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耶利米哀歌 5
耶利米哀歌: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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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神呼求;重重憂患(主前588年)
1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們所遭遇的事,觀看我們所受的凌辱。2我們的產業歸與外邦人;我們的房屋歸與外路人。3我們是無父的孤兒;我們的母親好像寡婦。4我們出錢才得水喝;我們的柴是人賣給我們的。5追趕我們的,到了我們的頸項上;我們疲乏不得歇息。6我們投降埃及人和亞述人,為要得糧吃飽。7我們列祖犯罪,而今不在了;我們擔當他們的罪孽。8奴僕轄制我們,無人救我們脫離他們的手。9因為曠野的刀劍,我們冒著險才得糧食。10因飢餓燥熱,我們的皮膚就黑如爐。11敵人在錫安玷汙婦人,在猶大的城邑玷汙處女。12他們吊起首領的手,也不尊敬老人的面。13少年人扛磨石,孩童背木柴,都絆跌了。14老年人在城門口斷絕;少年人不再作樂。15我們心中的快樂止息,跳舞變為悲哀。16冠冕從我們的頭上落下;我們犯罪了,我們有禍了!
有人受苦嗎?他就當禱告;並且讓他在禱告中向神傾吐自己的哀訴,在他面前陳明自己的患難。神的百姓在此正是如此;他們被憂愁壓倒,便在施恩寶座的腳凳前發洩他們的愁苦,如此便使自己得些舒緩。他們所抱怨的不是所懼怕的禍患,乃是所感受的禍患:“求你記念我們所遭遇的事(第1節)。從前所警告我們、遲遲未來的事,如今終於臨到我們;我們幾乎要在其下沉沒。求你記念過去的事,察看並觀看現今的事;不要使我們所遭遇的一切患難,在你看來似乎微不足道,不值得留意”(尼希米記 9:32)。注意,神看見、察看並記念一切臨到我們的事,這對我們是極大的安慰;在患難中也當足以安慰我們。在禱告中,我們只須把自己的情形交託給他恩慈憐憫的眷顧。他們把一切冤屈總括為一個詞,就是凌辱:求你察看並觀看我們所受的凌辱。他們所遭遇的患難,若與從前的尊榮和富足相比,對他們而言比臨到任何別的百姓更為羞辱;尤其因他們與神的關係、對他的倚賴,以及他從前為他們所顯現的作為。因此,他們對此極其敏感地抱怨,因為既為凌辱,便反映在那承認他們為自己百姓之神的名與尊榮上。你為你的大名要怎樣行呢?
一、他們承認自己所擔當的罪的凌辱,就是他們幼年時的凌辱;以法蓮也曾為此悲嘆(耶利米書 31:19);即他們民族早期的日子。這話插在他們的哀訴中間(第7節),卻很適宜置於其首:我們列祖犯罪,而今不在了;他們已經死去,但我們擔當他們的罪孽。這不是任性的抱怨,也不是像(耶利米書 31:29;以西結書 18:2)所載那樣,把不義歸於神: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因此耶和華的道路不公平。乃是悔改地承認他們祖先的罪;他們自己也持續犯這些罪,故如今理當受苦。神降在他們身上的審判極其重大,以致顯明神在其中不但顧念他們自己的罪,也顧念他們祖先的罪;因為他們在這世上並未顯著受罰;如此,神無論在寬容他們祖先、為他們的兒女積蓄其罪孽,還是在嚴厲對待他們、將那罪孽追討在他們身上,都是顯為公義的(馬太福音 23:35、36)。他們在這裡如此行:
