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耶利米哀歌 1
耶利米哀歌: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2
耶路撒冷的苦難;為失去典章而悲傷(主前588年)
1先前滿有人民的城,現在何竟獨坐!先前在列國中為大的,現在竟如寡婦;先前在諸省中為王后的,現在成為進貢的。2她夜間痛哭,淚流滿腮;在一切所親愛的中間沒有一個安慰她的。她的朋友都以詭詐待她,成為她的仇敵。3猶大因遭遇苦難,又因多服勞苦就遷到外邦。她住在列國中,尋不著安息;追逼她的都在狹窄之地將她追上。4錫安的路徑因無人來守聖節就悲傷;她的城門淒涼;她的祭司嘆息;她的處女受艱難,自己也愁苦。5她的敵人為首;她的仇敵亨通;因耶和華為她許多的罪過使她受苦;她的孩童被敵人擄去。6錫安城的威榮全都失去。她的首領像找不著草場的鹿;在追趕的人前無力行走。7耶路撒冷在困苦窘迫之時,就追想古時一切的樂境。她百姓落在敵人手中,無人救濟;敵人看見,就因她的荒涼嗤笑。8耶路撒冷大大犯罪,所以成為不潔之物;素來尊敬她的,見她赤露就都藐視她;她自己也嘆息退後。9她的汙穢是在衣襟上;她不思想自己的結局,所以非常地敗落,無人安慰她。她說:耶和華啊,求你看我的苦難,因為仇敵誇大。10敵人伸手,奪取她的美物;她眼見外邦人進入她的聖所—論這外邦人,你曾吩咐不可入你的會中。11她的民都嘆息,尋求食物;他們用美物換糧食,要救性命。他們說:耶和華啊,求你觀看,因為我甚是卑賤。
凡有一點與哀哭的人同哭之心的,讀這些經文時,想必幾乎不能禁住眼淚;這裡的哀訴實在極其動人。
一、這裡申訴耶路撒冷的苦難極其沉重,並且因許多情形而大大加劇。讓我們看看這些苦難。
1.就他們的民事狀況而言。#
(1.)先前人口眾多的城,如今人口稀少(第1節)。這話是以驚奇的方式說的——誰能想到她竟會落到這個地步!或以詢問的方式說的——是什麼使她落到這個地步?或以哀嘆的方式說的——哀哉!哀哉!(正如啟示錄 18:10、16、19)先前滿有人民的城,何竟獨坐!她本充滿自己的人,又充滿從別國來到她這裡的人;她與他們既有有益的貿易,也有愉快的交往。但如今她自己的民被擄去,外人也不再來親近她:她獨坐。城中的要地不再像從前那樣是人群聚集之處,智慧在那裡呼叫(箴言 1:20、21);它們理當無人來往,因為智慧的呼聲沒有在那裡被聽從。注意,人數再增多的人,神也能很快使其減少。她何竟像寡婦!她的王,就是曾經或本應作她丈夫的,已被剪除而離去了;她的神離開了她,給了她休書;她失去兒女,像寡婦一樣孤單悲傷。不要有任何家族、任何國家,甚至耶路撒冷,也不要,連巴比倫自己也不要,自以為穩妥,說:我坐著為後,必不至於寡居(以賽亞書 47:8;啟示錄 18:7)。#
(2.)先前有統治權的城,如今受制於人。她在列國中為大,有些人非常愛她,另一些人非常怕她,而雙方都十分留意她、服從她;有些人給她送禮,另一些人向她納稅;所以她實在是列省之後,各捆都向她的捆下拜;連民中的首領也求她的恩惠。但如今局面倒轉;她不但失去朋友、孤單而坐,也失去自由、成為進貢的;她先向埃及納貢,後向巴比倫納貢。注意,罪不但使一個民族孤單,也使他們為奴。#
