身上,如水一般。11 以法莲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因为他乐意随从人的命令。12 所以我向以法莲如蛀虫,向犹大家如朽烂之物。13 以法莲见自己有病,犹大见自己有伤,就往亚述去,差人去见耶雷布王;他却不能医治你们,也不能医好你们的伤。14 我向以法莲如狮子,向犹大家如少壮狮子;我,我必撕裂而去;我要夺去,无人能救回他。15 我要回到原处,等他们承认自己的罪,寻求我的面;他们在急难的时候必切切寻求我。

这里有,I. 吹响响亮的警报,通知将要临到的审判(第8节):“你们当在基比亚和拉玛吹角。”这是犹大和以色列两国边界上相近的两座城;基比亚是犹大国的边城,拉玛是以色列的城;这样警告便传入两国。“在伯亚文,或伯特利,大声呼喊。”那地方似乎已经被仇敌占据,所以不在那里吹号,而是听见得胜者的呐喊夹杂着失败者的哀叫。让他们大声呼喊:“便雅悯哪,仇敌在你后面!以法莲支派已经被征服,仇敌不久就要紧跟着你,便雅悯哪!接下来轮到你。战兢的杯必传遍。”先知先前把神与他们的争辩描述为法律上的审判(第4章第1节);这里他把它描述为战场上的较量;这里他审判时也必得胜。因此,众人都当预备迎见他们的神。他先前说审判是确定的;这里说审判是近了;当人以为审判已近在门前,就极其令人惊骇和警醒。吹这角的意思,在第9节解释:“我在以色列各支派中指明必然成就的事”,即真实或确定的事,原文如此。注意,不悔改之罪人的毁灭是必然成就的事;这不只是为吓唬他们的空话,乃是不可撤销的判决。对我们来说,这事得以向我们指明是恩典,使我们及早得着警告,可以逃避将来的忿怒。以色列各支派的特权是:神既借着托付给他们的圣言告诉他们本分,也告诉他们危险。

II. 神与他们争辩的根据。1. 他与犹大的首领争辩,因为他们是大胆带头犯罪的人(第10节)。他们如同挪移地界、或古时地标的人。神赐给他们律法,作为围护他自己产业的篱笆;他们却亵渎地冲破并废弃了它;他们甚至侵占神的权利,践踏善恶之间的分别,践踏理性与公平最神圣的义务,以为自己既是首领便可任意而行,Quicquid libet, licet——他们的意志就是律法。或者,这可理解为他们为增进王权而侵夺臣民的自由和财产,这如同挪移古时的地界。有人注意到,犹大的首领比以色列的首领更专断,擅取更独裁的权力;神现今就为此与他们争辩:“我必将我的忿怒倒在他们身上,如水一般”,极其丰沛,如洪水之水倾倒在古时世代的伟人身上,因为他们使大地充满强暴(创世记 6:13)。注意,即便首领自己也不可挪移某些界限,包括宗教和公义的界限;他们受这些界限约束,若冲破它们,便必须知道在他们之上有神,要为此向他们追讨。2. 他与以法莲的百姓争辩,因为他们是在罪中卑怯随从的人(第11节):“他乐意随从人的命令”,即耶罗波安和继任的以色列诸王的命令;他们以律法强迫全体臣民敬拜但和伯特利的金牛犊,绝不可上耶路撒冷敬拜。这就是那命令;这是国法,并有国策的理由支持;百姓不仅盲目地、无条件地顺从权柄而随从,且是乐意随从,因为他们内心厌恶敬拜偶像。注意,人轻易随从与神命令相抵触的人的命令,足以使一个民族成熟以至毁灭。随从式不顺从的惩罚,若可如此称呼,与罪相称;正因这缘故,以法莲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他一切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都被侵犯、践踏。(1.) 这在神是公义的:那些背弃神产业的,该失去自己的产业;那些使自己的良心服从于无误的审判者和专横的权力的,该从两样都尝够。(2.) 这事本身有一种自然的趋向。那些乐意随从人的命令、即使那命令与神的命令相反的人,必发现那命令是会侵占的东西;给它越多权力,它就要求越多。注意,没有什么比谄媚讨好的哈巴狗式顺服,更能给凶暴如獒犬的暴政带来优势。因此以法莲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就是说,他在公正的面貌和名义之下被冤屈。注意,任何百姓在假借向他们施行公义的名义下受欺压,乃是悲惨而痛苦的审判。这解释了第9节的威胁:“以法莲必在责罚的日子变为荒场。”注意,大胆犯罪的人必须预料有责罚的日子来到,并且是使他们荒凉的责罚之日,夺去他们一切所有和一切盼望的安慰。

