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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6

本章主要包括两部分。前一部分中,使徒给我们几条明白而实用的指示,尤其旨在教导基督徒彼此当尽的本分,并促进圣徒在爱中的相交(第1–10节)。后一部分中,他重申本书信的主要宗旨,即坚固加拉太人,使他们抵挡那些使他们犹太化的教师的诡计,并坚守福音的真理和自由。为此,他一、说明这些教师的真实品格,并表明他们出于何种动机、怀着何种意图行事(第11–14节)。二、又使他们知道他自己的心志和行为。由这两方面,他们很容易看出,自己实在没有什么理由轻看他而附和那些人。随后,他以严肃的祝福结束了这封书信。

责备中的温柔;自我省察;属灵的心志与施惠。(主后56年)

1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2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3 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4 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只在自己,不在别人了。5 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6 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美善之物供给施教的人。7 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8 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9 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10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

使徒在前章曾劝基督徒要用爱心互相服事(第13节),又警戒我们不可存一种心态(第16节);这种心态若任其发展,就会妨碍我们表现他所劝勉的彼此相爱与相助。因此,他在本章开头继续给出一些指示;若能适当地遵守,既会促进前者,也会防止后者,并使我们的行为更符合基督徒的身分,也使我们彼此之间更有益处、更得安慰。特别是,

I. 我们在此受教,应当温柔地对待偶然被过犯所胜的人(第1节)。他提出一个常见的情形: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也就是说,因试探猝然而至而被带入罪中。有一种是人凭着筹划、考虑,并定意犯罪而追逐过犯;另一种则是被过犯所胜。这里所设想的是后一种情形;使徒表明,在这种情形中应当大有温柔。属灵的人,不但指传道人(仿佛只有他们才可称为属灵的人),也指其他基督徒,特别是在基督教中较为长进的人;这些人必须用温柔的心把这样的人挽回过来。这里要注意:1. 所指示我们的本分——挽回这样的人;我们应当借着忠实的责备、切合实际且合时宜的劝告,努力领他们悔改。原文 katartizete 的意思是把脱臼的骨头接合;因此,我们应当努力使他们重新复原,借着使他们知罪、知错,劝服他们归回本分,并因此以赦罪之恩的意识安慰他们;既已这样挽回他们,就当向他们坚固我们的爱。2. 这事应当如何行:要用温柔的心;不可在忿怒和激情中,像那些因弟兄跌倒而得意的人,乃要以温柔相待,像那些宁可为此忧伤的人。许多必要的责备因在忿怒中发出而失去功效;但若以平静和温柔处理,并显出是出于真诚的爱心和对受责备者福祉的关切,就很可能留下恰当的印象。3. 为什么必须温柔地这样做,有一个很好的理由:要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我们应当极温柔地对待偶然陷在罪中的人,因为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事会不会在某时也临到自己。我们也可能受试探,甚至被试探胜过;所以,若我们正确地省察自己,这便会使我们愿意照着我们在这种情形中所愿人待我们的方式待人。

