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耶利米哀歌 3

本章的範圍與前兩章相同,但寫作形式稍有不同;前者用長句,本章用短句,是另一種韻律;前者是單重字母詩,本章則是三重字母詩。這裡有:一、對神不悅及其後果的悲哀申訴(第1–20節)。二、神的子民在患難困苦中所得的安慰之言(第21–36節)三、在這受苦境況中所當盡的本分(第37–41節)。四、重新申訴(第42–54節)。五、得著鼓勵,盼望神並繼續等候他的救恩,又因教會的逼迫者而訴諸他的公義(第55–66節)。有人認為這一切都是先知本人在被囚、受逼迫時所說的;但看來更像是以當時被擄、近乎荒涼的教會的身份說的,先知特別關切她所遭的荒涼。然而這裡的申訴比前章的稍為一般,既適用於個人的情形,也適用於公眾,原是供私室使用,而非供嚴肅聚會使用。有人認為耶利米提出這些申訴,不僅是作為以色列的代求者,也是作為基督的預表;有人以為基督就是流淚的先知耶利米,因為他多有眼淚(馬太福音 16:14),這裡許多段落也可應用於他。

先知個人的苦難(主前588年)

耶利米哀歌 3:1–20和合本(神版)
1我是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2他引導我,使我行在黑暗中,不行在光明裡。3他真是終日再三反手攻擊我。4他使我的皮肉枯乾;他折斷我的骨頭。5他築壘攻擊我,用苦楚和艱難圍困我。6他使我住在幽暗之處,像死了許久的人一樣。7他用籬笆圍住我,使我不能出去;他使我的銅鏈沉重。8我哀號求救;他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9他用鑿過的石頭擋住我的道;他使我的路彎曲。10他向我如熊埋伏,如獅子在隱密處。11他使我轉離正路,將我撕碎,使我淒涼。12他張弓將我當作箭靶子。13他把箭袋中的箭射入我的肺腑。14我成了眾民的笑話;他們終日以我為歌曲。15他用苦楚充滿我,使我飽用茵 。16他又用沙石磣斷我的牙,用灰塵將我矇蔽。17你使我遠離平安,我忘記好處。18我就說: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裡毫無指望!19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如茵 和苦膽的困苦窘迫。20我心想念這些,就在裡面憂悶。

詩篇第102篇的題目很適合置於本章之前:困苦人發昏的時候,在耶和華面前吐露苦情的禱告;因為這裡正是極其真切流暢地傾吐苦情。讓我們留意其中的細節。先知申訴:

1.神發怒。這使苦難產生,也使之苦澀(第1節)“我是那人,是顯著遭遇苦難的人,因他忿怒的杖看見苦難,並深切地感受到它。”注意,神有時向自己的子民發怒;然而這不是當作滅絕人的刀劍,而只是當作管教人的杖,故可申訴;這對他們乃是他忿怒的杖,一種懲治,雖然現今令人痛苦,結局卻必有益處。藉著這杖,我們必須預料會看見苦難;若我們因這杖而看見超過尋常的苦難,也不可爭辯,因為我們確信這怒氣是公義的,苦難是溫和的,並摻雜著憐憫。#

2.他茫然無措,完全處在黑暗中。黑暗是指極大的患難和困惑,既缺少安慰,也缺少引導;這就是申訴者的情形(第2節)“他藉著他的護理和一連串無法解釋的事件,引我進入黑暗,而非光明;進入我所懼怕的黑暗,而非我所盼望的光明。”又說(第6節)“他使我住在幽暗之處,黑暗如墳墓,像死了許久、完全被遺忘、無人知道其人其事的人一樣。”注意,神的以色列雖是光明之子,有時卻行在黑暗中。#

3.神向他顯得像仇敵,像公然的仇敵。神先前是幫助他的,但如今“他真是轉過來攻擊我了(第3節),就我所能察覺的而言;因為他的手終日攻擊我。我每日早晨受懲治”(詩篇 73:14)。當神的手不斷攻擊我們時,我們便受試探,以為他的心也轉而攻擊我們。神曾說過(何西阿書 5:14)“我要向猶大家如獅子”,如今他已應驗自己的話(第10節)“他向我如埋伏的熊,以他的審判突然襲擊我;又如隱在暗處的獅子;無論我往哪裡去,都不斷懼怕遭受攻擊,永不能以為自己安全。”人豈會射擊自己所不仇恨的人嗎?他拉開了弓,那原本為攻擊教會之逼迫者所預備的弓,如今卻向她的兒女拉開(第12節)。他將我當作他的箭靶子,他瞄準它,必定射中;於是他箭袋中的箭射入我的肺腑,給我致命的內傷(第13節)。注意,神的箭袋中有許多箭,它們飛行迅速,刺入極深。#

4.他如同身心都極其受苦的人。猶太國如今很可比作一個因年老而滿面皺紋、無可醫治的人(第4節)“他使我的皮肉枯乾;它們消耗枯萎,我看起來如同將要落入墳墓的人;不僅如此,他還折斷我的骨頭,使我無力自助(第15節),他使我飽受苦楚,對自己的災禍有苦澀的感受。”神能進入人的靈,並能使靈如此苦澀,以致一切享受都因此變苦;正如胃中汙濁,所吃的東西都在其中變酸:“他使我喝醉茵蔯,使我因感到自己的苦難而昏亂,不知說什麼、做什麼。他把沙石摻在我的餅中,故此我的牙被磣斷(第16節),我所吃的既不甘美,也無滋養。他用灰塵矇蔽我,如同哀哭的人所常作的;或如有人所讀,他以灰為食物給我。我吃灰如同吃飯”(詩篇 102:9)#

