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以斯拉記 5

我們上次講到建殿的工程完全停頓了;但這既是神的工作,就必重新興起;這裡我們看到它重新興起的記載。它曾被勢力和權柄攔阻,如今卻“靠萬軍之耶和華的靈”再次發動起來。這裡告訴我們,那賜福的聖靈如何:

I.溫暖這工程中冷心的朋友,激勵他們建造(第1、2節)#

II.使這工程中頭腦發熱的仇敵冷靜下來,使他們的態度有所改善;因為他們雖然暗中厭惡這工程,與上一章中的人同樣強烈,卻:#

1.對建造者較為溫和(第3–5節)#

2.在向王陳述此事時較為公正;這裡記載了他們的陳述(第6–17節)#

猶太人受先知鼓勵(主前520年)

以斯拉記 5:1–2和合本(神版)
1那時,先知哈該和易多的孫子撒迦利亞奉以色列 神的名向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猶大人說勸勉的話。2於是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和約薩達的兒子耶書亞都起來動手建造耶路撒冷 神的殿,有 神的先知在那裡幫助他們。

有人認為建殿的工程只停頓了九年;我願意相信,十五年已是最長的時間。在此期間,他們有祭壇和帳幕,無疑也曾使用它們。當我們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時,就必須在侍奉神的事上做自己所能做的,並且因自己不能做得更好而憂傷。但那些受僱攔阻工程的謀士(第4章第5節)告訴他們,或許還假稱得了默示,說建造聖殿的時候尚未來到(哈該書 1:2);他們以所羅門聖殿的建造也是許久以後才到時候為理由。這樣,當神的殿荒涼時,百姓卻安然住在自己有天花板的房屋裡。這裡告訴我們,那看似已經死去的美好事業是如何重新獲得生命的。

I.他們有兩位良善的傳道人,奉神的名懇切勸勉他們,使這項工作的輪子再次轉動起來。請注意:#

1.這些傳道人是誰,就是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他們二人都是在大利烏第二年開始說預言的,這是 哈該書 1:1;撒迦利亞書 1:1 所表明的。注意,#

(1.)神在人間的殿要藉著預言來建造,不是藉著世俗的武力(世俗武力常常攔阻它,很少促進它),而是藉著神的話來建造。正如我們爭戰的兵器不是屬肉體的,我們建造的工具也不是屬肉體的,而是屬靈的;福音的傳道人就是主要的建造者。#

(2.)神的先知所當做的,是激勵神的百姓行善,並在其中幫助他們,堅固他們的手,又從神的話語中提出適當的道理,催促他們盡本分,並鼓勵他們如此行。#

(3.)當神在一群百姓中興起先知,使他們在神的道路和工作上作百姓的幫助者、引導者、監督者和治理者時,這就表明神為這百姓存留了憐憫。#

2.他們被差到誰那裡。他們向猶太人說預言(因為律法的賜予怎樣屬於他們,預言的恩賜也照樣屬於他們;所以他們被稱為先知的子孫,使徒行傳 3:25 ,因為他們在先知的教導和訓誨下受教育),就是向他們、臨到他們、正臨到他們說預言(原文就是如此),如同以西結向枯骨說預言,使它們可以復活(以西結書 37:4)他們也說預言責備他們(帕特里克主教如此解釋),因為他們沒有建造聖殿。神的話若今日不被接受為向我們所作的見證,他日就必被接受為指控我們的見證,並要審判我們。#

3.誰差遣他們。他們奉以色列神的名,或照一些人的讀法,為以色列神的事業,或為他的緣故說預言;他們受他的委任而說話,並以他對他們的權柄、他在他們身上的權益,以及他的榮耀在他們中間所受的影響為論據。#

II.他們有兩位良善的官長,在這項工作上熱心而積極,就是他們的首領所羅巴伯和大祭司耶書亞(第2節) 身居尊貴和權力之位的人,應當以自己的尊貴使一切善工得尊榮,並以自己的權力使一切善工充滿活力;那些走在前面和居於領導地位的人,理當以堪作榜樣的謹慎和熱心成全諸般的義,並在善工上走在前面。這些偉大人物並不以接受耶和華先知的教導和指示為有損身份,反而視為福分,並且欣然得到他們的幫助,使這項善工重新興起。請在這裡閱讀哈該預言的第一章(因為那是對這兩節經文最好的註釋),看看神藉著他的話成就何等的大事;他使自己的話顯為大,超過自己的一切名聲,並且使他的靈與這話一同運行。#

