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ic Faith

威廉·高奇 · 基督教经典

洗礼与生活供养

§17. 论父母共同关心儿女的洗礼

父母在儿女尚处婴儿时期,还有一项当尽的职责,关乎儿女属灵的益处,就是:

父母应当设法使儿女在适当的时候,按正当的方式受洗。

这实在是父母双方共同的职责,但尤其属于父亲,原因有二。

1.父亲是一家首要的治理者,所担负的责任最大;因此,即使在双方共同负责的事上,他也应当最为关心。#

2.母亲此时因生产而身体软弱,不宜为许多事情操心,更无力亲自安排这样重大的事。不过,丈夫应当让妻子知道自己对于孩子受洗的地点、时间、方式及其他类似事宜有何打算(除非她格外虚弱),并与她商议名字、见证人等事。如果丈夫过于迟缓疏忽,妻子就应当尽其所能,提醒他在此事上的职责,并亲自或藉别人催促他履行。#

§18. 论促使父母为儿女安排洗礼的理由

以下理由表明,父母有义务设法使儿女受洗。

1.神关于给儿女[注 1]行割礼的命令;如今在福音之下,洗礼取代了割礼(歌罗西书 2:11,12)。神关于这项职责的命令,最初赐给亚伯拉罕,要他自己和他所有的后裔遵守(创世记 17:10)。后来,这命令又在律法中被立为明确的条例,见利未记 12:3。#

2.犹太人忠实而恒久地遵守⟦G6⟧这项定例的实践,例如亚伯拉罕、撒迦利亚和以利沙伯、约瑟和马利亚,以及许多其他人。#

异议:那些生在旷野的儿女并没有受割礼。回答:他们在旷野没有固定的居所,时常迁移,因此给儿女行割礼会使他们遭遇危险。在那种特殊情形下,这条准则便适用: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注 2]。

3.基督徒的实践:他们信了以后,自己[注 3]和全家都受了洗。“全家”必然包括儿女。#

4.基督怀抱并祝福那些被带到祂面前的儿女,[注 4]又责备那些想要拦阻他们到祂面前来的人。#

5.神向他们所赐的应许;因为神既如此施恩,[注 5]将祂的应许延及我们的儿女,我们就当留心为他们取得神为坚固那应许而赐下的印记。#

6.他们对神国度所享有的权利。洗礼就是[注 6]他们享有这权利的凭据。为他们取得这凭据,是父母的职责。如果儿女对某些田产和收益,或某些属世的尊荣和地位,具有正当的承受权,父母即使在他们尚处婴儿时期,也会竭力使他们的权利得以确立;那么,对于那为他们存留在天上的丰盛荣耀的产业,父母更应当尽其所能,殷勤使他们得以确实承受。要成就这事,没有比洗礼更好的途径。#

7.他们是在罪中成胎、出生的。儿女从父母承受了罪的污秽,[注 7]所以父母理当极其留心,使他们受重生之水的洗涤。#

8.履行这项职责,会使基督徒父母得着安慰;就是儿女自己,到了能明白事理的年纪,也会得着安慰。父母看见神的约在儿女身上得了确实的印证和坚固,只要他们对儿女还有爱,就不能不大大欢喜。儿女明白事理以后,知道自己从婴儿时期就带着重生的印记和凭据,也必大得安慰。#

9.真正的大公教会[注 8]一贯延续的惯例:自使徒时代以来,教会始终为儿女施行[注 9]洗礼这一圣礼。#

§19. 论父母设法使儿女按正当的方式受洗

既有这样有力的理由,激励父母履行这项职责(这些理由也表明,这是一项重大的职责),我就要进一步说明,应当怎样履行这项职责。

儿女受洗,有两件事应当留意。

1.要按正当的方式施行;#

2.要在适当的时候施行。#

要按正当的方式施行,有些事是必需的,有些事是合宜的。

必需的事,主要有以下几项:

1.孩子须由传讲圣道的牧者施洗。[注 10]#

2.须用水给孩子施洗;水是唯一为这用途分别为圣的物质。#

3.须采用基督所规定的用语(马太福音 28:19):[注 11]“奉父、子、圣灵的名”;这清楚表明神性为一、位格为三。#

4.须采用正当的仪式,将水施于孩子的身体,至少要将水洒在孩子的脸上。#

合宜的事如下:

1.孩子应当在神的百姓通常聚集的公共场所受洗;这场所是分别出来,为要敬拜、事奉神的。#

2.应当选择一个有众圣徒聚会在场的时候。#

这两项情形尤其应当留意,因为洗礼是公开敬拜神的庄严内容之一,也是我们被接入基督身体、与众圣徒相交的凭据;所以,应当把它当作一件重大的事,以更庄严的方式,在许多见证人面前,藉着聚集的众圣徒凭信心祷告的帮助,予以施行。

§20. 论父母留心在孩子受洗时给他起合宜的名字

关于孩子受洗,第三件极为合宜的事,是父母应当留心给孩子起一个合宜的名字。

给孩子起名,是父母的本分;因为历代敬虔的父母[注 12]都是这样行的,圣经在这方面将他们的榜样举荐给我们。至于他们这样行的根据,有一点值得留意:当神乐意为一个孩子指定名字时,祂就吩咐父母这样给孩子起名,对他说:[注 13]你要给他起名叫约翰。

洗礼之时也是给孩子起名最合宜的时候,这同样是明显的。[注 14]在律法之下,儿女是在受割礼时得名的;在福音之下,历世历代也都如此,理由如下。

1.使他们的名字成为他们受洗的见证。[注 15]#

2.使他们每逢听见自己的名字,就想起自己的洗礼。#

3.使他们知道,自己是按名被交给基督、作祂精兵的,因此不可离弃祂。#

4.使他们也能确信,既受了水和圣灵的洗,他们的名字就已登记在天上。#

名字既是如此庄严地赐下,又有这样美好的用处,[注 16]给儿女起合宜的名字就极为恰当。要证明这一点,只须察看圣经所记载、由神亲自赐下,或由受祂的灵引导的圣洁男女所起的名字,就会发现这些名字都是圣洁、端庄、合宜的。

为在这项职责上指引父母,我要列出几类适合基督徒、与其身份相称的名字。

1.有美好含义的名字;其中有些是有圣经根据的,例如约翰(神的恩典)、约拿单(神的恩赐)、安得烈(刚健)、革利免(温柔)、西面(顺服)、哈拿(有恩惠)、Prudens(智慧)等,使他们的名字能够激励他们,竭力追求名字所表示的美德。#

2.在我们以前的时代,那些有美好声望、生活值得我们效法的人所用的名字,例如以撒、大卫、彼得、马利亚、以利沙伯等,使这些名字能够促使儿女效法那些可敬的人。#

3.我们自己祖先和先辈的名字,以保存家族的记忆。这显然是古已有之的习俗,就是在神的百姓中也是如此;因为亲友们本想给撒迦利亚的儿子起名叫撒迦利亚,而当[注 17]母亲有正当理由给他起名叫约翰时,他们回答说:你亲族中没有叫这名字的。#

4.本国惯用、因习俗而为人熟知的名字,例如我们这里的亨利、爱德华、罗伯特、威廉等。#

§21. 论父母留心在适当的时候带儿女受洗

基督徒虽不像犹太人那样,严格受某个指定日子的约束,必须在第8日施行;然而,从赐给犹太人的那项严格规定,我们完全可以推知,基督徒不宜将儿女的洗礼推迟到8日以后,因为这个年纪的婴孩受洗,比受割礼更容易,也更少危险。

我认为最适当的时候,是孩子出生以后,当地神的百姓[注 18]下一次照常聚集、公开敬拜神的日子;只要这日子不是恰好在出生后两三日以内,因为那样对母亲和孩子都稍嫌太早。

无论我们顾念神的尊荣,还是孩子的益处,洗礼都是极重大的事:神丰富的怜悯,在洗礼这圣礼中得以生动彰显;孩子也在这圣礼中领受神那丰富怜悯的凭据和印记。因此,应当把握最早的合宜时机施行洗礼。父母在这事上的殷勤和及时行动,既表明他们热心于神的荣耀,也表明他们切望孩子得着属灵的益处。

§22. 论父母忽略儿女洗礼的过失

与上述父母使儿女妥善受洗的职责相反,有许多偏差,例如:

1.重洗派的败坏见解,他们否认给儿女施洗是正当的。前面所列的论据,足以堵住他们的口。#

2.分离派的做法(这已过于接近重洗派):他们非议我们教会的教牧职分和规章,尽力拦阻自己的儿女领受这圣礼。为此,他们把即将生产的妻子带到无人认识他们的异地;妻子一生产,就暗中把妻子、孩子以及一切都带走,免得官长违背他们的意愿,使孩子受洗。他们自己又没有牧者,也无力把孩子送到海外,于是让孩子多年不受洗。他们相信神应许的凭据在哪里?他们尊重神定例、[注 19]渴望孩子得着属灵益处的凭据,又在哪里?使儿女不得受洗,虽是大大亏负了儿女,但罪在那些不为儿女安排洗礼的父母身上,尤其是在儿女尚不能反对受洗的年纪。#

