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 7
以斯拉这个宝贵的名字,起初曾在本书的标题中向我们致意;但在历史记载中,我们直到本章才遇见他。本章叙述他在另一位君王亚达薛西在位期间开始公开行事。我们可以假定,此时所罗巴伯和耶书亚即使还未离世,也已年老;我们也不再听见哈该和撒迦利亚的消息;他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见证。当这些有用的器皿被搁置一旁时,神和以色列的事业将会怎样呢?当信靠神;他有余存之灵,能兴起别人接替他们。这里的以斯拉和下一卷书中的尼希米,在他们的时代所起的作用,正如那些人在自己的时代一样。本章记有:I. 关于以斯拉本人,以及他为公众的益处前往耶路撒冷之行的一般记述(第1–10节)。II. 亚达薛西授予他的谕旨副本(第11–26节)。III. 他为此向神献上的感谢(第27、28节)。下一章将更详细地叙述他的同伴、他的旅程,以及他抵达耶路撒冷的情形。
以斯拉抵达耶路撒冷(主前457年)
1 这些事以后,波斯王亚达薛西在位的时候,有以斯拉,他是西莱雅的儿子,西莱雅是亚撒利雅的儿子,亚撒利雅是希勒家的儿子,2 希勒家是沙龙的儿子,沙龙是撒督的儿子,撒督是亚希突的儿子,3 亚希突是亚玛利雅的儿子,亚玛利雅是亚撒利雅的儿子,亚撒利雅是米拉约的儿子,4 米拉约是西拉希雅的儿子,西拉希雅是乌西的儿子,乌西是布基的儿子,5 布基是亚比书的儿子,亚比书是非尼哈的儿子,非尼哈是以利亚撒的儿子,以利亚撒是大祭司亚伦的儿子。6 这以斯拉从巴比伦上来;他是敏捷的文士,精通耶和华以色列之神所赐摩西的律法。王允准了他一切所求的,因为耶和华他神的手帮助他。7 亚达薛西王第七年,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和尼提宁中,有一些人也上耶路撒冷去。8 王第七年的五月,以斯拉到了耶路撒冷。9 正月初一日,他开始从巴比伦上来;五月初一日,他到了耶路撒冷,因为他神施恩的手帮助他。10 因为以斯拉已经立定心志,考究耶和华的律法,又遵行这律法,并在以色列中教导律例和典章。
这里记述了:I. 以斯拉的世系。他是亚伦的子孙,是一位祭司。神拣选他作使以色列得益处的器皿,为要使祭司职分得尊荣;这职分的荣耀因被掳之事已大为黯淡。据说他是西莱雅的儿子;人们认为,这西莱雅就是巴比伦王攻陷耶路撒冷时处死的那一位(列王纪下 25:18、21)。即使按最短的时间计算,西莱雅去世也已有七十五年;许多人认为时间长得多。他们又认为,以斯拉蒙召出来从事公共事奉时正值壮年,因此便认定西莱雅不是他的亲生父亲,而是他的祖父或曾祖父;不过,在向上追溯他的家谱时,西莱雅是首先出现的显要人物。这家谱在此一直追溯到亚伦,但为求简略而省去了许多人;这些人可从 历代志上 6:4等处补全。他或他的父亲,是耶书亚之父约萨答的弟弟;所以他不是大祭司,却与大祭司有近亲关系。
II. 他的品格。他虽出自幼支,个人的才干却使他极其显著。1. 他是一位学识渊博的人,是文士,是精通摩西律法的敏捷文士(第6节)。他非常熟悉圣经,尤其熟悉摩西的著作;他对其中的话语熟练于心,也深知其含义。恐怕当时巴比伦的犹太人中学问已经衰微;但以斯拉成为复兴学问的器皿。犹太人说,他收集并校勘了自己所能找到的一切律法抄本,刊定了一部准确的律法书,并收录了所有由神默示而赐下的先知书、历史书和诗歌书;这样便编成了旧约正典,又加入他自己时代的预言和历史。如果他是神所兴起、装备并感动来做这事的,那么世世代代都有理由称他为有福,也为他称颂神。神差遣先知和文士到犹太人那里(马太福音 23:34)。