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高奇 · 基督教經典
教養、禮儀與職業
父母的職責: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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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論善加教養兒女。
§27. 論父母疏於教養兒女。
與良好教養相反的,是過分放任;這往往給兒女帶來許多禍患,甚至全然敗亡。這是良好教育最大的仇敵,也是滋養一切惡習的乳母。然而,許多父母任憑兒女隨意生活,毫不介意;他們所顧的,不過是使兒女有飯吃、有衣穿。這是富有和貧窮的父母都常犯的過失。富有的父母藉口說,他們的兒女不需要教育,因為他們有足夠的產業留給兒女;卻不知道,教育正是使兒女保全並善用這些充足產業的一項特別方法。貧窮的父母藉口說,他們無力將兒女培養成材;卻不思想,主以祂的護理安排人的事務,既為最尊貴的人預備了合宜的工作,也為[注 1]最卑微的人預備了合宜的工作,不必花費許多就能從事。因此,過錯全在父母的疏忽。若兒女因此陷入放蕩,父母就要為此交賬。
§28. 論父母教導兒女良好的禮儀。
不但異教徒和其他僅憑天然本性講求文明禮教的道德家,就連聖靈自己,也規定了許多良好禮儀的準則,並大力勸勉、敦促人遵行。
這一點受到如此申明,並非沒有充分的理由。因為:
1.良好的禮儀是十分美好、合宜的。但[注 7]基督徒理當凡事都要規規矩矩。這種端正不只適用於神教會中的事務,也適用於我們一生的行事。因此,經上吩咐我們[注 8]“行事為人要端正”,就是要使我們一切的行為和整個生活,都合乎禮儀。#
聖靈既如此敦促人遵守良好的禮儀,我們就不可把這看作只是客套應酬、無關緊要的事,而當視為不可推卸的本分。
§29. 論反對良好禮儀的異議。
1.異議:信仰和恩典不在於良好的禮儀;許多心中絲毫不敬畏神的人,也能使自己的外在舉止十分規矩有禮。回答:恩典雖不全在於此,卻不能妥當地缺少它;它是恩典極大的裝飾,使恩典顯為美好。禮貌雖然可以與敬畏神分開,敬畏神卻不會與禮貌分開。一個人沒有更新的恩典,也可能有約束的恩典;但更新的恩典以約束的恩典為先決條件,正如理性以知覺為先決條件,雖然有知覺的未必有理性。若不敬畏神的人尚能舉止端正有禮,那些似乎敬畏神的人卻不如此,豈不是羞恥嗎?前者豈不要成為指證後者的見證嗎?#
2.異議:良好的禮儀妨礙恩典;那些最殷勤教導或踐行其中一項的人,通常最忽略另一項。回答:這純屬詭辯。我確知恩典並不妨礙良好的禮儀。若有人使良好的禮儀成為恩典的阻礙,那是他們自己的過錯。#
3.異議:良好的禮儀之於恩典,就像薄荷、茴香、芹菜之於律法上更重大、更要緊的事。回答:就算如此,既然兩者可以並存,為何要將它們分開呢?基督的準則是:“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注 14]#
4.異議:許多大顯信仰熱心的人,卻十分粗魯無禮。回答:他們若只有信仰的外表,沒有禮貌便不足為奇。即使有人舉出真正敬虔卻缺少禮貌的實例,他們的樣式也不能作為遵循的先例,更不能證明神的話語所定為本分的事並非本分。許多人在某些本分上做得很好,在其他本分上卻大有虧欠。幾乎有誰能在每一件事上,都照著所當行的遵從神的話呢?#
§30. 論父母任憑兒女在粗魯中長大。
