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以斯拉記 9

以斯拉記:章節目錄

卷首介紹

本頁內容 1

如今以斯拉主持教會的事務,我們完全可以設想,教會的光景甚好。從外面看,治理他們的政府善待他們。我們沒有聽見任何關於逼迫和壓迫的抱怨;他們仇敵的心若不是已經迴轉,至少他們的手也受了約束;他們的鄰舍以禮相待,我們也沒有聽見戰爭和戰爭的風聲;沒有人使他們懼怕。考慮到他們人數稀少、貧窮,又臣服於一位外國君王,一切已經好得不能再好了。從內部看,我們沒有聽見巴力、亞斯他錄或摩洛,也沒有偶像、木偶或金牛犢;不但沒有邱壇(不僅沒有拜偶像的祭壇,連分別設立的祭壇也沒有),聖殿反而受到應有的尊重,聖殿的事奉也得到謹慎維持。然而,情形仍非全然良好。教會最純潔的時代也有一些敗壞;它絕不會成為“沒有玷汙、皺紋”的教會,直到它成為“榮耀的教會”,成為“得勝的”教會(以弗所書 5:27)。這裡記載了:

I.有人向以斯拉控訴許多人娶了外邦女子為妻(第1、2節)#

II.他聽見這消息後大為憂愁,其他人也受他榜樣的影響而同感憂愁(第3、4節)#

III.他帶著敬虔的憂傷與羞愧,在神面前鄭重承認這罪(第5–15節)#

以斯拉的改革(主前456年)

以斯拉記 9:1–4和合本(神版)
1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2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3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4凡為以色列 神言語戰兢的,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這裡來。我就驚懼憂悶而坐,直到獻晚祭的時候。

以斯拉如同巴拿巴來到耶路撒冷,看見神賜給那裡弟兄們的恩典時一樣,無疑甚是歡喜,並勸勉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使徒行傳 11:23)。他沒有看見任何不妥之處(許多敗壞隱藏在最警醒的治理者視線之外);但這時,他的喜樂受到打擊:有人向他報告,百姓中有許多人,甚至一些官長,娶了異教家族的女子為妻,與外邦人結為姻親。請留意:

I.他們所犯的是怎樣的罪:就是與各地的民混雜(第2節),在交易和交往中與他們結交,跟他們親近,並且為使這種親屬關係完備,又為自己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我們願意盼望,他們並未敬拜那些人的神明,而被擄的經歷已經醫治了他們拜偶像的罪。經文的確說,他們照著那些人的可憎之事而行;但帕特里克主教說,這裡僅指他們仿效異教之人,不分民族地混雜通婚,而這漸漸就會把他們引向偶像崇拜。在這件事上,#

1.他們違背了神明文頒佈的命令;這命令禁止他們與異教之人有任何親密關係,尤其禁止締結婚約(申命記 7:3)#

2.他們褻瀆了自己特殊身份的冠冕,使自己與那些人處於同等地位;而神從前和近來都曾以獨特的恩寵標記尊榮他們,使他們高過那些人。#

3.他們不信靠神保護並興盛他們的能力,反受屬肉體的謀略引導,希望藉著這些聯盟使自己強盛,並在鄰舍中建立勢力。我們為幫助自己而採取的一切可憐權宜之計,其根源都是在實際行動上不信神的全能全足。#

4.他們使自己,更使自己的兒女,暴露於拜偶像的危險中;正是這罪,又正是通過這途徑,曾經毀壞了他們的教會和國家。#

II.犯這罪的是哪些人:不只是以色列民中一些不加思考、不明是非的人,還有許多祭司和利未人。他們的職分本是教導律法,也包括這條律法;又因他們被高舉在普通以色列人之上,這罪在他們身上便更加嚴重。這個支派的子孫若與其他任何支派通婚,都是貶損自己的身份;他們除了與王族支派通婚外,很少這樣做。但他們竟與異教之人、迦南人、赫人以及不知還有什麼人通婚,這是極大的自貶。人原以為,只要他們稍有分辨,即使不顧責任,尚且顧惜榮譽,也絕不會犯這樣的罪。然而,這還不是最壞的:眾首領和官長本應運用權力防止或糾正這種嚴重罪行,他們的手卻在這罪上為首。首領若參與過犯,就必被指為其中的首犯,因為他們的榜樣會影響別人。許多人會隨從他們有害的道路。但一個民族若被自己的領袖敗壞並引入歧途,其處境實在悲慘。#