(3.)先前充滿歡樂的城,如今變得憂鬱,在各方面都滿有愁苦。耶路撒冷曾是歡樂的城,眾支派上去,原是要在耶和華面前歡喜;她曾是全地所喜樂的,如今卻痛哭,她的笑聲變為哀哭,她一切嚴肅的節期都廢去了;她在夜間哭泣,如真誠的哀哭者在隱秘、安靜和孤獨中哭泣一般;當別人安歇之時,她的思想最專注於自己的苦難,悲傷便在那時作暴君。先知先前為她所願的、而她不看重的,如今她的頭成了水,她的眼成了淚泉,以致晝夜哭泣(耶利米書 9:1);她的淚常在腮上。雖然沒有什麼比淚更快乾去,然而新的悲傷逼出新的眼淚,以致她的臉頰永不得脫離眼淚。注意,日光之下最常見的,莫過於受欺壓之人的眼淚;雨後雲彩又回來(傳道書 4:1)。#
(4.)先前與外邦人分別的,如今住在外邦人中;先前作特殊子民的,如今成了混雜的民(第3節):猶大從本地遷到仇敵之地被擄,在那裡居住,並且似乎還要居住在與神和應許諸約無分的人中;她在那裡不得安息,心裡沒有滿足,住處也無安定,只能任由得勝而專橫的暴君不斷從一處趕到另一處。又說(第5節):“她的孩童在敵人面前被擄去;本該成為下一代後裔的被帶走了;所以現今荒涼的地,很可能仍要荒涼,因沒有承受產業的人而失去。”那些住在自己民中、是自由之民、又在本地居住的人,若肯思想那些被迫進入異邦之人的苦難,就會更感謝他們由此享有的憐憫。#
(5.)先前在戰爭中征服人的,如今被征服、被誇勝:追逼她的都在狹窄之地將她追上(第3節);他們盡得一切可能的優勢,以致她的民不得不落在仇敵手中,因為無路可逃(第7節);他們四面被圍,無論往哪邊逃,都發現自己受困。即使他們盡力趕路,也無濟於事,反被追上、勝過;以致她的敵人為首,她的仇敵亨通(第5節);他們的刀無論轉向何處,都佔上風。人因罪使自己陷入這樣的困境。我們若容許那最大的對頭和仇敵轄制我們,並在我們裡面居首,別的仇敵得以轄制我們,也是公義的。#
(6.)先前不但與眾不同、且有尊榮的民,神曾把尊榮加給他們,所有鄰邦也都尊重他們,如今被帶到受藐視的地步(第8節):從前尊敬她的,如今都藐視她;從前求與她結盟的,如今不再看重;從前她富貴興盛時奉承她的,如今她遭難,就輕看她,因為見了她的赤身。仇敵勝過她,他們看出她的軟弱,知道她並不像他們以為的那樣強盛;神的審判勝過她,他們也看出她的邪惡,如今暴露出來,到處議論。如今顯明他們如何因罪而使自己卑賤:仇敵向他們自大(第9節);踐踏他們、侮辱他們,在仇敵眼中他們成了卑賤的,成了列國的尾部,雖曾作首。注意,罪是任何民族的羞辱。#
(7.)住在肥沃之地的,因缺少必需的食物而瀕臨死亡,且其中許多人確實死亡(第11節):她的民都在沮喪絕望中嘆息;他們將要昏倒;他們的心力衰殘,因此嘆息,因為他們尋求餅卻徒然尋求。他們最後到了這等地步,那地的百姓沒有糧食(耶利米書 52:6);在被擄之地,他們也極難得餅(第5章第6節)。他們將自己的美物、珠寶、畫像,以及箱櫃中一切原用來賞玩的器物,都賣去為自己和家人買餅;他們為食物捨棄這些,好救回性命,或照頁邊注所說,“使性命再回來”,當他們將要昏倒之時。他們所要的安慰,除食物之外別無他物。人所有的一切都必為生命而舍;也必為餅而舍,因為餅是生命的杖。讓那些富有美物的人不要以此驕傲,也不要戀慕;因為時候可能來到,他們會很樂意用這些換取必需之物。讓那些有足夠食物維持性命的人,雖沒有美物,也當以此知足,併為此感謝。#