向大利烏陳述此案(主前519年)

以斯拉記 5:3–17和合本(神版)
3當時河西的總督達乃和示他·波斯乃,並他們的同黨來問說:「誰降旨讓你們建造這殿,修成這牆呢?」4我們便告訴他們建造這殿的人叫什麼名字。5 神的眼目看顧猶大的長老,以致總督等沒有叫他們停工,直到這事奏告大流士,得著他的回諭。6河西的總督達乃和示他·波斯乃,並他們的同黨,就是住河西的亞法薩迦人,上本奏告大流士王。7本上寫著說:「願大流士王諸事平安。8王該知道,我們往猶大省去,到了至大 神的殿,這殿是用大石建造的。梁木插入牆內,工作甚速,他們手下亨通。9我們就問那些長老說:『誰降旨讓你們建造這殿,修成這牆呢?』10又問他們的名字,要記錄他們首領的名字,奏告於王。11他們回答說:『我們是天地之 神的僕人,重建前多年所建造的殿,就是以色列的一位大君王建造修成的。12只因我們列祖惹天上的 神發怒, 神把他們交在迦勒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他就拆毀這殿,又將百姓擄到巴比倫。13然而巴比倫王塞魯士元年,他降旨允准建造 神的這殿。14 神殿中的金、銀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去帶到巴比倫廟裡的,塞魯士王從巴比倫廟裡取出來,交給派為省長的,名叫設巴薩,15對他說可以將這些器皿帶去,放在耶路撒冷的殿中,在原處建造 神的殿。16於是這設巴薩來建立耶路撒冷 神殿的根基。這殿從那時直到如今尚未造成。』17現在王若以為美,請察巴比倫王的府庫,看塞魯士王降旨允准在耶路撒冷建造 神的殿沒有,王的心意如何?請降旨曉諭我們。」

這裡記載了:

I.他們的鄰舍很快便留意到這項善工的重新興起。看來,他們一直用嫉妒的眼目監視這些人;神的靈剛激勵聖殿的朋友起來擁護它,邪靈就立刻激動它的仇敵起來反對它。當百姓建造自己的房屋、裝設天花板時,他們的仇敵並沒有攪擾他們(哈該書 1:4),儘管王的命令是停止建造城邑(第4章第21節);但他們一重新動手建造聖殿,警報便立刻響起,眾人都絞盡腦汁要攔阻他們(第3、4節)。 這裡列出了敵對者的名字:達乃和示他波斯乃。我們在(第4章)所讀到的那些總督,很可能在這次統治開始時已被撤換,這是常有的事。君王常常更換他們的代理人、地方總督和各省的統治者,這是一種政治手段。這些人雖然確實是建殿工程的仇敵,性情卻比先前那些人好些,並且尚存幾分憑良心說實話的心。即使不是人人都有信心(帖撒羅尼迦後書 3:2),有人有信心並有榮譽感也是好的。教會的仇敵並非全都同樣邪惡、同樣無理。歷史作者開始敘述建造者與那些查問者之間發生的事(第3、4節),卻中斷了記述,轉而引用他們隨後呈給王的書信副本;同一件事在信中更為完整詳盡地顯明出來。他起初曾打算將其縮寫(第4節),或摘錄其中一部分,但再加考慮後,便把全文都收錄了。#

II.神的護理對這項善工的看顧(第5節)他們神的眼目看顧那些積極參與工程的猶太人長老,因此他們的仇敵不能照自己所願叫他們停工,直到此事奏告大利烏。他們要求猶太人只需停工,等候王對此事的指示。但猶太人連這一點也不肯讓步,因為神的眼目看顧他們,正是他們自己的神。並且,#

1.這就挫敗了他們的仇敵,使仇敵昏亂無謀、軟弱無力,並保護建造者脫離仇敵惡毒的計謀。當我們從事神的工作時,就被置於他的特別保護之下;他的眼目看顧我們,為要賜福給我們;他殿中的一塊石頭上有七眼(見撒迦利亞書 3:9;4:10)#

2.這使他們振奮。猶太人的長老看見神的眼目看顧他們,察看他們所做的,並認可他們所做的善事;於是他們便有足夠的勇氣面對仇敵,不顧所遇到的一切反對,奮力繼續工作。我們仰望神,又留意到他的眼目看顧我們,就會使我們堅守本分,並在困難無論多麼令人灰心時,仍鼓勵我們履行本分。#