III.這事怎樣報告給以斯拉。報告的人最適合提出控訴,就是那些仍持守正直,並因持守正直而保有尊榮的首領;他們自己若未能免受責備,就不能控告別人。這事報告給了有權糾正它的人;他既是精通神律法的文士,就能以理勸服他們;又是君王的欽差,就能以權威使他們敬畏。這些首領很可能已經多次試圖糾正這種弊端,卻未能成功;如今他們求助於以斯拉,盼望他的智慧、權柄和影響力能使這事得到解決。那些無力親自改革公共弊端的人,仍可藉著把情況報告給有能力改革的人而作出有益的貢獻。#

IV.這事給以斯拉留下了怎樣的印象(第3節)他撕裂衣服,拔掉頭髮,驚愕地坐下。他藉此表達自己深切感受到:#

1.這事使神受到羞辱。想到一群以神之名而稱的百姓竟如此嚴重地違背神的律法,從神的管教中獲益如此之少,又以如此惡劣的行為回報神的恩惠,他便從心裡憂傷。#

2.百姓藉此給自己造成的禍患,以及他們所處的危險,因為神的忿怒可能向他們發作。請注意,#

(1.)別人的罪應當成為我們的憂傷;他們對神的尊榮和人的靈魂所造成的損害,是我們應當放在心上的事。#

(2.)為罪憂傷必須是極大的憂傷;以斯拉的憂傷正是如此,如同為獨生子或長子哀慟。#

(3.)自稱信神之人的醜惡罪行,實在有理由令我們驚愕。看見人自相矛盾、自貶身價、損害自己、毀滅自己,我們可能只能驚訝地站著。人行事竟如此不加思考,又如此自相矛盾,實在奇怪!正直的人對此驚愕。#

V.以斯拉為此憂傷,對別人產生了怎樣的影響。我們可以設想,他上到主的殿中,在那裡自卑,因為他在憂傷中仰望神,而那裡正是祈求神收回不悅的適當場所。眾人很快便注意到這事,附近所有虔誠莊重的人都聚集到他那裡;看來他們是自願來的,因為經文沒有說有人派他們前來(第4節)。請注意,#

1.良善之人的特徵,是他們因神的話戰兢;他們敬畏其中誡命的權威,也敬畏其中警告的嚴厲與公義,神必眷顧這樣的人(以賽亞書 66:2)#

2.因神的話戰兢的人,也不能不因人的罪戰兢;人借這些罪破壞神的律法,招致神的忿怒和咒詛。#

3.一個人反對罪惡的敬虔熱心,或許能激發許多人同樣熱心;使徒在另一件事上也是這樣說的(哥林多後書 9:2)許多人雖沒有足夠的思慮、才幹和勇氣帶頭行善,卻會跟隨別人。#

4.一切良善之人都應當認同那些為神的緣故挺身反對惡行和褻瀆之事的人,站在他們一邊,並盡力加強他們的手。#

以斯拉記 9:5–15和合本(神版)
5獻晚祭的時候我起來,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 神舉手,6說:「我的 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 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7從我們列祖直到今日,我們的罪惡甚重;因我們的罪孽,我們和君王、祭司都交在外邦列王的手中,殺害、擄掠、搶奪、臉上蒙羞正如今日的光景。8現在耶和華—我們的 神暫且施恩與我們,給我們留些逃脫的人,使我們安穩如釘子釘在他的聖所,我們的 神好光照我們的眼目,使我們在受轄制之中稍微復興。9我們是奴僕,然而在受轄制之中,我們的 神仍沒有丟棄我們,在波斯王眼前向我們施恩,叫我們復興,能重建我們 神的殿,修其毀壞之處,使我們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有牆垣。10「我們的 神啊,既是如此,我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因為我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11就是你借你僕人眾先知所吩咐的說:『你們要去得為業之地是汙穢之地;因列國之民的汙穢和可憎的事,叫全地從這邊直到那邊滿了汙穢。12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13 神啊,我們因自己的惡行和大罪,遭遇了這一切的事,並且你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又給我們留下這些人。14我們豈可再違揹你的命令,與這行可憎之事的民結親呢?若這樣行,你豈不向我們發怒,將我們滅絕,以致沒有一個剩下逃脫的人嗎?15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啊,因你是公義的,我們這剩下的人才得逃脫,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們在你面前有罪惡,因此無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以斯拉驚愕地坐了幾個小時,在這期間心中思想些什麼,我們可以從他終於開口說出的話來推測;他在這情形下向上天所作的陳詞,最為感人。請留意:

