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阿摩司書 9
阿摩司書: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2
罪人厄運的確定性(主前784年)
1我看見主站在祭壇旁邊;他說:你要擊打柱頂,使門檻震動,打碎柱頂,落在眾人頭上;所剩下的人,我必用刀殺戮,無一人能逃避,無一人能逃脫。2他們雖然挖透陰間,我的手必取出他們來;雖然爬上天去,我必拿下他們來;3雖然藏在迦密山頂,我必搜尋,捉出他們來;雖然從我眼前藏在海底,我必命蛇咬他們;4雖被仇敵擄去,我必命刀劍殺戮他們;我必向他們定住眼目,降禍不降福。5主—萬軍之耶和華摸地,地就消化,凡住在地上的都必悲哀。地必全然像尼羅河漲起,如同埃及河落下。6那在天上建造樓閣、在地上安定穹蒼、命海水澆在地上的—耶和華是他的名。7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哪,我豈不看你們如古實人嗎?我豈不是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領非利士人出迦斐托,領亞蘭人出吉珥嗎?8主耶和華的眼目察看這有罪的國,必將這國從地上滅絕,卻不將雅各家滅絕淨盡。這是耶和華說的。9我必出令,將以色列家分散在列國中,好像用篩子篩谷,連一粒也不落在地上。10我民中的一切罪人說:災禍必追不上我們,也迎不著我們。他們必死在刀下。
我們在這裡看見神向一班惹他發怒的百姓宣告公義的判決;請留意,
一、這判決是何等莊嚴地宣告的。先知在異象中看見主站在祭壇旁(第1節),就是燔祭壇;因為主有祭物,許多人必作他公義的犧牲品而倒下。他離開基路伯中間的施恩座,站在祭壇這審判座上;神的火從前常降在其上,燒盡祭物。他站在祭壇旁,表明他與這百姓爭辯的根由,是他們褻瀆了他的聖物;他在這裡站著,為祭壇的緣故報仇,也表明以色列家的罪,像以利家的罪一樣,永不能借祭物或供物得贖(撒母耳記上 3:14)。他站在祭壇上,是要禁止獻祭。現在所給的命令是:擊打殿門的門檻,即柱頂,重重擊打,使門柱震動;把他們全都砍在頭上,傷害他們;拆毀神殿的門,或他殿院的門,以此表明他要離開它,棄絕它,於是一切審判便闖入其中。或者,這表明首先要毀滅那些本該作國家防衛之門柱的人;他們既被拆毀,國家就如同沒有門和閂的城。"擊打王,他如同門檻,使諸侯;他們如同門柱;震動;把他們全都砍在頭上,把他們劈倒,如同劈作柴薪;我必殺戮他們最後剩下的人,就是他們的後裔,他們和他們的家人;或是他們中最微小的人,他們和一切受他們差遣的人;或者,我必殺戮他們全體,他們和一切餘剩的人,直到最後一人;這殺戮將是普遍的。"神既說“我必殺戮他們”,這樣的人就不能存活;沒有人能站立在他的刀劍面前。
二、為使無人能逃脫這判決的執行,所採取的是何等有效的措施。這在此詳加說明,是要警戒一切惹耶和華嫉恨的人。罪人應當讀這話而戰兢;既不能與神爭戰到底,也不能逃避他。他的審判一旦奉命而來,必壓倒那些自以為可以抵擋的最強壯者,也必追上那些自以為可以跑掉的最快者(第2節)。他們中逃跑、拔腿而逃的人,很快就會氣喘吁吁,不能逃出危險所及之處;因為有時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神追趕時,他即使很想逃出神的手,也不能逃脫。不但如此,他們中自以為逃脫、以為得遂所願的人,也不能得救。禍患追趕罪人,必將拘捕他們。這裡進一步說明:無論罪人為躲避神的公義逃到何處,公義必追上他們,那避難所只會成為虛謊的避難所。大衛所說神同在的無所不在(詩篇 139:7–10),這裡說的是神能力和公義的廣闊無邊。
(1.)連陰間本身,英語中此詞據說源於被覆蓋、遮蔽或隱藏,也不能隱藏他們(第2節):“他們雖挖通陰間,進入地的中心或最幽暗的深處,我的手仍必從那裡取出他們,帶他們出來,使他們成為神聖公義公開的紀念碑。”墳墓是義人躲避世人惡意的藏身之處(約伯記 3:17),但它卻不能使義人躲避神的公義;到大日他們復起,歸於永遠的羞辱和藐視時,神的手必從那裡取出他們。#