1.順服神的公義:“主啊,凡臨到我們的事,你都是公義的;因我們是作惡者的後裔、可怒之子、咒詛的承受者;我們有罪,這罪是與生俱來的。”注意,神在施行懲罰時所追念的罪,我們在悔改時也必須追念;凡能幫助顯明神責罰我們為義的事,我們都必須留意。#
2.他們投靠神的憐憫:“主啊,我們列祖犯罪,我們因他們的罪受苦是應當的;但他們已經不在了;他們被取去,免見將來的禍患;他們沒有活著看見、也沒有分受這臨到我們的苦難,我們卻被留下擔當他們的罪孽。如今,神在此雖是公義的,但必須承認,我們的情形是可憐、值得憐憫的。”注意,若我們為列祖的罪所受的苦難而悔改並忍耐,我們可以盼望那施懲罰的主必施憐憫,並且不久必向我們施恩迴轉。#
二、他們陳述自己所擔當之患難的凌辱,其中有各種細節,都極使他們蒙羞。
1.他們被剝奪了神賜給他們的美地,他們的仇敵佔有了它(第2節)。迦南是他們的產業;按應許它本屬他們。神把它賜給他們和他們的後裔;他們是憑他王權的賜予持有它(詩篇 136:21、22);但如今,“它歸與外人;那些無權佔有的人佔有了它,他們與以色列國民無關,又是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他們住在我們所建的房屋中,這就是我們的凌辱。”神一切屬靈以色列人的福樂,乃是屬天的迦南為他們不能被剝奪的產業,永不歸與外人。#
2.他們的國家和民族被置於如同寡婦孤兒的境地(第3節):“我們無父,就是無助;沒有人保護我們、供給我們、照管我們。我們的王;國家之父;被剪除了;不但如此,我們的父神似乎也離棄我們、丟棄我們;我們的母親,我們的城邑,從前如以色列中多結果子的母親,如今卻像寡婦,像丈夫已死的妻子,失去安慰,暴露於冤屈和傷害之中;這就是我們的凌辱,因為我們從前顯赫,如今卻被人藐視。”#
3.他們為自己和家人預備必需之物十分艱難,然而從前他們富足,樣樣都有餘。水從前是免費的,且容易取得;如今(第4節),我們喝自己的水還要付錢;“水供眾人使用”這句格言不再真實。壓迫他們的人待他們如此嚴酷,甚至他們喝一口清潔的水,也必須用錢或勞力購買。從前他們取柴也很方便;如今,“我們的柴是人賣給我們的,每一捆柴我們都付高價。”如今他們受罰,是因他們曾叫兒女拾柴燒火,為天后烤餅(耶利米書 7:18)。他們完全被壓迫者禁止,照古時的格式:“我禁止你使用水和火。”但他們怎樣得餅呢?實在說,這比任何事都更難得到,因為:#
(1)他們中有些人為此賣了自由(第6節):“我們投降埃及人和亞述人,儘可能同他們成交,服事他們,好叫我們得糧吃飽。我們樂意按最苛刻的條件屈就最卑賤的工作,只為得一點可憐的生計;我們把自己交作他們的臣僕,把一切都讓給他們,正如埃及人在饑荒之年讓給法老一樣,好使我們和家人有一點賴以生存的東西。”鄰國從前常為麥子與猶大貿易(以西結書 27:17),因那裡是肥沃之地;如今這地卻吞吃居民,他們只得向埃及人和亞述人求情。#
(2)他們中另一些人為此冒生命的危險(第9節):我們冒著生命的危險才得糧食;當他們被圍城困住、一切供應都斷絕時,無論衝出或偷出城去取得一點補給,都有落在圍城者手中、被刀殺死的危險。這刀劍稱為曠野的刀劍,或平原的刀劍;因這詞有此義;因為圍城者散佈在城周圍各處的平原上。讓我們因此把握機會,為我們所享有的豐富感謝神;我們得餅如此容易,幾乎不必汗流滿面,更不用冒生命的危險;又為所享的平安感謝他,使我們可以出去,不但享用鄉間必要的出產,也享受其中的樂趣,不必懼怕曠野的刀劍。#
4.從前是自由百姓、不但作自己的主人且作周圍一切之人的主人,如今卻淪為奴役;這比什麼都更是他們的凌辱(第5節):我們的頸項受逼迫那沉重難當的軛:就是耶利米預言必加在他們身上的鐵軛(耶利米書 28:14);我們像軛下的牲畜一樣被對待,全然服事主人,聽憑趕牲口的人吩咐。加重這奴役的是:#
