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提摩太前書 1
提摩太前書: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4
題署與使徒的祝福。(主後64年)
1奉我們救主 神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2寫信給那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 神和我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4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 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這裡有:一、這封書信的題署,即從誰發出:奉我們救主神和主耶穌基督之命所立的基督耶穌使徒保羅。他的憑據是無可置疑的。他不但有差遣,且有命令;不但出於我們救主神,也出於耶穌基督;他是基督福音的傳道人,也是基督國度的執事。注意,神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是我們的盼望。注意,耶穌基督是基督徒的盼望;我們的盼望在乎他,我們一切永生的盼望都建立在他之上;基督在我們裡面成了榮耀的盼望(歌羅西書 1:27)。他稱提摩太為自己的真兒子,因為他曾作提摩太歸信的器皿,也因為提摩太是服事他的兒子,與他一同在福音裡服事(腓立比書 2:22)。提摩太沒有缺少盡兒子對於保羅的本分,保羅也沒有缺少以父親的關懷和溫柔待他。
二、祝福乃是: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歸與你。有人注意到,在寫給眾教會的一切書信中,使徒的祝福都是恩惠和平安;但在寫給提摩太的這兩封書信和寫給提多的書信中,卻是恩惠、憐憫、平安:這彷彿表明傳道人比別人更需要神的憐憫。傳道人比別人更需要恩惠,以忠心儘自己的本分;他們也比別人更需要憐憫,以赦免其中的過失。若提摩太這樣傑出的傳道人尚且必須倚賴神的憐憫,並且需要它加增和延續,那麼我們這些處在這時代的傳道人,所有他那卓越的靈又何其少,豈不更是如此嗎!
三、保羅告訴提摩太,他任命他擔任此職的目的是什麼:我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提摩太想要同保羅一道去,不願離開他的庇護;但保羅願意如此,因為為著公眾的服事這是必要的:他說,我曾勸你。雖然他可以用權柄命令提摩太,但為愛的緣故,他寧可選擇勸求。如今他的事務乃是留心使那教會的傳道人和百姓都安定下來:囑咐他們不可傳別的教義,只傳他們所領受的;不可藉著改進或補足基督教教義缺欠的名義,給它增添什麼;不可改變它,卻要持守那傳給他們的教義。注意,
1.傳道人不但必須受囑咐傳講福音真實的教義,也必須受囑咐不可傳別的教義。若有天使從天上傳別的教義,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 1:8)。#
2.在使徒的時代,已有企圖敗壞基督教的事(“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哥林多後書 2:17));不然,這給提摩太的囑咐本可省去。#
3.他不但必須留意自己不可傳別的教義,也必須囑咐別人不可把自己的任何東西加給福音,也不可從其中減去什麼,乃要純正而不敗壞地傳講它。他也必須留意防止他們顧念荒渺無憑的話、無窮的家譜和言語的爭辯。這在這兩封書信中常常重複(如第4章第7節;第6章第4節;提摩太後書 2:23),寫給提多的書信中也是如此。正如猶太人中有些人把猶太教帶進基督教;外邦人中也有些人把異教帶進基督教。他說:“要防備這些,警醒抵擋它們;不然,它們必在你們中間敗壞並毀滅信仰,因為它們只生出辯論,並不生出造就。”凡生出辯論的,就不是為造就;凡引起疑惑爭執的,就不是建立教會,反倒是拆毀教會。我認為,按同樣的道理,凡別的只生出辯論、不生出屬神造就的事,也當被我們棄絕和不予理會,例如從使徒直到這時代在聖職上的不間斷傳承、主教按立的絕對必要性,以及聖禮執行者的意圖對於其所執行聖禮之效力和有效性的必要性。這些和猶太人的荒渺話語、無窮家譜一樣糟糕,因為它們使我們陷入不可解脫的困難,只會動搖基督徒盼望的根基,並使其心中充滿困惑的疑慮和恐懼。屬神的造就是傳道人在一切講論中應當追求的目的,好叫基督徒在敬虔上不斷長進,日益更像那蒙福的神。還要注意,屬神的造就必須在信心中:福音是我們建造所立的根基;我們起初是因信來到神面前(希伯來書 11:6),我們也必須以同樣的道路、同一信心的原則得著造就。再者,傳道人應當儘可能避免引起爭論的事;他們若堅持宗教中那些重大而實際、不能有爭論的要點,便是好的;因為即使有關重大和必要真理的爭論,也會使人的心偏離基督教的主要目的,並蠶食宗教的精髓;宗教的精髓既在實行和順服,也在信心,使我們不至於以不義阻擋真理,反倒能在清潔的良心中持守信仰的奧秘。#