II. 我们在此受指示,要互相担当重担(第2节)。这可看作是指前面所说的事,从而教导我们:对于那些常常伴随我们的软弱、愚昧和缺欠,要彼此忍耐、怜悯;我们虽不应当完全纵容它们,却也不可因此彼此苛刻。或者,也可看作一条较普遍的命令,指示我们在所遇到的各种试炼和患难中彼此同情,并随各人境况所需,乐意彼此提供安慰和劝告、帮助和扶持。使徒为激励我们如此行,作为动机补充说:这样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这是按着他诫命的律法行事;那律法就是爱的律法,要求我们彼此包容、彼此饶恕,彼此同情、彼此怜悯;这也合乎他的榜样和典范,对我们有律法的效力。他忍耐我们一切的软弱和愚昧,也体恤我们的软弱;所以,我们彼此保持同样的心志,实有充分理由。注意,虽然我们作为基督徒脱离了摩西的律法,却仍在基督的律法之下;因此,我们不该像那些强迫人遵守摩西律法的人那样,把不必要的重担加在别人身上,而更应当借着彼此担当重担来完全基督的律法。使徒知道,骄傲会大大妨碍他所劝勉的彼此谦让和同情;自负会使我们责难、轻看弟兄,而不肯容忍他们的软弱,并在他们偶然被过犯所胜时设法挽回他们。因此,他在第3节谨慎地警戒我们不可如此。他设想人很可能自以为有些什么——对自己的才干抱有偏爱的看法,以为自己比别人更聪明、更好,也适于对他们发号施令——其实他一无所有,里面没有什么实质或坚固的东西,可以作为他所自恃和自高的根据。为劝阻我们放任这种心态,他告诉我们,这样的人不过是自欺;他既假装有自己所没有的而欺骗别人,便是把最大的骗局加在自己身上,迟早必会发现其可悲的后果。这绝不能为他赢得他所期待的、在神或善人面前的尊重;他不会因自以为才干充足就较少犯错,也不会因此更不受试探的侵袭,反倒更容易落入试探并被其胜过;因为自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因此,我们不应纵容这种虚荣的性情;它既破坏我们对同作基督徒之人所应有的爱心和恩慈,也伤害自己。我们倒更应接受使徒的劝勉(腓立比书 2:3):“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注意,自负不过是自欺:它既与我们对人所当有的爱不相合(因为爱是不自夸,不张狂的,哥林多前书 13:4),也是对自己的欺骗;世上再没有比自欺更危险的欺骗了。为防止这种恶事,

III. 我们受劝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第4节)。我们自己的行为,主要是指我们自己的行动或品行。使徒吩咐我们要察验这些,就是按神话语的准则认真而不偏不倚地审查,看它们是否合乎那准则,因而是否为神和良心所认可。他把这说成是每个人的本分;我们与其急于论断、责难别人,倒不如查察、省验自己的道路;我们的事务更多在家里,更多关乎自己,而不在外面和别人身上,因为我们有什么资格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从这一劝勉与前文的关联可见,若基督徒能适当地从事这项工作,就容易发现自己里面的缺陷和过失;这些很快会使他们确信,自己实在没有什么理由自负,也没有什么理由严厉责难别人。因此,这使我们有机会注意到:保守我们不骄傲自己的最好方法,就是察验我们自己;我们越熟悉自己的心和道路,就越不容易轻看人,也越愿意怜悯、帮助别人处于软弱和患难之中。为劝服我们履行这项必要而有益的、察验自己行为的本分,使徒提出两个很适切的考虑:——

1. 这是使我们只在自己里面有喜乐的途径。若我们认真着手察验自己的行为,经过考验,能在对神的真诚和正直上蒙神认可,那么我们就可盼望在自己的心灵里得安慰和平安,有自己的良心为我们作证(正如哥林多后书 1:12);他暗示,这比能在别人里面欢喜有好得多——无论是因别人对我们抱有好看法,或因使别人转而同意我们的意见而欢喜;假教师惯常以此夸耀(正如第13节所见);或是借着把自己与别人比较而欢喜,看来有些人正是如此,他们因自己没有像某些人那样坏,就容易自以为好。太多人倾向于因这些缘故看重自己;但由此产生的喜乐,远不及我们按神话语的准则不偏不倚地察验自己,并因此能在神面前蒙认可所产生的喜乐。注意,(1.) 我们虽然没有什么可以在自己里面夸口,却可以在自己里面有喜乐的根据:我们的行为在神手中不能赚得什么;但是,若我们的良心能为我们作证,表明我们的行为是神因基督的缘故所认可、悦纳的,我们便有充分的根据在其中欢喜。(2.) 在自己里面有喜乐的真实途径,是多多察验自己的行为,按神话语无误的准则省察自己,而不是按别人实际如何,或可能怎样看待我们的虚假尺度。(3.) 在自己里面有夸耀的根据,比在别人里面有夸耀的根据更可取。若我们有良心的见证,知道自己为神所悦纳,就不必太在意别人如何思想或谈论我们;若没有这个,别人的好评对我们也帮助甚少。

