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彌迦書 6
彌迦書: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3
神與他百姓的辯論(主前710年)
1以色列人哪,當聽耶和華的話!要起來向山嶺爭辯,使岡陵聽你的話。2山嶺和地永久的根基啊,要聽耶和華爭辯的話!因為耶和華要與他的百姓爭辯,與以色列爭論。3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什麼呢?我在什麼事上使你厭煩?你可以對我證明。4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從作奴僕之家救贖你;我也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5我的百姓啊,你們當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設的謀和比珥的兒子巴蘭回答他的話,並你們從什亭到吉甲所遇見的事,好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公義的作為。
在這裡,
I.這信息的引言極其莊嚴,足以引起我們最嚴肅的注意。#
1.百姓受命要聽:現在你們要聽耶和華所說的話。先知所說的是從神而說,是奉他的名而說;所以他們有責任聽,不可把它當作一個有罪、必死之人的話,乃要當作聖潔、永活之神的話。現在要聽他所說的,因為遲早他必使人聽見。#
2.先知受命要急切地說,並要著重他所說的話:你當起來,在眾山面前,或與眾山爭辯;即使可能,也要使岡陵聽你的聲音;要與猶大的山嶺岡陵爭辯,就是與那些山嶺岡陵的居民爭辯;有人認為,這也是指他們在其上敬拜偶像、因而受汙穢的山嶺岡陵。但更合宜的是作較普遍的理解,正如他照所受的命令呼召的不只是眾山,也有大地堅固的根基。這是要:#
(1.)激起先知的熱切;他必須說得激烈,彷彿連岡陵山嶽也要使之聽見;必須大聲呼喊,毫不顧惜;他奉神名所要說的,必須在眾山面前公開宣告,如同既不羞於也不怕承認自己信息的人;他必須以關切的人的樣子說,以願意對人心說話的人的樣子說,因而顯明是從心裡說的。#
(2.)揭露百姓的愚鈍:“讓岡陵聽你的聲音吧,因為這無知而漫不經心的百姓不肯聽,也不肯留意。讓無耳的磐石、大地的根基聽吧,因為有耳的以色列卻不肯聽。”這是向眾山岡陵的呼籲;讓它們見證,以色列已得了充分的警告和美好的勸告,只要他們肯接受。以賽亞也是這樣開始的:“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讓它們在神與他的葡萄園之間判斷。#
II.信息本身極其動人。他要使全世界都知道,神與他的百姓有爭端,有充分的理由控告他們。他們的罪行是公開的,因此控告他們的條款也公開陳列。要注意,耶和華與他的百姓爭辯,他要與以色列辯論;他要藉著他的先知辯論,藉著他的護理辯論,以證實他的控告。注意,#
1.罪使神與人之間生出爭端。公義的神向每一個罪人都有訴訟:有債務之訴,有侵害之訴,有毀謗之訴。#
2.若以色列,就是神自己承認的百姓,以罪惹他發怒,他必使他們知道他與他們有爭端;他看見他們裡面的罪,且對此不喜悅;不僅如此,他們的罪比別人的罪更令他不悅,因為這些罪更使他的靈憂傷,更羞辱他的名。#
3.神必與那些和他有爭端的人辯論,也必與他的百姓以色列辯論,使他們可以知罪,使他可以顯為公義。在前章末了,他在怒氣和忿怒中與外邦人辯論,為要使他們滅亡;但在這裡,他以憐憫和溫柔與以色列辯論,為要使他們悔改:“來吧,我們彼此辯論。”神與我們講理,是要教導我們與自己講理。看神案件的公平;它經得起辯論,罪人自己也必被迫承認判決,承認神的道路公平、他們的道路不公平(以西結書 18:25)。現在,#