III. 神要向犹大和以法莲施行的不同方法;有时用这一种,有时用那一种,有时两种一同使用;或者说,借着先这一种、后那一种,他要推进他们完全的毁灭。

1. 他要先施行较轻的审判,这些审判有时悄然无声、不知不觉地作工(第12节):“我向以法莲如蛀虫”;不,或许补作“它们向以法莲如蛀虫”更好,因为这是以法莲现在所看见的病(第13节)。注意,神的审判有时对于有罪的百姓如蛀虫、如朽烂、或如虫。前者指衣物中滋生的小虫,后者指木头中滋生的虫;这些怎样蚕食衣物和木头,神的审判也必这样吞噬他们。(1.) 悄然无声,以致世上不发出什么声响;甚至他们自己也不觉得;他们以为自己安稳兴盛,但更仔细察看自己的状况时,便会发现自己正在耗损衰败。(2.) 缓慢地,带着长久的延迟和间隔,使他可以给他们悔改的余地。许多国家如同许多人一样,在鼎盛之年死于痨病。(3.) 渐进地。神先以较轻的审判临到罪人,为要预防较大的审判,若他们肯有智慧而领受警告;他一步一步临到他们,为显明他不愿他们灭亡。(4.) 蛀虫在衣物中滋生,虫或朽烂在木头中滋生;照样,罪人被自己所点的火吞灭。

2. 当显明那些审判未曾成就其工作时,他便要以更重的审判临到他们(第14节):“我向以法莲如狮子,向犹大家如少壮狮子”,虽犹大自己在雅各的祝福中是狮子的幼崽。恐怕有人因他说自己如蛀虫待他们,便以为他的能力削弱了;他现在说必如狮子待他们,不只用吼叫惊吓他们,更要将他们撕碎。注意,若较轻的审判不能成就其工作,就可以预料神必施下更大的审判。基督有时是犹大支派的狮子,这里他是攻击那支派的狮子。看神要怎样对待那些安然犯罪的百姓:“我,我必撕裂。”他似乎以此为荣耀,作为他的特权,能以毁灭,因为他是唯一的立法者(雅各书 4:12)。“我,我必亲自办理这事;我说了,必定施行。”有些审判比另一些有更直接的神的作为。“我必撕裂而去。”他必离去,(1.) 不是因惧怕他们;他必威严地、带着庄重的面容离去,如狮子离开猎物。(2.) 不帮助他们。若神借着使人受苦的护理撕裂我们,却仍借着他的恩典和安慰与我们同在,这还算好;但若他撕裂而去,若他夺去我们受造之物的安慰时,他自己也离开我们,我们的景况实在悲惨。他离去时,必夺去一切有价值和可爱的,因为神一离开,一切的善也随他而去。他要夺去,无人能救回他,正如猎物不能从狮子口中救回(弥迦书 5:8)。注意,除非人被交在神恩典的手中,否则无人能从神公义的手中被救出。人与造他的主争辩乃是徒然。