以斯拉属于后一种称谓。如今预言即将止息,正是增进圣经知识的时候,这是遵照神借最后一位先知所赐的劝告,玛拉基书 4:4:当记念摩西的律法。福音的传道人被称为受教作天国门徒的文士(马太福音 13:52),即新约时代的文士。这样一个尊贵的称号,竟在犹太教会堕落的时代被那些公开与基督及其福音为敌的人所占用(你们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实在可惜;他们精通律法的字句,却不认识律法的精意。2. 他是一位极其敬虔、满有圣洁热忱的人(第10节):他已经立定心志,考究耶和华的律法,等等。(1.) 他选择研究的是耶和华的律法。他出生并成长于迦勒底人中;迦勒底人以学术著称,尤其以研究星象闻名。以斯拉既是勤学之人,我们可以想见,他也曾受诱惑要专心研究这些事。但他胜过了这诱惑;他神的律法对他而言,胜过那些术士和占星家的全部著作;他对这些著作有足够了解,因此有充分理由轻看它们。(2.) 他考究耶和华的律法,就是说,他以探究律法为己任,查考圣经,并在圣经中寻求认识神、认识神的心意和旨意;这些知识可在其中找到,却非不经寻求便能得到。(3.) 他凭良心照律法而行;他把律法摆在面前作为自己的准则,按照律法塑造自己的见解和性情,并在自己全部的言行中照它约束自己。我们必须这样运用自己对圣经的认识;因为我们若遵行自己所知道的神的旨意,就是有福的。(4.) 他决意将这律法的律例和典章教导以色列人。他愿意把自己所知道的传给别人,使他们得益处;因为圣灵的职事赐给各人,是要使众人得益处。但要留意其中的次序:他先学习,然后教导;他考究耶和华的律法,因而积存了美好的宝藏,随后教导别人,将自己所积存的分发出来。他也是先遵行,然后教导;自己先实践诫命,随后指导别人如何实践;这样,他的榜样便证实了他的教训。(5.) 他预备自己的心去做这一切,或者说,他坚定自己的心志。他在研究上殷勤用功,为自己计划的工作作了充分装备;然后又下定决心继续并恒久从事这些事,因此成为敏捷的文士。在埃及的摩西和在巴比伦的以斯拉,二人都身处受奴役之境,却都奇妙地蒙装备,为教会承担卓越的事奉。
III. 他为自己国家的益处前往耶路撒冷:他从巴比伦上来(第6节),四个月后到达耶路撒冷(第8节)。像他这样的人,在他的弟兄们上去以后竟仍在巴比伦停留那么久,似乎很奇怪;但神直到在那里有工作要他做时,才差遣他到那里去;而且除了那些神激动其心上去的人以外,没有人上去。有些人认为,这位亚达薛西就是我们在(第6章)读到其谕旨的那位大利乌,并认为以斯拉是在圣殿完工后紧接着的那一年到来的:圣殿完工是在第六年,这里则是第七年(第8节);莱特福特博士持此看法。我那位德高望重、学识渊博、最近去世的朋友塔伦茨先生,在他的年代纪表中,把这事列在圣殿完工后约五十七年;另一些人则列得更晚。对此,我只需指出:1. 王对他何等恩厚。王允准了他一切所求的,无论他想要什么,好使他能够服事自己的国家。2. 他的百姓对他何等友善。他前去时,还有许多人同他前去,因为他离开巴比伦以后,他们不愿留在那里;他前往耶路撒冷以后,他们也愿意冒险住在那里。3. 他的神对他何等恩厚。他能从君王和同胞那里得到这种恩待,是因耶和华施恩的手帮助他(第6、9节)。要注意,一切受造之物之于我们,都是神使其成为的样子;我们的判断也出于他。我们既必须在神的手中看待将要发生的事,也必须在已经发生的事中看见神的手;当我们有理由称之为他施恩的手时,就应怀着感恩承认他。
亚达薛西的谕旨(主前457年)