提醒提摩太所受的囑咐。(主後64年)
5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6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7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8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9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10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11這是照著可稱頌之 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
這裡使徒教導提摩太,怎樣防備那些猶太化的教師,或把荒渺話語和無窮家譜摻入福音的其他人。他說明律法的用途和福音的榮耀。
一、他說明律法的目的和用途:它的用意是促進愛,因為愛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 13:10)。
1.命令的總歸就是愛(羅馬書 13:8)。神律法的主要範圍和旨意,是使我們愛神和彼此相愛;凡傾向於削弱我們對神的愛或對弟兄之愛的,都是破壞命令的目的。福音既吩咐我們愛仇敵,善待恨我們的人(馬太福音 5:44),當然不是要廢除或取代那目的為愛的命令;遠非如此。反過來,我們被告知,縱有一切恩賜而沒有愛,就不過如鳴的鑼、響的鈸(哥林多前書 13:1)。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 13:35)。所以,那些以認識律法自誇,卻只用它作自己攪擾福音傳講的幌子的人;他們藉著為律法發熱心的名義分裂教會、使它紛亂;便破壞了命令的正當目的,那就是愛;這愛出於清潔的心,就是藉著信心潔淨、脫離敗壞情慾的心。為保持聖潔的愛,我們的心必須從一切罪惡的愛中潔淨出來;我們的愛必須出於無虧的良心。這些人乃是達到命令目的的人:他們因真實相信吩咐此事的神之道,而謹慎持守無虧的良心;這裡稱這種相信為無偽的信心。這裡我們看見那卓越恩典;愛;所伴隨的事物,有三樣:#
(1.)清潔的心;愛必須坐落在那裡,也必須從那裡發源。#
(2.)無虧的良心;我們必須天天在這事上操練,不但要得到它,也要持守它(使徒行傳 24:16)。#
(3.)無偽的信心也必須伴隨愛,因為這乃是沒有虛偽的愛;藉此運行的信心也必須有同樣的性質,真實而誠懇。如今,有些自立為律法教師的人偏離了命令本身的目的:他們自立為辯論者,但他們的辯論成了虛浮的議論;他們自立為教師,卻假稱教導別人自己所不明白的事。若教會被這樣的教師敗壞,我們不必以為奇怪,因為我們看見起初就是如此。注意,#
[1.]當人,尤其是傳道人,偏離愛這大律法;命令的目的;時,他們就會轉向虛浮的議論;人若失卻自己的目的和旨趣,他所走的每一步都離開正路,也就不足為奇了。#
[2.]爭辯,尤其在宗教上,是虛浮的;就一切善事而言,它無益且無用,卻極為有害和傷人;然而許多人的宗教幾乎只在於虛浮的爭辯。#
[3.]常作虛浮爭辯的人,喜歡且野心勃勃地作別人的教師;他們想望;即羨慕;教導的職分。#
[4.]人在對自己所要講論的事極其無知時,竟闖入傳道的職分,這實在太常見了:他們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也不知道所論定的是什麼;毫無疑問,靠著這種博學的無知,他們極大地造就聽眾!#
2.律法的用途(第8節):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猶太人不合宜地使用它,把它當作分裂教會的工具,作為他們惡意反對基督福音的遮蓋;他們立它為稱義之法,因而不合宜地使用它。因此我們不可把它廢棄,反要合宜地使用它來約束罪。有人濫用律法,並不能廢掉律法的功用;但神的設立既被濫用,就當使它回到正當的用途,併除去濫用,因為律法作為生活的準則仍極有用處。我們雖不在律法之下,如同在行為之約之下,卻仍可借它教導我們何為罪、何為本分。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即不是為遵守它的人設立的;因為若我們能遵守律法,義就必本乎律法(加拉太書 3:21)。律法乃是為邪惡的人設立,以約束他們、制止他們,攔阻罪惡和褻瀆。改變人心的是神的恩典;但律法的可畏也可以用來束縛他們的手、約束他們的舌頭。義人不需要那為惡人所必需的約束;或者至少,律法首要並主要不是為義人設立,乃是為各種罪人設立,無論罪孽較大或較小(第9、10節)。在這黑暗的罪人名冊中,他特別提到違犯第二塊法版、即我們所當盡於鄰舍的責任:違犯第五和第六誡的,有弒父母的和殺人的;違犯第七誡的,有淫亂的和親男色的;違犯第八誡的,有拐帶人口的;違犯第九誡的,有說謊的和起假誓的;然後他以這句話結束:若有別樣敵正道的事。有些人把這理解為設立民政官的權柄,使他們可以制定法律反對這等所列明的惡名昭彰的罪人,並監督這些律法得以執行。#