5.他不能辨明任何逃脫或拯救之路(第5節)“他築壘攻擊我,如同人向被圍的城築造堡壘和炮臺。原有的通路如今全被堵塞:他用苦膽和艱難從各面圍困我;我煩躁、焦急、勞累,想找一條逃脫之路,卻找不著(第7節)。他用籬笆圍住我,使我不能出去。”當耶路撒冷被圍困時,曾說它被四面圍住(路加福音 19:43)“我被鎖鏈捆住;正如一些罪大惡極的犯人戴著雙重鐐銬、滿身鐵鏈,他使我的鎖鏈沉重。他又(第9節)用鑿過的石頭封住我的道路,不只是用荊棘堵塞我的道(何西阿書 2:6),更用無法突破的石牆堵住,因此我的路徑彎曲;我來回奔走,向右向左,試圖前進,卻仍被轉回。”神使那些行在罪惡彎曲路徑中、違背神律法的人,行在苦難彎曲的路徑中,挫敗他們的計劃、破壞他們的措施,乃是公義的。照樣(第11節)“他使我轉離正路;他挫敗我一切謀略,毀壞我所有計劃,以致我不得不屈服於自己的毀滅。他把我撕碎;他撕裂而去”(何西阿書 5:14)“使我淒涼,使我失去一切同伴,以及我心中一切安慰。”#

6.神向他的禱告掩耳不聽(第8節)“當我呼求哀號,如同迫切的人、如同要使他聽見的人,他仍攔阻我的禱告,不容它達到他面前。”神的耳素常向他子民的禱告敞開,他憐憫的門也向叩門的人敞開;但如今兩者都關閉了,甚至向呼求哀號的人關閉。神有時似乎甚至向他子民的禱告發怒(詩篇 80:4);當他們不僅得不著應允的益處,甚至失去蒙悅納的安慰時,他們的景況實在可悲。#

7.鄰舍把他的患難當作笑料(第14節)我成了我眾民的笑話,即他們中一切惡人;他們以彼此取笑公共審判,尤其是取笑先知耶利米的憂傷。我成了他們的歌曲,他們的琴歌,或手彈樂器,他們的手鼓(約伯記 17:6);他們拿我來戲弄,正如羅馬失火時尼祿彈豎琴一樣。#

8.他幾乎絕望於得著幫助和拯救:“你不但奪去我的平安,更使我的心遠離平安(第17節),以致平安不僅不在可及之處,甚至不在可見之處。我忘記好處;自從我得著它已過了這麼久,而我再得回它又如此不可能,以致我已失去了它的概念。我已如此習慣憂傷和奴役,以致不知道喜樂和自由是什麼意思。我甚至以為一切都完了,斷定:我的力量和我從耶和華而來的盼望都已經斷絕了(第18節);我不能再倚靠神作我的扶持,因為我沒有發現他給我如此行的鼓勵;我也不能盼望他為我顯現、終止我的患難,因為這情形似乎無可救藥,甚至我的神也不可懇求。”毫無疑問,說這話是他的軟弱(詩篇 77:10),因為神有永遠的能力,他也是其子民永不落空的盼望,無論他們怎樣想。#

9.每逢想起自己的患難,憂傷便重新襲來,他的回想與他的前景一樣淒涼(第19、20節)他是否像約伯那樣努力忘記自己的苦情(約伯記 9:27)?唉!毫無用處;他在一切場合都記念那困苦窘迫、茵蔯和苦膽。他如此強調地說自己的苦難,因為他正是如此思想它,回顧時它壓在他身上是如此沉重!那是一種苦難,本身就是痛苦。我的困苦和我的過犯(有人如此讀),我的患難和招致它的罪;這就是苦難與痛苦中的茵蔯和苦膽。是罪使苦難之杯成為苦杯。我的心仍不斷記念這些。巴比倫的被擄者心中不斷存著圍城的一切慘狀,耶路撒冷的火焰和廢墟仍在他們眼前;他們追想錫安就哭泣;不,他們永不能忘記耶路撒冷(詩篇 137:1、5)我的心因記念這些,就在我裡面謙卑;不但被患難的感覺壓迫,也因罪而痛苦。注意,在使人謙卑的護理之下,我們應當有謙卑的心;每逢記念我們的苦難和痛苦,也當重新為罪悔改自卑。這樣,我們便可從過去的管教中得益,並預防更多的管教。#

給以色列的安慰之言;苦難的益處;給受苦者的安慰。(主前588年)

耶利米哀歌 3:21–36和合本(神版)
21我想起這事,心裡就有指望。22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致斷絕。23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24我心裡說: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他。25凡等候耶和華,心裡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26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他的救恩,這原是好的。27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28他當獨坐無言,因為這是耶和華加在他身上的。29他當口貼塵埃,或者有指望。30他當由人打他的腮頰,要滿受凌辱。31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32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33因他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34人將世上被囚的踹在腳下,35或在至高者面前屈枉人,36或在人的訟事上顛倒是非,這都是主看不上的。

這裡雲彩開始消散,天空開始放晴;本章前半的申訴極其淒涼,然而這裡曲調改變了,錫安中哀哭的人開始略顯歡顏。若非有盼望,心就要破碎。為使心不至完全破碎,這裡有所追想,給人盼望的根據(第21節);這乃是指以下所說的,並非指以上所說的。“我使它回到心中”(頁邊如此譯);我們曾存於心中、放在心上的事,有時彷彿全然失去、忘記了,直到神藉著恩典使它回到我們心中,以便我們需要使用時隨時可得。“我想起這事,因此我有盼望,得以免於徹底絕望。”讓我們看看他所追想的是哪些事。

一、事情雖如此不好,卻因神的憐憫而未至更壞。我們受他忿怒之杖的苦,卻因耶和華諸般的慈愛而不至消滅(第22節)。我們在困苦中,為鼓勵自己的信心和盼望,應當留意那些有利於我們的事,也留意那些不利於我們的事。事情固然不好,卻本可更壞;因此有盼望會變得更好。這裡要留意:

1.所承認的憐憫之流:我們不至消滅。注意,神的教會如同摩西的荊棘,雖被焚燒,卻不毀滅;無論它已經遭遇或將會遭遇什麼艱難,直到世界的末了,它仍必存留於世。它被人逼迫,卻不被神離棄;因此雖被打倒,卻不至毀滅(哥林多後書 4:9);雖受管教,卻不至消滅;雖如銀子在爐中煉淨,卻不如渣滓被燒盡。#

2.這些憐憫之流追溯到源頭: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慈愛”用複數,表明這些慈愛的豐盛和多樣。神是取之不盡的憐憫之泉,是賜各樣安慰的父。注意,我們眾人不至消滅,都歸功於神寬容的憐憫。別人已在我們四圍消滅,我們自己也曾在將要消滅之中,然而我們卻不至消滅;我們脫離了墳墓,脫離了地獄。若照我們的罪孽待我們,我們早就消滅了;但他照神的慈愛待我們,我們有責任承認這一點,歸榮耀給他。#