3.古代某些异端分子的悖谬见解和做法:他们不用水给儿女施洗,反用烧红的铁烙他们。他们把自己的错误建立在对这句话的曲解上:“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注 20]#

回答:

1.他们错误地把“火”这个词按字面的本义来理解,其实这里所指的是属灵的奥义和比喻。#

2.他们错误地把本指基督内在运行的话,应用于牧者外在的动作。他们这样的曲解,违背了最初使用这句话之人的主要用意;那用意原是显明[注 21]其他一切牧者与基督耶稣之间的分别。#

4.有些人的见解和做法,是采用“奉父、子、圣灵的名”以外的施洗用语。他们的见解和做法,建立在使徒所用的某些简略说法上,例如:“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奉耶稣基督的名”;[注 22]“奉主耶稣的名”等。#

回答:这些说法所表明的,主要是洗礼的实质和内在内容,而非施洗的用语。

5.有些人的见解和做法,是不在意由谁给他们的儿女施洗,无论是异端分子、拜偶像者、平信徒,还是妇女。他们极少顾念由此而来的良心安慰和信心坚固:一位合法的牧者,作为神的使者,代表神、奉神的名,将神的印记加在祂的约上。#

6.有些人的做法,是非要让儿女在自己的私宅里受洗不可,至于出于何种讲究或排场,我就不知道了。这样施洗,大大减损了这崇高定例的尊荣;这定例本当尽可能以一切合宜的庄严礼仪施行。#

7.有些人的做法,是带孩子到教堂受洗,却只有接生妇和三个见证人陪同。这与在私宅里受洗几乎无异;因为增添圣礼尊荣、最当受到重视的,是众圣徒的聚集,而非教堂的墙壁。#

8.有些人的做法,是为了排场、为了请到显贵作见证人,或为了诸如此类的次要考虑,将儿女的洗礼拖延过久:有的两三周,有的两三个月,有的更久。他们把纯属礼节的细节放在如此重大的事以前,由此显明他们过于轻看这圣礼。神常在他们所定的受洗日期尚未来到以前,就取去他们尚未受洗的儿女,以此向这些人显明祂公义的忿怒。#

9.有些人的做法,是随意给儿女起异教的、拜偶像的、[注 23]可笑的名字。他们的孩子是奉神的名受洗的;他们这样行,对神、对神圣的圣礼本身、对起名时在场的众圣徒会众,或对终身要带着这名字的孩子⟦G14⟧自己,究竟表示了什么尊重呢?#

§23. 论父母为儿女预备维持生命和健康所需之物

以上所论,是父母在儿女婴儿时期的职责。以下要论的,是儿女童年时期的职责。

孩子的童年,是从他开始略能辨别、明白事理的时候,算到他⟦G17⟧可出外安置的时候,也就是他通常仍生活在父母治理之下的那段时期。许多人把人的一生分为四个阶段:

1.童年;#

2.青年;#

3.壮年;#

4.老年。#

父母在这一时期对儿女当尽的职责,可归为两大项。

1.留心养育他们;#

2.留心为他们安排出路。#

要好好训练他们,就必须顾及他们今生和属灵两方面的益处。

就儿女今生的益处而言,父母须做两件事。

1.好好供养他们;#

2.好好教养他们。#

儿女必须得到良好的供养和教导。

童年,从出生到14岁。

青年,从14岁到25岁。

壮年,从25岁到50岁。

老年,从此直到死亡。

然而,为了更好地区分父母当尽的各项职责,我不采用这种如此精细的划分,而是按照开始履行新职责的时期来区分各年龄阶段;所以,我把婴儿时期和童年时期分别开来。

使徒说: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供养包括一切维持健康和生命所需之物,[注 24]父母应当为儿女预备,例如:

1.食物。基督将此视为不言而喻的事,并由此立论,表明神必供养祂的儿女。祂说:“你们中间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等等,见马太福音 7:9,10,11。#

2.衣服,因为经文明说,以色列“给约瑟做了一件彩衣”(创世记 37:3)。#

3.娱乐,这对年幼儿女的健康尤其必要。撒迦利亚书 8:5以祝福的话告诉犹太人,男孩女孩要在街上玩耍,言下之意就是:这是正当而合宜的事,父母应当允许儿女如此。但娱乐的时间、分量和种类,都必须妥善安排。#

