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尼希米記 3
尼希米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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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城牆(主前445年)
1那時,大祭司以利亞實和他的弟兄眾祭司起來建立羊門,分別為聖,安立門扇,又築城牆到哈米亞樓,直到哈楠業樓,分別為聖。2其次是耶利哥人建造。其次是音利的兒子撒刻建造。3哈西拿的子孫建立魚門,架橫梁、安門扇,和閂鎖。4其次是哈哥斯的孫子、烏利亞的兒子米利末修造。其次是米示薩別的孫子、比利迦的兒子米書蘭修造。其次是巴拿的兒子撒督修造。5其次是提哥亞人修造;但是他們的貴胄不用肩擔他們主的工作。6巴西亞的兒子耶何耶大與比所玳的兒子米書蘭修造古門,架橫梁,安門扇和閂鎖。7其次是基遍人米拉提,米倫人雅頓與基遍人,並屬河西總督所管的米斯巴人修造。8其次是銀匠哈海雅的兒子烏薛修造。其次是做香的哈拿尼雅修造。這些人修堅耶路撒冷,直到寬牆。9其次是管理耶路撒冷一半、戶珥的兒子利法雅修造。10其次是哈路抹的兒子耶大雅對著自己的房屋修造。其次是哈沙尼的兒子哈突修造。11哈琳的兒子瑪基雅和巴哈·摩押的兒子哈述修造一段,並修造爐樓。12其次是管理耶路撒冷那一半、哈羅黑的兒子沙龍和他的女兒們修造。13哈嫩和撒挪亞的居民修造谷門,立門,安門扇和閂鎖,又建築城牆一千肘,直到糞廠門。14管理伯·哈基琳、利甲的兒子瑪基雅修造糞廠門,立門,安門扇和閂鎖。15管理米斯巴、各荷西的兒子沙 修造泉門,立門,蓋門頂,安門扇和閂鎖,又修造靠近王園西羅亞池的牆垣,直到那從大衛城下來的臺階。16其次是管理伯·夙一半、押卜的兒子尼希米修造,直到大衛墳地的對面,又到挖成的池子,並勇士的房屋。17其次是利未人巴尼的兒子利宏修造。其次是管理基伊拉一半、哈沙比雅為他所管的本境修造。18其次是利未人弟兄中管理基伊拉那一半、希拿達的兒子巴瓦伊修造。19其次是管理米斯巴、耶書亞的兒子以謝修造一段,對著武庫的上坡、城牆轉彎之處。20其次是薩拜的兒子巴錄竭力修造一段,從城牆轉彎,直到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府門。21其次是哈哥斯的孫子、烏利亞的兒子米利末修造一段,從以利亞實的府門,直到以利亞實府的盡頭。22其次是住平原的祭司修造。23其次是便雅憫與哈述對著自己的房屋修造。其次是亞難尼的孫子、瑪西雅的兒子亞撒利雅在靠近自己的房屋修造。24其次是希拿達的兒子賓內修造一段,從亞撒利雅的房屋直到城牆轉彎,又到城角。25烏賽的兒子巴拉修造對著城牆的轉彎和王上宮凸出來的城樓,靠近護衛院的那一段。其次是巴錄的兒子毗大雅修造。(26尼提寧住在俄斐勒,直到朝東水門的對面和凸出來的城樓。)27其次是提哥亞人又修一段,對著那凸出來的大樓,直到俄斐勒的牆。28從馬門往上,眾祭司各對自己的房屋修造。29其次是音麥的兒子撒督對著自己的房屋修造。其次是守東門、示迦尼的兒子示瑪雅修造。30其次是示利米雅的兒子哈拿尼雅和薩拉的第六子哈嫩又修一段。其次是比利迦的兒子米書蘭對著自己的房屋修造。31其次是銀匠瑪基雅修造到尼提寧和商人的房屋,對著哈米弗甲門,直到城的角樓。32銀匠與商人在城的角樓和羊門中間修造。
要知道如何劃分本章,最好的方法就是觀察工程如何在承擔者中間分配,使各人都知道自己該做什麼,並以聖潔的競相奮發和爭先之心專注於自己的工作,卻沒有任何爭競、敵意或各謀私利的事。他們中間沒有別的競爭,只有看誰能為公眾的益處多做一些。關於這裡所記述的耶路撒冷城牆建造工程,有幾件事值得注意:
I.大祭司以利亞實與他的弟兄眾祭司在這隊建造者中走在最前面(第1節)。傳道人在各樣善工上都應當走在前面;因為他們的職分要求他們不僅用教訓,也用榜樣教導並激勵人。若其中有勞苦,誰比他們更適合做工呢?若其中有危險,誰比他們更適合冒險呢?大祭司的尊位極高,也使他有責任在這項服事中顯出卓越。眾祭司修造羊門;這門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要獻在聖殿裡的羊從這門運進來;所以祭司承擔了修造這門的工作,因為獻給主的火祭是他們的產業。也只有論到這門時,說他們用神的話和禱告,或許也用祭物,將它分別為聖。其原因或許是:#
1.因為它通向聖殿;或,#
2.因為城牆的建造從這裡開始,而且很可能,儘管城牆各處同時都有人施工,這一段卻最先完工,所以他們在這門那裡鄭重地把他們的城和城牆交託在神的保護之下;或,#
3.因為建造它的是祭司;傳道人本身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分別為聖歸給神,因此他們比別人更當把自己所做的一切分別為聖獻給他,甚至連日常事務也要以敬虔的方式去做。#
II.承擔這項工程的人非常多,各人都按自己的能力在工程中承擔一份,有的多些,有的少些。注意,凡為公眾益處而應當做的事,各人都應當參與,並按自己的地位和能力竭力予以推進。眾人聯合的力量,能夠克服任何個人都不敢冒險著手的事。人手眾多,工作就輕省。#
III.許多積極參與這項工程的人本身並不是耶路撒冷的居民,因此他們所考慮的純粹是公眾的福祉,而不是自己的任何私人利益或好處。這裡首先有耶利哥人(第2節),又有基遍和米斯巴人(第7節),以及撒挪亞人(第13節)。每個以色列人都應當為建造耶路撒冷出一份力。#
IV.耶路撒冷和其他城市的幾位官長都積極參與了這項工程;他們認為,按自己的尊榮,他們有責任為推進這項善工,竭盡自己的財富和權力所能做到的一切。但值得注意的是,他們分別被稱為各自城邑某一部分或一半地區的官長。一位管理耶路撒冷一半地區(第12節),另一位管理伯哈基琳一部分地區(第14節),另一位管理米斯巴一部分地區(第15節),另一位管理伯夙一半地區(第16節);一位管理基伊拉的一半地區,另一位管理基伊拉的另一半地區(第17、18節)。也許波斯政府不肯把一座堅固的城交託給一個人,而是委任兩個人彼此監視。羅馬也有兩位執政官。#
V.這裡對提哥亞的貴胄作了公正的責備,因為他們不肯低下頸項做他們主的工作(第5節);就是說,他們不願負起從事這項服事的責任之軛,彷彿他們身為貴族的尊貴和自由,使他們可以免於服事神和行善;其實,服事神和行善才是最高的尊榮和最真實的自由。貴胄不可認為任何能夠促進祖國利益的事有失他們的身份;因為他們的高貴若不是使他們比地位較低的人處在更高、更廣的有用範圍之內,又有什麼益處呢?#
VI.兩個人共同修造古門(第6節),因此他們是共同的建造者,也一同分享這項工作的榮譽。對於我們自己無法完成的善工,我們必須感謝那些願意與我們同工的人。有些人認為,這門稱為古門,是因為它屬於古代的撒冷;據說撒冷最初是麥基洗德建造的。#
VII.除了祭司和官長以外,一些正直誠實的工商業者也積極參與了這項工程:金匠、制香料的人和商人(第8、32節)。他們沒有認為自己的職業可以成為不參與的理由,也沒有辯稱自己不能離開店鋪去辦理公共事務;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所損失的,神必藉著賜福他們的職業而補還給他們。#
