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以斯帖記 3

這裡展開了一幅極其黑暗、悲慘的景象,威脅著上帝全體百姓的毀滅。若沒有這樣的黑夜,清晨的光明就不會如此可喜。

I.哈曼成為王的寵臣(第1節)#

II.末底改拒絕按他的要求尊敬他(第2–4節)#

III.哈曼因末底改的緣故,發誓要向所有猶太人報仇(第5、6節)#

IV.他出於惡毒的進言,從王那裡取得命令,要在指定的一日將他們全部屠殺(第7–13節)#

V.這命令傳遍全國(第14、15節)#

哈曼惡毒的提議(主前510年)

以斯帖記 3:1–6和合本(神版)
1這事以後,亞哈隨魯王抬舉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過與他同事的一切臣宰。2在朝門的一切臣僕都跪拜哈曼,因為王如此吩咐;惟獨末底改不跪不拜。3在朝門的臣僕問末底改說:「你為何違背王的命令呢?」4他們天天勸他,他還是不聽,他們就告訴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經告訴他們自己是猶大人。5哈曼見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氣填胸。6他們已將末底改的本族告訴哈曼;他以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滅絕亞哈隨魯王通國所有的猶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這裡告訴我們:

I.哈曼被君王擢升,因而受到眾人的尊崇。亞哈隨魯不久前才將以斯帖擁入懷中,但她對他的影響力並不足以使自己的親友得到擢升,也不足以阻止一個她明知是本族仇敵的人受到擢升。善人身居高位時,仍會發現自己不能隨心所願地行善,也不能隨心所願地防止禍患。這個哈曼是亞甲族人(約瑟夫斯說,他是亞瑪力人),大概是亞甲的後裔;亞甲是亞瑪力諸首領常用的名字,這從 民數記 24:7 可以看出。有人認為,他生來就是一個王侯,正如約雅敬一樣;約雅敬的座位被安置在其餘被擄諸王之上(列王紀下 25:28),哈曼在這裡的座位也是如此(第1節)王看中了他(君王無須為自己的恩寵說明理由),使他成為自己的寵臣、心腹和國務宰相。當時朝廷具有如此強大的支配影響,以致(與俗語所說的相反)凡朝廷所賜福的人,全國也都向他祝福;因為人人都崇拜這輪初升的太陽,王的臣僕更是特別奉命要在他面前跪拜,向他致敬(第2節),他們也確實如此行。我很想知道,王究竟在哈曼身上看見了什麼可稱許或有功勞之處;顯然,他既不是一個正直公道的人,也沒有任何真正的勇氣或堅定的操守,反倒驕傲、易怒而且報復心強;然而,他卻得到升遷和寵愛,無人比他更尊貴。君王的寵臣並不總是賢能之士。#

II.末底改以勇敢無畏的決心堅守自己的原則,因此拒絕像其餘王臣那樣向哈曼致敬(第2節)他的朋友催促他這樣做,提醒他這是王的命令,也提醒他若拒絕服從將會遭遇的危險;這樣做可能使他付出性命,尤其考慮到哈曼的狂妄,更是如此(第3節)他們天天勸他(第4節),試圖說服他隨從眾人,但全都徒勞無功:他不聽他們,卻明白地告訴他們,自己是猶太人,憑良心不能這樣做。毫無疑問,當他的拒絕受到注意併成為眾人的談資時,人們通常將此歸因於驕傲和嫉妒,認為他不肯尊敬哈曼,是因為他雖然與以斯帖有親屬關係,自己卻沒有得到同樣高的擢升;或將此歸因於結黨叛亂的精神,以及對王和王政權的不滿。那些儘量往好處看的人,也只把這看作他的軟弱或缺乏教養,稱之為一種怪脾氣和故意標新立異的舉動。除了末底改以外,似乎沒有任何人對隨從這命令感到良心不安;然而,他的拒絕卻是敬虔的、出於良心的,也是上帝所喜悅的,因為猶太人的信仰禁止他:#

