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撒迦利亞書 13
撒迦利亞書: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2
福音性的預言;假先知的毀滅(主前500年)
1「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汙穢。」2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不再被人記念;也必使這地不再有假先知與汙穢的靈。3若再有人說預言,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托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要將他刺透。4那日,凡作先知說預言的必因他所論的異象羞愧,不再穿毛衣哄騙人。5他必說:『我不是先知,我是耕地的;我從幼年作人的奴僕。』6必有人問他說:『你兩臂中間是什麼傷呢?』他必回答說:『這是我在親友家中所受的傷。』」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也就是教會的罪;因為神的兒子顯現,正是為要除去我們的罪(約翰一書 3:5)。
一、他藉著十字架的血除去罪責(第1節):到那日,就是在福音的日子,必有一個泉源開啟;這就是說,必有潔淨之法,為要洗除一切真正悔改併為自己的罪憂傷之人的罪汙。到那日,恩典之靈澆灌下來,使他們為自己的罪哀慟;他們必不至像沒有指望的人那樣哀慟,反而必蒙赦罪,並在心中得著罪蒙赦免的安慰。他們的良心必因基督的血得以潔淨並平安;這血洗淨一切的罪(約翰一書 1:7)。因為基督已被高舉,將悔改和赦罪一併賜下;他既賜下前者,無疑也賜下後者。這個開啟的泉源就是方才所說耶穌基督被刺的肋旁(第12章第10節),因為從那裡有血和水流出,二者都是為潔淨。那些仰望被刺的基督,併為自己刺傷他的罪哀慟、因他而悲苦的人,可以再次仰望被刺的基督,並因他歡喜;因為耶和華樂意如此擊打這磐石,使它成為我們的活水泉源。在此請看:
1.我們是何等汙穢;我們全都如此。我們犯了罪,而罪就是汙穢;它玷汙心思和良心,使我們為神所憎惡,也使我們自己不得安寧,不配受差遣服事神,也不配獲准與他相交,正如禮儀上不潔淨的人被排除在聖所之外。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在罪之下,而罪就是汙穢。事實是,我們都像不潔淨之物,理當與不潔淨的人同得自己的分。#
2.我們可以怎樣得潔淨。看哪,有一個泉源為我們開啟,使我們可以在其中洗滌,並且有水流從那泉源流向我們;所以,我們若未得潔淨,就是自己的過錯。基督的血,以及神在這血中所顯明、在新約中啟示出來的赦罪憐憫,乃是:#
(1.)一個泉源;因為其中有取之不盡的豐盛。按著福音的條件,神有足夠的憐憫,基督也有足夠的功德,可以赦免最大的罪和罪人。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已經洗淨了(哥林多前書 6:11)。律法之下有銅盆和銅海供人洗滌;那些不過是器皿,我們卻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泉源,充盈滿溢,永流不息。#
(2.)一個開啟的泉源;因為凡願意的都可以來得它的益處。它不但向大衛家開啟,也向耶路撒冷的居民開啟;貧窮卑微的人和富足尊貴的人一樣可以前來。或者說,它向所有信徒開啟;他們既是基督屬靈的後裔,便屬於大衛家;既是教會有生命的肢體,便是耶路撒冷的居民。藉著基督,所有相信的人都得稱為義,都在他的血中洗去自己的罪,使他們歸於我們的神,作君王和祭司(啟示錄 1:5、6)。#
二、他藉著恩典的大能除去罪的轄制,甚至除去人所寵愛的罪。這總是與前者相伴;那些在開啟的泉源中洗淨的人,既得稱義,也得成聖;水與血一同從基督被刺的肋旁流出。這裡應許,到那日:
1.偶像崇拜必被徹底廢除,猶太人傾向偶像崇拜的惡習也必得到有效醫治(第2節):我必從這地除滅偶像的名。他們祖先所拜的偶像必被如此徹底根除,以致一兩代之後,人就會忘記他們中間曾有過這樣的偶像;這些偶像或是根本不再被提起,或是不再以任何敬意被提起;人必不再記念它們,正如所應許的(何西阿書 2:17)。這應驗在猶太人被擄歸回之後對偶像和偶像崇拜根深蒂固的厭惡上;這種厭惡至今仍然保留。這也應驗在許多人欣然歸信基督上;他們藉著這種信仰,不再像不信的猶太人那樣把禮儀律法當作偶像。每當人的靈魂脫離世界和肉體這兩大偶像,單單依附神時,這應許仍在應驗。#
2.假預言也必終止:我必使先知和汙穢的靈,就是那些受汙穢之靈影響的先知,離開這地。魔鬼是汙穢的靈;罪和汙穢都出於他。他有自己的先知,這些人為他的利益效勞,並從他領受指示。除去汙穢的靈,先知就不會像現在這樣欺騙人;除去那些拿出虛假委任狀的假先知,汙穢的靈就不能再行他所行的禍害。當神定意使假先知緘默時,他就把那在他們裡面運行、與他爭奪人心寶座的汙穢之靈逐出這地。猶太人的教會沉溺於偶像時,也十分迷戀假先知;假先知以不會受罰和平安的應許,諂媚他們繼續犯罪。但這裡應許,作為所應許之改革的蒙福果效,他們必極力反對假先知,熱心把他們從這地清除。被擄歸回之後,他們確實如此,直到他們因反對假先知的熱心陷入盲目,竟以假先知的身份將基督處死。此後又有許多假基督和假先知興起,迷惑了許多人(馬太福音 24:11)。這裡預言:#
(1.)假先知不但不會受到縱容和優待,反而會被自己最親近的親屬處以應得的刑罰;這將最有力地顯明人對這些騙子熾烈的憎惡(第3節):若有人自立為先知,奉耶和華的名說謊,所傳講的使人離開神,並堅固人在罪中,他自己的父母必依照律法,首先並最積極地控告他(申命記 13:6–11):“你的兒子若暗中引誘你離開神,你必要殺他。要向他表明你的憤慨,並阻止他再帶來任何試探。”他預言時,生他的父母必將他刺透。請注意,我們對一切會把我們從本分之路引入歧途的事,都應懷有並始終保持極大的厭惡和懼怕,像那些不能容忍惡事的人一樣(啟示錄 2:2)。對神和敬虔的聖潔熱心,會使我們在那些我們本性上最愛、與我們最親近的人身上,最憎恨罪、最懼怕試探;因為在那裡,我們所面臨的危險最大,正如亞當的危險來自夏娃,約伯的危險來自他的妻子;在那裡顯出我們的熱心也最值得稱讚,正如利未為神的緣故不認自己的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申命記 33:9)。因此,當我們最親近的親屬與我們對神的本分發生衝突時,我們必須恨惡並離棄他們(路加福音 14:26)。本性的感情,即使是最強烈的,也必須受恩典之情的支配。#
(2.)假先知自己必因自己的罪和愚昧而知罪,並放棄他們的妄稱(第4節):“眾先知必各自因自己的異象而羞愧;他們不會再重複或堅持那異象,反而希望它被遺忘,不再有人提起,並準備親自承認那是虛假的;因為神已經藉著恩典喚醒他們的良心,向他們顯明自己的錯誤;或因為事情的結果推翻了他們的預言,證明他們說謊;或因為他們的預言不再像從前那樣受到歡迎,反而普遍遭人輕視和厭惡。他們看出眾人以他們為恥,這便使他們開始以自己為恥。因此,他們不再穿粗毛衣服,也就是毛衣;真先知從前效法以利亞穿這樣的衣服,表明自己已治死對感官享樂的貪戀。”這些冒充者曾穿著真先知的服裝出現;但如今他們的愚昧已經顯露,便要脫去這服裝,不再用它欺騙並矇蔽那些不思考、無戒心的人。樸素的衣著若真正表明一顆謙卑的心,並用來教導人,就是極好的;但它若是驕傲而野心勃勃之心的虛偽偽裝,並用來欺騙人,就是惡劣的。人應當實在像自己顯得的那樣良善,卻不可顯得比自己的實情更好。這個冒充者作為一個真正悔改的人,#
[1.]必使那些曾受他矇騙的人醒悟過來:他要說:“我不是先知,雖然我曾冒充先知;我從未被指定或分別出來擔任這職分,從未為此受過教育或栽培,也從未與先知的門徒交往。我是耕地的,從小所受的訓練就是做這工;我從未受神教導說預言,只受人教導牧養牲畜。”阿摩司原來也從事這樣的工作,後來卻蒙召作先知(阿摩司書 7:14、15)。但這個騙子從未受過這樣的呼召。請注意,那些因自己曾欺騙別人而照著神的意思憂愁的人,必積極承認自己的罪,也必公正地糾正由自己造成的錯誤。因此,那些從前行邪術的人歸信時,就把自己所行的事顯明出來,也顯明他們曾用什麼詭計欺騙百姓(使徒行傳 19:18)。#
[2.]他必回到自己本來的職業,因為那是最適合他的:我要作耕地的,也可以這樣讀;“我要重新專心從事自己的職業,不再幹預不屬於我的事;因為我從幼年起就受人教導牧養牲畜,我必再次牧養牲畜,絕不再自立為傳道人。”請注意,當我們確信自己偏離了本分之路時,就必須藉著重新回到這條路來證明自己確實悔改,即使這會給我們帶來最嚴厲的克己。#