二、他說明福音的榮耀和恩典。保羅所用的稱謂富有表達力且意義深長;並且常常每一個稱謂就是一句話:如這裡(第11節)所說,照著可稱頌之神榮耀的福音。由此讓我們學習:
1.稱神為可稱頌的神;他在享有自己和自己一切完全中有無限的福樂。#
2.稱福音為榮耀的福音,因為它確是如此:神許多的榮耀顯在創造和護理的作為中,但在福音中顯得更多,那裡神的榮耀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保羅以為,這榮耀的福音交託給他,是加在他身上的大尊榮和賜給他的大恩惠;即把福音的傳講交託給他,因為福音的制定並沒有交託給世上任何一個人或一群人。基督福音中救恩條件的設定,是神自己的工作;但向世人宣揚它,卻交託給使徒和傳道人。這裡要注意,#
(1.)傳道職分是託付,因為福音交託給了這位使徒;它既是權柄的職分,也是託付的職分,且後者勝於前者;因此傳道人被稱為管家(哥林多前書 4:1)。#
(2.)這是榮耀的託付,因為交託給他們的福音是榮耀的福音;這是一項極其重大的託付。神的榮耀與此有極大的關係。主啊,交託給我們的是什麼樣的託付!我們多麼需要恩典,才能在這重大託付上顯為忠心!#
責備敗壞者。(主後64年)
12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13我從前是褻瀆 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做的。14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16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17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 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這裡使徒:一、為基督耶穌派他服事而感謝他。注意,
1.使人進入傳道職分是基督的工作(使徒行傳 26:16、17)。神用這些話定罪猶太人的假先知:“那些先知,我沒有打發他們,他們竟自奔跑;我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竟自預言”(耶利米書 23:21)。嚴格說來,傳道人不能使自己成為傳道人;因為作為教會的君王和元首、先知和教師,這是基督的工作。#
2.他使進入傳道職分的人,也使他們適合這職分;他所召的人,他就使其有資格。那些全然不適合工作、也沒有能力作工的傳道人,並不是基督所使進入傳道職分的,雖然恩賜和恩典的資格各有不同。#
3.基督賜給他所使進入傳道職分的人,不但有能力,也有忠心:他以我有忠心;沒有人被算為忠心,除非基督使他成為忠心。基督的傳道人是可信賴的僕人,並且他們也當如此,因為有如此重大的託付交給他們。#
4.蒙召進入傳道職分是極大的恩惠,因此蒙召的人應當為此感謝耶穌基督:我感謝那派我服事他的我們主基督耶穌。#
二、為要更彰顯基督使他進入傳道職分的恩典,他敘述自己的歸信。
1.他歸信以前是什麼樣的人: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掃羅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使徒行傳 9:1)。他殘害教會(使徒行傳 8:3)。他褻瀆神,逼迫聖徒,並且侮慢二者。那些被定意擔任重大卓越服事的人,在歸信以前往往被任憑自己陷入大惡,以致在他們得赦免上,神的憐憫更得榮耀;在他們重生上,神的恩典更得榮耀。罪的重大並不攔阻我們蒙神悅納,也不攔阻我們被他使用,只要真誠悔改。這裡注意,#
(1.)褻瀆、逼迫和侮慢,都是非常重大且可憎的罪;犯這些罪的人在神面前是極重的罪人。褻瀆神,就是直接、立即攻擊神;逼迫他的百姓,就是企圖藉著他們的肋旁傷害他;侮慢人,就是像以實瑪利,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因為這樣的人侵犯神的特權,侵害同受造者的自由。#
(2.)真正悔改的人,為著好的目的,不會不願承認自己被帶歸神以前的景況:這位善良的使徒常承認自己從前的生活如何(使徒行傳 22:4;26:10、11)。#
2.神賜給他的大恩:然而我還蒙了憐憫。這“然而”實在是蒙福的,極大的恩惠:這樣臭名昭著的叛逆者竟能在他的君王那裡得著憐憫。#
(1.)若保羅明知基督徒是神的子民而故意逼迫他們,據我所知,他就犯了不得赦免的罪;但因為他是在無知和不信中作這事,所以蒙了憐憫。注意,#