2.這裡也記載他們在教會狀況中的苦難,就是他們神聖權益的毀壞;這比他們世俗事務的毀壞更值得哀哭。#
(1.)他們的宗教節期不再有人遵守,也不再有人前來(第4節):錫安的路徑悲傷;它們顯得淒涼,長滿了草和野菜。從前看見人不斷從通往聖殿的大路上來往,是一件愉快的景象;但如今你可在那裡站很久,也看不見有人走動,因為無人來守嚴肅的節期;因毀滅了我們嚴肅會集之城,這些節期就完全終止了(以賽亞書 33:20)。這些嚴肅的節期曾被忽略、褻瀆(以賽亞書 1:11、12),所以如今被終止是公義的。但錫安的路徑既被如此使其悲傷,錫安一切的兒子也不能不與之同悲。好人看見宗教聚會被拆散、分散,以及那些樂意參加的人被攔阻不得參加,實在極其憂傷。錫安的路徑悲傷,錫安的城門也是如此;忠心敬拜的人素來在城門聚會,如今它們荒涼,因為無人在那裡聚集。從前耶和華愛錫安的門,勝於愛雅各一切的住處;如今他離棄它們,因被惹怒而從它們撤去,所以它們必如基督離開聖殿時一樣。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馬太福音 23:38)。#
(2.)他們宗教職分中的人完全不能履行他們素常的事奉,也完全喪膽:她的祭司為聖殿的荒涼嘆息;他們的歌聲變作嘆息;他們嘆息,因為他們無事可作,故也無所得;他們如百姓一樣嘆息(第11節),因缺少食物,因為耶和華的供物;他們賴以維生的;斷絕了。當祭司、耶和華的僕人嘆息時,正是該嘆息的時候。她的處女也受苦、心中憂傷;從前她們以音樂和舞蹈增添節期的莊嚴。錫安興盛之日,她們的服事曾被提到(詩篇 68:25:“擊鼓的童女在後面”);所以如今她們服事的中斷也被提到。她的處女受苦,因此她愁苦;就是說,錫安一切的居民都是如此;他們的特徵是為嚴肅會集而憂傷,且會集所受的羞辱對他們乃是重擔(西番雅書 3:18)。#
(3.)他們敬拜的地方被褻瀆(第10節):外邦人進入她的聖所,就是進入聖殿本身;即使是最恭敬、最虔誠的以色列人,除祭司之外也不許進入。外人即使為敬拜而近前來,也必被處死。如今外邦人粗暴擁進那裡,不是為敬拜,乃是為擄掠。神曾吩咐外邦人不可進入會中,也不可歸入猶太人的民中(申命記 23:3);如今他們卻毫無攔阻地進入聖所。注意,對於真關心神榮耀的人,沒有什麼比違犯神的律法、看見聖物受輕慢更令他們憂傷、更使他們哀哭。仇敵在聖所中所行的惡事曾被申訴(詩篇 74:3、4)。#
(4.)他們宗教的器皿,及一切用以裝飾、美化聖殿,並用於敬拜神的貴重物件,都成為仇敵的掠物(第10節):敵人伸手奪取她一切的美物;他將它們都攫取、佔為己有。這些美物是什麼,我們可從以賽亞書 64:11 得知;那裡在申訴聖殿被焚之後,又說:“我們所羨慕的美地盡都荒廢。”約櫃、祭壇,以及一切表明神與他們同在的記號,是他們超過別物的美物,如今都被打碎、擄去。這樣,錫安城的威榮全都離開她(第6節)。聖潔的美麗乃是錫安城的美麗;當聖殿、那聖潔華美的殿被毀壞,她的美麗便消失了;這就是折斷榮美的杖,除去聖約的憑據和印記(撒迦利亞書 11:10)。#