(1)他們的勞苦不斷,像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勞苦,他們每日被派定工作,甚至工作過重:我們勞苦,不得安歇,沒有假日,也沒有閒暇休息。軛下的牛夜間還要卸軛安歇;律法又特別規定,它們在安息日也得安歇;但巴比倫中那些被迫為生計勞作的可憐俘虜,勞苦不得安歇,沒有夜間的休息,也沒有安息日的安息;他們被持續的勞碌完全耗盡。#
(2)他們的主人難以忍受(第8節):奴僕轄制我們;奴僕作王,沒有比這更令人煩惱的了(箴言 30:22)。不只是迦勒底的貴人命令他們,甚至最卑微的僕人也任意虐待他們、凌辱他們;他們也必須聽從這些人。迦南所受的咒詛如今成了猶大的判決:他必作奴僕的奴僕。他們不肯受神和他僕人眾先知的管治;他們的管治本是溫和恩慈的,所以他們理當被仇敵和仇敵的僕人嚴酷轄制。#
(3)他們看不見任何可望伸冤的辦法:“無人救我們脫離他們的手;不但無人救我們脫離被擄,也無人制止、約束那些虐待我們、踐踏我們的僕人的傲慢。”人本會以為他們的主人應當這樣行,因為那是僭越他們的權柄;但看來他們縱容並鼓勵這事,彷彿這些人不配受紳士的懲治,便交給僕役任意踢打。他們實在可以禱告說:主啊,求你察看並觀看我們所受的凌辱。#
5.從前常受筵席款待的人如今捱餓(第10節):因饑荒的酷烈,我們的皮膚黑如爐,也乾枯焦灼;這詞可譯作饑荒的風暴。因為饑荒雖是漸漸臨到一國,卻來勢猛烈,壓倒其前的一切,不能抵擋;這也是他們的羞辱。因此我們讀到他們在被擄中從列國所受的饑荒凌辱(以西結書 36:30)。#
6.各樣的人,連那些人格和身分最不可侵犯的人,也受虐待、被羞辱。#
(1)婦女被玷辱,甚至錫安;那聖山;中的婦女也被玷辱(第11節)。在那裡犯這等可憎的惡事,確實極其公義且令人悲痛地受到控訴。#
(2)尊貴人不但被處死,且以羞辱的方式處死。首領被迦勒底人親手吊起,彷彿他們是奴隸一般(第12節);迦勒底人以親手施行這種野蠻的刑罰為傲。有人以為,首領被刀殺死後,他們的屍體又被掛起來,如掃羅眾子的屍體一樣,使他們蒙羞,也彷彿為國民的罪贖罪。#
(3)官長和掌權者未受任何尊敬:老年人的面,無論年歲的長老還是職分的長老,都未受尊敬。有一天,這事必特別被追討在迦勒底人身上:“你把極重的軛加在老年人身上”(以賽亞書 47:6)。#
(4)少年人的柔弱不比老年人的莊重更被顧念(第13節):他們叫少年人在手磨上推磨,甚至或許在馬磨上推磨。少年人扛著穀物;有人這樣說;另有人說,他們扛著磨,或磨石。他們把重擔加在少年人身上,彷彿他們是負重的牲畜;如此在他們年幼時便壓壞他們的背,使他們餘下的一生更加悲慘。他們甚至叫小孩子把柴揹回家作燃料,把重擔加在他們身上,以致他們在其下跌倒;這些殘酷的督工何其不人道!#
7.他們一切的歡喜都止息了,他們的快樂完全熄滅(第14節):從前喜愛歡樂的少年人不再作樂,他們把琴掛在柳樹上。老人停止作樂原是合宜的;當一切能歌唱的女子都衰微時,以恩慈的輕蔑將其放下,正是時候;但若一個民族的少年人也不得不停止作樂,這就表明有極大的災禍臨到他們。全體百姓也是如此(第15節):他們心中的快樂止息;自仇敵如洪水般衝入他們中間以來,他們便不知道何為快樂;因為從那時起,深淵與深淵響應,一波接一波湧到頸項,以致他們完全被淹沒:我們的跳舞變為悲哀;從前我們因歡喜跳躍,如今卻在憂傷中下沉躺臥。這尤其可指他們嚴肅節期的歡樂及其中所用的跳舞(士師記 21:21);這跳舞不但端莊,而且神聖,如今卻變為悲哀;在他們的節期中,因追念從前可喜悅的事物,這悲哀更加倍了。#
