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提摩太前書 2

在本章中,保羅論到:

I.禱告,並說明許多理由(第1–8節)#

II.婦女的服飾(第9、10節)#

III.她們的順服,並說明其理由(第11–14節)#

IV.賜給她們的一個應許,使她們在生育兒女的事上得著鼓勵(第15節)#

勸勉普世禱告。(主後64年)

提摩太前書 2:1–8和合本(神版)
1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2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3這是好的,在 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4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5因為只有一位 神,在 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6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7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8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這裡有:

I.吩咐基督徒要為萬人禱告,尤其要為一切在位的人禱告。提摩太必須留意使這事得以實行。保羅沒有給他寄去任何規定的禱告文;若他原意是要傳道人受拘束、照著那一種方式禱告,我們有理由認為他必會如此作;但他只概括地說,他們應當獻上懇求、禱告、代求和祝謝:懇求是為免除禍患,禱告是為求得福祉,代求是為別人,祝謝是為已經領受的恩惠。保羅以為給他們這些總綱已足夠;他們既有聖經引導禱告,又有禱告的靈澆灌在他們身上,便不需要更多指示。注意:基督教的宗旨是促進禱告;基督的門徒必須是禱告的人。要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以弗所書 6:18)。首先必須有為自己而作的禱告;這在此處已經隱含。我們也必須為萬人禱告,為普世人類禱告,也為那些需要或渴望我們禱告的個人禱告。可見基督教離一個宗派何等遙遠,因為它教導人有這樣廣博的愛心,不只為同一路的人禱告,也為萬人禱告。要為君王禱告(第2節);雖然那時的君王是外邦人,是基督教的仇敵,也是迫害基督徒的人,他們仍須為他們禱告,因為有民政權柄和適當的人受託管理它,乃是為公共的益處;因此我們當為他們禱告,是的,即使我們自己在他們手下受苦,也當如此。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即為較低級的官長禱告:我們必須為他們禱告,也必須為他們感恩;要為他們的福祉和他們國家的福祉禱告,因此不可謀害他們,好使我們在那城的平安中也有平安;又要為他們和我們在其政權之下所享的益處感恩,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這裡可見我們必須為君王所求的是什麼:求神如此轉變他們的心,指引他們,並使用他們,使我們在他們治下可以平安無事地度日。他並沒有說:“使我們可以在他們之下得著高位、發了財,並享有尊榮和權勢”;不,善良基督徒雄心的最高點,是過安靜和平的生活,在低微私人的地位上不受攪擾地走過這世界。我們應當盼望自己和別人都能在一切敬虔和端正中度平安的生活;這意味著,除非我們持守一切敬虔和端正,就不可盼望得保守安靜平安。讓我們盡本分,隨後便可以盼望蒙神和政府二者的保護。在一切敬虔和端正中。這裡用兩個字概括了我們作基督徒的本分:敬虔,就是正確地敬拜神;端正,就是對待眾人的良好行為。這二者必須並行;若我們不敬虔,不將當歸給神的歸給他,我們就不是真正端正;若我們不端正,我們也不是真正敬虔,因為神恨惡以強暴取物作燔祭。這裡我們可以注意:#

1.基督徒應當是多多禱告的人:他們應當在此事上充足,並當習慣於禱告、懇求等。#

2.在我們的禱告中,我們不僅要關心自己,也要慷慨關心別人;我們要為萬人禱告,併為萬人感恩;不可把禱告或感恩侷限於自己或自己的家庭。#

3.禱告包括各種部分,即懇求、代求和感恩;因為我們既要為所缺乏的恩惠祈求,也要為已經領受的恩惠感恩;並且要祈求免除我們自己的罪或別人的罪所當得的審判。#

4.所有人,甚至君王自己和在位的人,都當被禱告。他們需要我們的禱告,因為他們有許多困難要面對,他們的高位使他們暴露於許多網羅之中。#

5.為掌權者禱告,是我們得以過平安安靜生活的最可能的途徑。在巴比倫的猶太人曾奉命要為耶和華使他們被擄到的那城求平安,併為那城禱告;因為那城得平安,他們也隨著得平安(耶利米書 29:7)#

6.若我們願意過平安安靜的生活,就必須在一切敬虔和端正中生活;我們必須盡對神和對人的本分。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就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彼得前書 3:10、11)。如今他所給的理由是,因為這在神我們救主面前是好的;就是說,基督的福音要求這樣行。凡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的,我們就應當行,並應當多多行。#