二、即使在他們苦難的深處,他們仍經歷神聖憐憫的溫柔和神聖應許的真實。他們曾數次申訴神沒有憐憫(第2章第17、21節),但這裡他們更正自己,承認:

1.神的憐憫不至斷絕;它們並不真正斷絕,即使在他發怒、似乎將慈悲關在門外時也是如此。這些憐憫的河流豐盈而不斷地流淌,卻從不幹涸。不;它們每早晨都是新的;每天早晨,我們都有神向我們施憐憫的新實例;他每天早晨眷顧我們(約伯記 7:18);每天早晨,他使自己的公義顯明(西番雅書 3:5)。我們的安慰雖會斷絕,神的憐憫卻不會斷絕。#

2.他的誠實極其廣大。雖然這約似乎破壞了,他們承認它仍完全有效;雖然耶路撒冷成為廢墟,耶和華的真實卻存到永遠。注意,無論我們遭受何等艱難的事,絕不可對神存任何苛刻的想法,仍當隨時承認他既慈愛又信實。#

三、神是、並且永遠是他子民全然充足的福樂;他們已選擇他,也倚賴他作這樣的福樂(第24節)“我心裡說,耶和華是我的分。”這就是說:1.“當我失去世上一切所有的、自由、生計,幾乎連生命也失去時,我仍沒有失去我在神里面的分。”地上的產業都是會朽壞的,神卻是永遠的分。2.“只要我在神里面有分,我就有夠用的;我所有的足以抵消一切患難,補足一切損失。”無論我們被奪去什麼,我們的分都是穩妥的。3.“這就是我所倚靠、所安然滿足的:因此我要仰望他。當一切別的扶持和鼓勵都失效時,我仍要倚靠他,並在他裡面鼓勵自己。”注意,我們的本分是使神成為我們心靈的分,然後使用他作我們的分,並在哀哭之中從此得安慰。

四、凡與神相交的人必發現倚靠他並非徒然;因為:

1.他善待這樣作的人(第25節)他善待萬人;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他一切的受造物都嚐到他的恩惠。但他尤其善待等候他、尋求他的心靈。注意,當患難延長、拯救遲延時,我們必須耐心等候神和他恩慈地回到我們這裡。當我們憑信心等候他時,也必須借禱告尋求他:我們的心靈必須尋求他,否則我們的尋求不足以得著他。尋求會幫助我們持守等候。神必恩待那些如此等候、尋求他的人;他必向他們顯出奇妙的慈愛。#

2.這樣作的人必發現這對他們有益(第26節)“人仰望耶和華的救恩,靜默等候,這原是好的”(這是我們的本分,也將成為我們難以言喻的安慰與滿足);要盼望救恩會來到,儘管途中似乎有難以承受的困難;要等候它來到,儘管它遲延甚久;並且在等候時安靜無言,不與神爭辯,也不使自己不安,卻安然順服神的安排。父啊,願你的旨意成全。若我們追想這些,就可以盼望最後一切必有美好的結局。#

五、苦難實在於我們有益;若我們正確地忍受,便會為我們成就極多的益處。不但盼望、等候救恩是好的,在這期間處於患難之下也是好的(第27節)“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許多青年人被擄去了。為使他們安然忍受,他告訴他們負那被擄的軛對他們有益;若他們肯順應自己的境況,並努力回應神將那重軛加在他們身上的目的,就必發現果然如此。這也很適用於神命令的軛。青年人在幼年負這軛是好的;我們開始敬虔,越早越好。若我們年輕時就投身其中,我們的本分便更蒙神悅納,對自己也更容易。但這裡看來是指苦難的軛。許多人發現在年輕時負這軛是有益的;它使本會驕傲、不馴服、如未曾負軛的牛犢之人謙卑嚴肅,又使他們脫離世界。但我們何時負軛,才使在年輕時負它確實對我們有益呢?他在以下各節回答:

1.當我們在苦難之下沉著安靜,獨坐無言,不帶著我們的申訴到處奔走,誇大災禍,又與有關我們的護理安排爭辯;反而退入安靜處,以便在遭遇患難的日子思想,獨坐以便與神交談、與自己的心靈相交,止息一切不滿和不信任的念頭,並像亞倫在極嚴厲的試煉中那樣,用手捂口。我們在軛下必須靜默,如同接受這軛已加在我們身上的人;不是任性地把它拉到自己頸項上,而是在神加給我們時耐心順服。當那些年輕受苦的人適應自己的苦難,使頸項合乎這軛,並研究如何回應神使他們受苦的目的時,他們便會發現負它是好的,因為它向那些如此受操練的人結出平安的義果。#

2.當我們在苦難之下謙卑忍耐。那因軛得益的人,口貼塵埃;他不但用手捂口,表示在苦難中順服神的旨意,也使口貼塵埃,表示因記念罪而憂傷、羞愧、自我厭棄,並表示全然被降服、被收服,如同戰敗者來舔塵土一樣(詩篇 72:9)。我們必須這樣自卑,或者有指望,或按原文說,或者有指望。若有任何途徑能在苦難中獲得並保守美好的盼望,這就是途徑;然而我們對於此仍須極其謙遜地期待,須帶著“或者”的心來盼望,如同承認自己全然不配。注意,真正因罪謙卑的人,樂意不惜任何代價、藉著恩典得到美好的盼望,即便為此口貼塵埃;願意有盼望的人也必須如此行。若他們有任何鼓勵,足以使他們的心不至在口貼塵埃時沉入塵埃,就應歸因於白白的恩典。#

3.當我們向那些作我們患難工具的人溫柔謙和,並有饒恕的心(第30節)那因軛得益的人,由人打他的腮頰,寧可轉過另一邊臉來(馬太福音 5:39),也不還擊第二下。我們的主耶穌為我們留下了此事的榜樣,因為他任人打他的背(以賽亞書 50:6)。凡能忍受輕蔑和辱罵,不以辱罵還辱罵、以苦毒還苦毒的人;當他滿受凌辱時,把它存留在自己裡面,不反擊、不再傾倒在那些使他受此凌辱的人身上,反而將它傾吐在主面前(正如那些人所作的;他們的心被驕傲人的藐視極其充滿,詩篇 123:4);他必發現負軛是好的,它必轉為他屬靈的益處。總而言之,若患難生忍耐,忍耐便生老練,老練便生出不至羞愧的盼望。#