2. 使徒用来敦促我们履行察验自己行为这一职责的另一理由,是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第5节);意思是在那大日,每个人都要按着他在这里的行为被交账。他设想有一日将到,我们都必须向神交自己的账;并宣告那时审判将会进行,判决将会作出,不是按世人对我们的看法,也不是按我们对自己所持的任何无根据的意见,或按我们比别人好或坏,而是按我们在神面前真实的情形和行为。既然有这样的可畏时日可盼望,那时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我们现在就实在极有理由察验自己的行为:既然我们以后必定要被交账,现在就应当常常向自己交账,察看我们是否会成为那时神所承认、所认可的人。既然这是我们的本分,若我们更常实行,我们对自己和同作基督徒之人的想法便会更合宜;我们也不会因自己所犯的任何错误或过失而严苛相待,反会更愿意借着彼此担当重担,完全那将要审判我们的基督的律法。

IV. 基督徒在此受劝,应当慷慨乐意地供养他们的传道人(第6节):“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美善之物供给施教的人。”这里我们可以注意:1. 使徒把这说成一件众所周知并公认的事:既有受教的人,也有被设立教导他们的人。传道的职分是神所设立的,并非人人都可一概承担,只限于神使其合格并呼召他们承担的人;即使理性本身也指示我们,应当分别教师和受教者(因为若人人都是教师,就无人受教);圣经也充分宣明,神的旨意是要我们如此行。2. 神的道是传道人教导、训诲别人的内容;他们所要传讲的是这道(提摩太后书 4:2)。他们所要宣明的是神的旨意(使徒行传 20:27)。他们不是我们信心的主宰,乃是帮助我们喜乐的人(哥林多后书 1:24)。神的道是信仰和生活唯一的准则;他们当研读、讲明并运用它,使别人得造就,但他们只应在按这准则说话的范围内受人尊重。3. 在道理上受教之人的本分,是支持那些被设立教导他们的人;因为他们应当在一切美善之物上供给他们,即从神所赐给他们的美物中,甘心乐意地奉献传道人舒适生活所需的事物。传道人应当专心读经、劝勉、教导(提摩太前书 4:13);不可让今生的事务缠累自己(提摩太后书 2:4);因此,他们既向别人撒属灵的种子,收取属肉身的供给,实在是合宜公平的。这也是神自己的安排;因为在律法之下,办理圣事的人靠殿中的物养生,主也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哥林多前书 9:11、13、14)。

V. 这里有一项警戒,要防备轻慢神,或设想他会被单纯的虚饰或口头承认欺骗,从而自欺(第7节):“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这可看作是指前面的劝勉,其目的便是使那些借任何似是而非的借口免除自己供养传道人之本分的人,知晓他们的罪和愚昧。或者,也可从较普遍的角度来理解,关乎宗教的全部事务;其意在使人不再怀着虚妄的盼望,以为自己忽略宗教的职责而仍可享受其赏赐。使徒在此设想,许多人倾向于推诿宗教的工作,特别是其中较需舍己和花费的部分,同时又可能装出宗教的样子并作出承认;但他向他们保证,这种行径是他们的愚昧,因为他们虽可能借此欺骗别人,若以为能欺骗神,就不过是自欺;神既完全知道他们的内心,也知道他们的行为,既不能受骗,也不会受轻慢。因此,为防备此事,他指示我们给自己定下一条准则: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换言之,我们现在怎样行,在那大日所交的账也必怎样。现今是我们撒种的时候;来世将有一次大收割;农夫收割时怎样按撒种时所种的而收,我们那时也必按现在所撒的而收。他又告诉我们(第8节),正如有两种撒种,即顺着肉体撒种和顺着圣灵撒种,照样,将来的交账也必不同:我们若顺着肉体撒种,就必从肉体收败坏。我们若种的是风,收的就是暴风。那些过属肉体、放纵情欲生活的人,不把自己用于尊荣神和造福别人,反而把一切思想、关切和时间都耗费在肉体上,他们不可期望这种行径会结出别的果子,唯有败坏——现今卑微而短暂的满足,以及最终的毁灭和悲惨。反之,那些顺着圣灵撒种的人,在圣灵的引导和影响下过圣洁、属灵的生活,即一生献身于神、对别人有益并乐于服事别人,可以确信必从圣灵收永生——他们在现今的道路中必得最真实的安慰,并在其终局得永远的生命和福乐。注意,那些企图轻慢神的人,不过是自欺。宗教上的伪善既是最大的愚昧,也是最大的邪恶,因为我们所面对的神很容易看透我们一切的伪装,并且以后必定不是按我们的口头承认,而是按我们的实行待我们。