(1.)神在此質問他們,要他們說明他向他們做了什麼,以致給他們離棄他的理由。他們背離神,悖逆他;但他們有任何理由這樣做嗎?“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什麼呢?我在何事上使你厭煩呢?”(第3節)若臣民棄絕對君王的忠誠,他們會假稱;正如十個支派背叛羅波安時所作的;他的軛對於他們太重;但你們能作這樣的假稱嗎?我向你們做了什麼不公或不慈的事呢?我在何事上用服事的重擔或貢賦的索取使你們厭煩呢?我豈使你服事而有所供獻嗎(以賽亞書 43:23)?你們的列祖在我身上找著什麼不義呢(耶利米書 2:5)?他從未欺騙我們,也從未使我們對他的盼望落空;從未虧待我們,也從未使我們蒙羞;我們為何反倒虧待、羞辱他,並使他對我們的期望落空呢?這是向一切曾在神服事中之人的挑戰:若他們在任何事上發現他是嚴酷的主人,或發現他的要求不合理,就可以指證他。#
(2.)既然他們不能指出他向他們做過任何不是,他就要向他們指出他為他們所做的許多事;這些事本應使他們永遠服事他(第4、5節)。他們在此受指示;我們也在他們裡面受指示;要在回顧神的恩惠時追溯得很遠;讓他們記念從前的日子,起初的日子,就是他們被組成一個民族的時候,以及神為他們所行的大事。#
[1.]當他將他們從埃及、他們為奴之地領出來的時候(第4節)。他們滿足於奴役,幾乎愛上自己的鎖鏈,為的是有充足的蒜和蔥;但神領他們上來,激起他們對自由的志向,並使他們下定決心,以勇敢的努力掙脫枷鎖。埃及人緊緊扣住他們,不肯讓百姓離去;但神不是用價錢,乃是用能力,將他們從為奴之家,或更確切說從為奴役之家救贖出來;因為這正是十誡引言所用的字,暗示那些作為盡本分理由的考慮,若我們不加以利用,便會成為加重我們罪責的依據。他領他們從埃及進入廣闊哀號的曠野時,既沒有不給自己留下見證,也沒有不給他們留下引導;因為他差遣摩西、亞倫、米利暗在他們前面,就是三位先知(迦勒底釋義本如此說):摩西是舊約的大先知,亞倫是他的先知(出埃及記 7:1),米利暗是女先知(出埃及記 15:20)。注意,當我們追念神從前賜給我們的憐憫時,不可忘記我們年幼時好教師和好治理者的恩惠;那些在我們前面說“這是正路,你們當行在其間”的人,應當被提說,使榮耀歸於神;是神差遣他們在我們前面,為主預備道路,也為他預備百姓。#
[2.]當他領他們進入迦南的時候。神領他們進入安息之地時所作的事,不亞於他領他們出離奴役之地時所作的事那樣榮耀自己、尊榮他們。摩西、亞倫、米利暗雖然死了,他們卻仍發現神是不變的。讓他們記念神為他們所作的事。第一,他挫敗並破壞了巴勒與巴蘭謀害他們的計謀;這是他藉著掌管人心和人舌所作的(第5節)。讓他們記念摩押王巴勒所謀劃的,記念他在他們安營於摩押平原時,設計要加給以色列的禍害;他所謀劃的乃是咒詛以色列,離間他們與他們的神,並使神不再保護他們。外邦人向某一民族開戰時,曾設法借魔法咒語或其他方法奪走他們的守護神,正如奪去特洛伊的帕拉狄翁。馬克羅比烏斯有一章論“召喚諸神的儀式”。巴勒想用這法對付以色列;但要記念比珥的兒子巴蘭怎樣回答他,是何等違揹他自己的意圖和傾向;他沒有咒詛以色列,反倒祝福他們,叫巴勒極其困惑煩惱。讓他們記念外邦人對他們的惡意,因此永不可學習外邦人的道路,也不可與他們結交。讓他們記念他們的神向他們所施的恩慈,他怎樣使咒詛變為祝福(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正如申命記 23:5 所說),因此永不可離棄他。注意,教會仇敵的謀算被挫敗,應當常常被記念,使榮耀歸於教會的保護者;他能使舌頭的回答直接反駁內心的預備和謀劃(箴言 16:1)。