IV. 那些不同方法所产生的不同效果。1. 当神借着较轻的审判与他们争辩时,他们忽略他,转向受造之物寻求救济,却是徒然(第13节)。当神向他们如蛀虫、如朽烂之物时,他们察觉自己的病和伤;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发现自己正在走下坡,事务落后,产业明显衰败;于是便差人往亚述去,请其来援助他们,向耶雷布王献媚;有人认为这就是亚述王普勒或提革拉毗列色的一个名字。以色列和犹大在困苦中都曾向他们求救,盼望借着与他们结盟修复、重建自己衰落的利益。注意,属肉体的心在患难之时看见自己的病和伤,却不看见那是原因的罪;也不肯被引导承认那罪,更不承认神的手、他大能的手,何况承认他公义的手在他们的患难中;因此,他们不走最近的路归向能救济他们的创造主,反倒费许多工夫绕向不能给他们任何帮助的受造之物。那些不悔改自己借罪得罪神的人,不愿在患难中受惠于他,宁愿到任何地方寻求救济,也不愿到他那里。结果怎样呢?“他却不能医治你们,也不能医好你们的伤。”注意,那些忽略神、向受造之物寻求帮助的人,必定失望;那些靠它们支撑的人,必发现它们不是根基,乃是压伤的芦苇;那些靠它们供应的人,必发现它们不是泉源,乃是破裂的池子;那些靠它们得安慰和医治的人,必发现它们是可怜的安慰者,是毫无价值的医生。犹大和以色列所求的亚述诸王,使他们遭难,却不帮助他们(历代志下 28:16、28)。有人认为耶雷布王的意思是大有能力或显赫的王,因为他们极倚重他的权势;另一些人认为是将要、或应当申辩的王,因为他们极倚重他的智慧和口才,也倚重他介入他们的事务。他们曾送他礼物(第10章第6节),一笔优厚的酬金;既如此聘他作他们的谋士,便毫不怀疑他对他们的忠诚;但他欺骗了他们,正如肉臂欺骗倚靠它的人(耶利米书 17:5、6)。2. 当神为了使他们知晓自己的愚妄,以更重的审判临到他们时,他们最终就必被迫归向他(第15节)。当他如狮子撕裂时,(1.) 他必离开他们:“我要回到原处”,即天上,或施恩座,就是他荣耀的宝座。神惩罚罪人时,是从他的居所出来(以赛亚书 26:21);但他定意恩待他们时,就回到他的居所,在那里等候施恩,直到他们顺服。或者,他纠正他们之后必回到他的居所,仿佛不顾念他们,向他们掩面,不注意他们的患难或祷告;这是为使他们更深谦卑,直到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合宜地领受他恩惠的归回。(2.) 他最终必借着他们的苦难在他们身上作工,把他们带回归自己;这正是他所等候的;然后他不再离开他们。这里提到他们归回的两件事作为例证:—[1.] 他们悔改地承认罪:“等他们承认自己的罪”;旁注作“等他们自认有罪”,即等他们觉察自己的罪责,被带领承认它,并为此在神面前谦卑。注意,当人开始更多抱怨自己的罪、而不是自己的苦难时,便开始有盼望了;这也是神在我们受他管教之手时所要求的:我们承认自己有过错,所受的管教是公正的。[2.] 他们谦卑地祈求神的恩惠:“等他们寻求我的面”;可以预料,当他们被带到极穷尽处,又徒然试过别的帮助者时,他们必这样行。他们在急难的时候必切切寻求我,即勤勉、恳切地寻求,极其迫切地求;他们若这样寻求他,且出于真诚,虽因过了很久才被带到这地步而可称为迟寻,仍不算太迟;不,他乐意称之为及早寻求,因他多么愿意使真正悔改归向他的人得最好的解释。注意,当我们在罪的知罪和杖的管教之下时,我们的本分是寻求神的面;我们必须渴望认识他,并与他相交,使他向我们、也为我们显现,作为他与我们和好的记号。并且可以合理地预料,苦难必带领那些长期离他走迷、并与他保持距离的人归向神。因此神暂时离开我们,为要使我们归向他,然后再归向我们。你们中间有受苦的吗?他就该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