1.將所要求的這種過分尊榮歸給任何必死的人,尤其是像哈曼這樣邪惡的人。在本書的次經篇章中(第13章第12–14節),末底改在此事上被描述為這樣向上帝陳訴:主啊,你知道,我不向驕傲的哈曼跪拜,既不是出於輕蔑或驕傲,也不是因為貪求任何榮耀;因為若為拯救以色列,我本可以甘心親吻他的腳掌;但我這樣做,是為了不把人的榮耀置於上帝的榮耀之上,除你以外,我也不敬拜任何一位。#

2.他尤其認為,向亞瑪力人表示這樣的尊敬,是對自己民族的不義;亞瑪力屬於那個被定意毀滅的民族,上帝曾起誓要世世代代與之爭戰(出埃及記 17:16),並且曾針對它發出那項莊嚴的命令(申命記 25:17):你要記得亞瑪力所行的。信仰絕不會破壞良好的禮節,反倒教導我們將當得的尊敬歸給當得的人;然而,錫安居民的特徵乃是:像哈曼這樣的卑劣之人,不僅在他心中,也在他眼中受到藐視(詩篇 15:4)。那些受良心原則支配的人,無論怎樣受到非議或威脅,都應當像末底改一樣堅定不移、意志堅決。#

III.哈曼圖謀報復。有些人希望藉此討哈曼的歡心,便把末底改的無禮告訴他,等著看末底改究竟會屈服還是會毀滅(第4節)。哈曼隨後親自注意到了這事,便滿心憤怒(第5節)。溫柔謙卑的人會不把這冒犯放在心上,並且會說:『隨他有這種怪脾氣吧;我又因此損失了什麼呢?』但這事卻使哈曼驕傲的心在裡面狂怒、煩躁、沸騰,以致他使自己和周圍所有人都不得安寧。他很快便決定,末底改必須死。那不肯向哈曼低頭的頭顱必須被砍下來;他若得不到末底改的尊敬,就要得到末底改的血。在這個朝廷裡,不敬拜哈曼所受的刑罰,與在尼布甲尼撒的朝廷裡不敬拜他所立的金像一樣。末底改身份顯貴,身居尊榮的職位,又是王后的堂兄;然而,哈曼仍認為,單取他的性命遠不足以補償自己所受的冒犯:成千上萬無辜而寶貴的性命必須犧牲給他的憤怒。因此,他因末底改的緣故,發誓要毀滅末底改的全族,因為末底改說自己不向哈曼致敬的理由,正是自己身為猶太人。這顯明瞭哈曼無法容忍的驕傲、永不滿足的殘酷,以及亞瑪力人對上帝之以色列由來已久的仇恨。基士的兒子、便雅憫人掃羅曾饒恕亞甲;但基士的兒子、便雅憫人末底改(第2章第5節),卻無法從這個亞甲族人手中得到憐憫;此人企圖除滅亞哈隨魯全國境內所有的猶太人(第6節)我想,這也包括那些已經返回本土的人,因為那地當時是亞哈隨魯國中的一個省。來吧,我們將他們剪除,使他們不再成國(詩篇 83:4)。尼祿那野蠻的願望也是他的願望:但願他們所有人只有一個脖子。#

哈曼獲准殺害猶太人(主前510年)

以斯帖記 3:7–15和合本(神版)
7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籤,要定何月何日為吉,擇定了十二月,就是亞達月。8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種民散居在王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9王若以為美,請下旨意滅絕他們;我就捐一萬他連得銀子交給掌管國帑的人,納入王的府庫。」10於是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給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11王對哈曼說:「這銀子仍賜給你,這民也交給你,你可以隨意待他們。」12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書記來,照著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傳與總督和各省的省長,並各族的首領;又用王的戒指蓋印,13交給驛卒傳到王的各省,吩咐將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14抄錄這旨意,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他們預備等候那日。15驛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傳遍書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飲酒,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

