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高奇 · 基督教经典
爱、祷告与养育的筹划
父母的职责: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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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父母职责的纲目。
禁令指出一个极端,就是过于严厉(不要惹儿女的气)。
禁令之后接着提出命令,则指出另一个极端,就是过于宽纵。
3.教导他们,就是教导他们行神的道路(主的教训和警戒)。#
本性教导无理性的动物尽第一项职责;文明教导有理性的人尽第二项职责;敬虔教导基督徒尽第三项职责。
我以下所要陈述的父母职责各项细目,都可归入这些纲目。
为使父母更清楚地辨明各项职责如何相承,我将按以下次序论述。
这些溪流将分为两条河。
第一条包括那些应当不断履行的一般职责。
第二条包括应当按儿女各个年龄阶段履行的特别职责。
§2. 论父母对儿女所当有的爱。
父母对儿女的这份情爱,理当牢牢扎根在他们心中,这是大有理由的。因为父母为儿女所必须承受的痛苦、辛劳、花费和挂虑,实在很大。然而,他们若有爱,就不会觉得任何痛苦、辛劳、花费或挂虑是太多的。神智慧的护理在此显明:他借着本性,将爱如此牢固地植于父母心中,以致谁若缺少这丰盛的爱,就被视为违背天性。父母若没有丰盛的爱,许多儿女就会无人照管而丧亡。因为父母若不照料自己的儿女,谁会照料呢?若无人照料,他们就必定灭亡,因为他们不能自助。神既借着本性,将爱植于一切父母心中,基督徒就更应当为良心的缘故,培育、增添并吹旺这爱火,好使自己更加乐意,欢欢喜喜地履行每一项职责。爱越热切,每一项职责就越能甘心履行。[注 5]
异议:火太旺有危险,爱太多也是如此。答:诚然。因此,在这件事上,如同在其他事上一样,必须守住合宜的中道。没有一项职责,无论多么圣洁、多么必要,是不能被歪曲的。应当避开两端,这样便更能守住中道。
§3. 论与爱相反的事。
在不足这一端,与爱相反的极端,是缺少天伦之情[注 6];这被列在昭著的罪恶⟦G2⟧之中[注 7]。爱儿女虽是本性所刻在人心里的,许多人却因贪婪、⟦G3⟧、虚荣、迷信、拜偶像以及其他恶习,将它完全抹去;结果,他们非但不为儿女行所当行⟦G4⟧的善,反倒给他们带来许多祸害。有些人连儿女宝贵的性命也不顾惜。在这等人中,野蛮的拜偶像者在这种违背天性的残酷上最为过分,他们将儿女献作祭物,献给魔鬼。自古以来,撒但这大吸血者,不但使那些不认识神、服事魔鬼的异教徒行这种事,也使[注 8]以色列人如此行;而真神耶和华曾向以色列人显明自己,并且明令[注 9]禁止这种残酷的事,违犯者要处死[注 10]。看哪,迷信和拜偶像怎样蒙蔽人的眼睛。[注 11] 那些曾到过弗吉尼亚、佛罗里达、印度以及其他类似地方、住在当地野蛮人中间的人作证说,这种残酷的事直到今日仍在施行。人们也将此视为一个主要原因,用来解释他们虽然拥有如此辽阔的地方,人口却没有更多增长:因为他们的许多儿女不时被献为祭物。
有理性的人在这件事上,显出自己比无理性的兽类更不合乎理性;兽类尚且竭尽所能,保全自己的幼崽。
那些恨恶儿女的人,在这违背天性的阶梯上[注 12]虽未爬到那样高,却也已经爬得太高了;何况他们恨恶儿女,竟是因为儿女敬虔正直,这就使那罪恶更加罪大恶极。许多信奉教皇的父母和亵慢神的父母便是如此;他们的儿女真诚敬虔,而正因如此,本应更蒙疼爱。
在过度这一端的极端,是对儿女过分溺爱[注 13]:有些人爱儿女毫无节制,以致与儿女相比,别的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甚至神自己也被轻看,对他的敬拜被忽略,他的话被违背,对别人的一切本分被撇下;他们因挂念儿女,连自己的灵魂也忘记了。这岂不是⟦G6⟧猿猴般的疼爱吗?因为猿猴会将幼崽搂抱至死。这不是爱,而是十足的痴迷。然而,对于那些向自己的儿女怀着地狱般迷恋,以致与他们乱伦或行鸡奸的人,又有什么可说的呢?