(5.)他們的宗教日子成了笑柄(第7節):敵人看見她,就嗤笑她的安息日。他們譏笑他們每七日守一日,歇下一切世俗事務。異教詩人尤維納利斯譏諷他當時的猶太人,說他們損失了七分之一的時間:#
然而安息日若照當守的方式分別為聖,所得的益處會勝過一週其餘所有日子。猶太人既宣稱這樣做是為順服他們的神、尊敬他,他們的仇敵便問他們:“如今你們從此得著什麼?你們守你們的神的典章,有什麼益處?他如今在你們的患難中離棄了你們。”注意,一切愛神的人聽見他的典章受嘲笑,都是極大的憂愁,尤其是聽見他的安息日受嘲笑。錫安稱它們為她的安息日,因為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它們是他的制度,卻是她的特權;對安息日所加的輕慢,錫安一切的兒子都視為加在自己身上,並照此痛心;他們不會因安息日或任何別的神聖典章被嘲笑,就以為它們不那麼尊榮,或更少看重它們。
(6.)使這一切苦情大大加重的,是她現在的狀況恰與從前相反(第7節)。如今,在困苦窘迫的日子,萬事黑暗淒涼,她便追想古時所有的一切美物;如今比從前全然享有那些美物時更知道珍重它們。神常藉著使我們缺少憐憫,叫我們知道憐憫的價值;從極盛的興旺中墜入逆境的人,最難忍受逆境。大衛被逐離神的典章時,想到自己從前與眾人同往神的殿,便心如刀割(詩篇 42:4)。#
二、這裡申訴耶路撒冷的罪,乃是一切這些災禍的招致和激發原因。無論誰是器皿,神是一切這些患難的施行者;是耶和華使她受苦(第5節),他這樣行乃是作公義的審判者,因為她犯了罪。
1.她的罪在數目上無數。她的患難多嗎?她的罪更多。耶和華使她受苦,是因她許多的過犯(見耶利米書 30:14)。一個民族的過犯增多時,我們不能像約伯論自己所說的那樣,說傷害無故增多(約伯記 9:17)。#
2.她的罪在性質上極其嚴重(第8節):耶路撒冷大大犯罪,直譯為“犯了罪”,即任意地、故意地犯罪;她犯了在一切罪中耶和華最憎惡的可憎之事,就是拜偶像的罪。耶路撒冷既有這樣的信仰,又享有這樣的特權,她的罪乃是一切罪中最嚴重的。她大大犯罪(第8節),所以(第9節)非常地敗落。注意,嚴重的罪帶來奇異的毀壞;有些作孽的人所受的刑罰是奇異的(約伯記 31:3)。這些罪可從刑罰中清楚讀出來。#
(1.)他們曾極其欺壓人,所以如今公義地受壓迫(第3節):猶大被擄,是因遭遇苦難和多服勞苦;因為他們中間富足的人欺壓窮人,嚴嚴地使他們服役,尤其是;正如迦勒底譯本所釋;因為他們欺壓希伯來僕人;這事曾被責備在他們身上(耶利米書 34:11)。欺壓是他們呼號的罪之一(耶利米書 6:6、7),而且是大聲呼求的罪。#
(2.)他們使自己卑賤,所以如今公義地被輕賤。他們都藐視她(第8節),因為她的汙穢在衣襟上;從她的衣服可看出她已在罪的泥沼中滾過。若不是我們自己玷汙自己的榮耀,沒有人能玷汙它。#
(3.)他們曾極其安逸,所以如今公義地被這毀壞忽然臨到(第9節):她不思想自己的結局;她沒有留意所給她的警告,去思想自己的後來,思想她所行這些邪惡道路會有什麼結局;所以她非常地敗落,以驚人的方式敗落,使她感受她所不肯懼怕的;因此神必使他們的災殃成為奇異。#