[3.]他必承認,那些以嚴厲管教幫助他看清自己錯誤的人是他的朋友(第6節)。一個不久前還極其自信地堅稱自己是先知的人,忽然放棄自己的主張,說“我不是先知”,眾人都會對此感到驚訝,有人便會問:“你手上這些傷,或這些鞭痕,是什麼?你是怎樣受的?你豈不是受過鞭打審訊嗎?豈不正是這事使你清醒過來嗎?”(Vexatio dat intellectum:苦難使心智敏銳。)“你豈不是被打之後才作出這樣的承認嗎?豈不是杖責和責備使你得了這種智慧嗎?”他必承認:“是的,正是如此;這些是我在朋友家中所受的傷。他們捆綁我,嚴厲苛刻地對待我,如同對待一個精神錯亂的人,從而使我恢復理智。”由此可見,那些將假先知刺透的父母(第3節),並不是在尚未嘗試借管教使他改正以前就這樣做;而是在他不肯改正之後才這樣做。因為律法對悖逆之子的規定正是如此:他的父母必須先徒然責打過他,然後才可把他帶出去用石頭打死(申命記 21:18、19)。但這裡另有一個人因受鞭打而改正,從而免受死刑;他也有理智和誠實,承認這樣傷他、為要使他改正的人是他的朋友,是他真正的朋友;因為朋友所加的傷痕出於忠誠(箴言 27:6)。有些優秀的解經家注意到,這些話緊接在基督被刺的記載之後,便認為這是那位大先知所說的話,而不是前面所說的假先知的話。基督的手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受了傷;他復活之後,身上仍有這些傷痕。這裡他說明這些傷是怎樣受的:他被當作假先知而受傷,因為祭司長稱他為騙子,並以此為由要把他釘在十字架上。然而,他是在朋友家中受傷的,就是在本該作他朋友的猶太人中間;因為他來到自己的地方。儘管他們是他苦毒的仇敵,他仍樂意稱他們為朋友,正如他稱猶大為朋友一樣(“朋友,你來要做的事是什麼?”),因為他們促成了他為他們受苦;也正如他稱彼得為撒但,就是敵對者,因為彼得勸阻他不要受這些苦。#
預言基督受苦(主前500年)
7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擊打牧人,羊就分散;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8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9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 神。
這裡有一個預言:
一、論到基督的受苦;他就是那將要被刺、又將成為開啟之泉源的。“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第7節)。這是父神的話,他命令並授權自己公義的刀劍醒來攻擊他的兒子,因為他的兒子已經甘願以自己的靈魂為贖罪祭;耶和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他被擊打,被神擊打苦待(以賽亞書 53:4、10)。請注意:
1.神怎樣稱呼他。“作為神,他是與我同等的人”;因為他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他與父原為一。他從永恆就在父旁邊,如同在父身旁長成的人;在救贖人類的工作中,他是父所揀選、父心所喜悅的,和平的籌算也在他們二者之間。“作為中保,他是我的牧人,就是那承擔餵養羊群的偉大而良善的牧人”(第11章第7節)。他就是那將要為羊舍命的牧人。#
2.神怎樣對待他: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他。他若要成為祭物,就必須被殺,因為若不流血,就是流出生命之血,罪就不得赦免。人把他當作好牧人刺透(參第3節),使他可以用自己的血買下神的羊群(使徒行傳 20:28)。這裡命令的不是用杖管教他,而是用刀殺死他;因為受膏的君必被剪除,卻不是為他自己(但以理書 9:26)。領受這命令的不是戰爭之刀,使他可以光榮地死去,而是公義之刀,使他可以像罪犯一樣死在羞辱的木頭上。這刀必須興起攻擊他;他自己沒有任何罪需要償還,所以公義之刀本來無話可以攻擊他,直到審判眾人的主發出特別命令,授權這刀向他揮舞。在神的定旨和籌算中,他是從創世以來就被殺的羔羊;但那指定要攻擊他的刀長久沉睡,直到如今終於蒙召醒來。所發的命令不是:“醒來,輕輕擊打他;”而是:“擊中要害;不要昏昏欲睡地擊打,而要清醒有力地擊打;”因為神並沒有愛惜自己的兒子。#