§4. 论父母为儿女祷告。
从前述爱之泉源流出的第一道、也是最美好的溪流,就是充满信心而热切的祷告。这祷告贯穿儿女的一生,涉及一切事,适用于一切时候。这是父母对儿女所当尽的第一项职责,也是最后一项职责[注 14];正是他们必须毫不间断去行的:不住地祷告。
祷告虽是一切基督徒彼此所当尽的一般职责[注 15],却以特别的方式属于父母;在所有人中,父母最有责任如此行。因为神赐给父母的应许,也延及他们的后裔和儿女,正如以下以及诸如此类的经文所表明的:[注 16]「作你和你后裔的 神」;[注 17]「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注 18]「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因此,父母可以怀着最坚定的信心,为儿女呼求神。因为神的应许是信心的根基;神的应许延伸到哪里,我们的信心也可以、也应当延伸到哪里。儿女请求父母祝福的可嘉习俗[注 19],就是由此而来;这表示他们盼望父母祈求神赐福给他们。
父母尚未有儿女以前,就必须履行祷告的职责,求神赐下儿女,正如[注 20]以撒、[注 21]哈拿以及其他人所行的[注 22];儿女一经怀上,也当如此,尤其察觉他们在腹中活动时,正如[注 23]利百加所行的;儿女出生时,又当如此,正如[注 24]撒迦利亚所行的;在他们一生的整个历程中,也当如此,正如[注 25]约伯所行的;父母将要离开世界、撇下儿女时,也当如此,正如[注 26]以撒所行的。
父母能为儿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真诚的祷告更能使他们得益。神已将祷告分别为圣,使之成为领受一切所需福分的途径;这些福分都出于他这万福的泉源。因此,神的赐福若对儿女有益(不信这一点的人是何等的无神之人!),那么,借以获得这福分的祷告,也同样有益。
§5. 论与父母为儿女祷告相反的恶行。
单是忽略这项职责,就是与这职责本身相反的罪[注 27];许多父母都犯了这罪。有些人以为,孩子未出生以前,无须为他祷告,却不思想他是在罪中成胎的。孩子出生后,他们便将这职责交给接生婆,其实这职责原是父亲所当尽的。孩子稍微长大,他们便将此事推给孩子,要他自己祷告。及至他们卧病将死,又以为只要能为自己的灵魂祷告,就已足够。这样的父母,显出他们对儿女缺少真爱,对神的信心则更少。
然而,对于那些不敬虔的父母[注 28],竟敢向自己的儿女发出可怕的咒诅,我们又当说什么、想什么呢?神常在烈怒和报应中听允这样的咒诅,使父母和儿女同遭祸患;借此显明,他对他们这等行为怀有极大的忿怒。
§6. 论父母竭力行义,好将神的福分留给儿女。
从父母对儿女的爱所生出的另一项一般职责,是为儿女的缘故,竭力在神面前行事正直,讨他喜悦。我特别指出这一点,是因为我看见,应许给行义父母的赏赐,也延及他们的儿女。[注 29] 大卫说:「正直人的后代必要蒙福。」所罗门也说:[注 30]「他的子孙是有福的!」;又说:[注 31]「善人给子孙遗留产业」因此,圣灵以此为动机[注 32],激励父母力行一切公义。
主这样将行义父母的赏赐延及他们的儿女,是要显明他对公义何等喜悦、何等称许。为此,请读列王纪上 11:34及列王纪下 10:30。
1.异议:[注 33]「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答:这里所指的,主要是一个人自身的义,以及不能传给儿女的恩典本身,而非其果效。行义父母心中对基督的信、对神的敬畏、对神话语的顺服,或其他任何属于他们自身的恩典,都不能使他们的儿女称义或得救。因为「惟义人因信得生」。然而,这并不妨碍[注 34]行义父母所享的益处和福分,按神应许所及的范围,临到他们的儿女。#