I.他作這陳詞的時間:獻晚祭的時候(第5節)。那時(很可能)虔誠之人慣常來到聖殿的院中,為獻祭的莊嚴增添敬意,並配合獻祭向神獻上自己的禱告。以斯拉選擇在他們聽得見的地方作這認罪,為使他們適當地意識到自己百姓的罪;此前他們不是沒有注意到這些罪,就是輕看了這些罪。禱告也能講道。祭物,尤其是晚祭,是那偉大贖罪祭的預表;那蒙福的神羔羊要在世界的晚期藉著獻上自己除去罪。我們可以設想,以斯拉在這悔罪的陳詞中,憑信心仰望了他;他認罪時,彷彿把手按在那偉大祭物的頭上,我們藉著這祭物得蒙和好。以斯拉當然熟悉天使加百列數年前在獻晚祭的時候傳給但以理的信息;那信息彷彿是對晚祭的解釋,論到受膏的君王(但以理書 9:21、24)。他選擇這個時間,也許正是顧念到這事。#

II.他為這陳詞所作的預備。#

1.他從憂苦中起來,在舉心向神所必需的程度上擺脫了憂傷的重擔。他從驚愕中恢復過來,使自己紛亂不安的情緒稍微平靜下來,也使心靈安定,預備與神相交。#

2.他雙膝跪下,擺出悔罪者自卑和懇求者祈求憐憫的姿態;在這兩方面,他都代表自己此時為之代求的百姓。#

3.他伸開雙手,如同一個深受自己將要說的話感動的人,把這話獻給神;又如同懷著懇切的期待等候並伸手領受恩慈的答覆。他在這事上仰望神為主,也為他的神;神是大有能力的神,也是滿有恩典的神。#

III.陳詞本身。嚴格說來,這不能稱為禱告,因為其中沒有一句祈求的話;但我們若按禱告最廣的含義理解,禱告就是向神獻上虔誠敬畏的情感,而以斯拉在這裡所表達的情感,確實極為敬虔,極為虔誠。他的陳詞是悔罪的認罪;所承認的不是他自己的罪(並非出於被自身罪責壓重的良心,也不是因察覺自己所處的危險),而是他百姓的罪;這是出於他對神的尊榮和以色列福祉所懷的恩慈關切。這裡生動描繪了真誠的悔改。請留意這陳詞中的內容:#

1.他承認罪,並詳述罪的加重之處;他反覆強調這些,為要使自己和與他一同認罪之人的心,在思想這罪時生出聖潔的憂傷、羞愧和懼怕,使他們為此深深自卑。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他自己完全沒有這項罪責,卻把自己列在罪人當中,因為他是同一群體的成員:我們的罪孽和我們的過犯。也許他這時想起,自己在巴比倫停留得比弟兄們久,沒有儘早離開各地之民,儘管他本可早些離開;他便因此責備自己,把這事視為自己的過錯。當我們哀嘆惡人的邪惡時,如果適當反省自己,容許自己的心誠實地對待我們,也許會發現自己同樣犯過某些性質相同、程度較輕的罪。無論如何,他說出了當時普遍的控訴,或本應成為普遍控訴的話。#

(1.)他承認他們的罪極其重大:“我們的罪孽漫過我們的頭(第6節);我們將要像沉在深水中一樣,滅亡在這些罪孽裡。”這些罪如此普遍盛行,勢力如此猛烈,又如此威脅著要帶來最為有害的後果。“罪孽在我們中間增長到如此高度,已經上達於天;它如此無恥,竟敢蔑視上天;它如此惹動神的怒氣,以致像所多瑪的罪一樣,向上天呼求報應。”但真正悔罪之人可以此得安慰:他們的罪雖上達於天,神的慈愛也在諸天之上(詩篇 36:5)。罪在哪裡增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他們長久堅持犯罪(第7節)從我們列祖的日子以來,我們一直犯有大罪。他認為,先人的榜樣非但不能為他們的罪開脫,反而使罪更加嚴重。“我們本應受到警戒,不再被同一塊石頭絆倒。這種敗壞已經深深紮根,甚至開始以長期慣例為自己辯護,所以就更加惡劣;而且我們有理由因此擔心,罪孽的分量已經將近滿盈。”#