三、這裡申訴耶路撒冷的朋友虛偽、膽怯,且極其無情:他們都以詭詐待她(第2節),所以實質上成為她的仇敵。她的欺騙者給她造成的煩惱,和她的毀滅者一樣多。壓在我們身下而折斷的杖,所造成的傷害可能與打我們的杖一樣大(以西結書 29:6、7)。她的首領本該保護她,卻沒有足夠勇氣抵擋仇敵以保全自己;他們像鹿一樣,一聽見警報便逃走,毫不抵抗;不但如此,他們還像因沒有草場而飢餓的鹿,所以在追趕者前無力奔逃;既無逃跑的力量,很快便被追上,成為掠物。她的鄰舍不像鄰舍,因為:
1.無人幫助她(第7節);或是不能,或是不肯;不但如此,#
2.她沒有安慰者,沒有人與她同情,也沒有人提出什麼來減輕她的憂愁(第7、9節)。如同約伯的朋友,他們看見她的愁苦如此大,便以為無濟於事;在這樣的情形中,他們全是可憐的安慰者。#
四、這裡向耶路撒冷的神申訴這一切事,並將一切交託於他憐憫的垂顧(第9節):“耶和華啊,求你看我的苦難,並加以察看”;又說(第11節):“耶和華啊,求你觀看,求你留意,併為此安排。”注意,我們要在重擔之下得安舒,唯一的道路乃是先將重擔卸給神,任憑他按自己看為好的待我們。
在苦難中承認神;耶路撒冷的哀訴(主前588年)
12你們一切過路的人哪,這事你們不介意嗎?你們要觀看:有像這臨到我的痛苦沒有—就是耶和華在他發烈怒的日子使我所受的苦?13他從高天使火進入我的骨頭,剋制了我;他鋪下網羅,絆我的腳,使我轉回;他使我終日淒涼發昏。14我罪過的軛是他手所綁的,猶如軛繩縛在我頸項上;他使我的力量衰敗。主將我交在我所不能敵擋的人手中。15主輕棄我中間的一切勇士,招聚多人攻擊我,要壓碎我的少年人。主將猶大居民踹下,像在酒榨中一樣。16我因這些事哭泣;我眼淚汪汪;因為那當安慰我、救我性命的,離我甚遠。我的兒女孤苦,因為仇敵得了勝。17錫安舉手,無人安慰。耶和華論雅各已經出令,使四圍的人作他仇敵;耶路撒冷在他們中間像不潔之物。18耶和華是公義的!他這樣待我,是因我違揹他的命令。眾民哪,請聽我的話,看我的痛苦;我的處女和少年人都被擄去。19我招呼我所親愛的,他們卻愚弄我。我的祭司和長老正尋求食物、救性命的時候,就在城中絕氣。20耶和華啊,求你觀看,因為我在急難中。我心腸擾亂;我心在我裡面翻轉,因我大大悖逆。在外,刀劍使人喪子;在家,猶如死亡。21聽見我嘆息的有人;安慰我的卻無人!我的仇敵都聽見我所遭的患難;因你做這事,他們都喜樂。你必使你報告的日子來到,他們就像我一樣。22願他們的惡行都呈在你面前;你怎樣因我的一切罪過待我,求你照樣待他們;因我嘆息甚多,心中發昏。
這裡的哀訴,實質上與本章前段的相同;但在這些經文中,先知以哀哭之教會的名義,更特別承認神的手在這些災禍中,也承認他的手是公義的。
一、這裡受苦的教會極言自己的苦難,然而並未超過事實;她的呻吟並不比所受的擊打更重。她向一切旁觀者申訴:看有像我所遭的苦難沒有(第12節)。這話論耶路撒冷的憂苦或許確實可以這樣說;但我們陷入患難時,往往過於敏感地應用在自己身上,超過應有的程度。因為我們對自己的重擔感受最深,又不能說服自己與它和解,便容易呼喊說:我們的憂苦必定從沒有像這樣的;然而,若將我們的患難與別人的患難投在一個共同的庫中,然後均分,人人所得相等,那麼我們各人寧可說:“請把我自己的再還給我。”