(2.)天雖因被高舉而得名,也不能使他們脫離神審判所及;陰間既不能隱藏他們,天也不能。他們雖在妄想中爬上天去,我仍必從那裡帶他們下來。神以恩典帶到天上的人,永不會被帶下來;但那些憑自己的僭妄和自信自己爬上去的人,必被帶下來,滿受羞愧。#
(3.)迦密山頂,是那地方世上塵土中最高的部分之一,也不能保護他們:“他們雖藏在那裡,自以為無人會去尋找,我必搜尋他們,從那裡取出他們;迦密山頂最濃密的灌木和最幽暗的洞穴,也不能隱藏他們。”#
(4.)海底也不能遮蔽他們;他們雖想藏在那裡,神的審判即使在那裡也必查出他們,抓住他們:我必從那裡命蛇咬他們,就是那彎曲的蛇,海中的大龍(以賽亞書 27:1)。他們盼望得到庇護和保護之處,反要遇見自己的災殃和死亡;潛水對他們的幫助,並不多於攀登。#
(5.)遙遠的國家不能幫助他們,較輕的審判也不能使他們免於較重的審判(第4節):他們雖在仇敵面前被擄去,仇敵將他們帶到極遠之處,混在自己民中,看來彷彿失落了,這也不能使他們得益;我必從那裡命刀劍殺戮他們,或是仇敵的刀劍,或是彼此的刀劍。神審判時必得勝。使這一切成為定局、使他們逃脫不可能而毀滅不可避免的,乃是神必定睛在他們身上降禍,不降福。他的眼目遍察各處,察看萬人和人的一切道路;對有些人為福,顯明自己為他們施展大能;對另一些人則為禍,察看他們的罪(約伯記 13:27),並抓住一切機會因他們的罪懲罰他們。神的護理以及其中一切安排都與他們作對、為害於他們的人,情形實在悲慘。#
3.那向他們宣告這判決、並要親自執行的神,是何等偉大而有能力的神。威脅或多或少令人畏懼,全在於威脅者的能力。我們譏笑無能的忿怒;神的忿怒卻不是如此,乃是全能的忿怒。誰知道這忿怒的權能呢?他先前所說要行的事(第8章第8節),在這裡重複說到:他要使地消化震動,凡住在其上的都悲哀;審判要全然如洪水漲起,那地要被淹沒、被水覆蓋,如同埃及河的洪水(第5節)。但他能成就他所說的嗎?當然能;他只要一摸地,地便消化;一摸山,山便冒煙。他能極其容易地做到,因為:#
(1.)他是萬軍之耶和華,承擔要行此事的神;他手中有一切權能,萬物都聽他吩咐。他既造了它們,又各自賜給它們能力,就任意使用它們和它們一切的力量。萬軍之耶和華與人作對的人,情形極其可悲;因為萬軍都與他們作對,整個受造界都與他們交戰。#
(2.)他是上界的創造者和統治者:是他在天上建造樓閣,就是天體或天球,一層疊一層,如同高大華美宮殿的許多樓層。它們是他的,因為起初他說“要有穹蒼”,就造出穹蒼;他如今仍在建造它們,不是因它們需要修補,而是他藉著護理繼續托住它們;他的能力是天的柱子,天藉此被托住。如今,那掌管這些樓閣的必當敬畏;因為他可以從那裡如同從城堡中向仇敵開火,或將大冰雹降在他們身上,如同降在迦南人身上,或使那些樓閣的陳設、各按軌道運行的星辰,攻擊他們,如同攻擊西西拉。#
(3.)他也管理並掌管我們所住的這下界,即陸海構成的地球;因此,無論他的仇敵想從哪條路逃走,他都必迎見他們;或想抵抗,他都足以與他們相敵。他們想在陸地交戰嗎?他在地上安定他的軍隊,就是他隨時可以調用、用以保護屬民和懲罰仇敵的衛隊。地上一切受造物成為一捆(正如旁註所讀),一捆箭;他從中任意取出,射向逼迫者(詩篇 7:13)。它們全是一軍、一體,彼此連接得如此緊密,又如此和諧、如此同心地行動,以成就創造主的旨意。他們想在海上交戰嗎?他在那裡也必勝過他們,因為海水聽他命令;即使最洶湧叛逆的波浪也順服他。他在通常的護理中召喚海水,使水汽從其中上升,又將它們傾倒為雨,就是他能力所降的小雨和大雨,灑在地面上。這先前曾被提及,作為我們應當尋求耶和華(第5章第8節)並與他和好的理由;在這裡則作為我們應當敬畏他、懼怕以他為仇敵的理由。#