六、神必照著他使子民受苦的時期,以合時的安慰恩慈地回到他們那裡(第31、32節)。因此受苦的人這樣悔改、這樣忍耐,因為他相信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這既是福音式悔改,也是基督徒忍耐的重大動機。我們可以靠此支持自己:

1.我們雖被打倒,卻沒有被丟棄;父親管教兒子,並非剝奪他的繼承權。#

2.我們雖在一段時間內似乎被丟棄,正當可感知的安慰暫停、所渴望的救恩延遲時,卻並未真的被丟棄,因為並非永遠被丟棄;他與我們的爭論不會永遠持續。#

3.無論我們處於何等憂傷中,都是神分派給我們的,他的手在其中。是他使人憂愁,因此我們可確信此事安排得既有智慧又有恩慈;我們憂愁不過是暫時的,是在需要的時候(彼得前書 1:6)#

4.神甚至為那些他自己使其憂愁的人儲存憐憫和安慰。我們絕不可認為,神既使人憂愁,世界就會解救、幫助我們。不;那使人憂愁的一位,必須帶來恩寵,否則我們就完了。同一隻手帶來創傷,也帶來幫助:同一隻手使人受傷,又醫治人。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我們(何西阿書 6:1)#

5.當神回來恩待我們時,並非照我們的功德,而是照他的憐憫,照他諸般、豐盛的憐憫。我們如此不配,非有豐盛的憐憫,便沒有什麼能救助我們;既有這樣的憐憫,我們還有什麼不可盼望的呢?神使我們憂愁,絕不應使這些盼望受挫。#

七、神即使使人憂愁,也是為智慧聖潔的目的;他並不以我們的災禍為樂(第33節)。他確實使世人受苦、使他們憂愁;他們一切的苦惱和患難都是從他而來。然而他並不甘心這樣作,不是從心裡這樣作;原文如此。

1.他從不使我們受苦,除非我們給他理由這樣作。他發怒不像施恩那樣,純粹出於自己的美意。若他向我們施慈愛,是因為這樣在他眼中看為美;但若他寫下苦楚的事攻擊我們,則因我們既配得,又需要。#

2.他使人受苦並非以此為樂。他不喜悅罪人死亡,也不喜悅聖徒不安,卻帶著某種不願施行懲罰。他離開自己的居所出來施罰,因為他的居所是施恩座。他不喜悅任何受造物的痛苦;就他自己的子民而言,他更是遠離這種心意,因為在他們一切的苦難中,他也同受苦難,他的心因以色列的愁苦而憂傷。#

3.他即使使子民受苦,仍存留對他們的慈愛。他既不甘心使世人憂愁,就更不甘心使自己的兒女憂愁。無論如何,神仍善待他們(詩篇 73:1);即使他們看見他面上有怒容、手中有杖,也可憑信心看見他心中有愛。#

八、神雖使用人作他的手,或更確切地說,作他手中的工具,來管教他的子民,卻絕不喜悅他們行事的不公和加給子民的傷害(第34–36節)。神雖借邪惡無理之人的暴行成就自己的目的,卻絕不能因此推論他贊同那暴行,正如受壓迫的子民有時受試探所想的那樣。哈巴谷書 1:13:“你為何看著行詭詐的?”神的子民受仇敵傷害、壓迫有兩種方式,先知在這裡向我們保證,神不贊同其中任何一種:

1.人若以武力傷害他們,神不贊同。他自己不將世上被囚的人踹在腳下,反而顧念囚犯的呼求;他也不贊同人這樣作,甚至對此極其不悅。踐踏那些倒下的人、壓碎那些被捆綁、不能自救的人,乃是野蠻的。#

2.人若借法律的名義,在假裝執行公義時傷害他們;若他們屈枉人的權利,以致人不能辨明自己的權利,或不能得到它們,因為它們不在他能夠取得的範圍內;若他們在人的訟事上顛倒是非,作出錯誤的裁決,或施行虛假的判決,他們應當知道:#

(1)神看見他們。這是在至高者面前(第35節);是在他眼前、在他注視之下,並且極其令他不悅。他們不能不知其然,因此他們如此行乃是蔑視他。他是至高者;他們濫用對臣民的權柄,就是藐視他對他們的權柄,未曾想到那比至高者更高的鑑察萬事(傳道書 5:8)#

(2)神不贊同他們。其中所含的意思超過明說的。歪曲公義、顛倒義人,是對神極大的冒犯;他雖可能使用他們來管教自己的子民,卻遲早必嚴厲追討那些如此行的人。注意,神雖可能暫時容忍作惡的人亨通,並借他們成就自己的目的,卻並不因此贊同他們的惡行。神絕不行不義,也絕不贊同作不義的人。#

受苦者的本分(主前588年)

耶利米哀歌 3:37–41和合本(神版)
37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38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39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40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41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 神舉手禱告。

為使我們有資格得到前面各節所賜給受苦者的安慰,並嚐到其中的甘甜,這裡為我們規定了在受苦境況中所當盡的本分;我們履行這些本分,就可期待那些安慰。

I.我們必須在一切臨到我們的災禍中,無論是個人的還是公共的,都看見並承認神的手(第37、38節)這裡立定了一個重大真理,能幫助我們在患難之下安靜心靈,並使患難歸我們為聖。#

1.無論人的行為如何,乃是神掌管著他們:若不是主吩咐,誰說話而事便成就(就是誰設計一事,又使自己的設計實現)呢?人只能照著神的旨意行事,除非從上頭賜給他們,他們就沒有能力或成功。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他計劃並定意;他說他要這樣那樣行(雅各書 4:13);但主引導他的腳步,與他所設計的大不相同;他所籌劃和所盼望的,若不是神的手和他的定旨先前所定要成的,就不能成就(箴言 16:9;耶利米書 10:23)。迦勒底人說要毀滅耶路撒冷,這事成就,並非因為他們說了,乃是因為神吩咐並差遣他們去行。注意,人不過是至大的神在治理這下界時所使用的工具,隨己意管理;沒有他,他們不能成就自己的任何計劃。#