二、她越過那些器皿,看見她患難的施行者,並承認這一切都是由他引導、決定和安排的:“是耶和華使我受苦;他使我受苦,是因他向我發怒;我困苦的大小可以量出他不悅的大小;這是在他發烈怒的日子。”(第12節)我們看見苦難出於神的忿怒時,苦難不能不極其使我們憂傷;教會在這裡正是如此。
1.她像一個發熱病的人,而這熱病是神所降的:“他使火進入我的骨頭(第13節),是一種反常的熱,勝過它們,以致它們如爐被燒(詩篇 102:3),疼痛、消耗、乾枯。”#
2.她像一個陷在網羅裡的人,越掙扎想出來,越被纏住;這網羅是神所鋪的。“若不是神為我的腳鋪下網羅,仇敵的詭計便不能成功。”#
3.她像一個在曠野中的人,道路受阻、孤單而疲乏:“他使我轉身退後,不能前行;使我淒涼,無所依靠,終日發昏。”#
4.她像一個負軛的人,不是為服事而負軛,乃是為受刑而負軛,頸項和腳跟被拴在一起(第14節):我罪過的軛是他手所綁的。要留意,我們所陷入的任何軛,都是由自己的過犯造成的。罪人被自己罪孽的繩索纏繞(箴言 5:22)。基督命令的軛是容易的軛(馬太福音 11:30),自己的過犯之軛卻是沉重的。神將這軛綁住,是指他把罪責歸在我們身上,並使我們陷入我們的罪所應得的內外患難;當良心作為他的代理人,把我們交付他的審判時,這軛就被他公義的手綁住、纏結;唯有他赦罪憐憫的手能將它解開。#
5.她像在泥土裡的人;是他將她一切勇士踐踏在腳下,使他們不能站立,以一道審判又一道審判推翻他們,任由驕傲的征服者踐踏他們(第15節)。不但如此,她像在酒榨中的人,不只是被踐踏,乃是被踏碎,如同在神忿怒酒榨中的葡萄被壓碎,她的血如酒被榨出;是神這樣踹下猶大居民。#
6.她在仇敵手中;是主將她交在他們手中(第14節):“他使我的力量衰敗,以致我不能抵擋他們;不但不能起來攻擊他們,甚至不能從他們那裡起來;於是他將我交在他們手中。”不但如此(第15節),他招聚多人攻擊我,要壓碎我的少年人;這樣的聚集,想要抵擋乃是徒然的。又說(第17節):耶和華論雅各已經出令,使四圍的人作他仇敵。那曾多次為雅各命定拯救的(詩篇 44:4),如今因雅各違揹他律法的命令,便命定攻擊雅各。#
三、她公義地要求那些觀看她苦難的人也分擔一點憐憫和同情(第12節):“凡過路的人哪,這事你們不介意嗎?你們能無動於衷地看著我嗎?什麼!你們的心是金剛石,你們的眼是大理石,以致不能給我一點憐憫的心思、眼神或眼淚嗎?你們不也在肉身之中嗎?你鄰舍的房屋著火,這事你們不介意嗎?”有人對錫安的憂傷和荒廢毫不介意;他們不為約瑟的苦難擔憂。她何等懇切地求他們憐憫!(第18節)“眾民哪,請聽我說,看我的痛苦;聽我的哀訴,也看我有何等緣由如此哀訴。”這請求如同約伯的請求(第19章第21節):“我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若朋友同情我們,將他們的眼淚與我們的眼淚相和,就有助於使重擔顯得較輕;因為這表明我們雖在苦難中,卻不在被藐視之中,而被藐視通常在苦難中與任何事一樣令人懼怕。
IV.她為自己的憂傷辯解,儘管因這些災難而有的憂傷極其強烈(第16節):“我為這些事哭泣,我在夜間哭泣(第2節),無人看見;我的眼,我的眼,流下水來。”注意,這世界對於神的子民乃是流淚谷。錫安的眾子常常也是錫安哀哭的人。錫安伸出她的手(第17節),這裡與其說是渴望的表示,不如說是絕望的表示;她甩開雙手,彷彿把一切都視為已然失去。讓我們看看她如何說明這強烈的憂傷。#