哈曼因這個大膽無畏的念頭而自鳴得意;他以為,除滅所有猶太人的想法很配得上自己偉大的氣魄。這項事業實在配得上它的始作俑者,他也認定此事會使自己的名永遠流傳。他毫不懷疑,只要王准許,就能找到足夠多兇狠嗜血的人,割斷所有猶太人的喉嚨。這裡告訴我們,他如何取得許可和執行此事的權柄。他能得到王的垂聽;只須任憑他去擺佈王便是。

I.他向王虛假而惡毒地描述猶太人及其品格(第8節)上帝百姓的仇敵若不先敗壞他們的名聲,就無法像現在這樣惡待他們。他要使王相信:#

1.猶太人是一個卑微可鄙的民族,收留他們有損王的聲望:『有一個民族,』卻不提其名,彷彿沒有人知道他們從哪裡來,也不知道他們是什麼人;『他們沒有組成一個整體,卻像逃亡者和地上的流浪者一樣,散居並分散在各省,寄居在各國,是他們所居之地的負擔和羞辱。』#

2.他們是一個危險的民族,收留他們並不安全。『他們有自己的律法和習俗,不遵從王國的法規和當地的風俗;所以,他們可以被視為對政權心懷不滿,並可能以自己的特殊作風感染別人,最終引發叛亂。』世上最良善的人被人冠以這類招人憎惡的惡名,並不是什麼新事;既然殺害他們不算罪,誣衊他們當然也就不算罪了。#

II.他為取得除滅他們所有人的許可而開出高價(第9節)他知道有許多人仇恨猶太人,只要得到授權,便會甘心攻擊他們:因此,請下旨除滅他們。只要下令普遍屠殺所有猶太人,哈曼便保證此事輕易就能辦成。王若在此事上滿足他的願望,他就要將一萬他連得銀子獻給王,納入王的府庫。他認為,這會成為促使王同意的強大誘因,也能預先排除最有力的反對理由;這個理由就是:除滅如此眾多的臣民,必然使政府的稅收蒙受損失。他希望,如此鉅款足以抵償這種損失。驕傲惡毒的人為報仇不惜付出代價,也不會吝惜任何費用來滿足報復心。然而,毫無疑問,哈曼知道怎樣從猶太人的掠物中補償自己;他的禁衛軍將為他掠奪這些財物(第13節),從而讓猶太人自己承擔毀滅自己的費用;與此同時,他本人卻希望自己在這場交易中不僅不會受損,反而能夠獲利。#

III.他得到了自己所求的,就是可以任意處置猶太人的全權(第10、11節)王對政事如此漫不經心,又如此受哈曼迷惑,以致根本沒有花時間查驗哈曼指控的真偽,反倒完全如哈曼所願,甘心相信有關猶太人的最壞說法。因此,他將他們交在哈曼手中,如同把羊羔交給獅子一樣:這民族是你的,你看怎樣好,就怎樣待他們。他沒有說:『殺死他們,屠戮他們』(或許希望哈曼自己冷靜下來以後,會減輕這判決的嚴酷,轉而把他們賣為奴隸);他只說:『你願意怎樣待他們,就怎樣待他們。』他極少考慮自己會損失多少貢賦,也極少考慮哈曼會從掠物中得到多少利益,以致連那一萬他連得也一併賜給哈曼:這銀子是你的。他同樣這樣毫無保留地信任哈曼,又如此徹底地放棄了對自己王國的一切照管,以致把自己的戒指,即私印或親筆簽名的印記,交給哈曼,讓他用這印確認自己為此目的所樂意擬定的任何諭旨。一個王國若任憑這樣的首腦處置,實在可悲;這個首腦只有一隻聽人的耳朵和一個任人牽引的鼻子,卻既沒有眼睛,也沒有頭腦,甚至幾乎連自己的舌頭都沒有。#