8.他們一切的榮耀都止息了。#
(1)公開施行公義是他們的榮耀,但這已經失去了:老年人不在城門口(第14節);公義的河流從前如江河流下,如今止住;從前極其莊嚴設立的審判庭廢除了;因為審判官被殺,或被擄去。#
(2)王室的尊榮是他們的榮耀,但這也失去了:冠冕從我們頭上落下;不但王自己失了尊榮,連冠冕也失去了;他沒有繼承人,王室的器物全都喪失。注意,地上的冠冕是會衰殘、會落下的;但感謝神,有不能衰殘、永不落下的榮耀冠冕,有不能震動的國度。他們在這哀訴上,卻也是關乎先前一切的哀訴,作了那悔改的承認:“我們犯罪了,我們有禍了!唉,我們的境況極其可悲,全是由於我們自己;我們滅亡了,更加重此事的是,我們是被自己的手所毀滅。神是公義的,因為我們犯罪了。”注意,我們一切的禍患都由於自己的罪和愚昧。若我們頭上的冠冕落下;原文如此;若我們失去尊榮而成為卑賤,我們只能歸咎於自己;我們因自己的罪孽褻瀆了自己的冠冕,將自己的尊榮拋在塵土中。#
神的不變;求憐憫和恩典的禱告(主前588年)
17這些事我們心裡發昏,我們的眼睛昏花。18錫安山荒涼,野狗行在其上。19耶和華啊,你存到永遠;你的寶座存到萬代。20你為何永遠忘記我們?為何許久離棄我們?21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向你迴轉,我們便得迴轉。求你復新我們的日子,像古時一樣。22你竟全然棄絕我們,向我們大發烈怒?
這裡:一、神的百姓表達他們對聖殿荒涼的深切關懷,勝過對任何其他災禍的關懷;神家的利益比他們自己的利益更貼近他們的心(第17、18節):“這些事我們心裡發昏,在自身沉重的負擔下衰沉;這些事我們眼睛昏花,視力消失,正如昏厥或暈倒時通常所發生的。乃是因錫安山荒涼,那聖山,以及建在那山上的聖殿。為別的荒涼,我們心中憂傷、眼中流淚;但為此,我們心裡發昏、眼睛昏花。”注意,沒有什麼比那威脅宗教的毀滅或削弱其利益的事,更沉重地壓在善人的心靈上;若我們能向神表明,叫我們受苦勝過任何關乎自身屬世苦難的正是這事,便是安慰。“百姓用他們的罪汙穢了錫安山,因此神公義地使它荒涼到如此地步,以致狐狸在其上行走,如同在樹林中一樣自由平常。”錫安山成為狐狸所得的分,實在可悲(詩篇 63:10);但罪先使它成為如此(以西結書 13:4)。
二、他們以神永恆的教義和他政權永不止息來安慰自己(第19節):“但你,耶和華啊,存到永遠。”那篇題為“困苦人的禱告”的詩教導他們如此行(詩篇 102:27、28)。當我們一切受造之物的安慰都被挪去、我們的心衰敗時,我們便可藉著相信以下兩點來鼓勵自己:
1.神的永恆:你存到永遠。震動世界的事不會攪擾創造世界的主;無論地上有何等變革,永恆的心意中沒有改變;神仍是一樣,永遠存留,無限智慧聖潔、公義良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2.他權柄永不失效的延續:你的寶座存到萬代;榮耀的寶座、施恩的寶座和統治的寶座,都是不改變、不可動搖的;當冠冕從我們頭上落下時,這便成為我們的安慰。那些本應保護我們的君王寶座被帶到塵土中、埋在其中時,神的寶座仍然存立;他仍然統治世界,併為教會的益處統治世界。耶和華作王,直到永遠;錫安哪,你的神作王!#