VI. 这里又给我们一项警戒,不可在行善上疲倦(第9节)。我们既不该推诿本分的任何部分,也不应当在其中疲倦。我们所有人都有过于强烈的这种倾向;我们很容易在本分上松懈、厌倦,甚至离弃本分,特别是使徒在此特别着眼的、向别人行善的那一部分。因此,他要我们谨慎防备此事;他为此给出一个很好的理由,因为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他在这里向我们保证,凡真诚从事行善的人,都有赏赐存留;这赏赐必在适当的时候赐给我们——即使不在今世,也必定在来世;但条件是我们不可在尽本分的道路上灰心。若我们对此厌倦并退后,不但会失去这赏赐,也会失去已经行善所得的安慰和益处;但若我们在行善中持续到底,即使赏赐有所迟延,也必定来到,而且必如此丰盛,足以报偿我们一切的劳苦和恒心。注意,坚持行善既是我们的智慧和益处,也是我们的本分,因为赏赐只应许给这样的人。

VII. 这里劝勉所有基督徒各在其位行善(第10节):“所以,有了机会,等等。”若我们要表明自己真是基督徒,仅仅向别人存着善意还不够。这里所推荐给我们的本分,与前几节所说的是同一件事;使徒在那里劝我们在此事上真诚并恒心,这里则指示我们它的对象和准则。1. 这项本分较普遍的对象是众人。我们不可像犹太人和犹太化的基督徒所容易做的那样,把我们的慈惠和施舍局限在太狭窄的范围内;凡与我们同有共同人性的人,只要我们能力所及、他们有需要,我们都应当乐意向他们施行。但实行这事时,我们应特别顾念信徒一家的人,即与我们承认同一信仰、同属基督身体的人;并非排除别人,却应优先顾念这些人。基督徒的爱心应当广博;但其中仍须特别眷顾善人。神善待众人,却特别善待他自己的仆人;我们行善时,也必须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效法神。2. 我们向别人行善所当遵守的准则,是有了机会就行;这意味着,(1.) 我们应当趁有机会时,或趁我们还活着时,务必行善;因为这乃是我们能向别人行善的唯一时期。因此,若我们要在这事上行得正当,就不可像太多人一样,在有生之年忽略它,却借口临终时还要做些这样的事而拖延至死时;因为我们不能确定那时还有机会,即使有,也没有理由盼望我们所做的会如此蒙神悦纳,更不能盼望我们在不能再为自己保留财物时,留下一点为着别人的益处,就能补赎过去的疏忽。我们应当留意在有生之年行善,甚至要以此作为我们一生的事业。(2.) 我们应当随时预备好利用每一个机会行善:不可满足于已经行过一些善,而要在有新的机会出现时,尽我们能力所及也乐意抓住机会,因为我们受指示要“分给七人,或分给八人”(传道书 11:2)。注意,[1.] 神既使我们有向别人行善的本分,也在他的护理中为我们预备行善的机会。因为常有穷人和我们同在(马太福音 26:11)。[2.] 神何时给我们机会能帮助别人,他就期望我们照着自己的才能和能力加以运用。[3.] 我们需要敬虔的智慧和审慎,引导我们实行慈惠或施舍,尤其引导我们选择适当的对象;因为虽然所有有需要的人都不可完全忽略,但人和人之间仍须有所分别。