二、論到門徒由此分散:“擊打牧人,羊就分散。”我們的主耶穌親自宣告,這話在他被賣的那一夜得到了應驗;那時,他所有的門徒都因他跌倒(馬太福音 26:31;馬可福音 14:27)。他們全都離棄他逃走了。牧人被擊打,羊也就分散。他們各自分散到自己的地方,留下他獨自一人(約翰福音 16:32)。在這件事上,他們如同膽怯的羊;然而,牧人藉此為他們的安全作了安排,因為他說:“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有些人把這話作另一種應用:基督是猶太民族的牧人;他受了擊打,是他們親自擊打了他,因此他們理當被驅散到各處,分散在列國之中,直到今日仍是如此。“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身上”這句話,既可以理解為警告;基督怎樣受苦,他的門徒也要怎樣受苦;他們要喝他所喝的杯,受他所受的洗;也可以理解為應許:神必重新聚集基督四散的門徒,基督也必在加利利與他們相會。基督軍隊中的微小者雖然可能分散,卻必重新集合;他羊群中的羊羔雖然被猛獸驚嚇,卻必恢復過來,被他聚集在臂彎中,抱在懷裡。有時,羊雖然分散並迷失在曠野中,那些人曾擔心會成為掠物的微小者(民數記 14:31),卻仍被領入,被帶回家;神必反手眷顧他們。
三、論到不信的猶太人被棄絕和毀滅(第8節);這話已經並且還要應驗在教會中敗壞和虛偽之人的毀滅上。在以色列全地,必有三分之二被剪除而死。羅馬軍隊蹂躪了那地,殺死了至少三分之二的猶太人。有些人把全地三分之二被剪除而死,理解為異教和猶太教被廢除,使作為第三部分的基督教可以獨自掌權。猶太人的敬拜因耶路撒冷和聖殿被毀而完全廢止。此後一段時間,帝國歸向基督教時,異教的偶像崇拜也幾乎被根除了。
四、論到蒙揀選之餘民的改革和保守,也就是他們中間相信的人,以及普世的基督教會(第9節):三分之一仍必存留。耶路撒冷和猶太地被毀時,那地區所有的基督徒因記得基督曾警告他們逃往山上,便轉移到安全之處,在約旦河對岸一座名叫佩拉的城中得到庇護。這裡先記載基督教會及其所有忠信肢體所受的試煉,繼而記載他們的得勝。
1.他們所受的試煉: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過患難之火,熬煉並試驗他們,如同銀子和金子受熬煉、受試驗一樣。這應驗在初期教會所受的逼迫上,就是當時試驗神子民的火煉試驗(彼得前書 4:12)。神分別歸給自己的人,必須在這世上經過考驗和潔淨;他們必須受試驗,使他們的信心顯為可稱讚、尊貴的(彼得前書 1:6、7),正如亞伯拉罕的信心在神命令他獻上以撒時受試驗一樣:“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我的。”他們必須受試驗,使完全的人和不完全的人都顯明出來。他們必須除去自己的渣滓;他們的敗壞必須得到潔除;他們必須變得更加明亮、更加良善。#
2.他們的得勝。#
(1.)他們與神相交,就是他們的得勝: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他們藉著禱告寫信給神,又從他那裡領受平安的答覆,如此與他保持舒適的相交。他所有的聖徒都有這尊榮。#
(2.)他們與神所立的約,就是他們的得勝:“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是我所揀選、所愛並要承認的;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的神,是完全足以供我所需的神;他們每日、終日都要以我誇耀。這位神永永遠遠為我們的神。”#
本章記載:一、一些與福音時代有關的進一步應許。這裡有赦罪的應許(第1節),風俗改革的應許(第2節),尤其是使假先知知罪並緘默的應許(第2–6節)。二、清楚預言基督的受苦以及由此導致他門徒的分散(第7節),不久之後猶太民族大部分人的毀滅(第8節),以及他們中間餘民的潔淨;這些餘民是歸給神的特殊子民(第9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