2.無論人的遭遇如何,乃是神安排的:禍福豈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是,誠然如此;原文說得更加強調:這禍和這福,豈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豈不是他為我們命定並安排的嗎?是,誠然如此;為使我們與自己所受的患難和好,無論患難是什麼,這一普遍真理必須如此具體地應用。這福我從神手裡接受,難道也不接受那禍嗎?約伯如此辯論(第2章第10節)。我們是健康還是患病,富足還是貧窮?我們的計劃成功,還是受阻?這一切都是神所安排的;各人的審判都出於他。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他造光,又造暗,正如他起初所作的。注意,神聖護理的一切事件都是神聖旨意的產物;凡所作的,神都在引導,且他手所作的與他口所說的相合;他說有,就有了,他的一切旨意就是這樣容易、這樣有效地得以成全。#

II.我們不可因神在任何時候加在我們身上的患難而與他爭辯(第39節)活人為何發怨言呢?先知在這裡似乎責備自己,因為他在本章前一部分所發的怨言,彷彿把神說成不慈且嚴厲。“我發怒豈是合宜的嗎?我為何這樣煩躁呢?”那些在急躁中曾與神爭辯的人,在反省時必須為此責備自己。他從前面經文所申明的神主權而普遍的護理這一教義,推得這個結論:活人為何發怨言呢?神所作的,我們不可開口反對(詩篇 39:9)。責怪自己遭遇的人,就是辱罵那為他們分定遭遇的主。被擄中的受苦者,必須在一切苦難中順服神的旨意。注意,我們可以在神面前傾吐自己的苦情,卻絕不可向神提出任何怨言。什麼!活人豈可發怨言嗎?一個人為了自己罪的刑罰而發怨言嗎?這裡所提出的理由極其有力。#

1.我們是人;在此讓我們顯出自己是人。人豈可發怨言嗎?又說,人!我們是人,不是畜類;我們是理性的受造物,應當按理而行,應當向上看,也向前看;從兩方面都可得足夠的考慮,使我們的怨言止息。我們是人,不是孩子,因每一件傷害他們的事便哭叫。我們是人,不是神,是臣民,不是主人;我們不是自己的主宰,不能隨意為自己安排;我們受約束,必須順從,必須服從。我們是人,不是天使,因此不能盼望像他們一樣免於患難;我們不是住在沒有憂愁的那個世界,乃是住在這個充滿憂愁的世界。我們是人,不是魔鬼;我們並不處於他們那可悲、無助、無望的境地,反有他們所沒有的安慰。#

2.我們是活人。因我們神美善的手在我們身上,我們雖天天死,卻仍然活著;活人豈可發怨言呢?不可;他為生命感恩的理由,多於為生命中任何重擔和災禍發怨言的理由。我們的生命脆弱而且已被沒收,然而我們仍活著;如今活人,活人應當讚美,不應發怨言(以賽亞書 38:19);有生命就有盼望,因此,我們不應抱怨事情不好,反應以事情將會更好這個盼望鼓勵自己。#

3.我們是罪人,而我們所抱怨的乃是我們罪所應受的公義刑罰;不但如此,它遠少於我們的罪孽所當得的。我們沒有多少理由抱怨苦難,因為這是我們自己所作的;我們可以感謝自己。自己的愚妄傾敗人的道(箴言 19:3)我們沒有理由與神爭辯,因為他在這事上是公義的;他是世界的治理者,必須藉著懲罰悖逆者來維護其治理的尊榮。我們是因罪受苦嗎?那麼不要發怨言;因為我們另有當作的工;不要埋怨,必須悔改;並且,為顯明神已與我們和好,我們必須努力使自己與他的聖旨和好。我們是為罪受罰嗎?那麼順服並親吻杖,便是我們的智慧;因為若我們仍與神反對而行,他必再加七倍懲罰我們;因為他審判的時候,必然得勝。但若我們順應他,雖為主所懲治,也不至與世人一同定罪。#

III.我們必須致力於回應神使我們受苦的旨意,就是使我們想起罪來,並使我們歸向他自己(第40節)。這是我們的患難應當促使我們作的兩件事。#

1.嚴肅地省察自己,並反思我們過去的生活。讓我們省察並試驗自己的行為;省察它們一直是怎樣的,然後試驗它們是否正直良善;要像搜查一個喬裝逃匿的罪犯那樣搜查,又試驗其有罪或無罪。讓良心受託去搜查和試驗,並准許它忠實行事,完成殷勤的搜查,作出不偏待人的試驗。讓我們試驗自己的行為,以便藉此試驗自己;因為我們當按我們的腳步,而不是按我們微弱的願望,判斷自己的狀況;不是按某一步,乃是按我們的道路,即我們所追求的目的、所遵循的準則,以及我們心靈的性情和生活的趨向是否與那些目的和準則相合。當我們在患難中時,正適合思想自己的行為(哈該書 1:5),使不當之處得以悔改,並在將來改正,這樣我們便可回應患難的旨意。在公共災禍的時候,我們容易反思別人的行為,並把過錯歸給他們;然而我們當作的是省察並試驗自己的行為。我們在家裡已有足夠的工可作;我們每個人必須說:“我作了什麼?我對這公共的烈火有什麼貢獻?”如此,我們每人改正一個人,我們就都必得改正。#

2.真誠地歸向神:“讓我們再歸向耶和華,歸向那轉而攻擊我們的、也是我們轉離了的主;讓我們藉著悔改和改革歸向他,如同歸向我們的主人和治理者。我們曾與他同在;自從離棄他以來,我們從未安好;所以現在讓我們再歸向他。”這必須伴隨前者,且為前者的果子;因此我們必須省察並試驗自己的行為,好叫我們離開其中的惡而歸向神。這是大衛所採用的方法。詩篇 119:59:“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

IV.我們必須在敬虔的火焰中,把自己、我們最好的感情和事奉獻給神(第41節)。當我們在患難中時,#

1.我們必須仰望神,視他為在天上的神,遠遠高過我們,並對我們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因為諸天掌權,所以不可與之爭辯,乃當順服。#

2.我們必須向他禱告,帶著信心期待從他得憐憫;因為這包含在我們向他舉手之中(這是禱告時常用的姿勢,有時也用以代指禱告,如詩篇 141:2:“願我舉手祈求,如獻晚祭”);這表明我們向他求憐憫,並預備接受那憐憫。#