(3.)神因他們的罪降在他們身上的重大而嚴厲的審判,使他們的罪更加嚴重:“因我們的罪孽,我們被交給刀劍和被擄之苦(第7節),卻仍未改正,仍未迴轉;雖在臼中被搗,愚妄卻仍未除去(箴言 27:22);雖受管教,卻仍未迴轉。”#

(4.)神近來賜給他們的憐憫,同樣使他們的罪更加嚴重。他在第8、9節對此作了詳細論述。請留意,#

[1.]蒙憐憫的時間:如今暫時,就是說:“我們獲得自由才不過片刻,而且這自由似乎不會長久持續。”這使他們的罪大為加重,因為他們不久前還在火爐中,又不知道自己何時會再回到其中;他們竟還能安然無懼嗎?#

[2.]憐憫的源頭:恩典從主臨到我們。波斯諸王是使他們得釋放的工具;但他把這事歸於神和神的恩典,歸於神白白的恩典,並非因他們有任何功勞。#

[3.]憐憫的各道水流:他們在受奴役時並未被離棄,甚至在巴比倫也有神同在的憑據;以色列人中仍有餘民留下,是許多人中所剩的少數,這些人又藉著波斯諸王的恩待,勉強從仇敵手中逃脫;尤其是他們在神的聖所有一根釘子,也就是說(如第9節所解釋的),他們已經建立神的殿。他們的宗教已經安定下來,聖殿的事奉也按固定方式不斷進行。我們應當把定期敬拜神的機會視為極大的安慰和益處。住在神殿中的人有福了;他們如同亞拿,從不離開聖殿。蒙恩的靈魂說:這是我永遠安息之所。#

[4.]這一切所產生的果效。它光照他們的眼睛,使他們的心復興;也就是說,它使他們大得安慰;又因這是在他們受奴役期間臨到的,他們對此感受得更加真切:這對他們而言如同從死裡復生。雖然只是稍得復興,卻是極大的恩惠,因為他們原不配得任何恩惠,而小事之日正是更大恩惠的憑據。以斯拉說:“神既如此恩待我們,我們竟得罪他,是何等忘恩負義!我們竟與那些國家一同混雜犯罪,而我們剛剛藉著奇妙的憐憫從他們中間被拯救出來,是何等不知感恩!我們正在經歷神恩寵的重新臨到,又處於謹慎自守、以求這恩寵繼續的時期,竟還使自己暴露於神的不悅之下,是何等不智!”#

(5.)這罪違背一條明文命令,因而罪上加罪:我們已經離棄你的誡命(第10節)。雅各家似乎自古就有一條律法,不可與未受割禮的家族通婚(創世記 34:14)。除此之外,神也曾嚴厲禁止這事。他在第11、12節複述了這條命令。因為我們把罪與它所破壞的律法相比較時,罪才顯明為罪,顯明為極其可憎的罪。命令再明確不過:不可把你們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所給的理由是:他們若與那些國家混雜,就會玷汙自己。那地是汙穢之地,而他們是聖潔的百姓;但他們若使自己與那些人分別,這就會成為他們的尊榮和保障,也會使他們的興盛長久延續。如此明確的命令,有這樣的理由支持,又是他們國家制度的根本律法;違背它實在大大惹動天上之神的怒氣。#

(6.)在他們已經因罪受苦的審判中,神懲罰他們尚且輕於他們的罪孽所當得的,因此他認為,他們在舊賬上仍然欠債。“什麼!我們竟還要再添一筆新賬嗎?神管教我們時如此溫和地對待我們,我們竟要這樣濫用他的恩惠,反把他的恩典變成放縱的機會嗎?”神曾在他的恩典和憐憫中,論到錫安被擄說:她從主手中為自己一切的罪受了雙倍的懲罰(以賽亞書 40:2);但以斯拉在悔罪中深感他們的罪何等惡毒,便承認懲罰雖極其重大,仍輕於他們所當得的。#