1.她的神已離棄她;彌迦只有金神像,當它們被偷去時,便呼喊說:“我還有甚麼呢?你們怎麼還對我說:‘你有什麼不對呢?’”這教會在此過度憂傷;因為她說,那本應安慰我心的安慰者離我甚遠。神是安慰者;他從前常這樣安慰她;惟有他能施行有效的安慰;是他的話語說出這些安慰;是他的靈向我們說這些安慰。他的安慰是強有力的,能安慰靈魂,在靈魂離去時把它帶回來,而我們自己不能再把它取回;但如今他在怒中離去,離我甚遠,並從遠處觀看我。注意,聖徒的靈魂衰弱,並不奇怪,因為那惟一能安慰他們的安慰者神,遠遠地離開了。#
2.她的兒女離開她,不能幫助她:她為他們哭泣,如拉結為自己的兒女哭泣,因為他們不在了,所以她不肯受安慰。她的兒女淒涼,因為仇敵勝過了他們;她眾子中沒有一個能拉她的手(以賽亞書 51:18);他們不能幫助自己,又怎能幫助她呢?那些原是她的喜樂和盼望的少女與少年,都被擄去了(第18節)。論到迦勒底人,經上說他們不憐憫少年人,也不憐憫少女,不憐憫美麗的性別,也不憐憫青春的年紀(歷代志下 36:17)。#
3.她的朋友辜負了她;有些不願意,另一些不能給她任何幫助。她伸出雙手,如同求援,但沒有人安慰她(第17節),沒有人能這樣做,也沒有人關心要這樣做;她呼喚她所愛的人,為要使他們幫助她,便稱他們為她所愛的人,但他們欺騙了她(第19節),他們如同夏日裡令口渴旅人失望的溪水(約伯記 6:15)。注意,我們所鍾愛的、並從其寄予期望的受造之物,通常使我們受騙並失望。她的偶像是她所愛的人。埃及和亞述是她所倚賴的。但它們欺騙了她。那些在她興盛時向她獻殷勤的人,在她遭難時卻躲避她,向她顯得生疏。那些以神為朋友並保守自己在他愛中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必不欺騙他們!#
4.那些職責本是引導她的人,不能為她效力。祭司和長老本應在事務的首位顯現,卻因飢餓而死(第19節);他們在尋找食物時斷了氣,或瀕於斷氣;他們乞討餅來保全性命。當智慧人無餅可吃,當祭司和長老餓死時,那地的饑荒實在嚴重。祭司和長老本應作她的安慰者;但他們自己尚且無從得安慰,又怎能安慰別人呢?“他們聽見我嘆息,本應因此來幫助我;卻沒有人安慰我。你使所愛的人和朋友遠離我。”#
5.她的仇敵勝過她,並且譏笑她;他們已經得勝(第16節)。在外,刀劍奪去並殺戮一切遇見的人;在內,圍城者斷絕一切供應,以致有如死亡,就是饑荒,它如瘟疫一樣嚴重,甚至更甚:外有刀劍,內有驚恐(申命記 32:25)。那些作為災難工具的仇敵既極其野蠻,那些旁觀者,就是惡待以色列的以東人和亞捫人,也同樣如此:他們聽見我的患難,就因你這樣行而歡喜(第21節);他們因患難本身而歡喜;他們因這是神所作的而歡喜;他們樂於看見神與他的以色列鬧翻,便相應地極其冷漠地對待他們。耶路撒冷在他們中間如同經期的婦人,他們懼怕觸摸她,也躲避她(第17節)。基於這一切緣故,她因所已經有的而憂傷,嘆息甚多;又因懼怕將來更可能發生的事而心裡發昏(第22節),這並不足為怪,也不可責備她。#