與父母悉心教導兒女良好禮儀相反的,是放縱:父母任憑兒女在粗魯中長大,不在意他們在家或在外、對父母或對別人有怎樣的舉止。粗魯的養育使兒女養成乖僻、悖逆、頑梗、粗暴、乖戾、兇惡如犬的性情;反之,在這方面的良好教養,卻能養成坦誠高尚、和藹、謙恭和仁厚的性情。若這些在粗魯中長大的人,是承認真宗教者的兒女,他們便給自己所承認的信仰帶來汙點;是的,他們羞辱神,彷彿神是無禮和混亂的根源,而聖靈明明反對這種說法。他們又使[注 15]自己和兒女成為褻慢之人眼中和口中的笑柄;那些人隨時會指著他們說:看哪,這些承認信仰之人的兒女,養得何等粗魯,教得何等不好,連起碼的禮貌也沒有。
為避免這種汙點,教師和一切[注 16]負有教養幼童之責的人,都必須幫助父母教導兒女良好的禮儀。
§31. 論父母訓練兒女從事某種正當職業。
良好教養的第二部分,是訓練兒女從事正當的職業。這項吩咐;“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注 17]”;正切合此意。自世界起初,父母就履行了這項本分,而他們的履行也得到聖靈的稱許。亞當培養自己的兒子各從一業:一個是[注 18]“牧羊的”,另一個是“種地的”。經上也同樣記載了[注 19]雅各的兒子們、[注 20]拉班和[注 21]流珥的女兒們、[注 22]耶西的兒子,以及許多其他的人。
由此可以使父母自己、他們的兒女,以及這些兒女將來[注 23]居住之處的居民和地方,得到許多益處。
1.正當的職業是一項特別的方法,使兒女能夠養活自己和家人,救濟有需要的人,減輕父母的負擔,並在父母有需要時救濟、奉養他們。#
3.這是他們可以在其中、也藉此服事自己所居之邦國的方法。#
4.這是最能彰顯、也最能履行基督徒一般本分的處境。#
5.這是所能指明的最好的一般方法,使兒女遠離少年人的虛浮、無度的享樂追求、不正當的遊戲、閒懶、惡友,以及諸如此類的惡事;這些事本身既是罪,又是其他極其⟦G4⟧嚴重而大惡之罪的機會和誘因,並且實在成為少年的⟦G5⟧禍根。#
異議:許多父母有上好的田產留給兒女,這樣的人還需要什麼職業呢?回答:
1.許多田產,在不懂得善用的人手中,很快就會耗盡。#
2.維持生計只是職業的一個目的,而且並非最主要、最首要的目的。#
3.有一技之長,比有大量田產更能行善。#
4.我們生來既是為自己,也是為別人;因此,只說“我有足夠的財物養活自己”,並不夠。#
§32. 論父母悉心為兒女選擇合宜的職業。
既已說明這在一般意義上是一項本分,我就要[注 25]補充一些指引,使人更好地履行它。
1.當教導兒女那些作為一切職業根基的事,如閱讀、書寫和學問的基礎。無論所從事的具體職業是什麼,這些對任何人都有極大的用處。許多人起初沒有學過這些,後來卻情願付出許多代價來學得。父母原可以在兒女年幼時,用很少的費用、很容易地教給他們這些事;到了後來,這些事就不能[注 26]學得同樣好了,一則因為缺少閒暇,二則因為年長之人的才具,不如童年時那樣敏銳而適於學習。不可因這些事微小就輕看它們,因為缺少了它們,大事便不能成立。#
2.訓練兒女所從事的職業必須是正當的,是神的話語所認可的,也不違背其中的一般準則;這樣,他們從事這職業時,才能存著無虧的良心。#
3.所選擇的職業,必須適合接受訓練的[注 27]兒女。職業各有不同,兒女的才能也各有不同:有的最適合需要才智和學問的職業,有的則適合需要強健體魄的職業。這使神智慧安排的護理大得稱許,因為這樣,人就更能彼此效力。因此,要選擇合宜的職業,就當仔細察看兒女最優長的才能究竟在哪裡,是在運用心智,還是在運用體力;也要察看他的傾向,看他最願意從事什麼職業。#
根據這一點,當勸勉父母,將他們看為合適的[注 29]兒女培養起來,使其承擔傳道職分這偉大而重大的職業;沒有任何職業能使人行更多的善,也沒有任何職業能使他們得到更多的安慰和滿足,只要他們是有才能而忠心的傳道人。這項勸勉更應受到重視,因為與受訓從事其他職業的人相比,受訓承擔這一職分的人實在太少。
§33. 論父母違背訓練兒女從事職業之本分的過失。