4.神向以色列民宣告這判決,是何等公義。他不是以主權的行動毀滅他們,乃是以公義的行動;因為(第8節)這是一個有罪的國,耶和華的眼目察看它,發現它確是如此;他看見它極大的罪惡,因此要把它從地上滅絕。注意:那些名義上和自稱為聖國、祭司之國的國家,如以色列一樣,若成為有罪的國,就只能預期被剪除和棄絕。有罪的國家、有罪的家庭和有罪的人,都當看見耶和華的眼目在他們身上,察看他們一切的邪惡,並保留對這些事的察看,直到算賬和報應的日子。既是有罪的國,就看神怎樣輕看它(第7節)。#
(1.)就他與這國所處的關係而言:“以色列人哪,你們在我面前豈不如古實人的兒女嗎?”何等悲哀的改變!以色列人的兒女竟成了古實人的兒女!#
[1.]就他們自己而言,他們確實如此;這就是他們的罪。以色列人的兒女常常變成古實人的兒女,這是極可哀嘆的事;這些敬虔父母的兒女退化,成為與他們前輩相反的人。那些受過良好教育、在認識和敬畏神中養育、起步良好、頗有盼望的人,棄絕自己的信仰,自甘墮落到如同最壞的人。黃金何竟變色!#
[2.]按神的估量,他們也是如此;這就是他們的懲罰。雖是以色列人的兒女,他也不比古實人的兒女更看重他們。我們讀到詩篇第7篇的題注中有一個古實人(有人這樣理解為埃塞俄比亞人),但他卻是便雅憫人。那些按出生和信仰自稱為以色列人的兒女,若退化成為邪惡卑賤的人,在神看來不過是古實人的兒女。這預示了彌賽亞時代對不信猶太人的棄絕;因為他們不接受基督的教義,神的國就從他們奪去,他們被逐出教會、逐出聖約,成為古實人的兒女,直到今日仍是如此。那些稱為基督徒卻不按其名和所認信的而活,只安息於敬虔的外貌,卻活在掌權之罪孽權勢下的人,也是如此;他們在神看來如古實人的兒女,他棄絕他們,也棄絕他們的事奉。#
(2.)看他怎樣輕看他所賜給他們的恩惠;他們以為他不會、也不能棄絕他們,使他們與別國同列,因為他曾為他們所行的是未曾為別國所行的;他們因此以為他受約束,永不會離棄他們。他說:“不然,向你們所施的恩惠,並不像你們以為的那樣顯明分別。我豈不是領以色列從埃及地上來嗎?”誠然,我領了他們;但我也領非利士人從迦斐托或加帕多家出來;他們在那裡本是原住民,或是被擄之人,或二者兼有。他們被稱為迦斐托餘剩的人(耶利米書 47:4),非利士人與迦斐託人並列(創世記 10:14)。同樣,亞蘭人被擄到吉珥之後,也從吉珥被領出來(列王紀下 16:9)。注意:若神的以色列失去其聖潔的特殊性,也就失去其特權的特殊性;原本作為特別恩典的恩惠,必從另一種角度看待,其性質必被改變,成為普通護理的行動。若自稱信主的人使自己與世界相同,神就要使他們與世界同列。我們若不照著神恩惠所帶來的義務而活,就喪失其尊榮和安慰。#
5.神在報應之日,要何等有恩典地將寶貴的與卑賤的分別出來。惡的以色列人雖要如惡的古實人,他們被稱為以色列人也不能使他們得益,敬虔的以色列人卻不必如惡人;不然,全地的審判者豈不行公義嗎?他斷不至於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創世記 18:25)。他的眼目察看這有罪的國,要找出其中持守正直、逆流而行、為本地可憎之事嘆息哀哭的人;他們必被標記保全,所以這毀滅不會是徹底的:“我必不將雅各家滅絕淨盡”,不把好人和壞人混在一起、大批一概毀滅,乃要作出分別,正如公義的審判官所當作的。以色列家必如篩谷被篩;他們要大受催逼、搖動、顛簸,卻仍在神的手中,在他的兩手中,如同篩子在篩谷者手中一樣(第9節):“我必將以色列家分散在列國中。”無論他們在哪裡被搖動、被分散,神必看顧他們,並留意把穀物和糠秕分別出來;這正是他篩他們所要達到的目的。#
(1.)他們中間如堅實麥粒的義人,一個也不會滅亡;他們必從國中共同的災難得拯救,或經過這些災難得拯救;連一粒最小的也不落在地上,以致失落和被忘記:連一塊最小的石頭也不落下(原文如此),因為好谷與所謂輕谷相比,重如石頭。注意:世上無論有什麼震動,神都必有效地保守一切真正屬他的人,使他們不至真正悲慘。#