第二,他領他們從什亭;在迦南以外最後的住宿處;到吉甲;在迦南境內第一處住宿處。在什亭與吉甲之間,摩西死後,預表基督的約書亞被興起,使以色列得著應許之地,併為他們爭戰;在那裡,他們從分開的水中過約旦河,又重申割禮之約;如今他們必須記念神向他們列祖所施的這些恩惠,叫他們可以知道耶和華的公義,即他的公義(原文字義如此),他滅絕迦南人的公正,他賜安息給他百姓以色列的良善,以及他向列祖所應許的信實。記念神向他們所作的事,能使他們確信這一切,並使他們永遠服事他。或者,這些話可指神如今與以色列所辯論的爭端;讓他們記念神向他們和他們列祖所施的許多恩惠,又將他們向他所行的不配、忘恩的事與之比較,叫他們知道耶和華與他們爭辯的公義,並顯明在這爭端中他站在正義的一邊;他的道路公平,因為他講話時顯為公義,審判時顯為清潔。#
對神恩的憂慮(主前710年)
6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 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7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
這裡提出了神與以色列;本章開頭彼此不和的雙方;之間和解的辦法。審判之後,判決以色列有罪;他們被定為對神不義、忘恩,正是他們所被控告的罪。他們的罪責太明顯,不能否認;太重大,不能推諉;所以,
I.他們表示願意不計任何條件,與神和好(第6、7節):“我朝見耶和華,當用什麼呢?”他們既已認識神與他們爭辯的公正,又懼怕其後果,便急切尋問應當做什麼,才能與神和好,使他作他們的朋友。他們以這問題求問合宜的人,就是耶和華的使者、先知;他們曾藉他的職事知罪。還有誰比那使他們覺悟自己失迷了道路的人,更適合指示他們的道路呢?值得留意的是,人人都為自己說話:“我當用什麼呢?”各人既知道自己心裡的災殃,他們不問“這人當做什麼?”乃問“我當做什麼?”注意,深深覺悟罪與忿怒,會使人謹慎地尋求平安和赦免;那時,並且唯有那時,才開始有些希望。他們尋問當用什麼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屈身。他們相信有一位神,他是耶和華,是至高的神、至高者。良心被定罪的人,便學會極尊榮地稱說神;從前他們輕慢地論到他。現在,#
1.我們知道自己必須來到神面前;他是我們所必須面對的神;我們必須作為臣民來到他面前,向他獻上敬拜;作為乞丐,向他求施捨;不僅如此,我們必須作為罪犯來到他面前,從他領受判決,必須來到他面前作為我們的審判官。#
2.我們來到他面前時必須在他面前屈身;我們親近他時,有責任極其謙卑恭敬;來到他面前,也沒有別的方法,只能順服;與他爭辯毫無益處。#
3.我們來到他面前、在他面前屈身時,最關切的是得他恩寵、蒙他悅納;他們所問的是:“耶和華喜悅什麼呢?”注意,凡正確明白自己利益的人,必會關切自己當怎樣討神喜悅,避開他的不悅,得著他的美意。#
4.為要使神喜悅我們,我們所當留心的,是除去那使我們得罪他的罪,併為此作成贖罪。他們在此所問的是:“我當為我的過犯、為我魂的罪獻什麼呢?”注意,我們所犯的過犯是我們魂的罪,因為魂行出它來(若沒有魂的作為,就不是罪),魂也因它受苦;它是魂的錯亂、疾病和汙穢,並威脅要成為魂的死亡:“我當為我的過犯獻什麼呢?什麼能被接納為滿足他公義的代價,補償他尊榮所受的損害呢?什麼能庇護我免受他的忿怒呢?”#
5.所以我們必須問:“我們可以用什麼來到他面前呢?”我們不可空手朝見耶和華。我們當帶什麼來?我們必須怎樣來?我們必須奉誰的名來?我們裡面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蒙他悅納,必須從另一位得著它。那麼,我們當穿什麼義來到他面前呢?#