三、他們就現今的卑微情形和所受天上怒容,向神謙卑地陳訴(第20節):“你為何離棄我們這麼久,彷彿我們完全失去你同在的憑據?你為何延遲拯救我們,彷彿你已全然棄絕我們?你是不改變的;雖你聖所的寶座被拆毀,你天上的寶座仍不動搖。但你豈不仍要向我們顯明你是不改變的嗎?”這並非他們以為神已忘記、離棄他們,更非懼怕他會永遠忘記、離棄他們;乃是如此表達他們看重他的恩惠和同在;他們以為自己被奪去其明證和安慰的時間很長。末節可以讀作這樣的陳訴,旁註也是如此讀:“你豈要全然棄絕我們嗎?你豈要永遠向我們發怒嗎?不但不向我們微笑、不在憐憫中記念我們,反而向我們皺眉、使我們受你忿怒的憑據;不但不親近我們,反而將我們趕出你的面前、禁止我們親近你?這怎能與你的良善、信實以及你約的堅定相合呢?”我們讀作:“但你已經棄絕我們;你給我們理由懼怕你已經如此。主啊,我們要在這試探中到幾時呢?”注意,雖然我們不可與神爭吵,卻可以向他陳明;雖不可斷定他已經棄絕我們,卻可以;如先知一般(耶利米書 12:1);就他的審判,特別是他聖所荒涼的延續,向他謙卑地辯論。
四、他們懇切祈求神施憐憫和恩典:“主啊,不要永遠棄絕我們,求你使我們歸向你;求你復新我們的日子”(第21節)。這些話雖未置於末後,但拉比們因不願這卷書以那些憂傷的話結束(第22節),便再重複此禱告,使日頭不在雲下落下,並使其成為本章無論書寫或誦讀時的末後之語。他們在此祈求:
1.求使他們預備並適合承受憐憫的歸正恩典: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歸向你!他們曾抱怨神離棄、忘記他們,因此他們的禱告不是“求你歸向我們”,而是“求你使我們歸向你”;這意味著承認相離的原因在他們自己。神從不離棄人,除非人先離棄他;他也不會離人遠,超過人自己離他遠的程度。因此,若他使他們在盡本分的路上歸向他,無疑他必很快在施憐憫的路上歸向他們。這與那重複的禱告相合:“求你使我們迴轉,使你的臉發光”(詩篇 80:3、7、19)。藉著真誠的悔改和改革,使我們從偶像歸向你自己,我們便得歸向。這還意味著進一步承認他們自己無力、不能使自己迴轉。我們的本性傾向於背離神,卻沒有歸向他的意向,直到他的恩典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立志並行事。因此,那恩典如此必要,以致我們可以確實說:求你使我們迴轉,否則我們必不得迴轉,乃要無盡地流離;那恩典又如此有能力、有效,以致我們也可以確實說:求你使我們迴轉,我們便得迴轉;因為這是權能的日子,是全能的日子,在其中神的百姓甘心樂意(詩篇 110:3)。#
2.求恢復的憐憫:求你使我們歸向你,然後復新我們的日子,像古時一樣;使我們回到我們祖先很久以前所處、並長期延續的幸福狀態;使我們如起初、如開端一樣(以賽亞書 1:26)。注意,若神藉著他的恩典更新我們的心,他必藉著他的恩惠復新我們的日子,使我們如鷹返老還童(詩篇 103:5)。那些悔改、行起初所行之事的人,必歡喜,並恢復起初的安慰。神向他百姓所施的憐憫自古以來就有(詩篇 25:6);所以,即使在他似乎已離棄、忘記他們的時候,他們仍可盼望那從亙古而有的憐憫必存到永遠。#
本章雖與第1、2、4章有相同數目的經節,卻不像它們那樣按字母次序編排;但其宗旨與先前一切哀歌的宗旨相同。其中有:一、述說神的百姓在被擄中現今悲慘的情形(第1–16節)。二、申明他們關切神的聖所,因為這比他們自己任何屬世的利益更貼近他們的心(第17、18節)。三、為求憐憫迴轉而向神謙卑祈求並與他辯論(第19–22節);因為那些哀哭而不禱告的人,在他們的哀歌中便犯罪了。有些古譯本稱本章為“耶利米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