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以斯拉記 7
以斯拉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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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抵達耶路撒冷(主前457年)
1這事以後,波斯王亞達薛西年間,有個以斯拉,他是西萊雅的兒子,西萊雅是亞撒利雅的兒子,亞撒利雅是希勒家的兒子,2希勒家是沙龍的兒子,沙龍是撒督的兒子,撒督是亞希突的兒子,3亞希突是亞瑪利雅的兒子,亞瑪利雅是亞撒利雅的兒子,亞撒利雅是米拉約的兒子,4米拉約是西拉希雅的兒子,西拉希雅是烏西的兒子,烏西是布基的兒子,5布基是亞比書的兒子,亞比書是非尼哈的兒子,非尼哈是以利亞撒的兒子,以利亞撒是大祭司亞倫的兒子。6這以斯拉從巴比倫上來,他是敏捷的文士,通達耶和華—以色列 神所賜摩西的律法書。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華—他 神的手幫助他。7亞達薛西王第七年,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尼提寧,有上耶路撒冷的。8王第七年五月,以斯拉到了耶路撒冷。9正月初一日,他從巴比倫起程;因他 神施恩的手幫助他,五月初一日就到了耶路撒冷。10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
這裡記述了:
I.以斯拉的世系。他是亞倫的子孫,是一位祭司。神揀選他作使以色列得益處的器皿,為要使祭司職分得尊榮;這職分的榮耀因被擄之事已大為黯淡。據說他是西萊雅的兒子;人們認為,這西萊雅就是巴比倫王攻陷耶路撒冷時處死的那一位(列王紀下 25:18、21)。即使按最短的時間計算,西萊雅去世也已有七十五年;許多人認為時間長得多。他們又認為,以斯拉蒙召出來從事公共事奉時正值壯年,因此便認定西萊雅不是他的親生父親,而是他的祖父或曾祖父;不過,在向上追溯他的家譜時,西萊雅是首先出現的顯要人物。這家譜在此一直追溯到亞倫,但為求簡略而省去了許多人;這些人可從 歷代志上 6:4等處補全。他或他的父親,是耶書亞之父約薩答的弟弟;所以他不是大祭司,卻與大祭司有近親關係。#
II.他的品格。他雖出自幼支,個人的才幹卻使他極其顯著。#
1.他是一位學識淵博的人,是文士,是精通摩西律法的敏捷文士(第6節)。他非常熟悉聖經,尤其熟悉摩西的著作;他對其中的話語熟練於心,也深知其含義。恐怕當時巴比倫的猶太人中學問已經衰微;但以斯拉成為復興學問的器皿。猶太人說,他收集並校勘了自己所能找到的一切律法抄本,刊定了一部準確的律法書,並收錄了所有由神默示而賜下的先知書、歷史書和詩歌書;這樣便編成了舊約正典,又加入他自己時代的預言和歷史。如果他是神所興起、裝備並感動來做這事的,那麼世世代代都有理由稱他為有福,也為他稱頌神。神差遣先知和文士到猶太人那裡(馬太福音 23:34)。以斯拉屬於後一種稱謂。如今預言即將止息,正是增進聖經知識的時候,這是遵照神借最後一位先知所賜的勸告,瑪拉基書 4:4:當記念摩西的律法。福音的傳道人被稱為受教作天國門徒的文士(馬太福音 13:52),即新約時代的文士。這樣一個尊貴的稱號,竟在猶太教會墮落的時代被那些公開與基督及其福音為敵的人所佔用(你們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實在可惜;他們精通律法的字句,卻不認識律法的精意。#