II.為此,他們提出一些建議,雖是如此。他們的問話很好、很正確,也是我們眾人都當問的;但他們的建議暴露了他們的無知,雖也顯出他們的熱心;讓我們察看:#
1.他們出價甚高。他們獻上:#
(1.)極為豐富昂貴之物:千千的公羊。神為贖罪祭只要求一隻公羊;他們卻許諾成群的公羊,所有的牲畜,甘願使自己成為乞丐,只要能與神和好。他們要帶上自己所有最好的,就是公羊;又要帶上最多的,直到成千上萬。#
(2.)他們所極為珍愛、最不願捨棄的。他們若以為能被接納作贖罪,便願意為自己的過犯捨棄長子,為自己魂的罪捨棄身所生的。對於那些心思變為虛妄的人,這似乎是為罪作補償的可信辦法,因為兒女是我們自身的一部分;因此外邦人為平息所觸怒的神明,便獻祭自己的兒女。注意,那些徹底認識罪、認識罪的惡毒,並認識自己因罪而有的悲慘和危險的人,若擁有全世界,也願為平安和赦免付出它。#
2.然而他們出價不對。誠然,其中有些事是禮儀律法所設立的,如把燔祭帶到神的壇前,獻一歲的牛犢、作贖罪祭的公羊,以及作素祭的油;但單有這些並不能使他們蒙神悅納。神常常宣告,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他不要祭物和供物。律法的祭從其設立以及它們所指向的大挽回祭基督,得著其功效和價值;但除此以外,就其本身而言,牛羊的血斷不能除罪。至於此處所提其餘的事:#
(1.)有些是不可能的事,如油河;自然並沒有供給人油河來養活人的奢侈,卻有水河來供應人的需要。凡不合福音的和好建議都是荒謬的。基督寶血的一道溪流,勝過萬萬的油河。#
(2.)有些是邪惡的事,如把我們的長子和身所生的交給死亡;這隻會加添過犯和魂的罪。那恨惡以搶奪之物作燔祭的,更恨惡這樣的殺人。我們對長子和身所生的有什麼權利呢?他們不屬於神嗎?他們不已經是他的嗎,不是為他而生的嗎?他們豈不是本性上的罪人,他們的生命豈不是因自己的緣故已經被沒收嗎?那麼他們怎能作我們生命的贖價呢?#
(3.)這些全是外在的事,是那少有益處、且不能使親近的人得以完全的身體操練的一部分。#
(4.)這些全都無足輕重,不足以達到所提的目的;它們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不能補償罪對神尊榮所造成的傷害,也不能代替內心的成聖和生活的改正。人寧可捨棄任何東西,也不肯捨棄自己的罪;但若不捨棄罪,他們所捨棄的一切都不能蒙神悅納。#
III.神清楚告訴他們,他向那些願蒙他悅納的人所要求、所堅持的是什麼(第8節)。“以為罪的赦免和神的恩寵可用這樣買得的人,他們的錢財和他們一同滅亡吧!”不,神已指示你,世人哪,何為善。這裡告訴我們,#
1.神已將他的心意和旨意啟示給我們,為要糾正我們的錯誤,指引我們的行為。#
(1.)是神自己指示我們當做什麼。我們不必煩擾自己提出建議;條件已經定下並陳明。我們所冒犯、也必須向他交賬的那一位,已告訴我們他在什麼條件下願與我們和好。#
(2.)他把這事指示給人,不只是給你,以色列啊,也是給你,世人哪;不只是給猶太人,也給外邦人;給有理性的受造物、能領受啟示的人,而非給牲畜;給已為他們預備救法的人,而非給情況絕望的魔鬼。凡普遍向各處眾人所說的話,必須藉著信心特別應用在我們自己身上,如同按名對你,世人哪,單單對你所說,不是對別人說的。#
(3.)這乃是關於善的啟示,也是關於主向我們所要的啟示。他藉著指示我們何為善,向我們顯明瞭我們應當追求的終極,就是我們真正福樂所在;他又藉著指示我們他向我們所要的,向我們顯明瞭通往那終極所必須行走的道路。有些事是神要求我們為他而行、歸給他的;而它是善的。它本身是善的;道德本分內在有善性,先於命令而存在;它們不像禮儀規條,因被命令才為善,乃是因其本為善、合乎那永恆不變的善惡準則和理性,所以被命令。它也直接趨向我們的益處;合乎它不僅是我們將來福樂的條件,也是我們現今福樂的重要途徑;遵守神誡命不但在遵守之後有大賞賜,在遵守之中也有大賞賜。#