[1.]我們無知所作的罪,比明知所作的罪較輕;然而無知的罪仍是罪,因為那不知道主人意思,卻作了當受責打之事的人,必少受責打(路加福音 12:48)。無知在某些情形下會減輕罪責,雖不能除去罪責。#
[2.]不信是罪人在無知中所作之事的根源;他們不信神的警告,否則不能這樣行。#
[3.]因這些緣故,保羅蒙了憐憫: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為我是在不信中無知而作的。#
[4.]這裡有給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之人的憐憫:“然而我還蒙了憐憫,我這褻瀆神的”,等等。#
(2.)這裡他指出耶穌基督豐盛的恩典(第14節)。大罪人的歸信和得救,都歸功於基督的恩典,歸功於他格外豐盛的恩典,就是那顯在他榮耀福音中的基督恩典(第15節):“這話是可信的”,等等。這裡我們有整個福音的總綱:耶穌基督降世。神的兒子取了我們的人性,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翰福音 1:14)。他降世,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馬太福音 9:13)。他降世的使命是尋找、尋見並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 19:10)。這事的確證乃在於: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這是好消息,配得全然接納;卻並非好得不可能是真的,因為這話是可信的。這話是可信的,所以配得用信心的臂膀擁抱;它是十分可佩服的,所以應當用聖潔的愛接納;這愛是指著前一節說的,那裡說基督的恩在信心和愛心中豐盛。在本節結尾,保羅把它應用在自己身上:“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保羅是首等的罪人;他承認自己曾是如此,因為他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等等(使徒行傳 9:1、2)。逼迫人的,是最壞的罪人之一;保羅曾是這樣的人。或者,“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即在蒙赦免的罪人中我是個罪魁。這是他極大的謙卑的表明;他在別處稱自己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以弗所書 3:8),這裡卻稱自己為罪魁。注意,#
[1.]基督耶穌已經降世;有關他降世的預言如今已經應驗。#
[2.]他來是要拯救罪人;他來拯救那些不能自救、也不能幫助自己的人。#
[3.]褻瀆神的和逼迫人的乃是罪人中的魁首,保羅如此看待他們。#
[4.]罪人中的魁首可以成為聖徒中的魁首;這位使徒正是如此,因為他一點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哥林多後書 11:5),基督來是要拯救罪人中的魁首。#
[5.]這是真實至大的真理,是可信的話;這些是真實可信、可以倚賴的話。#
[6.]它配得被接納,配得我們眾人相信,使我們得安慰和鼓勵。#
(3.)保羅雖在歸信以前作了大惡,卻在神那裡得著憐憫;他談到這憐憫,#
[1.]是為鼓勵別人悔改相信(第16節):“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的人作榜樣。”基督肯忍耐這樣一個極其惹他發怒的人,乃是他忍耐的一個實例;這也是要作眾人的榜樣,叫最大的罪人不至於絕望,以為在神那裡沒有憐憫。這裡注意:第一,我們的使徒是最早歸信基督教的大罪人之一。第二,他歸信並蒙了憐憫,不但為自己,也是為別人的緣故;他是別人的榜樣。第三,主耶穌基督在大罪人的歸信上顯出極大的忍耐。第四,蒙憐憫的人信靠主耶穌基督;因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希伯來書 11:6)。第五,信靠基督的人是信他以得永生;他們相信以致靈魂得救(希伯來書 10:39)。#