迷惑人之教师的品格;基督十字架的功效;使徒的祝福。(主后56年)

11 你们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12 凡希图外貌体面的人,都勉强你们受割礼;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13 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他们愿意你们受割礼,不过要借着你们的肉体夸口。14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15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16 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神的以色列民。17 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18 弟兄们,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与你们的心灵同在。阿们。

使徒既已详细确立福音的教义,并努力劝说这些基督徒的行为要与之相称,看来似乎本要在此结束书信,特别是在他已经告诉他们,为特别表示对他们的敬重,他亲手写了这封长信,没有像他在其他书信中惯常所做的那样,使用别人作他的书记,只在信上署名。然而,他对他们的爱如此深切,对要挽回他们脱离假教师在他们身上造成的恶劣印象又如此关切,以致他不能住笔,直到再一次说明那些教师的真实品格,以及他自己与之相反的心志和行为,使他们借着比较二者,更容易看出自己实在没有理由离开他所教导他们的道理而随从那些人的道理。

I. 他从几方面向他们说明那些勤于迷惑他们的教师的真实品格。比如,1. 他们是希图外貌体面的人(第12节)。他们对宗教的外在形式极其热心,急于遵守,也强迫别人遵守礼仪律法的仪式;同时,他们却很少或全不顾念真实的敬虔。因为如使徒在下一节所说,他们自己也不守律法。骄傲、虚浮、属肉体的心,最想要的莫过于外貌体面;他们很容易满足于有那么一点宗教,可以帮助他们维持这种好看的外表。然而,最殷勤于装出宗教外表的人,常常最缺少宗教的实质。2. 他们是惧怕受苦的人,因为他们强迫外邦基督徒受割礼,不过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他们这样做,与其说是顾念律法,不如说是顾念自己;他们愿意全身而退,保全世上的货物,并不在乎信心和无亏的良心遭遇船破。他们主要的目的,是讨犹太人的喜欢,维持自己在他们中间的名声,从而避免保罗和其他忠实承认基督教义的人所遭受的患难。3. 他们品格的另一部分,是有结党之心,他们对于律法的热心,不超过律法服从他们属肉体和自私设计的程度;因为他们愿意这些基督徒受割礼,好借着他们的肉体夸口(第13节),说他们已使这些人归到自己一边,使他们作了归信者,而他们肉身上带着这个记号。这样,他们虽假装促进宗教,实是宗教最大的仇敌;因为没有什么比人党和结党更毁坏宗教的利益。

II. 另一方面,他使我们知道他自己的心志和行为,或者说,表明他自己的信、望和乐;特别是,

1. 他的主要夸耀是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第14节)。基督的十字架在此是指他在十字架上的受苦和受死,或指借着被钉十字架的救主得救的教义。这是犹太人所绊跌、希腊人所看为愚拙的;那些犹太化的教师自己虽然已经接受基督教,却仍以它为耻,以致为迁就犹太人、避免受他们逼迫,主张把遵守摩西律法与信基督混合起来,视为得救所必需的。但保罗对此有十分不同的看法;他非但没有因基督的十字架而冒犯、羞耻或害怕承认,反倒以之夸耀;不仅如此,他只愿意在这上面夸耀,并以最大的憎恶拒绝把任何事与之并列,作为他所看重的对象;“我断不以别的夸口”,等等。这是他作为基督徒一切盼望的根基:这是他作为使徒决意传讲的教义;无论他坚决持守这教义会给他带来何等试炼,他不但准备顺服,也准备在其中欢喜。注意,基督的十字架是好基督徒主要的夸耀;我们以它夸耀实有最充分的理由,因为我们一切的喜乐和盼望都归功于它。

2. 他向世界是死的。借着基督,或借着基督的十字架,世界向他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他向世界也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他经历了其能力和功效,使他脱离世界,这是他以之夸耀的一大理由。假教师是属世心志的人,他们主要关心世俗的利益,因此使自己的宗教迁就这些利益。但保罗是另一种心志的人;世界既不善待他,他也不大看重世界;他已经超越世界的笑脸和蹙眉,对世界变得像一个正在离世而死的人那样漠不关心。这是所有基督徒都应当努力追求的心志;达到它最好的途径,是多多与基督的十字架相交。我们越尊崇他,就越轻看世界;我们越思想我们亲爱的救主从世界所遭遇的苦难,就越不可能恋慕世界。