11 亚达薛西王赐给祭司以斯拉,就是通晓耶和华诫命之言和赐给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书信副本如下:12 诸王之王亚达薛西,致通晓天上之神律法的祭司以斯拉,愿你平安,诸事顺遂。13 我降旨:我国内一切以色列百姓、祭司和利未人,凡甘心愿意上耶路撒冷去的,都可以与你同去。14 王与七位谋士既差遣你,要你照着你手中之神的律法,查问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事;15 又要你把王和谋士甘心献给住在耶路撒冷之以色列神的金银带去,16 并带上你在巴比伦全省所得的一切金银,以及百姓和祭司为他们神在耶路撒冷的殿甘心乐意献上的供物;17 所以你当用这银子迅速购买公牛、公绵羊、羊羔,以及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献在耶路撒冷你们神之殿的坛上。18 剩下的金银,你和你的弟兄看怎样使用为好,就可以照你们神的旨意而行。19 所交给你、供你神殿中使用的器皿,你要把它们交在耶路撒冷的神面前。20 你神殿中若还有任何必需之物需要置办,你可以从王的府库中支取。21 我亚达薛西王又降旨给河西的一切库官:凡通晓天上之神律法的祭司以斯拉向你们所求的,都要迅速办理,22 银子可达一百他连得,麦子可达一百柯珥,酒可达一百罢特,油可达一百罢特,盐则不限数量。23 凡天上之神所吩咐的,都要为天上之神的殷勤办理;何必使忿怒临到王和王众子的国呢?24 我们又告知你们:至于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以及这神殿中的服役人员,不可向他们征收通行税、贡银或关税。25 以斯拉啊,你要照着你手中从你神而来的智慧,委派官长和审判官,审判河西一切认识你神律法的百姓;凡不认识这律法的,你们要教导他们。26 凡不遵行你神的律法和王的律法之人,都要迅速向他施行审判,或处死,或放逐,或没收财产,或下在监里。
这里记有波斯皇帝授予以斯拉的谕旨,赐他权柄为犹太人的益处行事;这谕旨十分宽广完备,超过人所能预料。我们认为,谕旨采用了惯常的格式:亚达薛西,诸王之王。然而,任何必死的人采用这个称号都过于尊大;他的确是一些王的王,但说话仿佛自己是所有君王的王,乃是僭取那位在天上地下拥有一切权柄者的特权。他向自己所信任、所亲爱的以斯拉问安,称他为通晓天上之神律法的文士(第12节)。由此看来,以斯拉以这一称号为荣,并不求别的称号;即使被提升到总督的尊位时,也仍是如此。他认为,作神律法的文士,比作帝国的贵族或王侯更为尊荣。让我们留意这谕旨的各项条款。
I. 他准许以斯拉上耶路撒冷去,也准许他那些愿意与他同去的同胞一同上去(第13节)。他和他们都是被掳之人,因此若没有王的许可,就不会离开王的领土。
II. 他授权以斯拉查问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事务(第14节)。他查问的准则应是他手中之神的律法。他必须查明犹太人在宗教事务上是否拥有并遵行这律法——圣殿是否已经建成,祭司职分是否已经设立,祭物是否照神所规定的献上。如果查问之后发现有任何不妥之处,他就必须设法加以改正,并像在克里特的提多一样,将尚未办妥的事安排整齐(提多书 1:5)。这样,神的律法就得以尊大、得着尊荣;犹太人也由此恢复了照这律法治理自己的古老特权,不再受那些并非良善的律例,就是压迫他们之人的律例所辖制(以西结书 20:25)。
III. 他把王自己和众谋士甘心捐献,并从臣民中募集来供神殿使用的银钱托付给以斯拉(第15、16节)。