2.他是一位極其敬虔、滿有聖潔熱忱的人(第10節):他已經立定心志,考究耶和華的律法,等等。#
(1.)他選擇研究的是耶和華的律法。他出生併成長於迦勒底人中;迦勒底人以學術著稱,尤其以研究星象聞名。以斯拉既是勤學之人,我們可以想見,他也曾受誘惑要專心研究這些事。但他勝過了這誘惑;他神的律法對他而言,勝過那些術士和占星家的全部著作;他對這些著作有足夠了解,因此有充分理由輕看它們。#
(2.)他考究耶和華的律法,就是說,他以探究律法為己任,查考聖經,並在聖經中尋求認識神、認識神的心意和旨意;這些知識可在其中找到,卻非不經尋求便能得到。#
(3.)他憑良心照律法而行;他把律法擺在面前作為自己的準則,按照律法塑造自己的見解和性情,並在自己全部的言行中照它約束自己。我們必須這樣運用自己對聖經的認識;因為我們若遵行自己所知道的神的旨意,就是有福的。#
(4.)他決意將這律法的律例和典章教導以色列人。他願意把自己所知道的傳給別人,使他們得益處;因為聖靈的職事賜給各人,是要使眾人得益處。但要留意其中的次序:他先學習,然後教導;他考究耶和華的律法,因而積存了美好的寶藏,隨後教導別人,將自己所積存的分發出來。他也是先遵行,然後教導;自己先實踐誡命,隨後指導別人如何實踐;這樣,他的榜樣便證實了他的教訓。#
(5.)他預備自己的心去做這一切,或者說,他堅定自己的心志。他在研究上殷勤用功,為自己計劃的工作作了充分裝備;然後又下定決心繼續並恆久從事這些事,因此成為敏捷的文士。在埃及的摩西和在巴比倫的以斯拉,二人都身處受奴役之境,卻都奇妙地蒙裝備,為教會承擔卓越的事奉。#
III.他為自己國家的益處前往耶路撒冷:他從巴比倫上來(第6節),四個月後到達耶路撒冷(第8節)。像他這樣的人,在他的弟兄們上去以後竟仍在巴比倫停留那麼久,似乎很奇怪;但神直到在那裡有工作要他做時,才差遣他到那裡去;而且除了那些神激動其心上去的人以外,沒有人上去。有些人認為,這位亞達薛西就是我們在(第6章)讀到其諭旨的那位大利烏,並認為以斯拉是在聖殿完工後緊接著的那一年到來的:聖殿完工是在第六年,這裡則是第七年(第8節);萊特福特博士持此看法。我那位德高望重、學識淵博、最近去世的朋友塔倫茨先生,在他的年代紀表中,把這事列在聖殿完工後約五十七年;另一些人則列得更晚。對此,我只需指出:#
1.王對他何等恩厚。王允准了他一切所求的,無論他想要什麼,好使他能夠服事自己的國家。#
2.他的百姓對他何等友善。他前去時,還有許多人同他前去,因為他離開巴比倫以後,他們不願留在那裡;他前往耶路撒冷以後,他們也願意冒險住在那裡。#
3.他的神對他何等恩厚。他能從君王和同胞那裡得到這種恩待,是因耶和華施恩的手幫助他(第6、9節)。要注意,一切受造之物之於我們,都是神使其成為的樣子;我們的判斷也出於他。我們既必須在神的手中看待將要發生的事,也必須在已經發生的事中看見神的手;當我們有理由稱之為他施恩的手時,就應懷著感恩承認他。#
亞達薛西的諭旨(主前457年)
11祭司以斯拉是通達耶和華誡命和賜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亞達薛西王賜給他們諭旨,上面寫著說:12「諸王之王亞達薛西,達於祭司以斯拉通達天上 神律法大德的文士,云云。13住在我國中的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我降旨準他們與你同去。14王與七個謀士既然差你去,照你手中 神的律法書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15又帶金銀,就是王和謀士甘心獻給住耶路撒冷、以色列 神的,16並帶你在巴比倫全省所得的金銀,和百姓、祭司樂意獻給耶路撒冷—他們 神殿的禮物。