(4.)它已向我們顯明。神不只是使人知道,更使它清楚明白;他以極有說服力的證據向我們啟示,達到確證的程度。“看哪,這理我們已經查究,實在如此。”#
2.那啟示是什麼。神向我們所要的善,不是為罪的赦免和蒙神悅納付出代價,乃是盡那本分;這是我們在所買來的赦免中有分的條件。#
(1.)我們必須行公義,按著我們與眾人的關係和對他們的義務,歸還各人所當得的;不可虧待任何人,卻要在人的身體、財物和名聲上向眾人行正直。#
(2.)我們必須好憐憫;我們必須以憐憫為樂,正如我們的神一樣;要樂於有機會行善,並歡歡喜喜地行。公義列在憐憫之前,因為我們不可把不義得來的物施捨,也不可把本應償還債務的物施捨。神恨惡以搶奪之物作燔祭。#
(3.)我們必須謙卑地與我們的神同行。這包括頭一塊法版上一切的本分,正如前兩項包括第二塊法版上一切的本分。我們必須在約中以耶和華為我們的神,必須事奉他、緊靠他,如同他是我們的神,並要常常留心、以討他喜悅為我們的事務。以諾與神同行,被解釋為他得神的喜悅(希伯來書 11:5)。我們必須在一生的全部行事為人中順服神的旨意,維持與神的相交,並竭力在正直中蒙他悅納;這一切必須謙卑地行:將我們的悟性順服神的真理,將我們的意志順服他的誡命和護理;我們必須謙卑自己以與神同行(頁邊注如此譯);我們裡面的一切心思若要與他安舒同行,就必須降服,被帶入順從神。這是神所要求的;沒有這個,最昂貴的服事也是虛妄的祭物;這比一切燔祭和祭祀更重要。#
控告與威嚇(主前710年)
9耶和華向這城呼叫,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10惡人家中不仍有非義之財和可惡的小升鬥嗎?11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豈可算為清潔呢?12城裡的富戶滿行強暴;其中的居民也說謊言,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13因此,我擊打你,使你的傷痕甚重,使你因你的罪惡荒涼。14你要吃,卻吃不飽;你的虛弱必顯在你中間。你必挪去,卻不得救護;所救護的,我必交給刀劍。15你必撒種,卻不得收割;踹橄欖,卻不得油抹身;踹葡萄,卻不得酒喝。16因為你守暗利的惡規,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順從他們的計謀;因此,我必使你荒涼,使你的居民令人嗤笑,你們也必擔當我民的羞辱。
神既已向他們表明行公義是何等必要,便在這裡向他們表明,他們所行的不義是何等明顯;他們既不服從他與他們的爭辯,也不走正路使爭端止息,他就在這裡繼續這案件。要留意,
I.這訴訟如何向他們提出(第9節)。神向這城,就是向耶路撒冷、向撒瑪利亞說話。他的聲音藉著他的僕人先知向它呼喊;先知本當大聲呼喊,毫不顧惜。注意,先知的聲音就是主的聲音,向城呼喊,也向鄉間呼喊。智慧豈不呼叫嗎(箴言 8:1)?當一座城的罪向神呼喊時,他的聲音就向那城呼喊;當神的審判將臨到一座城時,他的聲音先向它呼喊。他先警告,後傷害,因為他不願一人沉淪。現在要留意,#