反之,許多父母沒有照著所當行的,訓練兒女從事職業,在這件事上大有過失。這一類過失有許多犯下的方式。例如:
1.父母任憑兒女在家中像小主人一樣生活,在閒懶中度過整個少年時期。這樣,他們就成為邦國中真正的懶蜂和蠹蟲:若有祖產,很快便揮霍殆盡;若沒有,往往就成為盜賊或乞丐。他們什麼人都能混在一起,是魔鬼最容易捕獲的獵物;因為他們好像那間“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的屋子,[注 30]惡靈一發現,就立刻帶著另外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靈進入其中。#
據說,異教徒中那位智慧的立法者曾規定:[注 31]父母若沒有教給兒女任何技藝,即使父母年老或貧窮,也不得強迫兒女奉養他們。我引用這件事,並非要證明這條法律正當,因為它違背基督徒以善勝惡的準則;乃是要說明,連異教徒也認為,忽略這項本分是父母的一大過錯。
2.父母忽略了在兒女幼年時,教導他們各種職業共同的一般基礎;有的是因為吝嗇,有的是因為疏忽。這樣,窮人使自己的兒女不能勝任許多本可藉以好好謀生的工作;富人則使自己的兒女不能勝任治理的職分,也不能適當地與人交往。不但如此,窮人和富人的兒女都因此越發陷在無知中,也越發不能從所傳的道和其他屬靈造就的途徑得益處。#
3.父母將兒女培養去從事沒有正當根據、違背神律法的職業,例如加入教皇派和拜偶像的修會,服侍教皇派的人,作戲子、經營賭坊等。有些人甚至把女兒訓練成娼妓,想來實在可怕;還有些人[注 32]把兒女訓練成術士和巫婆,這就更加可怕。他們從事這些職業,所做的事本身就是罪,怎能在其中存著無虧的良心呢?這豈不是把兒女一頭推入地獄嗎?那些這樣將兒女捆綁於魔鬼褻瀆聖物之事的父母,就是在屬靈上殺害兒女的兇手。#
4.父母全不考慮職業是否合適;例如,他們把身體強健,卻領悟遲鈍、口吃,或有其他類似缺陷的兒女,培養去從事學問,結果兒女成了十足的笨學生,白白耗費所有時間,或不能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又或者,他們將十分愛好學問、也很適於求學的兒女,培養去從事其他行業,以致兒女在其中耗費多年之後,不得不放棄。#
5.父母只追求獲利最多的行業,從不想到怎樣教養兒女,才能最榮耀神。這樣的人怎能指望,神賜福他們為兒女謀益處所使用的方法呢?正因如此,在教皇派中,許多人受訓進入教會的聖品和職務,而在新教徒中卻很少。因為在教皇派中,這些人享有十分豐厚的供養和收入;在新教徒中,相比之下卻很少。[注 33]#
註釋
據1622年《家庭責任》第六論EEBO-TCP公有領域轉錄本翻譯。原書79節依次保留,編排為十個閱讀章節;章節標題由本站編擬,原作者各節標題保留於正文。 原文來源
我將良好的教養部分歸於兒女今世的益處,因為這乃是使兒女在今世享有外在福祉的一項特別方法,正如我們隨後論到各項細節時將要聽見的。若在養育之外不加上教養,有理性的男女究竟在哪一點上勝過無理性的禽獸呢?最兇殘的野獸對自己的幼崽也十分溫柔,正如我們先前所聽見的;它們餵養幼崽,為其預備一切所需,直到幼崽能自行謀生。但神既賜給人有理性的靈魂、能明白事理的頭腦,以及領悟、受教和學習的能力,父母就當運用這些才具和恩賜,免得因不加使用,日久便喪失了,以致兒女變得與禽獸相差無幾。就此而言,那句俗語說得不錯:寧可缺食,不可失教。經驗表明,良好的教育勝過豐厚的家產。聖靈極力將這一點責成父母,正如我們隨後論到各項細節時將要聽見的。因為我要論述以下三點:
1.教養的種類;#
2.施行教養的時機;#
3.善加教養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