2.异议:我们从经验中看见,有些行义父母的儿女受了咒诅;圣经也给了我们许多这样的例子,如[注 35]该隐、[注 36]含、[注 37]押沙龙,以及其他像他们的人。答一:这样的儿女,因自己不配且败坏的行为,丧失了在神的约中所得的权利[注 38],因而使自己失去这约的益处。答二:神有时改变他通常的作法,不将福分赐给他仆人的儿女,可以举出许多充分的理由。例如:#
1.免得神的恩赐和福分,看起来仿佛是由父母自然传下的,而非神白白赐予的。#
2.免得父母因此忽略良好教养的途径。#
3.也免得儿女过分倚赖父母的义,给自己过多自由,渐渐放纵。#
4.免得神自由的拣选,仿佛因此受到限制。#
3.异议:若是这样,这又怎能成为父母为儿女的缘故竭力追求公义的动机呢?答:神固然保留自己的自由,可以随己意安排他的福分,愿意赐给谁就赐给谁;因此,他有时赐福给恶人的儿女,如[注 39]希西家;有时不赐福给义人的儿女,如[注 40]亚们。然而,他通常的作法,确是照着自己的应许,将福分延及义人的儿女。因此,对于盼望儿女得益处的人,这就是强有力的动机,使他们更为儿女的缘故竭力追求公义;因为这样,他们便使用了神的话所认可、所分别为圣的途径,为儿女求得神的赐福。所以,应当给儿女留下美好的名声,胜于留下许多财富。#
§7. 论贪婪不义的父母为儿女谋益处所采取的颠倒作法。
与此相反,有些父母以为可以借不义的手段,为儿女作妥善安排。许多人不但过分忧虑、缺少信靠,辛苦劳碌,为儿女聚敛大量金钱、大片田地或其他资财,忽略敬虔和怜悯的职责;还用不公不义的手段欺诈别人,使自己的儿女富足。这种为儿女谋生计的不当作法如此普遍,甚至由此生出一句俗语:「父母归魔鬼的儿女有福了。」这是一句当受咒诅的俗语。它除了表示以下意思,还能有什么别的意思呢:那些不敬畏神、也不顾自己得救的人,最重视儿女外在的境况,最用心使他们在这世上显贵富足。请看,他们这样作,在多少方面显露了自己昭著的愚昧。
1.他们把儿女外在的境况,看得比自己灵魂永远的救恩更重;甚至看得比神自己更重。#
3.他们使自己成为儿女的苦役,因而自贬身分,低于他们因身上有神的形像而当有的尊荣。#
4.他们经年累月,历尽辛劳、挂虑、愁苦和恐惧所聚敛的,儿女却会在短短时间内,极其放荡奢侈地挥霍净尽。#
5.他们使自己作撒但的奴仆,想借着他致富;其实,[注 42]耶和华所赐的福使人富足因此,他们走的是求取财富的错路。若有人说,许多人确实这样致富了,我回答说:正如[注 43]神赐给以色列一个王,他也是在怒中赐给这些人财富,并且必在怒中将它夺去。#
6.他们把神的咒诅带进家中,又将它留给儿女;这样,这些财物便成了财主积存资财,反害自己。因此,不要因挂虑儿女,就走上任何贪婪或不义的道路;要知道,那造你儿子的,也造了你;那供给你养生之物的,也必供给你的儿女足够的扶助。#
§8. 论父母为儿女所作的预备。[注 44]
父母对儿女所当尽的一切特别职责,都可归在这一个纲目之下:为儿女的益处而深谋远虑地照料。这照料涉及一切时候,也涉及一切事情。
涉及一切时候,就是儿女的婴孩时期、青年时期和成年时期;不但在父母在世时如此,也延及父母离世之后。
涉及一切事情,就是凡有助于儿女今生益处和属灵益处的事。
儿女本是出于父母自身的骨肉,因此,父母应当像寻求自己的益处一样,寻求儿女的益处。
圣经所记载并称许的敬虔父母的榜样,生动地显出了这种深谋远虑的照料。
不过,我们将以各项细目阐明这一总则,依次说明父母当怎样在儿女各个年龄阶段,为他们今生和属灵的益处作预备。
凡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对儿女的益处疏忽不顾的人,都犯了与这项一般职责相反的罪。这些过犯的严重之处,将在各项细目中显明。
注释
据1622年《家庭责任》第六论EEBO-TCP公有领域转录本翻译。原书79节依次保留,编排为十个阅读章节;章节标题由本站编拟,原作者各节标题保留于正文。 原文来源
以弗所书 6:4。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