1.有些人怎樣辨認神的聲音:“智慧人必敬畏你的名。”當神的聲音向我們呼喊時,我們能從中看見他的名,能辨認、領會他藉以使自己顯明的事。然而許多人看不見,也不覺察,因為他們不加留意。神說一次、兩次,人卻不理會(約伯記 33:14);但那些智慧人必看見、必領會,並善用它。注意,在神的聲音中發現神的名,並從他所說的話認識他,乃是真智慧的一點。智慧必看見你的名,因為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2.神的這聲音向眾人所說的是什麼:“你們當聽杖,也要聽誰派定它。”當杖將臨時要聽它;在你看見、感覺到它之前,遠遠地就聽它,並被喚醒,在他審判的道路上出去迎見主。杖已經來到、實際臨在你身上,而你感到其痛楚時,要聽它;聽它向你說什麼,向你說出什麼責備、什麼勸告、什麼警戒。注意,每一根杖都有聲音;在神的杖中,當聽的是神的聲音;那些明白其言語的人有福;若要如此,就必須仰望那派定它的主。注意,每一根杖都被派定:它是什麼樣的,要落在哪裡,要停留多久。神在每一苦難中成就那派定給我們的事(約伯記 23:14);所以我們必須仰望他,也必須側耳聽他;我們必須聽他藉著苦難向我們所說的話。要聽它,並知道它是為你好(約伯記 5:6)。傳道人的工作是解釋神的護理,並激勵、引導人學習這些護理所教導的功課。#
II.這訴訟的根據是什麼,以及他們被控告的事是什麼。#
1.他們被控以不義,就是違背第二塊法版的罪。他們中間還可找著欺詐交易的標記和工具嗎?什麼!神既用了這一切方法教導他們行公義,他們還要行不義嗎?看來他們仍要如此(第10節)。“我豈可算他們為清潔嗎?”(第11節)不;這罪決不能與純潔的承認相容。那些在交易上不誠實的人,沒有神兒女的印記,無論他們作出怎樣敬虔的樣式,絕不會被算為清潔。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若被懷疑偷盜或欺詐,治安法官就會發出搜查令搜他的房屋。神在這裡彷彿搜查那些居民的房屋,並在那裡發現:#
(1.)不義之財,有許多財富,卻是以惡法得來的,也不可能興旺;因為不義之財毫無益處。#
(2.)小升鬥,他們用以賣給窮人,因而剝削、欺騙他們。#
(3.)他們有不義的天平和一囊假法碼,假裝稱量所賣之物、給買主應得的分量,卻藉此極大地虧待他(第11節)。#
(4.)那些手中有財富和權力的人,濫用它來壓迫和勒索;城裡的富戶滿行強暴;因為有許多的人還想要更多,又能借其豐厚財富所給的權力使財富更多。他們滿行強暴,就是他們的房屋充滿以強暴得來的財物。#
(5.)那些沒有財富的便利來作惡的人,仍找到辦法欺騙交易對象:“其中的居民說謊言”;他們若不能使用強力暴力,就使用欺詐詭計;居民說謊言,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為要作成一筆好交易,他們不憚於蓄意說謊。有人將這理解為他們對神說謊,說:“耶和華看不見;他已經離棄這地。”(以西結書 8:12)#
2.他們被指控犯了拜偶像的罪(第6節):他們遵守暗利的律例,行亞哈家一切的作為。這兩個王都是惡的,在耶和華眼中行惡;但他們用律法所確立、為此制定律例、且為那一家所特有的惡事,就是拜偶像。暗利行在耶羅波安的道路上,犯他以他們的虛無之物惹神發怒的罪(列王紀上 16:26、31)。亞哈引進了巴力的崇拜。這些王朝在這位先知生活的時代以前已有若干世代,然而他們藉著律法和榜樣所確立的惡行,仍存留至今;那些律例仍被遵守,那些作為仍在實行;首領和百姓仍隨從他們的計謀,採取同樣的措施,以同樣的政策治理自己和百姓。留意:#
(1.)同樣的惡從一代延續到另一代。罪是苦毒的根,栽種得很快,卻不那麼快被拔除。前代的罪孽常常傳給、遺留給後代。那些制定敗壞律法、引進敗壞習俗的人,所行的事也許竟會成為未出生之子的毀滅。#
(2.)即使它由君王的律法、大人物的榜樣和長久的慣例所確立並證實,在其本身也並不因此較少為惡,較少惹神發怒,或較少危害罪人。即使拜偶像由暗利的律例所頒定,由亞哈家的行事所推薦,並辯稱這是許多世代的習俗,它仍是神所不喜悅的,也是使以色列滅亡的;因為沒有律法或習俗能抵擋神聖的命令。#