(2.)他們中間那些硬著心犯罪的惡人,都必滅亡(第10節)。看他們的邪惡已經到了何等地步:他們說:“災禍必追不上我們,也迎不著我們。”他們以為自己無辜,不該受懲罰;或以為他們自稱與神有關係,便可免受懲罰並得保障;又或以為他們可以在神的審判面前保住自己的地步,逃得那樣快,使審判追不上他們,或防範得那樣周密,使審判不能迎著他們、突襲他們。注意:不悔改之人以為可以免罰的盼望,是欺人的避難所。但看這最後將歸於何處:一切這樣自我奉承、冒犯神的罪人,必死在刀下;戰爭的刀劍對他們要成為神報仇的刀劍。即使他們是我民中的罪人,他們的自稱信仰也不能成為他們的保護。注意:禍患常常最接近那些把它推得最遠的人。#
憐憫的應許(主前784年)
11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12使以色列人得以東所餘剩的和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國。此乃行這事的耶和華說的。13耶和華說:日子將到,耕種的必接續收割的;踹葡萄的必接續撒種的;大山要滴下甜酒;小山都必流奶。14我必使我民以色列被擄的歸回;他們必重修荒廢的城邑居住,栽種葡萄園,喝其中所出的酒,修造果木園,吃其中的果子。15我要將他們栽於本地,他們不再從我所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來。這是耶和華—你的 神說的。
眾先知都為他作見證;這位先知在這裡結尾處也為他作見證,論到那日、那些將要來到的日子;在那些日子裡,神要藉著建立彌賽亞的國,為他的教會行大事。前面經文預言猶太人因棄絕此國而被棄絕。這應許被說為適用於基督教會的建立,並在其中得著應驗(使徒行傳 15:15–17)。所應許的是:
一、在彌賽亞裡,大衛的國必得復興(第11節);這裡稱為大衛的帳幕,即他的家和家族。它雖偉大而穩固,但與天國相比,卻卑微易動,如同帳幕。現今的爭戰教會,如同住在牧人的帳棚中為要餵養,又如同住在士兵的帳棚中為要爭戰,乃是大衛的帳幕。神的帳幕稱為大衛的帳幕,因為大衛渴慕並揀選永遠住在神的帳幕中(詩篇 61:4)。如今,
1.這些帳幕已經倒塌衰敗;王室如此窮困,權勢被削減,尊榮受玷汙、落在塵土中;因為那家族中許多人退化了,在被擄時又失去了帝王的尊位。其上有嚴重的破口,最後淪為廢墟。猶太人的教會也是如此;在它末後的日子,榮耀離開了它;就純正和興盛兩方面而言,它都如同被拆毀、歸於荒廢的帳幕。#
2.這些帳幕藉著耶穌基督被興起並重建。在他裡面,神與大衛所立的約得以成全;那家的榮耀不但受了汙損,且已完全沉淪,如今又復興了;其中的破口被堵住,廢墟被建立,如同古時一樣。不但如此,基督家族屬靈的榮耀,遠超過大衛家族在鼎盛時屬世的榮耀。在他裡面,神與以色列所立的約也得以成全;在福音教會中,神的帳幕又立在人間,從猶太國度的廢墟中被興起。這經文在耶路撒冷第一次會議中被引用,指著外邦人的蒙召,以及神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注意:只要世界存立,神必在其中有教會;若教會在一地、一民中倒塌,就必在別處興起。#
二、那國必得擴張,其疆界也因許多國家加入而大大延伸(第12節),使大衛家得以擁有以東所餘剩的和所有外邦人;就是說,基督得著他們為他的產業,得著地極為他的田產(詩篇 2:8)。那些從前作陌生人與仇敵的,必成為大衛之子甘心而忠誠的臣民,被加添到教會中;或者說,他們中稱為我名下的人,是屬於恩典揀選、並預定得永生的人(使徒行傳 13:48);因為無論外邦人或猶太人,都是“選上的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的”(羅馬書 11:7)。基督受死,是要把分散的神的兒女都聚集歸一;這裡說他們是稱為他名下的人。這應許是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使徒行傳 2:39)。聖雅各將此解釋為一個應許,就是其餘的人要尋求主,連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也要如此。但這應許可以倚靠嗎?可以;這是那行這事的主所說的。他能行,也已定意要行;他恩典的能力已經為成就此事而投入。在他那裡,說與做不像在我們那裡是兩件事。