3. 他并没有把自己宗教信仰的重点放在争论双方利益的任何一边,而是放在纯正的基督教上(第15节)。当时基督徒中有一种不幸的分裂;受割礼和未受割礼已成为他们彼此区别的名称;因为(第2章第9、12节)犹太基督徒被称为受割礼的人和奉割礼的人。假教师极力热衷于割礼,甚至把它说成得救所必需的;因此,他们竭尽所能强迫外邦基督徒接受它。在这事上,他们比别人走得远得多;因为使徒虽然容许犹太归信者使用割礼,却绝不赞成把它强加给外邦人。然而,他们所如此看重的,保罗却很少看重。割礼不可强加于外邦归信者,这对于基督教的利益确是极其重要的;因此,他以最大的力量致力反对这事。但至于单单受割礼或未受割礼,凡接受基督教信仰的人原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以及他们赞成还是反对继续使用割礼,只要不把宗教寄托于此——这在他看来相对而言都是无足轻重的事;因为他十分知道,在基督耶稣里,就是照他的看法,或在基督教的制度之下,割礼或未受割礼对于人蒙神悦纳都没有什么功效,惟有作新造的人才有功效。这里他教导我们,真正的宗教既不在于什么,也在于什么。它不在于受割礼或未受割礼,不在于我们属于这个或那个基督徒宗派;而在于我们作新造的人;不在于有一个新名称,或换上一副新面孔,而在于我们的心意得以更新,并且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这在神面前最为重要,在使徒看来也是如此。若把这段经文与别处相比较,我们就能更充分地看见,究竟是什么使我们最蒙神悦纳,因而我们最当关切的是什么。这里告诉我们,是作新造的人;而第5章第6节说,是生发仁爱的信心;哥林多前书 7:19 说,是遵守神的诫命。由这一切可见,这乃是心思和内心的改变,借此我们被引导并得着能力去信靠主耶稣,且过一种献身于神的生活;若缺少这种内在、有生命、实践性的宗教,任何外在的宣称或特殊的名称,绝不能对我们有所帮助,也不足以使我们蒙他悦纳。若基督徒恰当地关切在自己身上经历这事,并在别人身上促进这事,即使这未必使他们放下各自的区别名称,至少也会使他们不再如常常所做的那样,把这些名称看得如此重大。注意,基督徒应当谨慎,把自己宗教信仰的重点放在神所放的地方,就是那些使我们蒙他悦纳的事上;我们看见使徒正是如此行,在这事上跟从他的榜样,乃是我们的智慧和益处。使徒既说明了在宗教中最主要的考量是什么,以及他最看重的是什么——不是徒有虚名或空洞的宣称,而是纯正且使人得救的改变——便在第16节向一切按这准则而行的人宣告祝福:凡照此准则而行的,愿平安、怜悯临到他们,并临到神的以色列。这里所说的准则,可以较广泛地指神的全备话语,即信仰和生活完整而完全的准则;或指他在本书信中所阐明的福音教义,或称义和得救之道,就是借着信基督而不靠律法的行为;也可视为更直接地指向他刚才所说的新造的人。他为那些按这准则而行的人所求的祝福,或所给他们的盼望和前景(因为这些话可以看作祈祷,也可以看作应许),乃是平安和怜悯——与神及良心的平安,以及今生一切于他们所需的安慰;还有怜悯,就是在基督里有分于神白白的爱和恩惠;这乃是一切其他福分的根源和泉源。他们里面所成就的那恩慈的改变,已为这些福分奠定了根基;只要他们以新造的人行事,并按福音的准则管理自己的生活和盼望,他们就可以最确实地倚赖这些福分。他宣告,这些将是一切神的以色列人的分;他所指的是所有真诚的基督徒,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所有真以色列人;他们虽未必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却已成为他属灵的后裔;他们既承受他的信心,也就与他同承受同一应许,因而有权享受这里所说的平安和怜悯。犹太人和犹太教化的教师想把这些福分局限于受割礼并遵守摩西律法的人;但与此相反,使徒宣告,这些福分属于一切按福音或新造的人的准则而行的人,也就是属于一切神的以色列人;这暗示唯有按此准则而行的人才是神真正的以色列人,并非那些他们极力坚持的割礼之准则;因此,这才是得着平安和怜悯的真正道路。注意:(1)真正的基督徒是按准则而行的人;不是按他们自己杜撰的准则,而是按神亲自为他们规定的准则。(2)即使按这准则而行的人,仍然需要神的怜悯。但是,(3)凡真诚努力按这准则而行的人,都可确信平安和怜悯必临到他们:这是与神、与自己、与他人和睦的最佳道路;因此,我们既可确知现今有神的恩惠,也可确知将来必在他那里得着怜悯。