III.對此所作的判決。既被查明犯了這些罪,判決就是神曾警告他們的事(第9節)必臨到他們(第13節):因此,我必擊打你,使你患病。他們怎樣以壓迫的杖擊打窮人,神也必照樣擊打他們,使他們患病,厭惡他們不義所得的財利,以致他們雖吞下財富,仍要再吐出來(約伯記 20:15)。他們所受的判決是,#
1.他們所有的,必不能舒適地享用;這對他們毫無益處。他們攫取超過所需的財物,但得著以後,也不足以使他們安逸快樂。藉欺詐和壓迫所得的,不能保守或滿意地享用。#
(1.)他們的食物必不能滋養他們:“你必吃,卻不得飽足”;或因食物沒有神的祝福隨之而來,不能消化;或因疾病使食慾變得貪得無厭,仍不斷渴求,這是對那些貪圖財利、擴張慾望如同陰間之人的公義懲罰。人可以飽享這世界的美物,卻仍不得滿足(傳道書 5:10;以賽亞書 55:2)。#
(2.)他們的國土必不能收容並保護他們:“你的敗落必在你中間”,就是說,你必因內部的紛爭而破碎毀滅;即使外邦的軍隊不來侵犯你,國內的禍患也足以使你敗落。神能藉著他們中間的事使一個國家傾倒,能以他們自己腹中的火焚盡他們。#
(3.)他們必不能保全所有的,免受外邦勢力奪取,也不能收回已經失去的:“你必抓住那將要從你奪去的,卻抓不牢;你雖要抓取,卻不能救出,不能追回。”這是指他們極其疼愛的妻子兒女;他們抓住他們,決意不肯與他們分離,但無可補救,他們必須被擄去。注意,我們所抓得最緊的,通常最先失去;最寶貴的,反倒顯為最不安全。#
(4.)他們一時救下的,必留待將來更嚴重的打擊:你從一個仇敵手中救出的,我必交給另一個仇敵的刀劍;因為神的箭袋中有許多箭;若有一枝沒有射中罪人,下一枝必不會落空。#
(5.)他們勞苦所得的,必不能享用(第15節):“你必撒種,卻不得收割;禾稼必受損枯萎,毫無可收的,或仇敵要來為自己收割,或你必被擄去,留下給你不知道是誰的人收割。你必踹橄欖,卻不得用油抹身;因一切都將毀滅時,你無心使用妝飾和享受。你必踹出甜酒,卻不得喝酒,因為杯與唇之間,可能發生許多事。”注意,期望落空、不得享受自己所勞苦所得的,是極其痛苦的;這將是那些使神對他們的期望落空、不回應他為他們所付代價之人的公義懲罰。這威脅見於律法中(利未記 26:16;申命記 28:30、38等);並參以賽亞書 62:8、9。#
2.他們所有的一切,終必被奪去(第13節):“你必因自己的罪成為荒涼”;又在第16節,成為荒涼和被人嗤笑。罪使一國荒涼;當一個曾經著名興盛的民族變為荒涼時,有些人為之驚駭,有些人則以此誇勝;有些人為之哀哭,另一些人則嗤笑。因此,你們必擔當我百姓的羞辱。他們既在名義和信仰上為神的百姓,在他們緊守本分、保守自己在他愛中時,這原是他們的榮耀,他們所有的鄰舍也都這樣認為;但如今他們既敗壞並毀滅了自己,如今他們的罪和神的審判已使他們的地荒涼,他們曾經是神的百姓這一事實,反倒更成為他們的羞辱;他們的仇敵必說:“這些是耶和華的百姓。”(以西結書 36:20)注意,若信奉宗教的人毀滅自己,他們的毀滅必是最可羞辱的;他們尤其要在末日復起,歸於永遠的羞恥和鄙視。#
在前兩章論到彌賽亞國度的寶貴應許之後,先知在這裡受命,將以色列的罪陳明在他們面前,使他們知罪並謙卑;這是為福音恩典的安慰預備道路所必需的。基督的先鋒是責備人的,並傳悔改,因而預備他的道路。在這裡,
I.神因他們卑鄙的忘恩負義,以及他們對他恩惠所作的惡劣報答,而向他的百姓提起訴訟(第1–5節)。#
II.他指明他們本應採取的正確途徑(第6–8節)。#
III.他呼召他們聽他審判的聲音,並將那些使他仍繼續與他們爭辯的罪陳明在他們面前(第9節):他們的不義(第10–15節)和他們的拜偶像(第16節);兩者都將使毀滅臨到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