1. 对此应当留意:(1.) 这事使神得尊荣,显明他是独一永活的真神;因为即使那些敬拜别神的人,也深信以色列之神拥有至高主权,以致他们甘愿花费钱财,借此求得他的恩宠(见诗篇 45:12;68:26)。(2.) 这事也使这位异教君王得称赞:尽管以色列神的敬拜者只是一小群受人轻视的穷人,无力承担自己宗教的费用,并且如今是他的臣仆,他仍尊荣以色列的神;他虽未受感动离弃自己的迷信,却保护并鼓励犹太人持守他们的宗教。他不只是说,你们要穿得暖、吃得饱,也把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赐给他们。(3.) 这事使犹大诸恶王的名声蒙羞。他们自幼受教认识并敬拜以色列的神,又拥有他的律法和先知,却屡次劫掠圣殿,使之贫乏;但这里却有一位异教君王使圣殿富足。后来也是如此:福音被犹太人拒绝,却受到外邦人欢迎(见罗马书 11:11),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使徒行传 13:46)。
2. 这里告诉我们,以斯拉受托:(1.) 接收这笔银钱,并把它带到耶路撒冷;因为他是以正直闻名的人,他们可以信任他,知道他绝不会把捐给公众的钱财中哪怕最少的一部分挪为己用。我们看到保罗也为这样的使命前往耶路撒冷,把周济本国的捐项和供献带去(使徒行传 24:17)。(2.) 以最妥善的方式支用这笔银钱,用来购买献在神坛上的祭物(第17节),也用于他或他的弟兄认为合宜的其他事项(第18节);惟一的限制是,必须照他们神的旨意而行,因为他们比王更熟悉这旨意。愿我们神的旨意始终成为我们开支的准则,尤其成为我们为他的事奉支出钱财时的准则。神的工作必须始终照他的旨意完成。除了银钱以外,还有器皿赐给他,供圣殿使用(第19节)。居鲁士归还了原本属于圣殿的器皿,这些则是额外赐予的;这样,圣殿连本带利收回了自己的东西。他必须在耶路撒冷的神面前交付这些器皿,因为这些是为尊荣神而预备的,要交在神立为自己名居所的地方。
IV. 他开给以斯拉一张由河西库官兑付的票据,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份凭证,命令他们从王的收入中供给以斯拉所需要的一切,并记在王的账上(第20、22节)。这项安排考虑得很周到;因为以斯拉尚须查问各事的状况,不知道自己会需要什么,并且他提出要求时十分谦逊。这项安排也很恩厚,显明王对圣殿怀有深厚感情,对以斯拉极其信任。君王和大人物运用自己的财富和权力来扶持并鼓励宗教,符合他们的利益。丰厚的收入还有什么用处呢?只要人有心行善,它们岂不正可使人多多行这类善事吗?
V. 他嘱咐以斯拉,凡在圣殿之内或与圣殿有关、为尊荣以色列之神所必须办理的事,一样都不可缺少。请留意这项嘱咐(第23节):1. 他谈到神时何等尊敬。他先前称神为耶路撒冷的神;但在这里,免得人以为他把神看作一位地方性的神祇,他满怀敬畏地两次称神为天上之神。2. 他何等严格地注目于神的话语和律法;他很可能读过并赞叹这律法:“凡你们神所吩咐的”(他虽然自称诸王之王,却不敢擅自改动或增添神所设立之事的一点一画),“都要办理,并要谨慎迅速地办理。”3. 他何等恳切地祈求免受神的忿怒:何必使忿怒临到王国呢?忽略并藐视宗教,会使神的审判临到君王和国家;当他的忿怒即将向一个民族发作时,最可能使之转消的办法,就是扶持并鼓励宗教。我们愿意确保自己的和平与兴盛吗?那就应当留心,不可使神的事业因缺乏供给而衰败。
VI. 他免除圣殿一切服役人员向政府纳税的义务。从祭司中最大的,直到尼提宁中最小的,王的官员都不可向他们征收王的其他臣民所缴纳的通行税、贡银或关税(第24节)。这使他们作为帝国的自由居民大得尊荣,也会使他们作为王室所恩宠的人而受人尊重;并且使他们可以更加喜乐、自由地专心于自己的职事。我们认为,这项免税只适用于他们自己和家人所需之物,以及维持其职事所需之物。如果他们中有人利用这项特权从事贸易买卖,就理当失去这项特权的益处。