三、在彌賽亞的國中必有極大的豐盛,出產一切美物的豐足(第13節):耕種的必接續收割的;就是說,每年必有如此豐盛的收成、如此多的穀物可收,以至延續整個夏季,直到秋天又該開始耕種的時候。同樣,摘葡萄的要延續到撒種的時候;葡萄必豐盛到一個地步,連大山也把新酒滴入摘葡萄之人的器皿,乾旱貧瘠的山岡也要溼潤,因土地的肥美或醇美(我們這樣稱呼)而融化。可將此與約珥書 2:24;3:18 比較。這必然是指屬天之事中屬靈福分的豐盛;一切真誠歸附基督和他教會的人,都已經並將要蒙此福。他們必從神殿中的美善、從聖靈的恩典和安慰,得著極其豐富的滿足;他們必有餅,就是使心堅固的生命之餅,又有使他們喜樂的神聖安慰之酒;真正的食物和真正的飲料;就是從神的道和聖靈臨到人靈魂的一切益處。這些福分長久以來僅限於猶太教會的葡萄園;神的啟示及隨之而來的能力,只在那圍欄之內可尋得;但在福音時代,外邦世界的山嶺岡陵必因基督的福音被傳揚、被承認、並在其能力中被接受,而得著這些特權。當許多群眾歸信基督的信仰、列國一時而生、福音傳道人在傳道成功中常常得勝時,耕種的便接續收割的;當外邦教會在言語、知識和各樣屬靈恩賜上都富足(哥林多前書 1:5)時,大山便滴下甜酒。
四、彌賽亞的國必人口興旺;國家既要充滿,城邑也必如此;必有人來吃這食物(第14節)。那些被擄的人必從被擄之地帶回;他們的仇敵不能將他們扣留在被擄之地,他們自己也不會傾向於定居在那裡;餘剩的人必歸回,重建荒廢的城邑並住在其中,組成基督教會,照著福音的憲章在他們中間建立純正的教義、敬拜和紀律;基督的城邑正是按這憲章而建立的。他們也必享受其中的益處和安慰;他們必栽種葡萄園,修造果木園。大山和小山雖滴下酒,福音教會的特權雖是共同設立的,他們仍要為自己圈定,不是要壟斷這些特權、排斥別人,乃是在與別人相交中據為己有並加以運用;他們要喝自己葡萄園的酒,吃自己果木園的果子。因為人在信仰上勞苦,正如必須在葡萄園和果木園中勞苦一樣,必從中既得喜樂,又得益處。這裡所應許神的以色列被擄歸回,或許是指廢除那長久以來如同奴役之軛的禮儀律法,並使他們得著基督來使其教會自由的自由(加拉太書 5:1)。
五、彌賽亞的國要在世上紮根如此深厚,永不被從其中連根拔出(第15節):“我要將他們栽於本地。”神屬靈的以色列必由神自己的右手栽在所分派給他們的地上,不再像舊日猶太教會一樣被從那裡拔出。神必保守他們,不至於因完全背道而自己離開;也必保守他們,不至於因仇敵的惡意而被趕出去。教會可能敗壞,卻不會完全離棄神;可能受逼迫,卻不會完全被神離棄;因此陰間的門,無論藉著試探或恐嚇,都不能勝過它。有兩件事確保教會的永存:
1.神賜給它的產業:“這是我所賜給他們的地”;神必堅固並維持他自己的賜予。他賜給自己百姓的分,是那上好的福分,永不能從他們奪去;他不收回所賜的,地上和陰間一切勢力也不能使其失效。#
2.它在他裡面的權益:他是耶和華你的神;是他說了這話,也必成就的;以色列啊,他是你的,並要世世代代永遠作你的王。因為他活著,教會也必活著。#
本章中我們有:一、所威脅的審判,罪人不能逃脫(第1–4節);這是全能的能力所要施行的(第5、6節);也是以色列民作為有罪的民所當得的(第7、8節)。然而,這並非他們國民的徹底毀滅(第8節),因為有一部分善人必能逃脫(第9節)。但惡人必滅亡(第10節)。二、所應許的憐憫,要在末後的日子賜下(第11–15節);這從它應用於彌賽亞的日子便可看出(使徒行傳 15:16)。這卷書在前面一切的責備和警告之後,就以這些安慰的應許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