VIII.這裡提到一些婦女也幫助推進這項工程:沙龍和他的女兒們(第12節)。她們雖然不能親自服役,但她們或是可以自行支配自己的財產,或是富有的寡婦,所以捐出錢財購買材料並支付工人的工錢。聖保羅提到一些在福音上與他一同勞苦的善良婦女(腓立比書 4:3)。#
IX.論到一些人,經上說他們修造正對自己房屋的那一段(第10、23、28、29節);論到另一個人,他很可能只是一個寄居者,經上說他修造正對自己房間的那一段(第30節)。當一項關乎眾人的善工需要完成時,各人都應當投身於最靠近自己並且自己力所能及的那一部分。若各人都清掃自家門前,街道就會潔淨;若各人都修好一個人,我們眾人就都會得到修整。一個人即使只有一間房,只要修造那房間前面的城牆,也算盡了自己的本分。#
X.論到一個人,經上說他熱切地修造分給他的那一段(第20節):他懷著火熱的熱忱去做。這並不是說其他人冷淡或漠不關心,而是說他比所有人都更為奮發有力,因而使自己格外顯著。在善事上這樣熱心是好的;很可能,這位善人的熱忱激勵了許多人更加努力,也更加迅速地工作。#
XI.論到這些建造者中的一位,經上特別指出,他是父親的第六個兒子(第30節)。看來,他的五個哥哥都沒有動手參與這項工程,他卻參與了。在行善的事上,我們不必等著看年長者先行;即使他們退縮,也不等於我們必須退縮。因此,弟弟若是更好的人,更好地服事神和他所處的世代,他實際上就是更高尚的人;最有用的人才是最可尊敬的人。#
XII.有些先完成自己工作的,又去幫助同伴;他們看見哪裡最有需要,就在那裡再承擔一份。米利末在第4節修造了一段,又在第21節再次修造。提哥亞人除了修造他們原先承擔的那一段(第5節)以外,又承擔了另一段(第27節)。這件事更為顯著,因為他們的貴胄退出這項服事,給他們樹立了壞榜樣;但這並沒有成為他們安坐不動的藉口,反而可能促使他們更積極地承擔雙倍的工作,好藉著自己的熱忱,使他們貴胄的貪婪和疏忽蒙羞,或為之作出補償。#
最後,這裡沒有提到尼希米本人在這項工程中具體承擔了哪一段。經文提到了一位與他同名的人(第16節)。但他什麼也沒有做嗎?不;他雖然沒有承擔城牆的某一具體部分,卻比他們任何人做得都多,因為他監督他們所有人。他一半的僕人在最有需要的地方做工,另一半則站崗放哨,正如我們後來所見第4章第16節;同時,他親自巡查各處,指導並鼓勵建造者,看見有需要時便親手做工,並警醒地注視仇敵的動向,正如我們將在下一章所見的。掌舵的人不必拉纜繩;他只要掌好舵就夠了。
說與做往往是兩回事:許多人很願意說:“我們起來建造吧”,卻坐著不動,什麼也不做,就像那個說好聽話的兒子,他說:“先生,我去”,卻沒有去。這裡承擔工程的人並不是這樣的人。他們一決定修建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就毫不耽延,立即著手施工,正如我們在本章所見的。我們今日同樣可以完成的善工,絕不可讓人說我們把它留到明日再做。本章記述了兩件事:
I.建造者的名字;他們的名字記在這裡,是為了尊榮他們,因為他們在這件事上顯出了對神和祖國的極大熱忱,既有敬虔的精神,也有為公眾的精神,並有極大的勤勉和勇氣;他們所做的理當如此詳盡地記錄下來,既為稱讚他們,也為鼓勵別人效法他們。#
II.建造的次序;他們沿城牆依次施工,最後回到開始的地方。他們修造:#
1.從羊門到魚門(第1、2節)。#
2.從那裡到古門(第3–5節)。#
3.從那裡到谷門(第6–12節)。#
4.從那裡到糞廠門(第13、14節)。#
5.從那裡到泉門(第15節)。#
6.從那裡到水門(第16–26節)。#
7.從那裡經過馬門,再到他們起初開始的羊門(第27–32節),這樣,他們便環繞全城完成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