IV.隨後,他與自己的占卜者商議,要為計劃中的屠殺選出一個吉日(第7節)這項決定是在王第十二年的正月作出的,當時以斯帖作王后約有五年。他們必須從那一年中選定某一天;他彷彿毫不懷疑上天會贊助並促進他的計劃,便將此事交給籤,就是交給上帝的護理,讓護理為他選擇日期。然而,抽籤的結果證明,護理作猶太人的朋友勝過作他的朋友,因為籤落在十二月。這樣,末底改和以斯帖便有十一個月的時間可以設法挫敗這個計劃;即使他們無法挫敗它,猶太人也有時間逃走,設法保全自己。哈曼雖然急於剪除猶太人,卻仍願服從自己那套迷信的規矩,不肯在所謂的吉日以前動手,即使為了滿足自己急不可耐的報復心,也不肯如此。他大概有些害怕猶太人會強過他們的仇敵,所以若沒有吉兆的眷顧,他不敢冒險從事這樣危險的行動。這足以使我們羞愧,因為護理的指引和安排若與我們的願望和意圖相違,我們常常不肯安然接受。相信籤的人,更何況相信應許的人,必不急躁。但請看,上帝的智慧如何藉著人的愚昧成就自己的旨意。哈曼已經訴諸籤,就必按籤而行;這籤藉著延後執行的日期,作出不利於他的判決,並徹底摧毀這個陰謀。#

V.於是,這道血腥的諭旨被擬定、簽署並頒佈,命令各省的軍隊預備在十二月十三日行動,在那一天殺死所有猶太人,包括男人、婦女和兒童,並奪取他們的財物(第12–14節)即使這法令只是放逐所有猶太人,將他們趕出王的領地,也已經足夠嚴酷;但肯定從來沒有任何殘暴行為像這道法令一樣明目張膽:要將所有猶太人除滅、殺戮、消滅,把他們指定為待宰的羊,卻不說明如此行的任何理由。沒有人指控他們犯了罪;沒有人聲稱他們觸犯了公共司法;也沒有提出任何條件,讓他們可以藉著履行條件而保全性命;他們必須死,毫無憐憫。教會的仇敵也曾這樣渴求鮮血,就是聖徒和耶穌殉道者的血,並且一直喝到完全醉了(啟示錄 17:6);然而,他們仍像螞蟥一樣喊著:給呀,給呀。這項殘酷的提議由王的印加以批准,發給王的總督,並奉王的名擬定;然而,王卻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驛卒奉差派以最快速度出發,將諭旨的抄本送往各省(第15節)。請看教會仇敵的惡意何等不安寧:它不辭任何勞苦,也不浪費任何時間。#

VI.朝廷與城中眾人對此表現出不同的心情。#

1.朝廷因此十分歡樂:王和哈曼坐下飲酒,或許是要喝酒咒詛『願所有猶太人盡都毀滅』。哈曼擔心王的良心會因自己所做的事責打他,使他開始希望撤銷成命;為防止此事,哈曼將王獨佔在自己身邊,不斷讓他飲酒。許多人採用這種可咒詛的辦法來淹沒良心的責備,使自己和別人的心在罪中剛硬。#

2.城中眾人卻因此十分憂愁(毫無疑問,王國的其他城市得知此事時也是如此):書珊城陷入惶亂。不僅猶太人自己如此,所有稍有公正和憐憫原則的鄰舍也都如此。他們看見自己的王受人這般矇蔽,看見審判之處有奸惡(傳道書 3:16),又看見安分度日的人受到如此野蠻的對待,便深感悲痛;他們也不知道這事會給自己帶來什麼後果。然而,王和哈曼對這一切全不在意。應當注意:當教會陷入苦難、眾人陷入惶亂時,我們卻縱情歡樂享受,乃是荒謬而不敬虔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