17所以你當用這金銀,急速買公牛、公綿羊、綿羊羔,和同獻的素祭奠祭之物,獻在耶路撒冷—你們 神殿的壇上。18剩下的金銀,你和你的弟兄看著怎樣好,就怎樣用,總要遵著你們 神的旨意。19所交給你 神殿中使用的器皿,你要交在耶路撒冷 神面前。20你 神殿裡若再有需用的經費,你可以從王的府庫裡支取。21「我—亞達薛西王又降旨與河西的一切庫官,說:『通達天上 神律法的文士祭司以斯拉,無論向你們要什麼,你們要速速地備辦,22就是銀子直到一百他連得,麥子一百柯珥,酒一百罷特,油一百罷特,鹽不計其數,也要給他。23凡天上之 神所吩咐的,當為天上 神的殿詳細辦理。為何使忿怒臨到王和王眾子的國呢?24我又曉諭你們,至於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和尼提寧,並在 神殿當差的人,不可叫他們進貢,交課,納稅。』25「以斯拉啊,要照著你 神賜你的智慧,將所有明白你 神律法的人立為士師、審判官,治理河西的百姓,使他們教訓一切不明白 神律法的人。26凡不遵行你 神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當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軍,或抄家,或囚禁。」
這裡記有波斯皇帝授予以斯拉的諭旨,賜他權柄為猶太人的益處行事;這諭旨十分寬廣完備,超過人所能預料。我們認為,諭旨採用了慣常的格式:亞達薛西,諸王之王。然而,任何必死的人採用這個稱號都過於尊大;他的確是一些王的王,但說話彷彿自己是所有君王的王,乃是僭取那位在天上地下擁有一切權柄者的特權。他向自己所信任、所親愛的以斯拉問安,稱他為通曉天上之神律法的文士(第12節)。由此看來,以斯拉以這一稱號為榮,並不求別的稱號;即使被提升到總督的尊位時,也仍是如此。他認為,作神律法的文士,比作帝國的貴族或王侯更為尊榮。讓我們留意這諭旨的各項條款。
I.他准許以斯拉上耶路撒冷去,也准許他那些願意與他同去的同胞一同上去(第13節)。他和他們都是被擄之人,因此若沒有王的許可,就不會離開王的領土。#
II.他授權以斯拉查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事務(第14節)。他查問的準則應是他手中之神的律法。他必須查明猶太人在宗教事務上是否擁有並遵行這律法:聖殿是否已經建成,祭司職分是否已經設立,祭物是否照神所規定的獻上。如果查問之後發現有任何不妥之處,他就必須設法加以改正,並像在克里特的提多一樣,將尚未辦妥的事安排整齊(提多書 1:5)。這樣,神的律法就得以尊大、得著尊榮;猶太人也由此恢復了照這律法治理自己的古老特權,不再受那些並非良善的律例,就是壓迫他們之人的律例所轄制(以西結書 20:25)。#
III.他把王自己和眾謀士甘心捐獻,並從臣民中募集來供神殿使用的銀錢託付給以斯拉(第15、16節)。#
1.對此應當留意:#
(1.)這事使神得尊榮,顯明他是獨一永活的真神;因為即使那些敬拜別神的人,也深信以色列之神擁有至高主權,以致他們甘願花費錢財,藉此求得他的恩寵(見詩篇 45:12;68:26)。#
(2.)這事也使這位異教君王得稱讚:儘管以色列神的敬拜者只是一小群受人輕視的窮人,無力承擔自己宗教的費用,並且如今是他的臣僕,他仍尊榮以色列的神;他雖未受感動離棄自己的迷信,卻保護並鼓勵猶太人持守他們的宗教。他不只是說,你們要穿得暖、吃得飽,也把他們所需要的東西賜給他們。#
(3.)這事使猶大諸惡王的名聲蒙羞。他們自幼受教認識並敬拜以色列的神,又擁有他的律法和先知,卻屢次劫掠聖殿,使之貧乏;但這裡卻有一位異教君王使聖殿富足。後來也是如此:福音被猶太人拒絕,卻受到外邦人歡迎(見羅馬書 11:11),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使徒行傳 13:46)。#