3.我們的心必須隨同我們的禱告。我們必須連心一同舉起手來,正如我們必須用言語傾倒心靈。神在這事和一切其他事奉中所看的是心;因為沒有心的祭物有何益處呢?若內裡的感受在某種程度上不與外在的表達相稱,我們不過是戲弄神、欺騙自己。禱告乃是向神舉起心靈(詩篇 25:1),如同向我們在天上的父;而那盼望永遠與神同在天上的心靈,必如此藉著頻繁的敬虔行動,不斷學習通往那裡的道路,並在那道路上前進。#

向神哀訴(主前588年)

耶利米哀歌 3:42–54和合本(神版)
42我們犯罪背逆,你並不赦免。43你自被怒氣遮蔽,追趕我們;你施行殺戮,並不顧惜。44你以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45你使我們在萬民中成為汙穢和渣滓。46我們的仇敵都向我們大大張口。47恐懼和陷坑,殘害和毀滅,都臨近我們。48因我眾民遭的毀滅,我就眼淚下流如河。49我的眼多多流淚,總不止息,50直等耶和華垂顧,從天觀看。51因我本城的眾民,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52無故與我為仇的追逼我,像追雀鳥一樣。53他們使我的命在牢獄中斷絕,並將一塊石頭拋在我身上。54眾水流過我頭,我說:我命斷絕了!

責備自己發怨言,比使自己不再發怨言容易。先知曾承認活人不當發怨言,彷彿他責備自己在本章前一部分所發的怨言;然而這裡雨後雲又回來,傷口又重新流血;因為要使煩亂的心靈歸於安靜,必須下很大的工夫。

I.他們承認神使他們受苦是公義的(第42節)“我們犯罪背逆。”注意,當我們在患難中時,承認自己的罪,把罪責歸在自己身上,便是稱神為義所當有的。稱罪為過犯,稱罪為悖逆,你並沒有錯稱它。這是他們省察並試驗自己行為的結果;他們越查究,越發現其惡。然而,#

II.他們抱怨自己所受的患難,其中不無對神的一些怨言;我們不可效法,卻在最嚴厲的試煉之下,也必須常常以崇高和善意的心思想他、談論他。#

1.他們抱怨他的蹙額和他向他們所顯不悅的記號。他們的罪已經悔改,然而(第42節)“你並不赦免。”他們沒有赦免的確據和安慰;為他們的罪所帶來的審判並未除去,因此他們以為不能說罪已蒙赦免;這是錯誤,卻是神的子民在心靈沮喪、裡面煩亂時常有的錯誤。他們的情形實在可憐,然而他們抱怨說:“你並不憐憫”(第43節)。他們的仇敵追趕、殺戮他們,但這還不是最壞的;仇敵不過是神手中的器皿:“你追趕我們,你殺戮我們,儘管我們原指望你會保護並拯救我們。”他們抱怨在他們與神之間有一道隔斷的牆;#

1.這攔阻神的恩惠降臨到他們身上。神恩慈向他們反照的光輝,向來是以色列的榮美;但如今“你以怒氣遮蔽我們,以致我們的榮耀隱藏並消失了;如今神向我們發怒,我們不再顯為先前人所認為的那榮耀之民。”或者說:“你把我們遮蓋起來,如同埋葬的人被遮蓋、被遺忘。”#

2.這攔阻他們的禱告上達到神那裡(第44節)“你以密雲遮蔽自己”,不像他佔據聖殿時所用的那明亮雲彩,使敬拜者能親近他;卻像他降在西奈山時所用的雲彩,迫使百姓遠遠站立。“這雲如此濃厚,我們的禱告似乎失落在其中;它們不能透過;我們不能蒙垂聽。”注意,患難的延長有時會試探甚至禱告的人,叫他們懷疑神是否仍是他們一向所信的那位聽禱告的神。#

2.他們抱怨鄰舍的藐視,以及他們所受的羞辱和恥辱(第45節)“你使我們如頭一層地板上的汙穢或刮屑,被丟到糞堆上。”聖保羅在敘述使徒所受的苦難時提到這事。哥林多前書 4:13:“我們成了世界上的汙穢,萬物中的渣滓。”“我們在眾民中成了廢物或渣滓,被人人踐踏,被看為列國中最卑賤的,除了像失了味的鹽一樣被丟在外面以外,毫無用處。我們的仇敵向我們大大張口(第46節),或如吼叫的獅子向我們張著口要吞吃我們,或向我們作鬼臉,或放膽任意議論我們。”這些抱怨我們先前已有(第2章第15、16節)。注意,卑劣惡毒的人常常攻擊並貶低那些從尊榮的高處跌入極深困苦的人。但這是他們因罪招來的。若他們沒有使自己成為卑賤,仇敵就不能使他們如此;人稱他們為被棄的銀渣,乃因耶和華棄絕他們,因為他們棄絕了他。#

3.他們抱怨仇敵加給他們的悲慘毀滅(第47節)“恐懼和網羅臨到我們”;仇敵不僅用那些警報驚嚇我們,且借其詭計勝過我們,用為我們所設的埋伏突襲我們;隨後只有荒涼和毀滅,即我眾民的毀滅(第48節),我本城眾民的毀滅(第51節)仇敵既像在網羅中捉鳥一樣捉住他們中的一些人,又如猛禽追趕無害的小鳥那樣追趕其餘的人(第52節)“無故與我為仇的追逼我,像追雀鳥一樣。”他們把鳥從一叢趕到另一叢,正如掃羅追趕大衛如同追趕鷓鴣。逼迫者的仇恨就是這樣不止息,且毫無緣故。他們這樣作沒有緣故,並沒有受到他們所給的任何挑釁。神雖是公義的,他們卻是不義的。大衛常抱怨那些無故恨他的人;基督和他教會的仇敵也是如此(約翰福音 15:25)。他們的仇敵追趕他們,直至全然勝過他們(第53節)“他們將我的命斷絕在牢獄中。”他們把被擄的人關在幽閉黑暗的監牢中,他們彷彿與活人之地隔絕(如第6節);或者國家和國度沉淪毀滅,其生命和存在都消失了;他們彷彿被拋進監牢或墳墓,並有一塊石頭拋在他們身上,如同從前滾到墳墓門口的石頭。他們看猶太民族為死了、埋葬了,料想它絕無復活的可能。以西結在異象中也這樣看見:滿谷都是枯乾的骸骨。他們的毀滅不僅比作埋葬死人,也比作活人沉入水中;人在那裡不能久作活人(第54節)“眾水流過我頭。”洪水氾濫,完全淹沒了他們。迦勒底軍隊如眾水衝出一般闖入他們中間,水漲得這樣高,漫過他們的頭;他們不能涉水,也不能游泳,因此必然沉沒。注意,神子民的困苦有時竟勝過他們,以致他們不能為自己的信心找到立足之處,也不能帶著任何安慰的盼望使頭露出水面。#