III.他們呈給王的關於此事的報告;我們從中可以看到:#

1.猶太人的長老如何向撒瑪利亞人充分說明自己的行動。撒瑪利亞人見他們既忙碌又順利,人人都在動手迅速建起這座建築,並且工程進展很快,便向他們提出這些問題:“你們憑什麼權柄做這些事?誰把這權柄給了你們?誰讓你們開工?你們有足以支持自己的憑據嗎?”對此,他們回答說,自己有充分的憑據去做所做的事;因為,#

(1.)“我們是天地之神的僕人。我們所敬拜的神並非一個地方性的神明,因此不能因我們建造這殿尊榮他,就指控我們結黨或另立宗派;我們所敬奉的乃是全體受造之物都倚賴的神,所以理當受眾人保護和幫助,不受任何人攔阻。”君王支持天上之神的僕人,既是智慧,也是本分。#

(2.)“我們對這殿享有源自古昔的權利;許多世代以前,所羅門已建造這殿來尊榮我們的神。這並不是我們自己新創的事物;我們不過是在興起歷代的根基,”(以賽亞書 58:12)#

(3.)“我們一度失去對這殿的佔有,是為了懲罰我們的罪;並不是列國的諸神勝過了我們的神,而是因為我們惹動他發怒(第12節),所以他把我們和我們的聖殿交在巴比倫王手中;但他絕無意藉此使我們的信仰永遠終止。我們只是暫時被中止,並非永遠被剝奪。”#

(4.)“我們有居魯士的王令,可以證明我們所做的是正當的,並作我們的保障。他不但許可、准許我們,也吩咐、命令我們建造這殿(第13節),並且要在原處建造(第15節),就是先前所在的同一地點。”他下這命令,不只是出於對猶太人的憐憫,也是出於對他們神的尊崇,說:“他是神。”他還把聖殿的器皿交給一個受他委託的人,讓他確保這些器皿歸回原來的地方和用途(第14節)。 他們也可以出示這些器皿,證實自己所陳述的事。#

(5.)“我們一回歸,便照這命令開始建造,因此並未因沒有及時執行而喪失這命令所賜的權益;這殿一直在建造,但因為我們遭遇反對,至今尚未完工。”然而請注意,他們沒有提及先前那些總督的虛謊和惡意,也沒有控告他們,儘管他們有充分的理由這樣做。這教導我們,不要以苦毒報苦毒,也不要因最不公正的事而作出哪怕最公正的斥責;只要我們今後能得到公正的對待,就當以此為足,不必帶著招人怨恨之意提起從前所受的傷害(第16節)。 這就是他們對自己行動的說明;他們既沒有質問對方憑什麼權柄查問自己,也沒有以對方的偶像崇拜、迷信和混雜的宗教斥責他們。我們由此當學習,用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說明我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彼得前書 3:15);我們應當正確理解,然後隨時說明自己在侍奉神的事上做什麼,以及為何這樣做。#

2.撒瑪利亞人如何公正地把此事陳明於王。#

(1.)他們稱耶路撒冷的聖殿為至大神的殿(第8節);因為撒瑪利亞人雖然看來仍有許多的神、許多的主,卻承認以色列的神是至大的神,超乎萬神之上。“這是至大神的殿,所以沒有你的命令,我們不敢反對建造它。”#

(2.)他們如實稟告已經做成的事,並沒有像他們的前任那樣聲稱猶太人正在加固城邑,彷彿意圖發動戰爭,而只是說他們正在興建聖殿,如同有意敬拜的人(第8節)#

(3.)他們完整陳述了猶太人的申辯,把猶太人為自己所能說的話告訴王,並且願意讓此案得到如實說明。#

(4.)他們讓王查閱檔案,看居魯士是否確實頒佈過這樣的詔令,然後按照王認為合宜的方式作出指示(第17節) 我們有理由認為,上一章的亞達薛西若也像大利烏在這裡一樣,聽見猶太人的案件受到如此公正的陳述,就不會下令攔阻這工程。神的百姓若不遭誣衊,就不會受到逼迫;若不是被披上熊皮,就不會被縱犬攻擊。只要神與真理的事業得到公正的陳述和審理,它就必站立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