2.這裡告訴我們,以斯拉受託:#
(1.)接收這筆銀錢,並把它帶到耶路撒冷;因為他是以正直聞名的人,他們可以信任他,知道他絕不會把捐給公眾的錢財中哪怕最少的一部分挪為己用。我們看到保羅也為這樣的使命前往耶路撒冷,把周濟本國的捐項和供獻帶去(使徒行傳 24:17)。#
(2.)以最妥善的方式支用這筆銀錢,用來購買獻在神壇上的祭物(第17節),也用於他或他的弟兄認為合宜的其他事項(第18節);惟一的限制是,必須照他們神的旨意而行,因為他們比王更熟悉這旨意。願我們神的旨意始終成為我們開支的準則,尤其成為我們為他的事奉支出錢財時的準則。神的工作必須始終照他的旨意完成。除了銀錢以外,還有器皿賜給他,供聖殿使用(第19節)。居魯士歸還了原本屬於聖殿的器皿,這些則是額外賜予的;這樣,聖殿連本帶利收回了自己的東西。他必須在耶路撒冷的神面前交付這些器皿,因為這些是為尊榮神而預備的,要交在神立為自己名居所的地方。#
IV.他開給以斯拉一張由河西庫官兌付的票據,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一份憑證,命令他們從王的收入中供給以斯拉所需要的一切,並記在王的賬上(第20、22節)。這項安排考慮得很周到;因為以斯拉尚須查問各事的狀況,不知道自己會需要什麼,並且他提出要求時十分謙遜。這項安排也很恩厚,顯明王對聖殿懷有深厚感情,對以斯拉極其信任。君王和大人物運用自己的財富和權力來扶持並鼓勵宗教,符合他們的利益。豐厚的收入還有什麼用處呢?只要人有心行善,它們豈不正可使人多多行這類善事嗎?#
V.他囑咐以斯拉,凡在聖殿之內或與聖殿有關、為尊榮以色列之神所必須辦理的事,一樣都不可缺少。請留意這項囑咐(第23節):#
1.他談到神時何等尊敬。他先前稱神為耶路撒冷的神;但在這裡,免得人以為他把神看作一位地方性的神祇,他滿懷敬畏地兩次稱神為天上之神。#
2.他何等嚴格地注目於神的話語和律法;他很可能讀過並讚歎這律法:“凡你們神所吩咐的”(他雖然自稱諸王之王,卻不敢擅自改動或增添神所設立之事的一點一畫),“都要辦理,並要謹慎迅速地辦理。”#
3.他何等懇切地祈求免受神的忿怒:何必使忿怒臨到王國呢?忽略並藐視宗教,會使神的審判臨到君王和國家;當他的忿怒即將向一個民族發作時,最可能使之轉消的辦法,就是扶持並鼓勵宗教。我們願意確保自己的和平與興盛嗎?那就應當留心,不可使神的事業因缺乏供給而衰敗。#
VI.他免除聖殿一切服役人員向政府納稅的義務。從祭司中最大的,直到尼提寧中最小的,王的官員都不可向他們徵收王的其他臣民所繳納的通行稅、貢銀或關稅(第24節)。這使他們作為帝國的自由居民大得尊榮,也會使他們作為王室所恩寵的人而受人尊重;並且使他們可以更加喜樂、自由地專心於自己的職事。我們認為,這項免稅只適用於他們自己和家人所需之物,以及維持其職事所需之物。如果他們中有人利用這項特權從事貿易買賣,就理當失去這項特權的益處。#
VII.他授權以斯拉提名並委任審判官和官長,治理河西所有的猶太人(第25、26節)。猶太人能夠擁有自己民族中的這些顯貴,是極大的恩惠;尤其這些人是由以斯拉提名的。#
1.凡認識以斯拉之神律法的人(也就是所有承認猶太宗教的人),都要受這些審判官管轄。這暗示他們不受異教官長的管轄。#
2.這些審判官獲准並受到鼓勵使人歸信:要把神的律法教導那些不認識的人。王雖然不願自己成為猶太人,卻不在意自己的臣民中有多少人成為猶太人。#