4.他們抱怨自己因此所感的過度憂傷和恐懼。#

1.受苦的教會淹沒在眼淚中,先知也為她如此(第48、49節)“我的眼淚下流如河”,他們的哭泣是這樣豐盛;“不停地流”,他們的哭泣是這樣不斷,“不得休息”,因為他們的苦難沒有緩和。他們的病痛不斷處於極端,毫無較好的日子。又加上(第51節)“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我的眼所看見的,使我的心傷痛。我越看見城邑和鄉村的荒涼,就越憂傷。無論我把眼轉向哪裡,都看見使我憂愁重新加增的事,甚至因我本城的眾民”,就是所有鄰近的城鎮;這些城鎮對於母城耶路撒冷如同女兒。或者說,我流淚的眼使我的心傷痛;悲傷的宣洩非但沒有減輕它,反倒使它增加並加劇。或者說,我的眼使我的魂消化;我已經哭盡了精神;不僅我的眼因愁苦消耗,我的心靈和生命也因此耗盡(詩篇 31:9、10)。極大而長久的憂傷耗盡精神,不僅使許多白髮人,也使許多青發人,進入墳墓。先知說,我哭得比我本城所有的女子更多(旁註如此讀);他在表達憂傷上甚至超過了柔弱的女子。人為罪人的罪和聖徒的苦難多流淚,並不減損任何人的尊榮;我們的主耶穌也是如此;因為他臨近時,看見這同一座城,就為它哀哭,耶路撒冷的女子卻沒有這樣作。#

2.她被恐懼淹沒;不僅為現今的事憂傷,且懼怕更壞的事,並以為一切都完了(第54節)“於是我說:我命絕了;我毀壞了,看不見覆原的盼望;我如同死人。”注意,沮喪的人通常受試探,以為自己被棄絕了(詩篇 31:22;約拿書 2:4)。#

5.在這些悲傷的抱怨中,有一句安慰的話,由此顯明他們的情形並不像他們所說的那樣全無希望(第50節)“我們這樣流淚,直等耶和華從天垂顧觀看。”這表明,#

1.他們確信,神在他們苦難中向他們所施恩慈的眷顧,必有效地補救他們的一切冤屈。“若那如今以密雲遮蔽自己、彷彿不留意我們患難的神(約伯記 22:13),肯發出光來,一切就必安好;若他垂顧我們,我們就必得救”(詩篇 80:19;但以理書 9:17)。情形雖壞,只要天上有一眼恩慈的眷顧,便能使一切復原。#

2.他們盼望他終必恩慈地眷顧並救濟他們;不但如此,他們認定他必如此:“他雖長久爭辯,卻不永遠爭辯,儘管我們配得他這樣作。”#

3.他們繼續流淚時,也繼續等候;他們既不從、也不願從任何人的手中盼望救援和幫助;惟有他恩慈的迴轉才能安慰他們,惟有他垂顧,才能擦去他們眼中的淚。他們如今流淚的眼,仍要仰望耶和華他們的神,直等他憐憫他們(詩篇 123:2)#

承認神的良善;向神申訴(主前588年)

耶利米哀歌 3:55–66和合本(神版)
55耶和華啊,我從深牢中求告你的名。56你曾聽見我的聲音;我求你解救,你不要掩耳不聽。57我求告你的日子,你臨近我,說:不要懼怕!58主啊,你伸明瞭我的冤;你救贖了我的命。59耶和華啊,你見了我受的委屈;求你為我伸冤。60他們仇恨我,謀害我,你都看見了。61耶和華啊,你聽見他們辱罵我的話,知道他們向我所設的計,62並那些起來攻擊我的人口中所說的話,以及終日向我所設的計謀。63求你觀看,他們坐下,起來,都以我為歌曲。64耶和華啊,你要按著他們手所做的向他們施行報應。65你要使他們心裡剛硬,使你的咒詛臨到他們。66你要發怒追趕他們,從耶和華的天下除滅他們。

我們可以看見,在本章中先知心裡有感覺與信心、懼怕與盼望之間的爭戰;他抱怨,隨後安慰自己,卻又放下安慰,重新回到抱怨中,如詩篇 42篇一樣。然而,如同那裡,這裡也是信心說了最後的話,並且得勝而歸;因為他在這些經文中以一些安慰作結。這裡有兩件事安慰他:

I.他經歷了神的良善,即使在患難中也是如此。這可指先知個人的經歷;他藉此就公共患難鼓勵自己。那曾及時救助個別聖徒的,必不至在全體教會的事上失信。或者,這也可包括猶太人中餘下的善人;他們發現等候神並非徒然。先知和他敬虔的朋友在三件事上發現神向他們施恩:#

1.他垂聽了他們的禱告;他們雖曾準備懼怕忿怒的雲彩如此濃厚,以致禱告不能透過(第44節),但經過再思,至少經過進一步試驗,他們發現情形並非如此;神並沒有對他們說:“你們尋求我是徒然的。”當他們在深牢中,如同死人中得自由的人,他們求告神的名(第55節);他們流淚並不妨礙禱告。注意,我們即使被投在極深的牢獄中,也能從那裡尋得通往至高諸天之神的道路。我從深處向你求告(詩篇 130:1),正如約拿從魚腹中求告。神能從深牢中聽見他們,又肯聽見嗎?是的,他聽見了:“你曾聽見我的聲音”;有人把下面的話讀作延續同一感謝的承認:“你沒有掩耳不聽我的呼吸和呼求”;原文也容許這樣讀。我們將它讀作求進一步垂聽的祈求:“求你不要掩耳不聽。”神在我們向他呼求時垂聽我們的聲音,即使我們是從深牢中呼求,這就鼓勵我們盼望他不會在任何時候掩耳不聽。注意他怎樣稱禱告為他的呼吸;因為我們在禱告中向神呼吸,渴慕他。即使我們禱告軟弱,不能高聲呼喊,只能在說不出來的嘆息中呼吸,只要我們真誠,也不會被忽略。禱告是新人之氣息,在祈求中吸入憐憫的空氣,又在讚美中將它呼出;它既是屬靈生命的證據,也是屬靈生命的維持。有人讀作“在我氣絕時”“當我為生命而喘息,將要斷氣,以為自己呼出最後一口氣時,你便垂顧我困苦的情形。”#