VII. 他授权以斯拉提名并委任审判官和官长,治理河西所有的犹太人(第25、26节)。犹太人能够拥有自己民族中的这些显贵,是极大的恩惠;尤其这些人是由以斯拉提名的。1. 凡认识以斯拉之神律法的人(也就是所有承认犹太宗教的人),都要受这些审判官管辖。这暗示他们不受异教官长的管辖。2. 这些审判官获准并受到鼓励使人归信:要把神的律法教导那些不认识的人。王虽然不愿自己成为犹太人,却不在意自己的臣民中有多少人成为犹太人。3. 他们获得授权,可以照神的律法(这律法由此也成为王的律法),以严厉的刑罚执行他们所作的判决和命令——监禁、放逐、罚款或处死,照他们律法的指示而定。他们不得制定新律法,却必须确保神的律法得到适当执行;他们受托掌握刀剑,为要使作恶的人惧怕。约沙法、希西家,甚至大卫本人,作为君王,为尊荣神并促进宗教,还能比这做得更多吗?
以斯拉向神感恩(主前457年)
27 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使王心中起了这样的意念,要修饰耶和华在耶路撒冷的殿;28 又使我在王和谋士,以及王一切有权势的首领面前蒙恩。因耶和华我神的手帮助我,我就得以刚强,并从以色列中招聚首领,与我一同上去。
以斯拉在继续叙述之前,不能不插入他满怀感恩的承认,述说神在这件事上向他和他的百姓所施的恩惠。他刚记完王的谕旨,并没有接着写“愿王万岁”(虽然这样写也十分合宜),却加上“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我们凡事都应感恩,无论什么事情令我们喜悦,我们都必须承认其中有神的手,并赞美他的名。以斯拉为两件事称颂神:——1. 为他的谕旨。我们可以想见,他为此亲吻王的手,但他并不止于此:“神是应当称颂的,”他说,“因他使王心中起了这样的意念。”神能把人心中不会自行产生的意念放进去,也能把这样的思想放进人的头脑;他既借着自己的护理,也借着自己的恩典如此行,无论是在关乎生命的事上,还是在关乎敬虔的事上。我们自己心中或别人心中若显出任何良善,都必须承认是神把它放在那里的,并为此称颂他;因为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立志并行出良善的,乃是他。当君王和官长采取行动抑制恶行、鼓励宗教时,我们必须感谢神把这样的意念放在他们心中,就如他们赐给我们某项特别恩惠时一样。神的殿建成以后,以斯拉因人为修饰这殿所做的事而欢喜。我们没有读到任何命令,要给殿涂饰、镀金,或用宝石装点;但可以肯定的是,神的典章在那里经常、谨慎而准确地照所设立的方式施行;这才真正是对圣殿的修饰。2. 为他在遵照谕旨行事时所得的鼓励(第28节):他向我施恩。王尊荣他时,我们可以想见,是看中了他的才干;王擢升他,是因为认为他是一位极有见识、极聪慧的人。但以斯拉自己却把他的擢升完全归于神的怜悯。正是神的怜悯使他在君王面前蒙恩。以斯拉本人是个勇敢的人,但他没有把所得的鼓励归于自己的心,而是归于神的手:“我得以刚强,承当这些事奉,是因为耶和华我神的手帮助我,引导我、扶持我。”神若把他的手赐给我们,我们就勇敢喜乐;他若收回他的手,我们便软弱如水。无论我们蒙赐能力为神和我们这一代人做什么事,神都必须得着这一切的荣耀。完成这事的力量是从他而来,因此对此的赞美也必须归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