II.他又說明我們在禱告中應當關心萬人之所以然,是由於神對普世人類的愛(第4節)#

1.人人都當被禱告的一個理由,是因為只有一位神,並且這位神向全人類懷有善意。只有一位神(第5節),並且只有這一位;沒有別的,也不可能有別的,因為無限者只能有一位。這一位神願意萬人得救;他不喜悅任何人的死亡和滅亡(以西結書 33:11),卻願意眾人的福祉和救恩。並不是說他已經預定所有人都得救,因為若是這樣,萬人都會得救;乃是說,他樂意萬人得救,且除了因自己的過失之外,沒有人滅亡(馬太福音 23:37)。他願意萬人得救,並且明白真道,就是要他們按他所設定的道路得救,而不是按別樣的道路。我們當求得真理的知識,因為那是得救的道路;基督就是道路、真理,所以他也是生命。#

2.只有一位中保,而這位中保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正如神的憐憫及於他一切所造之物,基督的中保工作也同樣及於眾人,達到這樣的程度:他付出了足以救贖全人類的代價;他使人類在神面前站在新的條件上,因此他們如今不是在律法之下,以律法為行為之約,乃是以律法為生活的準則。他們是在恩典之下;不是在無罪之約之下,而是在新約之下:他舍自己作贖價。注意:基督的死乃是贖價,是相對的代價。我們本該死;基督替我們死,為要救我們脫離死亡和地獄;他甘心舍自己作贖價,作萬人的贖價;因而全人類所處的境況比魔鬼更好。他死是要成就共同的救恩:為此,他承擔了神與人之間中保的職分。中保意味著有爭端。罪使我們與神之間有了爭執;耶穌基督乃是一位中保,他承擔使雙方和好的事,使神與人合一,如同裁判或仲裁人,如同按手在雙方身上的聽訟者(約伯記 9:33)他所作的贖價,是到了適當的時候要證明出來的;就是說,在舊約時期,他的受苦和隨後所要得的榮耀,被說成是在末世要顯明的事(彼得前書 1:10、11)。這些事也照樣顯明瞭;保羅自己已奉立為傳道的和使徒,要向外邦人傳揚借耶穌基督得贖和得救的佳音。保羅受託要向凡受造之物傳講基督中保的教義(馬可福音 16:15)。他被立為外邦人的師傅;除了一般使徒職分的呼召以外,他還特別受委任向外邦人傳道,在信心和真理中,或說忠信真實地傳道。注意:#

(1.)我們為君王和萬人禱告,並且過平安安靜的生活,在神和我們救主面前是好的、可蒙悅納的;這也是我們應當既行這事又行那事的很好的理由。#

(2.)神樂意萬人得救;因此,問題不在於神不願救他們,而在於他們自己不願按神的方式得救。我們有福的主在這裡歸咎他們說: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翰福音 5:40)。我願意聚集你們,你們卻不願意。#

(3.)凡得救的人必須明白真道,因為這是神所設定以拯救罪人的道路。無知,心就不能為善;若我們不知道真理,就不能受真理管治。#

(4.)值得注意的是,神的獨一性與中保的獨一性一同被確立;羅馬教會若要主張有多位中保,也同樣可以主張有多位神。#

(5.)凡在新約意義上作中保的,便舍自己作贖價。因此羅馬教徒所假稱的“滿足的中保只有一位,代求的中保卻有許多位”,乃是徒然的;因為按保羅所說,基督舍自己作贖價是中保職分必要的一部分;並且這實在為他的代求奠定了根基。#

(6.)保羅被立為傳道人,要向外邦人宣告這一點:基督是神和人中間唯一的中保,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這是所有傳道人所當傳講的實質,直到世界的末了;保羅既是外邦人的使徒,便尊重自己的職分(羅馬書 11:13)#

(7.)傳道人必須傳講真理,就是他們所領會為真理的;他們自己也必須相信它;他們要像我們的使徒一樣,在信心和真理中傳講,也必須忠信可靠。#

III.關於如何禱告的指示(第8節)#

1.如今在福音之下,禱告不可侷限於某一座特定的禱告之殿,人必須隨處禱告:沒有一處不適合禱告,也沒有一處比別處更蒙神悅納(約翰福音 4:21)。要隨處禱告。我們必須在內室禱告,在家中禱告,用餐時禱告,在旅途上禱告,也要在莊嚴的聚會中禱告,無論是較公開的或較私下的。#