2.他平息了他們的懼怕,安定了他們的心靈(第57節)“我求告你的日子,你臨近我;你恩慈地向我保證你與我同在,使我看見你近在我旁,而我原以為你遠離我。”注意,當我們在盡本分的道路上親近神時,可以憑信心看見他在施憐憫的道路上親近我們。但這還不是全部:“你說:不要懼怕。”這是神的先知向他們傳道、吩咐他們不要懼怕的言語(以賽亞書 41:10、13、14);也是他的護理預防他們所懼怕之事的言語;又是他的恩典借著聖靈與他們的心同證他們仍是他的子民,雖在患難中,因而不當懼怕,來安定他們心思、使他們安然的言語。#

3.他已經開始為他們顯現(第58節)“主啊!你伸明瞭我魂的冤”(即如下文所說),“你救贖了我的命;你從那些要奪去我命的人手中救出它,在它將被吞沒時拯救它,賜給我作擄物。”這就鼓勵他們盼望他還要進一步為他們顯現:“你救我的靈魂免於死亡,因此必救我的腳不至跌倒;你伸明我性命的冤,因此必伸明我其他的冤。”#

II.他以向神的公義申訴安慰自己,並且為著那審判,向他的全知申訴。#

1.他訴諸神對事實的知曉,即他的仇敵是何等怨恨、惡毒(第59節)“主啊!你見了我受的委屈;我全然沒有作錯什麼,卻受了許多苦。”那無所不知的,知道:#

1.他們向他所懷的惡意:“你看見他們一切的報仇,就是他們如何想要加害於我,彷彿是為報復我曾加給他們的重大傷害。”注意,我們應當想到,神知道我們心中向別人所存的一切報復思想,以致我們恐懼而謹慎,因此不可容許或懷藏這些思想;又知道別人心中無故向我們所存的一切報復思想,因此我們不應懼怕它們,乃當交託給他,求他保護我們脫離它們。#

2.他們所定要加害於他的設計和謀略:“你看見他們向我所懷的一切計謀”(第60節);又說,“你聽見他們向我所懷的一切計謀”(第61節),就是他們毀滅我所懷的願望和所用的手段;無論顯在言語或行為中,都是你所知道的;不但如此,即使其產物未見未聞,他們終日攻擊我的計謀,也被那位在他面前萬物赤露敞開的主察覺並明白。”注意,教會仇敵最隱秘的圖謀,教會的神全然知道;他們不能向他隱藏任何事。#

3.他們加在他身上的輕蔑和誹謗,即他們一切輕看他的話,以及一切辱罵他的話:“你聽見他們辱罵的話”(第61節),就是他們給我的一切惡名,把我所不知道的事加在我的罪上;他們用來使我可憎、受藐視的一切方法;甚至那些起來攻擊我的人的嘴唇(第62節),他們每逢說到我時所用的侮辱言語;又在他們坐下起來時,在夜間躺下、清晨起來時,在他們用飯並與同伴同坐時,以及從二者起來時,我仍是他們的歌曲;他們以我的苦難使自己和彼此快樂,正如非利士人拿參孫取樂一樣。”耶路撒冷成了他們所擊打的鈴鼓。也許他們有某種曲調或戲劇、某種歌劇或幕間劇,名為“耶路撒冷的毀滅”;這雖本質上是悲劇,卻很使那些盼望聖城遭禍的人感到歡娛。注意,神有一天必為罪人向他和他子民所說的一切剛愎話與他們算賬(猶大書 1:15)#

2.他訴諸神對這事實的審判:“主啊,你見了我受的委屈;不需要任何證據來證明它,也不需要控告者來堅持並加重它;你看見它的本來面目;如今我將它交給你。求你為我申冤(第59節)。願他們受對待:”#

1.“照他們所當得的(第64節):求你按著他們手所作的,向他們施行報應。願他們怎樣待我們,就怎樣受對待;願你的手怎樣敵對他們,如同他們的手敵對我們。他們使我們多有煩惱;如今,主啊,求你使他們心裡愁苦(第65節),心裡困惑”(有人這樣讀):“願他們四面受威嚇的禍患圍困,不能看見脫身之路。求你使他們心裡絕望”(另有人這樣讀):“願他們被趕到絕望,放棄自己,以為一切都完了。”神能纏住自以為最清醒的頭腦,也能使自以為最剛強的心沉下去。#

2.“願他們照著威嚇受對待:願你的咒詛臨到他們;就是你話語中所宣告攻擊你子民仇敵的一切災禍,臨到他們(第65節)。他們用咒詛加在我們身上;既喜愛咒詛,願咒詛臨到他們,願使他們真為可憐的你的咒詛臨到他們。他們的咒詛無故,所以無效,必不臨到;你的咒詛卻是公義的,必然生效。你所咒詛的,實在是被咒詛的。願咒詛得以執行(第66節)。求你發怒追趕、除滅他們,正如他們在怒中追趕、除滅我們一樣。從耶和華的諸天之下除滅他們;使他們不得諸天的光和影響之益。用這樣的方式除滅他們,使凡看見的人都說:這是從全能者而來的毀滅;他坐在天上嗤笑他們(詩篇 2:4);並承認諸天掌權”(但以理書 4:26)論偶像所說的話,在這裡也論到拜偶像的人(他們在這事上也必像偶像一樣):“他們必從這諸天之下除滅”(耶利米書 10:11)。他們不但被排除在不可見諸天的福樂之外,也從這些可見諸天的安慰中剪除;這些乃是耶和華的諸天(詩篇 115:16),而那些悖逆他的人不配受其保護。#