[2.]他提到這事,是為歸榮耀給神;他既說到自己從神所得的憐憫,就不能繼續寫信而不插入對神賜他恩惠的感謝承認:“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永世的君王、不能朽壞、不能看見、獨一智慧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注意:第一,我們從神所得安慰的恩典,必須歸榮耀給神。那些覺察到自己受神憐憫和恩典之恩的人,心必擴張而讚美他。這裡把讚美歸給他,稱他為永世、不能朽壞、不能看見的君王。第二,我們既已發現神是良善的,就不可忘記宣告他是偉大的;他對我們恩慈的意念,絕不可減低我們對他的崇高意念,反倒應當增加。神曾特別留意保羅,向他施憐憫,使他與自己相交;然而保羅仍稱他為永世的君王,等等。神恩待我們,應當使我們驚歎他榮耀的屬性。他是永恆的,沒有日子的開始,也沒有生命的終結或時間的變遷。他是亙古常在者(但以理書 7:9)。他是不朽壞的,也是永生的本源;惟有他是不死的(提摩太前書 6:16),因為他不能死。他是不能看見的,因為人的眼不能看見他;他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摩太前書 6:16)。他是獨一智慧的神(猶大書 1:25);惟有他有無限的智慧,是一切智慧的泉源。“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或者說:“願我永遠從事於歸尊貴和榮耀給他,正如千萬千萬的天使所作的”(啟示錄 5:12、13)。#
保羅對提摩太的囑咐。(主後64年)
18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19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20其中有許米乃和亞歷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這裡是他給提摩太的囑咐,要他堅定地繼續自己的工作(第18節)。注意,福音是交託給其傳道人的責任;它託付給他們,要他們留意按著福音的旨意、意義和其偉大作者的目的,妥當地應用它。看來從前有預言指著提摩太,說他應當進入傳道職分,並在傳道的工作上顯為卓越;這鼓勵保羅把這囑咐交託給他。注意,
1.傳道職分是一場爭戰,是與罪和撒但爭戰的美好爭戰;傳道人特別是在主耶穌;我們救恩的元帥(希伯來書 2:10);的旌旗之下,為他的緣故,抵擋他的仇敵而從事爭戰。#
2.傳道人必須打這美好的仗;縱有反對和灰心的事,也必須殷勤勇敢地儘自己的職分。#
3.這裡提到從前指著提摩太的預言,作為激勵他剛強而憑良心盡本分的動機;同樣,別人對我們所懷的美好盼望,也應當激勵我們盡本分:“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4.我們必須持守信心和無虧的良心:“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第19節)。丟棄無虧良心的人,很快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讓我們遵從更新而被光照的良心的指引,並持守無虧的良心(使徒行傳 24:16),就是不被任何惡行或罪敗壞的良心;這會成為保守我們在真道上純正的方法。我們必須同時顧及這兩者,因為信仰的奧秘必須存於清潔的良心中(第3章第9節)。至於那些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的人,他特別指出兩人,即許米乃和亞歷山大;他們曾承認基督教信仰,卻放棄了這承認。保羅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宣告他們屬於撒但的國度;有些人認為,他藉著一種非常的權柄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撒但驚嚇或折磨,叫他們學習不再謗讟,不再反駁或毀謗基督的教義和主的善道。注意,初期教會最高懲治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進一步犯罪,並挽回罪人。在此事上,這是為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書 5:5)。注意,#
(1.)愛好撒但服事和工作的,理當被交給撒但的權勢:“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
(2.)神若願意,可以藉著相反的事作工:許米乃和亞歷山大被交給撒但,是要叫他們學習不再謗讟,儘管人倒會以為他們從撒但那裡學會更多地謗讟。#
(3.)丟棄無虧的良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的人,什麼事都不會懼怕,連謗讟也不例外。#
(4.)所以,若我們想遠離謗讟,就當持守信心和無虧的良心;因為我們一旦放開對這些的持守,就不知道會停在哪裡。#
在題署之後(第1、2節),有:一、給提摩太的囑咐(第3、4節)。二、律法真正的目的(第5–11節),其中他說明這與福音完全相符。三、他提到自己蒙召作使徒,併為此表達感謝(第12–16節)。四、他的頌讚(第17節)。五、再次囑咐提摩太(第18節),並提到許米乃和亞歷山大(第19、2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