4. 他曾甘心为基督和基督教的缘故受逼迫(第17节)。正如基督的十字架,或借着被钉十字架的救主得救的教义,是他所最夸耀的;他也甘愿冒一切危险,绝不背弃这真理,或任由它被败坏。假教师害怕逼迫,这正是他们热衷于割礼的主要原因,正如我们在第12节所见。但这在保罗却是最不挂心的事;他并不因所遭遇的任何患难而动摇,也不以自己的性命为宝贵,只要他可以欢喜地跑完自己的路程,完成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为神恩惠的福音作见证(使徒行传 20:24)。他已经为基督的事受了许多苦;因为他身上带着主耶稣的印记,就是他因坚定归向基督和他从基督所领受的福音教义,而从逼迫他的仇敌所受之伤的疤痕。由此可见,他坚信这真理的真实性和重要性,也绝非如他们诬称的那样赞同割礼;因此,他以合乎使徒权柄并适合他内心深切关怀的热诚和严正,坚持要求从今以后不要有人搅扰他,即借着反对他的教义或权柄,或借着加在他身上的任何这类诽谤和辱骂来搅扰他;因为无论从他所说的话或所受的苦来看,这些事都显然极其不公且有害,而那些挑起或接受这些事的人也极不合理。注意:(1)人若甘愿为维护某些真理而受苦,便可合理地推定他们已完全确信这些真理。(2)把与别人的宣称、甚至与他们所受的苦都相违背的事归咎于他们,是极不公正的。

III. 使徒现已完成他为使加拉太众教会知罪并得以挽回所要写的话,便以他的使徒祝福结束这封书信(第18节)。他称他们为弟兄,借此显明他的极大谦卑,以及他对他们所怀的温柔爱心,尽管他曾从他们遭受恶待;他以这个极其严肃而深情的祈祷向他们告别,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常与他们的心灵同在。这是使徒惯常的告别祝愿,正如我们所见(罗马书 16:20、24;哥林多前书 16:23)。在此他祈求他们得享基督的恩惠,无论在其特别的功效上,还是在其可感知的凭据上;愿他们从他领受一切所需的恩典,来引导他们走路,坚固他们作工,建立他们基督徒的道路,并在生命的一切试炼和死亡本身的前景之下鼓励、安慰他们。这合宜地称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因为他既是这恩典唯一的买赎者,也是所设立的分赐者;这些教会任由自己被引入一种极其羞辱基督、也对他们甚为危险的见解和实践,确已足以丧失这恩;然而,他出于对他们极深的关切,并知道这对他们何等重要,便恳切地为他们祈求这恩;并且愿这恩与他们的心灵同在,使他们不断经历这恩对其灵魂的影响,引导并使他们能够在宗教信仰中以真诚和正直行事。要使我们幸福,我们所需祈求的无过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使徒为这些基督徒祈求这恩,借此向我们显明我们最当求得的是什么;并且为了鼓励他们和我们盼望得着这恩,他加上了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