V.她在臨到自己的一切事上稱神為義,承認她的罪本配受這些嚴厲的管教。那沉重地壓在她身上、緊緊捆綁她的軛,是她過犯的軛(第14節)。我們所受的鎖鏈,是我們自己造的;打我們的,也是我們自己的杖。當教會在這裡說話,似乎以為主嚴厲時,她便很好地糾正自己,至少是解釋自己,承認說(第18節):“耶和華是公義的。”他這樣待我們,並沒有虧待我們;我們也不能在這事上控告他有任何不公。無論人多麼不義,我們確信耶和華是公義的,並且顯明他的公義,儘管他們違背自己的一切律法。注意,無論神樂意加在我們身上的患難是什麼,我們都必須承認他在其中是公義的;若不承認這一點,我們便既不明白他,也不明白自己(歷代志下 12:6)。她承認神作為的公平,也承認自己的罪孽:“我違背了他的命令”(第18節);又說(第20節):“我大大悖逆。”我們無論怎樣說罪的壞處都不為過,並且必須總是最嚴厲地說自己的罪,必須稱它為悖逆,嚴重的悖逆;對一切真正悔改的人而言,罪都是極其嚴重的。這比她所遭受的苦難更沉重地壓在她身上:“我的心腸攪擾;它們在我裡面翻騰,如同翻騰的海;我的心在裡面翻轉,不得安寧,顛倒過來;因為我大大悖逆。”注意,為自己的罪憂傷,必須是大憂傷,並且必須觸動靈魂。#
VI.她在自己現今的情形中,既呼求神的憐憫,也呼求神的公義。#
1.她就自己的愁苦呼求神的憐憫;這些愁苦使她成為他憐憫的合宜對象(第20節):“耶和華啊,求你觀看!因為我在急難中;求你察看我的情形,並按你所喜悅的為我安排解救之法。”注意,那些壓迫我們心靈的患難都敞開在神眼前,這對我們乃是安慰的事。#
2.她就仇敵加給她的傷害呼求神的公義(第21、22節):“你必使你所定的日子來到,就是神在他的旨意中所定、又在預言中公佈的日子;那時,現在逼迫我的仇敵必變得像我一樣,現今遞在我手中的戰兢之杯,必遞在他們手中。”這也可以讀作祈禱:“願所定的日子來到”,接著說:“願他們的惡來到你面前,願它被記念,願它被追討;求你為他們向我所行的一切惡報仇(詩篇 109:14、15);求你加速那日子,使你因他們的過犯怎樣待他們,如今因我的過犯怎樣待我。”這祈禱等於聲明絕不與他們聯合,也等於預言他們的毀滅,認同神在他話語中所說關於他們的事。注意,我們的祈禱可以並且必須與神的話語相合;神在這裡所定的是什麼日子,我們就當求什麼日子,不當求別的。雖然我們按著愛心有責任饒恕仇敵,併為他們禱告,然而我們仍可憑信心祈求神所說要加在他和他教會那些不肯悔改歸榮耀給他的仇敵身上的事得以成就。#
這裡是這首哀歌的第一組字母詩,共二十二節,其中為耶路撒冷的苦難痛切哀哭,並將她現今可悲的景況與她從前興盛的光景相比,使其更顯嚴重;通篇承認並申訴罪乃是一切這些苦難的招致原因;又向神呼求,求他向他們的仇敵施行公義,並向他祈求憐憫他們。本章渾然一體,數項陳述彼此交織;但其內容是:一、向神訴說他們的災禍,並求他憐憫垂顧(第1–11節)。二、向他們的朋友作同樣的訴說,並求他們憐憫垂顧(第12–17節)。三、就此向神及其公義申訴(第18–22節);其中承認他在他們受苦之事上為義,並謙卑求他在拯救他們的事上顯明自己的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