2.神的旨意是我們在禱告中舉起聖潔的手:舉起聖潔的手,或潔淨的手,脫離罪的汙穢,已經在那為罪惡和汙穢所開的泉源中洗淨。我洗手錶明無辜,等等(詩篇 26:6)#

3.我們必須在愛中禱告:不帶忿怒、惡意,或對任何人的惱怒。#

4.我們必須憑信心禱告,不可疑惑(雅各書 1:6);或者,照有些人的讀法,是不爭辯,這樣便歸在愛的項目之下。#

保羅對婦女的吩咐。(主後64年)

提摩太前書 2:9–15和合本(神版)
9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价的衣裳為妝飾,10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 神的女人相宜。11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12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13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14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15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

I.這裡有一項吩咐,就是凡承認基督教信仰的婦女,應當端莊、自守、安靜、順服,這與她們的地位相稱。#

1.她們在服飾上必須十分端莊,不可追求華美、炫耀或昂貴(從一個人服飾的華麗與炫耀,可以看出其心思的虛浮),因為她們有更好的裝飾,應當以善行為妝飾。注意:善行是最好的裝飾;這些在神眼中極其寶貴。承認敬虔的人,在服飾上以及在別的事上,都應當行事與他們所承認的相稱;他們不可把錢花在華美衣服上,乃要花在敬虔和慈善的工作上,這些恰當地稱為善行。#

2.婦女必須學習其宗教的原則,學習基督,學習聖經;她們不可以為自己的性別使她們可以免於那得救所必需的學習。#

3.她們必須安靜、順服、受管束,不可僭越權柄。所給的理由是,亞當先被造,隨後夏娃從他而出,表明她服從於他、依靠於他;並且她是為他而造,作與他相配的幫助者。她在受造時既是最後的,這是她順服的一個理由;她在犯罪時又是最先的,這是另一個理由。亞當並非受了迷惑,就是說,並非首先受迷惑;蛇沒有直接先攻擊他,女人卻首先陷在罪中(哥林多後書 11:3);而且判語的一部分是:你必戀慕你丈夫,他必管轄你(創世記 3:16)。但這是一句安慰的話(第15節):那些持守自守的人必在生育兒女上,或藉著生育兒女得救:那由女人所生的彌賽亞,必傷蛇的頭(創世記 3:15);或者,她們因罪所受的判語,若她們持守信心、愛心、聖潔和自守,就不會攔阻她們蒙基督悅納。#

II.這裡還當注意:#

1.基督教規條的廣泛性;它們不只及於男人,也及於女人;不只及於她們的人身,也及於她們的服飾,必須與她們的性別相稱而端莊;又及於她們外在的舉止和行為,必須安靜,凡事順服。#

2.婦女也當如男人一樣承認敬虔;因為她們受了洗,因此有義務操練敬虔;並且,為她們的榮耀起見,當說在使徒的日子,許多婦女是傑出的基督教信徒,正如使徒行傳會告訴我們的。#

3.婦女在服飾上更容易過度,所以在這方面警戒她們就更有必要。#

4.對承認敬虔的人而言,最好的裝飾是善行。#

5.按保羅所說,婦女必須作學習的人,在教會中不許作公開的教師;因為教導是權柄的職分,女人不可僭越權柄管轄男人,只要安靜。然而,儘管有這禁令,善良的婦女仍可、也應當在家中教導自己的兒女宗教的原則。提摩太從小明白聖經;除了他的母親和外祖母,誰能教導他呢?(提摩太後書 3:15)亞居拉和他的妻子百基拉,將神的道給亞波羅講解得更加詳細;但他們是私下作這事,因為他們接他到自己那裡去(使徒行傳 18:26)#

6.這裡給出了男人對女人有權柄、女人順服男人的兩個很好的理由(第13、14節)亞當先被造,隨後夏娃;她是為男人造的,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哥林多前書 11:9);然後她受了迷惑,又使男人陷在罪中。#

7.雖然生產的困難和危險甚多且大,既是因夏娃犯罪而加給這性別懲罰的一部分,然而這裡有許多可作她扶持和鼓勵的:然而她必得救,等等。雖然在愁苦中,她卻要生產,並作活著兒女的活母親;但有這個條件,就是她們要持守信心、愛心、聖潔和自守:婦女在生產的情形之下,應當憑信心抓住這應許,作她們在需要之時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