4.在他们生病时,使他们恢复健康的办法。正是为此,[注 25]耶罗波安才为患病的儿子差遣妻子到先知那里;[注 26]那位大臣也为将要死的儿子来到基督面前;还有许多人为患病的儿女来到祂面前。#

凡其他必需之物,父母都必须尽力[注 27]为儿女预备;否则,使徒就算他们比不信的人还不好。

公道与必要这两方面,都要求父母如此行。

按公道而言,儿女在父母治理之下时,一切劳力和服事都归于父母,完全听从他们的吩咐;因此,若没有父母的帮助,他们就无从预备生活所需之物。所以,父母理当在这些事上帮助他们。

按必要而言,若不好好顾全儿女的生命和健康,就不能指望他们尽什么职责、作什么服事。

§24. 论父母对儿女过于吝啬和疏忽

与上述父母为儿女益处所作的周全照顾[注 28]相反,有两个极端:

不及的一端,是贪吝。

太过的一端,是挥霍。

有些父母在供养不足这一端失职到了极处,儿女因缺乏必需之物,几乎被他们饿死:既不给儿女充足而有益健康的食物,也不给合宜而体面的衣服,任凭他们像乞丐家的孩子一样,穿得破烂不堪;儿女若病了,神若愿意,自可使他们康复,父母却不肯采取任何办法;儿女健康时,他们也不给儿女一点时间,借着娱乐恢复精神,反倒管束得过于严苛。这样的父母不仅没有爱心,更明明丧失了天性,甚至比⟦G23⟧最凶残的野兽还不如。因为野兽尚且十分温柔地照顾自己的幼崽。

§25. 论父母对儿女过于奢费与纵容。

另有些父母则在过度这一端同样越了界:给儿女吃得过于⟦G25⟧精美,穿得过于艳丽,照料得过于娇惯,又让他们花太多时间嬉戏玩耍。由此而来的祸害,既多且大,例如:

1.儿时饮食过于精美、受尽娇养的人,不但大多体弱多病,日后也会变得十分挑剔,拣选食物,以致父母不知道该为他们预备什么,也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给他们吃:人吃饱了,厌恶蜂房的蜜[注 29]。是的,若有客人来到这样的孩子所坐的饭桌旁,很快便能看出,这孩子素来吃得过于精美。若从起初就给儿女普通而适量的饮食,他们日后不但身体更健康、气色更好,也会更加知足而感恩地接受为他们预备的一切。然而,过度的供养会使身体与心灵都生出疾病。#

2.衣着上的虚荣也大大败坏幼小的儿女;因为他们自摇篮之时起,便有一种爱好外表华美的天性。父母再把他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岂不是鼓动这虚荣之火,使它燃成烈焰,日后大大灼伤父母自己,并把儿女全然烧毁吗?然而,这过失是何等常见!许多父母在这件事上所犯的过错,又是何等骇人!最招摇的浪荡子、最轻浮的娼妓所采用的愚妄样式,有哪一种是他们不肯给儿女采用的呢?况且那时儿女还不会分辨衣料或颜色。除了显露父母的骄傲与愚昧,这还能表明什么呢?骄傲的婢女常常是把儿女打扮得过分的经手人,尤其在儿女尚小时;然而,父母容许她们这样做,责任仍在父母身上。#

3.照料儿女过于娇惯,会使他们迟迟不能脱离幼稚,也过于娇弱,并且往往损坏原本良好的体质。有些人爱惜儿女过了头,孩子只要稍有不适的诉说,或不肯吃饭,哪怕只是挑食或已经吃饱,就必须立刻派人请医生,又派人到药剂师那里去;这种自以为是的、愚拙可笑的疼爱,反而使孩子的状况恶化许多。#

4.嬉戏过多,会使儿女放纵、粗野,不适合接受任何正当职业的训练,又过度耗费他们的精力,损伤他们的体力。然而,许多父母并不在意儿女花多少时间玩耍、花多少时间学习;他们以为,约束儿女上学或学习任何东西,会使儿女变得过于迟钝;其实,玩耍过多才更使他们愚钝,学习却大能使他们的才智敏锐。#

注释

据1622年《家庭责任》第六论EEBO-TCP公有领域转录本翻译。原书79节依次保留,编排为十个阅读章节;章节标题由本站编拟,原作者各节标题保留于正文。 原文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