3.他們獲得授權,可以照神的律法(這律法由此也成為王的律法),以嚴厲的刑罰執行他們所作的判決和命令:監禁、放逐、罰款或處死,照他們律法的指示而定。他們不得制定新律法,卻必須確保神的律法得到適當執行;他們受託掌握刀劍,為要使作惡的人懼怕。約沙法、希西家,甚至大衛本人,作為君王,為尊榮神並促進宗教,還能比這做得更多嗎?#
以斯拉向神感恩(主前457年)
27以斯拉說:「耶和華—我們列祖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使王起這心意修飾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28又在王和謀士,並大能的軍長面前施恩於我。因耶和華—我 神的手幫助我,我就得以堅強,從以色列中招聚首領,與我一同上來。」
以斯拉在繼續敘述之前,不能不插入他滿懷感恩的承認,述說神在這件事上向他和他的百姓所施的恩惠。他剛記完王的諭旨,並沒有接著寫“願王萬歲”(雖然這樣寫也十分合宜),卻加上“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我們凡事都應感恩,無論什麼事情令我們喜悅,我們都必須承認其中有神的手,並讚美他的名。以斯拉為兩件事稱頌神:
1.為他的諭旨。我們可以想見,他為此親吻王的手,但他並不止於此:“神是應當稱頌的,”他說,“因他使王心中起了這樣的意念。”神能把人心中不會自行產生的意念放進去,也能把這樣的思想放進人的頭腦;他既藉著自己的護理,也藉著自己的恩典如此行,無論是在關乎生命的事上,還是在關乎敬虔的事上。我們自己心中或別人心中若顯出任何良善,都必須承認是神把它放在那裡的,併為此稱頌他;因為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立志並行出良善的,乃是他。當君王和官長採取行動抑制惡行、鼓勵宗教時,我們必須感謝神把這樣的意念放在他們心中,就如他們賜給我們某項特別恩惠時一樣。神的殿建成以後,以斯拉因人為修飾這殿所做的事而歡喜。我們沒有讀到任何命令,要給殿塗飾、鍍金,或用寶石裝點;但可以肯定的是,神的典章在那裡經常、謹慎而準確地照所設立的方式施行;這才真正是對聖殿的修飾。#
2.為他在遵照諭旨行事時所得的鼓勵(第28節):他向我施恩。王尊榮他時,我們可以想見,是看中了他的才幹;王擢升他,是因為認為他是一位極有見識、極聰慧的人。但以斯拉自己卻把他的擢升完全歸於神的憐憫。正是神的憐憫使他在君王面前蒙恩。以斯拉本人是個勇敢的人,但他沒有把所得的鼓勵歸於自己的心,而是歸於神的手:“我得以剛強,承當這些事奉,是因為耶和華我神的手幫助我,引導我、扶持我。”神若把他的手賜給我們,我們就勇敢喜樂;他若收回他的手,我們便軟弱如水。無論我們蒙賜能力為神和我們這一代人做什麼事,神都必須得著這一切的榮耀。完成這事的力量是從他而來,因此對此的讚美也必須歸給他。#
以斯拉這個寶貴的名字,起初曾在本書的標題中向我們致意;但在歷史記載中,我們直到本章才遇見他。本章敘述他在另一位君王亞達薛西在位期間開始公開行事。我們可以假定,此時所羅巴伯和耶書亞即使還未離世,也已年老;我們也不再聽見哈該和撒迦利亞的消息;他們已經完成了自己的見證。當這些有用的器皿被擱置一旁時,神和以色列的事業將會怎樣呢?當信靠神;他有餘存之靈,能興起別人接替他們。這裡的以斯拉和下一卷書中的尼希米,在他們的時代所起的作用,正如那些人在自己的時代一樣。本章記有:
I.關於以斯拉本人,以及他為公眾的益處前往耶路撒冷之行的一般記述(第1–10節)。#
II.亞達薛西授予他的諭旨副本(第11–26節)。#
III.他為此向神獻上的感謝(第27、28節)。下一章將更詳細地敘述他的同伴、他的旅程,以及他抵達耶路撒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