2.他作這認罪時,心中所運行的虔誠情感。他說到罪時:#

(1.)他說話如同一個深感羞愧的人。他以此開始(第6節)“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我的神啊!”(原話如此排列)“我不敢向你舉目。”請注意,#

[1.]罪是羞恥之事;我們的始祖一吃了禁果,就為自己感到羞恥。#

[2.]聖潔的羞愧與聖潔的憂傷一樣,都是真實而真誠的悔改所必需的要素。#

[3.]別人的罪也應當成為我們的羞恥;我們應當為那些不以自己為恥的人臉紅。我們與那些對神如此忘恩負義、對自己如此不智的人有任何關聯,實在足以使我們羞愧。這就是表明自己清白(哥林多後書 7:11)#

[4.]悔罪的罪人從未像來到神面前舉目仰望他時那樣,看見自己有如此充分的理由臉紅羞愧。我們若做了錯事,天性中對自己那已受損之榮譽的感覺,會使我們羞於正視別人;但出於恩典而對神之尊榮的關切,更會使我們羞於仰望他的面。稅吏進聖殿禱告時,比以往更加低頭,好像一個羞愧的人(路加福音 18:13)#

[5.]在悔改的操練中,仰望神為我們的神,對我們大有益處。以斯拉以“我的神啊!”開始,又在同一口氣中再次說“我的神”。想到我們與神有聖約關係,他是我們的神,這會幫助我們自卑,並因罪心碎,因為我們既違背了他賜給我們的誡命,也違背了我們向他所許的諾言;這也會鼓勵我們盼望在悔改時得到赦免。“儘管發生了這事,他仍是我的神”;聖約中的每一次過犯,並不都會把我們逐出聖約。#

(2.)他說話如同一個大為驚愕的人(第10節)“既有這一切,我們還能說什麼呢?就我而言,我不知道該說什麼;神若不幫助我們,我們就完了。”罪責一經顯明,便使人驚愕:我們越思想罪,罪看起來就越惡劣。事情的困難也使人驚愕。我們怎樣才能挽回自己?我們要用什麼方法與神和好?#

[1.]真正悔罪的人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們要說“我們沒有犯罪”,或說“神不會追究”嗎?我們若這樣說,就是自欺,真理也不在我們裡面。我們要說“請寬容我們,我們必全數償還你”,用千千的公羊,或用我們的長子償還我們的過犯嗎?神不容人如此戲弄;他知道我們無力償還。我們要說“沒有盼望了,任憑什麼臨到我們吧”嗎?那隻會使壞事變得更壞。#

[2.]真正悔罪的人會思想自己應當說什麼,也應當像以斯拉一樣,求神教導他們。我們當說什麼呢?要說:“我犯了罪;我行事愚昧;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以及類似的話(見何西阿書 14:2)#

(3.)他說話如同一個大為懼怕的人(第13、14節)“在一切為使我們離罪迴轉而臨到我們的審判之後,又在一切為使我們歸向神並盡本分而為我們成就的拯救之後,如果我們仍再度違背神的誡命,與悖逆之子結為姻親,學習他們的道路,那麼除了神向我們發怒,直到將我們滅盡,以致連餘民也不留下,無一人逃脫毀滅之外,我們還能期待什麼呢?”一個民族經歷重大審判和重大拯救之後,又背叛而歸向罪,重犯同樣的罪,再沒有比這更確切、更悲慘的滅亡預兆了。無論審判還是拯救都不能使之改變的人,適合像被棄的銀子一樣遭到丟棄,因為熔煉者徒然熔煉。#

(4.)他說話如同一個深信神的公義,並決意安然接受這公義的人;他要把事情交給那按真理施行審判的神(第15節)“你是公義、智慧、公正、良善的;你既不會虧負我們,也不會苛待我們。因此,看哪,我們在你面前,俯伏在你腳下,等候我們的判決。我們不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不能堅持自己有任何義;我們沒有可支持自己或使自己脫罪的辯詞。因此,我們帶著過犯俯伏在你面前,把自己投在你的憐憫中。你看怎樣好,就怎樣待我們吧(士師記 10:15)。我們無話可說,也無事可做,只能向我們的審判者懇求,”(約伯記 9:15)。這位善人就是這樣把自己的憂傷擺在神面前,然後將它交託給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